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正文:
统编版·人教最新版《中国历史》七年级上册(2026年秋)
七年级上册利簋的武王征商
专题训练
专题复习 贯通第二单元(夏商周时期:奴隶制王朝的更替和向封建社会的过渡)
(本卷满分 100 分,完成时间建议控制在 45 分钟,共 14 道小题)
一、方法指导
1.要说清利簋一题,先须明其为何物。此簋为一九七六年出土于陕西临潼零口之西周早期青铜礼器,高约二八厘米、口径约二二厘米,腹内铭文三十三字,首云「珷征商,唯甲子朝,岁鼎,克昏夙有商」。珷者武王之合文也。故读此一题,最要紧处是把铭文之日辰、与《尚书·牧誓》之合、及定武王伐纣之年三事连看,方能明白一簋可锁定商周之际的大关节。簋为盛黍稷之礼器,而此簋以铭记功,由食器而兼史器,正见周人「藏礼于器」之制,故虽小物而关一代之革。
2.要说清其铭文,须看「甲子朝」之辰。铭曰「珷征商,唯甲子朝,岁鼎,克昏夙有商」,记牧野之战在甲子日之朝,岁星(木星)正当其位,至昏而克商。古人以干支纪日、以岁星辨时,此铭直书战日与天象,使千载之下犹可按历推之。或以为「岁鼎」谓岁星当位、或以为鼎为当,今多从岁星当位说,非传说之模糊可比,此其可贵。「夙有商」谓旦时即尽有商邑,与《牧誓》「一朝而毕」相映;铭虽三十三字,而战之日辰、天象、结果俱备,故为信史之据。
3.要说清作器之人,须看「利」之赐。从征者利(檀公),于克商之后受武王之赐,遂以吉金作此宝尊彝以记其功、传于子孙。器以记功,功以铭显,故簋非徒炊器,乃功臣述绩之史,亦见西周封建赏功之制:有功则作器,器存则功不泯。或以为利为史官,今多从从征受赐之作器者说。西周金文多此类「某拜稽首、对扬王休、用作宝尊彝」之套语,利簋虽简,而赏功作器之制已具其范,足为断代之一证。
4.要说清其年代学之值,须看天象之推。学者据铭「甲子朝」「岁鼎」,以岁星在鹑火之次、干支之推考牧野之战,定在公元前一〇四六年,与《史记》等书相参而年世以明。或以为尚有前一二二二或前一〇二七年诸异说,今多从公元前一〇四六年说。地下之铭与天上之星相证,商亡周立之岁遂定,此器物之于古史非寻常一器之比。利簋之定年,遂使《竹书纪年》《史记》诸说得以折衷,武王伐纣之岁由纷争而归一,年代学之坐标由是而立。
5.论其作用与史义。其一,利簋以当时铭文直证牧野之战,为武王征商之标准器,使传说得实物之援。其二,其「甲子朝」与《牧誓》「甲子昧爽」相合,证文献之可信,补纪年之缺。其三,定前一二〇四六之岁,立商周鼎革之年表。复习宜分三层:一是名义,簋谓食器、利为作器记功者;二是时间轴,武王伐纣在前,利受赐作簋在中,出土于今于后;三是因果链,战有日辰则铭可书,铭可书则可推历,可推历则商亡之年定,故一簋可锁定鼎革之岁。
二、单项选择题(本大题共 10 道小题,每小题 3 分,共 30 分)
1.利簋出土于
A.河南安阳殷墟 B.陕西临潼零口
C.山东青州苏埠屯 D.湖北荆门郭店
2.利簋的时代是
A.商代晚期 B.战国中期
C.西周早期 D.东汉时期
3.簋内铭文主要记的是
A.武王征商(牧野之战) B.周公东征
C.昭王南征 D.平王东迁
4.铭文「唯甲子朝…克昏夙有商」所记之事发生于
A.城濮之战 B.长平之战
C.桂陵之战 D.牧野之战
5.利簋铭文可与哪篇文献相印证
A.《尚书·牧誓》 B.《论语》
C.《老子》 D.《史记·货殖》
6.据利簋铭文与天象推勘,武王伐纣约在
A.公元前二二一年 B.公元前一〇四六年
C.公元前七七〇年 D.公元前四七六年
7.利簋铭文中的「利」是指
A.商纣王 B.周文王
C.从征受赐作器记功者(檀公) D.楚武王
8.簋在西周主要用作
A.兵器 B.钱币
C.农具 D.食器(礼器)
9.利簋被称为「武王征商」标准器,因其
A.以当时铭文直证伐纣年代 B.出自后世追述
C.仅记田猎 D.为传说所本
10.牧野之战的结果是
A.商灭夏 B.商亡周立
C.秦并六国 D.楚汉相争
三、材料分析题(4 小题,第 11 题 16 分,其余每小题 18 分,共 70 分)
第11题 认真阅读以下材料并作答。
材料一 史载:一九七六年,临潼零口出青铜簋,腹内铭三十三字,曰:「武王征商,唯甲子朝,岁鼎,克昏夙有商。」考之乃西周早期之器也。(据有关史籍记载改写)
材料二 史载:《书·牧誓》记武王伐纣,与纣战于牧野,甲子昧爽,誓众而进。利簋所铭「甲子朝」与《牧誓》「甲子昧爽」相合,一器一典,可互证也。(据《尚书》及有关史籍记载改写)
(1)根据材料一,指出利簋出土的时间、地点及铭文要旨。
(2)根据材料二,说明利簋铭文与《牧誓》的相合之处。
(3)综合材料一、二,说明利簋对证实牧野之战的价值。
第12题 认真阅读以下材料并作答。
材料一 史载:武王既克商,赐有功者以贝玉。利(檀公)从征,受赐而作宝尊彝,以记其功,传于子孙,示不朽也。(据有关史籍记载改写)
材料二 史载:西周之世,功臣受赏,多作礼器以铭功,鼎簋之属皆是也。器以藏礼,功以铭显,故子孙宝之,功不随身没而泯。(据有关研究与报道改写)
(1)根据材料一,指出「利」从征受赐作器的缘由。
(2)根据材料二,概括论者对西周作器铭功制度的认识。
(3)综合材料一、二,说明利簋所反映的西周封建赏功之制。
第13题 认真阅读以下材料并作答。
材料一 史载:利簋铭「甲子朝,岁鼎」,学者据岁星之次、干支之推,考牧野之战在公元前一〇四六年,与诸书所传之世相参,商亡之岁以定。(据有关研究与报道改写)
材料二 史载:商纣暴虐,周武奋起,牧野一捷而殷祀绝、周命兴。利簋以当时之铭,定其年世,使商周鼎革之岁皎然可考,非复模糊之传。(据有关史籍记载改写)
(1)根据材料一,指出学者如何据利簋铭文推定牧野之战的年代。
(2)根据材料二,概括利簋铭文对确定商周鼎革之年的作用。
(3)综合材料一、二,说明利簋在年代学上的意义。
参考答案
二、单项选择题
第1题 B;第2题 C;第3题 A;第4题 D;第5题 A;第6题 B;第7题 C;第8题 D;第9题 A;第10题 B
三、材料解析题
第11题
(1)其出土与要旨,材料一可分两层看。其一在时地:所说一九七六年、临潼零口出青铜簋说明,其出于一九七六年临潼零口,为西周早期之器,此其出土之实。其二在铭旨:所说腹内铭三十三字、曰武王征商唯甲子朝岁鼎克昏夙有商说明,铭直记武王伐商在甲子之朝、岁星当位、昏时克商,此其文之要。合而观之,一九七六年临潼出、西周早期簋、铭记甲子朝克商,便是其出土与要旨。以铭证战,年月日辰俱备,此实物之贵。
(2)其相合之处,材料二可分两层看。其一在日辰:所说利簋所铭甲子朝、与牧誓甲子昧爽相合说明,簋铭甲子之朝与《牧誓》甲子昧爽同日,朝爽皆指旦时,日辰不爽,此其合之一。其二在战事:所说一器一典可互证说明,簋记克商、典记牧野之誓,器典各出一途而同指一战,故可相证其非虚。合而观之,甲子朝与甲子昧爽同日相合、簋典同指克商可互证,便是其相合之处。器典互证,则牧野之役益可信。
(3)其证实价值,宜分三端论。其一在证实:材料一所说铭记克商、材料二所说与牧誓合,说明牧野之战非传说,实有当时之铭与文献同证,此信史之值。其二在证时:材料一所说甲子朝、材料二所说甲子昧爽,说明战在甲子旦时,日辰以确定,此年代之值。其三在证制:二材所示器典并传,说明西周以铭记功、以典记誓,实物与文献相须,此史法之值。合而观之,证战之实、证战之时、证史之法,便是利簋对证实牧野之战的价值。三者相资:实立则疑破,时定则表明,法备则信永,故一簋可证一代之革。
第12题
(1)其缘由,材料一可分两层看。其一在从征受赐:所说武王既克商、赐有功者以贝玉、利从征受赐说明,利以从征克商之功受武王之赐,贝玉之赏旌其劳,此受赐之由。其二在作器记功:所说作宝尊彝以记其功、传于子孙示不朽也说明,利既受赐,乃作此簋铭功,传之子孙以显其不朽,此作器之由。合而观之,利从征受赐、作宝尊彝铭功传后,便是其缘由。以器铭功,则功可越身而存,此周人之俗。
(2)其认识,材料二可分两层看。其一在制以铭功:所说功臣受赏、多作礼器以铭功、鼎簋之属皆是也说明,论者以为西周功臣作鼎簋铭功乃常制,非利一人之为。其二在器以藏礼:所说器以藏礼、功以铭显、子孙宝之功不随身没而泯说明,论者以礼寄于器、功显于铭,器传则功不朽,此作器之深意。合而观之,功臣作鼎簋铭功为常制、器藏礼而功显于铭子孙宝之,便是论者对作器铭功制度的认识。其说以器为礼之功臣史,故铭之重如此。
(3)其赏功之制,宜分三端论。其一在赏以功:材料一所说从征受赐、材料二所说功臣受赏,说明周制赏不妄施,必以从征立功为据,此赏功之准。其二在显以器:材料一所说作器记功、材料二所说功以铭显,说明功不徒赏于生,更铭于器以显于后,此显功之具。其三在传于后:材料一所说传于子孙、材料二所说功不随身没而泯,说明作器使功及子孙、礼延于世,此传世之制。合而观之,赏以功、显以器、传于后,便是利簋所反映的西周封建赏功之制。三者相成:功立则赏,赏则铭,铭则传,故一簋之微系封建赏功之大法。
第13题
(1)其推定之法,材料一可分两层看。其一在据天象:所说据岁星之次、干支之推说明,学者以铭中「岁鼎」为岁星当位之象,参以干支甲子之历,逆推其年,此天象之法。其二在参文献:所说考牧野之战在公元前一〇四六年、与诸书所传之世相参说明,其推得之岁复与传世诸书相校,年世相合而后定,此文献之参。合而观之,以岁星干支逆推、复与诸书相参而定前一二〇四六,便是学者推定之法。天人之证相须,故年可定而疑可息。
(2)其定年之作用,材料二可分两层看。其一在绝殷兴周:所说牧野一捷而殷祀绝、周命兴说明,牧野之战胜则商亡周立,此鼎革之大关,年代必明而后史序不乱。其二在皎然可考:所说利簋以当时之铭定其年世、使商周鼎革之岁皎然可考、非复模糊之传说明,以当时所铸之铭定岁,使前此模糊之传一旦而明。合而观之,牧野决胜而殷绝周兴、以当时铭定岁使鼎革之年皎然,便是其作用。以铭定岁,则商周之界斩然,此史表之基。
(3)其年代学意义,宜分三端论。其一在标准:材料一所说前一二〇四六之定,说明利簋为商周之际年代之标准点,诸事可系于此,此坐标之值。其二在证信:材料二所说非复模糊之传,说明实物铭文破传说之晦,使古史年代由疑而信,此信史之值。其三在启后:一材所示天象与文献相参之法,说明后世考古可得其例,以器证历、以历证史,此方法之值。合而观之,立标准、破模糊、启方法,便是利簋在年代学上的意义。三者相资:点立则序明,信立则史固,法立则后可循,故一簋虽小而为古史年代之钥。
答题方法小结
· 利簋一九七六年出于陕西临潼零口,为西周早期青铜礼簋。
· 簋内铭三十三字,记武王征商「甲子朝…克昏夙有商」。
· 铭文与《尚书·牧誓》相合,证牧野之战实有其事。
· 据「甲子朝」「岁鼎」推天象,定武王伐纣在公元前一〇四六年。
· 从征者利受赐作器记功,此簋为武王征商之标准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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