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正文:
01
了解中国古代赋税制度的演变
课程标准
02
了解关税、个人所得税制度的产生及其在中国的实行。
第16课
中国赋税制度的演变
概念阐述
赋税制度:也叫赋役制度,即赋税+徭役。在封建社会中,国家①以土地和人口数为依据,向人们征收一定量的田赋、人头税、征伐兵役、徭役等,形成的基本政治制度叫做赋税制度。赋役的征发是统治阶级赖以维持其统治的基础,具有②无偿性、强制性、固定性的特点(①+②)
古代王朝依据自己所颁布的法律向臣民征收的实物(多是粮食、布帛)或货币。
地税(田租、田赋):以土地为依据的田租
户税:以户为单位的财产税
丁税:以人口为依据的人头税
其他税:关税、市税、商业税等。
以成年男子为依据,古代王朝强制民众承担的无偿劳动。包括力役(庸)、兵役、和杂役。
力役(庸):和平时期修建城防、转运物资、协防治安、为宫室皇族提供义务劳动
兵役:战时服兵役、打仗
(徭)役=力役+兵役+杂役
本质:封建政府对农民的人身控制
中国古代赋税制度变化的基础:土地制度变化
一、中国古代的赋役制度
1、西周:贡赋制度
材料:方里而井,井九百亩,其中为公田,八家皆私百亩,同养公田,公事毕,然后敢治私。——《孟子·滕文公上》
(一)先秦时期
私 田
私 田
私 田
私 田
公 田
私 田
私 田
私 田
私 田
普天之下,莫非王土(奴隶主土地国有制—分封制);
率土之滨,莫非王臣。(分封制)
按照分封制,周天子把王畿之外的土地(井田)和人民分配给诸侯,诸侯需要向周天子缴纳贡赋。
诸侯们通过井田制,让百姓替自己耕种,耕种所得绝大部分归奴隶主所有,少部分给予百姓解决温饱问题。(为王室服役,实行劳役地租,役重于赋。)
注:此时土地是周天子的,所以奴隶主要向周天子缴税。体现“什么样的土地制度,什么样的赋役制度”)
◎井田制
一、中国古代的赋役制度
1、西周:贡赋制度
(一)先秦时期
(1)政治制度保障:分封制
分封制下诸侯义务:缴纳贡赋,镇守疆土,随从作战,朝觐述职;
(2)经济制度保障:井田制(奴隶主土地国有制)
农民为领主服力役,并向领主交纳田赋。
(1)含义:诸侯缴纳贡赋;为王室服役,实行劳役地租,役重于赋。
2、春秋战国
随着生产力(铁器的使用和牛耕的逐渐普及)的发展,井田制逐渐瓦解→(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分封制赖以生存的经济基础瓦解)→推动分封制的瓦解→以分封制和井田制为基础的贡赋制度遂难以维系→推动新的赋役制度的产生。
(1)背景:随着生产力发展,春秋铁犁牛耕出现,井田制逐步瓦解,私田出现。
按照“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的说法,其实老百姓对于开荒这事儿也有担忧,也就是自己的土地是否具备合法性的问题,于是一边垦荒和种植私田,一边战战兢兢的忧虑哪天官府会不会突然宣布自己土地不具备合法性而收回;另一方面,老百姓耕种私田导致王室收入逐渐下降,这时双方的诉求如何寻找一个中间地带?王室对私自开垦的土地进行征税,征税就意味着合法,于是双方的问题就得到了解决,客观上确立了土地私有的合法性。
一、中国古代的赋役制度
1、西周:贡赋制度
(一)先秦时期
2、春秋战国
改变赋役制度,
规定耕种私田也要征税
缴税即国家承认私人开荒的土地具有合法性
变相承认土地私有
(2)具体表现:
①齐国:管仲改革,提出“相地而衰征”,把公田分配给农户耕种,根据土地多少和好坏征收赋税,以实物税代替劳役税。
②鲁国:前594年“初税亩”是指无论公私田,按亩收税
③秦国:商鞅变法:重农抑商,奖励耕织;废井田,开阡陌,承认土地私有
掌握越多的土地,不仅可以生产出更多的粮食,养活更多的人,解决温饱问题;
温饱之余,多余的粮食还可用于交换,推动商品经济的发展;
生产力发展后,农业生产所需劳动力(人口)减少,多余人可从事其他行业,如手工业→推动社会分工。(即农业的发展推动手工业的发展和进步)
→开垦土地有利可图,人们越来越多的开垦土地,第一有利于开荒(山林的开发和使用);第二进一步加速井田制走向瓦解,封建土地私有制逐渐形成;井田制是奴隶制存在的经济基础,其瓦解推动奴隶制逐渐向封建制度转变。(体现唯物史观)
(1)背景:随着生产力发展,春秋铁犁牛耕出现,井田制逐步瓦解,私田出现。
◎商鞅
一、中国古代的赋役制度
1、西周:贡赋制度
(一)先秦时期
2、春秋战国
(2)具体表现:
①齐国:管仲改革,提出“相地而衰征”,把公田分配给农户耕种,根据土地多少和好坏征收赋税,以实物税代替劳役税。
②鲁国:前594年“初税亩”是指无论公私田,按亩收税
③秦国:商鞅变法:重农抑商,奖励耕织;废井田,开阡陌,承认土地私有
(1)背景:随着生产力发展,春秋铁犁牛耕出现,井田制逐步瓦解,私田出现。
①经济:加速了井田制的瓦解和封建土地私有制的形成;
②政治(推动社会转型):促进了奴隶制向封建制度转变;
③税制:是中国古代土地税的开端。
(3)影响
知识拓展:商鞅变法赋役的措施
①制定户籍制度,登记人口数量,按人口抽人头税,征徭役和兵役;
②赋税一律征粟,缴纳粮食,以鼓励百姓务农;
③打破公田和私田的界限,所有土地都按统一的标准征土地税。
商鞅变法是封建赋税制度在中国历史上基本确立的标志
一、中国古代的赋役制度
(二)秦汉时期
更赋是一种代役税:农民亲自服役,叫“践更”。如果不愿意服役,可交钱由官府雇人代为服役,称为“过更”。
1、秦朝:
(1)田赋:
(2)口赋:
(3)徭役:
“收泰半之赋”,需缴纳田地产量的三分之二
向人民征收极重的口赋,即人头税,“二十倍于古”
更卒:法定服务期限是一个月,服役地点是在本郡或本县,承担修筑城垣、道路、河渠、宫室、陵寝,以及运输粮食等繁重劳动;
正卒:是指到郡国和京城服兵役,役期一般是两年;
戍卒:是指到边塞屯戍,役期一般是一年。
2、汉朝:编户齐民制度—政府把农民编入户籍(称为编户),实行按编户征收租赋和征收徭役、兵役的制度。
秦朝田赋、口赋极高,引起百姓不满,秦之失(灭亡),在于治(治理方式),不在于政(政治制度)。故汉初吸取秦亡教训,对赋税制度进行一定调整。
(1)内容
一、中国古代的赋役制度
(二)秦汉时期
1、秦朝:
2、汉朝:编户齐民制度—政府把农民编入户籍(称为编户),实行按编户征收租赋和征收徭役、兵役的制度。
①田赋:
“与民休息”,田赋税率大大降低。高祖:十五税一;景帝:三十税一
②口赋(人头税):
a.口赋(7-14岁)
b.算赋(15-56岁)
③徭役:
与秦朝一样
汉初赋税政策调整的①原因和②意义
①原因:
a.汉初统治者吸取秦亡教训,调整统治政策;
b.鼓励百姓从事生产;
c.政治初建,经济凋敝。
田赋减少了,怎么维护政府的财政收入?
增加其他的税收
②意义:
a.促进了经济的恢复和发展
b.缓和了社会矛盾,稳定了统治秩序
c.为“文景之治”局面的出现奠定基础
(1)内容
一、中国古代的赋役制度
(二)秦汉时期
1、秦朝:
2、汉朝:编户齐民制度—政府把农民编入户籍(称为编户),实行按编户征收租赋和征收徭役、兵役的制度。
①田赋:
“与民休息”,田赋税率大大降低。高祖:十五税一;景帝:三十税一
②口赋(人头税):
a.口赋(7-14岁)
b.算赋(15-56岁)
③徭役:
与秦朝一样
(1)内容
汉朝(汉武帝)对车船征税、对商人和高利货者征收算缗钱、对财产总额征收“税民资”、甚至农民饲养六畜都要缴税。
④财产税:
商人和高利贷者们,你们有多少财产,告诉我,我每年征收12%!谢谢合作!
汉武帝
百姓们,只要举报隐瞒财产的商人,就可以得到他的一半财产!谢谢合作!
重农抑商政策
一、中国古代的赋役制度
(二)秦汉时期
1、秦朝:
2、汉朝:编户齐民制度—政府把农民编入户籍(称为编户),实行按编户征收租赋和征收徭役、兵役的制度。
①田赋:
“与民休息”,田赋税率大大降低。高祖:十五税一;景帝:三十税一
②口赋(人头税):
③徭役:
与秦朝一样
(1)内容
汉朝(汉武帝)对车船征税、对商人和高利货者征收算缗钱、对财产总额征收“税民资”、甚至农民饲养六畜都要缴税。
④财产税:
思考:秦汉时期田赋和人头税,哪个负担更大?
以汉朝为例,农户一般为5口之家,拥有70亩土地:
田赋:按当时的生产力水平大约可产粮150石,以1/30的税率计算,须缴纳田赋5石,其间粮价平均为每石80钱,5石粮折价400钱。除粮食外,还有稿刍(饲草和禾秆)之征,所要缴纳的稿刍折价不到50钱。两者折价合计不到450钱。
人头税:不论算赋、口赋和户赋,单就更赋一项来计算,5口之家须缴纳更赋者平均有1.5人,每人每年须缴纳“过更”、“践更”两赋2300钱,1.5人须缴纳3450钱。
一、中国古代的赋役制度
(二)秦汉时期
1、秦朝:
2、汉朝:编户齐民制度—政府把农民编入户籍(称为编户),实行按编户征收租赋和征收徭役、兵役的制度。
①田赋:
“与民休息”,田赋税率大大降低。高祖:十五税一;景帝:三十税一
②口赋(人头税):
③徭役:
与秦朝一样
(2)特点:是田租较轻,但人口税很重(舍地而税人)。
(3)影响:
①(田赋的征收)巩固了汉初政权,促进经济发展;
②(口赋和财产税的征收)增加了政府的财政收入,有利于封建基础的巩固
③(编户齐民的赋役制度)加强对农民人身控制和剥削。
④消极:重农抑商政策阻碍了商品经济的发展。
(1)内容
汉朝(汉武帝)对车船征税、对商人和高利货者征收算缗钱、对财产总额征收“税民资”、甚至农民饲养六畜都要缴税。
④财产税:
一、中国古代的赋役制度
(三)魏晋时期——租调制
租(田亩税):粮食
调(人头税):帛或布
①使土地制度和赋税制度结合得更加紧密。
②有利于赋税收入,恢复和发展农业生产。
(2)影响:
(1)土地制度(制度支撑):北魏均田制——指政府不触动原有私有土地的基础上,按人头把无主荒地分配给无地或少地农民耕种,接受土地的农民要向封疆国家交纳赋税和服役,一般情况下,土地只允许使用不允许买卖,实际上是一种封建土地国有制。
在这种情况下,老百姓耕种的土地是国家分配的,自然要向国家缴税和服徭役。
(2)含义:北魏孝文帝改革,颁布均田令,以户为单位,规定一夫一妇每年纳粟为租,纳帛或布为调,受田农民承担定额租调,成年男子负担一定徭役。
一、中国古代的赋役制度
(四)隋唐时期:租调役(隋)——租庸调制(唐前期)——两税法(唐中后期)
1、隋朝——租调役
废除了前代许多苛捐杂税,主要向民众征收租调役。
(1)土地制度:均田制:受田农民。
(2)内容:每年必须交纳一定数量的租粟,调(户税)帛或麻,还必须服徭役和兵役。
隋朝沿用北魏以来的租调制,并规定“民年五十,免役收庸”,即50岁以上的男子,可以交纳一定数量的绢,以代替徭役,以庸代役的办法开始在部分受田农民中推行。
露田
2、唐前期——租庸调制
庸:纳绢代役。服徭役期间,不去服役的可以纳绢或布代役。
(1)基础:国家向成年男子授田的均田制
(2)对象:针对21-59岁之间成年男子征收。
每丁岁入租粟二石。调则随乡土所产,绫绢絁(shī)各二丈,布加五分之一。输绫绢絁者,兼调绵三两;输布者,麻三斤。凡丁,岁役二旬。若不役,则收其佣,每日三尺。 ——《旧唐书·食货志上》
一、中国古代的赋役制度
(四)隋唐时期:租调役(隋)——租庸调制(唐前期)——两税法(唐中后期)
1、隋朝——租调役
2、唐前期——租庸调制
(1)基础:国家向成年男子授田的均田制
(2)对象:针对21-59岁之间成年男子征收。
(3)内容:租(田租,即地税)、庸(以庸代役)、调(人头税,缴绢或帛)
户调,是人头税,交纳定量的绢或布。
纳绢代役,服徭役期间,不去服役的可以纳绢或布代役
田租,成年男子每年向官府交纳定量的谷物
庸
租
调
(4)影响:
①积极:a.以庸代役保证农民有较充分的生产时间,有利于农业生产发展,一定程度上也减轻了对农民的人身控制,减轻了农民负担。
b.增加了政府的财政收入。
c.税收从劳役地租转变为实物地租;
②局限:租庸调制的基础是均田制,一旦均田制遭到破坏,租庸调制就无法维持。
一、中国古代的赋役制度
(四)隋唐时期:租调役(隋)——租庸调制(唐前期)——两税法(唐中后期)
1、隋朝——租调役
2、唐前期——租庸调制
3、唐中后期——两税法
①以人丁为主要征税标准
②可纳绢或布代役,称为庸
③贵族官僚享有免交租庸调的特权
(5)特点
材料:(北魏)均田令适应了当时北方人口减耗、荒地和无主地大量存在的现实。
——张帆《中国古代简史》
根据均田制的定义,在不触动原有土地私有制度的基础上,国家把无主荒地分配给无地或者少地的农民耕种,并以此让他们缴税和服役,这一制度有一个重要的前提,即国家掌握大量无主荒地。在魏晋时期,为躲避战乱(应对五胡内迁),大量百姓南迁(北民南迁),出现了很多无主荒地;隋朝结束了几百年分裂局面,国家拥有大量无主荒地;至于唐初,由于隋炀帝施行暴政,三征高句丽,营建东都,开凿大运河,劳民伤财,引发隋末农民大起义,大量老百姓逃窜,以至唐初政府依旧掌握大量土地,均田制得以维持,那么租调制和租庸调制可以正常进行。而唐安史之乱后,中央政府权力式微,土地掌握较少,赋税制度难以维系。
一、中国古代的赋役制度
(四)隋唐时期:租调役(隋)——租庸调制(唐前期)——两税法(唐中后期)
1、隋朝——租调役
2、唐前期——租庸调制
3、唐中后期——两税法
玄宗之末,版籍(户口册)浸坏,多非其实。及至德兵起,所在赋敛,迫趣[ cù ] 取办,无复常准。赋敛之司增数而莫相统摄,各随意增科,自立色目,新故相仍,不知纪极。民富者丁多,率为官为僧以免课役,而贫者丁多无所伏匿,故上户优而下户劳。吏因缘蚕食,旬输月送,不胜困弊,率皆逃徙为浮户(没有在户口册登记的人或户),其土著百无四五。
——[北宋]司马光:《资治通鉴》卷226建中元年( 780)春正月丁卯朔
呜呜,都收不到税税了!
民众逃亡&土地兼并
均田制
无法推行
租庸调制
无法维持
政府财政收入锐减
政府
财政危机
户籍减少,人口减少,影响税收
税种多而杂,制度混乱
贵族官僚和僧侣免税特权、民众逃亡减少政府财政收入
贫富差距大
一、中国古代的赋役制度
(四)隋唐时期:租调役(隋)——租庸调制(唐前期)——两税法(唐中后期)
1、隋朝——租调役
2、唐前期——租庸调制
3、唐中后期——两税法
(1)原因
①安史之乱后,由于民众逃亡,在即户口大幅减少;
②土地买卖和兼并之风盛行,均田制和租庸调制无法推行,国家财政收入减少;③贫富分化加剧,百姓赋税沉重,社会矛盾尖锐。
解决财政困难
租庸调制不再适应社会环境的新变化,—两税法应运而生
(2)目的
780年,唐德宗接受杨炎的建议,废除租庸调制,实行两税法
(3)施行
(4)内容
以国家财政支出确定赋税总额,然后将总额分解到各地,按田亩征收地税,按人丁征收户税,分夏、秋两次征收。
(两税法:地税和户税;夏秋两次征税)
一、中国古代的赋役制度
(四)隋唐时期:租调役(隋)——租庸调制(唐前期)——两税法(唐中后期)
1、隋朝——租调役
2、唐前期——租庸调制
3、唐中后期——两税法
(1)原因
(2)目的
(3)施行
(4)内容
两税
两次
户税
地税
夏季
秋季
①不分主户(土著户)和客户(外来户),一律就地落籍纳税。以当时的居住地,编入户籍;
②每户按人丁和户等(资产)缴纳户税(按照户等高低纳钱), 按田亩缴纳地税(按亩缴纳谷物:米或粟) ;
③取消租庸调和一切杂税、杂役;
④一年分夏季和秋季两次纳税;
⑤中央根据财政支出定出总税额,分配到各地征收;
⑥贵族、官僚、商人都要交税。
冬小麦4、5月份收割;春小麦8、9月份收割。
扩大了收税对象
放松了人身控制
保证了国家收入
简化了税收名目
减轻了农民负担
(5)作用
钱物两收,实物租向货币租转变
一、中国古代的赋役制度
(四)隋唐时期:租调役(隋)——租庸调制(唐前期)——两税法(唐中后期)
1、隋朝——租调役
2、唐前期——租庸调制
3、唐中后期——两税法
(1)原因
(2)目的
(3)施行
(4)内容
(5)作用
①简化税收名目,统一了税制;有利于减轻人民的负担,缓和社会矛盾;
②扩大了收税对象,保证国家财政收入;
③改变了自战国以来以人丁为主的赋役制度,减轻政府对农民的人身控制;
④户税纳钱,地税交实物,加速了商品经济的发展;
⑤有利于从制度上避免官吏乱摊派的可能。
①积极:
地越来越少,税越来越多,这日子没法过了!
材料1:唐后期土地兼并越来越严重,大地主隐瞒财产转嫁赋税现象增多,政府为保证财政又增加捐税,农民负担更加沉重。
材料2:私家无钱炉,平地无铜山。胡为秋夏税,岁岁输铜钱。钱力日已重,农力日已殚。贱粜(tiao)粟与麦,贱贸丝与绵。岁暮衣食尽,焉得无饥寒。——白居易《赠友五首》
一、中国古代的赋役制度
(四)隋唐时期:租调役(隋)——租庸调制(唐前期)——两税法(唐中后期)
1、隋朝——租调役
2、唐前期——租庸调制
3、唐中后期——两税法
(1)原因
(2)目的
(3)施行
(4)内容
(5)作用
a.简化税收名目,统一了税制;有利于减轻人民的负担,缓和社会矛盾;
b.扩大了收税对象,保证国家财政收入;
c.改变了自战国以来以人丁为主的赋役制度,减轻政府对农民的人身控制;
d.户税纳钱,地税交实物,加速了商品经济的发展;
e.有利于从制度上避免官吏乱摊派的可能。
①积极:
②局限:
a.两税法并未能遏制土地兼并,唐后期土地兼并更加严重;
b.地主隐瞒财产转嫁赋税,政府增加捐税,加重农民负担,社会矛盾加剧。
c.缴纳货币造成对百姓二次剥削,没有考虑民间疾苦。
一、中国古代的赋役制度
(五)宋元时期:
1、宋朝——商业税比重增大
(1)北宋初期
继承唐制,附加税繁杂多变;代役金、徭役等
①内容:
a.税:宋承唐制,征收两税,但附加税繁杂多变,往往超过正税数倍。
b.役:除了征收类似唐朝的庸一样的代役金外,还派发各种徭役,扰民严重,阶级矛盾尖锐。
②结果:宋代不抑兼并导致土地兼并严重,导致土地买卖频繁,不利于税收。
(2)北宋中期
王安石变法(1069年)
A.方田均税法:
方田:是每年九月由县长举办土地丈量,按土壤肥瘠定为五等,防止偷漏税
均税:是以“方田”丈量的结果为依据,制定税数。
B.募役法:又称免役法,原本百姓按户等轮流到州县当差役,改为由官府出钱雇人应役。费用由当地主户按户等分担,称“免役钱”,原本免役的官户,也缴纳同样的钱,称“助役钱”。(不服徭役的人,交免疫钱或助役钱)
◎王安石
①内容:
一、中国古代的赋役制度
(五)宋元时期:
1、宋朝——商业税比重增大
①内容:
(1)北宋初期
继承唐制,附加税繁杂多变;代役金、徭役等
(2)北宋中期
王安石变法(1069年)
A.方田均税法:
方田:是每年九月由县长举办土地丈量,按土壤肥瘠定为五等,防止偷漏税
均税:是以“方田”丈量的结果为依据,制定税数。
B.募役法:又称免役法,原本百姓按户等轮流到州县当差役,改为由官府出钱雇人应役。费用由当地主户按户等分担,称“免役钱”,原本免役的官户,也缴纳同样的钱,称“助役钱”。(不服徭役的人,交免疫钱或助役钱)
A.有利于减轻农民的差役负担,保证生产时间,促进农业发展,增加国家财政收入;
B.纳钱代役的推行有利于实物地租向货币地租转变,反映了商品经济的发展。
◎王安石
②影响:
一、中国古代的赋役制度
(五)宋元时期:
2、元朝
科差
元代赋税制度比较混乱,南北方不相同。科差,亦称差科,分为丝料、包银、俸钞三项,都是以户为单位征收的。北方的赋税主要是税粮和科差。至元世祖时,此税税额包括:丝料,每户出丝2斤,交纳有封地的封主;包银,每户纳银(钞)4两。(在北方征丝料与包银,按户征收);攻占江南后,南方沿袭南宋税制,但加收俸钞,每户纳钞1两,用作官吏的俸禄(在江南纳户钞与包银) ;“科差”,相当于唐代的调,以户为课税对象,“各验其户上下而科焉”,是过去封建王朝广征人头税制度的再现。,
2、元朝:
(1)北方:
(2)南方:
(3)科差:
租庸调,征丁税、地税
两税法,征夏税、秋粮
按户之上下(南方北方)征收丝与银两
科差,亦称差科,相当于唐代的调,以户为课税对象,“各验其户上下而科焉”。
科差在南北方实行方法有所不同。科差在北方征丝料与包银,按户征收,科差在江南纳户钞与包银。
沿袭唐朝
按户之上下(南方北方)征收丝与银两
一、中国古代的赋役制度
(六)明清时期:
1、明朝
赋税分夏税、秋粮两次征收,所征主要是米麦实物。
江南部分税粮折银征收送赴北京,称“金花银”。
洪武九年规定“天下税粮,令民以银、钞、钱、绢代输。”
正统元年“米麦一石,折银二钱五分。南畿、浙江、江西、湖广、福建、广东、广西米麦共四百余万石,折银白万余两,入内承运库,谓之金花银,其后概行于天下。”——《明史·食货二》
张居正一条鞭法
(1)明初
(2)正统年间
(3)明朝中后期
①背景:
(原因)
旧制弊端,那么两税法有什么弊端?
第一,政府根据全国的财政支出来顶税额,其中可能存在弄虚作假,为了多交税,任意定额的情况。地主隐瞒财产少交税收,就将更多的税转移到百姓身上(转嫁赋税),政府增加捐税,加重农民负担,社会矛盾加剧。第二,不能够抑制土地兼并,反而使土地兼并更加严重。第三,钱物两收,以物换钱,可能对百姓造成二次伤害;除此以外,要收粮食、布帛和钱,种类太多,收起来比较麻烦,粮食长途运输,还有一定损耗。
A.旧制弊端:两税法存在转嫁赋税、钱物两收之下运输耗损等问题,原有赋役制度混乱。
一、中国古代的赋役制度
(六)明清时期:
1、明朝
张居正一条鞭法
(3)明朝中后期
①背景:
面对严重的政治、经济和财政危机,以及赋役制度败坏而带来的各种问题,明中期各地官员对赋税改革先后作了多次的尝试......其改革趋势多为删繁就简,而一条鞭法正是这些改革的归纳和总结。——黄天华《中国税收制度史》
材料1:土地兼并严重,嘉靖年间,占人口10%的地主控制着全国75%的耕地,豪强地主也想尽办法逃避赋税。大量农民失去土地,成为流民的同时,税收负担就全部压在了剩下的农民身上。本来土地就少,交的税还多,百姓苦不堪言,起义频发。而且大量偷税漏税,导致国家财政收入锐减
材料2:明朝为防御蒙古,沿着长城设置了九大军事重镇,军费耗资庞大,南沿海的倭寇战争更是雪上加霜。国家财政入不敷出,现有赋税制度难以有效增加政府财政收入。
补充:我们知道一条鞭法是什么东西都折算成银两上交,那么银的储备要充足啊?银从哪儿来?16世纪,欧洲从美洲开采的大量白银,通过购买香料、手工品等大量流入中国,白银流通量的增加,和明朝商品经济的发展,都为一条鞭法的实施提供了条件。
B.土地兼并严重;财政危机与统治危机加深
C.商品经济的发展与资本主义萌芽;
E.各地官员改革的经验积累;
D.白银流通量的增加。
一、中国古代的赋役制度
(六)明清时期:
1、明朝
张居正一条鞭法
(3)明朝中后期
①背景:
(原因)
A.旧制弊端:两税法存在转嫁赋税、钱物两收之下运输耗损等问题,原有赋役制度混乱。
B.土地兼并严重;财政危机与统治危机加深
C.商品经济的发展与资本主义萌芽;
E.各地官员改革的经验积累;
D.白银流通量的增加。
②内容
A.赋役合并,一概折银,即不但赋税折银征收,而且役也改为丁、田共同承担,折成银两,统一征收。
B.政府所需的役,由政府从税银中拿出一部分统一雇人。
按照传统的赋税制度,包含赋税和徭役。
现在,按照一条鞭法,规定不管是赋税还是徭役,合并起来,一律折算成白银征收。
那么每家每户应该征收多少税呢?主要就是“摊丁入亩”(分摊在田亩上)。如何理解?官府征税的时候,直接看你家有多少亩土地以及这块地上有多少人丁,把人丁折算进田亩里。(不一定是耕种的土地,还包括大户人家房子的占地面积也是土地;成年男子都算人丁不论是否耕种土地),按照拥有土地和人丁的多少,确定税额。
比如,全县一年总共要收万两白银,有10万亩土地和5000个成年男子,本来应该户税(人丁和资产多少定户等,征钱)和地税(田亩多少交谷物)等分开收,现在为了方便,一起收白银,考虑到土地贫瘠、人口贫富,最终确定该县每亩土地要征收白银0.1两,每多一个人相当于多出1亩土地)
比如张三家有100亩土地和2个成年男子,加起来就是102亩,就要交10.2两白银。这样人头税被分摊到了土地税上,为清朝摊丁入亩打下基础,清朝的摊丁入亩是对一条鞭法的继承和深化。
赋役合并征银以后,再由政府从税银中拿出一部分统一雇人充当徭役。
③特点:
A.赋役合并——赋税和徭役合并
B.用银缴纳——不交谷物等实物税,一律缴纳白银。
C.化繁为简——
征收期限合并:田赋、徭役不再分期分批征,时间统一,一年一次。
征收管理合并:从前田赋和徭役有不同管理部门,不同命亩、不同人经手,容易多头盘剥;现在官府统一核算、统一编派、统一征收,纳税户按照一个标准交给官府。
D.官收官解——
官收:官府(州县)直接向粮户征收,对比之前由粮长、里甲进行征收(民收),可减少基层盘剥。
官解:官府收上来之后,统一负责解送、起运到朝廷(国库),不用粮户自己运送。
一、中国古代的赋役制度
(六)明清时期:
1、明朝
张居正一条鞭法
(3)明朝中后期
①背景:
(原因)
②内容
A.赋役合并,一概折银,即不但赋税折银征收,而且役也改为丁、田共同承担,折成银两,统一征收。
B.政府所需的役,由政府从税银中拿出一部分统一雇人。
③特点:
④意义:
a.制度:是我国赋税制度的一次重大改革,由实物税转向货币税。
b.社会:简化税制,相对减轻了农民的负担,缓和社会矛盾;
c.经济:赋役征银,有利于商品经济和资本主义萌芽的发展;
d.取消力役,改为雇役,农民的人身依附关系松动;
e.增加了政府的财政收入。
f.节约了征税成本(货币税运输更加便利,耗损更小)
◎张居正
A.积极
一、中国古代的赋役制度
(六)明清时期:
1、明朝
张居正一条鞭法
(3)明朝中后期
④意义:
a.制度:是我国赋税制度的一次重大改革,由实物税转向货币税。
b.社会:简化税制,相对减轻了农民的负担,缓和社会矛盾;
c.经济:赋役征银,有利于商品经济和资本主义萌芽的发展;
d.取消力役,改为雇役,农民的人身依附关系松动;
e.增加了政府的财政收入。
f.节约了征税成本(货币税运输更加便利,耗损更小)
A.积极
有什么样的消极影响?百姓如果没有土地,要交税吗?交白银有何弊端?
B.消极
a.官员借机敛财(如“火耗归公”——即官员把收上来的碎银两熔铸成官银时,会有一定损耗,火耗率有地方官员决定,百姓在交税的时候,会交比规定税额更多的数目,加重百姓负担。)
b.明朝后期,白银大量外流,导致银贵钱贱,白银征收加重百姓负担。
c.土地兼并仍然十分严重,无地百姓依旧征税,引起不满。
大家看电视剧,一般古代交易,就算用银,也是碎银子,像石头一样,但是政府发行的是这种碎银子吗?不是,是类似于元宝一样的一个一个的官银。那么碎银怎么转化成官银呢?将碎银熔铸成官银,熔铸必然会有一定的耗损,那么这部分耗损归谁来承担?在宋朝的时候是百姓承担,即“火耗归公”,火耗率由地方官员决定,所以官员借机敛财,百姓往往交比规定税额更多的税目,加重百姓负担。
第二,百姓哪里来的银子?对于绝大多数务农的老百姓无非就是卖谷物,可是谷物贩卖受市场价的影响,可能对百姓进行一次损害;第二,在明朝中期以后,确实出现了白银货币化的货币发展趋势,但是交易小额贸易仍然用的是铜钱,即铜铸币。但是缴税缴的是银啊,所以又要进行铜钱和白银的兑换。在明后期,白银大量外流,导致银少钱多,于是银贵钱贱,兑换银子要更多的铜钱,对百姓进行二次伤害,加重百姓负担。
如果这个人没有土地,要不要征税啊,要征税,因为百姓要交服徭役的折算的钱,所以老百姓就到处逃窜。
一、中国古代的赋役制度
(六)明清时期:
2、清朝:
康熙五十二年( 1712)三月,康熙下诏: “海内承平日久,户口日增,地未加广,应以现在丁册定为常额,自后所生人丁,不征收粮税,编审时,止将实数查明造报。”
——《清史稿·食货志》
雍正初,令各省将丁口之赋摊入地亩,输纳征解,统谓之地丁。先是康熙季年,四川诸省已有行之者,至是准直隶巡抚李维均请,将丁银随地起征,每地赋一两摊入丁银二钱二厘。……自后丁徭与地赋合二为一,民纳地丁之外,别无徭役矣。
——《清史稿・食货志》
盛世滋丁,永不加赋
(1)康熙:滋生人丁,永不加赋
1712年规定以前一年的丁银作为定额,不再增加。
(2)雍正:摊丁入亩
①内容:把丁税平均摊入田赋中,征收统一赋税,叫做“摊丁入亩”(或“地丁银”)
老百姓到处逃窜怎么办啊?现在还是人还存在,有没有土地都要收税,这可咋办,康熙年间规定,盛世年间生了小孩,滋生人丁,永不加赋;雍正时期更甚,即真正意义上的摊丁入亩,将丁税和地税合二为一,老百姓只需要纳地税,人头税就此废除。
我们打个比方,在两税法出台之前,人们所要承担的徭役和赋税都是很沉重的,但是两税法以后就不一样了。
两税法分为户税和地税,并且一年征收两次。那么怎么征税呢?户税就是看这个人户等的高低,户等的高低取决于什么?这家人有多少的资产和人口,而且主要是以资产为主,对于资产的税比对于人头的税重。从这时开始,变成了”惟以资产为宗,不以丁身为本“,改变了自战国以来以人丁为主的赋税制度,人头税在减弱,减轻了政府对农民的人身控制。
征税方式影响国家对人口的管理方式,如果要收人头税,就要控制人口;如果要收土地税,就要控制土地。
战国时期以来,商鞅变法时期,将百姓编入户籍,限制流动,进行征税,这就是收取人头税的一种体现。汉朝编户齐民,将百姓登记在册,并且限制流动,按照户口上的人数进行征税,故人身控制较强;而两税法以后,按照资产和田亩的多少来征税,不按人头,人数的多少只是衡定资产的一个指标,征税不主要看人,对人的限制没有这么强,允许自由流动,所以人身控制减弱了人身控制减弱了。
但是此时,还是要征发徭役,为了保证随时征调,政府对人身控制还是比较有的。那也呈现出这样一个特点,赋重于役。(两税法的出发点是为了解决政府的财政危机,增加政府财政收入,从而缓和统治危机)
一条编法后,将赋税和徭役都折算成银两,那么征收银两看什么?看这个人有多少亩土地,将丁摊入田亩之中,而且主要以田亩为主。比如说按照国家的财政收支,今年要交一亿两白银,全国有7千万亩土地和6000万人口,折合一下,分摊到各个县按照一亩土地=一两白银,1个人=0.5两白银,本身对于人头税收的就比较低;其次,老百姓以前还要服徭役,所以受到一定的管控,现在徭役都不用服了,折算成银两充当徭役了,以钱代役,这就更加放松了对人身的控制。
但是现在还有一个问题,就是人只要存在,就要收税对不对,就算是他没有土地,但是一个人等于0.5两白银,人头税只是减少了,又不是没有了。但是老百姓没有土地没有收入还要去缴税,这也是对老百姓的压榨啊,为了躲税,无地人口就到处逃窜,可怕的是,土地兼并严重,百姓逃亡的现象还是比较明显,给社会管理和治安带来一定麻烦。
那么乾隆时期,规定盛世滋丁,永不加赋,是啥意思嘞。
就是1712年以后出生的人,以后再也不收税了,但是此时还有人头税吗?还有
在1711年的时候,按照政府财政收支,还是要求收一亿两白银,分摊到土地上要交7000万两,分摊到人口上要交3000万两,换算一下,一亩土地1两,1个人0.5两,那么一家人有100亩土地和5口人,一共要交12.5两;1722年如果这家人多添加了两个孩子,按照以前是要额外缴纳两个人的人头税,就是要多交1两,现在不用了,1712年以后家里变成多少个人,都只交1711年为止家庭的总人数,也就是12.5两,此时还是有人头税;
等到雍正年间,规定摊丁入亩,也就是说,现在全国一就要收税1亿两白银,但是这一亿两白银全部由土地承担,而不是人口承担,原本人口税合计还要交3000万两,现在不用出了,全部都由土地缴纳赋税。假设全国由7000万亩土地,一亩土地就等于1亿/七千万 两百银的单价,但是政府的赋税是没有减少的,因为要清丈土地
一、中国古代的赋役制度
(六)明清时期:
2、清朝:
材料:摊丁入亩,又称作摊丁入地、地丁合一,是清朝政府(雍正)将历代相沿的丁银并入田赋征收的一种赋税制度,标志着中国实行两千多年人头税(丁税)的废除。
材料:……废除人头税后,这种对“被征税”担心的消失,直接改变了古人的生育观念,中国由此进入第一波“人口大爆炸”时代,据统计,康熙二十四年,全国人口为1亿,到嘉庆十七年已到3.6亿,这仅仅花了127年时间。
——摘编自《历史上影响中国人生活的四大改革》
(2)雍正:摊丁入亩
①内容:把丁税平均摊入田赋中,征收统一赋税,叫做“摊丁入亩”(或“地丁银”)
A.中国历史上存在二千多年的人头税彻底废除,国家对百姓的人身束缚进一步减弱;
B.税制的简化,有利于政府的征收;
C.避免了隐匿人口现象,有利于我国人口增长;
D.减轻了无地或少地农民的负担,缓和阶级矛盾,增加政府财政收入;
E.劳动者有了较大的人身自由,有利于手工业和资本主义萌芽的成长。
◎雍正帝
②意义:
一、中国古代的赋役制度
“火耗归公”又称耗羡归公,火耗是地方官征收钱税时,会以耗损为由,多征钱银。雍正二年七月推广全国,将明朝以来的“耗羡”附加税改为法定正税,并制度养廉银,用意在打击地方官吏的任意摊派行为。
知识拓展
“官绅一体当差,一体纳粮” ,是清朝雍正时期施行的一项政策,此政策是指”官员地主也必须缴纳赋税。“即废除官员、地主免税的特权。
打击官僚地主特权,减少贪污腐败,增加财政收入
课堂小结(一)——中国古代赋役制度的发展阶段
秦 田赋、人头税、徭役
汉 编户制度、田赋、人头税、徭役、财产税
魏晋 租调制
唐朝 初期 租庸调制
晚期 两税法
宋 方田均税法、募役法
元 租庸调(北)、两税法(南)、科差
明 一条鞭法
清 摊丁入亩
赋役并重
赋重于役
役并入赋
1、田赋(地税):变化不大,以土地为依据征收
2、人头税:变化较大:秦汉(口赋、算赋)→魏晋、隋唐前期(户调)→唐中后期两税法,后则与田租合并征收 →清朝摊丁入亩后,废除了人头税的强制剥削。
3、徭役:变化较大:(秦汉)强制性服役 →(唐)可以纳绢代役 →(明)折银代役
课堂小结(一)——中国古代赋役制度的发展规律
朝代 制度 特点 发展趋势
秦 田赋、人头税、徭役 赋役繁重
汉 编户制度 舍地而税人
魏晋 租调制 与均田制配合
唐朝 初期 租庸调制 以庸代役
晚期 两税法 财产税为主;量出为入;简化名目,扩大收税对象;
宋 募役法 官府募人代役
明 一条鞭法 简化名目;用银两收税
清 摊丁入亩 废除人头税
1.征收标准:
2.赋役形式:
3.征收种类:
4.征收时间:
人丁为主土地为主
(以两税法为标志)
劳役地租为主
实物为主货币为主
(以租庸调和一条鞭法为标志)
繁杂简单
(以一条鞭法为标志)
不定时定时
(以两税法为标志)
5.人身依附关系:
农民对国家的人身依附关系逐渐松弛。
6.国家重农抑商,对商业征收重税
黄宗羲定律的核心观点是:在中国古代的赋税改革过程中,每当进行一次赋税改革,改革的初衷往往是“减轻农民负担”,但最终的结果往往是“农民负担越来越重”。这一现象被形象地概括为“按下葫芦浮起瓢”,即每次改革似乎解决了部分问题,但新的问题又不断出现,最终导致农民负担不断增加,是为"黄宗羲定律"。
课堂小结(一)——对中国古代赋役制度演变的认识
①从总体趋势看,税制改革大都围绕着税制的公平、简化方向进行;
②中国古代赋税制度演变的实质是封建生产关系的调整;
③封建国家对农民人身控制的松弛是历史发展和进步的必然结果;
④用银两收税是封建社会后期商品经济发展和资本主义萌芽的反映;
⑤随着王朝兴衰,赋税制度相应地一次又一次从轻徭薄赋、与民休息,到“民力殚残”,直至王朝崩解;
材料:由于中国历代财政改革的出发点都不是"减税"而是"并税"。从经济学的角度来看,在于传统社会里缺乏对于官僚阶层的有效制约,皇权是唯一能与之抗衡的力量,但是皇权相对于庞大臃肿的官僚阶层来说,所起到的作用极其有限。同时,老百姓没有任何议价权利,也普遍没有民主权利,必能导致官僚阶层的为所欲为。由于外来军事威胁不够大,君主也没有足够的动机去出让部分政治权力给纳税人。
根据材料,概括"黄宗羲定律"现象产生的原因。
①历代财政改革以"并税"而非"减税"为出发点;
②缺乏对官僚阶层的有效制约(皇权制衡作用有限);
③百姓缺乏议价权利和民主权利;
④外来军事威胁不足,君主不愿出让政治权力。
二、关税与个人所得税制度的起源与演变
概念阐述:
关税:海关代表国家,依据国家的关税政策、税法及进出口税则,对进出关境的物品征收的税,称为“关税”。
关税主权:是指一个国家不受外界因素影响、独立自主地处理有关本国海关税收事务的权力。
独立自主地制定本国关税制度的权力
管理海关行政的权力
独立处理关税收支的权力
关税作用:
:①维护国家主权和经济利益;②保护生产,调节经济;
③增加财政收入。
二、关税与个人所得税制度的起源与演变
(一)中国关税的起源与演变
西周 货物通过边境的“关卡”要被征税
汉 国内开关梁;在西北丝绸之路主要城市设置关隘或关卡,稽查商旅和通关文牒,征收关税和市租
唐 在安南、广州二地设市舶使进奉海外珍品、后增加征税功能
宋 先后设密州、两浙路、福建路、光南路市舶司,管理海外贸易
元 于泉州置市舶提举司,掌海外贸易查禁,课植等事;后颁布《市舶则法》,为现存最早最完整的市舶管理法则
明 隆庆元年宣布解除海禁,在福建漳州府月港设立督饷馆,负责管理私人海外贸易并征税
清朝前期 康熙(1683)开海禁,设立闽、粤、江、浙四大海关。乾隆年间(1757年),只留下粤海关允许西方人贸易,立公行专办夷船货税
国内关税、国境关税并立,享有完全的关税自主权
1、古代
二、关税与个人所得税制度的起源与演变
(一)中国关税的起源与演变
材料一 “司关,掌国货之节,以联门市,司货贿之出入者,掌其治禁与其征厘”。
——《周礼•地官》
材料二 我国早期关卡属于“国家”之间的防御体系,政治军事功能第一。设关的目的只是稽查过往货物有无违禁品,过境而不征税。其后,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关卡开始延伸出财政功能。因此,我国早期的关税实际上也是一种通过税,关卡是公共权力的施政部门,同时也是国家课征关税的权力机关。
——《试论中国关税制度的起源》
根据材料并结合所学,概括中国关税制度的特点。
①中国的关税最早出现在西周时期,当时货物通过边境的“关卡”就要被征税;
②政治军事功能第一,后延伸出财政功能; ③属于通过税;
④国内税和国境税并存; ⑤中国有完全的关税自主权。
1、古代
2、近代
二、关税与个人所得税制度的起源与演变
(一)中国关税的起源与演变
1861年总理衙门设立,中国外交从传统外交向近代外交转变,由于近代中国的社会性质导致弱国无外交,在这种情况下,英国人赫德曾担任晚清海关总税务司将近半个世纪之久,任内创建了税收、统计、浚港、检疫等严格的海关管理制度和现代邮政系统。他把持中国海关大权,一定程度上维护了英国等西方列强的利益。
a.1842年《南京条约》:要求协定关税,开始丧失;
(1)丧失关税主权:
①原因:
鸦片战争国门被迫打开;签订一系列不平等条约
②表现:
协定关税;片面最惠国待遇;海关大权长期把持在列强手中(海关总务司)
③演变过程:
【《南京条约》】1842 年英国强迫清政府签订的第一个不平等条约。
鸦片战争失败后,8月29日,耆英、伊里布与英国代表璞鼎查在南京下关江面的英舰“皋华丽号”上签订了中英《南京条约》。
主要内容为:
①割地:中国即让香港岛给英国:
②五口通商:开放广州、福州、厦门、宁波、上海等五处为通商口岸:
③赔款:赔偿英国鸦片烟价 600万银元,商久300万元,军费1200万元,共计2100万银元(不包括广州“赎城费”600万元),分四年付清;
④中英协定关税:1842年中英《南京条约》规定,英国商人在中国通商各口“应纳进出口货税饱费,均宜秉公议定则例”。1843年中英《五口通商章程》(《南京条约》补充条款),将大部分进出口货物的税率定为值百抽五,确立了片面的低关税基础。协定关税破坏了中国的关税自主权,使中国沦为列强的商品市场和廉价原料供应地。
⑤废除公行制度。
《南京条约》破坏了中国的领土完整和关税等主权,中国开始沦为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
b.1843年《虎门条约》:确定片面最惠国待遇(“一体均沾”)
二、关税与个人所得税制度的起源与演变
(一)中国关税的起源与演变
a.1842年《南京条约》:要求协定关税,开始丧失;
(1)丧失关税主权:
①原因:
②表现:
③演变过程:
c.1844中美《望厦条约》、1844中法《黄埔条约》:进一步丧失;
1843年《虎门条约》不仅确立了《五口通商章程》,除此之外,还有片面最惠国待遇(作为近代国际关系中极不平等的特权形式,指的是一国单方面享受他国给予的最惠国待遇,却无需向对方提供对等优惠,是西方列强压迫弱小国家的惯用手段),规定“中国在将来给予其他国家任何权利时,英国要“一体均沾”,为片面最惠国待遇提供法律保障;《望厦条约》《黄埔条约》的签订,使美国、法国也获得这一特权,其他列强纷纷效仿,中国的关税主权进一步丧失,刺激了列强联手对付中国。
b.1843年《虎门条约》:片面最惠国待遇,并规定“一体均沾”,失去自主调整税率的权力,
2、近代
二、关税与个人所得税制度的起源与演变
(一)中国关税的起源与演变
a.1842年《南京条约》:要求协定关税,开始丧失;
(1)丧失关税主权:
①原因:
②表现:
③演变过程:
c.1844中美《望厦条约》、1844中法《黄埔条约》:进一步丧失;
b.1843年《虎门条约》:片面最惠国待遇,并规定“一体均沾”,失去自主调整税率的权力,
d.列强长期把持海关大权(赫德)
中国失去关税资自主权,自然经济受到冲击,便利了列强对中国的经济侵略;严重阻碍了民族资本主义经济的发展;海关大权长期把持在外国人手中;
④意义:
2、近代
二、关税与个人所得税制度的起源与演变
材料一 清康熙时解除海禁,在广东、福建、浙江、江苏设立四处海关,管理对外贸易。海关设置后即制定税则,不分进出口,往来贸易统一征税,包括正税和杂税,税率总计10%左右。乾隆时期对浙海关税率提高两倍,试图“寓禁于征”,但效果不显著,之后实行粤海关一口通商。
材料二 1843年,《五口通商章程及海关税则》规定,进出口货物按值百抽五交纳关税,根据这个税则,一些主要进口货物的税率较原来粤海关实征的税率大幅降低,出口税率一般也比过去降低。此后,列强利用协定关税权,一再压低中国进口税率,使其长期低于出口税率。
根据材料并结合所学,概括清代海关税率的变化及其原因。
变化:从不区分进口税率与出口税率,到区分进口税率与出口税率,并且出口税率高于进口税率;晚清海关税率较鸦片战争前降低。
原因:清代中前期限制中外贸易;鸦片战争后国门被打开;协定关税,海关主权丧失;列强向中国倾销商品。
阅读材料——2019年全国二卷
二、关税与个人所得税制度的起源与演变
中国共产党和中国国民党都明确提出废除不平等条约,要求关税自主的主张。
①国民大革命
②1927年
③1928年
④1930年
南京国民政府宣告关税自主,并公布国定《进口税暂行条例》
发表“改订新约”的对外宣言,要求关税自主。与美国签订《中美关税条约》,又陆续同意大利、英国等国缔结新约。
日本同意《中日关税协定》
结果:国民政府通过这些措施,在关税自主权上取得进展,但仍不能完全自主地制定税率。
直到新中国成立,中国才真正收回关税自主权。
(一)中国关税的起源与演变
(2)收回关税自主权的斗争
2、近代
二、关税与个人所得税制度的起源与演变
③1928年
发表“改订新约”的对外宣言,要求关税自主。与美国签订《中美关税条约》,又陆续同意大利、英国等国缔结新约。
为什么要进行1928-1931年的改定新约运动,有何影响?
材料:1927年,国民政府外交部向各国发出照会,“分别就其旧约已满期者,改订新约;未满期者,修改旧约”。海关进口税则“完全以我国所定者以为准则”,1928年7月,美国首先承认中国关税自主地位。随后各欧洲主要强国相继承认中国关税自主。其后国民政府多次修订关税税则,实施出口免税或退税,提高了煤油、汽油、羊毛、毛制品、化学产品、机器等货物的进口税率。关税从极低的水平提高到相对较高的水平。关税收入也大为增加,从1928年的3000万银元上升到 1931年的33800万银元,在以后的几年中始终保持在3亿银元左右。
——摘编自易继苍、张祥晶《1927—1937年南京国民政府的关税改革》等
◎蒋介石
1)原因:
A、必然性:
a.废除近代以来列强各国强迫中国订立的一系列不平等条约,是中国近代以来所要实现的重大历史任务之一。
(南京国民政府本身这个角度去考虑):
b.获得国际承认,谋求关税自主,树立国家独立形象的需要
c.改革关税以增加政府财政收入,以应时需,巩固政权的需要
B、可能性(有利条件)
a.经济:民族资本主义经济发展
b.政治:南京国民政府建立,国家实现了形式上的统一
c.思想:民众民族意识逐渐觉醒,主权意识不断增强
d.国际:国际形势以及英美等国外交政策的改变
2)主要内容:实现关税自主;废除领事裁判权
3)影响:
A.积极:
a.国民政府收回关税自主权,增加了国家关税收入;
b.通过改订新约,使南京国民政府获得了国际社会的普遍承认。
c.增强了民族自尊心自信心;
d.有利于民族工商业的发展;
B.局限:没有从根本上取消帝国主义在华特权,国民政府获得的关税自主权是有限的,未从根本上改变中国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的处境。
二、关税与个人所得税制度的起源与演变
(一)中国关税的起源与演变
(1)改革开放前的制度创立
1951年,政务院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税则》。
意义: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一部独立的专门的海关税法,统一了全国关税制度。维护了国家关税主权,保护了民族经济,有利于国民经济的恢复和发展。
为适应新时期国家经济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政策的需要,国务院于1985年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关税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税则》,强化了关税制度的法制化建设。
1987年,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国务院据此重新修订了发布了关税条例,进一步完善了关税的基本制度,对国民经济发展和对外贸易起到重要促进作用。
意义:维护国家主权和经济利益促进国民经济的发展;促进对外贸易,增加财政收入
(2)1985年强化法制化建设
(3)1987年颁布具体法律
3、现代
二、关税与个人所得税制度的起源与演变
学思之窗:1951年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税则》存在的基本问题是:总体关税水平过高,税率结构不尽合理,税则的商品分类目录不适应对外经济、贸易和科学、技术交流的需要,等等。1985年颁布的同名税则对这些方面进行了修改,主要是改变商品分类目录,调整进口税率。——摘编自黄天华编著《中国关税制度》
问题思考:为什么1985年中国要颁布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税则》。
提示:
①1951年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税则》是计划经济体制下的产物。
意义:维护国家关税主权,保护民族经济,有利于国民经济的恢复和发展;巩固政权,恢复经济。
②改革开放后,在中国走向市场经济的过程中,旧税则规定已不适应国家经济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政策的需要。因此1985年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税则》出台。
(一)中国关税的起源与演变
3、现代
二、关税与个人所得税制度的起源与演变
(二)个人所得税的演变
1、含义
是以纳税人个人取得的各项应税所得为征收对象的一种税。
2、历程
(1)我国的个人所得税制度起步于民国时期;
(2)1914年北洋政府制定所得税条例,其中包括征收个人所得税的内容,但并未实施;
(3)1936年南京国民政府公布了所得税暂行条例,随之开始征收个人所得税;
(4)新中国成立后:
①计划经济体制下没有征收个人所得税;
②1980年,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我国的个人所得税制度正式确立。
③此后,《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经数次修订完善,愈加符合中国社会发展实际,对调节个人收入和实现社会稳定发挥了积极作用。
“历史纵横”:个人所得税的起源和演进——英国是世界上最早开征个人所得税的国家。1799年,英国开始试行差别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此后这成为英国的一个固定税种。英国的这一做法后来逐渐影响到欧美其他国家,再传播到全世界,使个人所得税成为各国广泛征收的一种税种。
二、关税与个人所得税制度的起源与演变
(二)个人所得税的演变
思考点:为什么直到1980年中国才颁布《个人所得税法》?
提示:
(1)个人所得税征收是为调节收入分配,确保实现社会公平和稳定;
(2)建国后很长一段时间实行计划经济,个人和家庭收入整体差别不大;
(3)改革开放后,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贫富差距逐渐加大,社会矛盾激化。
(1)趋势:不断提高。
(2)作用:
①调节收入分配,有利于实现社会公平和稳定;
②增加政府财政收入。
③增强公民纳税意识,树立义务观念
核心素养: 根据材料及所学,个人所得税起征点的变迁的趋势及作用?(家国情怀)
课堂总结
中国赋役制度的演变
中国古代
的赋役制度
关税与个人
所得税制度
秦汉时期:田租、人头税、徭役
隋唐时期
宋元时期
明清时期
隋:租调役
唐:前期:租庸调制;后期:两税法
宋:两税法+附加税
元: 北方:丁税、地税;
南方:夏税、秋粮
科差
明:金花银、一条鞭法
清:摊丁入亩
关税制度
个人所得税制度
课堂检测
1.(2024·北京高考)乾隆元年所纂《山东通志·田赋志》:“任之土者谓之赋,任之力者谓之役。今则滋生人丁已免其徭,而原额之丁又编入地亩,是无所谓役也。故以‘田赋’总之。”对上述材料理解正确的是( )
①地丁合并征收 ②丁银数额固定 ③百姓赋役免除 ④人身束缚加强
A.①②
B.③④
C.①④
D.②③
【解析】 据材料“今则滋生人丁已免其徭,而原额之丁又编入地亩,是无所谓役也。故以‘田赋’总之”可知,地丁编入地亩,这表明了地丁合并征收,①正确; 据材料“今则滋生人丁已免其徭”可知,后来滋生人丁都免除地丁,说明丁银数额是固定的,②正确;①②正确,A项正确;百姓赋役并未完全免除,只是编入地亩,征收方式发生了变化,③错误;材料体现的是人身束缚的减轻而非加强,④错误;③④错误,排除BCD项。故选A项。
A
课堂检测
2.(2024·安徽·高考真题)明代东南地区四县役银分摊表
年份 地区 赋役总额(两) 役银分摊前 役银分摊后
丁银(两) 田赋(两) 丁银(两) 田赋(两)
1572 福建漳平 9932 6747 3185 2189 7743
1582 浙江开化 22456 12648 9808 3457 18999
1585 广东顺德 34580 16628 17952 5304 29276
1621 南直隶歙县 48609 23669 24940 7657 40952
据表1可知,役银分摊的做法( )
A.增加了人丁税额
B.有利于人口的增长
C.制约了商业发展
D.强化人身依附关系
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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