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正文:
第16课
中国赋税制度的演变
《国家制度与社会治理》第五单元 货币与赋税制度
课程标准:
1.了解中国古代赋役制度的演进;
2.了解关税、个人所得税在中国的产生和实行。
1
赋役制度:统治者以土地和人口为依据,向人民征收一定数量的田赋、人头税、征发徭役而形成的基本制度。赋役的征发是统治阶级赖以维持其统治的基础,具有无偿性、强制性、固定性。
户税:以户为依据的财产税;
田赋:也叫田租,以田亩为征收依据的土地税;
丁税:以人丁为依据的人头税;
其他:关税、市税等。
徭役:以成年男子为依据,为封建国家无偿从事劳动的劳役。包括力役(庸)、兵役、和杂役。
体现封建政府对农民的人身控制
中国古代的赋役制度
时空坐标
出现
关税
西周
田赋
人头税
徭役
秦汉
租调制
隋
租庸调制
两税法
唐
募役法
宋
丁税
地税
夏税
秋粮
科差
元
一条鞭法
明
摊丁入亩
清
协定
关税
1842
个人所得税条例
1914
1928
「改订新约」运动
所得税暂行条例
1936
收回
关税自主权
1949
《个人所得税法》
个人所得税制度
正式确立
1980
强化关税制度的
法制化建设
1985
《海关法》
1985
3
时间 高考试题
2026 北京·齐桓公的赋役思想
四川·清代时传统治理模式的困境凸显
山东·唐前期的赋役政策 北京·宋代的赋役政策
2025 安徽·唐代两税法 广东·土地清丈的目的
北京·乾隆赋税政策的调整 河南·中国近代的赋役制度
山东·统治者调整赋役制度的出发点
2024 重庆·北魏均田令 广东·两税法的制度缺陷
湖北·元前期政府对江南经济较为宽待
安徽·明代东南地区役银分摊
北京·摊丁入亩 浙江·户籍制度
2023 天津·唐朝租庸调制和两税法
湖南·唐代均田制和税收
浙江·白银成为明朝财政和民间交易支付手段
2022 无
研习考点 明晰方向
(一)先秦时期
井田制下土地属周王所有(土地国有),分配给奴隶主使用,不得买卖和转让井田,要交一定贡赋。
诸侯的义务:交纳贡赋,为王室服役
以劳役地租为主,役重于赋
材料:方里而井,井九百亩,其中为公田,八家皆私百亩,同养公田,公事毕,然后敢治私。
——《孟子·滕文公上》
一、中国古代的赋役制度
(一)先秦时期
1、背景:
铁犁牛耕出现,井田制逐渐瓦解;诸侯国财政收入减少。
2、表现:
①齐国:相地而衰征(是指根据土地多少和好坏征收赋税)
②鲁国:“初税亩”(前594年,是指无论公私田,按田亩实数收税)
③秦国:商鞅“废井田,开阡陌”,允许土地私有。
3、影响
加速了井田制的瓦解和地主土地私有制的形成;促进了奴隶制生产关系向封建生产关系转变;是中国古代土地税的开端。
1、西周贡赋制度
2、春秋战国
(二)秦汉时期
秦 汉
田赋
口赋
徭役
“收泰半之赋”,需缴纳田地产量的三分之二
“与民休息”,田赋税率大大降低。高祖:十五税一;景帝:三十税一
向人民征收极重的口赋,即人头税,“二十倍于古”
口赋(7-14岁);算赋(15-56岁),商人和奴婢的算赋钱加倍。
更卒:法定服务期限是一个月,服役地点是在本郡或本县,承担修筑城垣、道路、河渠、宫室、陵寝,以及运输粮食等繁重劳动;
正卒:是指到郡国和京城服兵役,役期一般是两年;
戍卒:是指到边塞屯戍,役期一般是一年。
一、中国古代的赋役制度
汉朝对车船征税、对商人和高利货者征收算缗钱、对财产总额征收“税民资”、甚至农民饲养六畜都要缴税。
(三)魏晋南北朝时期
——租调制
北魏孝文帝改革,颁布均田令,以户为单位,规定一夫一妇每年纳粟为租,纳帛或布为调,受田农民承担定额租调,成年男子负担一定徭役。
租(田亩税):粮食
调(人头税):帛或布
1、含义:
①使土地制度和赋税制度结合得更加紧密。
②有利于赋税收入,恢复和发展农业生产。
2、影响:
北魏均田制:国家把掌握的无主荒地分配给无地和少地的农民耕种,大部分土地只允许使用不允许买卖,受田农民要向国家交税和服役。
一、中国古代的赋役制度
(四)唐朝:
1、前期:租(庸)调制
(1)基础:
“租”:成年男子每年向官府缴纳一定的谷物;“调”:缴纳定量的绢和布;
“庸”:代役税。成年男子服役期间不去服徭的可以纳绢或布代役,称之为庸。
是以均田制的推行为基础的赋税徭役制度。
(2)内容
(3)评价:积极:以庸代役保证农民的生产时间,有利于农业生产发展;减轻了对农民的人身控制,保障了政府税收。
局限:租庸调制的基础是均田制,一旦均田制遭到破坏,租庸调制就无法维持。
一、中国古代的赋役制度
(四)唐前期:
租(庸)调制
(1)基础:
“租”:成年男子每年向官府缴纳一定的谷物;“调”:缴纳定量的绢和布;
“庸”:代役税。成年男子服役期间不去服徭的可以纳绢或布代役,称之为庸。
是以均田制的推行为基础的赋税徭役制度。
(2)内容
(3)评价:积极:以庸代役保证农民的生产时间,有利于农业生产发展;减轻了对农民的人身控制,保障了政府税收。
局限:租庸调制的基础是均田制,一旦均田制遭到破坏,租庸调制就无法维持。
一、中国古代的赋役制度
(四)、唐朝
2、中后期:两税法
材料:唐玄宗天宝年间,人口不过891万户,免税的有350万户。安史之乱后,人口只剩下天宝年间的1/3,而免税户达到总户数的2/3。皇帝规定了更加高昂的税额,但这些税一部分要留在州政府,一部分交给了节度使。 ——据郭建龙《中央帝国的财政密码》
思考:1、为什么唐中期以后两税法会取代租庸调制呢?
①土地兼并日益严重,导致均田制瓦解.
②安史之乱后社会动荡人口流亡,导致政府的财政危机加剧。
材料一 安史之乱后,随着土地兼并的日益加剧,失地农民的逃亡日益严重,均田制难以维系,租庸调所入几无。于是,唐朝政府不得不加强对户税和地税的征收。——黄师昭《杨炎“两税法”及其意义》
一、中国古代的赋役制度
思考:两税法与以往的税制相比有何新变化?
课税对象 由过去的主户扩大到不分主、客户,贵族、官僚等特权阶层都要交税。
征课内容 户税(纳钱)+地税(米粟)
课税标准 每户按人丁、资产缴纳户税,按田亩缴纳地税,取消租庸调和杂税、杂役
征课时间 分为夏秋两季,相对集中并节省了征收时间
征课原则 “量出制入”,中央根据财政支出先做预算,定出总税额,再分配到各地征收。
扩大了收税对象:增加财政收入
简化了税收名目:缓和社会矛盾
放松对农民人身控制;
(固定税收时间)
实物地租向货币地租过渡,有利于商品经济发展。
一、中国古代的赋役制度
(四)、唐朝中后期:两税法
(四)唐朝:中后期两税法
思考:如何评价两税法?
积极作用:
①简化税收名目,减轻人民负担,缓和社会矛盾;
②扩大收税对象,保证国家的财政收入;
③按资产收税有利于改变贫富不均的现象;
④改变了自战国以来以人丁为主的赋役制度,减轻了政府对农民的人身控制;
⑤货币税一定程度推动商品经济的发展。
一、中国古代的赋役制度
局限①两税法并未能遏制土地兼并,唐后期土地兼并更加严重;
②地主隐瞒财产转嫁赋税,政府增加捐税,加重农民负担,社会矛盾加剧。
②缴纳货币造成对百姓二次剥削,没有考虑民间疾苦。
材料2:私家无钱炉,平地无铜山。胡为秋夏税,岁岁输铜钱。钱力日已重,农力日已殚。贱粜粟与麦,贱贸丝与绵。岁暮衣食尽,焉得无饥寒。
——白居易《赠友五首》
12
(五)、宋朝:
影响:
①减轻农民负担,促进农业发展,增加政府财政收入。
②纳钱代役的推行有利于实物税向货币税转变,反映了商品经济发展。
◎王安石
一、中国古代的赋役制度
沿袭唐制,实行两税法,北宋王安石变法改革赋役制度
①方田均税法:清丈土地,防止偷、漏税;
②募役法:不服役者交免役钱或助役钱,政府雇人服役 。
宋代“不抑兼并”,土地买卖频繁,不利于税收
(六)、元朝:
(1)北方:
(2)南方:
(3)科差:
租庸调,征丁税、地税
两税法,征夏税、秋粮
按户之上下(南方北方)征收丝与银两
科差,相当于唐代的调,以户为课税对象的代役,“各验其户上下而科焉”。科差在北方征丝料、包银和俸钞,在江南纳户钞与包银。
材料11:在江南沿袭南宋税制,既可征得统治集团所需钱财,又不会因更改税制而使民众受惊扰,可以稳定南方社会的封建统治秩序,还可以再据北方税制增设一些项目,如增征部分“科差”——江南的“包银”和“户钞”,征得比南宋政权所征还多的钱财。——高树林《古代社会经济史探》
一、中国古代的赋役制度
(七)明朝
1、明初:
夏税秋粮,两次征收,主要是米麦实物。
2、正统年间:
江南部分税粮折银征收送赴北京,称金花银。
3、明朝中后期:
张居正一条鞭法
(1)背景:
(2)内容:
①商品经济发展;②白银流通量增加;
③土地兼并及统治危机
①赋役合并,一概折银,即不但赋税折银征收,而且役也改为丁、田共同承担,折成银两,统一征收。
②政府所需的役,由政府从税银中拿出一部分统一雇人。
一、中国古代的赋役制度
3、明朝中后期:
张居正一条鞭法
(3)意义:
①是我国赋税制度的一次重大改革,由实物税转向货币税。
②简化税制,相对减轻了农民的负担,缓和社会矛盾;
③赋役征银,推动农产品的商品化趋势,有利于商品经济的发展;
④取消力役,改为雇役,农民的人身依附关系松动;
⑤增加了政府的财政收入。
◎张居正
一、中国古代的赋役制度
(七)明朝
问题5:根据所学知识分析一条鞭法实行会产生怎样的影响?
材料:废除人头税后,这种对“被征税”担心的消失,直接改变了古人的生育观念,中国由此进入第一波“人口大爆炸”时代,据统计,康熙二十四年,全国人口为1亿,到嘉庆十七年已到3.6亿,这仅仅花了127年时间。——摘编自《历史上影响中国人生活的四大改革》
①彻底废除了中国历史上长期存在的人头税,封建国家对百姓的人身束缚进一步减弱;
②避免了隐秘人口现象,促进了人口的增长;
③有利于商品经济及资本主义萌芽发展;
④减轻了无地或少地农民的负担,有利于经济恢复与发展;
⑤税制的简化,有利于政府的征收。
一、中国古代的赋役制度
(八)清朝
清朝康熙五十一年(1712年),康照帝规定以前一年的丁银作为定额,不再增加,称“盛世滋丁,永不加赋”;雍正帝即位后,将这笔丁银分摊到田赋中,称“摊丁入亩”。
项目 变化 简化
征税标准 由以人丁为主逐渐向以土地财产为主转变,人头税在赋税中所占的比重越来越少,直至废除。 人丁(人)→田亩(物)
(两税法)
赋税品种 由繁到简,税种减少。从田租、人头税、杂税简化为土地税等;
随着商品经济发展,明清时期对商业征收重税。 繁→简
(两税法)(一条鞭法)
商税越来越重要
征税方式 由实物地租逐渐向货币地租转变,反映了封建社会商品经济的发展。 实物→货币
(一条鞭法)
征税时间 由不定时逐渐发展为基本定时 不定时→定时
(两税法)
人身控制 农民由必须服徭役,逐渐发展为可以纳捐代役,保证了农业生产时间,利于农业发展。 服徭役→代役
(租庸调制)
【总结】 中国古代赋役制度的演变趋势
(一)关税
西周 货物通过边境的“关卡”要被征税
汉 国内开关梁;在西北丝绸之路主要城市设置关隘或关卡,稽查商旅和通关文牒,征收关税和市租
唐 在安南、广州二地设市舶使进奉海外珍品、后增加征税功能
宋 先后设密州、两浙路、福建路、光南路市舶司,管理海外贸易
元 于泉州置市舶提举司,掌海外贸易查禁,课植等事;后颁布《市舶则法》,为现存最早最完整的市舶管理法则
明 隆庆元年宣布解除海禁,在福建漳州府月港设立督饷馆,负责管理私人海外贸易并征税
清朝前期 康熙(1683)开海禁,设立闽、粤、江、浙四大海关。乾隆年间(1757年),只留下粤海关允许西方人贸易,立公行专办夷船货税
——中国古代关税制度的起源与演变
特点:国内关税、国境关税并立,享有完全的关税自主权
二、中国关税与个人所得税制度
(一)关税
——中国近代关税制度的发展
1、近代关税自主权的丧失。
(1)表现:
①鸦片战争后,协定关税,中国失去了自主调整税率的权力。
②掌管中国国境关税的海关大权长期把持在列强手中—海关税务司
赫德担任晚清海关总税务司近半个世纪,任内创建了税收、统计、浚港、检疫等一整套海关管理制度和现代邮政系统。他把持中国海关大权,一定程度上维护了英国等西方列强的利益。
二、中国关税与个人所得税制度
①便利了列强倾销商品和掠夺原料,中国被迫卷入资本主义世界市场,成为西方经济的附庸;
②严重阻碍了中国民族工业的发展;
③破坏了中国的关税自主权,加深了中国的半殖民地化进程。
(2)影响:
(一)关税
——中国近代关税制度的发展
3、收回关税自主权的斗争
中国共产党和中国国民党都明确提出废除不平等条约,要求关税自主的主张。
国民大革命
1927年
1928年
1930年
南京国民政府宣告关税自主,并公布国定《进口税暂行条例》
发表“改订新约”的对外宣言,要求关税自主。与美国签订《中美关税条约》,又陆续同意大利、英国等国缔结新约。
日本同意《中日关税协定》
结果:国民政府通过这些措施,在关税自主权上取得进展,但仍不能完全自主地制定税率。
直到新中国成立,中国才真正收回关税自主权。
二、中国关税与个人所得税制度
(一)关税
——中国现代关税制度的发展
1951年
1985年
1987年
政务院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税则》及其实施条例,新中国第一部独立的专门的海关税法,统一了全国税制。
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关税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税则》,强化了关税制度的法制化建设。
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国务院据此重新修订发布了关税条例,进一步完善了关税的基本制度,对国民经济发展和对外贸易起到了重要促进作用。
二、中国关税与个人所得税制度
探究:结合材料和所学分析南京国民政府发起“改订新约”的原因和影响
材料:1927年,国民政府外交部向各国发出照会,“分别就其旧约已满期者,改订新约;未满期者,修改旧约”。海关进口税则“完全以我国所定者以为准则”,1928年7月,美国首先承认中国关税自主地位。随后各欧洲主要强国相继承认中国关税自主。其后国民政府多次修订关税税则,实施出口免税或退税,提高了煤油、汽油、羊毛、毛制品、化学产品、机器等货物的进口税率。关税从极低的水平提高到相对较高的水平。关税收入也大为增加,从1928年的3000万银元上升到 1931年的33800万银元,在以后的几年中始终保持在3亿银元左右。——摘编自易继苍、张祥晶《1927—1937年南京国民政府的关税改革》等
原因:①民族意识觉醒,主权意识增强;②民族工业的发展;③南京国民政府增加财政收入的需要;④南京国民政府提升形象巩固统治的需要。
二、中国关税与个人所得税制度
3、收回关税自主权的斗争
影响:①国民政府基本收回关税自主权,增加了国家关税的收入;②有利于民族工商业的发展;③增强了民族自尊心、自信心;④使南京国民政府获得了国际社会的普遍承认。
(1)收回关税自主权的意识不断提高。
(2)群众性收回关税自主权运动不断高涨。
(3)历届政府收回关税自主权的不懈努力。
(4)第一次世界大战后国际格局有利于中国收回关税自主权。
(5)第一次世界大战后民族解放运动推动中国收回关税自主权。
(6)美、英、日对华政策的调整客观上有利于中国收回关税自主权。
总结.中国近现代收回关税自主权的原因
二、中国关税与个人所得税制度
(二)个人所得税
北洋政府时期
1914年北洋政府制订了所得税条例,并没有实施
南京国民政府时期
1936年国民政府相继公布了所得税暂行条例,开始征收个人所得税
新中国成立后
计划经济体制之下,没有征收个人所得税
改革开放以来
1980年《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个人所得税制度正式确立。后经过数次修订完善。
二、中国关税与个人所得税制度
思考:根据材料及所学知识,你认为征收个人所得税的作用?
①增加财政收入,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
②调节收入分配,有利于实现社会公平;
③有助于培养和增强公民的纳税意识。
第二条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
(一)工资、薪金所得;(二)劳务报酬所得;
(三)稿酬所得;(四)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五)经营所得;(六)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七)财产租赁所得;(八)财产转让所得;
(九)偶然所得。
——《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2018年修正)
二、中国关税与个人所得税制度
中国赋役制度的演变
中国古代
的赋役制度
关税与个人
所得税制度
秦汉时期:田租、人头税、徭役
隋唐时期
宋元时期
明清时期
隋:租调役
唐:前期:租庸调制;后期:两税法
宋:两税法+附加税
元: 北方:丁税、地税;
南方:夏税、秋粮
科差
明:金花银、一条鞭法
清:摊丁入亩
关税制度
个人所得税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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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6·山东卷)与秦汉时期田租征缴以九月为限不同,唐前期沿袭南朝田租交赋以十二月为限的政策,并规定“若无粟之乡,输稻麦,随熟即输。”该做法表明
A.土地兼并日益加剧 B.高产作物不断推广
C.江南地区得到开发 D.天文历法取得进步
体验高考
C
考查点:魏晋南北朝以来江南开发对赋税制度的影响
南方开发,稻麦种植广泛,其成熟时间与北方粟类不同,朝廷根据南方农业生产特点调整了征缴时间和种类。
2.(2026·北京卷)官府征税时,将应征财物折换为其他财物,称为折变。宋徽宗时有大臣奏报:“访闻夏、秋税赋……非法折变。如绢一匹折纳钱若干,钱又折麦若干。”反复折变后,民众实际缴纳的麦的价值高于一匹绢数倍。据此可知当时
①官府实行了两税法 ②官府增设了新税种
③商品经济高度发达 ④民众税赋负担加重
A.①② B.②③
C.③④ D.①④
D
3.(2025·山东)唐朝先后实行租庸调制和两税法,北宋王安石变法推行方田均税法和募役法,明清相继实行过一条鞭法和摊丁入亩等赋役制度。封建统治者调整赋役制度的相同出发点是
A.调节社会矛盾 B.维护小农经济
C.放松对农民的人身控制 D.提高国家财政收入
D
4.(2024湖北)元英宗即位初,中书省奏议:南宋故地纳入版图四十余年来,有田地的纳地税,做买卖的纳商税,此外别无征发,比北方的汉人负担要轻;田多的富户们,有的一年收二三十万石租子,纳的官粮却轻。据此可知,元朝前期
A.抑制土地兼并 B.优容江南经济
C.简化赋税名目 D.提高南人地位
B
5.(2023天津)唐朝租庸调制和两税法情况
右表反映了
A.减轻部分农民的负担
B.保证农民的生产时间
C.强化农民的人身依附
D.增加政府的算赋收入
租庸调制 两税法
授田数 税 授田数 税
40 2.0 40 2.0
30 2.0 30 1.5
20 2.0 20 1.0
10 2.0 10 0.5
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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