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正文:
统编版·人教最新版《世界历史》九年级上册(2026年秋)
九年级上册中世纪欧洲的城市特许状与自治
专题训练
专题复习 贯通第一至第七单元
(说明:本专题训练共 14 题,满分 100 分,建议 45 分钟独立完成)
一、方法指导
1.十世纪以降,西欧农事渐兴,余粮既多,百工乃分。有手艺者聚于城堡渡口之外,列肆而居,日久成市。其地本属某主教或某伯爵,市民虽富,仍不得自由。
2.先是,市民须向领主纳租服役,婚娶须请命,出行须纳钱,死後遗产或半入领主之手。又无市无秤,交易不得自主,诉讼须赴领主法庭,所依者皆庄园之旧法。
3.市民既富,乃思自脱。或以金钱赎买,或结为公社而与之争。法兰西北部之琅城,市民集资请赎,既许之而领主复悔,市民乃鸣钟聚众,起而据城,与之相持者数年,卒得特许之状。
4.特许状者,领主颁给城市之文书也。其文常载:市民及其子孙得免于奴役之身,居于城中满一年零一日者即为自由人;又许其定期设市、自定度量、自行收税以供城用;又许其设法庭,小事自理,惟重案仍归领主。
5.既得自治,乃有市议会与市长,由富商与行会首领主之;行会定学徒之年、定作之价、成品之验,同业者皆守。城市亦自募兵,自筑城墙,与邻境之君抗礼。
6.由是而有市民之层:其上者富商巨贾,其中者行东匠师,其下者帮工学徒。此层之人,既非农奴,亦非骑士,而握有财货与技艺,欧洲之面貌自此而改。其后王权渐张,多与城市相结以制诸侯,城市亦赖王权以安商路,二者相济而封建之势日替。
二、选择题(本大题 10 小题,每小题 3 分,共 30 分)
1.西欧中世纪城市重新兴起的时期大约在
A.公元前五世纪 B.公元三世纪
C.十世纪以后 D.十六世纪末
2.早期城市市民在获得自由前必须
A.向领主纳租服役 B.向教会缴纳什一税即可免役
C.由国王直接管辖 D.完全不受任何人管辖
3.琅城市民争取自治的著名方式是
A.请求教皇直接裁决 B.举城迁往他国
C.推举领主为市长 D.先赎买后起义据城
4.规定城市权利的文件称为
A.大宪章 B.特许状
C.敕令集 D.庄园簿
5.特许状中关于人身自由的规定通常是
A.终身不得离开本城 B.须世代服劳役
C.居住满一年零一日即为自由人 D.由领主任意处置
6.特许状允许城市自行处理的事务是
A.设市征税与审理小案 B.宣战与缔结和约
C.铸造全国通用货币 D.任免主教
7.中世纪城市自治机构通常称为
A.元老院 B.三级会议
C.庄园法庭 D.市议会
8.在城市中规范手工业生产与价格的组织是
A.教会 B.行会
C.骑士团 D.庄园
9.市民阶层的主体包括
A.主教与修士 B.骑士与领主
C.富商行东与帮工学徒 D.农奴与隶农
10.西欧城市自治运动的重要后果是
A.市民阶层兴起并与王权联合 B.彻底消灭了封建制度
C.使农奴制更加巩固 D.使教权凌驾于一切之上
三、材料题(共 4 道小题,满分 70 分;第 11 题 16 分,第 12—14 题每题 18 分)
第11题 阅读材料,完成下列问题。
材料一 状辞记:凡居此城者,及其子孙,皆免为奴役之身;自外而来者,居满一年零一日,即为自由之人,旧主不得追还。又记:城民得自设市廛,自定斗斛权衡,岁输定额于领主,此外不得苛敛。论者谓:身既自由,而后业可兴。
材料二 行会记:同业之人结为行会,定学徒之年数,定作价之高下,验成品之美恶。又记:行东之上有首领,首领入于市议会,与富者共议城事。论者谓:业有规而后市不欺。
(1)根据材料一,概括特许状在人身与财政两方面的规定。
(2)根据材料二,说明行会在城市经济生活中的作用。
(3)综合上述材料,分析城市自治对中世纪西欧社会的影响。
第12题 阅读材料,完成下列问题。
材料一 城墙记:市民自出资财,筑石为垣,凿濠为池,四门设守,夜则巡徼。又记:有事则鸣钟,众执兵而集。论者谓:有其备而后有其城。
材料二 结好记:王与城相约为援,城输金以助王,王颁状以安其市,商路于是少梗。又记:诸侯有违命者,王与城共讨之。论者谓:相济者两利。
(1)根据材料一,概括中世纪城市在防卫方面的做法。
(2)根据材料二,说明城市与王权之间的合作关系。
(3)综合上述材料,分析中世纪城市自治运动的历史意义。
参考答案详解
二、单项选择题
第1题 C;第2题 A;第3题 D;第4题 B;第5题 C;第6题 A;第7题 D;第8题 B;第9题 C;第10题 A
三、材料解析题
第11题
(1)人身方面有两层。其一是世代免役,材料一所说凡居此城者及其子孙、皆免为奴役之身说明,取得市民身份的人连同后代都不再是农奴,不必再服庄园的劳役,也不必再听凭领主支配人身。其二是逃亡者获自由,材料一所说自外而来者、居满一年零一日即为自由之人、旧主不得追还说明,从别处庄园逃到城里的人,只要在城中住满一年零一日,原来的领主就无权把他抓回去,这就是那句著名的城市的空气使人自由的由来。财政方面也有两层:其一是定额,材料一所说岁输定额于领主说明,城市每年向领主交纳一笔事先讲定的款项,数目固定;其二是禁苛敛,材料一所说此外不得苛敛说明,除了这笔定额之外,领主不得再巧立名目摊派索取。材料二所点评的身既自由、而后业可兴说明,人身自由是经营的前提:一个人若连自己属于谁都做不了主,他挣得的财物随时可能被拿走,也就不会有人肯费力去积累技艺与资本。
(2)作用主要有四端。其一是定学徒之制,材料二所说定学徒之年数说明,行会规定学艺的年限,学徒须学满才能出师,保证了技艺传授的质量,也限制了廉价劳动力的滥用。其二是定价格,材料二所说定作价之高下说明,同一种产品的售价由行会统一议定,同业不得私自压价倾销,避免了个别作坊以劣充优、扰乱市场。其三是验质量,材料二所说验成品之美恶说明,行会对成品进行检验,粗劣者不许上市,买主因此不必逐件辨别,交易成本大大降低。其四是参与市政,材料二所说行东之上有首领、首领入于市议会、与富者共议城事说明,行会首领进入市政机构,手工业者的利益能够在城市决策中被听见。材料二所点评的业有规而后市不欺说明,正是因为有了一套共同的规矩,陌生人之间才敢放心交易,市场信用得以建立,这一点对远程贸易尤其重要。当然也要看到,行会的规矩同样排斥外来者与新的做法,后期逐渐变得保守。
(3)影响可以从三层说明。第一是人的解放,材料一所显示的居住一年零一日即为自由说明,城市为农奴提供了一条脱离庄园的合法出路,人身依附关系由此松动,劳动力得以流动,这是此前封建秩序中所没有的。第二是经济与组织的创新,材料二所显示的学徒年限、作价、验货说明,城市把生产与交换纳入有规则的体系,市场信用得以积累;材料一所显示的自设市廛、自定权衡说明,度量与市场的管理权从领主手中转移到城市手中,商业活动的自主性大为提高。第三是社会结构的改变,材料二所显示的首领入于市议会、与富者共议城事说明,财富与组织能力开始转化为政治参与,出现了既不属于教士也不属于骑士的新人群,即市民阶层。这一阶层后来与王权结成同盟:国王需要城市的钱与兵来压制诸侯,城市需要王权的保护来保障商路,双方互相借助,封建割据的局面由此一步步被改变。由此可以说,特状上那几行关于一年零一日的话,分量并不比一场战役轻。
第12题
(1)做法主要有四点。其一是自筹经费,材料一所说市民自出资财说明,筑城的费用由市民自己承担,不依靠领主,这既反映出城市已有相当的财力,也说明防卫被视为本城自己的事。其二是筑垣凿池,材料一所说筑石为垣、凿濠为池说明,修筑石砌城墙并开挖护城壕沟,形成完整的防御工事。其三是设守巡夜,材料一所说四门设守、夜则巡徼说明,城门有专人把守,夜间有巡逻队伍,日常管理已经制度化。其四是鸣钟集众,材料一所说有事则鸣钟、众执兵而集说明,遇到紧急情况便敲钟为号,市民自备武器迅速集合,这实际上是一支民兵队伍。材料二所点评的有其备而后有其城说明,城市之所以能够成为自治的实体,不只是因为领主发给了特许状,更因为市民有能力自己保卫自己:没有城墙与钟声,纸上的权利在武力面前一文不值。这一点也解释了为什么自治城市多集中在能够负担筑城费用的富庶地区。
(2)合作是双向的。其一,城市助王,材料二所说城输金以助王说明,城市向国王提供金钱,用于王室的开支与战争,这是国王最需要的东西,因为封建领主的军役有期限,而钱可以随时使用。其二,王护城市,材料二所说王颁状以安其市、商路于是少梗说明,国王颁发特许状承认城市的权利,并派兵维护道路与市场的秩序,商旅往来因此减少阻碍,商业得以发展。其三,共同对敌,材料二所说诸侯有违命者、王与城共讨之说明,遇到不听号令的地方诸侯,国王与城市联合出兵讨伐,双方互为臂助。材料二所点评的相济者两利说明,这种结盟对双方都有好处:国王得到了摆脱对诸侯依赖的财源与兵源,城市得到了超越个别领主之上的保护与统一的秩序。而在这桩交易中受损的,正是那些夹在中间的封建诸侯,封建割据的基础由此动摇。
(3)意义可以从三层把握。第一,它创造了一种新的共同体形态,材料一所显示的自出资财、鸣钟集众说明,城市市民第一次以自己的力量组织防卫与管理,而不必仰赖领主的保护,公共事务由公众出资出力共同承担,这种自治经验本身就是政治上的训练。第二,它改变了力量的格局,材料二所显示的王与城相约为援说明,国王与城市的联合使权力从分散走向集中,统一的司法、统一的度量、统一的税收秩序逐步取代了各领主自成一格的局面,近代国家的雏形由此孕育。第三,它催生了新的社会力量,前一则材料所见的行会、市议会与市民阶层,构成了后来市民社会与议政传统的源头,经商、做工、理财这些活动从此获得正当性,不再被视为低贱之事。还应当看到限度:自治城市的规模有限,行会日久趋于封闭,市民内部贫富分化也很快显现,帮工与学徒并未分享到同等的权利。但把这些放在一起来看:正是从这些城墙之内开始,欧洲走出了庄园的旧秩序。
备考方法点拨
· 兴起:十世纪后西欧农业有剩余,手工业者聚于城堡渡口之外列肆而居,日久成市。
· 争取:市民或以金钱赎买,或结公社相争;琅城先赎后悔,市民鸣钟据城,数年而得特许状。
· 内容:免奴役之身、居城一年零一日即为自由人;许设市、自定度量、自行收税、自设法庭。
· 影响:形成市民阶层,行会与市议会并立;城市与王权相结,封建之势日替。
学科网(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