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正文:
人教A版·必修第一册 第2章
2.1 等式性质与不等式性质
教材结论与考点深挖
一、条目逐条展开
条目一 作差比较法的三步:作差、变形、定号
(1)教材出处
必修第一册 第二章 2.1 节正文“基本事实”与例 1;课后习题中比较两个代数式大小的题目。
(2)教材结论/公式/性质
结论类型:正文定理公式。
对任意实数 ,有
比较两个实数或代数式的大小,可归结为判断它们的差与 的大小,这就是作差比较法。操作分三步:作差、变形、定号,最后据符号下结论。
(3)推导证明
实数与数轴上的点一一对应, 的符号表示从 到 的位移方向: 时 在 的右侧,故 ; 时两点重合,故 ; 时 在 的左侧,故 。反之,由 的大小关系也可推出差的符号,因此三者等价。
(4)适用条件与易错提醒
· 作差后必须变形到符号一眼可判:因式分解、配方、通分、分子有理化都是常用手段,不能停在原式。
· 差为 时必须写等号;含参数时要按参数取值分类讨论,不能默认差恒正或恒负。
· 比较两个代数式前先看定义域;定义域不同的式子不能直接作差比较。
· 取两个特殊值只能用于排除选项,不能代替证明。
(5)考点定位与命题角度
以选择题、填空题为主,考“比较两个代数式的大小”“证明简单不等式”“由差的符号反求参数范围”;解答题中常作证明不等式的第一步。常与指数、对数、函数的单调性结合。难度:中档。近年真题:2022 全国甲卷·12(比较 与 的大小)。
(6)方法归纳
· 第一步 作差:把要比较的两个式子相减,先确认两式在同一讨论范围内。
· 第二步 变形:因式分解、配方、通分或分子有理化,把差化成几个因式的积、完全平方或明显定号的式子。
· 第三步 定号:结合已知条件判断每个因式的符号,必要时按参数分类讨论。
· 第四步 结论:差正、零、负分别对应大于、等于、小于,并写清取等条件。
(7)典型例题
例题 1(教材原题)
比较 与 的大小。
解析
作差:
故 ,对一切实数 都成立。
例题 2(教材原题改编)
已知 ,且 ,比较 与 的大小。
解析
作差并因式分解:
因为 ,所以 ;又 ,故差为正,即
(8)变式训练
变式 1-1(高考真题改编)
(改编自 2022 全国甲卷·12)已知 ,,,试比较 与 的大小。
变式 1-2(优质模拟改编)
已知 ,比较 与 的大小。
条目二 不等式性质的传递链与同向可乘的正数前提
(1)教材出处
必修第一册 第二章 2.1 节正文性质 1 至性质 7;习题 2.1 第 8 题。
(2)教材结论/公式/性质
结论类型:正文定理公式。
设 均为实数,教材给出以下性质。
性质 1(对称性) 。
性质 2(传递性) 。
性质 3(可加性) 。
性质 4(可乘性) ;。
性质 5(同向可加性) 。
性质 6(同向同正可乘性) 。
性质 7(同正可乘方性) 若 ,则
其中 为不小于 的正整数。
把性质 2 连续使用,得到传递链:
(3)推导证明
· 性质 1、2:由 得 ,即 ;由 、 得 ,即 。
· 性质 3:。
· 性质 4:。当 时乘积为正,当 时乘积为负。
· 性质 5:。
· 性质 6:。由 、、、,右边两项均为正,故 。
· 性质 7:由
因 ,第一个因式为正,第二个因式各项均为正,故 。
(4)适用条件与易错提醒
· 同向同正可乘的“同正”不能丢: 才一定有 ;若 为负,结论可能反向。
· 同向不等式不能相减:由 推不出 。反例:,此时 ,。
· 异向不等式不能直接相乘;要相乘必须先化为同向,并逐项检查正负。
· 可乘性中 时只能得 ,不能写严格不等号。
· 传递性可以连续使用,但每一步都要保证中间量相同;若某一步带等号,最后可能取等号。
· 用同向相加求代数式范围时,若几个量相互关联,不能把同一个量拆成多处反复放缩,否则范围会被扩大。
(5)考点定位与命题角度
以选择题、填空题为主,考“判断不等式命题的真假”“由已知不等式判断选项是否恒成立”“充要条件判断”;也常作为比较大小、证明不等式、求范围的第一步。难度:基础。近年真题:2024 上海春·13(由 判断四个不等式是否恒成立)、2019 全国Ⅱ卷·6(由 判断选项)。
(6)方法归纳
· 第一步 定条件:先看已知不等式的方向、是否含等号、字母的正负与是否为零。
· 第二步 选性质:同向相加用性质 5;同向同正相乘用性质 6;乘方用性质 7;需要移项或变号时先用性质 3、4。
· 第三步 逐项验证:判断命题为真时写出依据,判断为假时举出满足条件的具体反例。
· 第四步 查门槛:重点检查“同向”“同正”“非零”这三个条件是否全部满足。
(7)典型例题
例题 1(教材原题)
下列命题为真命题的是( )
A. 若 ,则
B. 若 ,则
C. 若 ,则
D. 若 ,则
解析
选 B。
· A 中取 ,则 ,故 A 假。
· B 中由 及性质 7 得 ,故 B 真。
· C 中由 得 ,故 C 假。
· D 中由 得 ,故 D 假。
例题 2(教材原题改编)
已知 ,,求证:。
解析
由 ,两边同乘 得 。又 ,由同向可加性得
即 。
(8)变式训练
变式 2-1(高考真题改编)
(改编自 2024 上海春·13)已知 为实数,且 ,下列不等式恒成立的是( )
A.
B.
C.
D.
变式 2-2(优质模拟改编)
已知 ,且 ,则下列不等式一定成立的是( )
A.
B.
C.
D.
条目三 倒数性质与开方性质的条件门槛
(1)教材出处
必修第一册 第二章 2.1 节正文性质 4、性质 7 与例 2;课后习题中涉及倒数与开方的不等式题目。
(2)教材结论/公式/性质
结论类型:高考常用推导结论。以下三式均由教材 2.1 节的性质 4 与性质 7 直接推出。
倒数性质 若 ,且 ,则
即 或 时,取倒数后不等号反向。
开方性质 若 ,则
更一般地, 时 ,其中 为不小于 的正整数。
乘方性质的分情形 若 ,则 ;若 为奇数,则 就足以推出 ;若 为偶数且 异号,则不能直接比较 与 。
(3)推导证明
· 倒数性质:作差
由 得 。若 ,则差为负,故 ;若 ,则差为正,故 。
· 开方性质:当 时,
分母为正,分子为正,故 。对 次方根同理,或由 在非负实数上单调递增得到。
· 乘方性质:由
当 时两个因式都为正。若 为奇数,第二个因式对任意实数 都为正,故结论仍成立;若 为偶数且 异号,第二个因式可能为负,结论不一定成立。
(4)适用条件与易错提醒
· 倒数性质的关键是 ,即 同号;只写 就取倒数,是典型错误。
· 若 ,则 ,仍有 ,与“同号取倒数反向”方向相反,不能混用。
· 开方性质要求 ; 时 在实数范围内无意义。
· 偶次乘方不能只凭 判断:, 时 ,但 。
· 奇次乘方对任意实数都保持不等号方向:。
· 含 时倒数无意义;含 时开方有意义,但取倒数前必须排除零。
(5)考点定位与命题角度
以选择题、填空题为主,考“判断倒数、开方、乘方后不等号是否反向”“比较含根式或倒数的式子”“解抽象不等式”。常与幂函数、指数函数、对数函数的单调性结合。难度:中档。近年真题:2019 全国Ⅱ卷·6(判断 的符号)、2024 上海春·13(含平方项的不等式判断)。
(6)方法归纳
· 第一步 看符号:先判断 是否同号、是否非负、是否含零。
· 第二步 选法则:同号取倒数用倒数性质;非负开方用开方性质;乘方先看指数奇偶。
· 第三步 定方向:同号取倒数反向,非负开方同向,奇次乘方同向,偶次乘方另判。
· 第四步 写门槛:在结论后注明“”“”等条件,防止漏用。
(7)典型例题
例题 1(教材原题)
已知 ,,求证:。
解析
由 得 ,由倒数性质得
又 ,两边同乘 ,不等号反向,故
例题 2(教材原题改编)
已知 ,比较 与 的大小。
解析
由 及开方性质得 。再由倒数性质得
(8)变式训练
变式 3-1(高考真题改编)
(2019 全国Ⅱ卷·6)若 ,则( )
A.
B.
C.
D.
变式 3-2(优质模拟改编)
已知 ,且 ,则下列不等式一定成立的是( )
A.
B.
C.
D.
二、答案与解析
变式 1-1 答案与解析
答案:(事实上 )。
解析:由 得 。先证 ,即 。因为
两边同除以正数 ,得
即 ,故 。
再证 ,即 。因为
两边同除以正数 ,得
即 ,故 。
于是
故 。进一步由 得 ,由 得 ,所以 。
变式 1-2 答案与解析
答案:。
解析:设
作差:
因为
且 ,,所以
即 ,故 。
变式 2-1 答案与解析
答案:B。
解析:B 中由 ,两边同加 ,得 ,故 B 恒成立。
A 中取 ,,。此时 ,但
故 ,A 不恒成立。
C 中取 ,,,则 ,但 ,C 不恒成立。
D 中取 ,则 ,D 不恒成立。
变式 2-2 答案与解析
答案:C。
解析:由 且 ,得 ,。
C 中
因为 ,,故 ,C 一定成立。
A 中取 ,,,则 ,A 不一定成立。
B 中
因为 ,,故 ,B 不一定成立。
D 中取 ,,,则 ,D 不一定成立。
变式 3-1 答案与解析
答案:C。
解析:C 中
因为 ,所以 ;又
故 ,C 成立。
A 中取 ,,则 ,但 ,A 不成立。
B 中函数 在实数集上单调递增,由 得 ,B 不成立。
D 中取 ,,则 ,但 ,D 不成立。
变式 3-2 答案与解析
答案:A。
解析:由 知 同号。作差:
因为 ,所以 ;又 ,故差为负,即 ,A 一定成立。
B 中取 ,,则 ,,但 ,B 不一定成立。
C 中当 均为负数时, 在实数范围内无意义,C 不一定成立。
D 中由 及奇次乘方的单调性得 ,D 不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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