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课 近代西方的法律与教化 课件--2026-2027学年高二上学期历史统编版选择性必修1国家制度与社会治理

2026-1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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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方正义女神忒弥斯 好,同学们,让我们来看一下这张图片。 这是西方的正义女神忒弥斯。时至今日,西方很多法院的门前,都伫立着这座雕像。 那西方人心目中的正义,究竟意味着什么?我们不妨从雕像身上寻找答案。 她双目蒙布,寓意审判不受世俗身份、权势、利欲的干扰,不畏权贵,不徇私情; 一手持天平,代表权衡是非、恪守公平; 一手紧握利剑,象征法律威严,执法如山,正义拥有强制执行的力量。 这,就是西方法治符号所承载的正义。 那么问题来了:这种正义的理念,是近代才诞生的吗? 当然不是。 第三单元 法律与教化 课标要求: 1、了解近代西方法律制度的渊源和基本特征; 2、知道宗教伦理在西方社会发展进程中的作用。 时空坐标: 476年 1500年 古希腊罗马 (奴隶社会) 中世纪 (封建社会) 近代 (资本主义社会) 罗马法 日耳曼法 教会法 英美法系 大陆法系 那么近代西方这套法律体系是如何一步一步发展成型的呢?形成了这种深入人心的正义观念?带着这些疑问,我们进入到第 9 课近代西方的法律与教化。追根溯源,我们说西方文明的一个起源是古希腊、古罗马,那么这个近代西方法律制度的渊源在罗马地区, 一、近代西方法律制度的渊源与发展 武力征服 宗教征服 法律征服 德国著名法学家耶林在其著作《罗马法精神》一书中说:“罗马帝国曾经三次征服世界,第一次以武力,第二次以宗教,第三次以法律,武力因罗马帝国的灭亡而消失,宗教随着人民思想觉悟的提高、科学的发展而缩小了影响,唯有法律征服世界是最为持久的征服” 我们来看一下这则材料,德国著名法学家耶林在其著作《罗马法精神》一书中曾经说到,罗马帝国曾经三次征服世界,第一次是用武力的方式,第二次是用用宗教的方方式,第三次是以法律的方式,而武力会因罗马帝国的灭亡而消失,宗教会随着人们思想觉悟的提高以及科学的发展缩小影响,唯有法律征服世界是最为持久的一场征服。那么罗马法它是指公元前 6 世纪末到公元 7 世纪,古代罗马制定和实施的全部罗马法律,随着罗马国家的发展而呈现出较为明显的一个特征。 从形式上划分 从适应范围上划分 习惯法 成文法 公民法 万民法 前753 罗马 建城 前509 罗马 共和国 前450 十二铜表法 前3世纪中叶 罗马 帝国 前27 万民法 395 罗马帝国 分裂 476 西罗马帝国 灭亡 6世纪 罗马 民法大全 含义(概念)——指的是公元前6世纪末到公元7世纪古代罗马制定和实施的全部罗马法律,随着罗马国家的发展而呈现较为明显的阶段性。 一、近代西方法律制度的渊源与发展 (一)渊源——罗马法 我们来看一下这则材料,德国著名法学家耶林在其著作《罗马法精神》一书中曾经说到,罗马帝国曾经三次征服世界,第一次是用武力的方式,第二次是用用宗教的方方式,第三次是以法律的方式,而武力会因罗马帝国的灭亡而消失,宗教会随着人们思想觉悟的提高以及科学的发展缩小影响,唯有法律征服世界是最为持久的一场征服。那么罗马法它是指公元前 6 世纪末到公元 7 世纪,古代罗马制定和实施的全部罗马法律,随着罗马国家的发展而呈现出较为明显的一个特征。 1、起源:从习惯法到成文法 习惯法:没有固定的成文形式,依靠祖辈传承下来的习惯规定来调整社会关系,贵族垄断并且随意调整法律来欺压民众。 一、近代西方法律制度的渊源与发展 (一)渊源——罗马法 从古罗马奴隶国家逐步形成到奴隶制共和国初期,这一时期国家没有明确的法律条文,案件的审理按照人们约定俗成的观念(习惯法)来处理,法官一般由贵族担任。 贵族 在审理案件时,为维护贵族的利益,随意的解释法律,损害平民的利益。 平民 为了维护自身的利益,同贵族展开斗争,要求有明确的法律条文。 矛盾尖锐 为了缓和矛盾,贵族让步,于公元前450年左右,罗马共和国颁布《十二铜表法》,由习惯法发展为成文法,标志着罗马成文法的诞生。 具有伸缩性和不确定性 1、起源:从习惯法到成文法 习惯法:没有固定的成文形式,依靠祖辈传承下来的习惯规定来调整社会关系,贵族垄断并且随意调整法律来欺压民众。 (1)目的: (2)标志: 为了缓和贵族和平民的矛盾 公元前450年左右,罗马共和国颁布《十二铜表法》。 成文法:是国家机关根据法定程序制定和公布的以成文形式出现的法律文件。 (一)渊源——罗马法 具有伸缩性和不确定性 第3表 债权人有权拘禁不能按期还债的债务人 第8表 如果于夜间行窃被杀,则杀死行窃者应认为是合法的。 第8表如果故意伤人肢体,而又未取得和解时,则伤人者应遭受同样的伤害。 第8表不得为任何个人的利益,制定特别的法律。 第8表 折断自由人的骨头的,处300阿斯的罚金;如被害人为奴隶,处150阿斯的罚金。 第11表 出丧时,妇女不得抓破面容或无节制的嚎哭;禁止平民和贵族通婚。 ——摘编自《十二铜表法》 思考:根据以下材料,总结特点并评价《十二铜表法》 同态复仇 法律面前公民人人平等,一定程度上限制贵族权力 阶级差别,维护贵族利益 依法量刑 以奴隶制为基础 私有财产神圣不可侵犯 性别不平等 一、近代西方法律制度的渊源与发展 1、起源:从习惯法到成文法 (1)目的: (2)标志: (3)特点: (4)评价: 为了缓和贵族和平民的矛盾 公元前450年左右,罗马共和国颁布《十二铜表法》。 (一)渊源——罗马法 同态复仇 法律面前公民人人平等,一定程度上限制贵族权力 阶级差别,维护贵族利益 依法量刑 以奴隶制为基础 私有财产神圣不可侵犯 性别不平等 ①积极: a.是古罗马第一部成文法,审判、量刑皆有法可依; b.保护私有财产; c.限制了贵族随意解释法律,保护了平民利益; d.一定程度体现法律面前人人平等,限制贵族权力。 ②局限: a.本质是维护奴隶主利益; b.保留了一些比较野蛮的习惯法。 一、近代西方法律制度的渊源与发展 1、起源:从习惯法到成文法 (一)渊源——罗马法 2、发展:从公民法到万民法 万民法:适用于罗马帝国统治范围内一切自由民的法律。用来调整罗马公民和异邦人及异邦人和异邦人之间的民事关系。 公民法:用以调整罗马公民关系的法律,只适用于罗马公民。包括部分习惯法,《十二铜表法》以及随后制定的法律。 BC509年 BC27年 罗马共和国时期 476年 罗马帝国时期 公民法 万民法 材料:奥古斯都的顾问叫苦不迭:“麻烦在于人口众多,管理事务繁杂,因为公民包括了种族和能力上完全不同的各色人等,他们的秉性和愿望更是千差万别.统治起来困难至极。” 公民法 罗马共和国时期,用来处理罗马公民之间的法律 版图增大; 人口增多; 经济往来愈发频繁。 公民法发展为万民法 适应罗马帝国境内一切自由民的法律 一、近代西方法律制度的渊源与发展 1、起源:从习惯法到成文法 (一)渊源——罗马法 2、发展:从公民法到万民法 (1)背景: (2)标志: 3世纪,万民法成为适用于罗马帝国境内一切自由民的法律。 版图的扩展,国际交往扩大,商品经济和贸易发展。 公元212年,罗马帝国皇帝卡拉卡拉颁布敕令,授与帝国境内全体自由居民以罗马公民权和一切法定形式的自治(帝国境内公民与非公民的身份差别消失,万民法与公民法合二为一)。 3、完善:从零散到体系——《罗马民法大全》 (1)背景: (2)标志: 罗马帝国时期,随着统治区域扩大和人口激增,法律制度更加完善。 公元6世纪,东罗马帝国皇帝查士丁尼下令编纂《罗马民法大全》 一、近代西方法律制度的渊源与发展 《罗马民法大全》 《查士丁尼法典》 《法学汇纂》 《法理概要》 《新法典》 1、起源:从习惯法到成文法 (一)渊源——罗马法 2、发展:从公民法到万民法 (1)背景: (2)标志: 3世纪,万民法成为适用于罗马帝国境内一切自由民的法律。 版图的扩展,国际交往扩大,商品经济和贸易发展。 公元212年,罗马帝国皇帝卡拉卡拉颁布敕令,授与帝国境内全体自由居民以罗马公民权和一切法定形式的自治(帝国境内公民与非公民的身份差别消失,万民法与公民法合二为一)。 3、完善:从零散到体系——《罗马民法大全》 (1)背景: (2)标志: 罗马帝国时期,随着统治区域扩大和人口激增,法律制度更加完善。 公元6世纪,东罗马帝国皇帝查士丁尼下令编纂《罗马民法大全》 ①积极:标志着罗马法体系的完成,是古罗马法律的最高成就,维系了罗马帝国的统治,也是近代西方法律制度的渊源。 (3)评价: ②局限:维护少数奴隶主利益的工具,属于奴隶制法律体系; 一、近代西方法律制度的渊源与发展 1、起源:从习惯法到成文法 (一)渊源——罗马法 2、发展:从公民法到万民法 3、完善:从零散到体系——《罗马民法大全》 探究:如何理解“《罗马民法大全》是近代西方法律制度的渊源”? 古罗马 近代西方 陪审制度 陪审制度 保护人制度 律师制度 自由民“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没有告诉人就没有法官 不告不理 不告不理 疑罪从无、重视证据 ①罗马法的基本思想和原则如保护私有财产等适应了近代资本主义的发展要求,为近代西方国家提供了立法范本。 材料:17、18世纪新兴资产阶级的自然法学说的一般公式是:人类处于自然状态中,由自然法所支配,享有各种自然权力:自由、财产、安全和反抗压迫。而这直接源于罗马法学家——西塞罗认为:“法是一种自然的权力,是理智的人的精神和理性...自然法是整个法律科学的思想基础和各种具体法规的指导原则,高于一切人定法和人为权力。——沈宗灵《略论罗马法的发展及其影响》 ②罗马法是自然法理论的思想渊源,蕴含着人人平等、公正至上的原则,为近代各国的司法继承。 一、近代西方法律制度的渊源与发展 (自然法不是具体的法律条文,而是一种法律观念,如自由、公平、正义等) 归纳:罗马法的形成与完善 三个阶段 发展原因 作 用 习惯法—成文法(BC5世纪) 公民法—万民(BC3—AD3世纪) 民法大全 (AD6世纪) 限制了贵族对法律的随意解释;平民利益得到一定保护 贵族解释习惯法的随意性;平民反对贵族的斗争 罗马法系统化和法典化 体系最终完成。 商品经济发展;疆域扩大政治统治需要 巩固帝国统治,促进帝国繁荣 之前法学繁杂,多有冲突,使用不便。查士丁尼主持,法学家编纂。 中国古代法律 古罗马的法律 法律观念 宗法观念、儒家伦理 自然法 法律地位 法制是君主专制的工具,体现了明显的人治色彩 国家统治的根本,体现了明显的法治色彩 法律结构 民刑不分、以刑为主 私法发达公法不发达。 法学家地位 完全以官方为主导 法学家地位高,部分法学家的法律学说有官方效力 历史影响 影响了日本、朝鲜、越南等东亚、东南亚国家,从而形成了中华法系 影响了近代以来欧美资本主义国家的法律和法学。 古代罗马与古代中国法制的区别 希腊克里特岛有着辉煌的古代文明,这里的一些城邦,很早就有习惯法,也出现了成文法。在当地的一处遗址中,发现了公元前7世纪的石刻,上面的铭文记载了有关法律的内容。这就是早期的成文法。 思考:为什么把罗马法视为西方法律的源头,而不是古希腊的法律? ①古希腊小国寡民,城邦林立,一城一法;政治不统一,城邦的法律影响力有限; ②古罗马统治地区逐渐扩大,法律覆盖广阔疆域,并且法律体系不断完善。 ③古希腊缺乏系统的成文法典,随着城邦的衰落,法律体系失传难以维系。 ④古罗马成文法典留存,后世重新发掘,迎来罗马法的复兴。 ⑤古希腊法律服务于城邦民主,重在规范公民参政,偏向公法。 ⑥古罗马着力处理财产交易,契约纠纷,偏向私法,有利于后世商品经济的发展。 公法:调整国家事务和公共权力的法律,主要涉及国家的组织、权力的分配和行使、公民与国家之间的关系等。 私法:调整私人之间的法律关系,主要涉及个人和法人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 一、近代西方法律制度的渊源与发展 那同学们想想,我们都说到近代西方文明的起源在古希腊古罗马地区,那么为什么会把罗马法视为是西方法律的源头,而不是古希腊的一个法律呢?古希腊那时确实也有法律哦,我们来看一下这则材料,希腊克里特岛有着辉煌的古代文明,这里的一些城邦很早就有了习惯法,也出现了成文法,在当地的一座遗址之中发现了公元前 7 世纪的石刻,上面的铭文记载了有关法律的内容,这就是早期的成文法,那为什么它不能像罗马法一样具有后世后代这么深刻的一个影响呢? (表现)11世纪以后,欧洲国家出现了研究和宣传罗马法的运动,促进了罗马法的传播 教会根据基督教神学,吸收了若干罗马法原则,制定颁布了教会法 各日耳曼王国在记载和整理日耳曼人部落习惯法的基础上编纂了一批成文法,作为庄园法庭审判的依据,等级色彩浓厚。 1、日耳曼法 2、教会法 3、罗马法的复兴 复兴原因:罗马法私法(关于个人事务与财产关系)发达,适应了当时欧洲商品经济发展的需要。 一、近代西方法律制度的渊源与发展 (二)发展——中古时期的法律 公元476年,西罗马帝国灭亡,西欧步入中古封建社会,但罗马法的影响依然存在;而日耳曼人根据部落习惯法发展出日耳曼法;天主教逐渐影响西欧人生活中的方方面面。 欧洲中世纪 三大法律支柱 (三)形成——英美法系、大陆法系 日耳曼人入侵:西罗马帝国灭亡后,来自欧洲大陆的三支日耳曼部落——盎格鲁人、撒克逊人、朱特人,渡海迁入不列颠岛。他们赶走原住民,在岛上建立起了大大小小的王国,这一时期称之为“盎格鲁-撒克逊时期”。 变迁:后期经历七国混战,史称“七国时代”;公元927年,基本统一,形成早期英格兰王国。(王权较弱)(地方习惯法——日耳曼法) 终结:1066年,黑斯廷战役,“盎格鲁-撒克逊时期”最后一任国王哈德罗二世被法国封建主诺曼底公爵威廉(约1028~1087)打败,史称“诺曼征服”。英国盎格鲁-撒克逊时代结束,诺曼底王朝建立。(王权加强)(为了加强对地方的控制,颁布普通法) 时间 法律实践活动 目的/特点 法律基础 11C诺曼征服 12世纪前后 13世纪 光荣革命后 后续发展 诺曼王朝设立王室法院,法官定期到各地巡回审判 加强对地方控制 罗马法 日耳曼法 英国习惯法、罗马法 全国普遍适用 普通法形成 《大宪章》 确立“法律至上、王权有限”原则,英国近代资产阶级法律体系逐步建立 1689《权利法案》 美国等国家在英国法律制度基础上制定本国法律,形成“英美法系”(普通法系) (2)形成 (3)发展 (4)完善 (5)扩展 (1)背景 1、英美法系(海洋法系) 一、近代西方法律制度的渊源与发展 (三)形成——英美法系、大陆法系 2、大陆法系(民法系) (1)背景: ①13世纪以后,王权加强,法国法律体系日益成熟; ②18世纪启蒙思想和法国大革命的推动。 (2)概况: 1804年,拿破仑颁布《法国民法典》,与此后制定的四部法典统称为《拿破仑法典》。 此后逐渐形成了以罗马法为基础、以法国法典为代表的世界性法律体系,称为“大陆法系”或“民法系” (3)形成: 1806年《民事诉讼法典》 1807年《商业法典》 1807年《刑事诉讼法典》 1810年《刑法典》 (4)拓展: 《拿破仑法典》与此前颁布的法律,构成了法国的成文法体系。最终确立了法国的资产阶级法律制度 一、近代西方法律制度的渊源与发展 总结 英美法系,亦称"普通法系"、"海洋法系"。以英国普通法为基础发展起来的法律的总称。指英国从11世纪起主要以源于日耳曼习惯法的普通法为基础,逐渐形成的一种独特的法律制度以及仿效英国的其他一些国家和地区的法律制度。 大陆法系,又称民法法系、罗马-日耳曼法系或成文法系。指19世纪初以罗马法为基础建立起来的、以1804年《法国民法典》为代表的世界性法律体系。它是西方国家中与英美法系并列的渊源久远和影响较大的法系。 思考:法国大革命对法律建设有什么重要贡献? 1.人生来就是而且始终是自由的,在权利方面一律平等。 3.整个主权的本原根本上乃存在于国民。 6.法律是公意的表达……法律对于所有的人,无论是施行保护或是惩罚都是一样的。 17.财产是不可侵犯与神圣的权利。 ——《人权宣言》 贡献:①大革命推翻君主专制制度,建立了资产阶级统治,使启蒙运动的思想得以实现。 ②大革命中颁布的一系列法律文件,充分体现了启蒙思想,为资产阶级宪法的颁布打下坚实的基础; ③拿破仑捍卫了资产阶级革命成果,对资产阶级法律进行了总结,最终确立了法国资产阶级法律制度,成为欧洲资本主义国家的法律蓝本。 对比升华 探究:根据教材P51历史纵横内容,探讨英美法系和大陆法系有何异同? 英美法系 大陆法系 法律渊源 判罚依据 立法与司法 相互关系 代表国家 受罗马法影响程度 相同点 判例法 成文法 遵循先例 宪法 法官地位突出很大,可以创立先例,也可以对先例作出新的解释,处于司法绝对中心 英美加澳印 法德意日 吸收的是罗马法的精神,只采纳罗马法部分原则 是在罗马法基础上发展起来的,对罗马法很大一部分继承取得 1.本质:都是建立在近代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上的法律体系。 2.指导思想:都受到近代资产阶级启蒙思想的深刻影响。 3.背景:以资产阶级商品经济、资产阶级民族统一国家、资产阶级意识形态为基础。 4.渊源:一定程度上受到罗马法、日耳曼法和教会法的影响,受资产阶级启蒙思想影响; 明确立法与司法的分工,法官作用不太突出,宪法是根本法 (一)法律理论(基本思想来源): 继承传统法律思想,又融合了启蒙思想家的主张 二、近代西方法律制度的特征 法律面前 人人平等 三权分立 材料一 如果司法权不同立法权和行政权分立,自由也就不复存在了。如果司法权和立法权合二为一,则将对公民的生命和自由施行专断的权力,因为法官就是立法者。 ——孟德斯鸠 材料二 在法官判决之前,一个人是不能被称为罪犯的,只要还不能断定他已经侵犯了给予他公共保护的契约,社会就不能取消对他的公共保护。 ——卡利亚《论犯罪与刑罚》 孟德斯鸠 伏尔泰 卢梭 康德 主权属于人民 主权在民 天赋人权 (一)法律理论(基本思想来源): (二)法律制度: 1、在国家权力结构层面上: 坚持权力制衡、三权分立 (1)立法权:法律由议会制定 (2)行政权:行政机构在法律规定的框架内 行使行政权 (3)司法权:法院根据法律独立掌握司法权 孟德斯鸠:要防止权力的滥用,就必须用权力来约束权力,形成一种能联合各种权力的政体,其各种权力既调节配合又相互制约,即权力要分开掌握和使用。 二、近代西方法律制度的特征 继承传统法律思想,又融合了启蒙思想家的主张 (二)法律制度: 2、在法律内容上: 注重保护个人权利 3、在司法实践中: 坚持程序公正和无罪推定 ①程序公正:律师制度和陪审团制度。 律师制度: 支持被告自己聘请律师辩护 ①不同程度地体现了天赋人权和人人平等思想; ②保护个人的生命权、自由权和财产权。 ②实行无罪推定原则,所有被审判者在判决之前都是无罪的。 减少法官对法律的误读 二、近代西方法律制度的特征 “私有财产是神圣不可侵犯的权利。除非由于合法认定的和公共需要的明显要求,并且在事先公平补偿的条件下,任何人的财产不能被剥夺。——法国《人权宣言》 在法官判决之前,一个人是不能被称为罪犯的,只要还不能断定他已经侵犯了给予他公共保护的契约,社会就不能取消对他的公共保护。——贝卡利亚《论犯罪与刑罚》 陪审团制度:由特定人数的有选举权的公民参与决定嫌犯是否起诉、有罪的制度。 民众直接参与法律事物 陪审团制度和律师制度的起源 陪审团制度最早可以追溯到古希腊罗马时期,但当时只适用于奴隶主和自由民。古代的日耳曼人也留有“同侪(chai)裁决”的遗风。11世纪,英国确立了陪审团制度。——①陪审团在法庭上聆听证据,就事实问题作出决定;②法官决定法律问题,判断某项证据是否可以被引入审判。 律师制度的起源也可以追溯到罗马时期。资产阶级革命后,各国纷纷颁布法律,支持被告自己或聘请律师辩护。1878年德国颁布的《国家律师法》,奠定了近代律师制度的基础。 辛普森案 1994年,美国发生了一起轰动全国的黑人橄榄球明星辛普森涉嫌杀妻案。当时,警方有许多证据可以证明他是杀人凶手,但是警方在办案和起诉过程中出现了重大失误,导致一些有力证据丧失或可信度下降。根据疑罪从无原则,辛普森被判无罪。辛普森一案,充分体现了美国司法制度对程序公正和确凿证据的重视程度超过了寻求案情真相和让罪犯受审判。 三、近代西方法律制度的评价 材料1:法律和私有财产的设定是不平等的第一阶段。——卢梭 材料2:法律的运用比法律本身还要不人道得多;法律压迫穷人,富人管理法律和对于穷人是一条法律,对于富人是另一条法律——这是两句早已家喻户晓的至理名言。——恩格斯 材料3:一个向上帝要求赋予自由的民族,没有迈出同时给予非洲人自由的第一步是不应该的。——马丁·路德·金 (1)积极: ①否定了封建君主专制制度,促进了资本主义经济的发展。 ②一定程度上调节、缓和了社会矛盾,稳定了资产阶级的统治。 ③对亚洲及其他地区的立法活动产生了广泛影响。 (2)局限: ①实质为资产阶级利益服务。 ②确认了私有财产制度,每个人私有财产的多少决定着法律地位的高低,存在等级性。 ③直到20世纪,黑人、原住民和妇女还在为享有完全的公民权积极斗争。 四、宗教伦理与教化 宗教伦理:宗教在长期发展过程中形成的一整套完整的道德修养体系,关乎人与神、人与人、人与社会的关系,其社会作用是通过道德的感化而影响信众。 十诫 第一诫 除了我以外,你不可有别的神。 第二诫 不可为自己雕刻偶像 第三诫 不可妄称耶和华你神的名; 第四诫 当记念安息日,守为圣日。 第五诫 当孝敬父母 第六诫 不可杀人。 第七诫 不可奸淫。 第八诫 不可偷盗。 第九诫 不可作假见证陷害人。 第十诫 不可贪恋人的房屋;也不可贪恋人的妻子、仆婢、牛驴,并他一切所有的。 七宗罪 傲慢、嫉妒、暴怒、懒惰、贪婪、暴食、色欲 四、宗教伦理与教化 宗教伦理:宗教在长期发展过程中形成的一整套完整的道德修养体系,关乎人与神、人与人、人与社会的关系,其社会作用是通过道德的感化而影响信众。 (一)中世纪的基督教的伦理与教化 1.基督教的发展历程 第一次分裂(11世纪) 宗教改革 第二次分裂(16世纪) 基督新教 路德教 加尔文教 英国国教等 313年 《米兰敕令》 基督教合法地位 天主教(以罗马为中心) 东正教(以君士坦丁堡为中心) 天主教 成为罗马帝国的国教(392,4世纪末) 基督教(1世纪在巴勒斯坦地区诞生) 四、宗教伦理与教化 宗教伦理:宗教在长期发展过程中形成的一整套完整的道德修养体系,关乎人与神、人与人、人与社会的关系,其社会作用是通过道德的感化而影响信众。 (一)中世纪的基督教的伦理与教化(宗教改革前) 2.宗教伦理和教化(宗教改革前) (1)背景:公元476年,西罗马帝国灭亡,新建立的日耳曼人国家为了取得罗马人和基督教会的支持,逐渐的接受了基督教。 结合教材,指出基督教以哪些形式“影响了中古时期欧洲人的生活”? 出生后首先在神父的主持接受洗礼 结婚时在教堂由神父主持婚礼 临终由教父主持涂香油仪式,以求灵魂能够升入天堂 死后葬礼在教堂举行,遗体被葬在教堂附属墓地 宗教学校也设置了一些自古代希腊罗马时期传承下来的文化课,包括文法、修辞、音乐、算术、几何、逻辑和天文,即所谓“七艺”.→客观上促进了人们的教化和文化教育的发展,推动了文明进程和社会进步. 宗教法庭严厉制裁违背宗教伦理者 抄录经典,宣讲教义 文化与教育为重要媒介 基督教影响了中古时期欧洲人的政治、经济和社会生活各个方面 四、宗教伦理与教化 宗教伦理:宗教在长期发展过程中形成的一整套完整的道德修养体系,关乎人与神、人与人、人与社会的关系,其社会作用是通过道德的感化而影响信众。 (一)中世纪的基督教的伦理与教化(宗教改革前) 2.宗教伦理和教化(宗教改革前) (1)背景:公元476年,西罗马帝国灭亡,新建立的日耳曼人国家为了取得罗马人和基督教会的支持,逐渐的接受了基督教。 (2)教化手段: ①保存古典文化,宣讲教义;②开办学校(宗教学校和世俗学校);③深入日常生活(生老病死婚丧嫁娶);④维持社会秩序(告诫不许偷盗奸杀等); ⑤设立宗教法庭(宗教裁判所) (3)实质:从方方面面控制人的思想与行为 P53学思之窗:中世纪完全是从野蛮状态发展而来的……在僧侣手中,政治和法学同其他一切科学一样,不过是神学的分支,一切都按照神学中适用的原则来处理。教会的教条同时就是政治信条,圣经词句在各个法庭都具有法律效力。——[德]恩格斯《德国农民战争》,《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二卷 想一想:基督教在中古时期的欧洲发挥了什么样的作用? 四、宗教伦理与教化 (一)中世纪的基督教的伦理与教化 1.基督教的发展历程 2.宗教伦理和教化 (3)作用: ①禁锢作用:a.思想——(教会约束教徒的言行举止,信救赎、因行称义说、信来世等束缚人们的思想。)强化教会对人们的控制,深刻影响人们的思想意识和日常行为,禁锢人们思想。(P53第1段最后1句) b.政治上——中世纪时教会与王权之间的冲突与合作并存,但世俗王权从属于教权,皇帝的选择和加冕都是教会一手操控的,并试图控制整个国家,运用权力为自己谋取利益,这大大阻碍了民族国家的发展。 c.文化上——中世纪的文化教育为基督教所垄断,文化的普及和传播受到极大的破坏。在这一时期,西欧的科技、自然科学停滞不前,艺术、绘画等大多注重客观世界的真实描写,显得很呆板。 d.经济上——教会拥有庞大财富:教会通过信徒捐赠、征收什一税(信徒将收入的十分之一交给教会)、占有大量土地等方式,积累了巨额财富,成为欧洲最大的经济实体之一,阻碍社会经济的发展。 四、宗教伦理与教化 (一)中世纪的基督教的伦理与教化(宗教改革前) 1.基督教的发展历程 2.宗教伦理和教化 (3)作用: ②积极作用 a.为封建主提供了现实的统治思想,成为中古时期欧洲封建制度的精神支柱;提供了一整套伦理道德规范,有利于社会的稳定。 b. 基督教的兴起,教会在客观上起到了保存一些宝贵的古典文化,促进各民族文化交流的作用; c. 基督教教义为司法实践提供了依据。 马丁·路德在《九十五条论纲》中提出了"信仰耶稣即可得救"的原则,认为信徒要得救上天堂,不靠教会或行善,更不靠赎罪券,全凭个人虔诚的信仰。 加尔文认为:财富不是万恶之源,而是上帝祝福的标志;强调财富不仅在道德上是正当的,而且是应该的、必须的 2、新教主张: (1)反对教皇权威,主张“因信称义”;(信徒通过自己阅读《圣经》理解教义) (2)提倡节俭和积极入世,鼓励人们发财致富(“先定论”) (二)近代新教的宗教伦理与教化(宗教改革后) 1、背景:宗教改革后,西欧的基督教分裂为天主教和新教。 四、宗教伦理与教化 (一)中世纪的基督教的伦理与教化(宗教改革前) 2、新教主张: (1)反对教皇权威,主张“因信称义”;(信徒通过自己阅读《圣经》理解教义) (2)提倡节俭和积极入世,鼓励人们发财致富(“先定论”) (二)近代新教的宗教伦理与教化(宗教改革后) 1、背景:宗教改革后,西欧的基督教分裂为天主教和新教。 3、作用: (1)积极:适应了资本原始积累时期新兴资产阶级的政治、经济诉求,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思想解放; 法国南部的大封建贵族信奉加尔文教,企图利用宗教改革运动来达到夺取教会地产的目的。他们与北方有分裂倾向的信奉天主教的大封建贵族有深刻利害冲突,最终演变成长期内战。连续八次的天主教和新教的激烈对抗,对16世纪的法国造成破坏 路德把人从外在的宗教笃诚解放出来,是因为他把宗教笃诚变成了人的内在世界,他把肉体从锁链中解放出来,是因为他给人的心灵套上了枷锁。——马克思 (2)消极:①仍然坚持基督教的基本教义,束缚人们的行为,麻醉人们的思想 (2)消极:②排斥其他教派,引起多次宗教冲突,造成巨大损失 四、宗教伦理与教化 (一)中世纪的基督教的伦理与教化(宗教改革前) 2、新教主张: (1)反对教皇权威,主张“因信称义”;(信徒通过自己阅读《圣经》理解教义) (2)提倡节俭和积极入世,鼓励人们发财致富(“先定论”) (二)近代新教的宗教伦理与教化(宗教改革后) 1、背景:宗教改革后,西欧的基督教分裂为天主教和新教。 3、作用: (1)积极:适应了资本原始积累时期新兴资产阶级的政治、经济诉求,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思想解放; 生逢这样的年代:内乱频仍,无法无天,令人不可置信的暴行随处可见。当前我们天天亲历的过激行为,在古代史上找不到可以与之相比的事例。仅因为这个人提出某种猜测就把他活活烧死,让人为此付出的代价太高了。—蒙田(法国人文主义思想家、怀疑论者) (2)消极:③迫害对教义持有不同意见的“异端” ◎残忍迫害异见教徒 (2)消极:①仍然坚持基督教的基本教义,束缚人们的行为,麻醉人们的思想 (2)消极:②排斥其他教派,引起多次宗教冲突,造成巨大损失 近代西方法律与教化的发展趋势 (1)由封建时代以宗教伦理为主,到资本主义时代以法律体系为主; (2)西方法律体系逐渐完备,宗教伦理不断发展,适应了社会发展的需要。 小结:中国古代与西方近代法律不同 2.原因 (1)经济: ①中国自然经济始终占统治地位; ②欧洲资本主义生产关系发展较快、程度较高。 (2)政治: ①中国古代封建君主专制不断强化; ②欧洲君主专制统治相对薄弱。 (3)思想: ①中国古代封建儒家思想长期处于正统思想; ②欧洲先后经历文艺复兴、宗教改革、启蒙运动,解放了民众思想。 中国古代 近代欧洲 权力结构 内容 司法实践 法自君出,为封建皇权服务 三权分立,为资产阶级服务 重刑法,轻民法 注重保护个人权利 人治色彩强烈,突出儒家教化作用 坚持程序公正、无罪推定等原则 课堂总结 近代西方的 法律与教化 近代西方法律制 度的渊源及发展 近代西方法律制 度的基本特征 宗教伦理与教化 罗马法的诞生与发展 中古时期的法律 英美法系(普通法系) 大陆法系(民法系) 权力结构:立法和司法独立 法律内容:注重保护个人权利 司法实践:坚持程序公正和无罪推定 近代西方法律制度的局限性 中世纪的教会 宗教改革后的教会 西方法律有着自己的路径以罗马法为基础,形成英美法系和大陆法系,强调司法独立,保护个人权利;宗教在西方社会生活中起重要作用 课堂检测 1、早期的罗马法规定债的关系不可转移,后来罗马法采用替代制度,即指定或准许他人替代原债权人或原债务人,以实现债权或债务在不同主体间转移。这一转变( ) A.动摇了保护私产的观念 B.旨在保护奴隶主特权地位 C.适应了商品经济的发展 D.表明罗马法形成完整体系 2、共和之前的古罗马部分诉讼中,败诉方须将用于担保的牛羊祭神,以赎伪誓之罪。担保的牛羊多超出诉讼物价值,且影响农牧生产。共和国早期,败诉方改向国家缴纳罚金,到公元前3世纪末,罚金已无足轻重。这一变化表明罗马共和国时期( ) A.系统完备的罗马法体系形成 B.法律注意保护公民的权益 C.法律事务受到神权严格控制 D.贵族对法律的解释权扩大 3、16世纪,宗教改革后出现的新教,在坚持基督教基本教义的同时,提倡节俭和积极入世的态度,鼓励人们发财致富。对此现象解释准确的是( ) A.宗教伦理逐渐适应近代社会的发展 B.宗教伦理挑战罗马教皇的权威地位 C.宗教伦理阻碍西方资本主义制度的崛起 D.宗教伦理束缚人们的行为,麻醉人们的思想 4、西方律师在运用某一法律体系进行庭审辩论时会出现这样的情况:有时引用了过去案件当事人的名字,如“弗里特维克案中的大卫即是如此……”;有时引用的是法律从业人员都熟知的重重要判例,如“贝斯塔案帮了你的忙……”、“此前我们已经看到”或“在某某法官的时候我们看到”。据此可知( ) A.“英美法系” 以遵循先例为基本原则 B.《法国民法典》中法官的地位突出 C.《罗马民法大全》确立无罪推定的原则 D.“大陆法系”是“法官制定的法律” C B 使债权或债务主体灵活转移,适应了商品经济发展下市场交易频繁、快速处理商业纠纷的需要。 A A Lavf58.20.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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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课 近代西方的法律与教化 课件--2026-2027学年高二上学期历史统编版选择性必修1国家制度与社会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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