玺印与古代的符节专题训练--2026-2027学年统编版七年级历史上册

2026-1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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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编版·人教最新版《中国历史》七年级上册(2026年秋) 七年级上册玺印与古代的符节 专题训练 专题复习 贯通第三单元(秦汉时期:统一多民族封建国家的建立和巩固) (考试时间 45 分钟,试卷满分 100 分,共 14 题) 一、方法指导 1.要说清玺印与符节,先要分开两样东西。玺印是钤盖之器,符节是持执之器,二者都用于取信,而用法不同。玺印之用,在把文字或图样压印于封泥、绢帛与纸上,使文书与器物有可验之记;符节之用,在把一件信物剖分为二或特制为一,使者持之,所至之处合验而后信。故玺印回答的是这份文书出自何人之手、有无改动,符节回答的是来人是奉谁之命、有无权柄。二者并行,构成古代国家运转中一套看得见的信用制度。 2.玺印的来历,可以分作三段看。其一在渊源:殷墟出土已有类似的印记,西周以后用印渐广,到战国则列国皆有官私玺,形制各异,齐、楚、燕、三晋的印文各有其体,这正是文字异形在印章上的投影。其二在定制:秦并天下,书同文字,印亦称制,天子之印独称玺,以玉为之,群臣称印,这一道名称上的分界,把印章由实用之器抬为国家名器。其三在通行:两汉承之而益密,官印由朝廷颁授,罢官则缴还,私印随人而用,印文或为缪篆,布局方正,故后世言印宗秦汉,正以其时制度完备、格法已立。 3.符节的形制,又是一路。符多是剖分之物:铸为虎、为鱼、为龟,中剖为二,朝廷与将领或地方各执其一,凡调兵、更易守将,须遣使持半符前往,合符而后行事,故不合符则兵不得发。节则多是持执之物:以竹为之,上饰旄牛之尾,使者持之以示其身份,故使臣称使持节,其所持者非为美观,而是国之信。至于传、致一类,则是通关过所的文书凭证,行旅津关查验而后放行。三者相配,故古代调动、出使与行旅,各有可验之据。 4.玺印之制,还与官秩之别相连。秦汉以印绶辨尊卑:印有金、银、铜之质,纽有龟、鼻、瓦之形,绶有紫、青、墨、黄之色,佩于身而见于朝会,故一望而其位可知。官印不随人以葬,去官则上还,印章与官身同其存废;私印则随葬于墓,其姓名、其吉语、其肖形,皆可补史之阙。近年所出封泥尤可注意:简牍文书以绳缠束,绳结处压泥钤印,泥干而印存,故封泥上的官名、地名,往往正是文献失载的县级建置,秦郡县之数与汉官署之目,多得之于封泥。 5.论其史义与复习之法。其一,在政治上,玺印符节是文书行政与军事调度的技术条件,中央之令能达于郡县、能及于边军,靠的正是这套可验之信,故它与中央集权互为表里。其二,在等级上,天子独称玺、印绶辨尊卑,说明器物的名称与形制本身就是制度,不可泛用。其三,在史料上,印章、封泥、符节都是实物材料,可以与文献互证,王国维所说取地下之实物与纸上之遗文互相释证,用在这一处最为贴切。复习宜分三层:一是概念网——玺、印、章、符、节、传、绶、封泥;二是时间轴——战国行玺、秦定制、两汉完备;三是因果链——文字一统则印制定,印制立则文书行政可行,可验之信立则中央之令可达。循此三层,材料题便有着落。 二、单项选择题(共 10 小题,每小题 3 分,共 30 分) 1.区分玺印与符节,其各自的用途是 A.玺印用于调兵,符节用于钤盖 B.玺印用于记功,符节用于记过 C.玺印用于钤盖取信,符节用于持执合验 D.玺印用于通关,符节用于记事 2.秦并天下之后在印章制度上的规定是 A.天子之印独称玺,以玉为之,群臣称印 B.天子与诸侯皆得称玺,唯材质有别 C.群臣之印一律称玺,由朝廷统一铸造 D.民间私印一律禁绝,只用官印 3.战国玺印呈现出各国形制与印文体势各异的局面,其直接原因是 A.各国所用金属矿料不同,铸法难一 B.各国皆以鸟虫书为体,书写随意 C.诸侯并立而文字异形,各国自有其体 D.朝廷未曾颁印,私铸之风大盛 4.符在使用时的关键环节是 A.剖分为二而各执其一,合符而后行事 B.由朝廷统一收存,用时再行颁发 C.由使者随身书写,所至自报名号 D.由地方官自行铸造,事后报备 5.使者所持之节,其形制与含义是 A.以铜为牌,上刻姓名,持之以示官秩 B.以竹为杆,上饰旄牛之尾,持之以示身份 C.以帛为幅,上绘山川,持之以示路程 D.以玉为圭,上刻铭文,持之以示爵位 6.通关过所所用的凭证,材料中所指的是 A.虎符的左半 B.私印的印蜕 C.封泥的钤记 D.传与致一类的通行文书 7.秦汉时期以印绶辨别尊卑,其中不包括 A.以印的材质分金、银、铜 B.以印文的行数多少定其高下 C.以纽的形制分龟纽、鼻纽等 D.以绶的颜色分紫、青、墨、黄 8.汉代官印在官员去职以后的处置是 A.随葬于墓,以示其位 B.传于子孙,世守其职 C.交还本郡,存于府库 D.上还朝廷,不得随人而葬 9.出土封泥对于研究秦汉制度的主要价值在于 A.其上官名、地名可补文献记载之阙 B.其上文字可校订传世典籍的讹误 C.其形制可说明造纸术的发明年代 D.其数量可推算当时的商业规模 10.把印章、封泥、符节与文献记载互相释证,体现的治史方法是 A.以正史为本而野史为辅的考订法 B.以年代先后排比而求其演变的编年法 C.以地下之实物与纸上之遗文互相释证 D.以经义断史事的义理之法 三、材料解析题(本大题 4 小题,共 70 分。其中第 11 题 16 分,第 12、13、14 题各 18 分) 第11题 阅读下列材料,回答问题。   材料一 (信陵君)请如姬,如姬果盗晋鄙兵符与公子。公子行,侯生曰:将在外,主令有所不受,以便国家。公子即合符,而晋鄙不授公子兵而复请之,事必危矣。   材料二 秦新郪虎符铭文:甲兵之符,右才(在)王,左才(在)新郪。凡兴士被甲,用兵五十人以上,必会王符,乃敢行之。燔燧事,虽毋会符,行殹(也)。   (1)根据材料一,指出信陵君救赵时所取的关键信物及其作用。   (2)根据材料二,概括秦虎符制度在调兵上的具体规定。   (3)综合材料一、二,说明剖符之制为何能成为调兵的凭据。 第12题 阅读下列材料,回答问题。   材料三 秦并海内,兼诸侯,而天子之印独称玺,以玉为之,群臣莫敢用也;印有方寸之制,绶有紫青之别,尊卑于是乎见。   材料四 汉代官印,秩比二千石以上者,银印青绶;六百石以上者,铜印墨绶;二百石以上者,铜印黄绶。罢官则上印绶,私印随葬者众,其文或为姓名,或为吉语。   (1)根据材料三,指出秦在印章名称与材质上所作的规定及其用意。   (2)根据材料四,概括汉代印绶制度与官秩之间的对应关系。   (3)综合材料三、四,说明印章制度如何体现古代国家的等级秩序。 第13题 阅读下列材料,回答问题。   材料五 近世出土秦封泥数百枚,其上钤有郡县官署之名,如三川、颍川、南阳之属,及都官、少府之目,其间亦有传世文献未尝著录者。   材料六 学者论曰:吾辈生于今日,幸于纸上之材料外,更得地下之材料。由此种材料,我辈固得据以补正纸上之材料,亦得证明古书之某部分全为实录,即百家不雅驯之言亦不无表示一面之事实。此二重证据法惟在今日始得为之。   (1)根据材料五,指出秦封泥的由来及其所载内容。   (2)根据材料六,概括二重证据法的基本含义。   (3)综合材料五、六,说明封泥一类实物材料对研究秦汉制度的意义。 参考答案及赋分参考 二、单项选择题   第1题 C;第2题 A;第3题 C;第4题 A;第5题 B;第6题 D;第7题 B;第8题 D;第9题 A;第10题 C 三、材料解析题 第11题   (1)其所取者,材料一所说晋鄙兵符是也,作用可作三层看。其一在代君命:所说如姬果盗晋鄙兵符与公子说明,如姬所盗者是魏王留在宫中的半符,得此半符即等于得王之命,故信陵君持以往代,名义上便是奉王命而行。其二在合验:所说公子即合符说明,代将之事须两半相合而后成立,符不合则兵不可得,这正是符之所以为信。其三在应急:所说将在外、主令有所不受、以便国家说明,侯生虑及晋鄙可能不授兵而复请于王,故预先说以将在外之谊,可见符虽合而人心未必即顺,信物之外尚须临机之断。合而观之,兵符之所以关键,不在其形制之重,而在它把君命之授与兵权之移合为一事,得符即得代将之名义,此其所以为必取之物。   (2)其规定,材料二可析为三节。其一在分执:所说甲兵之符、右在王、左在新郪说明,虎符剖而为二,右半在王,左半在地方将领之手,两半分处,故任何一方不能独自动兵。其二在阈值:所说凡兴士被甲、用兵五十人以上、必会王符、乃敢行之说明,动兵达五十人这一规模,即须与王符相会而后可行,也就是说,小规模者不必会符,而达到一定规模者非王命不可,这是把兵权的大小与符验的有无对应起来。其三在例外:所说燔燧事、虽毋会符、行也说明,遇到烽燧告警一类的紧急军情,可以不待合符而先行处置,这是为边地突发之事预留的余地。合而观之,秦之虎符不是一纸笼统的禁令,而是有分执之法、有数额之限、有应急之例的一套细则。   (3)剖符之所以能成为调兵的凭据,合两则材料可作三层论。其一在唯一:材料一所说盗晋鄙兵符说明,王宫之中只存此一半,如姬能盗而他人不能私造,材料二所说右在王、左在新郪说明,两半各在一处而形制相契,非匹配者不能相合,故伪造之难,正是信物成立的前提。其二在可验:材料二所说必会王符、乃敢行之说明,合与不合是一件当场可判的事,不须反复文书往来,故在军情急促之时最为适用。其三在有名:材料一所说将在外、主令有所不受说明,即便有了合符之名,代将之实仍须临机处置,可见符所解决的是名义与授权,而非胜负本身;材料二所说燔燧事、虽毋会符说明,制度本身亦留有变通的缺口。其四还须点明其归属:材料二右在王一语最要紧,剖分之制把最后的一半握在君主之手,故兵权之柄在上而不在下,这正是剖符之制与中央集权之间的关联。合而观之,难造则可信,可验则可行,握其半则权归于一,三者相合,剖符遂成为古代调兵的凭据。 第12题   (1)其规定与用意,材料三可作两分。先看规定:所说天子之印独称玺、以玉为之说明,玺这一名称与玉这一材质,同时为天子所专,群臣不得用;所说印有方寸之制说明,尺寸亦有定式。再看用意:所说群臣莫敢用也说明,用意首先在于立别——名称一分为二,则上下之位不言自明,这是一种以名为器的做法,与秦并天下后定称号、定制度同其思路;所说绶有紫青之别、尊卑于是乎见说明,用意还在于使等级可见,佩于身而列于朝会,一望而知其位。其三还须留意其与一统的关系:所说秦并海内、兼诸侯说明,印章之制与书同文、车同轨一样,都是并天下之后整齐制度的举措,把原本列国各异的形制收为朝廷所定之一式。合而观之,规定虽只在名称、材质与尺寸之间,用意却在把等级的界线铸进器物之中。   (2)其对应关系,材料四宜按秩级逐层看。其一在材质与绶色的对应:所说秩比二百石以上者、银印青绶说明,秩高者印用银而绶用青;所说六百石以上者、铜印墨绶说明,次之则印用铜而绶用墨;所说二百石以上者、铜印黄绶说明,又次之则印仍为铜而绶易为黄。可见印的材质与绶的颜色并非随意相配,而是随官秩的等差递降,二者共同构成一套可辨的序列。其二在印与身的对应:所说罢官则上印绶说明,印绶随官而去留,官在则佩之,官去则缴还,故印绶所系者是职位而非人身,这是官印与私印的根本分界。其三在公与私的对应:所说私印随葬者众、其文或为姓名、或为吉语说明,私印不属于秩级序列,随人而用、随人而葬,其文亦无定制。合而观之,公印有等、私印无等,公印随职、私印随身,两路分明,便是汉代印绶制度与官秩对应的全貌。   (3)其体现,合两则材料可作三层论。其一在名称之界:材料三所说天子独称玺、群臣莫敢用说明,等级的体现在最细微处着手——不是另立繁文,而是把一个字的用法划出界线,名称既分,则尊卑之实随之而定,这是以名器辨等级。其二在形色之序:材料四所说银印青绶、铜印墨绶、铜印黄绶说明,等级不止于一名之别,而且被排成可见的序列,材质与颜色各就各位,故朝会之上不待问而其位可知,这是以器物明等级。其三在去留之节:材料四所说罢官则上印绶说明,等级不是人身的属性,而是职位的属性,职位既去,则其器亦还,故等级的授予与收回皆在朝廷之手,这是以予夺持等级。其四还可与材料三所说秦并海内、兼诸侯合看:印章之制随一统而整齐,说明这套等级秩序不是自然生成的风俗,而是由国家统一厘定、自上而下的制度。合而观之,定其名、序其色、操其予夺,三者相合,印章之制遂成为古代等级秩序最具体的载体之一。 第13题   (1)其由来与内容,材料五宜分两节。先看由来:所说封泥是简牍文书以绳缠束之后,于绳结之处压泥钤印所留,泥干而印存,故名封泥;所说近世出土说明,这类实物是由发掘所得,非传世之品。其内容亦有两端:其一为郡县之名,所说三川、颍川、南阳之属说明,凡秦所设郡县,其官署用印皆可于封泥上见之;其二为官署之目,所说都官、少府之目说明,中央与地方各级机构的名称亦在其上。还须点明其一特别之处:所说其间亦有传世文献未尝著录者说明,封泥所载并非尽见于书,其中有一部分正是文献失载的内容。合而观之,封泥之由来在文书的封缄,其内容则在官署与建置,二者相合,遂成为可直接触摸的行政痕迹。   (2)其基本含义,材料六可作三层解。其一在材料的两类:所说纸上之材料外、更得地下之材料说明,所谓二重,一是传世文献,一是出土实物,二者来源不同而可相参。其二在互补之用:所说据以补正纸上之材料说明,出土者可以补文献之缺、正文献之误;所说亦得证明古书之某部分全为实录说明,出土者还可以反过来证实文献之可信,故其作用不止于纠错,亦在于印证。其三在取材之广:所说即百家不雅驯之言亦不无表示一面之事实说明,即便看来荒诞不经的记载,也不宜一概弃去,其中或亦存有一面之实,这是对所取材料的宽容。其四在时势:所说此二重证据法惟在今日始得为之说明,方法的成立有待于材料的出现,地下之材料既出,方法而后可行。合而观之,二重证据法不是以实物否定文献,而是使两类材料互相释证,缺者补之,误者正之,可信者证之。   (3)其意义,合两则材料可作三层论。其一在补阙:材料五所说传世文献未尝著录者说明,秦之郡县建置与官署名目,史书所载本有遗漏,封泥一出,则三川、颍川、南阳之属与都官、少府之目皆可实指,这是直接填补空白,正合材料六所说据以补正纸上之材料。其二在证实:材料五所说其上钤有郡县官署之名说明,封泥上的印文与传世所记秦制相合者居多,故文献所记并非后人悬揣,而确有实物可证,这正合材料六所说证明古书之某部分全为实录。其三在方法的示范:材料五的封泥与材料六的方法正是一对,前者是地下之材料的实例,后者是用此材料的方法,二者合看,可见研究秦汉制度不只是读《史记》《汉书》,还要把印章、封泥、简牍一并纳入视野。其四还可回到本题的线索:本专题所论玺印之制,其名称、其形制、其颁授,皆可由封泥上的印文得到实物印证,故封泥之意义不限于增补几条官名,而在于使一整套文书行政之制由文献之说变为可见之物。合而观之,补其缺、证其真、广其途、实其制,四者相合,便是封泥一类实物材料对研究秦汉制度的意义。 解题方法归纳 · 名称之别:秦并天下后天子之印独称玺、以玉为之,群臣称印;两汉承之,官印颁授、罢官缴还。 · 符之用法:铸为虎、鱼、龟之形,中剖为二,朝廷与地方或将领各执其一,调兵更将须合符而后行事。 · 节之用法:以竹为杆,上饰旄牛之尾,使者持之以示身份,故出使称使持节,所持者即国之信。 · 史料价值:封泥为简牍绳结处压泥钤印所留,其官名、地名可补文献之阙,与出土印玺同为实物材料。 学科网(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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