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正文:
统编版·人教最新版《中国历史》七年级上册(2026年秋)
七年级上册三公九卿的职权
专题训练
专题复习 贯通第三单元(秦汉时期:统一多民族封建国家的建立和巩固)
(本卷共 14 小题,满分 100 分,建议用时 45 分钟)
一、方法指导
1.要说清三公九卿的职权,先要明白它是秦统一后中央官制的基本格局。秦王嬴政灭六国而并天下,自以为德兼三皇、功过五帝,乃自号皇帝,命为制、令为诏,树立至高无上之权威。为治此广大之天下,秦于中央设丞相、太尉、御史大夫,合称三公;三公之下复设诸卿,习称九卿,分掌庶政。故读此一题,最要紧处是把皇帝之尊与三公九卿之分职连成一气,方能明白此制之要,亦方能明白秦何以能以一君而治天下。
2.要说清三公之职,须看其三分之实。丞相为百官之长,辅佐皇帝处理全国政务,总领群臣、主持朝议;太尉掌军事,统率武职之政;御史大夫为副丞相,掌监察百官,并掌图籍章奏、代皇帝纠察内外。行政、军事、监察分属三人,互不统属,各皆直接对皇帝负责而不相统摄。此三分之中实寓集权之意,非徒为分职而已:职分则事有所专,权集则令出于一,故三公虽尊,而不得专断国政,此其制之精意所在。
3.要说清九卿之职,须看其分事之详。诸卿各司一事:奉常掌宗庙礼仪,郎中令掌宫殿掖门,卫尉掌宫门卫兵,太仆掌舆马车马,廷尉掌刑辟狱讼,典客掌归义蛮夷与邦交,宗正掌宗室亲属,治粟内史掌谷货赋税,少府掌山海池泽之税以供皇室。凡礼、兵、刑、财、邦交、宗族皆有其官,分职治事,各有所司,合之则国家庶政无所不举,分之则一官各专一事而无所旁骛,纲举目张而不相侵越,此其分事之详。
4.要说清其运作与特点,须看其总揽于上。三公九卿各分其职而不相统属,凡事皆须奏请皇帝裁决;朝廷有大事,则下群臣朝议,丞相领议、诸卿具论,而可否之权终在皇帝。故其制之要,在分之愈细而权之愈聚:军政监察既分属三公,则无一人得以兼总大权,皇权乃得以独尊,旧日世卿世禄之权亦由此而削。此其运作之大略,亦其所以异于三代分封之制者也——官皆受任于上而非世守其土,故权出于君而不出于族。
5.论其作用与史义。其一,三公九卿分工明确、各有专司,使庞大帝国之政务得以有序推行,行政效率因之而高。其二,军政监察互不统属而皆听命于皇帝,既削旧贵族之权,又使权归一人,中央集权由是大固。其三,此制为汉以后历代中央官制所因袭,垂两千年而其基本格局不改。复习宜分三层:一是名义,三公谓丞相、太尉、御史大夫,九卿谓诸卿分掌庶政;二是时间轴,秦统一建皇帝制在前,设三公九卿在中,汉及后世因之在后;三是因果链,天下初并则须集权,集权则分职而统于上,分职统上则皇权独尊。
二、单项选择(10 小题,每题 3 分,满 30 分)
1.秦朝在中央设立的“三公”是指
A.丞相、太尉、廷尉 B.丞相、太尉、御史大夫
C.丞相、御史、太守 D.太尉、廷尉、治粟内史
2.秦朝三公中,辅佐皇帝处理全国政务、为百官之长的是
A.太尉 B.御史大夫
C.丞相 D.廷尉
3.秦朝中央执掌军事的官员是
A.太尉 B.丞相
C.御史大夫 D.卫尉
4.秦朝掌监察百官、并作为副丞相的是
A.丞相 B.太尉
C.奉常 D.御史大夫
5.秦朝诸卿之中,掌司法刑狱的是
A.太仆 B.廷尉
C.典客 D.宗正
6.秦朝掌谷货赋税、为九卿之一的官员是
A.少府 B.郎中令
C.卫尉 D.治粟内史
7.秦朝三公诸卿关系上最大的特点是
A.三公依次互相统属 B.由贵族世袭其职
C.分职而不相统属,皆直接对皇帝负责 D.统归丞相一人管辖
8.秦朝中央官制中掌归义蛮夷与邦交事务的是
A.典客 B.宗正
C.奉常 D.太仆
9.秦朝皇帝之下,重大事务一般的处理方式是
A.由丞相一人独断 B.下群臣朝议,而由皇帝最终裁决
C.由太尉全权决定 D.由诸卿投票表决
10.三公九卿制最重要的历史影响是
A.奠定此后两千余年中国中央官制的基本格局 B.恢复西周分封之制
C.废除地方郡县之制 D.创立科举取士之制
三、材料解析题(共 4 小题,第 11 题 16 分,第 12—14 题各 18 分,共 70 分)
第11题 阅读下列材料,结合所学内容回答。
材料一 史载:秦并天下,嬴政自称皇帝,命为制,令为诏。中央置丞相、太尉、御史大夫,分掌行政、军事、监察,皆听命于皇帝,无所统属。(据有关史籍记载改写)
材料二 史载:丞相绾等言:请立诸子为王。始皇下其议于群臣,群臣议之,廷尉论之,卒从李斯之议,分天下为郡县,不立尺土之封。(据《史记》及有关史籍记载改写)
(1)根据材料一,指出秦朝中央三公的名称及其分工。
(2)根据材料二,概括秦朝中央决策的运作方式。
(3)综合材料一、二,说明三公九卿制下皇帝与百官的关系。
第12题 阅读下列材料,结合所学内容回答。
材料一 史载:秦中央之卿,有奉常掌宗庙礼仪,郎中令掌宫殿掖门,廷尉掌刑辟,治粟内史掌谷货,典客掌归义蛮夷,宗正掌宗室亲属。(据《汉书·百官公卿表》及有关史籍记载改写)
材料二 史载:又有卫尉掌宫门卫屯兵,太仆掌舆马,少府掌山海池泽之税以给供养。诸卿分职治事,各有所司,其上统于三公而听命于皇帝。(据《汉书·百官公卿表》及有关史籍记载改写)
(1)根据材料一,指出诸卿中掌礼仪、刑狱与财政的职官。
(2)根据材料二,概括诸卿职掌的共同特点。
(3)综合材料一、二,说明秦朝设置九卿的目的。
第13题 阅读下列材料,结合所学内容回答。
材料一 史载:论者曰:秦制三公分权,丞相主政、太尉主兵、御史大夫主察,相权不专,军权不擅,故无篡夺之患,而大权归于一。(据有关研究与报道改写)
材料二 史载:又论者曰:三公九卿之上唯皇帝一人,政无大小皆由上出。帝明则国安,帝昏则政乱,故其制利于集权而其弊在于专制。(据有关研究与报道改写)
(1)根据材料一,概括论者对三公分权的肯定。
(2)根据材料二,指出论者对三公九卿制的批评。
(3)综合材料一、二,说明应如何全面评价三公九卿制。
参考答案与评分说明
二、单项选择题
第1题 B;第2题 C;第3题 A;第4题 D;第5题 B;第6题 D;第7题 C;第8题 A;第9题 B;第10题 A
三、材料解析题
第11题
(1)其名称与分工,材料一可分两层看。其一在三公之号:所说中央置丞相、太尉、御史大夫说明,秦于皇帝之下设此三官,合称三公,为中央最高之官职。其二在分职之实:所说分掌行政、军事、监察说明,丞相主行政、太尉主军事、御史大夫主监察,三事分属三人。合而观之,置丞相、太尉、御史大夫而分掌行政、军事、监察,便是秦朝中央三公的名称及其分工。其分也,非为分权自专,而在各专其职以佐皇帝,故曰皆听命于皇帝、无所统属。
(2)其运作方式,材料二可分两层看。其一在议之自下:所说丞相绾等言请立诸子为王、始皇下其议于群臣说明,凡有大事,先由臣下建言,皇帝复下群臣共议,故其议非出于一人。其二在决之在上:所说群臣议之、廷尉论之、卒从李斯之议、分天下为郡县、不立尺土之封说明,群臣虽有议论,而可否之权终在皇帝,故能从李斯之议而定郡县之制。合而观之,大事由臣下建言、下群臣共议而终由皇帝裁决,便是秦朝中央决策的运作方式。其要在“议”与“决”分属上下,议可广而决必专,此其制之枢纽。
(3)其关系,宜分三端论。其一在百官分职以佐治:材料一所说置三公分掌行政军事监察说明,百官各专一职而无相统属,皆所以分理庶政以佐皇帝,此其关系之一。其二在权柄总揽于上:材料一所说皆听命于皇帝、材料二所说卒从李斯之议说明,虽有议论之广,而裁决之权终归皇帝一人,此其关系之二。其三在制度因时而立:材料二所说分天下为郡县、不立尺土之封说明,皇帝既总权于上,乃能废旧封而设郡县,故三公九卿与郡县之制相辅而行。合而观之,百官分职以佐治、权柄总揽于上、因时立制而相辅相成,便是三公九卿制下皇帝与百官的关系。三者相济:分职则政有所司,总揽则令出于一,立制则政行于远,故秦制虽严,而实能治其广大之天下。
第12题
(1)其职官,材料一可分两层看。其一在掌礼仪者:所说奉常掌宗庙礼仪说明,奉常司宗庙祭祀与礼仪之事,故国之礼制归焉。其二在掌刑狱与财政者:所说廷尉掌刑辟、治粟内史掌谷货说明,廷尉司刑法狱讼,故刑名之政归焉;治粟内史司谷货钱粮,故国家之赋税财用归焉。合而观之,掌礼仪者为奉常、掌刑狱者为廷尉、掌财政者为治粟内史,便是诸卿中掌礼仪、刑狱与财政的职官。三者之事本不相关,而各有专官司之,此见诸卿分职之细,亦见秦官制之有条理。
(2)其共同特点,材料二可分两层看。其一在各专一事:所说卫尉掌宫门卫屯兵、太仆掌舆马、少府掌山海池泽之税以给供养说明,卫尉专主宫门之卫,太仆专主车马之政,少府专主山海池泽之税以供皇室,皆各司一事而不相摄。其二在共听于上:所说诸卿分职治事、各有所司、其上统于三公而听命于皇帝说明,诸卿虽分职,然其上统于三公、终听命于皇帝,故分职而不失其总。合而观之,各专一事而不相摄、其上统于三公而听命于皇帝,便是诸卿职掌的共同特点。其制以分事为体、以统上为用,故政不旷而令不散。
(3)其设置之目的,宜分三端论。其一在分理庶政:材料一所说奉常掌礼仪、廷尉掌刑辟、治粟内史掌谷货、典客掌归义蛮夷、宗正掌宗室说明,礼、刑、财、邦交、宗族诸事皆有其官,故设置九卿之首要在分理天下庶政,使事各有主。其二在专其责成:材料二所说诸卿分职治事、各有所司说明,设官而各有专司,则事有专属、责有所归,故官吏不得推诿,此其目的之二。其三在总于一人:材料二所说其上统于三公而听命于皇帝说明,诸卿虽众而皆听命于皇帝,故设卿之意不在分皇帝之权,而在使皇帝之令有所司而行,此其目的之三。合而观之,分理庶政、专其责成、总于一人,便是秦朝设置九卿的目的。三者相济:分理则事无遗,专责则官不懈,统上则权不散,故九卿之设实为皇权治天下之分身。
第13题
(1)其肯定,材料一可分两层看。其一在权不相专:所说丞相主政、太尉主兵、御史大夫主察、相权不专、军权不擅说明,三公各掌一事而不使一人兼总,故相不得专国政、将不得擅兵权,此分权之利。其二在患可自消:所说故无篡夺之患、而大权归于一说明,权既分属三人则彼此相制,故篡夺之患可消,而大权终归于皇帝一人。合而观之,政兵察三权分掌而不专、篡夺之患由此而消,便是论者对三公分权的肯定。其论之要在“分”与“一”相济:分则不相陵夺,一则不至散乱,故其制可行而有效。
(2)其批评,材料二可分两层看。其一在权无不下出:所说三公九卿之上唯皇帝一人、政无大小皆由上出说明,论者谓其制之弊在权尽归上,臣下虽有其职而无其权,故凡事皆待上命。其二在治乱系于一人:所说帝明则国安、帝昏则政乱、故其制利于集权而其弊在于专制说明,其利在能集权以行令,其弊在治乱全系于皇帝一人之明昏,明则国安,昏则政乱。合而观之,政无大小皆由上出、治乱全系于帝之一人,便是论者对三公九卿制的批评。其批评之要,在揭其制能使政权集中,而不能约束君权,故利与弊同出于一源。
(3)其全面评价,宜分三端论。其一在合于时势:材料一所说大权归于一、材料二所说利于集权说明,秦既并六国而治广大之天下,前代分封之制已不可行,故集权之制乃应时而生,此其得也。其二在便于行政:材料一所说丞相主政、太尉主兵、御史大夫主察说明,分职而各专其事,则政务有所归而不相推诿,此其得也。其三在弊在独断:材料二所说政无大小皆由上出、帝昏则政乱说明,权既集于一人,则其治乱全系于一人之明昏,此其失也。合而观之,合于时势、便于行政、弊在独断,便是全面评价三公九卿制之要。三者相权:论其立制之初则不可讳其集权之需,论其行于后世则不可掩其专制之弊,必如是乃为持平之论。
复习备考提示
· 秦统一后确立皇帝制度,中央设丞相、太尉、御史大夫,合称三公,皆听命于皇帝。
· 丞相为百官之长,辅佐皇帝处理全国政务;太尉掌军事;御史大夫掌监察而副丞相。
· 三公之下设诸卿,习称九卿,分掌礼仪、警卫、司法、财政、邦交、宗族诸务。
· 三公互不统属,军、政、监察分掌而总揽于皇帝,大事朝议之后由皇帝裁决。
· 三公九卿制奠定了此后两千余年中央官制的基本格局,皇权至上为其核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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