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正文:
中国古代文化常识分类汇编
二、科举、教育
(一)科举前选拔官员形式
类别
释义
察举[来源:学+科+网Z+X+X+K]
汉代选拔官史制度的一种形式。察举考察、推举的意思,又叫荐举。由侯国、州郡的地方长官在辖区内随时考察、选举人才,推荐给上级或中央,经过试用考核,再任命官职。察举的主要科目有孝廉、贤良文学、茂才等。《张衡传》:“永元中,举孝廉不行。”《陈情表》:“前太守臣逵,察臣孝廉;后刺史臣荣,举臣秀才。”(汉代避刘秀讳,称秀才为茂才)
征辟
也是汉代选拔官史制度的一种形式。征,是皇帝征聘社会知名人士到朝廷充任要职。辟,是中央官署的高级官僚或地方政府的官史任用属史,再向朝廷推荐。《张衡传》:连辟公府,不就。”“安帝雅闻衡善术学,公车特征拜郎中。”
孝廉
汉代察举制的科目之一。孝廉是孝顺父母、办事廉正的意思。实际上察举多为世族大家垄断,互相吹捧,弄虚作假,当时有童谣讽刺:“举秀才,不知书;举孝廉,父别居。”
科举制
科举制,即隋以后各封建王朝设科举考试选拔官吏的制度,因分科取士而得名。明朝明朝形成了完备的科举考试制度。共分四级(见后表)。汉代已有考试取士之法,但系临时措施,并未形定制。隋文帝废除世袭垄断的九品中正制,于开皇七年(587)设志行修谨、清平干济二科。炀帝时始置进士科。唐代置进士科外,复置秀才、明法、明书、明算诸科,又置一史、三史、开元礼童子、道举等科。诸科之中,为进士科为常设,最为重要。宋以后各朝科举制仅有进士科。唐宋进士科主要考诗赋。宋神宗熙宁时,王安石经义。元、明、清均用其法。明、清两朝的经义以;“四书”“五经”的文句为题,规定文章的格式为八股文,解释需以朱熹的《四书集注》等书。光绪二十四年(1898),一度改变科举办法,废止八股。变法失败后复旧光绪三十一年(1905)推行学校教育,科举制度即被废除。
(二)明清科举简表
科别
内容
项目
院试
乡试(秋闱)
会试(春闱)
殿试
考场
学考巡回案临 考场(府、县)
京城和各省 贡院(省城)
京城贡院(礼部)
皇宫(宫殿)
主考人
各省学政
中央政府特派官员
钦差大臣
皇帝
参加者
童生(儒生)
生员及监生
举人
贡士
中者名称
生员(秀才)
举人
贡士
进士
日 期
三年之内两次
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