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西安市长安区第一中学2018届高三上学期第八次质量检测语文试题

标签:
特供文字版答案
切换试卷
2018-01-04
| 15页
| 366人阅读
| 108人下载

资源信息

学段 高中
学科 语文
教材版本 -
年级 高三
章节 -
类型 试卷
知识点 -
使用场景 高考复习-二轮专题
学年 2018-2019
地区(省份) 陕西省
地区(市) 西安市
地区(区县) -
文件格式 DOC
文件大小 229 KB
发布时间 2018-01-04
更新时间 2018-01-04
作者 yyx1201
品牌系列 -
审核时间 2018-01-04
下载链接 https://m.zxxk.com/soft/7163433.html
价格 0.00储值(1储值=1元)
来源 学科网

内容正文:

长安一中2017—2018学年度高三级第八次质量检测 语文试题 命题人:罗莉琴 审题人:李林 注意事项: 1.本试卷总分150分,考试时间120分钟。 2.答题前,考生须将自己的班级、姓名、考号填写在答题卡指定的位置上。 3.选择题的每小题选出答案后,用2B铅笔将答题卡上对应题目的答案标号涂黑。 4.非选择题必须按照题号在答题纸上所规定区域内作答。 一、现代文阅读(23分) (一)论述类文本阅读(本题共3小题,9分)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1~3题。 商鞅改法为律之说,最早源于《唐律疏议》。唐廷诏令集体编纂的《唐律疏议》说:“商鞅传授,改法为律。”《唐律疏议》为官修,既有奉诏的政治权威,也有专业人士,更有大量可资借鉴的官方文献、民间私家著述与收藏,该不是部分人的即兴创造。老辈法史学者与当代多数法史学者普持此说。 但是,更权威的历史文献却对此事件均无记载,一些人便以为此说并无确证,当存而不论。1975年《睡虎地秦墓竹简》出土,证实了秦《法经》和秦律的存在,秦国改法为律成为了不争的事实,也为商鞅“改法为律”提供了间接证据。然而,反对者依据商鞅同时代文献中,无法律之“律”解,《商君书》及秦汉史集又未见“改法为律”痕迹,断定《睡虎地秦墓竹简》不足为据,“改法为律”当在商鞅死后。 其实,“律”作为法律、法令,起始于战争中的军律,而军律来源于音律。战鼓之音为军令,配以军功赏罚之率(“率”同“律”),最终演变成法律之“律”。它的出现,至晚不迟于商代。殷商甲骨文就有“师惟律用”,商周之际的《易经•师卦》也有“师出以律”。秦国“改法为律”是将军纪、军令之律以法律形式拓展到各个领域,即以军法之律,移刑典之称。 《商君书》中“律”字五见,仅从《商君书》之“律”来看,其一为兵律,其余均为与土地相关之法律。这说明“律”已非单指乐律,而是兼指兵律、法律,与其它同时代著述之“律”指乐律者不同。 《睡虎地秦墓竹简》律文涉及机构及官吏,绝大部分称县、令、丞,未见丞相之名。据《史记•商君列传》与《史记•秦本纪》载,孝公十二年(公元前350年)始为县,置令、丞。这反映了出土秦律在很大程度上保留了商鞅秦律的内容。《史记•秦本纪》载惠文王之子武烈王二年(公元前309年)“初置丞相”。据1980年在四川青川县出土的战国秦墓木牍载,武烈王二年(公元前309年)王命丞相修《为田律》。《为田

资源预览图

陕西省西安市长安区第一中学2018届高三上学期第八次质量检测语文试题
1
陕西省西安市长安区第一中学2018届高三上学期第八次质量检测语文试题
2
陕西省西安市长安区第一中学2018届高三上学期第八次质量检测语文试题
3
所属专辑
相关资源
由于学科网是一个信息分享及获取的平台,不确保部分用户上传资料的 来源及知识产权归属。如您发现相关资料侵犯您的合法权益,请联系学科网,我们核实后将及时进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