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正文:
《马说》教学反思
唐代著名散文家韩愈的《马说》是一篇经典篇目,几经教材改革依然保留下来,可见其思想性、艺术性的深远影响。《马说》通篇运用了托物寓意的写法,以千里马不遇伯乐比喻贤才难遇明主,表达作者心中愤懑不平和穷困潦倒之感,也获得天下人的共鸣。
除了内容上积极的现实意义,语法上文言虚词的用法也是其中重难点。尤其“之”的用法也是说法各异同,各执一端。“之”是文言文中一个重要的虚词,不仅出现的范围广泛,而且用法很复杂。由于受具体语言环境的影响,它的意思和用法十分灵活多变,理解起来有一定的难度。《马说》中 “策之不以其道,食之不能尽其材, 鸣之不能通其意。”中第三个“之”的用法就引发不同说法,在此与大家商榷。
翻开课本和教学参考书无论文下注释,还是 “有关资料”部分都回避了鸣之中“之”的明确解释,显得含糊其意。这样就给 “鸣之”的准确理解留下了无尽空间。
一种看法认为“鸣之” 中的“之”依然是代词,代马。理由是与前两句的结构保持一致。既然策之、食之中的“之”,分别翻译为鞭打它,喂养它,所以“鸣之”自然理解为代词,指马。即便教学参考书译文也译释“鸣之”中的之为“它”的意思。其表述为“鞭策它不按正确的方法,喂养又不足以使它充分发挥自己才能,听它嘶叫却不懂它的意思。”另一种看法则是; “鸣之”中的“之”在这里调音节,无实在意义。理由在于,的确从结构上看“鸣之”是要与前面的“策之、食之”结构保持一致,这也遵循了骈文的句式整齐对应的要求。但需要注意的是“策”与“食”分别是鞭打与喂养的意思,两个都是及物动词,动作的发出者为喂马者,所以翻译前两个“之”为它,代表“马”理所当然,也顺理成章。而“鸣之”中的“鸣”本身是指鸣叫,动作是由“马”发出的,不是喂马者所施。要区分清楚这里前后动词动作发出者不是同指一人,这里的“鸣”是不及物动词。所以不能牵强把“鸣之”也翻译为鸣叫它。显得不合理,也不符合语法规则。这里的“之”就是用在不及物动词“鸣—鸣叫”后起协调音节、舒缓语气的作用,不用翻译。何况“之”本身也有“调音节”的作用。许多例子也可见一斑。
需要指出的是,在这里讨论“之”的用法并不是吹毛求疵,在今天日益淡化语法现象的境况下似乎也显得多余了点。对这里”之“的探讨,只是为了让学生更清晰了解和掌握一些基本规范的语法规则,帮助学生更好地去阅读一些浅显的文言文,更规范地在生活中运用语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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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次,伯乐受楚王的委托,购买能日行千里的骏马。一天,伯乐从齐国返回的路上,看到一匹马拉着盐车,很吃力地在陡坡上行进。马累得呼呼喘气,每迈一步都十分艰难。伯乐对马向来亲近,不由走到路前。马见伯乐走近,突然昂起头来瞪大眼睛,大声嘶鸣,好像要对伯乐倾诉什么。伯乐立即从声音判断出这是一匹难得的骏马,就从马主人手中买走千里马。伯乐牵马来到楚王宫,拍拍马的脖颈说:“我给你找到了好主人。”千里马好像明白了伯乐的意思,抬起前蹄把地面震得咯咯作响,引颈长嘶,声音洪亮,直上云霄。
1.积累文言实词、虚词,培养文言语感,整体感知课文内容,理清行文思路。
2.体会作者寄托在文中的思想感情,了解封建社会中人才被埋没的可悲现实。
3.理解文中伯乐和千里马的寓意以及二者的关系,体会本文托物寓意的写法。
2课时
一、新课导入
“物尽其用,人尽其才”是人才实现自身价值的理想境界。但在很多时候,特别是古代封建社会,埋没人才的现象非常严重,很多人才常哀叹怀才不遇、生不逢时。人才被埋没的原因是什么呢?今天我们就来一起学习这篇《马说》。
二、自主学习——预习与展示
1作者名片
韩愈(768—824),字退之,河南河阳人,唐代著名文学家、思想家。韩氏先人原是昌黎(今属河北)的大族,因而他常常自称昌黎先生,世称韩昌黎。他的作品集为《昌黎先生集》。
韩愈在政治上反对藩镇割据,思想上尊儒排佛。力反六朝以来的骈偶文风,提倡散体,与柳宗元同为古文运动的倡导者。他的散文,在继承先秦两汉古文的基础上加以创新和发展,气势雄健,时列为“唐宋八大家”之首。
2背景追溯
韩愈所处的中唐时期,藩镇割据,宦官专权,朋党之争激烈,许多中下层的地主阶级知识分子都怀才不遇。韩愈本人遭遇也是这样,因此他对埋没人才不仅不满,而且加以揭露和抨击。本文便是他这类作品中的名篇之一。
3文体链接
“说”是一种议论性的古代文体,大多是就一事、一物或一种现象抒发作者的感情,写法上不拘一格,与现代杂文颇为相似。《马说》是通篇借物比喻的杂文,属论说文体。本文是作者《杂说》四首中的第四首,《马说》这个标题,是后来人加的。
“说”是古代的一种文体,可以发表议论,也可以记事,都是为了说明一个道理。当它发表议论时,非常重视文辞的力量,常逞其千回百折之力,极尽嬉笑怒骂之能事,跟现代的“杂文”大体相似。我们学习《马说》,要掌握这种文体的特点,着重体会其语言的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