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正文:
统编版·人教最新版《世界历史》九年级上册(2026年秋)
九年级上册格拉古兄弟改革
专题训练
专题复习 贯通第二单元(古代欧洲文明)
(本卷共 14 小题,满分 100 分,建议用时 45 分钟)
一、方法指导
1.要说清格拉古兄弟改革,先要知道二者是兄弟相继而为一事:提比略·格拉古与盖约·格拉古为罗马共和国的贵族,兄于公元前一三三年任保民官而行土地之法,弟于公元前一二三年继之而广其法,皆以元老院贵族之反对而死于非命。读此专题,最要紧处是把三事分开看:一是改革所由起的社会之弊,二是兄弟二人的法与其异同,三是其败与其后罗马政局之变。凡此三者,皆罗马由城邦而为一统之大国以后所生之新弊。
2.要说清其由来,须看其时之势。其一在土地之并:罗马既灭迦太基、平希腊,战俘为奴者众,贵族以奴隶耕大田而收其利,小农不能与之争,往往鬻田而去,凡公有地亦多为豪右所侵。其二在兵源之竭:罗马之兵出于有田之民,凡田去则兵籍亦空,故其兵不足以守广土。其三在党争之烈:平民之困与贵族之利相形,凡议者欲动其制,则必与元老院相持。三者相合,则改革之事非一人之志而为其国之势所迫。
3.要说清其本末,可分三端。其一在兄之法:提比略下令,凡占有公有地者,一户不得过五百犹格,有子者递加,而合家不过千,其余收归国有,分与无地之民,且不得转卖,凡此皆所以复小农之旧。其二在弟之法:盖约既任保民官,复行其兄之令,又立粮食之法,以官粟平价售于贫民,议殖民于外,且欲以公民之权授意大利之人,凡其法之广过于其兄。其三在二人之死:提比略于竞选连任时为贵族所聚杀,盖约于公元前一二一年为政敌所迫而死,凡改革之政未及成而其人已亡。
二、单项选择(10 小题,每题 3 分,满 30 分)
1.提比略·格拉古出任保民官的年份是
A.公元前133年 B.公元前123年
C.公元前121年 D.公元前49年
2.盖约·格拉古出任保民官的年份是
A.公元前133年 B.公元前123年
C.公元前121年 D.公元前146年
3.格拉古兄弟改革的核心内容是
A.废除债务奴隶制 B.取消元老院
C.向外邦移民 D.限制占有公有地,收其逾限者分与无地农民
4.提比略的土地法规定,一户占有公有地的上限是
A.五百犹格 B.五十犹格
C.五千犹格 D.一百犹格
5.反对格拉古兄弟改革的主要势力是
A.平民大会 B.保民官同僚
C.元老院贵族 D.行省居民
6.提比略·格拉古的结局是
A.于出征途中病死于军中 B.于竞选连任保民官时为贵族聚众杀害
C.为外敌所俘而死于异域 D.退居乡里而终其天年
7.盖约·格拉古除土地法之外所行的措施是
A.专以军事征伐为务 B.尽废其兄所立之法
C.削减平民参政之权 D.粮食法、向外殖民之议与授意大利人公民权之议
8.格拉古兄弟改革的社会背景是
A.长期扩张使小农破产、兵源减少,社会矛盾激化 B.罗马初建而贵族与平民尚无矛盾
C.外族入侵而国土尽失 D.商业衰败而国库空虚
9.格拉古兄弟改革失败的要因是
A.法律条文含混而不可行 B.触犯贵族既得之利,又无武力以为后盾
C.平民并不响应 D.外敌出兵干涉
10.关于格拉古兄弟改革,下列评价最妥当的是
A.改革成功而罗马自此无土地之患 B.改革只是个人争权而无社会背景
C.改革虽败,然其揭示的土地与兵源之弊,实启后来马略改革之端 D.改革使罗马由此转入帝制
三、材料解析题(共 4 小题,第 11 题 16 分,第 12—14 题各 18 分,共 70 分)
第11题 阅读下列材料,结合所学内容回答。
材料一 史载:罗马既并四海,战俘为奴者不可胜数,豪右以奴耕田,其利十倍;小农力不能敌,往往鬻其田而为游民,或入于城而为佣。(据有关史籍记载改写)
材料二 又载:罗马之兵出于有田之民,田去则籍亡;故其时兵额日蹙,而边戍与行省之守常苦不足。(据有关史籍记载改写)
(1)根据材料一,说明罗马小农破产的情形与原因。
(2)根据材料二,指出田籍与兵额之间的关系。
(3)综合材料一、二,说明格拉古兄弟改革所要解决的要害。
第12题 阅读下列材料,结合所学内容回答。
材料三 又载:提比略·格拉古既为保民官,乃下令曰:凡占有公有地者,一户不过五百犹格,有子者递加,而合家不得过千;其逾限者收归国有,分与无地之民,受田者不得转卖。(据有关史籍记载改写)
材料四 又载:贵族以其法病己,百计阻之;提比略欲竟其功,乃请连任保民官,会选举之日,贵族聚众攻之,提比略与其从者数百人皆死。(据有关史籍记载改写)
(1)根据材料三,概括提比略土地法的内容。
(2)根据材料四,说明提比略之死的情由。
(3)综合材料三、四,说明提比略改革为何触怒贵族。
第13题 阅读下列材料,结合所学内容回答。
材料五 又载:盖约·格拉古既为保民官,复行其兄之令,又立粮食之法,以官粟平价售于贫民;议殖民于外,且请以公民之权授意大利之同盟者。(据有关史籍记载改写)
材料六 又载:元老院与盖约相持,谓其法为收买人心;明年,盖约不复得为保民官,政敌乘之,遂死于阿文提诺山,其从者多死。(据有关史籍记载改写)
(1)根据材料五,概括盖约·格拉古改革的内容与其特点。
(2)根据材料六,说明盖约失败的情形。
(3)综合材料五、六,说明格拉古兄弟改革失败的原因与其历史影响。
参考答案与评分说明
二、单项选择题
第1题 A;第2题 B;第3题 D;第4题 A;第5题 C;第6题 B;第7题 D;第8题 A;第9题 B;第10题 C
三、材料解析题
第11题
(1)其情形与原因,材料一可分两层看。其一在原因:所说战俘为奴者不可胜数说明,其奴之来由于征伐,凡战俘既众则奴价必贱;所说豪右以奴耕田、其利十倍说明,大田用奴而其利厚,凡利厚则豪右争以田为业。其二在情形:所说小农力不能敌说明,其争之不胜不在其惰而在其力之不侔;所说往往鬻其田而为游民说明,其田既去则其身无所附;所说或入于城而为佣说明,其去田者或为人佣作,凡佣者无田而仰人之食。合而观之,奴耕而利厚、小农不敌而鬻田,便是罗马小农破产的情形与原因。
(2)其关系,材料二可分两层看。其一在制:所说罗马之兵出于有田之民说明,其兵之籍系于其田,凡有田者始有当兵之资;所说田去则籍亡说明,其田既鬻则其名不复在于兵籍,凡籍亡则兵之数减。其二在效:所说兵额日蹙说明,其兵之数日以减削;所说边戍与行省之守常苦不足说明,其守之不足由于兵少,凡守广土而以日减之兵,则其势必至于募兵。合而观之,兵出于田、田去则籍亡、籍亡则兵额日蹙,其数之减非一日之故,便是田籍与兵额之间的关系。
(3)其要害,宜分两层说。就表象说:合材料一所说小农破产与材料二所说兵额日蹙观之,则其国之患见于兵之不足,凡当路者所急者常在边守,此其一。就根本说:合材料一所说豪右以奴耕田、公有地多为所侵观之,则兵不足之原在于田之并,凡田并则农去,农去则兵无自出,故非改其田制则兵不可复,此其二。合而观之,其要害不在增兵而在正其田制,田制不正则兵源不复,格拉古兄弟改革之所向正在于此,而其后兵制之变亦自此而萌焉,此其所以为要也。
第12题
(1)其内容,材料三可分三层看。其一在限额:所说一户不过五百犹格说明,其限以户为准,凡一户所得有其定数;所说有子者递加、合家不得过千说明,其限又因家口而略有通融,而终以千为极,凡逾此者即在应收之列。其二在收分:所说逾限者收归国有说明,其所收者为逾限之部分而非尽夺其田,凡收其有余则不至于尽失;所说分与无地之民说明,其所分者与无田之人,凡无田者得田则复为有籍之民。其三在禁卖:所说受田者不得转卖说明,其禁在于防其复并于豪右,凡田可卖则分者复失,故立法以杜其源。合而观之,限户而收其逾限、分与无地而禁其转卖,便是提比略土地法的内容。
(2)其情由,材料四可分两层看。其一在贵族之阻:所说以其法病己说明,其法之所损者正是贵族之利,凡损其利则其阻也必力;所说百计阻之说明,其阻不在一途,凡法之议、之行皆有其挠。其二在提比略之请与死:所说欲竟其功、乃请连任保民官说明,其请连任在于恐法之中废,凡连任则其法可以继行;所说会选举之日、贵族聚众攻之说明,其攻也于选举之时,凡以众攻则非按法之争执;所说与其从者数百人皆死说明,其死之酷及于其从,凡如此则其争已出于法之外。合而观之,贵族以法病己而百计阻之、乘选举聚众而攻杀之,便是提比略之死的情由。
(3)其所以触怒,宜分两层说。就利之说:合材料三所说逾限者收归国有、分与无地之民观之,则其法取豪右所占之公有地而畀之贫民,凡豪右之所失者为其久据之利,故其怒不在于法之文而在于法之实,此其一。就权之说:合材料四所说请连任而贵族聚众攻之观之,则其怒又在于提比略之力能行其法,凡一人而得众望则元老院之权为其所夺,故其攻之也非徒为田,此其二。合而观之,夺其利而又夺其权,二者相合而贵族之怒不可解,提比略之死即由于此。
第13题
(1)其内容与特点,材料五可分三层看。其一在承其兄:所说复行其兄之令说明,其法有其续而不绝,凡续之则前者之功不废;所说复行说明,其行之力有赖于其弟之继任。其二在广其法:所说立粮食之法、以官粟平价售于贫民说明,其法及于食,凡食贱则贫民可以自存;所说议殖民于外说明,其法及于地,凡殖民则无田者有所往;所说请以公民之权授意大利之同盟者说明,其法及于人,凡授之则其民之数广而兵之源亦广。其三在其特点:所说其法不止于田说明,其改革已由土地而及于粮、于殖民、于公民权,凡所及者广则所树之敌亦众。合而观之,承兄之令而广之于粮、殖民与公民权,便是其内容与其特点。
(2)其情形,材料六可分两层看。其一在相持:所说元老院与盖约相持说明,其争在于元老院与保民官之间,凡相持则政令不行;所说谓其法为收买人心说明,其攻之也以名而非以实,凡以名加人则不必论其法之可否。其二在败:说明年盖约不复得为保民官说明,其位既失则其法无所托,凡保民官之权系于其位;所说政敌乘之说明,其攻也乘其位之失;所说死于阿文提诺山、其从者多死说明,其死与其从者之死皆以兵刃,凡如此则其争已不复在法之内。合而观之,元老院以名相攻、盖约失位而政敌乘之,便是其失败的情形。
(3)其原因与影响,宜分两层说。就其原因说:合材料四所说贵族聚众攻之与材料六所说政敌乘之观之,则兄弟二人皆以法争而以兵死,凡改革而无所恃于武力,则其法虽善而不可行,此其一。就其影响说:合材料五所说授公民权之议与材料六所说其从者多死观之,则其改革虽止而其所揭之弊未去,凡田并而兵少之患仍在,故其后有马略之募兵、有同盟者之战、有苏拉与凯撒之兴,此其二。合而观之,败于一时而启变于后世,便是格拉古兄弟改革失败的原因与其历史影响。
复习备考提示
· 提比略·格拉古前133年任保民官行土地法,盖约前123年继之而广其法。
· 提比略法:一户占公有地不得过五百犹格,有子递加,合家不过千,逾限者分与无地之民。
· 受田者不得转卖;盖约又行粮食法、议殖民、请授意大利人公民权,其法广于其兄。
· 二人皆以元老院贵族之反对而死:提比略于竞选连任时被杀,盖约于公元前121年死。
· 改革虽败,然土地与兵源之弊未除,实启后来马略募兵之改革与共和末年之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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