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正文:
【导入】隋唐制度的变与不变
“王与马,共天下。” ——魏晋时期民谚
“天下英雄尽入吾彀中矣。” ——唐太宗
第7课
隋唐制度的变化与创新
《中外历史纲要(上)》三国两晋南北朝的民族交融与隋唐统一多民族封建国家的发展
传统政体具有总体适应性和具体时代性统一的特点,客观上决定了它带有内在发展性与外部开放性特征。此即是说虽然秦朝以来传统政体的总体本质未发生根本性变化,但其内部结构却一直处于变动不居的状态。
——摘编自赵炎才《试论中国传统政治制度的基本特点》等
什么是“具体结构在变”?
什么是“总体本质不变”?
目录
选官之变
中枢之变
赋税之变
壹
贰
叁
慈恩塔下题名处,十七人中最少年。
—— 唐·白居易《句》
白居易在27岁时参加科举,考中之后与其他同僚一起到西安的慈恩寺大雁塔内题写的诗,表现了作者当时少年得志,意气风发的心情。
白居易
假如白居易出生于魏晋南北朝时期,凭借他的才华,能否走上官场,一展人生抱负?为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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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选官制度
需要地方向上推荐
容易被地方势力干扰
先秦
世卿世禄制
① 汉末社会动荡,察举制所依赖的乡里清议失去了社会基础;
② 地方大族名士交结朋党,操纵选官,严重干扰了人才选拔;
魏晋南北朝
九品中正制
指出九品中正制产生的历史背景
秦
军功爵制
西汉
察举制
中央委任中正官为各地人才评定等级,共分九等;
朝廷依此授以相应的官职
评定等级/选官标准:
初创时期-家世、道德、才能
西晋时期-主要看重家世
上品无寒门
下品无势族
逐渐成为维护士族特权的工具
(一)九品中正制
小白出身于中小官僚家庭:祖父白锽曾任巩县县令,父亲白季庚曾任徐州别驾(地方中级官员)
选拔优秀人才、抑制世族?、加强中央集权
一、选官之变
(一)九品中正制
设问1:结合历史纵横,九品中正制“始造”之本意是什么?。
高门(上品)
寒门(下品)
“汉末丧乱,魏武始基,权立九品。盖以论人才优劣,非为世族高卑。”
“其始造也,乡邑清议,不拘爵位,褒贬所加,足为劝励,犹有乡论余风。”
——马端临《文献通考》等
两晋、南朝时期尚书吏部郎任职人员的出身情况
“中间渐染,遂计资定品,使天下观望,唯以居位为贵。”“及法弊也,唯能知其阀阅,非复辨其贤愚”。
——马端临《文献通考》等
表现:选人重家世、轻德才;
成为维护士族特权的工具(或“上品无寒门、下品无势族”)。
成因:门阀士族势力强大;控制选官权,垄断高官。
设问2:九品中正制“法弊”的表现及成因是什么?
制度初衷与运行结果之间,出现了背离。
时期 概况
隋朝
(建立) 隋文帝
隋炀帝
唐朝
(完善) 唐太宗
武则天
唐玄宗
开始采用分科考试的方式选拔官员
设置进士科,科举制度正式形成
增加考试科目,以进士和明经两科为主
扩大科举取士的人数,首创了武举和殿试
任用高官主持考试,提高了科举考试的地位
设问3:科举制和九品中正制最大的区别在哪?反映了中国古代选官制度变化的什么趋势?
选拔方式:中正官评定→公开考试
选拔标准:家世为主→才学为主
参与范围:士族为主→社会各阶层
权力归属:中正官有评议权→考试权在中央
(二)科举制
积极:①使出身中下层的读书人通过相对公平的考试参与政权(打破了世家大族对官员选拔的垄断)
②扩大了统治基础,③提高了官员的文化素质,④加强了中央集权。
消极:明清时期科举考试的形式和内容日益僵化,严重束缚了思想,阻碍了科学技术的新发展。
设问4:科举制度在我国封建社会延续了约1300年,直到清朝末年才被废除。科举制度对中国历代王朝的统治有什么影响?
昔为凤阁郎,今为二千石。
——唐·白居易《咏怀》
“凤阁郎”:“凤阁” 是唐代武则天时期对 “中书省” 的改称(后复称中书省),是朝廷核心决策机构之一;“凤阁郎” 即中书省的官员(如中书舍人等),属于京官,参与政务,职位清贵,接近权力中心。
“二千石”:汉代以后对郡守(太守)级别的官员的通称(因俸禄为二千石),唐代的 “刺史” 相当于汉代的太守,属于地方行政长官(州级),因此诗中以 “二千石” 代指 “刺史”。
老白817年时为 45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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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省六部制
秦三公九卿制
三公九卿制示意图
西汉建立中朝
尚书令的作用开始提升
魏晋南北朝雏形出现
尚书台改称尚书省
与中书省、门下省形成三省,共同辅助决策、行使权力
此时,“三公”(此时指代太尉、司徒、司空)之职已成为虚职,品级极高,实权极少,名大于实
二、中枢之变
《唐宋之际中枢体制变迁研究》:“中国古代帝国体制下的中枢体制是指皇帝、宰辅构成的国家最高权力中枢的组织体制及其运行机制。”
回顾所学知识,自秦朝以来中央官制经历了哪些变化?
“中书取旨,门下封驳,尚书奉而行之”
三省六部示意图
皇帝
门下省
尚书省
中书省
吏、户、礼、兵、刑、工
审议
审核政令
起草政令
执行政令
封驳
提交上奏
同意后交于审理
设问5:三省如何运作?三省长官的地位如何?
三省的职权分工明确,又彼此制约。
三省长官共议国事,执宰相之职。
唐代政事堂为宰相议政之所。因“中书、门下机要之司,诏敕有不便者,皆得驳正。”后规定宰相(三省长官)须于政事堂“共议国政”,“平章署奏(讨论后在奏折上集体署名)”,最后由中书省拟旨、门下省副署,方可颁行。
宰相议政之所——提升决策理性,提高了工作效率
三省出现了一体化趋势。
设问6:唐代政事堂的设置说明了什么?
制衡≠低效,在“相互制约”与“集体议事”之间找到平衡点
图三
设问7:对比秦汉的中枢机构,三省六部制对皇权产生了什么作用?
1、强化皇权——通过分割相权来强化皇权,相权被制度化地削弱
2、一定程度上约束皇权——皇权必须按照法定程序运行,决策被制度化
唐代中枢机构形成了“三省分工”的格局,中书省与门下省共掌决策,合称“北省”。为避免决策失误,两省设左右散骑常侍、左右谏议大夫等谏官,“左”隶中书省,“右”隶门下省。尚书省位于皇城中央承天门街东侧、中书门下二省之南,别称“南省”,负责将中书门下发出的制敕转发至中央各部门及地方州县,或依据制敕制定政令下达执行。
——摘编自张岂之《中国历史》
唐朝三省位置图
国家定两税,本意在忧人 。
厥初防其淫,明敕内外臣:
税外加一物,皆以枉法论。
奈何岁月久,贪吏得因循。
——唐·白居易《重赋》
在封建社会中,国家以土地和人口数为依据,向人们征收一定量的田赋、人头税,征伐兵役、徭役等,形成的基本政治制度叫做赋税制度(也叫赋役制度)
唐宪宗元和五年(公元810年),当时大白38岁(生于772年),正担任左拾遗一职,在京城长安为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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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赋税之变
赋役制度:统治者为维护国家机器运转,以土地和人口为依据,向人民征收一定数量的田赋、人头税,征发徭役而形成的基本制度。
具有无偿性、强制性、固定性。
赋
役
制
度
赋税
徭役
田赋(租):以田亩为依据
人头税: 以人口为依据
其它杂税
兵役
力役
杂役
(一)租调制与均田令
东汉末年,曹操推行计亩而税、计户而征的租调制,规定“收田租亩四升,户出绢二匹、绵二斤”。
北魏均田令规定,“诸男夫十五以上受露田四十亩,妇人二十亩……老及身没则还田。……男夫给二十亩,课种桑五十株;桑田皆为世业,身终不还。受田农民承担定额租调……一夫一妇每年缴纳帛一匹,粟二石。15岁以上未婚男子4人,奴婢8人,耕牛20头,也分别出一夫一妇的租调”。
设问8:从曹操租调制到北魏均田令,赋税制度发生了什么变化?变的是什么?不变的又是什么?
适应战乱,按亩按户,简化税制
统一北方,依托均田,扩大税基
制度调整以保障政府财税
有田则有租,
有家则有调,
有身则有庸。
——(唐)陆贽
(二)租庸调制
以庸代役保证农民有较充分的生产时间,政府的赋税收入也有了保障。
怀集庸调银饼
史料价值:实物史料,对探究唐朝的赋税制度、地方行政管理等有重要价值。
设问9:怀集庸调银饼有何史料价值?
①人口逃亡,户籍损坏,人口不实;
②土地兼并,均田制破坏,租庸调制无法推行;
③国家财政收入不足
780年,唐德宗接受宰相杨炎的建议,实行两税法。
(三)两税法
设问10:租庸调制在唐朝中期遇到了什么问题?
设问11:两税法针对这些问题,做出了哪些改变?
征税标准
征税内容
“唯以资产为宗,不以丁身为本。”
(征税的主要标准从人丁转为财产)
取消租庸调和一切杂役。每户缴纳户税和地税。
一年分夏季和秋季两次纳税。
意义:①简化税收名目,②扩大收税对象,保证国家的财政收入;
③征税标准由人丁转为财产,减轻了政府对农民的人身控制。
设问12:两税法如何保障了大一统的财政基础?
制度维度 变 没变 政体底色
选官之变
中枢之变
赋税之变
【总结】隋唐制度的变化与创新
隋唐制度,变的是规则,不变的是对“大一统”的坚守。
真正的制度智慧,不是一成不变,而是因时而生、因势而变。
选官标准:
从“看门第”到“看才学” 选官权始终归于中央 中央集权
决策方式:
从“一人独相”到“三省分权” 皇权始终至上 皇权至上
征税依据:
从“按人丁”到“按资产” 国家财政收入必须保障 大一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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