内容正文:
福建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
化学学科考试说明
(适用于2017级高中学生)
一、命题依据
依据教育部《普通高中化学课程标准(实验)》、2016年《福建省普通高中化学学科教学指导意见》《福建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实施办法(试行)》和本考试说明,并结合我省普通高中教学实际进行命题。
二、命题原则
普通高中学生化学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是考核学生化学学习能否达到《普通高中化学课程标准(实验)》中“化学1”“化学2”和 “化学反应原理”或“化学与生活”的内容标准规定的基本要求。命题应注意以下几个原则:
1.导向性原则。以“立德树人”为价值取向、“引领方向”为根本落脚点。面向全体学生,有利于促进学生全面、和谐、健康地发展,有利于实施素质教育,体现高中化学新课程的理念,充分发挥学业水平考试对普通高中化学学科教学的正确导向作用。
2.基础性原则。突出学科基础知识、基本技能,注重学科基本思想和方法,考查初步应用知识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试题难易适当,不出偏题和怪题。使绝大多数认真学习的学生都能顺利通过考试。
3.科学性原则。试题设计必须与考试说明要求相一致,具有较高的信度、效度。试卷结构合理,试题内容科学、严谨,试题文字简洁、规范,试题答案准确、合理。
4.实践性原则。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关注科学、技术与社会的联系,贴近学生的生活实际。
三、考试目标要求
1.认知性学习目标的水平要求由低到高分为下列四个层次。一般高层次的要求包含了低层次的要求。
A:知道、说出、识别、描述、举例、列举(即识别“是什么”)
B:了解、认识、能表示、辨认、区分、比较(即明确“是什么”)
C:理解、解释、说明、判断、预期、分类、归纳、概述(即懂得“为什么”)
D:应用、设计、评价、优选、使用、解决、检验、证明(即能够“综合应用”)
2.技能性学习目标包含“初步学习、模仿”“初步学会、独立操作、完成、测量”“学会、掌握、迁移、灵活应用”三个由低到高水平层次的要求。技能性学习目标可有机结合纸笔测验和实验操作考查进行考核。
3.《普通高中化学课程标准(实验)》中相关的体验性学习目标可有机渗透到“考试内容”中的知识内容进行考查。
四、考试内容
考试范围为化学1、化学2、化学与生活(文科倾向学生必修)或化学反应原理(理科倾向学生必修),共三个模块的内容。
化学1
主题
知识内容
考试要求
备注
主
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