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正文:
统编版·人教最新版《中国历史》七年级上册(2026年秋)
七年级上册魏收与魏书的修撰
专题训练
专题复习 贯通第四单元(三国两晋南北朝时期:政权分立与民族交融)
(本卷满分 100 分,完成时间建议控制在 45 分钟,共 14 道小题)
一、方法指导
1.要说清魏收与魏书的修撰,先要知道这是北齐初年,一位以文才见用的史臣,奉诏撰次北魏一代之事,成书而不免于物议的一段情形:魏收字伯起,钜鹿下曲阳人;仕魏入齐,文宣帝高洋天保二年受诏撰魏史;与房延祐、辛元植、刁柔、裴昂之、高孝幹等共其事,至天保五年奏上;凡本纪十二、列传九十二、志二十,都百三十卷;书出而议论蜂起,至有呼为穢史者;其后文宣帝命收于尚书省与诸家子孙共相质对,又命重为审定,前后凡三改而成。读此专题,最要紧处是把三事分开看:一是其书所以成于此时,二是其书所以招物议之由,三是其书虽议而终不可废之故。三者既明,则此人与此书皆可得而言。
2.要说清其书所以成于此时,可分两层。其一在政:所说魏既分为东西,而齐受魏禅说明,其一朝之统绪有待于史以明其相承,凡有待于明者其事为急;所说新朝初建,宜有实录以正其始说明,其一国之典不可以无述,凡不可无述者其举为先。其二在人:所说收以文名显于北土说明,其一身之才为一时所推,凡为所推者其选为难避;所说奉诏而集群儒共事说明,其一书之成非一人之笔,凡集众者其体为博。合而观之,政以急其事,人以当其选,便是其书所以成于此时。
3.要说清其书所以招物议之由,可分三层。其一在褒贬:所说收于人物进退之際,多徇私好说明,其一书之断有不出于公者,凡不公者其评为怨;所说其先世行事有失则讳,有善则张说明,其一书之辞有曲笔,凡曲笔者其信为损。其二在取材:所说所取多据私家谱牒说明,其一书之实或随其家之辞,凡随家辞者其据为私;所说谱牒之家往往张大其先说明,其一书之载有溢于其实者,凡溢实者其核为难。其三在势:所说当魏齐之际,门第相尚说明,其一世之俗重其家世,凡重家世者其争为烈;所说诸家子孙各讼其先说明,其一书之出触众口之怒,凡触众怒者其议为沸。合而观之,褒贬以招其怨,取材以损其信,时势以沸其议,便是其书招物议之由。
4.要说清其书虽议而终不可废之故,可分两层。就在其料说:所说一代之事,赖此而存其大体说明,其一书之用在于存亡继绝,凡存亡继绝者其功为大;所说魏之典章、官氏、地形、食货之属,诸志具焉说明,其一书之载有他书所不能代者,凡不能代者其价独高。就在其文说:所说收之叙事,赡而不秽,繁而有理说明,其一书之辞有法度可循,凡有法度者其读为顺;所说其传论亦往往可观说明,其一书之识不因争议而尽掩,凡不尽掩者其长自在。合而观之,料以存其一代,文以便其诵读,便是其书虽议而不可废之故。
5.要说清其应有的位置,可分两层。就当时之说:所说书成而讼者百余人说明,其一书之出不为时人所服,凡不为服者其遇为阨;所说两经审定而后行说明,其一书之定出于朝廷之裁决,凡出裁决者其行有据。就后世之说:所说列于正史,为二十四史之一说明,其一编之位定于后世之公论,凡定于公论者其名不磨;所说考北魏一代之故实者必于是取资说明,其一书之用为史学之所共赖,凡共赖者其传为长。合而观之,在当时为招物议而两经审定之史臣,在后世为二十四史之一、考魏事者之所必资,便是魏收与魏书应有的位置。
二、单项选择题(本大题共 10 道小题,每小题 3 分,共 30 分)
1.魏收的字是
A.伯玉 B.伯英
C.伯起 D.伯仁
2.魏收所处之朝是
A.北齐 B.北魏
C.北周 D.东魏
3.魏收受诏撰魏史之年是
A.天保五年 B.天保二年
C.武定元年 D.河清三年
4.《魏书》奏上之年是
A.天保二年 B.天保八年
C.皇建元年 D.天保五年
5.《魏书》本纪的卷数是
A.十卷 B.二十卷
C.十二卷 D.十四卷
6.《魏书》列传的卷数是
A.八十八卷 B.九十二卷
C.七十卷 D.一百卷
7.《魏书》的总卷数是
A.一百三十卷 B.一百卷
C.一百二十卷 D.一百五十卷
8.《魏书》既出,时人讥之,其称为
A.秽书 B.谤史
C.伪史 D.穢史
9.文宣帝命魏收与诸家子孙共相质对之地是
A.门下省 B.中书省
C.尚书省 D.秘书省
10.就实质而言,魏收与《魏书》的意义在于
A.存北魏一代之典章故实,虽招物议而终列正史 B.尽删旧文而别成新编
C.专记人物而不及制度 D.以一家之言掩一代之实
三、材料分析题(4 小题,第 11 题 16 分,其余每小题 18 分,共 70 分)
第11题 认真阅读以下材料并作答。
材料一 史载:收字伯起,钜鹿下曲阳人也;以文采显,与温子昇、邢卲并称,时号三才。(据有关史籍记载改写)
材料二 又载:文宣帝天保二年,诏收撰魏史;五年三月奏上,凡纪十二、列传九十二。(据有关史籍记载改写)
(1)根据材料一,说明魏收之才与其所称。
(2)根据材料二,说明其受诏之年与其书之成。
(3)综合材料一、二,说明才名与其受任之间的关系。
第12题 认真阅读以下材料并作答。
材料三 又载:书既出,众口喧然,至有谓之穢史者,讼者前后百有余人。(据有关史籍记载改写)
材料四 又载:帝命收于尚书省与诸家子弟共论,前后投诉者咸与之辩;又令更审查定,凡三易稿而后行。(据有关史籍记载改写)
(1)根据材料三,说明《魏书》出后之议与其讼者之众。
(2)根据材料四,说明朝廷处置之方与其审定之数。
(3)综合材料三、四,说明物议之兴与审定之行之间的关系。
第13题 认真阅读以下材料并作答。
材料五 又载:其所立诸志,若官氏、地形、食货、刑罚之属,多为他史所不详。(据有关史籍记载改写)
材料六 又载:后之考魏事者,虽讥其曲笔,而不能不取资于是编;二十四史之目,载与列焉。(据有关史籍记载改写)
(1)根据材料五,说明《魏书》诸志所载者为何。
(2)根据材料六,说明后世对其书之态度。
(3)综合材料五、六,说明魏收与《魏书》应有的历史位置。
参考答案
二、单项选择题
第1题 C;第2题 A;第3题 B;第4题 D;第5题 C;第6题 B;第7题 A;第8题 D;第9题 C;第10题 A
三、材料解析题
第11题
(1)其才与其所称,材料一可分两层看。其一在才:所说以文采显说明,其一身之名起于辞章,凡起于辞章者其笔为能;所说文采说明,其一身之长在此而不在政事,凡所长在文者其任宜在著作。其二在称:所说与温子昇、邢卲并称说明,其一身之列为当时文士之首列,凡居首列者其望为高;所说时号三才说明,其一世之论以三子为一代之英,凡为英者其选为公。合而观之,才以成其名,称以高其望,便是魏收之才与其所称。
(2)其受诏之年与其书之成,材料二可分两层看。其一在诏:所说天保二年诏收撰魏史说明,其一役之起出于朝廷之命而非私著,凡出于命者其责为专;所说天保二年说明,其一举之期在于新朝既建之后,凡在新朝者其事为正统。其二在成:所说五年三月奏上说明,其一书之成历时约三载,凡历三载者其功为勤;所说纪十二、列传九十二说明,其一书之数具其大体,凡具大体者其书为完。合而观之,诏以专其责,成以完其书,便是魏收受诏之年与其书之成。
(3)其二者之间的关系,宜分两层说。就在才名说:合材料一所说以文采显、时号三才观之,则其一身之望先立于文,凡望立于文者其选为众所属,此其一。就在受任说:合材料二所说天保二年诏收撰魏史观之,则朝廷之命因其文望而下,凡命因望下者其任为难辞,此其二。合而观之,才名以招其任,受任以副其望,二者相因而后魏史之修非出于偶然,便是才名与其受任之间的关系。
第12题
(1)其出后之议与其讼者之众,材料三可分两层看。其一在议:所说众口喧然说明,其一书之出不为众心所服,凡不为服者其议为嚣;所说至有谓之穢史者说明,其一书之评及于其人之德,凡及德者其怨为深。其二在讼:所说讼者前后百有余人说明,其一书之争及于多家,凡及多家者其势为众;所说百有余人说明,其一变之烈非一人之私讼,凡非私讼者其平为难。合而观之,议以深其怨,讼以众其势,便是《魏书》出后之议与其讼者之众。
(2)其处置之方与其审定之数,材料四可分两层看。其一在方:所说命收与诸家子弟共论说明,其一事之解在于使两造相对,凡相对者其枉可申;所说咸与之辩说明,其一辩之实在于各陈其据,凡各陈据者其情可察。其二在数:所说令更审查定说明,其一书之改出于君命而非自擅,凡出于命者其定为公;所说凡三易稿而后行说明,其一书之成经数番之更易,凡数易者其体为精。合而观之,方以察其情,数以精其体,便是朝廷处置之方与其审定之数。
(3)其二者之间的关系,宜分两层说。就在物议说:合材料三所说讼者百有余人观之,则一书之出触众家之忌,凡触众忌者其争为烈,此其一。就在审定说:合材料四所说两经审定而三易稿观之,则朝廷不因众讼而遽废其书,凡不遽废者其处为慎,此其二。合而观之,物议以烈其争,审定以慎其处,二者相激而后魏书虽蒙诟而卒行于世,便是物议之兴与审定之行之间的关系。
第13题
(1)其诸志所载者,材料五可分两层看。其一在目:所说官氏、地形、食货、刑罚之属说明,其一书之志兼氏族、疆域、财用、刑名四门,凡兼四门者其类为广;所说诸志说明,其一书之制不为纪传所限而别为记载,凡别为者其体为备。其二在价值:所说多为他史所不详说明,其一书之载有补他史之缺者,凡补缺者其料为珍;所说他史所不详说明,其一编之用在于独存其所无,凡独存者其据不可易。合而观之,目以广其类,价值以珍其料,便是《魏书》诸志所载者。
(2)其后世之态度,材料六可分两层看。其一在讥:所说虽讥其曲笔说明,其一书之短为后人所不讳,凡不讳者其论为直;所说讥其曲笔说明,其一书之信有可议之处,凡可议者其读宜慎。其二在取:所说不能不取资于是编说明,其一书之用为考史者之所必由,凡必由者其功不可没;所说二十四史之目载与列焉说明,其一编之位定于史学之公论,凡定于公论者其名不磨。合而观之,讥以直其论,取以没其功,便是后世对其书之态度。
(3)其历史位置,宜分两层说。就在当时说:合材料四所说两经审定而后行观之,则其书之立不以众讼而废,凡不以讼废者其质有可存,此其一。就在后世说:合材料六所说列于正史、考魏事者必资于是编观之,则其一编之用为后世所不可阙,凡不可阙者其传为长,此其二。合而观之,在当时为招物议而两经审定之史臣,在后世为二十四史之一、考北魏一代故实者之所必资,便是魏收与《魏书》应有的历史位置。
答题方法小结
· 魏收字伯起,钜鹿下曲阳人;北齐文宣帝天保二年受诏撰魏史,天保五年奏上。
· 《魏书》纪十二、列传九十二、志二十,都百三十卷;书出招物议,时有穢史之称。
· 答题时分清三层:成书于齐受魏禅之初、褒贬徇私而招讼、虽议而终列正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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