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正文:
统编版·人教最新版《中国历史》七年级上册(2026年秋)
七年级上册申不害的术治
专题训练
专题复习 贯通第二单元(夏商周时期:奴隶制王朝的更替和向封建社会的过渡)
(说明:本专题训练共 14 题,满分 100 分,建议 45 分钟独立完成)
一、方法指导
1.要说清申不害的术治,先要明白它是战国中期韩国内外交困之际的产物。其时七雄并争,韩处四战之地,西邻强秦、南逼强楚、北接赵魏,地小而兵弱,屡受侵伐。韩昭侯即位,欲振国势,乃起用郑之贱臣申不害为相。申不害本郑国京人,曾为郑之小吏,郑亡后入韩,以法家治术进说昭侯。故读此一题,最要紧处是把韩国之地小兵弱与昭侯之任用申不害连看,方能明白术治何以出于韩。
2.要说清术治之实,须看其核心在“术“字。申不害以为人主当操生杀之柄、课群臣之能,故其术不著于公开之法令而藏于人主之心:一则循名责实,令群臣各守其职、各言其能,然后按其言以核其功,言行相符则赏、不符则罚,此谓形名参同;二则察察自持,不轻示好恶于外,使臣下无所窥测。故术者,乃君主驾驭群臣、防其壅蔽擅权之手段,与商鞅之明法、慎到之任势,并为法家治术之要。
3.要说清申不害在法家中的地位,须知术、法、势之辨。商鞅治秦,重在明法立制,使赏罚一断于法;慎到言治,重在任势,谓贤者能屈于不肖者,由权重而位尊也;申不害相韩,则重在用术,谓君若不知驭臣之术,则虽有法度之势,犹或为臣下所欺。故后世合三家而论,谓法家之成,兼明法、任势、用术三端,至韩非乃集其大成而并取之。申不害以术名家,尤为君主统御群臣之术所自出。
4.要说清术治之效,须知其相韩之绩。申不害相韩十余年,内修政教、外应变难,昭侯用其术以驭臣下,故群臣鲜敢擅权欺主,韩国内政以治;诸侯闻韩之治,亦不敢轻犯,终申不害之世,无有侵韩者。史称“终申子之身,国治兵强,无侵韩者“。然其术偏于人主独御、不重立法定制,故昭侯一死,旧习复萌,韩国之强不能垂久。此其成效与所限也。
5.论其作用与史义。其一,申不害以术治相韩,使弱韩于战国中期暂得自强,为法家术治之说立一实证,其“循名责实“之法,为后世考课之制所本。其二,其术专主人君驭臣,反映了战国卿族擅权、君权受制之世,君主欲收权于己之迫切。其三,术、法、势三派并兴,至韩非而集其成,申不害实为其一脉。复习宜分三层:一是名义,术谓人主驭臣之手段、形名参同谓循名责实;二是时间轴,韩国地小兵弱在前,昭侯任申不害相韩在中,昭侯身后韩强不继在后;三是因果链,君权受制则求驭臣之术,有术则臣不敢擅,臣不擅则国以治。
二、选择题(本大题 10 小题,每小题 3 分,共 30 分)
1.申不害相韩时,任用他为相的是
A.韩宣惠王 B.韩昭侯
C.韩景侯 D.韩哀侯
2.申不害所代表的学派是
A.儒家 B.墨家
C.法家 D.道家
3.申不害治国主张以何者为核心
A.法(明法立制) B.势(任势)
C.礼(礼义教化) D.术(人主驭臣之术)
4.申不害所谓“术“,主要是指
A.君主驾驭群臣、察其能否的手段 B.安抚百姓的政令
C.耕战之法 D.外交盟约
5.申不害之术主张按臣下所言核其功,这叫做
A.无为而治 B.兼爱非攻
C.循名责实(形名参同) D.有教无类
6.与申不害重“术“相对,商鞅治秦重在
A.明法立制 B.任势
C.用术 D.尚贤
7.申不害相韩十余年的成效是
A.吞并六国 B.国治兵强,无侵韩者
C.一统天下 D.废封建行郡县
8.申不害的术治不能垂久,其原因之一是
A.韩昭侯在位过久 B.韩国疆域太小
C.申不害早逝 D.偏重人主驭臣之术而疏于立法定制
9.战国法家集大成、兼取法、术、势者
A.韩非 B.李斯
C.商鞅 D.慎到
10.申不害以术治相韩,其历史作用主要是
A.开启了科举取士 B.统一了全国文字
C.使弱韩暂得自强,并为法家术治立说 D.创立了郡县制度
三、材料题(共 4 道小题,满分 70 分;第 11 题 16 分,第 12—14 题每题 18 分)
第11题 阅读材料,完成下列问题。
材料一 史载:申不害者,郑之京人也,故郑之贱臣也,学术以干韩昭侯。昭侯用为相,内修政教,外应诸侯,十五年,终申子之身,国治兵强,无侵韩者。(据《史记》及有关史籍记载改写)
材料二 史载:申子曰:明君使其臣,并进辐凑,莫得专君者。又曰:为人君者,操生杀之柄,课群臣之能者也。是以明君审名而责实,事合则赏,不合则罚。(据《申子》及有关史籍记载改写)
(1)根据材料一,指出申不害相韩的背景与成效。
(2)根据材料二,概括申不害“术治“主张的内容。
(3)综合材料一、二,说明术治的作用与局限。
第12题 阅读材料,完成下列问题。
材料一 史载:昔者商鞅治秦,峻其法而明其令,赏罚一断于法;慎到言治,以为贤者能屈于不肖者,由权重而位尊也。申不害相韩,则曰:人主无术以御其臣,则虽有法度,犹或为其下所欺。(据有关史籍与研究记载改写)
材料二 后世论者曰:法家之要有三:商鞅明其法,慎到任其势,申不害用其术。三者各有所长,亦各有所偏。至韩非乃兼取而并论之,谓明法则臣不敢犯,任势则人主自尊,用术则臣不得蔽,三者相须而后治道备。(据有关研究与报道改写)
(1)根据材料一,指出商鞅、慎到、申不害三人治术的侧重。
(2)根据材料二,概括论者对法家三派长短的评说。
(3)综合材料一、二,说明术、法、势三者何以需要相辅。
第13题 阅读材料,完成下列问题。
材料一 史载:韩昭侯用申不害之术,尝使吏藏冠,吏失之;又尝醉寝,典冠者加衣,昭侯觉而兼罪典衣与典冠,以为越官之罚。其驭下之严如此。(据《韩非子》及有关史籍记载改写)
材料二 后世论者曰:申子之术,务在察臣之奸、课臣之能,故其治也,臣下兢兢,莫敢失职。然术者藏于人主一心,非可著为定制,故人存政举、人亡政息,不足以垂久远。此术治之所以不如法治也。(据有关研究与报道改写)
(1)根据材料一,指出韩昭侯驭臣的具体做法。
(2)根据材料二,概括论者对申子术治的评价。
(3)综合材料一、二,说明术治的弊病及其对后世治国的启示。
参考答案详解
二、单项选择题
第1题 B;第2题 C;第3题 D;第4题 A;第5题 C;第6题 A;第7题 B;第8题 D;第9题 A;第10题 C
三、材料解析题
第11题
(1)其背景与成效,材料一可分两层看。其一在出身与入韩:所说申不害者郑之京人、故郑之贱臣也、学术以干韩昭侯说明,申不害本郑国之贱吏,郑亡而入韩,以治术干求昭侯,此为韩用申子之背景。其二在相韩之绩:所说昭侯用为相、内修政教、外应诸侯、十五年、终申子之身、国治兵强、无侵韩者说明,昭侯用其术为相,内则修明政教、外则应接诸侯,遂使弱韩得治而强,终其世无国敢侵,此为申子相韩之成效。合而观之,郑之贱臣以术干韩、相韩十五年而国治兵强无侵韩者,便是申不害相韩的背景与成效。韩地处四战之地而地小兵弱,故尤需治国之术,申子以术应之,故能收一时之效。
(2)其内容,材料二可分两层看。其一在尊君卑臣:所说明君使其臣、并进辐凑、莫得专君者说明,申子欲使群臣皆听命于君而不得专擅,故杜绝臣下壅蔽人主之途,此术治之旨。其二在循名责实:所说为人君者操生杀之柄、课群臣之能者也、是以明君审名而责实、事合则赏、不合则罚说明,人主当执赏罚之权、按臣下之职名以责其实效,言行相符则赏、不符则罚,此为术治之要。合而观之,使臣莫得专君、操生杀之柄而审名责实,便是申不害“术治“主张的内容。其术不著于公开之法而藏于君心,故重人主之明察与驭下之能,而不专恃法度。
(3)其作用与局限,宜分三端论。其一在振弱韩:材料一所说相韩十五年国治兵强无侵韩者,与材料二所示术治之效相证,说明申子之术确能使弱国暂强、臣下不敢擅权,此其作用。其二在偏驭臣:材料二所说操生杀之柄、审名责实,说明其术专主人主驭臣,而不重立法定制,故术存乎人主一身,此其局限之一。其三在难垂久:材料一虽称终申子之身而韩强,然其效仅在昭侯之世,说明人存则政举、人亡则政息,故不足为国家久远之制,此其局限之二。合而观之,振弱韩而有所效、偏驭臣而不立法、人亡则政息而难久,便是术治的作用与局限。术治之短,正在恃人而不恃法。
第12题
(1)其侧重,材料一可分两层看。其一在法与势:所说商鞅治秦峻其法而明其令、赏罚一断于法说明,商鞅所重在法,欲以公开之法治国而一其赏罚;所说慎到以为贤者能屈于不肖者、由权重而位尊说明,慎到所重在势,欲使人主据尊位重权以令下。其二在术:所说申不害相韩则曰人主无术以御其臣、则虽有法度犹或为其下所欺说明,申子所重在术,谓徒有法度而无驭臣之术,则君犹或见欺于臣。合而观之,商鞅明法、慎到任势、申不害用术,便是三人治术的侧重。三者皆归于尊君强国,惟所由之途径不同,故后世并以法家名之。
(2)其评说,材料二可分两层看。其一在各有偏长:所说法家之要有三、商鞅明其法、慎到任其势、申不害用其术、三者各有所长说明,论者以为三派各明一义而皆有所得,故不可偏废。其二在待合而后备:所说三者各有所偏、至韩非乃兼取而并论之、明法则臣不敢犯、任势则人主自尊、用术则臣不得蔽、三者相须而后治道备说明,论者谓三派各有所偏,至韩非兼收而并用,故治道乃备。合而观之,三家各有偏长、韩非兼取而治道乃备,便是论者对法家三派长短的评说。其说在明“偏“与“合“之别:偏取一端则各有阙,兼收并蓄则其用始全。
(3)其何以相辅,宜分三端论。其一在法为准则:材料一所说商鞅赏罚一断于法,与材料二所说明法则臣不敢犯相证,说明法为治之公器,具法而后赏罚有常,此其一。其二在势为凭藉:材料一所说慎到权重位尊,与材料二所说任势则人主自尊相证,说明势为君之位权,任势而后令行禁止,此其二。其三在术为运用:材料一所说无术则君或见欺,与材料二所说用术则臣不得蔽相证,说明术为人主驭臣之用,用术而后臣不能壅蔽,此其三。合而观之,法为准则、势为凭藉、术为运用,便是三者需要相辅之由。有法无势则令不行,有势无术则臣蔽君,有术无法则赏罚无据,故必兼备而后治道成。
第13题
(1)其做法,材料一可分两层看。其一在察失职:所说韩昭侯使吏藏冠、吏失之说明,昭侯故使人藏冠而失之,以察臣下之失职与否,此其密察之术。其二在罚越官:所说又尝醉寝、典冠者加衣、昭侯觉而兼罪典衣与典冠、以为越官之罚说明,典衣掌衣而不加衣、典冠加衣而非其职,昭侯并罚之,以明各守其职、不得越次,此其责实之术。合而观之,藏冠察失、罚越官以明职守,便是韩昭侯驭臣的具体做法。其事虽小,而皆以核名实、正职守为归,可见术治之严在于细察臣下之一举一动。
(2)其评价,材料二可分两层看。其一在有其效:所说申子之术务在察臣之奸、课臣之能、故其治也臣下兢兢、莫敢失职说明,论者先许其能使臣下戒惧、各尽其职,此术治之效。其二在难垂久:所说然术者藏于人主一心、非可著为定制、故人存政举、人亡政息、不足以垂久远、此术治之所以不如法治也说明,论者又谓术随身存没,不可为常制,故不如明法之可久,此其短。合而观之,能使臣下兢兢莫敢失职、然术藏君心难以垂久,便是论者对申子术治的评价。其说一分为二:不没其效,亦不讳其短,故归之于不如法治。
(3)其弊与启示,宜分三端论。其一在弊在恃人:材料一所说藏冠罚衣,与材料二所说术藏人主一心相证,说明术治之效全系于君之明察,君明则臣惧、君昏则术废,此其弊之一。其二在弊在难久:材料二所说人存政举、人亡政息,说明术治不著为定制,故不能为国家长久之法,此其弊之二。其三在启示在法治:二者相合,则知治国当以公开之法度为凭,使赏罚有常而不系于一人之明暗,此其启示。合而观之,恃人而政息、难以垂久、当以法治为归,便是术治的弊病及其对后世治国的启示。申子之术固足佐一时之治,然必辅以明法立制,而后可免人亡政息之患。
备考方法点拨
· 申不害,战国郑国人,郑亡后入韩,韩昭侯时为相,法家术治一派代表人物。
· 术治主张人主操生杀之柄、课群臣之能,以循名责实驾驭臣下。
· 形名参同谓按臣下所言核其所为,言行相符则赏、不符则罚。
· 法家主法术势三派:商鞅明法、慎到任势、申不害用术,韩非集其成。
· 申不害相韩十余年,国治兵强,终其世无侵韩者,然术治不能垂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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