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正文:
法律与教化
法律是统治阶级意志的体现,是国家的统治工具,着眼于防范与惩处。
教化是社会治理的重要工具,着眼于教育和引导。
两者相辅相成
▲ 清朝的乡约仪式
▲ 《唐律疏议》书影
獬豸(xièzhì)
【课程标准】
知道中国先秦时期成文法的产生过程,以及这一时期思想家对于德治、法治关系的讨论;知道自西汉起历代王朝法律、礼教并用的统治手段。
第8课
中国古代的法治与教化
选择性必修一 第三单元
你知道这个神兽叫什么名字嘛?
獬豸
獬豸(xièzhì) ,是中国古代神话传说中的神兽,体形大者如牛,小者如羊,类似麒麟,全身长着浓密黝黑的毛,双目明亮有神,额上通常长一角,俗称独角兽。它怒目圆睁,能辨是非曲直,能识善恶忠奸,发现奸邪的官员,就用角把他触倒,然后吃下肚子。它能辨曲直,又有神羊之称,它是勇猛、公正的象征,是司法“正大光明”“清平公正”“光明天下”的象征,因此,它被称为中国法律的图腾。
先秦时期的德治与法治
第一章
一、先秦时期的德治与法治
(1)夏商:统治者可以随意殄灭人命,实行“人殉”制。
1.德治思想的渊源:
(2)西周:统治者建立起以宗法制为核心的礼制,同时提出“敬天保民”的思想,有一定的进步性。(体现统治者的自我约束)
材料1:夫礼者,所以定亲疏,决嫌疑,别同异,明是非也……行修言道,礼之质也。
——《礼记·曲礼上》
材料2:皇天无亲,惟德是辅;民心无常,惟惠之怀。
——《尚书·蔡仲之命》
西周
夏朝
商朝
西周
《禹刑》
《汤刑》
《九刑》
夏商重刑轻德,西周明德慎刑。
特点:
习惯法
夏有乱政,而作《禹刑》;
商有乱政,而作《汤刑》;
周有乱政,而作《九刑》,
三辟之刑,皆叔世(乱世)也。
——《左传》
独立于国家制定法之外,依据某种社会权威和社会组织确立,具有一定强制性和习惯性。
形式:没有明文规定,但实际被普遍遵循
一、先秦时期的德治与法治
(1)夏商周:
2.法治思想的渊源
(2)春秋时期:
①郑国子产“铸刑书”,制定了中国历史上最早的成文法。
(限制奴隶主贵族,符合新兴地主阶级利益。)
②影响:
A.限制贵族特权,在一定程度上保护平民的利益;
B.顺应时代要求,推动社会转型。
C.为法家的“以法治国”提供了经验;
D.引发了辩论,这是早期的德治与法治之争;
2.法治思想的渊源
一、先秦时期的德治与法治
郑国子产铸刑鼎
子产
叔向
德治与法治之争
学派 理论来源 治国思想 治国手段 评价
儒家
法家
孔子:为政以德;爱惜民力
孟子:仁政,省刑罚,薄税敛;民为贵,社稷次之,君为轻(民贵君轻)
德治:通过道德礼义教化民众,重视民生与民意,仁和礼的手段
韩非:君主以法、术、势驾驭臣下;君主赏罚分明,臣民必守法奉令;以法为教,以吏为师,保证法令畅通
法治:“以法为”“以吏为师”,法和刑的手段
人性恶
商鞅:保护新兴地主阶级的权益
人性善
积极:通过道德礼义教化民众,重视民生与民意,有利于缓和社会矛盾,稳定秩序。
局限性:儒家思想并不适用于战国时期。当时战乱不断,仁政与德治思想,难以落到实处;无助于国君实现他们的强国抱负。
法家思想既能带来富国强兵的现实利益,又满足了各国君主专制的愿望;促成了中央集权封建国家的建立。
局限性:过于强调刑罚,容易导致矛盾的激化和暴政出现。
一、先秦时期的德治与法治
德治与法治之争
实质:国家治理方式之争
秦汉至隋唐的法律与教化
第二章
时 期 法 律 教 化 法律与教化的关系
秦
汉
魏晋
唐
以法家思想治国,推动律的编纂(《秦律》)、发布“令”
“设三老以掌教化”;
焚书坑儒
对立
二、秦汉至隋唐的法律与教化
根据教材,完成表格
1.秦朝的律、令
甲□(盗),臧直(值)千钱,乙智(知)其□,受分臧不盈一钱,问乙可(何)论?同论。
甲□(盗)不盈一钱,行乙室,乙弗觉,问乙论可(何)□(也)?毋论。其见智(知)之而弗捕,当赀一盾。
甲□(盗)钱以买丝,寄乙,乙受,弗智(知),乙论可(何)□(也)?毋论。 甲盗窃,赃值一千钱,乙知道甲盗窃,分赃不满一钱,问乙应如何论处?
甲盗窃不满一钱,前往乙家,乙没有察觉,问乙方如何论处?
甲盗钱用以买丝,把丝寄存在乙方处,乙收受了,但不了解盗窃的事,乙方如何论处?
秦律十八种
《睡虎地秦墓竹简·法律答问》
秦简《法律答问》共一百八十七条,其中单是“盗法”就有四十余条,而且量刑极重。如规定士伍盗窃,其赃值一百一十钱,就应“黥为城旦”。
与甲同样论处。
不应论罪。
如系知情而不加捕拿,应罚一盾。
不应论罪。
二、秦汉至隋唐的法律与教化
时 期 法 律 教 化 法律与教化的关系
秦
汉
魏晋
唐
以法家思想治国,推动律的编纂(《秦律》)、发布“令”
“设三老以掌教化”;焚书坑儒
对立
沿袭秦律,制成《九章律》、《二年律令》;发布“令”;“以经断狱”(“春秋决狱”)
尊崇儒术,以“三纲五常”为主要内容对百姓进行道德教化
礼法开始结合,儒家知识分子以经注律
二、秦汉至隋唐的法律与教化
妻悍而夫殴笞之,非以兵刃也,虽伤之,毋罪。32(C318)
妻殴夫,耐为隶妾。33(C317)
子贼杀伤父母,奴婢贼杀伤主、主父母妻子,皆枭其首市。34(C316)
盗臧直过六百六十钱,黥为城旦舂;六百六十到二百廿钱,完为城旦舂;不盈二百廿到百一十钱,耐为隶臣妾;55(F164)
盈百一十到廿二钱,罚金四两;不盈廿二钱到一钱,罚金一两。56(F180)
---《九章律》节选
思考:汉朝的律令与秦朝相比有什么变化?
汉承秦制,沿袭秦律制成了《九章律》,也颁布法律文告,称“令”。
受儒家思想影响,汉朝也重视礼治,用儒家思想来解释律令,称“以经断狱”(“春秋决狱”)。这是法律儒家化的开端。
二、秦汉至隋唐的法律与教化
2.汉朝的律令与以经断狱
时 期 法 律 教 化 法律与教化的关系
秦
汉
魏晋
唐
以法家思想治国,推动律的编纂(《秦律》)、发布“令”
“设三老以掌教化”;焚书坑儒
对立
沿袭秦律,制成《九章律》、《二年律令》;发布“令”;“以经断狱”(“春秋决狱”)
独尊儒术,以“三纲五常”为主要内容对百姓进行道德教化
礼法开始结合,儒家知识分子以经注律
律令儒家化(以经注律)
《颜氏家训》
进一步推动律令儒家化
二、秦汉至隋唐的法律与教化
3.魏晋律令儒家化
根据材料,概括魏晋南北朝时期法律的特点,分析其原因,量刑的重要原则及其目的。
(2)推动因素:①汉武帝以后儒家思想成为主流意识形态,儒家法律解释,以经注律,并逐渐主导了律令修纂。②魏明帝在朝廷设置律博士,命令专用儒学思想来解释律令,进一步推动了律令的儒家化。
(3)量刑的重要原则:尊卑亲疏。 目的:维护儒家提倡的三纲五常。
《颜氏家训》(南北朝)颜之推
材料:《晋律》首先确立“准五服以制罪”的定罪量刑原则,把“五服”制度与法律相结合,凡亲属之间犯罪,在刑法方面的适用原则是:亲属相犯(如杀、伤等),以卑犯尊者,处罚重于常人,关系越亲,处罚越重;若以尊犯卑,则处罚轻于常人,关系越亲,处罚越轻。在民事方面,如财产转让时违反法律,则关系越亲,处罚越轻。
——曾宪义《中国法制史》
二、秦汉至隋唐的法律与教化
3.魏晋律令儒家化
(1)特点:律令儒家化。(以经注律)
时 期 法 律 教 化 法律与教化的关系
秦
汉
魏晋
唐
以法家思想治国,推动律的编纂(《秦律》)、发布“令”
“设三老以掌教化”;焚书坑儒
对立
沿袭秦律,制成《九章律》、《二年律令》;发布“令”;“以经断狱”(“春秋决狱”)
独尊儒术,以“三纲五常”为主要内容对百姓进行道德教化
礼法开始结合,儒家知识分子以经注律
律令儒家化(以经注律)
《颜氏家训》
进一步推动律令儒家化
主要法律:《贞观律》、《永徽律》和《唐律疏议》;法律体系:律、令、格、式
提倡礼治:颁行《大唐开元礼》
社会层面:推广重视家训的经验,强化基层教化。
法律儒家化的完成(法礼结合)
二、秦汉至隋唐的法律与教化
4.唐朝礼法结合
元和六年(811年)九月,富平县人梁悦因其父被秦杲杀害,伺机杀死秦杲为父报仇,随后主动到县衙投案自首。此案发生后朝野议论纷纷,唐宪宗专门下敕书要求大臣展开讨论,“搞清是非曲直”。大臣们就此展开激烈辩论,出现了依法惩办和据礼宽免两种截然不同的意见。
案件焦点:依《唐律》规定,复仇“有犯同谋故斗杀”,即与一般故意杀人同样处罚。但儒家经典中又有“父之仇不共戴天”的孝道要求。法律要求杀人者死,礼教要求孝子复仇——二者形成尖锐冲突。
设问:如果你是唐代的法官,你会如何判决梁悦?是严格依法处死,还是以孝道之名宽免?
韩愈提出:最好的办法是把法与礼统一起来,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兼顾礼、法两个方面要求,选择最相宜的处理办法,以便使经与律、礼与法均不失其宗旨。宪宗最终采纳了韩愈等人的意见,决定对梁悦加以宽免, “特减死,宜决(杖)一百,配流循州”。
判词分析
职方员外郎韩愈上《复仇状》,提出了一条折中路径。他从儒家经典中有关亲子复仇的记载出发,认为法律对复仇行为无明确条文,不是定律者的疏漏,而是有意为之。若法律禁止复仇就会伤了孝子之心,有违先王之道;若法律允许复仇又会助长擅杀行为,社会将陷入混乱。
从唐代“梁悦复仇案”看唐律特点?
材料1:德礼为政教之本,刑罚为政教之用,两者犹昏晓阳秋相须而成者也。——《唐律疏议·名例》材料2:闻父母丧,匿不举哀,流;告祖父母、父母者绞,从者流;祝诅祖父母、父母者,流。诸犯死罪,若父母、祖父母年七十以上,无成人子孙,旁无期亲者,具状上请。流者鞭笞,留养其亲终则从流。
——《唐律疏议》
材料3:《唐律疏议》在内容的技术性排序上,是先总则后分则,先原则性制度后具体律文,先实体法后程序法; 而在内容的精神性排序上,是先皇室后国家,先中央后地方,先政治后经济,先重罪后轻罪。这与当时的中国社会和国家体制吻合,反映出法典与社会同构的立法原理。因此,从立法技术上说,这不仅达到而且代表了那个时代的最高水准。
——张中秋《为什么说<唐律疏议>是一部优秀的法典》
材料4:辽太祖时,定治契丹及诸夷之法,汉人则断以律令。……此所谓律令,还是唐朝之旧。金熙宗时,始合女真旧制及隋、唐、辽、宋之法,定《皇统制》,《金史》谓其实就是《唐律》。元初即用金律,明太祖定《大明律》,又是一准《唐律》。《清律》又以《明律》为蓝本。
——吕思勉《中国通史•刑法》
根据材料并结合所学,概括《唐律疏议》的特点,说明其地位。
特点:
①以刑为主,诸法合体;②科条简要,刑罚适中;
③以礼入法,礼法结合; ④重视家族伦理、技术空前完善
地位:
《唐律疏议》继承了汉魏以来法律制定和阐释的经验,是中国现存最早、最为完整的封建法典,是中华法系确立的标志。此后,历代王朝大多以此为蓝本创制自己的法律。
二、秦汉至隋唐的法律与教化
内容:吉、宾、军、嘉、凶五礼。
吉礼:吉礼是五礼之冠,主要是对天神、地祗、人鬼的祭祀典礼。
宾礼:宾礼是接待宾客之礼。
军礼:军礼是师旅操演、征伐之礼。
嘉礼:嘉礼是和合人际关系、沟通、联络感情的礼仪。
凶礼:凶礼是哀悯吊唁忧患之礼。
地位:是一部体系庞大、体例严谨、内容繁复的礼仪法典。也是秦汉以来封建礼仪制度的集大成。
《大唐开元礼》(732年颁布)
唐朝——法律儒家化的完成(法礼结合)
在社会层面,唐朝政府推广魏晋南北朝以来重视家训的经验,强化基层教化。
二、秦汉至隋唐的法律与教化
探究:为什么法律与儒学的结合会越来越紧密?
(1)秦朝实行以法家思想为指导的极端重刑主义统治,导致社会矛盾尖锐、二世而亡,这使得后代统治者重新审视法家思想。
(2)董仲舒提出“天人合一”的君权神授说和“大德小刑”说,主张治理国家应以德为主、以刑为辅。其主张既神化了儒家“德主刑辅”的传统见解,又暗中把刑法提高到了神圣的地位;他强调儒家经典和经义对司法活动的指导作用。
(3)儒学成为统治阶级的主流意识形态之后,势必向社会各个层面渗透,包括政治、法律、文化等各方面。 儒学向法律的渗透最初体现为儒家士人以经注律, 即以儒学的经典来解释法律。 这种做法也得到了皇帝的支持, 儒家思想进一步被注入法律制定和法律解释之中。
(1)中国古代法律自成体系,历史悠久、源远流长
(2)法律以君主意志为转移。君主始终掌握国家最高立法权,皇帝不受任何法律的约束,皇权凌驾于法律之上,法律是维护专制统治的工具;
(3)司法从属于行政,法治为人治服务;
(4)法律以礼教为指导原则,礼法结合
(5)诸法合体,民刑不分,法律以刑为主,重刑轻民。
中国古代法律的特点:
宋元至明清的法律与教化
第三章
时 期 法 律 教 化 法律与教化的关系
宋
元
明
清
基本沿用唐朝法律体系,制定法律多以唐律为蓝本,编纂《宋刑统》、《天圣令》
对唐宋法律整体弃用,但在司法实践中广泛援引唐律
以唐律为蓝本制定《大明律》,司法实践中特别重视"例",数次重修《问刑条例》,开创了律例合编的体例
沿袭《大明律》,同时重视例,制定《大清律例》
程朱理学逐步控制教育与科举,深入族规家训,广泛传播(朱熹《家礼》、《小学》);宋朝以后,儒学士人投身基层教化,以乡约教化乡里
乡约宣讲明太祖的“六谕”。六谕主劝谕,但也有禁约成分,使乡约逐渐带有强制力
乡约宣讲康熙帝“圣谕十六条”和雍正帝《圣谕广训》;
乡约经政府利用和推广而具有约束力,并与法律合流
约律分野
约律融合
约为律用
三、宋元至明清时期的法律与教化
根据教材,完成表格
思考从宋朝到清朝,乡约所讲内容有何变化?有什么特点和作用?
材料1:一、德业相劝;二、过失相规;三、礼俗相交;四、患难相恤。
——宋代《吕氏乡约》
材料2:孝顺父母,尊敬长上,和睦乡里,教训子孙,各安生理,毋作非为。
——明太祖“六谕”
材料3:敦孝弟以重人伦,笃宗族以昭雍睦,和乡党以息争讼,重农桑以足衣食,尚节俭以惜财用,隆学校以端士习,黜异端以崇正学,讲法律以儆愚顽,明礼让以厚风俗,务本业以定民志,训子弟以禁非为,息诬告以全良善,诚匿逃以免株连,完钱粮以省催科,联保甲以弭盗威,解仇忿以重身命。 ——康熙帝“圣谕十六条
特点:教化百姓的乡约,经政府利用和推广而具有约束力,并与法律合流,礼法融合。
作用:①有利于维护社会秩序,加强基层社会治理,②有利于发展生产;③促进儒家文化和传统道德的传播。
变化:宋以道德教化为主,用来教育百姓向善互助;明清增加了宣讲“圣谕” 的内容,也更多强调顺从、安分守己。实质上是强制宣传最高统治者的意志。
《吕氏乡约》书影
本课小结
真题演练
1.(广东2025)宋朝天圣年间(1023-1032),雄州地方官难以处置民妇张氏的田产继承问题,“当奏听裁”,原因是张氏只有出嫁女儿和共同居住的外甥,且田产价值很高,部分当没官。皇帝认为这些田产都是百姓“朝夕自营者,毋利其没入”,故“悉令均给之”。这一裁决体现了( )
A.宗法观念的深远影响 B.为政以德的治国理念
C.程朱理学的伦理规范 D.财政改革的显著成效
B
2.(重庆2024)明清时期,宋代女子吴妙静的故事在岭南地区广为流传。她最初仅因为出资修桥造福民众而闻名,之后却被地方官绅塑造为节孝双全的人物,乃至成为当地女性的榜样。可当时( )
A.理学渗透到基层社会 B.妇女社会地位显著提升
C.公益事业进一步发展 D.官绅阶层思想趋于创新
A
真题演练
3.(2023重庆)北魏兰陵长公主遭驸马刘辉殴打致流产,朝廷就如何判处刘辉展开激烈辩论:一方以尚书省官员为代表,坚持以父系家族伦理为标准,以杀子罪判处四至五年徒刑;另一方则是代表灵太后意志的门下省官员,主张以谋反大逆罪判处死刑。最终皇帝下诏支持门下省意见。这一判决表明( )
A.男尊女卑传统被打破
B.法律儒家化过程曲折
C.皇权受门阀士族威胁
D.门下省司法职能增强
B
谢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