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正文:
财产权
民事权利
债 权
知识产权
股 权
人格权
身份权
著作权
专利权
商标权
......
前一课学习的内容
物 权
所有权
他物权
用益物权
担保物权
本节课学习内容:
财产权的有关内容——物权
人身权
第一单元 民事权利与义务
第二课 依法有效保护财产权
2.1 保障各类物权
一、定分止争——所有权
1.财产权
(1)含义:(是什么)财产权包括物权、债权、知识产权等能够给民事主体带来经济收益的权利。
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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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保护财产的意义(为什么)
①有利于确定财产归属,并以此促进财产的流通使用。
②保护财产权就是保护劳动、保护发明创造、保护和发展生产力。
③国家通过不断完善财产制度,依法保护各种所有制经济组织和自然人的财产权,激励人们创业创新。
3.国家保护财产权的法律规定(怎么办)
①保护国有财产、集体财产和公民合法的私有财产。
②社会主义的公共财产神圣不可侵犯。国家保护社会主义的公共财产,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用任何手段侵占或者破坏国家的和集体的财产。
③公民的合法的私有财产不受侵犯,国家依照法律规定保护公民的私有财产权和继承权。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对公民的私有财产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
≠赔偿
征收:所有权转移 征用:使用权转移,所有权不变
赔偿:有过错、违法,弥补别人损失(责难性)
1. 同学故意打碎别人手机,赔钱 → 赔偿
2. 商家出售伪劣商品致人受伤,赔钱 → 赔偿
补偿:一般无过错、合法行为,出于公平给予弥补(安抚、公平分担)
1. 国家征收个人房屋,给补偿(征收行为合法,国家没有过错)
2. 见义勇为救人,救人过程受损,受益人给予补偿(受益人无过错)
区别赔偿与补偿
2.物权
是指不能移动或者虽可移动,但移动就会损害其价值的物,一般指土地以及房屋、林木等地上定着物。(如房子、树木、土地)
是指不动产以外的物。(如牛、书籍、字画、古董、木头、汽车、茶具、股票、有价债券等)
01
不动产
02
动产
物
(1)含义:是权利人依法对特定的物享有直接支配和排他的权利。
(2)主要类型:物权包括所有权、他物权(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
战国时期的《商君书》里面有一个非常生动的例子,表明古人对财产权的看法。书中记载:“一兔走,百人逐之,非以兔可分以为百,由名分之未定也。夫卖兔者满市,而盗不敢取,由名分已定也。”
野地里有一只兔子可能引来上百人追逐,市场上有那么多兔子,却没有一个人可以擅自去拿,这是为什么?
无主的野兔,因其所有权不确定,于是给了众人争抢所有权的动力。市场上售卖的兔子,因其所有权的归属已经确定,他人不能再争夺,否则就违反了法律,要受到法律制裁。由此可见,物品的所有权归属非常重要。市场经济的发展需要从法律上对各种财产权利进行确认,这就是定分止争。
案例分析
案例分析
案例分析
定分止争
自然之物
有主之物
野地里的兔子
市场上的兔子
探究与分享1
确定财产的名分,制止争乱
3.所有权
(1)含义:是权利人对自己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权能 含义 举例
占有 实际管领或控制 小李购得商品房一套,房屋已交付给他控制
使用 运用以发挥其价值 小李将此套房装修后自住或出租
收益 取得经济效益 小李出租此房屋收取租金
处分 处置 小李将此房屋出售、赠与等
(2)分类:依据主体的不同,我国将所有权划分为三类:
所有权
文物、河流、矿藏、城市的土地、铁路、公路、电力设施、电信设施等
农村土地、生产设施、农田水利设施、教科文卫体设施等
房子、车子、生活用具、生产工具等
除法律特别规定某些财产只能归国家或者集体所有外,其余财产可以由各类主体享有所有权。
① 国家所有
② 集体所有
③ 私人所有
问题:所有不动产所有权都需要经登记才能发生效力吗?
不动产所有权
依法归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的所有权
法院文书的判决所取得的不动产所有权
继承取得的不动产所有权
法律规定,在一些特殊情形中,不动产所有权取得可以不经登记而发生效力。
①不动产所有权的取得方式:
应当依照法律规定登记。对于房屋等不动产,除法律另有规定的情形外,必须到不动产登记机构办理登记,才能取得所有权。
(3) 所有权的取得方式
相关链接P14
一房二买
小王将一套商品房卖给小丁,小丁按合同的约定支付房价的80%,余款在办理房产过户手续时支付;小王将房屋钥匙交给小丁,使其先行入住。几个月后,小王又将同一房屋卖给了小刘,并且到房管部门将产权过户到小刘名下。小刘与小丁就房屋的产权归属发生了争执。
谁能取得该房屋的所有权?
为什么买方付了钱不一定能够取得所有权?
案例探究2:所有权的取得方式
丁某
先出售(已付钱)
先行入住
刘某
王某
过户登记
后出售
对于房屋等不动产,所有权的取得应当依照法律规定登记。
本案中,小丁虽然签订合同在先,但没有办理产权登记,而小刘已经办理了产权登记,故所有权属于小刘。
(2013年)张三在2007年8月以40万元的价格购买了本市阳光小区的一套商品房。因生意资金周转的需要,2008年12月张三委托房产中介出售该商品房。李四对张三的商品房非常满意,并与张三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约定于2009年8月16日之前付清房款50万元。张三看到房价快速上涨,2009年8月5日以80万元的价格将该商品房卖给王五,双方签订购房合同并到房产登记部门办理了过户登记手续。李四得知这一情况后,向法院起诉,要求确认张三与王五的买卖行为无效。
根据以上案情回答以下问题。
⑴李四和王五谁该取得商品房的所有权?为什么?(5分)
王五。理由
①不动产所有权的取得应当依照法律规定登记
②本案中张三与李四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但未办理房屋登记过户手续故李四不能取得商品房的所有权。张三与王五签订了购房合同并办理了房屋登记过户手续故王五取得了商品房的所有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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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动产所有权的取得方式:
应当依照法律规定交付(≠付钱)。一般来说,所有人按照转让财产所有权的意图,直接把财产交给对方占有,对方就取得了该财产的所有权。
交付=把财产交给对方占有
没有付钱也可以获得所有权;付了钱不一定完成了交付;有没有取得动产的所有权不是看有没有付款,而是看有没有交付。
案例分析:甲卖给乙一头牛,在双方约定好价钱、尚未给付价款的情况下,甲就将牛交给了乙。当天夜里,雷电将牛击死了。
你认为这头牛算谁的?
没有付钱也可以获得所有权
动产的所有权取得应当依照法律规定交付。牛是动产。甲就将牛交付给了乙,乙拥有牛的所有权。
(2015年浙江自选模块)经讨价还价,村民陈某决定购买王某的耕牛。付款后,陈某临时去外地看望好友,行前与王某约定两天后来牵耕牛。第二天,张某也找到王某购买耕牛。由于张某出价比陈某高,王某遂决定将同一耕牛卖给张某,张某当即付款牵走耕牛。第三天,陈某到王某家牵牛,发现耕牛已被王某卖给他人,非常生气,与王某发生争执。
本案中,谁取得耕牛的所有权?(6分)
张某取得耕牛的所有权。理由:
付了钱不一定完成了交付
①动产的所有权取得应当依照法律规定交付。
②耕牛属于动产。本案中,陈某付了款,但没有牵走耕牛,未发生实际交付。张某付了款并牵走耕牛,因此,张某取得耕牛的所有权。
(2014·高考浙江卷) 马腾飞(15岁)所在学校内有一台自动售货机,里面摆放着多款饮料,每款饮料下方都有相应的价格标签和按钮。一天课间休息时,马腾飞感觉口渴,来到该自动售货机旁边,投入对应价格的硬币,并在自己想买的饮料下方按下按钮。马腾飞看到饮料出现在出口处,却因出口处故障未能去除该瓶饮料。
本案中马腾飞是否取得饮料的所有权?说明理由。(6分)
否。理由:动产的所有权取得应当依照法律规定交付。本案中饮料属于动产,饮料并没有交付给马腾飞占有,因此,马腾飞并没有取得该瓶饮料的所有权。
付了钱不一定完成了交付
【21.01高考真题】41.夏冬在某商场购买一套茶具,服务员发现夏冬要的款式没有现货,需从仓库调取,与夏冬协商后约定:夏冬先付款,当日下午商场会指示仓库将茶具快递给夏冬。夏冬付款并留下寄件信息后离开。第二天,夏冬了解到,本市一辆快递运输车因驾驶员疲劳驾驶侧翻,自己的快件在该车内且已被损坏。
(1)夏冬有没有取得该套茶具的所有权?请说明理由。
夏冬没有取得茶具的所有权。
动产的所有权取得应当依照法律规定交付。本案中,茶具属于动产,商场没有将茶具交付给夏冬占有,故夏冬没有取得该套茶具的所有权。
付了钱不一定完成了交付
(2016年6月浙江高考自选模块)甲继承其父遗产,一架古董级的钢琴和一间林中小屋。收藏家乙意欲购买此钢琴与小屋,为此三顾茅庐。甲深受感动,遂于2016年2月5日与乙签订了买卖合同。乙当即付清小屋款项并运走钢琴。合同约定双方于2016年2月10日办理房屋产权过户登记手续,届时乙应付清钢琴的款项。然而天有不测风云,2016年2月9日夜降暴雨,引发泥石流,彻底冲毁该小屋。甲念及父恩,十分懊悔,向乙提出钢琴不卖了,要求退还。
(1)甲向乙提出退还钢琴时,钢琴的所有权归谁?为什么?
(2)2016年2月9日,天降暴雨之前,林中小屋的所有权归谁?为什么?
(1)归乙,钢琴属于动产,动产的所有权取得应当依照法律规定交付。
2016年2月5日甲与乙签订了买卖合同后运走钢琴,交付已完成,钢琴所有权转移。
(2)归甲,林中小屋属于不动产,不动产经产权过户登记始发生所有权转移,甲与乙尚未办理产权过户登记,林中小屋的所有权没有发生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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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继承/受遗赠动产:被继承人死亡那一刻,继承人直接取得手机、字画、首饰等动产所有权,不需要把东西交到手上。
例:爷爷去世,孙子自动继承爷爷手表,手表还放在爷爷家里,所有权已经归孙子。
2. 生效法院/仲裁法律文书:判决书生效,直接取得动产所有权,不需要实际拿到物品。
例:法院判决,古董归甲。判决生效瞬间,古董就是甲的,古董还在乙手里,不用交付。
动产所有权的取得方式应当依照法律规定交付,对“应当”二字的理解
陈某在电子市场碰到一男子,该男子称自己有一台全新的笔记本电脑,可以按市场的三折出售。陈某到其住处,付钱后取走带电脑。三个月后,警察找上门来,原来该男子是一盗窃团伙成员,电脑是其行窃所得。
思考:这台笔记本电脑是否归陈某所有,说说你的理由。
探究与分享2
动产所有权的取得应当依照法律规定交付。一般来说,所有人按照转让财产所有权的意图,直接把财产交给对方占有,对方就取得了该财产的所有权。
善意取得制度:
指无权处分人将其财物(动产或者不动产)转让给第三人,如受让人在取得该财物时系出于善意,则受让人取得该物的所有权,原所有人不得要求受让人返还财产,而只能要求转让人(占有人)赔偿损失(但是遗失物、赃物、埋藏物、失散的动物等脱离物不适合善意取得制度。)
善意取得的构成要件:
①转让人对处分的动产或不动产无处分权
②受让人受让财产时须为善意(不知情)
③受让人须支付合理的价格
④转让的动产或不动产已经交付或者登记
知识补充
陈某虽不知情,虽已经占有笔记本电脑,但这台电脑是赃物,且远低于市场价格,并不适用于善意取得,故陈某未取得所有权。
以案说法
陶某的嫂子有权分割这栋房子吗?理由是什么?
有权。房产登记在哥哥陶某某名下,在法律上哥哥陶某某是该房子的所有权人;由于该房产在陶某某婚姻存续期间取得,在法律上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陶某的嫂子有权参与分割。
案例分析
案例分析
案例分析
2019年7月,妻子陶某背着丈夫李某,借用哥哥陶某某的名义在市区买了一栋房子,房产证写的是哥哥陶某某的名字。没想到一年后哥嫂闹离婚,陶某的嫂子认为这栋房子的所有权归其丈夫陶某某,属于夫妻共有财产,要求与丈夫分割这栋房子。为了保护自己的财产,2020年8月1日,陶某诉至法院。
家庭共有财产
比如桌子,沙发等家具
夫妻共有财产
比如夫妻共同买的房子
合伙人共有财产
比如合伙人共同出资开的饭馆
⑷共有财产
在生活中,可能由多人对同一财产享有所有权,从而形成共有关系。
①每个家庭成员可能有专属于自己的个人财产,整个家庭则有共有财产,夫妻之间也存在夫妻共有财产。
②几个人合伙从事经营活动,可能形成合伙人的共有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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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物尽其用——他物权
用益物权
担保物权
1、用益物权
(1)含义
对他人所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
(与所有权相比,少了什么权利)
(少了处分权,用益物权是他物权,是他人所有的财产,无法处分)
(3)类型
①土地承包经营权
②宅基地使用权
③建设用地使用权
(2)对应的价值
物的使用价值(对别人的物,占有、使用、收益。看重这个东西本身能怎么用。)
①土地承包经营权 P16二段
A.地位和
意义
B.权利客体
C.法律保障
D.经营权
的流转
是农民的重要财产权利。农村土地是农民的基本生产资料,也是农民最可靠的生活保障。
农村土地(归集体所有)
法律保护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的长期稳定。(30年并可延长)
土地经营权人可以自主决定依法采取出租、入股或者其他方式向他人流转土地经营权。(“三权分置”)
例:张三承包了村集体的土地,因外出打工,就把土地的经营权转给了李四,由李四打理。土地所有权归村集体,承包权归张三,经营权归李四。 →即“三权分置”
②宅基地使用权 P16末段
A.地位
B.权利客体
C.权利内容
D.法律保障
是农民的一项重要的财产权,关系到农民切身利益。
宅基地使用权人依法对集体所有的土地享有占有和使用的权利,有权依法利用该土地建造住房及其附属设施。
农村村民有权长期占有和使用宅基地。(使用期限由房子寿命决定,房子在使用权在)
《土地管理法》规定:①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②农民出卖、出租、赠与住宅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③农村宅基地以及承包地被征收征用的,农民有权获得合理补偿。(P16相关链接2)
农村宅基地(归集体所有)
注意:宅基地使用权不得单独转让,建造在该宅基地上的住房所有权转让的,宅基地使用权同时转让。
误区:农村宅基地归农民所有( )
×
注意:宅基地所有权归集体所有,农民拥有的是宅基地使用权。
一户一宅原则 宅基地的卖出是一个不可逆的过程,一旦宅基地被卖出,村民就失去了再次申请宅基地的权利。
某村村民王某15年前因在外地经商,将自己的住房所有权转让给同村村民李某。后因身体原因,想回老家建房定居、休养。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①王某完全有权要求李某归还原宅基地的所有权
②李某仍然可以长期占有和使用王某的原宅基地
③王某应向乡(镇)人民政府重新申请一块宅基地
④当地县(区)人民政府应依法驳回王某的宅基地申请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C
【温馨提示】:宅基地使用权不得单独转让,建造在该宅基地上的住房所有权转让的,宅基地使用权同时转让。
宅基地使用权只能在集体成员内部流转。
C [按照法律规定每一户只能有一处宅基地,如果自己进行处理,处理之后就不可以再要求政府再分配宅基地,排除③;题中转让合同是有效的,①错误,②④正确。]
③建设用地使用权 P17一段
A.含义
B.权利客体
C.权利内容
是权利人依法利用土地建造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权利。
国家所有或集体所有的土地
这项权利往往与房屋所有权相联系。
人们从开发商那里购买商品房,并且办理转移登记和取得不动产权属证书之后,既拥有商品房的所有权,又合法享有该商品房的所在地块的建设用地使用权。
注意:宅基地是农村的土地,建设用地可以是城镇或农村的土地。
♦上述情形中,小汪家享有哪些财产权利?小汪家是否有权要求获得相应补偿,为什么?
探究与分享3 小汪的家在农村,后因父母进城开饭馆,他跟着到城里上学。为生活方便,他家在城里买了一套商品房,在农村老家还有三间房和两亩承包地。当地县政府要修公路,需要征收沿途的农村土地,其中包括小汪家的承包地。
①商品房和农村老家的三间房的所有权
②商品房的建设用地使用权
③老家的宅基地使用权
④土地承包经营权
——所有权
用益物权
(他物权)
法律规定:农村宅基地以及承包地被征收征用的,农民有权获得合理补偿。小汪家可以获得相应的占用土地补偿。
2、担保物权
(1).含义
债务人(财产的权利人):可以将其财产(房屋、汽车、电脑、股票等)抵押或质押。
债权人:通过抵押、质押而在他人财产上享有的权利,就是抵押权、质权。
(债权人)为确保债权(eg.抵押合同)的实现而在他人(债务人或第三人)财产上设立的物权。
(2).对应的价值
物的交换价值。(不用使用物品,必要时变卖折价还钱)
(3).类型
区别抵押权、质押权
抵押: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动产、不动产均可)例如:按揭购房
质押: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动产移交债权人占有,将该动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债权、股权、知识产权等也可以进行质押担保)
例如:典当获取资金
抵押与质押的主要区别在于用于担保的财产是否移交债权人占有,财产不移交债权人占有的属于抵押,移交债权人占有的属于质押。
债权、股权、知识产权只能用于质押,不能用于抵押。
不给汽车修理费不让开走汽车
阅读P17名词点击,区分抵押、质押。
区分的角度 抵押 质押
担保财产的种类
是否转移占有
动产、不动产
动产、权利(债权、股权、知识产权)
不转移
转移
小王将自己的车送到S汽修公司做全面保养,取车时因保养费高,征得S汽修公司同意后,小王将一块名表留下, 约定付清保养费后取回该表。根据我国法律规定,S汽修公司对该手表享有
A.留置权 B.抵押权 C.质押权 D.用益物权
C
(2023海南)老赵做生意急需资金,遂向某金融机构申请贷款。为降低债权风险,金融机构可以
①要求老赵用其房屋抵押,抵押期间不影响继续居住
②要求老赵用其汽车抵押,并把汽车交付给金融机构保管
③接受老赵以外的第三人用其财产作为金融机构债权担保
④在老赵没有按照约定还款时,直接获得抵押财产所有权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A
连了个连
土地承包经营权
抵押权
建设用地使用权
宅基地使用权
质押权
房子所有权
汽车所有权
用益物权
担保物权
动产所有权
不动产所有权
所有权
他物权
(原创)创业青年张某向村集体承包了一片山地用于养鸡和种植高山蔬菜,向王某租了一栋闲置多年的老宅用于经营民宿,经过悉心经营收入颇丰。为了进一步扩大经营规模,以自己名下的一套商品房作为抵押向银行借款20万元。据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①承包山地后张某便拥有了该山地的所有权
②王某将老宅租给张某后不可再次申请宅基地
③张某对王某的老宅可以占有、使用,享有用益物权
④在张某还清借款前,银行享有商品房的担保物权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张某对王某老宅的占有和使用,是基于房屋租赁合同产生的权利,这在法律上属于债权,而非用益物权。
D
保障各类物权
定分止争:所有权
财产权
保护财产权的原因
财产权的类型
物权
债权
知识产权
股权....
含义、地位
类型
物权保护的原则
所有权
含义
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
分类
国家所有、集体所有、私人所有
取得方式
依照法律规定登记或者交付
共有关系
多人对同一财产享有所有权
物尽其用:他物权
含义
分类
用益物权
担保物权
含义
主要类型
土地承包经营权
宅基地使用权
建设用地使用权
含义
分类
抵押
质押
实质和意义
本课小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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