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正文:
统编版·人教最新版《世界历史》九年级上册(2026年秋)
九年级上册加尔文与日内瓦
专题训练
专题复习 贯通第五单元(走向近代)
(说明:本专题训练共 14 题,满分 100 分,建议 45 分钟独立完成)
一、方法指导
1.要说清加尔文与日内瓦,先要知道二者是人与地的关系:加尔文是法国努瓦永人,生当十六世纪前期,习法律而通古典,为归正宗之祖,1536年刊行《基督教要义》,同年路过日内瓦而为法雷尔所留,此后除一度被逐外,皆以日内瓦为其改革之地而终老于其地。读此专题,最要紧处是把三事分开看:一是其神学主张何自而来,二是其在日内瓦所立的制度与其波折,三是此一小城何以成为西欧新教的中心。
2.要说清其由来,须看其时之势。其一在学问之变:其时法国之士多习法律与古典,凡校勘原文、辨析词义之法既熟,则读经者不复安于旧注。其二在教难之逼:法国对异端之禁日严,凡持新说者动辄获罪,故其人不得不去国而求安身之地。其三在城市之自治:日内瓦为帝国之城,有市议会与主教之争,市民久欲自专其政,故改革之说入其地而易行。三者相合,则加尔文之改革非一人之独断,而为其时其地所成。
3.要说清其行迹,可分三端。其一在初至:1536年7月,加尔文欲经日内瓦而赴斯特拉斯堡,法雷尔知其学,强留之而使任教导,其改革遂始。其二在被逐:1538年,因教会纪律与市政之权相争,加尔文与法雷尔同被逐出,乃赴斯特拉斯堡牧养流亡之众,与布塞尔相游,其学益定。其三在召回:1541年日内瓦复迎之归,加尔文乃草《教会法规》,分牧师、教师、长老、执事四职,立长老会以掌风纪,凡教会之权与市政之权各有所守。
4.要说清其学,可分三端。其一在权威:其学以《圣经》为唯一之准,凡教之义皆当以经为断,而人之得救唯因信而受恩,非以功为价,此其与旧教之所以别也。其二在预定:谓神之旨先定,凡得救与永罚皆非因人之后起,人之行不足以易之,此其说最为人所争。其三在仪与纪:其存圣礼唯洗礼与圣餐,凡繁仪、圣像与朝圣皆在所去;又严立风纪,凡言行之失皆由长老会纠之,故日内瓦之风俗为之肃然。
5.论其作用与史义。其一在成中心:1559年加尔文创日内瓦学院,遣弟子归国传教,故日内瓦有新教之罗马之称。其二在广其传:其说入法国为胡格诺,入苏格兰为长老宗,入尼德兰与英格兰则为反抗旧教之旗帜,尼德兰与英国之革命皆受其影响。其三在留争议:其严于纪律而少容异说,1553年塞尔维特之死即其诟病。复习宜分三层:一是名义,加尔文为归正宗之祖,其书为《基督教要义》;二是时间轴,1536年至日内瓦而刊其书,1538年被逐,1541年归而立法,1559年创学院;三是因果链,学问之变使其能读原文,教难使其去国,城市自治使其说得行。
二、选择题(本大题 10 小题,每小题 3 分,共 30 分)
1.加尔文的出生地是
A.法国的巴黎 B.瑞士的日内瓦
C.法国的努瓦永 D.尼德兰的鹿特丹
2.《基督教要义》初版的年份与刊行地是
A.1517年于维滕贝格 B.1541年于日内瓦
C.1559年于苏黎世 D.1536年于巴塞尔
3.1536年强留加尔文在日内瓦从事改革的是
A.法雷尔 B.布塞尔
C.塞尔维特 D.路德
4.1541年加尔文为日内瓦订立的教会组织文件是
A.《奥格斯堡信纲》 B.《教会法规》
C.《九十五条论纲》 D.《威斯特伐利亚和约》
5.加尔文神学中最引人争论的主张是
A.三位一体 B.圣像崇拜
C.苦修得救 D.预定论
6.加尔文在日内瓦创办学院以培养传教人才的年份是
A.1536年 B.1541年
C.1559年 D.1564年
7.加尔文宗在苏格兰的名称是
A.长老宗 B.胡格诺派
C.清教徒 D.路德宗
8.加尔文1538年被逐出日内瓦后所居的城市是
A.巴塞尔 B.斯特拉斯堡
C.苏黎世 D.维滕贝格
9.加尔文与路德共同主张的是
A.保留七项圣礼 B.教皇为教会之首
C.因信称义而以《圣经》为最高权威 D.修道院为得救之门
10.关于加尔文及其改革,下列评价最妥当的是
A.其学为新兴资产阶级提供了思想武器,日内瓦成为西欧新教的传播中心 B.其主张与罗马教会全无分别
C.其改革只及于仪节而不涉教义 D.其影响仅限日内瓦一城
三、材料题(共 4 道小题,满分 70 分;第 11 题 16 分,第 12—14 题每题 18 分)
第11题 阅读材料,完成下列问题。
材料一 自述:余少习文学,父命改习法律,以为可致温饱。然性好古书,凡希腊罗马之文与教父之述,皆取而读之。年二十余,忽觉旧说之不足恃,乃决意归向福音,尽弃前之所学。(据有关著述改写)
材料二 又载:1536年,余欲自法国经日内瓦而赴斯特拉斯堡,道路既阻,止于其城。法雷尔闻余至,遽来见,力劝余留此相助。余以性好静退,辞之;法雷尔乃引神之威以责余,谓若辞而不任,神必降罚。余闻而惧,遂止。(据有关著述改写)
(1)根据材料一,说明加尔文为学之变与其缘由。
(2)根据材料二,概括加尔文留居日内瓦的经过。
(3)综合材料一、二,说明个人性情与时势如何共同促成其改革事业。
第12题 阅读材料,完成下列问题。
材料三 又载:1541年,市议会纳其议,颁《教会法规》,置牧师以讲道,置教师以训蒙,置长老以察风纪,置执事以恤贫病;别立长老会,集牧师与长老而议之,凡教中之失与俗之犯礼者皆得纠之。(据有关著述改写)
材料四 又载:其言曰,教会之于国,犹灵魂之于身体,二者各守其分而不相混;然国之于教,当护其外而不夺其内,凡教之义与纪,非刀剑之所能定。(据有关著述改写)
(1)根据材料三,说明日内瓦教会四职的职掌与其纠察之制。
(2)根据材料四,概括加尔文论教会与国家关系的主张。
(3)综合材料三、四,说明日内瓦改革何以能立而其制又何以招怨。
第13题 阅读材料,完成下列问题。
材料五 又载:1559年,创学院于日内瓦,教习神学、希腊文、希伯来文与修辞,来学者自法国、苏格兰、尼德兰诸地,学成而归,各传其说于本国。(据有关著述改写)
材料六 又纪曰:论者谓加尔文之教,其严足以立众而少恕;1553年塞尔维特以异说被逮,加尔文主其罪,卒焚于市,后世以此少之。然其学院所出之士遍布西欧,其书屡经增订而为归正宗之典。(据有关著述改写)
(1)根据材料五,说明日内瓦学院的规模与其作用。
(2)根据材料六,指出后世对加尔文的两类评说。
(3)综合材料五、六,说明应怎样看待加尔文的历史功过。
参考答案详解
二、单项选择题
第1题 C;第2题 D;第3题 A;第4题 B;第5题 D;第6题 C;第7题 A;第8题 B;第9题 C;第10题 A
三、材料解析题
第11题
(1)其为学之变,材料一可分两层看。其一在所学:所说少习文学而父命改习法律说明,其学兼有文与法二者,凡文学使其能读古书,法律使其能辨条文,二者皆为其后释经之资;所说性好古书而取希腊罗马之文与教父之述读之说明,其学不限于一时之教本而及于原典。其二在其变:所说年二十余忽觉旧说之不足恃说明,其变非由外迫而由内觉,凡读书既多而见旧说之罅,则疑生而志易;所说决意归向福音而尽弃前之所学说明,其弃者非学之本身而为旧说之据。合而观之,兼习文与法而博览原典,由疑旧说而归向福音,便是其为学之变与其缘由。
(2)其经过,材料二可分三层看。其一在路过:所说欲经日内瓦而赴斯特拉斯堡说明,其本无久居之意,凡止于其城者由于道路之阻而非由于自择;所说道路既阻而止于其城说明,其留本出偶然。其二在强留:所说法雷尔闻余至遽来见而力劝其留说明,其留由于一人之劝,凡劝之者力则其意不容辞;所说余以性好静退而辞之说明,其性本不欲任事,故其初志在于退处。其三在受命:所说引神之威以责余、谓辞则降罚说明,其劝之辞至于以神为言,凡以此相责则辞之者有所不敢;所说闻而惧遂止说明,其留终以畏神而非以乐任。合而观之,因道阻而止、因力劝而留、因畏神而受命,便是其留居日内瓦的经过。
(3)其相成,宜分两层说。就性情说:合材料一所说性好古书、材料二所说性好静退观之,则其人之长在于学而不在于任事,凡退处者能深思而勤著述,故其书之成实由于其性,此其一。就时势说:合材料二所说道路既阻、法雷尔力劝观之,则其任事非其所愿而为其地其人所迫,凡为其所迫者虽勉而从,而其所以能久者又在乎其学之足以自立,此其二。合而观之,性近于学而时迫于事,二者相激而其人之业遂成,论其改革者不可偏举一端。
第12题
(1)其职掌与纠察,材料三可分两层看。其一在四职:所说置牧师以讲道说明,牧师主于训导;所说置教师以训蒙说明,教师主于教育,凡训蒙者所以使幼者知文与理;所说置长老以察风纪说明,长老主于纠察,凡风纪者及于日用之行;所说置执事以恤贫病说明,执事主于赈济,凡贫病者得所养则教之行不独在言。其二在纠察:所说别立长老会而集牧师与长老议之说明,其权在于合议而非一人之断;所说教中之失与俗之犯礼者皆得纠之说明,其所及者兼教与俗二者,凡及于俗则其权已入于民之私行。合而观之,四职各有所司而长老会合议以纠教俗之失,便是其职掌与纠察之制。
(2)其主张,材料四可分两层看。其一在分:所说教会之于国犹灵魂之于身体说明,其喻以二者各有其用而不相代,凡魂不能代身之役而身亦不能代魂之事;所说各守其分而不相混说明,其要在于各有其界。其二在护:所说国之于教当护其外而不夺其内说明,国之职在于外护而不在于内夺,凡外护者去其害而止;所说教之义与纪非刀剑之所能定说明,其定在于教而不在于兵,凡以兵定教则教失其所以为教。合而观之,以魂与身为喻而分其界,国护其外而教守其内,便是其论教会与国家关系的主张。
(3)其所以立与招怨,宜分两层说。就所以立说:合材料三所说四职各有所司、长老会合议以纠观之,则其制既有分职又有会议,凡分职则事有所归而会议则断非一人,故其制可行而能久,此其一。就招怨说:合材料三所说俗之犯礼者亦得纠之与材料四所说国不夺教之内观之,则其权之所及已越教门而入于市民之私,凡人之私行受察则怨生,而市政之权又为其所侵,故此制虽立而屡与议会相争,此其二。合而观之,制之密足以立事,而其权之广又足以招怨,二者皆由于其制之本身。
第13题
(1)其规模与作用,材料五可分两层看。其一在规模:所说教习神学、希腊文、希伯来文与修辞说明,其学不限于神学而兼及语文,凡读经须通原文,故语文为其基;所说来学者自法国、苏格兰、尼德兰诸地说明,其来者不限于一国之士,凡四方之来则其学之传也不一途。其二在作用:所说学成而归、各传其说于本国说明,其效不在于留而在于归,凡归而传之则其学自行于外;所说各传其说说明,其传者为其说而非其人之身,故其地虽小而其说则广。合而观之,教习兼通语文而学者来自数国,学成归国而各传其说,便是其规模与作用。
(2)其两类评说,材料六可分两层看。其一在致严:所说其严足以立众而少恕说明,其长在于能立而其短在于少宽,凡严者可以齐众而难以容异;所说塞尔维特以异说被逮而加尔文主其罪说明,其事为其一生之累,凡以异说而致人于死,则其严已过其分。其二在成学:所说其学院所出之士遍布西欧说明,其教之传由其学;所说其书屡经增订而为归正宗之典说明,其书之定非一时之作,凡屡增则其说愈备而其影响愈久。合而观之,一以严立众而失于少恕,一以学传世而成其宗,便是后世的两类评说。
(3)其功过,宜分两层说。就功说:合材料五所说学院广收四方之士观之,则其人以一城为枢而通数国之学,凡学之传不待兵而待教,故其功在于开一代之风气,此其一。就过说:合材料六所说主塞尔维特之罪观之,则其以己说为正而于异己者不恕,凡不容异说者其弊必至于以威加人,此其二。合而观之,传学之功与不容异说之过并存而不相掩,论其人当各即其事而言,不以一端概其全,方为得其实。
备考方法点拨
· 加尔文为法国努瓦永人,习法律而通古典,1536年刊行《基督教要义》。
· 同年过日内瓦为法雷尔强留,1538年被逐而赴斯特拉斯堡,1541年被召回。
· 1541年颁《教会法规》,置牧师、教师、长老、执事四职,立长老会以纠风纪。
· 其学以《圣经》为唯一权威,主因信称义与预定论,存洗礼、圣餐二礼。
· 1559年创日内瓦学院,遣弟子归国传教,加尔文宗遂行于法、苏、尼德兰与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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