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课 当代中国的民族政策 课件--2026-2027学年高二上学期历史统编版选择性必修1国家制度与社会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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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正文:
第13课 当代中国的民族政策
学习目标
【唯物史观】通过梳理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从提出、确立到完善的发展历程,拥有运用历史唯物主义观点分析制度选择与国情、生产力发展及阶级基础之间辩证关系的能力。
【时空观念】通过定位1947年内蒙古自治区成立、1954年宪法确立、1984年《民族区域自治法》颁布等关键节点及地域分布,拥有在特定时空框架下理解制度演进逻辑与区域差异的能力。
【史料实证】通过解读《共同纲领》《1954年宪法》《民族区域自治法》条文及“三个离不开”“石榴籽”等政策表述,拥有依据原始文献辨析制度内涵与时代特征的能力。
【历史解释】通过比较旧中国民族压迫与新中国民族平等实践,拥有多角度阐释民族区域自治作为中国特色解决民族问题正确道路的历史必然性与制度优势的能力。
【家国情怀】通过感悟墨脱公路通车、各族代表履职等鲜活事例,拥有认同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增强维护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责任担当的情感与信念。
课堂导入
情境·思考
同学们,请看这张照片:2015年第十届全国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开幕式上,56个民族的火炬手并肩而立,共同点燃主火炬——火焰升腾的瞬间,象征着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
再请大家思考:新中国成立初期,中央人民政府曾明确指出:“汉族离不开少数民族,少数民族也离不开汉族。”(《周恩来选集》下卷,人民出版社1984年版,第258页)
问题:为什么在统一多民族国家基础上,必须构建新型民族关系?这一政策体系又是如何从历史实践中逐步确立并不断完善的?
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建立
史料研读
中国是统一多民族国家
材料1:《后汉书·西羌传》载:“羌无弋爰剑者,秦厉公时为秦所拘执……逃归,其众闻之,推以为豪。”反映秦汉时期羌人与中原政权已有政治互动。
材料2:唐太宗言:“自古皆贵中华,贱夷狄,朕独爱之如一。”(《资治通鉴》卷一九八)体现唐代“华夷一体”的治理理念。
问题:结合两则史料,思考:中国古代是否存在“多元一体”的民族关系雏形?这种历史传统对新中国民族政策有何启示?
中国自古是统一多民族国家,各民族在分布、文化、经济、情感上长期交融,形成“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格局;
“多元一体”不是近代产物,而是数千年历史演进的结果,如汉唐时期边疆民族内附、和亲、设羁縻州等实践,已蕴含平等共处、因俗而治的思想基础;
这一历史传统为新中国确立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提供了深厚的历史依据和文化认同基础。
学习聚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是我国的一项基本政治制度
史料研读
材料1:1952年《民族区域自治实施纲要》第一条:“各少数民族聚居的地区,依据当地民族自愿,得分别建立自治区、自治州、自治县。”
材料2:邓小平1980年指出:“我国实行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是根据我国的历史发展、文化特点、民族关系和民族分布等具体情况决定的。”(《邓小平文选》第2卷)
问题:为什么说民族区域自治“不是联邦制,也不是地方分权”,而是“国家统一领导下的自治”?请从宪法地位与权力来源角度分析。
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是我国宪法规定的基本政治制度,与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并列;
其本质是单一制国家结构下的自治形式,自治机关是中央统一领导下的地方国家政权机关,自治权来源于中央授权,非固有权力;
区别于联邦制(如美国、俄罗斯)的主权分享模式,我国各民族自治地方不具有主权属性,必须服从国家宪法和法律。
旧中国少数民族的压迫与歧视
史料研读
在旧中国,许多少数民族长期遭受统治阶级的压迫和歧视……
材料1:清末《新疆图志》载:“回部赋役繁重,官吏苛敛,民不堪命。”反映边疆民族地区赋税压迫严重。
材料2:1935年国民政府《边疆教育方案》承认:“边民教育几付阙如,识字者不及百分之一。”说明少数民族在教育、政治参与等方面被系统性边缘化。
问题:对比材料中清末与民国时期对少数民族的治理方式,二者有何共同缺陷?这种缺陷如何凸显新中国实行民族区域自治的必要性?
旧中国实行大汉族主义或民族歧视政策,少数民族被排除在国家政治生活之外,缺乏参政议政权利;
边疆地区交通闭塞、经济落后、文教缺失,形成“政治失语—经济滞后—文化隔阂”的恶性循环;
新中国废除民族压迫制度,以法律保障+制度安排+资源倾斜三位一体方式,从根本上扭转历史不公,保障各民族平等权利。
中国共产党历来重视民族问题
史料研读
材料1:1935年《中国工农红军布告》(刘伯承与小叶丹“彝海结盟”时发布):“中国工农红军,解放弱小民族;一切彝汉平民,都是兄弟骨肉。”
材料2:1946年《中共中央关于内蒙工作方针的指示》:“内蒙自治运动必须坚持中国共产党领导,反对‘独立’‘分立’倾向。”
问题:“彝海结盟”与“内蒙自治方针”分别体现了中共民族政策的哪些核心原则?二者如何体现政策的连续性与发展性?
中共民族政策始终坚持民族平等、团结、互助三原则,反对任何形式的民族歧视与分裂;
强调党的领导是民族区域自治的根本保证,自治不是“自决独立”,而是“在国家统一领导下行使自治权”;
从革命时期的“结盟团结”到建国前的“区域自治探索”,政策由应急性策略升华为系统性制度设计。
1941年陕甘宁边区的探索
史料研读
1941年,陕甘宁边区政府颁布的《陕甘宁边区施政纲领》……
材料1:《陕甘宁边区施政纲领》第五条原文:“依据民族平等原则,实行蒙、回民族的区域自治,尊重各少数民族的宗教信仰与风俗习惯。”(1941年5月1日中共边区中央局通过)
材料2:1945年《中共中央关于内蒙工作方针的指示》明确:“对内蒙的基本方针,在目前是实行区域自治。”
问题:陕甘宁边区的“蒙、回自治区”为何未实际成立?这一探索对1947年内蒙古自治区成立有何实践意义?
陕甘宁边区时期是民族区域自治的理论探索与政策雏形阶段,虽因战争环境未能建制,但首次以法规形式确认“区域自治”原则;
1945年中央方针将“区域自治”从边区局部实践上升为全党全国性民族政策方向,为内蒙古建制提供直接依据;
体现了中共民族政策从战时动员策略向建国方略的逻辑演进。
1947年5月1日内蒙古自治区成立
▲民族区域自治示意图
材料1:乌兰夫在1947年内蒙古自治政府成立大会上宣布:“内蒙古自治政府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实行民族区域自治的地方人民政权。”
材料2:1947年《内蒙古自治政府施政纲领》规定:“废除封建特权,发展民族教育,保护蒙古语言文字。”
问题:观察示意图中自治区、自治州、自治县三级设置,思考:这种层级设计如何体现“因地制宜”与“统一领导”的结合?
内蒙古自治区是中国第一个省级民族自治地方,标志着民族区域自治从政策主张走向制度实践;
自治机关依法行使立法权、经济管理权、文化管理权、语言文字权等自治权,如使用蒙古语授课、保护那达慕等传统文化;
三级自治地方(区、州、县)按少数民族聚居程度分级设立,既保障聚居区充分自治,又兼顾散居民族权益,体现原则性与灵活性统一。
1949年《共同纲领》确定区域自治
史料研读
1949年,《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确定实行“民族的区域自治”……
材料1:《共同纲领》第六十七条:“各少数民族聚居的地区,应实行民族的区域自治,按照民族聚居的人口多少和区域大小,分别建立各种民族自治机关。”
材料2:1950年中央访问团赴广西、贵州等地调研后报告:“苗族群众说,‘毛主席派来的人,比我们的寨老还懂我们的心’。”
问题:《共同纲领》作为临时宪法,为何将民族区域自治写入根本性文件?这反映了新中国怎样的国家建构逻辑?
《共同纲领》以临时宪法形式确立民族区域自治为国家基本政策,赋予其最高法律效力,体现“民族平等”是新中国立国基石;
“按照人口多少和区域大小”建制,体现实事求是、尊重历史与现实的原则,避免“一刀切”;
访问团深入基层,彰显新政权以群众路线落实民族政策,将制度设计与民心认同紧密结合。
1954年宪法确认民族区域自治
史料研读
1954年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规定……
材料1:1954年《宪法》第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是统一的多民族国家。各少数民族聚居的地方实行区域自治。”
材料2:1955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成立时,首任主席赛福鼎·艾则孜强调:“自治权不是脱离国家的权力,而是建设社会主义新新疆的权力。”
问题:对比1954年宪法与《共同纲领》相关条款,宪法在表述上有哪些强化?这种强化说明了什么?
1954年宪法首次以国家根本法形式确认民族区域自治,将其从“政策”升格为“宪法制度”,法律位阶更高、稳定性更强;
明确“各民族自治地方都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可分离的部分”,从法理上彻底否定任何形式的分离主义;
规定自治机关是“国家统一领导下的一级地方政权机关”,厘清自治权与国家主权的边界,体现“统一与自治相结合”的中国特色。
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发展
史料研读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党和国家全面恢复和落实党的民族政策,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得以健康发展。
材料1:《中共中央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1981年)指出:“必须坚持实行民族区域自治,加强民族团结,发展民族地区经济文化事业。”
材料2:1979年国务院批转《关于做好少数民族地区干部培训工作的意见》,强调“恢复民族院校招生,选派汉族干部支援边疆,同时大力培养少数民族干部”。
问题:为什么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成为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健康发展”的转折点?结合材料说明“恢复和落实民族政策”在干部培养、教育、经济支持等方面的具体体现。
① 十一届三中全会确立改革开放路线,拨乱反正,纠正“文革”期间对民族政策的破坏;
② 恢复民族区域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职权,重建民族院校(如中央民族大学),恢复少数民族语言文字教学;
③ 通过干部交流、对口支援等方式推动民族地区治理能力重建,为制度运行提供组织与人才保障。
1984年《民族区域自治法》颁布实施
史料研读
1984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正式颁布实施。
材料1:《民族区域自治法》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制定本法。”
材料2:1984年5月31日六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通过该法时,有来自38个民族的260余名代表参与审议并发言,维吾尔族代表热合曼·阿吾提说:“这是各族人民共同意志的法律表达。”
问题:对比宪法与《民族区域自治法》的关系,说明该法为何被称为“宪法相关法”?材料2反映出立法过程怎样的民主特征?
知识点总结
① 该法是宪法原则的具体化,将“民族区域自治是国家的一项基本政治制度”以专门法律形式固定;
② 立法主体广泛(多民族代表参与)、程序规范(全国人大审议通过),体现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下的立法民主;
③ 法律明确赋予自治机关立法权、经济管理权、文化管理权等,使自治权有法可依、有章可循。
自治条例与单行条例的制定
史料研读
根据宪法和民族区域自治法,民族自治地方进行了有关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的制定工作。
材料1:截至2023年,全国155个民族自治地方共制定自治条例139件、单行条例818件。如《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语言文字工作条例》(2002年)规定“各民族都有使用和发展自己语言文字的自由”。
材料2:《广西壮族自治区森林管理条例》(1993年)结合当地喀斯特地貌特点,专设“石山造林”条款,明确退耕还林补贴标准高于全国平均水平。
问题:自治条例与单行条例的制定,如何体现“统一与自治相结合”“民族因素与区域因素相结合”的原则?请结合两则材料具体分析。
① 自治条例是民族自治地方的“小宪法”,须报全国人大常委会批准,体现国家法制统一;
② 单行条例针对本地实际(如生态、语言、宗教习俗)作出变通规定,体现因地制宜的自治灵活性;
③ 所有条例不得违背宪法和上位法,确保自治不脱离国家整体法治框架。
1990年“三个离不开”的提出
史料研读
1990年,中共中央提出“三个离不开”,即“汉族离不开少数民族,少数民族离不开汉族,各少数民族之间也相互离不开”。
材料1:1990年8月江泽民在新疆考察时首次系统阐述:“新疆的稳定关系全国稳定,新疆的发展关系全国发展。汉族离不开少数民族,少数民族也离不开汉族,各少数民族之间也相互离不开。”
材料2:1991年《人民日报》评论指出:“‘三个离不开’不是抽象口号,它扎根于内地与边疆的粮食调运、能源输送、技术支援、劳务协作等日常联系之中。”
问题:“三个离不开”为何强调“相互性”与“日常性”?材料2中列举的协作形式,反映了改革开放后民族关系怎样的新特点?
① “相互离不开”打破单向帮扶思维,强调各民族在资源、市场、技术、劳动力等方面的共生关系;
② 改革开放推动全国统一大市场形成,民族地区与内地形成产业链协作(如新疆棉花→内地纺织→全国销售);
③ 将民族团结从政治话语转化为经济生活实践,夯实共同体建设的物质基础。
依法治国与制度地位提升
史料研读
随着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不断推进和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实施,民族区域自治在我国政治生活中的地位日益提高。
材料1:1999年九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将“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写入宪法修正案。同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启动对《民族区域自治法》执法检查。
材料2:2001年《民族区域自治法》修订,新增“上级国家机关的职责”专章,明确规定“财政转移支付应向民族地区倾斜”“优先安排基础设施项目”。
问题:依法治国方略如何具体提升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政治地位?材料2的修订内容体现了国家治理理念怎样的转变?
① 将民族区域自治纳入法治轨道,通过宪法修正、执法检查、法律修订强化制度刚性;
② 修订突出“上级国家机关责任”,由强调自治地方义务转向明确中央与地方权责对等;
③ 以法治方式保障政策落实(如财政倾斜),推动制度从“原则性规定”走向“可执行机制”。
1997年十五大:基本政治制度
史料研读
1997年,中共十五大明确把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确立为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的基本政治制度之一。
材料1:中共十五大报告原文:“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坚持和完善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坚持和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
材料2:1998年《求是》杂志刊文指出:“三大基本政治制度共同构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制度支柱,其中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是解决多民族国家治理难题的中国方案。”
问题:为何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与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政党制度并列为“三大基本政治制度”?材料2中“中国方案”的提法,凸显该制度怎样的世界意义?
① 三者分别对应国家政权组织形式(人大)、政党关系格局(多党合作)、民族关系处理方式(区域自治),构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制度完整体系;
② 该制度既避免了联邦制可能导致的分裂风险,又超越了单一制下忽视民族差异的局限,为多民族国家治理提供新范式;
③ 是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与中国实际相结合的产物,体现制度自信与道路自信。
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优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书影
史料研读
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优势在于维护国家的集中统一,保障少数民族合法权益,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打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思想基础,实现民族地区经济社会事业加快发展。
材料1:《民族区域自治法》序言:“实行民族区域自治,对发挥各族人民当家作主的积极性,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具有重大意义。”
材料2:2020年全国民族自治地方GDP达11.4万亿元,较1978年增长逾50倍;2022年民族八省区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1.5万元,十年年均增速高于全国平均水平0.8个百分点。
问题:结合书影与两则材料,分析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如何同时实现“国家统一”与“民族发展”双重目标?数据变化说明该制度在新时代发挥了怎样的实践效能?
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优势·归纳
① 法律文本(书影)体现制度顶层设计,序言明确其政治功能(统一)与社会功能(发展)的统一;
② 经济数据证明:通过自治机关行使经济管理权(如资源开发收益留成)、争取国家专项扶持(如兴边富民行动),实现跨越式发展;
③ 制度优势本质是“一体多元”:国家主权与治权高度统一,各民族在文化、语言、风俗等领域享有充分自主空间。
历史纵横:保障少数民族当家作主的权利
▲新疆的风力发电机组
材料1:十三届全国人大2980名代表中,少数民族代表438名,占14.7%,而少数民族人口占全国总人口8.89%;55个少数民族均有代表,其中壮族、回族、满族、维吾尔族各有10名以上代表。
问题:图片中新疆风力发电机组与“当家作主”有何内在联系?结合材料1、2,说明少数民族“当家作主”在代议制民主与地方治理两个层面的具体表现。
材料2: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大常委会自1982年以来制定地方性法规182件,其中《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去极端化条例》(2017年)由维吾尔、汉、哈萨克等多民族委员联合起草,经三次全体会议审议表决通过。
① 图片象征民族地区依托自治权发展清洁能源产业,体现“自己管理本民族内部事务”的实践成果;
② 全国人大层面:代表比例高于人口比,确保话语权;55个民族全覆盖,体现政治包容性;
③ 地方治理层面:自治机关主导立法(如去极端化条例),多民族委员协同参与,实现“共同当家、依法作主”。
中共十八大以来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完善
史料研读
材料1:《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2013年)指出:“坚持和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
材料2:《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推进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的意见》(2014年)强调:“把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纳入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推动民族地区基础设施、教育医疗、社会保障等民生领域跨越式发展。”
问题:结合材料1、2,思考:十八大后党和国家在民族工作上突出“两个共同”(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有何现实意义?这一提法与我国宪法规定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之间存在怎样的逻辑关系?
制度定位明确: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是我国一项基本政治制度,是党领导人民在长期实践中形成的解决民族问题的正确道路的核心内容。
主题主线清晰:“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是新时代民族工作的根本主题,体现民族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本质要求。
政策落实强化:十八大以来通过顶层设计(如《决定》《意见》)推动民族政策从原则性表述向可操作、可考核、可落地的具体举措转化。
认同建设加强:强调“五个认同”(对伟大祖国、中华民族、中华文化、中国共产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认同),为民族区域自治提供坚实思想基础和群众基础。
西藏墨脱公路
▲西藏墨脱公路
材料1:《人民日报》2013年11月1日报道:“墨脱公路通车后,当地农牧民人均年收入由2008年的3250元增至2017年的9560元;适龄儿童入学率从72%提升至99.8%;县医院诊疗人次年均增长35%。”
材料2:交通运输部《“十二五”交通扶贫规划》明确将“打通边疆民族地区‘最后一公里’交通瓶颈”列为重点任务,墨脱公路被列为国家“溜索改桥”和“通达工程”的标志性成果。
基础设施是发展前提:墨脱公路通车标志着我国所有县级行政区实现公路连通,体现国家对边疆民族地区发展的坚定承诺。
交通改善带动综合进步:直接促进教育普及、医疗可及、收入增长,印证“发展是解决民族地区各种问题的总钥匙”。
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中央统筹、部门协同、对口支援、地方落实的机制,彰显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下集中力量办大事的优越性。
中共十九大报告提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
史料研读
材料1:2017年《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二卷收录讲话指出:“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是国家统一之基、民族团结之本、精神力量之魂。”
材料2:2018年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将“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写入宪法序言;同年《中国共产党章程(修正案)》首次写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
问题:对比十八大提出的“两个共同”与十九大新增的“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思考:这一理念升级反映了党对民族工作规律认识的哪些深化?它如何体现历史唯物主义关于“社会意识反作用于社会存在”的原理?
理论创新标志:“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是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中国化最新成果,实现了从“政策导向”到“价值引领”的跃升。
宪法党章双重确认:上升为国家根本法和党内根本大法内容,凸显其作为新时代民族工作“纲”和“魂”的地位。
实践路径具体化:“共居、共学、共事、共乐”四共机制,为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提供制度化、生活化载体。
目标指向中国梦:将民族团结进步事业与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战略目标有机统一,体现历史逻辑、理论逻辑、实践逻辑的高度一致。
中共二十大对未来五年民族工作提出新要求
史料研读
材料1:《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 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而团结奋斗——在中国共产党第二十次全国代表大会上的报告》(2022年)指出:“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解决民族问题的正确道路。”
材料2:国家民委《关于实施“各族青少年交流计划”“各族群众互嵌式发展计划”“旅游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计划”的指导意见》(2022年)提出:到2025年,推动东中部地区与民族地区每年组织不少于10万名青少年开展双向交流。
问题:材料2中三项“计划”分别对应“共居、共学、共事、共乐”中的哪些维度?它们如何体现二十大报告中“主线—道路—制度—事业”的逻辑链条?
主线统领全局:“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成为贯穿民族工作全过程、各领域的核心主线,统领政策制定、资源配置与成效评估。
道路自信坚定:“中国特色解决民族问题的正确道路”包含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民族平等团结政策、差别化支持政策等系统安排,区别于西方多元文化主义模式。
制度持续完善:坚持“统一和自治相结合、民族因素和区域因素相结合”,既保障自治权,又维护国家法制统一和市场统一。
事业全面推进: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由“活动”升格为“事业”,覆盖经济、文化、教育、法治、生态等全领域,形成共建共治共享新格局。
课堂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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