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正文:
第六单元 我们的人身权利
6.1 维护人身自由和生命健康
快乐预习感知
1.公民的人身自由权利,是指公民的身体由自己支配和控制,非经法定程序不受逮捕、拘禁、搜查和侵犯。人身自由是人们一切行动和生活的前提条件,是我国宪法规定的公民人身权利的重要内容。
2.公民的生命健康权由生命权和健康权两部分组成。生命的存在和生命的享有,是公民行使其他权利的前提,是每个人的最高人身权益。生命健康权包括身体健康权利和精神健康权利。
3.我国宪法、刑法、民法通则、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法律法规,都对保护公民的人身自由作了具体规定。
4.法律禁止对公民的身体或住宅进行非法搜查。法律保护公民不受非法逮捕和拘禁。我国宪法和法律保护公民的生命健康权利。
5.作为未成年人,我们的生命健康权受到法律的特殊保护。
6.我们要认真学习和掌握有关法律,增强防范和保护意识,懂得如何运用法律保护自己。
7.我们享有人身自由和生命健康的权利,相应地就有义务不去伤害别人的人身自由和生命健康。这不仅是道德对我们的要求,更是法律对我们的要求。
互动课堂理解
1.怎样理解人身自由权利是公民最基本的权利,是公民享有其他一切权利的必要条件?
(1)公民的人身自由不受侵犯。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公民的人身和意志完全由自己支配。人身自由权是我们参加各种活动,充分享受其他各种权利的基本保障。没有人身自由,其他的自由也难以享受。
(2)法律赋予我们广泛的行动自由权,任何组织和个人都不得侵害公民的人身自由,类似非法搜身、非法禁闭、非法拘禁等剥夺或限制公民人身自由的行为,都为法律所禁止。
(3)保护公民的生命健康权是国家法律的一项重要任务,我国制定了一系列法律法规对其予以保护;当公民的生命健康权受到非法侵害时,受害人有权请求国家保护;任何非法侵害他人生命健康的行为都要受到法律的制裁。
2.为什么关爱他人的人身自由和生命健康权是道德义务,更是法定义务?
(1)公民的人身自由和生命健康权受法律保护。我国宪法、刑法、民法通则和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等,都对此作了明确规定。
(2)我们在享有人身自由和生命健康权的同时,负有不得侵害他人人身自由和生命健康权的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