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正文:
2027届高考政治一轮复习试卷选择性必修2第4课侵权责任与权利界限(解析版)
(考查范围:选择性必修2第4课侵权责任与权利界限 )
(全卷满分100分,考试用时75分钟)
注意事项:
1.答题前,考生务必将自己的姓名、准考证号填写在答题卡上。
2.考生作答时,请将答案答在答题卡。选择题每小题选出答案后,用2B铅笔把答题卡上对应题目的答案标号涂黑;非选择题请用直径0.5毫米黑色墨水签字笔在答题卡上各题的答题区域内作答,超出答题区域书写的答案无效,在试题卷、草稿纸上作答无效。
一、选择题(本题共16小题,每小题3分,共48分。在每小题给出的四个选项中,只有一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
1.老陈家的树木枝繁叶茂,影响道路交通,老陈请小林帮忙清理树枝,小郑负责举牌警示过往车辆。65岁的刘阿姨搭乘网约车经过时,网约车司机不听刘阿姨和小郑劝阻,强行抢行,导致刘阿姨受伤。为求医疗费,刘阿姨将司机、老陈、小林、小郑诉至法院。下列关于本案责任承担的说法,正确的是( )
A.司机承担全部责任,因其存在重大过错
B.老陈承担主要责任,因其未尽到林木的管理义务
C.小林、小郑承担连带责任,因其帮工行为存在过错
D.刘阿姨自行承担责任,因其选择非法营运车辆
【答案】B
【详解】A:司机不听劝阻强行抢行是导致刘阿姨受伤的原因,存在过错,但老陈作为树木管理人未尽到树木管理义务应当承担主要责任,司机应承担次要责任,排除。
B:老陈作为树木的所有人和管理人,负有清理树木及确保清理过程安全的义务。他请小林帮忙,小郑负责警示,但事故发生在清理过程中。如果老陈作为组织者,未尽到充分的管理和安全保障义务(例如未确保作业区域绝对安全,或未采取有效措施阻止车辆进入危险区域),导致刘阿姨受伤,老陈作为树木管理人和作业组织者,可能需要承担主要责任。尽管网约车司机有强行抢行的行为,但老陈的管理义务是基础性的。正确。
C:小林清理树枝、小郑举牌警示,二人的帮工行为不存在过错,无需承担责任,排除。
D:题干未提及网约车属于非法营运,且刘阿姨对损害发生没有过错,无需自行承担责任,排除。
2.王某雇邹某为自己锯木料。锯木料过程中,邹某的右手大拇指不幸被电锯锯伤,造成该手指末端截肢。整个治疗过程中,邹某共花去医疗费2512.70元。事后,因赔偿事宜双方产生争执,邹某将王某诉至人民法院。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王某( )
A.不需承担责任,因为邹某的手是他自己不小心伤的
B.应表示同情,赔礼道歉
C.应赔偿损失
D.应消除影响、恢复名誉
【答案】C
【详解】AC:根据相关法律规定,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遭受人身损害,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因此雇主责任不以“雇员自己受伤”直接免责,需结合双方过错判定,A错误,C正确。
BD:本案属于劳务关系纠纷,赔礼道歉、恢复名誉适用于人格权侵权,与劳务损害无直接关联,BD排除。
故本题选C。
3.小齐是外卖众包骑手,每天花3元在平台APP买意外险。2025年4月某晚送餐时,小齐被大风刮倒的大门砸晕致十级伤残。他起诉保险公司索赔15万元,保险公司以证据不足为由拒赔。法院查明保险协议有伤残赔偿比例约定,且保险公司无法证明小齐损伤非承保事故所致。最终,法院判决保险公司按约赔偿。本案中( )
A.保险公司因无证据证实小齐损伤非承保事故造成,需承担赔偿责任
B.外卖平台应加强外卖骑手劳动权益的保障,加大人身安全保险事项
C.因小齐在从事平台指派工作时受伤,所以平台应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D.按照民事诉讼中举证责任倒置原则,保险公司需要履行赔付的义务
【答案】A
【解析】A:保险公司无法证明小齐的损伤非承保事故所致,根据保险纠纷举证规则,需承担举证不能的后果,按约履行赔偿责任,正确。B:本案的争议双方是小齐和保险公司,核心是保险赔偿责任,不涉及外卖平台的义务问题,排除。C:小齐自行向保险公司购买意外险,本案法院已经判决保险公司承担赔偿责任,平台不需要承担全部赔偿责任,排除。D:民事诉讼举证责任倒置有法定情形,本案属于保险合同纠纷,并非适用举证责任倒置的典型场景,核心是保险公司未能完成举证义务,而非举证责任倒置原则,排除。
4.林某在甲电器网站看中某品牌烤箱,随即下单,付款方式为“货到付款”。后林某又修改了订单中的付款方式,提前付清了打折后的价款。林某收货试用时,烤箱加热管突然短路起火,烧毁了厨房台面。林某要求店铺退货赔偿,店铺以详情页标注“签收即视为商品质量合格,概不退换”为由,拒绝了林某。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林某在付清价款时即取得该烤箱所有权
B.本案适用举证责任倒置,林某无需举证
C.网店因提前告知相关条款即可免除责任
D.林某可向该品牌烤箱的生产商主张赔偿
【答案】D
【解析】A:动产所有权自交付时转移,烤箱系动产,林某收货时取得所有权,而非付清价款时,A排除。B:产品质量侵权中,生产者就法定免责事由举证,林某仍需举证损害事实、产品存在缺陷、缺陷与损害有因果关系,并非无需举证,B排除。C:“签收即视为质量合格、概不退换”属于格式霸王条款,排除消费者主要权利,该条款无效,网店不能据此免除责任,C排除。D:因产品缺陷造成人身、财产损害的,受害人可向产品生产者或销售者主张赔偿,林某有权向生产商索赔,D正确。故本题选D。
5.板凳龙是流传于闽、浙等地的传统舞龙活动。田某致力于板凳龙制作技艺的传承与创新,其独创的炫彩玩偶龙首广受欢迎,他拍摄了一组作品照片和制作视频发布在网络上。下列对这组照片与视频的使用,属于合理使用的是( )
①出版社将照片编入教材并支付田某报酬
②老师在课堂上使用视频讲解龙首制作工艺
③网友用AI对照片二次创作后上传社交平台
④电视台新闻报道中呈现了视频中的龙首镜头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答案】C
【解析】①:出版社将作品编入教材并支付报酬,属于法定许可使用,不属于合理使用,错误。②:老师为课堂教学使用已发表的视频,符合合理使用的法定情形,正确。③:网友对照片二次创作后上传社交平台,不属于法定合理使用情形,侵犯了田某的著作权,错误。④:电视台新闻报道中呈现作品内容,是新闻报道合理引用已发表作品,属于合理使用,正确。
6.某知名古风博主的原创视频被一软件公司擅自上传互联网,供用户进行“AI换脸”使用。博主要求公司停止侵权、赔礼道歉并赔偿损失;公司辩称,AI换脸属于技术创新且是对视频的合理使用,不构成侵权。据此可断定( )
①博主对原创视频享有著作权,公司擅自上传侵犯其信息网络传播权
②公司将视频擅自用于商业运营,不属于著作权法上的合理使用
③AI换脸本身属于技术创新,故公司行为不构成侵权且无需担责
④该博主只能在肖像权与著作权侵权中任选其中一项进行主张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答案】A
【解析】①:博主对原创视频享有著作权,公司未经许可擅自将视频上传至互联网,使公众可以在其选定的时间和地点获取,侵犯了博主的信息网络传播权,正确。②:公司将视频用于商业运营的“AI换脸”服务,不属于为个人学习、研究或欣赏等合理使用情形,损害了著作权人合法权益,故不构成合理使用,正确。③:技术创新本身不能成为侵权免责事由,若未经许可使用他人作品且不符合法定例外,仍构成侵权,需承担相应责任,排除。④:若同一行为同时侵犯著作权和肖像权,权利人可一并主张各项权利,并非只能任选其一,排除。
7.高中生小王独立创作了一幅名为《星河之梦》的科幻主题插画,并将其发布在个人社交媒体账号上。后来,小王发现某游戏公司未经许可,将该插画用作游戏宣传海报,仅对画面中的人物形象进行了局部色彩调整。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游戏公司侵犯了小王的著作权,应承担侵权责任
②游戏公司对插画进行局部修改属合理使用未侵权
③著作权未登记不影响小王主张插画的财产性权利
④若含他人IP元素可能因侵犯商标权导致小王败诉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答案】B
【详解】①:著作权是知识产权的重要种类,是指权利人针对特定作品依法享有的支配和获取利益的权利。小王独立创作插画,自创作完成时即对该作品享有著作权。游戏公司未经许可,将插画用于商业游戏宣传,仅做局部修改,已经侵犯小王的著作权,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正确。
②:在特定的情形中,使用作品不需要著作权人同意,也不必支付使用费,这就是作品的合理使用。著作权的合理使用仅限非商业用途(如个人学习、公共教学等),游戏公司将插画用于盈利性商业宣传,不属于合理使用,已经构成侵权,错误。
③:我国著作权采取自动取得规则,作品创作完成即自动获得著作权,著作权登记不是取得著作权的法定前提,未登记不影响小王主张自己的著作财产权,正确。
④:商标是经营者用来将自己的商品或者服务与其他经营者的商品或者服务相区别的标志。若插画包含他人IP元素,一般侵犯的是他人的著作权,而非商标权,错误。
8.张某因房屋装修,将大量建筑垃圾临时堆放在自家门前公共通道上。邻居李某夜间骑电动车回家,因视线不清撞上垃圾堆摔倒受伤,花费医疗费数千元。李某要求张某赔偿。张某认为,垃圾堆在自家门前,李某自己不小心,应自担责任。经查,该通道为业主共有,张某未设置任何警示标识。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张某在共有通道堆放垃圾,是合法行使用益物权的表现
②张某的行为妨碍通行并造成损害,已构成对李某的侵权
③李某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应对自己摔伤负全部责任
④张某堆放垃圾且未设警示,存在过错,应承担侵权责任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答案】D
【详解】①:公共通道属于业主共有部分,张某不能私自占用堆放建筑垃圾,这不属于合法行使用益物权的行为,侵犯了其他业主的通行权,错误。
②:张某在共有通道堆放垃圾,阻碍了正常通行,直接导致李某摔倒受伤,张某的行为与李某摔倒受伤构成因果关系,构成对李某的侵权,正确。
③:虽然李某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但事故主要诱因是张某违规占道且未设置警示标识,不能由李某承担全部责任,错误。
④:张某明知公共通道通行人流量大,仍堆放建筑垃圾且未设置警示提醒,主观上存在过错,其过错行为和李某受伤有因果关系,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正确。
9.村民王某房屋与李某菜地毗邻,两家共用一条必经出行道路。李某常年收割打理菜地后,便将农作物残秆、废弃农资物件随意堆放在公共路面,大幅压缩通行空间。某次王某外出不慎被路面堆积物绊倒摔伤致残,双方就赔偿事宜无法和解。最终经过该村人民调解委员会积极沟通,王某和李某达成调解协议。此案中( )
①李某侵犯了王某用益物权中的宅基地使用权
②王某的身体权受到侵犯理应要求李某赔偿
③双方应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等原则处理相邻关系
④双方达成的调解协议具有强制执行力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答案】C
【详解】①:宅基地使用权是权利人依法对集体所有的宅基地享有占有和使用的权利,本案涉及的是公共通行道路,并非宅基地,错误。
②:李某随意在公共路面堆放杂物导致王某绊倒摔伤致残,侵害了王某的身体权,王某有权要求李某承担侵权赔偿责任,符合题意。
③:本案中双方是相邻关系,处理相邻关系应当遵循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符合题意。
④:人民调解委员会达成的调解协议不具有强制执行力,经人民法院司法确认后才具备强制执行力,错误。
10.甲和乙是房屋相邻的邻居。2025年5月,甲在自家入户门口位置安装监控摄像设备,设备摄像头面朝乙家入户门前阶梯及道路方向,可拍摄到乙家入户门口的人员往来进出情况。乙要求甲拆除监控摄像设备,但双方未能协商一致,故乙诉至法院。对此案解读正确的是( )
①在屋外安装摄像头,满足了居民的安防需求,甲的做法无可厚非
②拆除摄像头不足以消除对乙的侵扰,甲应当赔偿精神损害损失
③甲未采取合理方式安装、使用监控摄像设备,伤害乙的隐私权
④相邻关系一方在为自己便利行使权利时,应当照顾到相邻方的利益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答案】D
【详解】①:民事主体行使权利不得损害他人的合法权益,甲安装的摄像头可拍摄乙家人员进出情况,已经侵害乙的合法权益,并非无可厚非,错误。
②:材料未体现乙遭受严重精神损害,不应当赔偿精神损失,错误。
③:乙家入户门口的人员往来信息属于自然人的私人生活安宁和不愿为他人知晓的私密信息,受隐私权保护,甲的拍摄行为侵害了乙的隐私权,正确。
④:甲与乙是相邻不动产权利人,甲在行使自身权利时应当遵循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照顾相邻方乙的合法利益,正确。
11.在某餐厅外台阶处,22岁大学生郭某,因持续低头看手机不慎踩空摔倒致腰椎骨折,事发时现场无积水、积雪,台阶无明显破损。郭某以餐厅、物业公司未尽安全保障义务为由起诉索赔6万余元。本案中( )
①只要在经营场所内受伤,管理者就应承担侵权责任
②本案适用无过错责任原则,经营者需承担举证责任
③公共场所经营者的安全保障义务应该在合理限度内
④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应对自身过错行为承担相应责任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答案】D
【详解】①:经营场所管理者承担责任的前提是未尽到合理的安全保障义务,并非只要发生受伤事件就必须担责,错误。
②:安全保障义务侵权责任适用过错责任原则(通常是过错推定,由经营者证明自己无过错),而非无过错责任原则,错误。
③:题目中提到现场无积水、积雪,台阶无明显破损,说明餐厅和物业公司已经尽到了合理限度内的安全保障义务,正确。
④:郭某22岁,属于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因持续低头看手机不慎踩空摔倒,自身存在过错,应承担相应责任,正确。
12.2026年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指出,人民法院恪守公平正义,营造崇法尚德社会环境。判决物业为维护公共利益和消防安全、督促无果后清理楼道杂物不构成侵权;拉架一般过失致人受伤不担责;乘车强行落座并辱骂他人构成人格权侵害,保护善举、惩戒恶行。营造崇法尚德社会环境需要( )
A.把公序良俗原则作为社会治理的最高准则
B.大力弘扬传统美德和社会公德
C.把传统美德都以认可方式赋予法律效力
D.案件审理中赋予凡人善举者更多权利
【答案】B
【详解】A:社会治理的最高准则是宪法和法律,而不是公序良俗原则,错误。
B:材料中法院的判决保护善举、惩戒恶行,体现了弘扬传统美德和社会公德的导向,符合营造崇法尚德社会环境的要求,正确。
C:“把传统美德都以认可方式赋予法律效力”说法过于绝对,传统美德只有符合法律精神和社会需求的部分才会被法律认可,并非全部,错误。
D: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案件审理中不会赋予凡人善举者更多权利,错误。
13.某食品企业为推广新款饮料,未经授权在瓶身标注“航天指定饮品”字样,并使用类似中国航天标志的图案。同时,其广告宣称“扫码必中现金大奖”,但实际中奖率不足0.1%,且所谓“现金大奖”实为满100减10元优惠券。对此,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
①该行为侵害了消费者的自主选择权
②扫码中奖宣传侵犯了消费者知情权
③因未造成人身损害,企业不承担民事责任
④擅自使用类似航天标志图案构成不正当竞争
A.①④ B.①③ C.②③ D.③④
【答案】B
【详解】①:自主选择权指消费者自主选择商品/服务的权利,该企业只有虚假宣传行为,没有限制消费者的自主选择,错误但符合题意。
③:民事责任不限于人身损害,该企业虚假宣传已经侵犯消费者权益、扰乱市场秩序,即使没有人身损害也需要承担民事责任,错误但符合题意。
②:企业隐瞒真实中奖率、虚假宣传“必中现金大奖”,侵犯了消费者知悉商品活动真实情况的知情权,正确但不符合题意。
④:企业未经授权擅自使用类似中国航天的标识,引人误解商品与航天的特定关联,属于混淆类不正当竞争,正确但不符合题意。
14.张某与李某为上下楼邻居。张某在阳台安装空调外机时,未按小区规范预留足够空间,导致空调运行时水直接滴到李某家的卧室窗户上,长期积水使窗框腐蚀,且夜间噪声严重影响李某休息。李某多次交涉,张某均以“自家阳台自主使用”为由拒绝整改。李某遂将张某诉至法院。本案中( )
①张某侵犯了李某的相邻权,应承担排除妨碍的责任
②李某有权要求张某赔偿窗户腐蚀所造成的财产损失
③张某侵犯了李某的人身权,应承担恢复原状的责任
④法院应判决张某移除空调外机,赔偿李某的精神损失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答案】A
【详解】相邻关系的处理原则:不动产的相邻权利人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相邻关系。恢复原状适用于侵犯财产权,材料未构成严重精神损失侵害。“赔偿李某的精神损失”说法错误。故本题选A。
15.周某拾得李某遗失的手机后,答应归还却将其放置在未上锁的电动车后备箱,将电动自行车停在地铁站口后因事返乡未及时归还,导致手机再次丢失。李某诉至法院,要求周某赔偿手机费用、误工费、交通费等损失。关于本案,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周某并不存在主观过错,不应承担赔偿责任
②周某未妥善保管拾得遗失物,应承担赔偿责任
③法院可组织双方进行调解,达成与判决书同等法律效力的调解协议
④周某与李某之间民事法律关系的内容是手机的所有权归属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答案】C
【详解】①②:根据民法典规定,拾得遗失物应当妥善保管,因故意或重大过失致使遗失物毁损、灭失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本案中周某将拾得的手机放在地铁站未上锁的电动车后备箱,还因事返乡未及时处理,存在重大过错,未尽妥善保管义务,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③:诉讼调解是由人民法院主持进行的调解,目的是使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人民法院根据调解协议制作的调解书在当事人签收后,与判决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正确。
④:遗失物所有权仍归原权利人李某所有,本案双方争议的是侵权赔偿责任,双方民事法律关系的内容是李某请求赔偿的权利、周某承担赔偿的义务,并非手机所有权归属,排除。
16.小区业主李某家的车库门口经常停放着相邻车库业主林某的小车,这不仅影响了其正常入库通行,还存在安全隐患。李某多次向车主和物业交涉,但始终无法解决。为阻止林某继续停车,李某在自家车库门口安装障碍装置,并以物业未解决问题为由拒交物业费。在本案中( )
①李某有权要求林某承担排除妨碍、恢复原状等民事责任
②当事人应当按照有利生产、公平合理的原则处理停车纠纷
③李某安装障碍装置及拒交物业费的行为超出合理维权范围,缺乏法律依据
④物业公司有义务依据合同协调处理停车纠纷,保障李某正常使用车库的权利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答案】D
【详解】①:材料不涉及恢复原状,①排除。
②:题干主要强调的是相邻车库业主停车产生的纠纷以及李某和物业之间的相关问题,“有利生产”在本题情境中未体现,②不符合题意。
③:李某安装障碍装置可能会影响公共秩序或其他业主的通行,且不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这种行为并非合理的维权方式。根据《民法典》第九百四十四条规定,业主应当按照约定向物业服务人支付物业费。物业服务人已经按照约定和有关规定提供服务的,业主不得以未接受或者无需接受相关物业服务为由拒绝支付物业费。物业虽未解决停车纠纷,但李某不能以此为由拒交物业费,其拒交行为缺乏法律依据,③正确。
④:根据《民法典》第九百四十二条规定,物业服务人应当按照约定和物业的使用性质,妥善维修、养护、清洁、绿化和经营管理物业服务区域内的业主共有部分,维护物业服务区域内的基本秩序,采取合理措施保护业主的人身、财产安全。对物业服务区域内违反有关治安、环保、消防等法律法规的行为,物业服务人应当及时采取合理措施制止、向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并协助处理。因此,物业公司有义务依据合同协调处理停车纠纷,保障李某正常使用车库的权利,④正确。故本题选D。
2、 非选择题(共52分。)
17.分析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案情回顾】2026年3月,纪录片《你好,12315》第二季首集《打“假”进行时》报道了内蒙古包头市一起名牌鞋店售假案。该鞋店长期销售标注某知名品牌的运动鞋,后经鉴定确认均为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面对执法人员询问,店长态度坦然,直言所售鞋子为“高仿货”,并称“顾客来了我们都说它是高仿”。执法人员在进一步检查中发现,店铺楼上仓库内竟藏有上千双假冒品牌运动鞋,涉案数量远超预期,且该店每日营业额高达六千余元。
【处理结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市场监督管理局对该店侵犯商标专用权的商品予以没收,并对当事人给予行政处罚。
结合材料,从侵权责任的构成要件角度,分析市场监督管理局作出处罚的理由。(12分)
【答案】
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2分)
侵权责任的构成要件如下:①民事主体的合法权益受到了损害。该门店未经注册商标权利人许可使用涉案商标售卖鞋子,且数量较多、金额较大,侵犯了注册商标权利人的注册商标专用权。(4分)
②行为人主观上存在过错。店长态度坦然,直言所售鞋子为“高仿货”,并称“顾客来了我们都说它是高仿”,主观上存在故意。(3分)
③该销售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因此,该门店负责人需要承担侵权责任。(3分)
【解析】本题为法律与生活类主观题,主体是售假门店经营者,要求运用侵权责任的构成要件知识,从侵权责任构成要件角度分析市场监督管理局作出处罚的理由。有效信息①:店铺长期销售标注某知名品牌的运动鞋,经鉴定均为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仓库藏有上千双假冒鞋,日营业额高达六千余元→可运用侵权责任构成要件中“损害事实”的知识,从合法权益受侵害角度,说明该门店未经商标权利人许可使用涉案商标售卖鞋子,数量较多、金额较大,侵犯了注册商标权利人的商标专用权,存在客观损害事实。有效信息②:店长态度坦然,直言所售鞋子为“高仿货”,并称“顾客来了我们都说它是高仿”→可运用侵权责任构成要件中“主观过错”的知识,从主观心态角度,说明店长明知所售为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仍公然销售,主观上存在故意,具有过错。有效信息③:该店长期销售假冒品牌运动鞋,经营规模大且营业额高→可运用侵权责任构成要件中“因果关系”的知识,从行为与结果的关联角度,说明门店的售假行为直接导致商标权利人合法权益受损,销售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18.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16分)
李某和王某系同一小区的上下楼邻居,李某住二楼,王某住一楼。王某在自家卫生间窗外不锈钢护栏上,安装了一台可360度旋转的摄像头。该摄像头采集范围覆盖李某及其家人的日常活动、进出时间、来访人员等信息,李某要求王某拆除。王某称安装摄像头是为了看护车辆,防止车辆剐蹭、盗窃等情况,且拍摄区域为公共区域,拒绝拆除。李某遂诉至法院。
相关链接:《公共安全视频图像信息系统管理条例》:
第八条禁止在公共场所的下列区域、部位安装图像采集设备及相关设施:
(一)旅馆、饭店、宾馆、招待所、民宿等经营接待食宿场所的客房或者包间内部;
(二)学生宿舍的房间内部,或者单位为内部人员提供住宿、休息服务的房间内部;
(三)公共的浴室、卫生间、更衣室、哺乳室、试衣间的内部;
(四)安装图像采集设备后能够拍摄、窥视、窃听他人隐私的其他区域、部位。
(1)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相关知识,分析法院是否会支持李某的主张并说明理由。(10分)
(2)指出案件中谁应承担举证责任,并说明理由。(6分)
【答案】(1)法院会支持。(1分)
①公民的隐私权受法律保护。王某安装的摄像头可360度旋转,其拍摄范围客观上覆盖李某的日常活动等私密信息,构成对李某隐私权的侵害,也违反了《公共安全视频图像信息系统管理条例》第八条第四款规定。(5分)
②不动产相邻权利人应当按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妥善处理相邻关系,即使拍摄区域包含公共区域,也不能以维护自身权益为由,侵害相邻权利人的合法权利。(4分)
(2)李某和王某都对自身主张负有举证责任,本案属隐私权引起的民事诉讼,适用我国民事诉讼“谁主张,谁举证”的举证原则。(6分)
【解析】(1)法院会支持李某的主张理由:隐私权受法律保护。王某摄像头可360度旋转,采集范围覆盖李某日常活动、进出时间、来访人员等信息,这些属于私密活动与私密信息,构成李某的隐私。安装行为已构成侵权。该行为违反了《公共安全视频图像信息系统管理条例》第八条第四款“能够拍摄、窥视、窃听他人隐私的其他区域、部位”的规定。王某虽以看护车辆为由,但相邻权人行使权利不得以侵害他人合法权益为代价,且拍摄公共区域也不等于可以随意采集他人的隐私信息。(2)李某和王某都承担举证责任。理由: 本案为民事诉讼,适用 “谁主张,谁举证” 原则。李某需举证王某摄像头侵害其隐私的事实;王某若主张“仅拍摄公共区域”“无侵害”,也需提供相应证据证明。
19.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A公司系人工智能领域创新主体,其自主研发的“虚拟数字人”技术已实现规模化商业运营。为保护核心技术秘密,A公司针对源代码、数据库表文件等关键信息,建立了全流程保密管理制度。B公司曾与A公司就“虚拟数字人”项目开展采购磋商,但未达成合作。随后,A公司负有保密义务的负责该项目的付某等五人集体离职并迅速入职B公司。不久,B公司上线了与A公司“虚拟数字人”互动平台高度相似的网站,其全资子公司亦以“AI交互数字人”等同类产品对外推广。经技术比对,B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相关产品源代码、数据库表信息与A公司技术秘密相似度超过90%。A公司因此遭受巨大经济损失。A公司将付某等五人、B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共七方主体诉至法院。法院依法审理后,判令七被告连带赔偿原告经济损失495万元及维权合理费用226864元。
法条链接《商业秘密保护规定》第二条:经营者获取、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商业秘密应当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信的原则,遵守法律法规规章和商业道德,公平参与市场竞争。
结合材料,运用“民事权利与义务”知识,分析法院判决的合理性。(12分)
【答案】
①发明人如果选择以商业秘密的方式来保护其发明,则只要保护得当,就可以一直受保护。A公司研发的“虚拟数字人”具备商业价值,且采取了严格的保密措施,属于商业秘密。(4分)
②付某等五人未遵守保密协议,B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以不正当的方式获取技术来源,七被告主观上存在过错,客观上造成了A公司重大经济损失,且主观过错与损害事实之间存在因果关系,因此判决七被告承担赔偿损失的侵权责任。(4分)
③法院的判决有利于加强新兴领域知识产权保护,激励人们创业创新,同时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助推新质生产力发展。(4分)
【解析】本题为分析说明类主观题,要求运用“民事权利与义务”知识,可从依据、意义的角度分别作答。有效信息①:为保护核心技术秘密,A公司针对源代码、数据库表文件等关键信息,建立了全流程保密管理制度→可从商业秘密保护角度分析,说明A公司研发的“虚拟数字人”属于商业秘密。有效信息②:B公司曾与A公司开展采购磋商未达成合作。随后,A公司负有保密义务的付某等五人离职并迅速入职B公司。不久,B公司上线了 经技术比对与A公司技术秘密相似度超过90%的同类产品。A公司因此遭受巨大经济损失。→可从侵权责任的构成要件的角度分析,说明付某等五人、B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均主观上存在过错,客观上造成了A公司重大经济损失,且主观过错与损害事实之间存在因果关系,因此应承担赔偿损失的侵权责任。有效信息③:法院依法审理后,判令七被告连带赔偿原告经济损失495万元及维权合理费用226864元→可从保护知识产权的角度分析,说明法院的判决有利于加强新兴领域知识产权保护,激励人们创业创新。
20.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2026年是“十五五”规划开局之年,我国持续深化基层法治建设,推动社区治理提质增效。某校组建校园法治志愿服务队,走进社区开展公益法律咨询志愿服务,助力居民化解日常法律纠纷、树立法治观念;同时立足社区治理实际,以创新思维探索基层法治服务优化路径,助力共建和谐法治社区。
【以案释法辨权贵志愿普法解民忧】
法治志愿服务队在社区开展现场法律咨询活动,接连接待三位居民的法律求助。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对上述情境分别予以评析。(12分)
【答案】图1:高空抛物、坠物致人损害,侵权人应承担侵权责任。若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除能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之后可向实际侵权人追偿。该居民被花盆砸伤,可向公安机关报案调查取证,同时可将可能加害的业主列为共同被告,由法院依法查明事实并划分责任,保障自身合法权益。(4分)
图2: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供水供电是业主与供水、供电企业之间的合同关系,物业服务企业并非供水供电合同的当事人,无权擅自中断供水、供电。合同拖欠物业费就停水停电的条款,因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而无效。业主拖欠物业费的,物业公司应通过协商、调解或诉讼等合法途径主张权利,不得采取断水断电等违法方式维权。(4分)
图3:民事诉讼实行“谁主张,谁举证”的举证原则,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没有证据或者证据不足以证明当事人的事实主张的,由负有举证责任的当事人承担不利后果。但并非没有证据就必然败诉,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可申请人民法院调查收集。本案中,居民可申请法院调取相关证据,或与对方协商留存补充证据,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4分)
【详解】本题为分析类主观题,要结合法律相关知识,对三幅图的场景逐一进行分析,分析内容可围绕案例场景中相关行为是否正确、相关当事人可以怎样维护自己合法权益等。
有效信息①:第一幅图高楼花盆掉落造成一人头部砸伤,且无法确定是哪户人家→可结合侵权责任的知识,分析说明应对高空坠物应如何确定侵权责任,并阐释居民可以将可能的业主共同告上法庭。
有效信息②:第二幅图物业合同中显示不交物业费就停水停电,有的人表示不理解→可结合合同的知识,分析说明该条款违反相应法律规定,业主可以通过协商、调解或诉讼主张维权。
有效信息③:第三幅图一人询问自己若拿不出证据是否无法告赢→可结合证据的知识,分析说明依据谁主张谁举证原则,不能提供证据的一方将承担不利后果,但没有证据并非一定败诉,可申请人民法院调取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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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7届高考政治一轮复习试卷选择性必修2第4课侵权责任与权利界限(原卷版)
(考查范围:选择性必修2第4课侵权责任与权利界限 )
(全卷满分100分,考试用时75分钟)
注意事项:
1.答题前,考生务必将自己的姓名、准考证号填写在答题卡上。
2.考生作答时,请将答案答在答题卡。选择题每小题选出答案后,用2B铅笔把答题卡上对应题目的答案标号涂黑;非选择题请用直径0.5毫米黑色墨水签字笔在答题卡上各题的答题区域内作答,超出答题区域书写的答案无效,在试题卷、草稿纸上作答无效。
一、选择题(本题共16小题,每小题3分,共48分。在每小题给出的四个选项中,只有一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
1.老陈家的树木枝繁叶茂,影响道路交通,老陈请小林帮忙清理树枝,小郑负责举牌警示过往车辆。65岁的刘阿姨搭乘网约车经过时,网约车司机不听刘阿姨和小郑劝阻,强行抢行,导致刘阿姨受伤。为求医疗费,刘阿姨将司机、老陈、小林、小郑诉至法院。下列关于本案责任承担的说法,正确的是( )
A.司机承担全部责任,因其存在重大过错
B.老陈承担主要责任,因其未尽到林木的管理义务
C.小林、小郑承担连带责任,因其帮工行为存在过错
D.刘阿姨自行承担责任,因其选择非法营运车辆
2.王某雇邹某为自己锯木料。锯木料过程中,邹某的右手大拇指不幸被电锯锯伤,造成该手指末端截肢。整个治疗过程中,邹某共花去医疗费2512.70元。事后,因赔偿事宜双方产生争执,邹某将王某诉至人民法院。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王某( )
A.不需承担责任,因为邹某的手是他自己不小心伤的
B.应表示同情,赔礼道歉
C.应赔偿损失
D.应消除影响、恢复名誉
3.小齐是外卖众包骑手,每天花3元在平台APP买意外险。2025年4月某晚送餐时,小齐被大风刮倒的大门砸晕致十级伤残。他起诉保险公司索赔15万元,保险公司以证据不足为由拒赔。法院查明保险协议有伤残赔偿比例约定,且保险公司无法证明小齐损伤非承保事故所致。最终,法院判决保险公司按约赔偿。本案中( )
A.保险公司因无证据证实小齐损伤非承保事故造成,需承担赔偿责任
B.外卖平台应加强外卖骑手劳动权益的保障,加大人身安全保险事项
C.因小齐在从事平台指派工作时受伤,所以平台应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D.按照民事诉讼中举证责任倒置原则,保险公司需要履行赔付的义务
4.林某在甲电器网站看中某品牌烤箱,随即下单,付款方式为“货到付款”。后林某又修改了订单中的付款方式,提前付清了打折后的价款。林某收货试用时,烤箱加热管突然短路起火,烧毁了厨房台面。林某要求店铺退货赔偿,店铺以详情页标注“签收即视为商品质量合格,概不退换”为由,拒绝了林某。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林某在付清价款时即取得该烤箱所有权
B.本案适用举证责任倒置,林某无需举证
C.网店因提前告知相关条款即可免除责任
D.林某可向该品牌烤箱的生产商主张赔偿
5.板凳龙是流传于闽、浙等地的传统舞龙活动。田某致力于板凳龙制作技艺的传承与创新,其独创的炫彩玩偶龙首广受欢迎,他拍摄了一组作品照片和制作视频发布在网络上。下列对这组照片与视频的使用,属于合理使用的是( )
①出版社将照片编入教材并支付田某报酬
②老师在课堂上使用视频讲解龙首制作工艺
③网友用AI对照片二次创作后上传社交平台
④电视台新闻报道中呈现了视频中的龙首镜头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6.某知名古风博主的原创视频被一软件公司擅自上传互联网,供用户进行“AI换脸”使用。博主要求公司停止侵权、赔礼道歉并赔偿损失;公司辩称,AI换脸属于技术创新且是对视频的合理使用,不构成侵权。据此可断定( )
①博主对原创视频享有著作权,公司擅自上传侵犯其信息网络传播权
②公司将视频擅自用于商业运营,不属于著作权法上的合理使用
③AI换脸本身属于技术创新,故公司行为不构成侵权且无需担责
④该博主只能在肖像权与著作权侵权中任选其中一项进行主张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7.高中生小王独立创作了一幅名为《星河之梦》的科幻主题插画,并将其发布在个人社交媒体账号上。后来,小王发现某游戏公司未经许可,将该插画用作游戏宣传海报,仅对画面中的人物形象进行了局部色彩调整。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游戏公司侵犯了小王的著作权,应承担侵权责任
②游戏公司对插画进行局部修改属合理使用未侵权
③著作权未登记不影响小王主张插画的财产性权利
④若含他人IP元素可能因侵犯商标权导致小王败诉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8.张某因房屋装修,将大量建筑垃圾临时堆放在自家门前公共通道上。邻居李某夜间骑电动车回家,因视线不清撞上垃圾堆摔倒受伤,花费医疗费数千元。李某要求张某赔偿。张某认为,垃圾堆在自家门前,李某自己不小心,应自担责任。经查,该通道为业主共有,张某未设置任何警示标识。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张某在共有通道堆放垃圾,是合法行使用益物权的表现
②张某的行为妨碍通行并造成损害,已构成对李某的侵权
③李某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应对自己摔伤负全部责任
④张某堆放垃圾且未设警示,存在过错,应承担侵权责任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9.村民王某房屋与李某菜地毗邻,两家共用一条必经出行道路。李某常年收割打理菜地后,便将农作物残秆、废弃农资物件随意堆放在公共路面,大幅压缩通行空间。某次王某外出不慎被路面堆积物绊倒摔伤致残,双方就赔偿事宜无法和解。最终经过该村人民调解委员会积极沟通,王某和李某达成调解协议。此案中( )
①李某侵犯了王某用益物权中的宅基地使用权
②王某的身体权受到侵犯理应要求李某赔偿
③双方应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等原则处理相邻关系
④双方达成的调解协议具有强制执行力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10.甲和乙是房屋相邻的邻居。2025年5月,甲在自家入户门口位置安装监控摄像设备,设备摄像头面朝乙家入户门前阶梯及道路方向,可拍摄到乙家入户门口的人员往来进出情况。乙要求甲拆除监控摄像设备,但双方未能协商一致,故乙诉至法院。对此案解读正确的是( )
①在屋外安装摄像头,满足了居民的安防需求,甲的做法无可厚非
②拆除摄像头不足以消除对乙的侵扰,甲应当赔偿精神损害损失
③甲未采取合理方式安装、使用监控摄像设备,伤害乙的隐私权
④相邻关系一方在为自己便利行使权利时,应当照顾到相邻方的利益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11.在某餐厅外台阶处,22岁大学生郭某,因持续低头看手机不慎踩空摔倒致腰椎骨折,事发时现场无积水、积雪,台阶无明显破损。郭某以餐厅、物业公司未尽安全保障义务为由起诉索赔6万余元。本案中( )
①只要在经营场所内受伤,管理者就应承担侵权责任
②本案适用无过错责任原则,经营者需承担举证责任
③公共场所经营者的安全保障义务应该在合理限度内
④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应对自身过错行为承担相应责任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12.2026年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指出,人民法院恪守公平正义,营造崇法尚德社会环境。判决物业为维护公共利益和消防安全、督促无果后清理楼道杂物不构成侵权;拉架一般过失致人受伤不担责;乘车强行落座并辱骂他人构成人格权侵害,保护善举、惩戒恶行。营造崇法尚德社会环境需要( )
A.把公序良俗原则作为社会治理的最高准则
B.大力弘扬传统美德和社会公德
C.把传统美德都以认可方式赋予法律效力
D.案件审理中赋予凡人善举者更多权利
13.某食品企业为推广新款饮料,未经授权在瓶身标注“航天指定饮品”字样,并使用类似中国航天标志的图案。同时,其广告宣称“扫码必中现金大奖”,但实际中奖率不足0.1%,且所谓“现金大奖”实为满100减10元优惠券。对此,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
①该行为侵害了消费者的自主选择权
②扫码中奖宣传侵犯了消费者知情权
③因未造成人身损害,企业不承担民事责任
④擅自使用类似航天标志图案构成不正当竞争
A.①④ B.①③ C.②③ D.③④
14.张某与李某为上下楼邻居。张某在阳台安装空调外机时,未按小区规范预留足够空间,导致空调运行时水直接滴到李某家的卧室窗户上,长期积水使窗框腐蚀,且夜间噪声严重影响李某休息。李某多次交涉,张某均以“自家阳台自主使用”为由拒绝整改。李某遂将张某诉至法院。本案中( )
①张某侵犯了李某的相邻权,应承担排除妨碍的责任
②李某有权要求张某赔偿窗户腐蚀所造成的财产损失
③张某侵犯了李某的人身权,应承担恢复原状的责任
④法院应判决张某移除空调外机,赔偿李某的精神损失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15.周某拾得李某遗失的手机后,答应归还却将其放置在未上锁的电动车后备箱,将电动自行车停在地铁站口后因事返乡未及时归还,导致手机再次丢失。李某诉至法院,要求周某赔偿手机费用、误工费、交通费等损失。关于本案,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周某并不存在主观过错,不应承担赔偿责任
②周某未妥善保管拾得遗失物,应承担赔偿责任
③法院可组织双方进行调解,达成与判决书同等法律效力的调解协议
④周某与李某之间民事法律关系的内容是手机的所有权归属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16.小区业主李某家的车库门口经常停放着相邻车库业主林某的小车,这不仅影响了其正常入库通行,还存在安全隐患。李某多次向车主和物业交涉,但始终无法解决。为阻止林某继续停车,李某在自家车库门口安装障碍装置,并以物业未解决问题为由拒交物业费。在本案中( )
①李某有权要求林某承担排除妨碍、恢复原状等民事责任
②当事人应当按照有利生产、公平合理的原则处理停车纠纷
③李某安装障碍装置及拒交物业费的行为超出合理维权范围,缺乏法律依据
④物业公司有义务依据合同协调处理停车纠纷,保障李某正常使用车库的权利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2、 非选择题(共52分。)
17.分析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案情回顾】2026年3月,纪录片《你好,12315》第二季首集《打“假”进行时》报道了内蒙古包头市一起名牌鞋店售假案。该鞋店长期销售标注某知名品牌的运动鞋,后经鉴定确认均为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面对执法人员询问,店长态度坦然,直言所售鞋子为“高仿货”,并称“顾客来了我们都说它是高仿”。执法人员在进一步检查中发现,店铺楼上仓库内竟藏有上千双假冒品牌运动鞋,涉案数量远超预期,且该店每日营业额高达六千余元。
【处理结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市场监督管理局对该店侵犯商标专用权的商品予以没收,并对当事人给予行政处罚。
结合材料,从侵权责任的构成要件角度,分析市场监督管理局作出处罚的理由。(12分)
18.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16分)
李某和王某系同一小区的上下楼邻居,李某住二楼,王某住一楼。王某在自家卫生间窗外不锈钢护栏上,安装了一台可360度旋转的摄像头。该摄像头采集范围覆盖李某及其家人的日常活动、进出时间、来访人员等信息,李某要求王某拆除。王某称安装摄像头是为了看护车辆,防止车辆剐蹭、盗窃等情况,且拍摄区域为公共区域,拒绝拆除。李某遂诉至法院。
相关链接:《公共安全视频图像信息系统管理条例》:
第八条禁止在公共场所的下列区域、部位安装图像采集设备及相关设施:
(一)旅馆、饭店、宾馆、招待所、民宿等经营接待食宿场所的客房或者包间内部;
(二)学生宿舍的房间内部,或者单位为内部人员提供住宿、休息服务的房间内部;
(三)公共的浴室、卫生间、更衣室、哺乳室、试衣间的内部;
(四)安装图像采集设备后能够拍摄、窥视、窃听他人隐私的其他区域、部位。
(1)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相关知识,分析法院是否会支持李某的主张并说明理由。(10分)
(2)指出案件中谁应承担举证责任,并说明理由。(6分)
19.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A公司系人工智能领域创新主体,其自主研发的“虚拟数字人”技术已实现规模化商业运营。为保护核心技术秘密,A公司针对源代码、数据库表文件等关键信息,建立了全流程保密管理制度。B公司曾与A公司就“虚拟数字人”项目开展采购磋商,但未达成合作。随后,A公司负有保密义务的负责该项目的付某等五人集体离职并迅速入职B公司。不久,B公司上线了与A公司“虚拟数字人”互动平台高度相似的网站,其全资子公司亦以“AI交互数字人”等同类产品对外推广。经技术比对,B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相关产品源代码、数据库表信息与A公司技术秘密相似度超过90%。A公司因此遭受巨大经济损失。A公司将付某等五人、B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共七方主体诉至法院。法院依法审理后,判令七被告连带赔偿原告经济损失495万元及维权合理费用226864元。
法条链接《商业秘密保护规定》第二条:经营者获取、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商业秘密应当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信的原则,遵守法律法规规章和商业道德,公平参与市场竞争。
结合材料,运用“民事权利与义务”知识,分析法院判决的合理性。(12分)
20.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2026年是“十五五”规划开局之年,我国持续深化基层法治建设,推动社区治理提质增效。某校组建校园法治志愿服务队,走进社区开展公益法律咨询志愿服务,助力居民化解日常法律纠纷、树立法治观念;同时立足社区治理实际,以创新思维探索基层法治服务优化路径,助力共建和谐法治社区。
【以案释法辨权贵志愿普法解民忧】
法治志愿服务队在社区开展现场法律咨询活动,接连接待三位居民的法律求助。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对上述情境分别予以评析。(1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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