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人版《道德与法治》七年级下册:18.3 点滴做起 防微杜渐 课件(共21张PPT,含音视频2份)

2017-05-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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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

资源信息

学段 初中
学科 道德与法治
教材版本 -
年级 七年级
章节 点滴做起 防微杜渐
类型 课件
知识点 -
使用场景 同步教学
学年 2017-2018
地区(省份) 全国
地区(市) -
地区(区县) -
文件格式 ZIP
文件大小 18.82 MB
发布时间 2017-05-21
更新时间 2023-04-09
作者 红杉树abc
品牌系列 -
审核时间 2017-05-21
下载链接 https://m.zxxk.com/soft/636571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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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学科网

内容正文:

山东人民出版社 7年级下册 第九单元 第18课 第三项目 点滴做起 防微杜渐 案例中的少年是怎样一步一步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的? 第18课 让法律为成长护航 第九单元 撑起法律保护伞  点滴做起 防微杜渐 环节二:合作探究 以下案例各属于哪一类违法犯罪行为? 1.王某与刘某因一件小事发生争执,王某一怒之下,把刘某打成重伤,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 2.李某在放学回家途中用弹弓把沿街路灯打破了四五盏,被公安机关处于200元罚款。 3.甲把乙打成了重伤,丧失了劳动能力。 4.影楼私自将别人的照片放大并展出。 5.甲打了乙两个耳光致使乙面部红肿,口角流血。 6.工商局没有依据查封你家开的公司。 7.小明的爸爸开车闯红灯。 刑事违法行为(犯罪) 行政违法行为 刑事违法行为(犯罪) 民事违法行为 行政违法行为 行政违法行为 民事违法行为 1.违法行为一定是犯罪行为。 2.犯罪行为一定是违法行为。 3.一切违法行为都受刑罚处罚。 4.犯罪一定违法、违法不一定犯罪。 5.一切违法行为都具有社会危害性,都应承担法律责任。 6.非正义行为都应受道德谴责和法律制裁。 陈某原本是一个品学兼优的好学生,自从结识了社会上一群游手好闲的“朋友”后,逐渐无心学习,不完成作业,经常旷课上网。开始时,他还觉得有些自责,觉得对不起父母、老师,后来便放纵自己,抽烟、喝酒、赌博,曾因偷学校的东西、打骂同学等受到学校的纪律处分。他非但没有接受教训,反而经常偷窃财物,参加赌博等,因此被公安机关拘留。但他仍不悔改。为了搞到钱到网吧玩游戏,他和另外两个“朋友”竟然持刀拦路抢劫,在短短几天中就作案3起,最终因抢劫罪被判刑。 1.陈某哪些行为属于一般违法行为?哪些属于犯罪行为? 2.试试绘制出陈某走上违法犯罪的路线图。陈某走上违法犯罪的过程说明了什么? 逃课、吸烟、喝酒、泡网吧、赌博…… 偷窃财物 抢劫 不良行为 一般违法行为 犯罪行为 结论:很多犯罪是有一条从不良行为到违法行为、从违法行为到犯罪的轨迹。 较小 严重 刑法 刑法以外的法律法规 刑罚处罚 1.都具有社会危害性 2.都违反了国家的法律 3.都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一般违法与犯罪之间有着密切的联系,二者之间没有不可逾越的鸿沟。 一、一般违法行为与犯罪之间没有不可逾越的鸿沟   社会危害程度 触犯的法律 受到的 处罚 相同点 联系 一般 违法     民事制裁     行政制裁 犯罪       违法的种类 对社会的危害程度 法律的种类 一般违法 严重违法 行政违法 民事违法 刑事违法 民法调整平等主体之间的法律关系 刑法的主体是犯罪分子 行政法的主体是行政机关和行政相对方 民法、刑法、行政法的简要区别: 历经千年的参天古树,最后竟被小小的甲虫毁掉,这是一个令人痛心的奇迹。 我们的社会中,有多少人,都像这棵北美的千年古树,自己经历了无数的艰苦努力,取得了辉煌的业绩和名声,可以撑过无数的狂风暴雨和雷电的打击,可是最后,却没有抵挡住那些微不足道的小小甲虫的噬咬,被自己一时的糊涂葬送了一生的前程。 点评:一棵前年古树的遭遇——“41次雷击、6次森林大火、39次大旱和58次暴雨”,千百次狂风暴雨未曾击败的千年古树,没有想到竟毁于一只小甲虫。文章托物言志,说明为人处世时,“勿以恶小而为之,勿以善小而不为”的哲理。 阅读教材“读一读”,思考有什么感悟? 违反行政管理法规的行为,受行政处罚。 违反民事法律法规的行为,承担民事责任。 违反刑法,受刑罚处罚。 行政违法: 民事违法: 刑事违法: 一般违法行为 严重违法行为 根据社会危害程度可分为 无论如何,任何一类违法行为都有其法律后果,都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因此,法不可违。 案例一: 一言不和杀害同伴 某汽车修理部,有两个打工仔甄某和孙某,甄某学习很用心,技术过硬深得老板赏识。孙某是后来的,向甄学艺。今年4月29日,甄和孙一块气焊,由于钢板烫手,孙把钢板扔到地上,甄叫孙:“拿住。”孙心生不满怀恨在心,计划杀甄。5月3日晚,孙搭车回叔叔的家中,叔叔熟睡后,他走了9公里路回到修理部,将睡梦中的甄某用锤子打死,然后骑走老板的自行车,并将自行车扔到地里,回叔叔家继续睡觉。清早,他让父亲送自己回修理部。他本想在刑警和老板面前表现一下,领着派出所民警把自行车找回来。结果自行车不知被谁骑走了。这一举动引起了警方的注意,使此案迅速告破。 (未成年人血气方刚,意气用事,往往因为言语口角之争,酿成暴力殴斗或凶杀事件。) 案例二:“拣”成盗窃犯 张某,16岁,2011年因盗窃罪被判有期徒刑。张某在上小学的时候,父亲经常从工厂里偷偷往家里拿些东西,还常常把张某叫到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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