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课 中国赋税制度的演变 练习题--2026-2027学年高二上学期历史统编版选择性必修1国家制度与社会治理

2026-1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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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课 中国赋税制度的演变(解析版) 第16课 中国赋税制度的演变 统编版《中外历史纲要(上)》选择性必修1《国家制度与社会治理》第五单元 第16课 中国赋税制度的演变·高中同步复习卷(高考对标·史料实证与历史解释) 一、单项选择题(本大题共10小题,每小题只有一个正确选项) 1.《春秋》记载,鲁宣公十五年(公元前594年)“初税亩”,即不分公田、私田,一律按亩征税。此后,各国相继进行类似的赋税改革。这些改革 A.确立了以人丁为主要征税标准的赋税制度 B.客观上承认了土地私有,推动了井田制的瓦解 C.使土地兼并现象得到根本遏制 D.表明国家已完全放弃对土地的干预 【答案】B 【详解】正确项B:“初税亩”按实际占有的亩数征税,等于国家变相承认了私田的合法性,私田主人由此取得对土地的实际支配权,井田制随之走向瓦解,这正是春秋时期土地私有制发展的重要标志。A项错误,以人丁为主要征税标准是秦汉以后编户齐民制度下的赋役特征,材料所反映的是按亩征税,属赋税标准混淆;C项错误,“初税亩”承认土地私有反而使土地买卖与兼并成为可能,且“根本遏制”表述绝对,属绝对化;D项错误,按亩征税恰恰是国家加强对土地与赋税干预的表现,与材料意思相反。 【点睛】赋税制度史要抓住“征税标准”这条主线:春秋按亩——汉代按人丁——唐代前期租庸调按丁——唐后期两税法按资产土地——明代一条鞭法赋役合并折银——清代摊丁入亩废除人头税。凡见“根本”“彻底”“完全”等词,一般可优先排除。 2.唐前期推行租庸调制,规定每丁每年纳粟二石为租,纳绢或布为调,服徭役二十日,不服役者可以纳绢代役,称为“庸”。这一制度 A.保证了农民有较充分的生产时间,也保证了国家的赋税收入 B.完全免除了农民的徭役负担 C.以资产和土地作为唯一的征税标准 D.使人身依附关系彻底消失 【答案】A 【详解】正确项A:“庸”允许以纳绢代役,农民可以避免因服徭役而长时间离开土地,生产时间得到一定保证;同时租、调、庸都有法定的征收标准,国家的赋税收入因而较为稳定,这是唐前期经济繁荣的重要条件之一。B项错误,纳绢代役只是徭役的替代方式,徭役负担本身并未取消,属绝对化;C项错误,租庸调制以人丁为征税的主要依据,以资产和土地为主要征税标准是780年两税法确立的,属时间与标准混淆;D项错误,租庸调制本身建立在均田制下农民对国家的人身依附基础之上,“彻底消失”与史实不符。 【点睛】租庸调制与均田制配套,以人丁为本;两税法以资产为本。抓住“征税标准由人丁转向资产”这一转变,就能区分唐前期和唐后期的赋税制度。 3.780年,唐朝宰相杨炎主持推行两税法,规定“户无主客,以见居为簿;人无丁中,以贫富为差”,一年分夏、秋两次征税。有学者评论说,两税法“舍人丁而论资产”。据此可知,两税法 A.以人丁多寡作为征税的主要标准 B.彻底废除了人丁税 C.改变了以人丁为主的赋税标准,扩大了收税对象 D.杜绝了地主转嫁赋税的可能 【答案】C 【详解】正确项C:材料中“人无丁中,以贫富为差”说明两税法按财产多寡分等征税,征税标准由以人丁为主转向以资产为主;同时“户无主客,以见居为簿”说明无论主户、客户,只要在当地居住就要登记纳税,纳税对象因此扩大,政府的赋税收入也随之增加。A项错误,以人丁为主要标准是两税法以前租庸调制的特点,与题干材料相反,属时间与标准混淆;B项错误,两税法按贫富分等征税,人头税性质的负担并未被彻底废除,彻底废除人头税到清代摊丁入亩才实现,属时间错位与绝对化;D项错误,两税法并未规定按土地实际占有人纳税,地主仍可设法将负担转嫁给佃农,“杜绝”一说绝对化。 【点睛】两税法“以资产为宗、不以人丁为本”是高考高频结论,常以材料中的“以贫富为差”“唯以资产为宗”设问;注意区分“扩大了收税对象”(两税法)与“废除人头税”(摊丁入亩)。 4.有学者指出:“两税法……唯以资产为宗,不以丁身为本,资产少者则其税少,资产多者则其税多。”这一评述强调两税法 A.减轻了国家对农民的人身控制,是中国赋税制度的一大变革 B.使政府完全放弃了对土地买卖的限制 C.使农民不再承担任何赋税负担 D.解决了唐后期的财政危机与土地兼并问题 【答案】A 【详解】正确项A:材料强调征税依据由“丁身”转向“资产”,国家不必再像租庸调制那样严格控制人丁和户籍来保证赋税,农民对国家的人身依附相对松弛,这是中国古代赋税制度从人丁税向资产税转变的重要一步,故被称为一大变革。B项错误,唐朝后期对土地买卖仍有限制性规定,且材料讨论的是赋税标准而非土地政策,属概念混淆;C项错误,两税法只是改变了征税标准,农民仍须按资产多寡纳税,属以偏概全;D项错误,两税法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财政困难,但并未解决土地兼并问题,此后土地兼并更加严重,属绝对化。 【点睛】评价类材料引用学者的评论时,选项必须与引文的核心指向一致;引文强调“资产”与“丁身”之别,就应选与“人身控制松弛、赋税标准变革”相关的表述,不要把未提及的土地政策、财政效果放大成结论。 5.北宋中期,徭役繁重,农户常因服役而耽误农时甚至破产。王安石变法推行募役法:由官府出钱募人代役,其费用由原来承担差役的人户按户等出“免役钱”,原来享有免役特权的官户、寺观、女户等也要减半缴纳“助役钱”。募役法 A.使农民彻底摆脱了徭役的束缚 B.标志着人头税在全国范围内被废除 C.将差役改为雇役,增加了政府的财政收入 D.以土地多少作为唯一的征税标准 【答案】C 【详解】正确项C:募役法把原来按户轮流服役的差役改为官府出钱雇人应役,役法由此由“差”变“雇”;免役钱、助役钱的征收把原来享有免役特权的官户、寺观、女户也纳入缴纳范围,纳税面扩大,政府的财政收入因此增加,这正是王安石变法“富国”的重要举措。A项错误,免役钱本身就是农民的一项货币负担,且此后差役时有恢复,“彻底摆脱”表述绝对;B项错误,人头税的废除到清代摊丁入亩才实现,且募役法征收的是役钱而非丁税,属时间与概念混淆;D项错误,募役法按户等征收免役钱,户等依据的是人丁与财产的综合,并非以土地为唯一标准,属以偏概全。 【点睛】募役法的关键词是“纳钱代役”“官僚豪绅也须出钱”,前者反映役法由力役向货币化演变,后者反映纳税面的扩大;注意不要把北宋募役法与明代一条鞭法、清代摊丁入亩混为一谈。 6.1581年,明朝内阁首辅张居正主持在全国推行一条鞭法:将原来的田赋、徭役和各种杂税合并,折成银两,按人丁和田亩分摊;赋役的征收由地方官府直接办理。一条鞭法 A.用银两征税,适应了商品经济的发展 B.废除了延续两千年的人头税 C.使土地兼并问题得到根本解决 D.使赋税征收完全依赖实物 【答案】A 【详解】正确项A:一条鞭法把田赋、徭役和杂税合并折银征收,农民的赋役负担可以用白银缴纳,这以商品货币关系的发展为前提,反过来又推动了农产品的商品化和白银的流通,适应并促进了商品经济的发展。B项错误,一条鞭法仍按人丁和田亩分摊,人头税性质的负担并未废除,废除人头税是1712年清朝宣布“滋生人丁,永不加赋”并进而推行摊丁入亩,属时间错位;C项错误,一条鞭法按田亩征税在一定程度上加重了地主的负担,但土地兼并依然存在,明代后期愈发严重,“根本解决”属绝对化;D项错误,一条鞭法恰恰是赋役折银征收,是实物税向货币税转变的重要一步,与“完全依赖实物”相反。 【点睛】一条鞭法要记住三个关键词:“合并”“折银”“按丁亩分摊”。凡涉及白银货币化、商品经济发展的材料,首先联想到一条鞭法;凡见“废除人头税”,则应联系摊丁入亩而非一条鞭法。 7.1712年,清朝宣布“滋生人丁,永不加赋”,以1711年的全国人丁数为定额征收丁银;雍正帝继位后,又推行“摊丁入亩”,将丁银均摊到田赋中,一并征收。这一变化 A.在全国范围内彻底取消了土地税 B.废除了人头税,减轻了农民的人身束缚 C.使中国从此不再征收任何赋税 D.使人口数量与赋税负担从此无关 【答案】B 【详解】正确项B:丁银被摊入田赋后,国家征税不再以人丁为直接依据,延续两千年的人头税(丁税)实际上被废除,无地少地的农民负担相对减轻,农民对国家的依附关系进一步松弛,客观上有利于人口的自由流动和工商业的发展。A项错误,摊丁入亩是把丁银并入田赋征收,土地税依然存在且成为主要税种,属概念混淆;C项错误,赋税是国家机器运转的基础,清代此后仍征收田赋、盐课、关税等,说法违背常识,属绝对化;D项错误,丁银摊入田亩后,每户应缴田赋仍与其占有的土地数量直接相关,人口与赋税负担只是不再直接挂钩,选项表述为“无关”过于绝对。 【点睛】“永不加赋”是固定丁银总额,“摊丁入亩”是把丁银摊入土地,二者构成一个连续过程,其结论是“废除了人头税、人身控制松弛”。注意:土地税并未取消,人头税也并非由一条鞭法废除。 8.1843年《中英五口通商章程》规定,英国商民在中国进出口货物所纳税饷“均宜秉公议定则例”,此后中国关税税率长期被压至值百抽五。1927年南京国民政府成立后宣告关税自主,1928—1930年间先后同美、英、日等国签订新的关税条约,中国获得自定税率的权利;但直到1949年,中国海关的管理权和关税自主权才真正回到人民手中。据此可知 A.协定关税的签订使中国彻底丧失了关税自主权且再也无法收回 B.1928年的新约签订意味着中国关税自主权已完全恢复 C.关税自主权的丧失是列强经济侵略的重要表现,其收回是一个艰难的过程 D.关税自主权的丧失与中国人民的反帝斗争毫无关系 【答案】C 【详解】正确项C:从材料看,19世纪中期列强通过不平等条约剥夺中国的关税自主权,把税率压到值百抽五,便利其对华商品输出和原料掠夺,这是列强经济侵略的重要内容;1927年后国民政府发起“改订新约运动”,收回部分关税自定权,但受制于列强和半殖民地地位,直到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才真正实现关税自主,可见收回过程十分艰难。A项错误,材料明确显示1928年前后中国先后与美、英、日等国签订新关税条约,获得自定税率的权利,并非“再也无法收回”,属绝对化;B项错误,新约签订只是取得名义上的自定税率权利,海关管理权和关键税则仍受列强制约,中国共产党领导人民斗争至1949年才彻底收回,属以偏概全;D项错误,关税自主权的收回正是中国人民长期反帝斗争的结果,两者关系密切,选项与史实相反。 【点睛】近代关税问题要抓住“协定关税(1842年《南京条约》相关规定)——改订新约运动(1927年后)——1949年真正收回”三个阶段,并把它放在“列强经济侵略与中国半殖民地化”的框架中理解,避免把阶段性成果夸大为彻底收回。 9.北洋政府统治时期,中国开始酝酿建立近代个人所得税制度,但因政局动荡、税收征管能力有限而长期未能真正推行。1936年,南京国民政府公布《所得税暂行条例》,规定对薪给报酬所得和证券存款利息所得征收所得税,但因战乱和征收体系不健全,实际征税范围十分有限。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个人所得税制度则是在改革开放后逐步建立起来的。这说明 A.个人所得税制度是在改革开放以后才传入中国的 B.近代以来中国政府建立个人所得税制度的努力受制于政局动荡、经济落后等因素 C.个人所得税只对高收入者征收,与普通民众无关 D.个人所得税是近代中国最主要的财政收入来源 【答案】B 【详解】正确项B:材料显示,早在北洋政府时期中国就开始酝酿个人所得税制度,1936年南京国民政府还公布了《所得税暂行条例》,但这些努力或因政局动荡、或因税收征管体系不健全而难以切实推行,说明一种新税制的确立需要稳定的社会政治环境和一定的经济发展与行政管理水平作支撑,这正是历史解释中“制度受制于时代条件”的体现。A项错误,个人所得税的立法尝试早在上世纪前期就已存在,改革开放只是使这一制度逐步建立和完善,并非“传入”,属时间与概念混淆;C项错误,个人所得税按所得征税、多得多征,普通工薪阶层也在纳税范围内,选项以偏概全;D项错误,近代中国财政收入以关税、盐税、田赋等为主,个人所得税比重很小,属史实错误。 【点睛】回答“税制变迁”一类题目,要把制度放在政治环境、经济发展、征管技术三个条件中考察;对“开始出现”与“真正建立”要作区分,避免把准备阶段的举措等同于制度的落地。 10.有学者在评价中国古代赋税制度演变时说:“赋税制度的每一次改革,几乎都是对官府与民间、国家与豪强之间利益分配关系的重新调整。”从春秋“初税亩”、唐代两税法、明代一条鞭法到清代摊丁入亩,其演变所反映的总体趋势是 A.征税标准由以人丁为主逐渐转向以土地财产为主 B.赋税征收形式由货币征收逐渐转向实物征收 C.国家对农民的人身控制不断强化 D.赋税征收的对象和范围不断缩小 【答案】A 【详解】正确项A:从春秋按亩征税,到两税法“唯以资产为宗”,再到一条鞭法按人丁与田亩分摊并折银、摊丁入亩将丁银摊入田赋,国家征税的重心不断从人丁转向土地和财产,这是中国古代赋税制度演变的基本趋势,也是封建国家对土地私有和商品经济发展作出的适应性调整,运用唯物史观分析可知其根源于社会经济发展和阶级关系的变化。B项错误,演变趋势恰恰是实物税向货币税(折银征收)转变,选项因果颠倒;C项错误,随着赋税标准由人丁转向土地,农民对国家的人身依附逐渐松弛而不是强化,选项与史实相反;D项错误,赋税征收的对象和范围是不断扩大而非缩小,如两税法把主户客户都纳入征税范围,一条鞭法把各种杂税合并征收,属史实错误。 【点睛】赋税制度演变可归纳为“从人丁到资产、从实物到货币、从繁到简、从人身控制松弛”几条主线;做趋势类题目时把各朝代制度按时间排序,再看标准、形式、对象三项是否发生同向变化,避免凭单一朝代作答。 二、非选择题(本大题共2小题) 11.材料一 唐初实行租庸调制,规定每丁每年纳粟二石为租,纳绢或布为调,服徭役二十日,不服役者可以纳绢代役,称为“庸”。这一制度以均田制下农民占有一定土地并承担国家赋役为前提。安史之乱后,土地兼并严重,均田制遭到破坏,户籍散乱,农民大量逃亡,按人丁征税的租庸调制难以维持。780年,唐德宗接受宰相杨炎的建议推行两税法,规定“户无主客,以见居为簿;人无丁中,以贫富为差”,一年分夏、秋两次征税。 ——摘编自《中外历史纲要(上)》教师教学用书、赵冈《中国土地制度史》 材料二 1581年,明朝内阁首辅张居正主持在全国推行一条鞭法,将原来的田赋、徭役和杂税合并起来,折成银两,按人丁和田亩分摊,由地方官府直接征收。清初沿用明制,1712年宣布“滋生人丁,永不加赋”,以康熙五十年的全国人丁数作为征收丁银的固定数额;雍正帝时又推行“摊丁入亩”,把固定下来的丁银摊入田赋中一并征收。 ——摘编自白寿彝总主编《中国通史》、梁方仲《明代赋役制度》 材料三 1843年,《中英五口通商章程》规定英国商民在中国进出口货物所纳税饷“均宜秉公议定则例”,中国从此丧失关税自主权。1927年南京国民政府成立后宣告关税自主,1928—1930年先后同美、英、日等国签订新的关税条约,中国获得自定税率的权利。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人民政府收回海关管理权和关税自主权,并于1980年公布《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此后又多次修订完善,个人所得税逐步成为国家调节收入分配的重要税种。 ——摘编自《中国近代海关史》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 (1)根据材料一,指出租庸调制和两税法在征税标准上的主要不同,并说明两税法推行的原因。 (2)根据材料二并结合所学,说明一条鞭法与摊丁入亩在内容和效果上的联系。 (3)综合上述三则材料,谈谈你对中国赋税制度演变的认识。 【答案】(1)主要不同:①征税标准不同,租庸调制以人丁为主要征税标准,两税法“以贫富为差”,即按土地、资产等财产状况分等征税;②征税依据不同,租庸调制以均田制下受田农民承担国家赋役为前提,两税法“户无主客,以见居为簿”,以现居地登记户籍为依据,主户、客户都在征税范围之内;③征收时间不同,租庸调制按年征收,两税法分夏、秋两次征收。(答出两点,每点) 推行原因:①土地兼并严重,均田制遭到破坏,租庸调制赖以存在的基础不复存在;②户籍散乱,农民大量逃亡,按人丁征税已无法保证国家赋税收入;③安史之乱后中央财政困难,需要开辟新的税源、调整国家与民间的利益分配。(每点,答出两点即可) (2)联系:①内容上,一条鞭法把田赋、徭役和杂税合并,折成银两,按人丁和田亩分摊,赋役征收由实物、力役向货币、雇役转变;摊丁入亩在此基础上把固定下来的丁银摊入田赋一并征收,使赋税负担进一步落到土地上,二者是赋役合并、赋役折银这一趋势的延续和深化。②效果上,一条鞭法简化了赋税项目和征收手续,一定程度上减轻了农民负担,也增加了政府的财政收入,促进了白银流通和商品经济的发展;摊丁入亩废除了人头税,农民对国家的依附关系进一步松弛,无地少地者负担相对减轻,有利于人口的自由流动和社会经济的发展,是古代赋税制度的一次重大变革。 (3)认识:①赋税制度的演变以社会经济发展为基础,土地私有和商品经济的发展推动了征税标准由人丁向土地财产、征收形式由实物力役向货币雇役转变,体现了经济基础对上层制度的决定作用;②赋税制度改革实质上是国家与民间、官府与豪强之间利益分配关系的调整,每次改革都以保证国家财政收入、缓和社会矛盾为目标,但受制于封建制度本身,土地兼并等根本问题不能解决;③近代以来,关税自主权的丧失使中国深受列强经济侵略之苦,关税自主权的收回和当代个人所得税制度的建立,说明国家主权独立和制度完善是税制发挥作用的前提;④赋税制度关乎民生,合理的税制应兼顾国家需要与人民负担,注重公平与效率,这是历史留给我们的重要启示。(答出三点即可,每点) 【详解】第(1)问包含“指出不同”和“说明原因”两个层次。“不同”属信息提取与比较,应先在材料一中勾画关键词:“纳粟”“纳绢”“服徭役”对应租庸调制以人丁为准,“以贫富为差”“以见居为簿”对应两税法以资产为准、以现居登记为准,再从标准、依据、时间三个角度逐项对照,做到一一对应,不可只抄一句材料。“原因”要注意材料中“土地兼并严重”“均田制遭到破坏”“户籍散乱”“农民大量逃亡”等信息,并把它归因到租庸调制失去存在基础这一逻辑上,对应四点左右,按“经济基础—户籍人口—财政需要”分层作答。 第(2)问的关键词是“联系”,不能把两种制度并列罗列,而要说清一条鞭法为摊丁入亩准备了条件、摊丁入亩把一条鞭法开启的趋势推到新阶段。内容层面抓住“合并”“折银”“摊入田赋”的递进关系;效果层面一条鞭法侧重简化征收、促进白银流通与商品经济,摊丁入亩侧重废除人头税、松弛人身依附、促进人口流动,二者各有侧重又前后相承。 第(3)问属开放性的认识类设问,必须建立在三则材料之上:材料一、二提供古代赋税演变的趋势,材料三提供近代关税主权丧失与收回、当代个人所得税建立的史实。作答时先概括规律(标准由人丁到资产、形式由实物到货币),再上升到理论层面(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制度受制于时代条件),最后联系国家主权与民生公平,避免脱离材料空谈口号。 【点睛】材料比较题的四步法:一读设问定角度(标准、依据、时间、效果),二回材料勾关键词,三按角度一一对照列点,四用学科术语表述并用分值检验要点数。认识类设问要用“史实+规律+理论提升”三段式,先概括材料反映的趋势,再用唯物史观分析其根源和局限,最后落到启示,切忌只复述材料内容。 12.材料一 1843年,《中英五口通商章程》规定英国商民在中国进出口货物所纳税饷“均宜秉公议定则例”,次年中美《望厦条约》、中法《黄埔条约》又作了类似规定,中国关税税率被长期压至值百抽五,海关管理权也逐步落入外国人之手。有人统计,19世纪后期中国进口税率仅相当于同期西方国家的几分之一,外国商品得以在中国大量倾销。 ——摘编自陈诗启《中国近代海关史》 材料二 1927年南京国民政府成立后宣告关税自主,1928—1930年间先后同美国、英国、日本等国签订新的关税条约,中国获得自定税率的权利,进口税率有所提高,关税收入一度占到国民政府财政收入的很大比重。但由于海关总税务司等关键职位仍为外国人所把持,加之日本侵华和国内政局动荡,关税的实际自主程度十分有限。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人民政府收回海关管理权和关税自主权,实行独立自主的关税政策。 ——摘编自《中国近代海关史》及《中外旧约章汇编》 材料三 1980年,五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规定对工资、薪金等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此后该法经过多次修订,起征点(费用减除标准)不断提高,并逐步实行综合征税与专项附加扣除,个人所得税成为国家调节收入分配、筹集财政收入的重要税种。 ——摘编自《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及全国人大相关决议 (1)根据材料一,概括近代中国关税自主权丧失的主要表现及其对中国的影响。 (2)根据材料二,指出1928—1930年中国关税自主权收回的成果与局限,并说明1949年后关税真正自主的原因。 (3)综合三则材料,谈谈你对中国近现代赋税制度演变的认识。 【答案】(1)主要表现:①关税税率须由中外“秉公议定”,中国不能自主决定税率,税率被长期压低至值百抽五;②海关管理权逐步被外国人所把持,中国失去对本国海关的控制;③不平等条约使关税主权的丧失具有普遍性,列强通过片面最惠国待遇一体均沾。(答出两点,每点) 对中国的影响:①外国商品大量倾销,中国沦为列强的商品市场和原料产地,民族工业发展受到严重压制;②关税收入难以保护本国经济,中国经济被卷入资本主义世界市场,半殖民地化程度不断加深。 (2)成果:①南京国民政府宣告关税自主,1928—1930年先后同美、英、日等国签订新的关税条约,中国获得自定税率的权利;②进口税率有所提高,关税收入成为政府财政收入的重要来源。(每点,答出一点得) 局限:①海关总税务司等关键职位仍为外国人所把持,关税的实际自主程度十分有限;②受日本侵华和国内政局动荡的制约,关税自主的成果难以充分发挥。(每点) 原因:①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实现了民族独立和国家主权的完整,这是关税真正自主的政治前提;②人民政府收回了海关管理权和关税自主权,实行独立自主的关税政策,国家有能力对海关和税则进行统一管理。 (3)认识:①赋税制度是国家主权的组成部分,近代中国关税自主权的丧失是国家主权不完整的表现,其收回也必须以民族独立和国家统一为前提;②赋税制度随着社会经济发展和国家需要而不断调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建立个人所得税制度并多次修订完善,体现了税制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规律;③合理的税制应兼顾国家财政收入与人民负担,注重调节收入分配、维护社会公平;④从丧失关税自主权到收回关税主权、建立现代个人所得税制度,折射出中国从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走向独立自主的现代化国家的历史进程。(答出三点即可,每点) 【详解】第(1)问的“表现”要在材料一中分层提取:一是税则“秉公议定”与值百抽五反映税率不能自主,二是海关管理权落入外国人之手反映管理权丧失,三是中美《望厦条约》、中法《黄埔条约》的类似规定反映列强一体均沾。材料的后半句“进口税率仅相当于西方国家的几分之一,外国商品大量倾销”直接交代了影响,作答时还要用教材语言把影响归结为商品倾销、民族工业受压制、半殖民地化加深,不能停留在照抄数字。 第(2)问包含成果、局限、原因三小层。成果与局限都必须以材料二为据,“获得自定税率的权利”“进口税率有所提高”“关税收入占比重较大”是成果;“关键职位仍为外国人所把持”“日本侵华和国内政局动荡”是局限。回答“原因”时要抓住“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这一根本前提,说明民族独立使收回关税主权成为可能,避免只答“政府重视”一类空洞表述。 第(3)问是综合三则材料的认识类设问,应先在材料之间建立联系:材料一讲主权丧失,材料二讲部分收回与真正收回,材料三讲当代个人所得税制度的建立,共同构成中国近现代税制由被动到主动、由受制于人到独立自主的线索。作答时按“主权前提—经济基础—民生公平—历史进程”分层,每层都用材料中的史实支撑,做到史论结合。 【点睛】近代经济主权类材料题的答题套路:先分清“名义权利”与“实际控制”(如关税自主权与海关管理权),再按“表现—影响—成果—局限”逐层作答,影响类问题要延伸到民族工业、经济结构和半殖民地化程度。认识类设问常用“主权是前提、经济是基础、民生是目的、进程是趋势”四个角度组织答案,保证要点覆盖全面、层次清晰。 第 1 页 共 1 页 学科网(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第16课 中国赋税制度的演变(原卷版) 第16课 中国赋税制度的演变 统编版《中外历史纲要(上)》选择性必修1《国家制度与社会治理》第五单元 第16课 中国赋税制度的演变·高中同步复习卷(高考对标·史料实证与历史解释) 一、单项选择题(本大题共10小题,每小题只有一个正确选项) 1.《春秋》记载,鲁宣公十五年(公元前594年)“初税亩”,即不分公田、私田,一律按亩征税。此后,各国相继进行类似的赋税改革。这些改革 A.确立了以人丁为主要征税标准的赋税制度 B.客观上承认了土地私有,推动了井田制的瓦解 C.使土地兼并现象得到根本遏制 D.表明国家已完全放弃对土地的干预 2.唐前期推行租庸调制,规定每丁每年纳粟二石为租,纳绢或布为调,服徭役二十日,不服役者可以纳绢代役,称为“庸”。这一制度 A.保证了农民有较充分的生产时间,也保证了国家的赋税收入 B.完全免除了农民的徭役负担 C.以资产和土地作为唯一的征税标准 D.使人身依附关系彻底消失 3.780年,唐朝宰相杨炎主持推行两税法,规定“户无主客,以见居为簿;人无丁中,以贫富为差”,一年分夏、秋两次征税。有学者评论说,两税法“舍人丁而论资产”。据此可知,两税法 A.以人丁多寡作为征税的主要标准 B.彻底废除了人丁税 C.改变了以人丁为主的赋税标准,扩大了收税对象 D.杜绝了地主转嫁赋税的可能 4.有学者指出:“两税法……唯以资产为宗,不以丁身为本,资产少者则其税少,资产多者则其税多。”这一评述强调两税法 A.减轻了国家对农民的人身控制,是中国赋税制度的一大变革 B.使政府完全放弃了对土地买卖的限制 C.使农民不再承担任何赋税负担 D.解决了唐后期的财政危机与土地兼并问题 5.北宋中期,徭役繁重,农户常因服役而耽误农时甚至破产。王安石变法推行募役法:由官府出钱募人代役,其费用由原来承担差役的人户按户等出“免役钱”,原来享有免役特权的官户、寺观、女户等也要减半缴纳“助役钱”。募役法 A.使农民彻底摆脱了徭役的束缚 B.标志着人头税在全国范围内被废除 C.将差役改为雇役,增加了政府的财政收入 D.以土地多少作为唯一的征税标准 6.1581年,明朝内阁首辅张居正主持在全国推行一条鞭法:将原来的田赋、徭役和各种杂税合并,折成银两,按人丁和田亩分摊;赋役的征收由地方官府直接办理。一条鞭法 A.用银两征税,适应了商品经济的发展 B.废除了延续两千年的人头税 C.使土地兼并问题得到根本解决 D.使赋税征收完全依赖实物 7.1712年,清朝宣布“滋生人丁,永不加赋”,以1711年的全国人丁数为定额征收丁银;雍正帝继位后,又推行“摊丁入亩”,将丁银均摊到田赋中,一并征收。这一变化 A.在全国范围内彻底取消了土地税 B.废除了人头税,减轻了农民的人身束缚 C.使中国从此不再征收任何赋税 D.使人口数量与赋税负担从此无关 8.1843年《中英五口通商章程》规定,英国商民在中国进出口货物所纳税饷“均宜秉公议定则例”,此后中国关税税率长期被压至值百抽五。1927年南京国民政府成立后宣告关税自主,1928—1930年间先后同美、英、日等国签订新的关税条约,中国获得自定税率的权利;但直到1949年,中国海关的管理权和关税自主权才真正回到人民手中。据此可知 A.协定关税的签订使中国彻底丧失了关税自主权且再也无法收回 B.1928年的新约签订意味着中国关税自主权已完全恢复 C.关税自主权的丧失是列强经济侵略的重要表现,其收回是一个艰难的过程 D.关税自主权的丧失与中国人民的反帝斗争毫无关系 9.北洋政府统治时期,中国开始酝酿建立近代个人所得税制度,但因政局动荡、税收征管能力有限而长期未能真正推行。1936年,南京国民政府公布《所得税暂行条例》,规定对薪给报酬所得和证券存款利息所得征收所得税,但因战乱和征收体系不健全,实际征税范围十分有限。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个人所得税制度则是在改革开放后逐步建立起来的。这说明 A.个人所得税制度是在改革开放以后才传入中国的 B.近代以来中国政府建立个人所得税制度的努力受制于政局动荡、经济落后等因素 C.个人所得税只对高收入者征收,与普通民众无关 D.个人所得税是近代中国最主要的财政收入来源 10.有学者在评价中国古代赋税制度演变时说:“赋税制度的每一次改革,几乎都是对官府与民间、国家与豪强之间利益分配关系的重新调整。”从春秋“初税亩”、唐代两税法、明代一条鞭法到清代摊丁入亩,其演变所反映的总体趋势是 A.征税标准由以人丁为主逐渐转向以土地财产为主 B.赋税征收形式由货币征收逐渐转向实物征收 C.国家对农民的人身控制不断强化 D.赋税征收的对象和范围不断缩小 二、非选择题(本大题共2小题) 11.材料一 唐初实行租庸调制,规定每丁每年纳粟二石为租,纳绢或布为调,服徭役二十日,不服役者可以纳绢代役,称为“庸”。这一制度以均田制下农民占有一定土地并承担国家赋役为前提。安史之乱后,土地兼并严重,均田制遭到破坏,户籍散乱,农民大量逃亡,按人丁征税的租庸调制难以维持。780年,唐德宗接受宰相杨炎的建议推行两税法,规定“户无主客,以见居为簿;人无丁中,以贫富为差”,一年分夏、秋两次征税。 ——摘编自《中外历史纲要(上)》教师教学用书、赵冈《中国土地制度史》 材料二 1581年,明朝内阁首辅张居正主持在全国推行一条鞭法,将原来的田赋、徭役和杂税合并起来,折成银两,按人丁和田亩分摊,由地方官府直接征收。清初沿用明制,1712年宣布“滋生人丁,永不加赋”,以康熙五十年的全国人丁数作为征收丁银的固定数额;雍正帝时又推行“摊丁入亩”,把固定下来的丁银摊入田赋中一并征收。 ——摘编自白寿彝总主编《中国通史》、梁方仲《明代赋役制度》 材料三 1843年,《中英五口通商章程》规定英国商民在中国进出口货物所纳税饷“均宜秉公议定则例”,中国从此丧失关税自主权。1927年南京国民政府成立后宣告关税自主,1928—1930年先后同美、英、日等国签订新的关税条约,中国获得自定税率的权利。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人民政府收回海关管理权和关税自主权,并于1980年公布《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此后又多次修订完善,个人所得税逐步成为国家调节收入分配的重要税种。 ——摘编自《中国近代海关史》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 (1)根据材料一,指出租庸调制和两税法在征税标准上的主要不同,并说明两税法推行的原因。 (2)根据材料二并结合所学,说明一条鞭法与摊丁入亩在内容和效果上的联系。 (3)综合上述三则材料,谈谈你对中国赋税制度演变的认识。 12.材料一 1843年,《中英五口通商章程》规定英国商民在中国进出口货物所纳税饷“均宜秉公议定则例”,次年中美《望厦条约》、中法《黄埔条约》又作了类似规定,中国关税税率被长期压至值百抽五,海关管理权也逐步落入外国人之手。有人统计,19世纪后期中国进口税率仅相当于同期西方国家的几分之一,外国商品得以在中国大量倾销。 ——摘编自陈诗启《中国近代海关史》 材料二 1927年南京国民政府成立后宣告关税自主,1928—1930年间先后同美国、英国、日本等国签订新的关税条约,中国获得自定税率的权利,进口税率有所提高,关税收入一度占到国民政府财政收入的很大比重。但由于海关总税务司等关键职位仍为外国人所把持,加之日本侵华和国内政局动荡,关税的实际自主程度十分有限。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人民政府收回海关管理权和关税自主权,实行独立自主的关税政策。 ——摘编自《中国近代海关史》及《中外旧约章汇编》 材料三 1980年,五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规定对工资、薪金等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此后该法经过多次修订,起征点(费用减除标准)不断提高,并逐步实行综合征税与专项附加扣除,个人所得税成为国家调节收入分配、筹集财政收入的重要税种。 ——摘编自《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及全国人大相关决议 (1)根据材料一,概括近代中国关税自主权丧失的主要表现及其对中国的影响。 (2)根据材料二,指出1928—1930年中国关税自主权收回的成果与局限,并说明1949年后关税真正自主的原因。 (3)综合三则材料,谈谈你对中国近现代赋税制度演变的认识。 第 1 页 共 1 页 学科网(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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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课 中国赋税制度的演变 练习题--2026-2027学年高二上学期历史统编版选择性必修1国家制度与社会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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