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课 近代西方的法律与教化(史料拓展练)历史统编版选择性必修1
2026-1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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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正文:
第9课 近代西方的法律与教化(史料拓展练)
01 史料感知 感知类型,破解史料
史料01 文献史料
史料02 影像史料
02 强化演练 考点贯通,强化训练
考点01 近代西方的法律制度及渊源
考点02 近代西方法律制度的基本特征
考点03 宗教伦理与教化
▌史料01 文献史料
英国《大宪章》第12条规定“未经王国普遍协商,国王不得征收盾牌钱或协助金”;第16条规定“凡承担骑士役之采邑或其他自由保有地者,不得被强征超过其保有地所应承担之役务”。据此可推知,《大宪章》的颁布( )
A.确立了议会主权至上的原则 B.有效限制了国王的专断权力
C.维护了封建贵族的各项权益 D.构建王权与贵族的契约关系
史料类型
文献史料
考法方式
文献条文型设问考查《大宪章》的权利边界与契约属性
史料解读
该材料出自1215年《大宪章》第12条与第16条,属于研究英国中世纪封建权利义务关系的典型成文契约类有意史料。《大宪章》由一个序言和63个条款构成,核心内容是限制王权,保障封建贵族、教会的特权及骑士、市民的某些利益;其中第12、14、15条规定,除赎回国王身体、策封长子为武士、长女出嫁(限一次)三种情况外,未经全国公意(贵族会议)许可,不得征收任何免役税(盾牌钱)与贡金(协助金),征税还需提前40日召集会议商议;第16条则规定不得强迫骑士服额外兵役。
方法技巧
1 抓关键文本信息,先定位制度逻辑。本题应抓住“未经王国普遍协商”“不得征收盾牌钱或协助金”“不得被强征超过其保有地所应承担之役务”这几处关键表述。唯物史观强调,法律与契约性文件属于政治上层建筑,其形态受当时经济结构与统治需要的制约。中世纪西欧封建制度以土地分封为纽带,封臣占有土地、享有收益,同时须向领主提供役务并承担附属义务,领主则负有保护封臣人身与财产安全的对应责任,这种双向性构成契约关系的基础。材料一条管“征税须协商”、一条管“役务有上限”,正是把这种双向义务以成文形式固定下来,使国王的征取权与贵族的承担范围各有边界。
② 剥离标签式干扰,紧扣条文本身的指向。
本题属条文类史料,需剥离“《大宪章》”这一高频标签带来的“限制王权”“宪政起点”“民主先声”等条件反射式干扰,紧扣“协商程序—役务限度”这一逻辑链条。解题时不能因为出现“不得征收”“不得强征”就断言材料在说明王权已被有效约束——条文谈的是权利义务的约定,未涉及执行与落实;也不能把“普遍协商”泛化为“议会主权”或“人民主权”,此类表述属于概念越位与时间错位,1689年《权利法案》之后议会主权原则才逐步确立;同样要警惕由两条规定推出“维护贵族各项权益”,材料仅涉及赋税与役务两类事项,扩及“各项”即属范围过度。必须严格依据条文本身,排除“超出材料范围”“史实正确但与材料无关”“程度或范围过度”等错误选项。
③ 若设问“史料价值”,则答:该材料为《大宪章》的成文条文,属于研究英国中世纪封建权利义务关系的一手有意史料,可直接用于考察当时对征税程序与役务限度的制度性约定,以及王权与贵族之间契约关系的文本依据。但条文呈现的是各方博弈后确立的规范意图,不能直接等同于赋役征发的实际执行状况,也不反映普通农户或农奴的处境;使用时需结合王室财政记录、贵族档案及后续重新颁布、废止的史实相互印证,不能仅据此断定王权已被实质限制,或据此将《大宪章》直接等同于近代意义上的宪政文件。
1.1532年,神圣罗马帝国皇帝颁布《卡洛琳娜刑法》,规定对用巫术造成伤害者判处死刑。该法同时在条文中对酷刑的使用作出限制,要求定罪需有明确证据。然而在实际执行中,酷刑被滥用,定罪多依赖被告口供或已定罪者的指证。《卡洛琳娜刑法》的实施( )
A.体现了近代法律与宗教迷信的冲突 B.强化神圣罗马帝国中央集权统治
C.加剧了世俗王权与罗马教廷的斗争 D.说明司法实践与法律条文相背离
史料类型
文献史料
考法方式
反差型史料设问考查近代早期司法的条文规范与实践落差
史料解读
该材料涉及1532年神圣罗马帝国皇帝颁布的《卡洛琳娜刑法》(即《加洛林纳刑法典》),属于研究近代早期欧洲刑事司法制度的典型成文法典类有意史料。该法典是神圣罗马帝国第一部较为系统的刑法典,内容涵盖犯罪构成、刑罚种类与诉讼程序等方面,其中既保留了针对巫术等“异端性”行为的严苛条款,也包含对刑讯适用条件、证据要求等程序性规定。作为以皇帝名义颁行的规范性文件,其核心不在于描述各地法庭的实际审判状况,也不在于反映普通被告的真实处境,而在于揭示立法者希望确立的定罪标准与程序秩序。
方法技巧
1 抓关键文本信息,先定位制度逻辑。本题应抓住“对用巫术造成伤害者判处死刑”“对酷刑的使用作出限制”“定罪需有明确证据”“然而在实际执行中,酷刑被滥用”“定罪多依赖被告口供或已定罪者的指证”这几处关键表述。唯物史观强调,法律属于政治上层建筑,其形态受当时社会经济结构、司法能力与社会观念的制约。16世纪欧洲正处于宗教改革与巫术指控高发期,社会观念中对巫术的恐惧为严苛实体条款的存续提供了土壤,而罗马法复兴与证据规则的引入又推动着程序理性化的尝试,两种取向在同一部法典中并存,正是过渡时期的典型特征。
2 剥离标签式干扰,紧扣材料自身的指向。本题属“条文+执行”的反差型史料,需剥离“《卡洛琳娜刑法》”“神圣罗马帝国”等高频标签带来的“近代法治开端”“中央集权强化”等条件反射式干扰,紧扣“规范意图—实际偏离”这一对照逻辑。解题时不能因为出现“巫术”“死刑”就断言材料在说明近代法律与宗教迷信的冲突——同一法典内并存严苛实体条款与程序性限制,本身不构成对立结构,且1532年尚难称近代法律体系已成型,属概念前置;也不能由“皇帝颁布法典”直接推出中央集权的强化,材料未提供帝国中央对地方司法实现有效统辖的信息,属推论过度;同样要警惕“加剧世俗王权与罗马教廷斗争”这类表述,材料未涉及教廷立场或双方互动,属“史实相关但与材料无关”。必须严格依据材料,排除“超出材料范围”“史实正确但与材料无关”“程度过度”等错误选项。
③ 若设问“史料价值”,则答:该材料涉及《卡洛琳娜刑法》的条文规定及其实际执行状况,属于研究近代早期欧洲刑事司法制度的一手有意史料,可直接用于考察当时在定罪证据、刑讯适用等方面的制度性约定,以及法典在实体严苛性与程序理性化之间的过渡特征。但条文呈现的是立法者的规范意图,不能直接等同于各地法庭的实际审判状况;使用时需结合地方司法档案、审判记录及同期其他法典相互印证,不能仅据此断定酷刑限制已在帝国范围内普遍落实,也不宜据此否定该法典在程序规范上的历史意义。
2.荷兰学者赫伊津哈在《中世纪的秋天》中写到:“在中世纪嘈杂的繁忙生活中,有一个声音总是压倒一切的,这就是钟声……在日常生活中,钟声就像关怀人的、善良的精灵,总是以熟悉的声音宣告悲伤或喜悦、平静或焦躁、集会或告诫。”这反映了中世纪西欧( )
A.基督教会推动社会文化 B.封建领主权力不断扩大
C.宗教伦理具有双重作用 D.庄园农奴制下的压抑生活
史料类型
文献史料
考法方式
学者著述引述型设问考查中世纪西欧教会的社会文化功能
史料解读
该材料出自荷兰学者赫伊津哈的《中世纪的秋天》,属于研究西欧中世纪社会文化生活的近现代学者著述类间接史料。赫伊津哈是20世纪重要的文化史家,该书以14、15世纪的法国与尼德兰地区为主要考察对象,从文学、艺术、宗教情感等角度切入,整体带有较强的感受性与文学化色彩,其价值在于提供对时代氛围的“整体性把握”,而非提供可量化的制度信息。它属于描述性、印象式的书写,未提供具体的地域范围、时间跨度或制度依据,因此不宜据此推出“教会完全掌控社会时间”或“宗教伦理具有双重作用”之类的结论。
方法技巧
1 抓关键文本信息,先定位材料指向。本题应抓住“有一个声音总是压倒一切的,这就是钟声”“像关怀人的、善良的精灵”“宣告悲伤或喜悦、平静或焦躁、集会或告诫”这几处关键表述。唯物史观强调,社会意识与文化生活形态受当时经济结构与权力格局的制约。中世纪西欧教会不仅是信仰机构,也承担着时间标定、公共集会组织与道德规训等社会功能,钟声正是这种功能在日常生活中的具象化呈现。材料把“情感性比喻”与“功能性列举”并置,提示学生关注的是教会对社会文化生活的渗透与塑造,而非某项具体制度的运作。
2 剥离标签式干扰,紧扣引文自身的信息边界。本题属学者著述引述型史料,需剥离“中世纪”“教会”等高频标签带来的“黑暗时代”“教会垄断一切”等条件反射式干扰,紧扣“钟声—多重功能”这一归纳链条。解题时不能因为出现“中世纪”就默认材料在揭示压抑或落后——原文基调偏于温和,并未提供负面作用的对应依据,故“宗教伦理具有双重作用”属推论过度;也不能由“教会影响大”直接迁移到“封建领主权力扩大”,材料主体是教会而非领主,属“史实相关但与材料无关”;同样要警惕“庄园农奴制下的压抑生活”,材料未涉及庄园与农奴制的具体内容,属主观引申。
③ 若设问“史料价值”,则答:该材料出自赫伊津哈《中世纪的秋天》,属于研究西欧中世纪社会文化生活的近现代学者著述类间接史料,可用于考察时人对中世纪宗教氛围与日常生活节律的整体性把握,以及教会通过仪式性符号参与社会文化建构的侧面证据。但此类文本带有较强的感受性与文学色彩,且未提供具体的地域范围、时间跨度或制度依据,不能直接作为制度运作的实证材料;使用时需结合教会文献、市政记录、考古与实物资料等相互印证,不宜仅据此断定教会对社会时间的完全掌控,或据此推及领主权力、庄园制度等其他层面的问题。
3.公元前451年,罗马共和国颁布《十二铜表法》,规定“凡以遗嘱处分自己的财产,具有法律上的效力”“毁伤他人肢体而不能和解的,他人亦得依同态复仇而毁伤其肢体”;湖北云梦秦简《法律答问》载:“盗采人桑叶,臧(赃)不盈一钱,何论?赀徭三旬。”“子盗父母,不为盗。”上述史料共同体现的中外治理智慧是( )
A.罗马法重私权平等,秦律重秩序伦理 B.罗马法适应公民社会,秦律服务集权国家
C.罗马法形式规则强,秦律礼法融合深 D.罗马法维护贵族利益,秦律强化皇权统治
史料类型
文献史料
考法方式
中外法律条文对比型设问考查治理取向的差异与共性
史料解读
《十二铜表法》是罗马共和国早期成文法的代表,公元前451年颁行,其历史背景与平民同贵族在立法权上的博弈密切相关。材料所引两条分属不同领域,分别涉及对私人意思自治的承认;同态复仇。云梦秦简《法律答问》属于出土文献,是对秦律条文的解释性问答,史料价值较高,可直接反映秦代司法实践中的定罪思路。
方法技巧
1 抓关键文本信息,先分栏定位各自指向。本题应抓住四处关键表述:罗马侧“以遗嘱处分自己的财产,具有法律上的效力”(财产处分权的确认)、“依同态复仇而毁伤其肢体”(对等救济的形式化规则);秦简侧“盗采人桑叶,赃不盈一钱,赀徭三旬”(轻微财产行为亦入规制,指向农桑与基层秩序)、“子盗父母,不为盗”(亲属关系调节定罪,体现伦理因素渗入)。唯物史观层面可提示学生:条文形态受各自经济结构与统治需要制约,罗马的私权条款与其商品经济、身份体系相关,秦律的秩序与伦理安排则与小农经济、基层控制需求相关,二者不宜简单作优劣排序。
② 剥离标签式干扰,紧扣“共同体现”的双侧校验。
本题属中外条文对比型史料,需剥离“罗马法”“秦律”等标签带来的“私法发达”“严刑峻法”等条件反射式判断。解题时建议先在草稿上分栏列出两侧条文各自说明什么,再逐一审视选项的每个分句是否都有对应依据:凡出现“适应公民社会”“服务集权国家”这类制度整体性质表述的,需核查个别条文能否支撑;“礼法融合深”用于秦律要谨慎,材料仅显示伦理因素渗入,尚不足以作此定性;“维护贵族利益”“强化皇权统治”则属“史实相关但与材料无关”,材料未涉及阶层利益区分,也未涉及皇权运作。
③ 若设问“史料价值”,则答:《十二铜表法》为成文法典类文献,可直接反映罗马共和国早期在财产处分与人身伤害救济方面的规则取向,但个别条文不足以代表法典全貌,也不宜据此推断其适用范围与社会效果;云梦秦简《法律答问》属出土文献中的解释性问答,对研究秦代定罪思路与司法实践价值较高,但其表述与正式律条之间可能存在差异,使用时宜与秦律正文及其他出土简牍相互参证。两类材料并置,可支撑“治理取向存在差异”的定性判断,涉及制度整体性质或权力结构的结论,需另寻史料印证。
▌史料02 影像史料
下图为法国为纪念一部法典颁行200周年而发行的邮票。该法典( )
A.是“大陆法系”的代表性法律著作 B.被称为“法官制定的法律”
C.确立了法律至上和王权有限的原则 D.以判例法为主要法律渊源
史料类型
影像史料
考法方式
图像类史料设问考查《法国民法典》的历史地位与法律特征
史料解读
该材料为法国为纪念第一部法典颁行200周年而发行的邮票,属纪念性图像史料。此类材料并非对历史事件的直接记录,而是后世对某一法律遗产的追认与纪念,其价值在于以“名称+年份”的形式提供了明确的时间与对象指向,同时折射出发行方对该法典历史地位的自我定位。邮票上的“CODE CIVIL”(民法典)与“1804—2004”两个信息,可将对象锁定为1804年颁布的《法国民法典》。该法典又称《拿破仑法典》,于1804年3月21日正式颁布实施,由序言和三编正文组成,共2281条,确立了法律面前公民一律平等、私有财产神圣不可侵犯、契约自由三大基本原则
方法技巧
1 抓关键图像与文字信息,落到“法典身份”与“法系归属”两个维度。需重点锁定“CODE CIVIL”“BICENTENAIRE”“1804—2004”等文字要素,以及天平、书籍等象征符号。前者确定对象与时间,后者提示法律属性。唯物史观层面可提示:法典形态是一定社会经济结构与政治需要的产物,《法国民法典》以成文法典形式系统确认平等、私有财产、契约自由等原则,与其所处时代资本主义经济关系的发展需求相契合。
2 剥离“法典”一词的惯性联想,紧扣“法系差异”这一设问指向。学生易将“法典”与“法治”“限制权力”等概念笼统关联。要注意区分:大陆法系以成文法(制定法)为主要渊源,强调体系性与逻辑性,法官主要依据条文裁决;英美法系则以判例为主要渊源,法官在审判中具有造法功能。据此,B项“法官制定的法律”与D项“以判例法为主要法律渊源”应一并排除。C项“法律至上和王权有限”属宪政性文件的取向,与民法典调整民事关系的定位不符,需从“法律部门”角度而非“法治精神”角度加以区分。
③ 若设问“史料价值”,则答:该材料为纪念性图像史料,可直接用于确认所纪念法典的名称与颁布时间,并反映发行方对该法典历史地位的定位。但邮票本身不提供法典条文与实施情况,涉及具体原则、适用范围及实际效果的判断,须结合法典文本、立法资料及相关研究补充;且“代表性”属体系定位问题,与“实际运行效果”分属不同层面,不宜由纪念性材料直接推出后者。
1.下列场景最有可能出现在( )
教士主持结婚典礼
教士主持解除婚姻
A.古代希腊 B.古代罗马 C.中古西欧 D.近代西欧
史料类型
影像史料
考法方式
图像类史料设问考查中古西欧教会与世俗生活的关系
史料解读
该材料为反映中古西欧社会生活的图像史料,呈现教士主持结婚典礼与教士主持解除婚姻(宣告婚姻无效或准予离异)两个场景。此类图像多出自中世纪手抄本插图、教堂壁画或后世根据文献复原的示意图,属于间接性、象征性图像史料:它并非对某一具体事件的现场记录,而是对当时社会惯例与制度安排的概括性呈现,其价值在于以“人物身份+仪式动作”的组合,直观揭示特定时期某项社会事务的主导权归属。
方法技巧
①抓关键图像与文字信息,落到“主持主体”与“事务性质”两个维度。需重点锁定画面中的人物身份标识(教士长袍、头巾、祭坛或十字架等宗教符号)与动作指向(主持仪式、宣读裁决)。前者确定“由谁主导”,后者确定“主导何种事务”。两图并置时,应提取共同要素而非分别解读:图一指向婚姻的成立须经教会确认,图二指向婚姻的效力认定与解除权归属教会,合观即为教会对婚姻家庭事务的全面介入。
②剥离“宗教”一词的惯性联想,紧扣“时空定位”这一设问指向。
学生易将“出现教士”笼统等同于“宗教社会”,从而在选项间犹豫。要注意区分不同阶段的制度差异:古代希腊、罗马的婚姻主要属家族或世俗契约事务,由家长权、公民法或城邦规范调整,不存在教士主持婚仪与解除婚姻的制度化情形;近代西欧伴随宗教改革、世俗化进程与民族国家兴起,婚姻逐渐转向民事登记与世俗法律调整,教士的主导地位明显弱化。据此,A、B两项属时间过早,D项属趋势相反,应一并排除。
③若设问“史料价值”,则答:该材料为反映社会生活的图像史料,可直接用于说明特定时期婚姻事务由教士主持这一现象,并据此推断教会在婚姻家庭领域的管辖地位。但图像本身不提供具体的教会法规条文、适用范围及执行差异,涉及法理依据、地域差别与实际效果的判断,须结合教会法文献、教区记录及相关研究补充;且“图像呈现的惯例”与“普遍实施程度”分属不同层面,不宜由单幅或两幅示意图直接推出全区域的制度实况。
2.公元前450年左右的一天,罗马人们纷纷走上街头围观某一事件的发生,据图该事件是指( )
A.《十二铜表法》的颁布 B.《罗马民法大全》的颁布
C.“日耳曼法”的颁布 D.《拿破仑法典》的颁布
史料类型
影像史料
考法方式
图像类史料设问考查《十二铜表法》的历史背景与法律特征
史料解读
该材料为反映古罗马共和国早期社会生活的历史图像(或后世根据文献复原的示意图),属于间接性、情境性图像史料。它并非对公元前450年某一具体时刻的现场摄影记录,而是对“罗马第一部成文法颁布”这一历史事件的概括性视觉重构。其核心价值在于通过“人物服饰+法律载体+围观动作”的组合,直观再现了罗马法从习惯法向成文法转变的关键节点——法律的公开化与透明化。
方法技巧
①抓关键图像与文字信息,落到“法律载体”与“社会互动”两个维度 锁定视觉符号:需重点识别画面中的托加长袍(古罗马公民身份标识)、刻字木板/铜表(成文法载体)以及众人围观研读的动作。这些要素共同指向一个核心场景:法律被公开陈列于公共空间,供公民查阅。关联历史语境:这种“公开示众”的行为,在公元前5世纪的罗马具有划时代意义——它标志着法律从贵族垄断的“秘密习惯法”转变为平民可知的“公开成文法”,是平民与贵族斗争取得阶段性成果的视觉化体现。
②剥离“法律”一词的泛化联想,紧扣“成文法诞生”这一设问指向 避免概念混淆:学生易将“法律”笼统等同于“法治”或“民主”,从而误选其他选项。需注意区分: 《十二铜表法》是成文法的起点,核心功能是限制贵族解释权,而非实现现代意义上的“法律至上”; 《罗马民法大全》是体系化的集大成者,时间远晚于本题; “日耳曼法”与“拿破仑法典”在时空与主体上均完全不匹配。 聚焦题干关键词:“公元前450年左右”是决定性时间锚点,结合“围观铜表”的画面,唯一匹配的历史事件就是《十二铜表法》的颁布。
③若设问“史料价值”,则答: 该材料为后世重构的情境性图像史料,可直接用于说明《十二铜表法》以成文形式公开颁布这一历史事实,并反映其在罗马社会中的公共性与透明度。但图像本身不提供法典的具体条文、适用范围及实际执行效果,涉及“是否真正保护平民”“是否废除债务奴隶制”等深层问题,须结合文献史料(如李维《罗马史》、西塞罗著作)补充;且“图像呈现的围观场景”不等于“全民普遍知法”,不宜由单幅画面直接推出法律实施的广泛性与有效性。
3.下图是14世纪末15世纪初的抄本作品《为了死者的祈祷》,该图的画面上可以看到作者在表现画面中的建筑上下了极深的功夫,下面依次站立的信徒以及站在讲台的祭司神职人员都是越来越远的排列,整部书的45幅插图都在这一方面有所展示。这反映了基督教会( )
A.承担了教化功能 B.推动了艺术创新
C.控制了思想文化 D.掌握了政治权力
史料类型
影像史料
考法方式
图像类史料设问考查中世纪基督教会的社会功能与艺术表达
史料解读
该材料为中世纪晚期(14世纪末至15世纪初)的抄本插图,属于宗教性图像史料,兼具艺术文献与宗教文献的双重属性。此类插图通常由修道院或专业抄本作坊绘制,服务于特定的礼仪文本或祈祷书,其功能本身即带有引导信众、规范仪轨的目的。因此,解读时需注意:它既是对当时宗教实践的视觉呈现,也是教会意识形态的主动表达,不宜简单等同于“客观记录”。
方法技巧
①抓关键图像与文字信息,落到“神职主导”与“死亡规训”两个维度 锁定视觉符号:需重点识别画面中的圣徒/神职形象(手持利剑与卷轴,象征神圣权威与教义)、骸骨与骷髅(象征死亡与尘世虚无)以及卷轴上的拉丁文(通常为题词或祷文)。这些要素共同指向一个核心场景:教会通过展示死亡的必然性,来强化对信徒的精神警示。关联历史语境:这种“死亡艺术”(Memento Mori)在14世纪末15世纪初(黑死病后)极为流行。它不仅仅是艺术创作,更是教会教化功能的体现——通过视觉冲击劝诫世人忏悔、行善,将信仰融入对生死的思考中。
②剥离“艺术技法”的表层干扰,紧扣“教会职能”这一设问指向 避免概念混淆:学生易被题干中“建筑上下了极深的功夫”“排列越来越远”等描述吸引,误选B项“推动了艺术创新”。需注意区分: 艺术创新是手段(如透视法的运用),而非目的; 教化功能是目的(通过有序的场景引导信徒虔诚)。 题目问的是“反映了基督教会”,应优先选择与其社会角色直接相关的选项。聚焦题干关键词:“整部书的45幅插图都在这一方面有所展示”说明这是一种系统性的规范,而非个别艺术家的实验。这种重复性强化了教会的组织力与规范性,而非单纯的艺术探索。
③若设问“史料价值”,则答:该材料为中世纪晚期的宗教抄本插图,可直接用于说明当时教会通过视觉艺术进行道德规训与精神慰藉的历史事实,并反映“死亡文化”在宗教生活中的重要地位。但图像本身不提供具体的布道内容、信徒反馈及实际教化效果,涉及“教会控制力强弱”“民众真实信仰程度”等深层问题,须结合布道词、日记、教会记录等文本史料补充;且“艺术上的秩序感”不等于“现实中的绝对控制”,不宜由单幅画面直接推出教会对社会的全面掌控。
▌考点01 近代西方的法律制度及渊源
1.意大利法学家朱塞佩·格罗索评价罗马法是“处于流动状态的复合体”,在生活的现实中不断“囊括和解决发展中出现的问题”。这主要说明罗马法( )
A.具有务实与适应精神 B.强调法律以人为核心
C.注重司法程序理性化 D.维护贵族政治的特权
2.(新考法)下表所示为11世纪后期至12世纪中叶,英格兰法庭面对原告和被告双方的陈述意见针锋相对且真伪难辨时,主要采用的裁决方法。据此可推知,当时的英格兰( )
方法
具体做法
证人誓证法
由当事人双方提供证人数名,经宣誓后如实讲述案情
公证人誓证法
由被告面对一定数目的公证人重新宣誓,若2/3及以上的公证人认为其誓言可信,则判其胜诉,否则判其败诉
神判法
通过一些对被告身体有损伤的宗教仪式,观察是否有超自然的“奇迹”出现
决斗法
由当事人双方或他们的代表人各执一件兵器进行格斗,胜者即为胜诉;若天黑前,仍未分胜负,则判原告胜诉
A.司法活动被罗马教会实际把持 B.弘扬程序正义以确保司法公平
C.法官无需掌握大量成文法知识 D.通过判例法引导社会尚武风气
3.1804年颁布的《拿破仑民法典》对私有财产问题作了详细而具体的规定。依法典解释,所有权是对物有绝对使用、收益及处分的权利,如经营、获利、交换、转让、馈赠等。若因公征用私人财产,则须给予公正而且事先的补偿。损害他人财产者须负担赔偿责任。这些规定( )
A.旨在废除法国的封建财产制度 B.稳定了法国的民主共和政体
C.契合了法国资本主义发展需求 D.奠定了大陆法系的立法基础
4.(新趋势)13世纪英国法学家亨利·布拉克顿在《论英格兰的法律与习惯》中写道:“国王有一个上级,就是上帝;也有一个同伴,就是法律。正因为有了法律,国王才成为国王。”同时期的《大宪章》明确规定:“任何自由人,如未经其同级贵族之依法裁判,或经国法判决,皆不得被逮捕、监禁、没收财产、剥夺法律保护权、流放。”据此可知( )
A.英国已确立君主立宪政体 B.基督教完全控制世俗权力
C.贵族与国王法律地位平等 D.王权有限的思想逐步形成
5.1689年英国《权利法案》以法律限制王权,但当时选举权有高额财产资格限制;1787年美国宪法确立分权制衡原则,却承认奴隶制的存在;1804年《法国民法典》宣称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但已婚妇女权利受丈夫制约。这体现了近代西方( )
A.资产阶级代议政体形成 B.注重保护私有财产
C.天赋人权成为社会共识 D.法律制度有待完善
6.1215年大宪章开篇词强调约翰王“在坎特伯雷大主教(等贵族)……及其他忠实臣民之建议下”进行昭告;1225年大宪章开篇则表述为亨利三世“出于自觉之善意,特授予大主教、主教、修道院院长、伯爵、男爵以及朕之王国的所有臣民如下诸多权利”。这一变化反映出( )
A.王权与教权的斗争趋于缓和 B.贵族政治影响力的持续增强
C.国王权力来源观念发生转变 D.英国君主立宪制度基本确立
▌考点02近代西方法律制度的基本特征
7.1857年,美国联邦法院在给一起黑奴争取自由权案的判词中表示,国会无权在联邦领地禁止奴隶制。该判决被一名北方诗人称为“所有州的共同传统和耻辱”,遭到北方各州法院的抵制。此后,北方各州执法部门不再严格执行《逃奴追缉法》。这反映出当时美国( )
A.奴隶制得到巩固 B.南北矛盾公开化
C.各州联系较松散 D.司法丧失独立性
8.1890年,美国国会迫于压力通过了《反垄断法》以打击垄断行为。1895年,美国最高法院司法裁决《反垄断法》不适用于制造业,并限制其适用范围。但另一方面却把《反垄断法》扩大到适用于工会组织和罢工。这说明了当时美国( )
A.立法机构与司法机构相互制衡 B.政府致力于维护下层阶级利益
C.彻底放弃了自由放任主义政策 D.国家机器服务和支撑资本发展
9.(新趋势)《法国民法典》第5条规定:“审判员对于其审理的案件,不得用确立一般规则的方式进行判决。”对此,有观点解释说,既然法典是社会运动规律的完美体现,那么又何必请法官大人再劳神费力呢?按此理解,这一条款( )
A.否定了法官立法的权力 B.保证了立法与司法的统一
C.否认了司法人员的权威 D.明确了议会立法的神圣性
10.霍特曼在他最为激进的反罗马法代表作,1567年出版的《反特里波尼安》开篇指出:“每一个时代的有学识和智慧之人都应该认同一个原则,这个原则就是,法律应该与共同体的形式和现实情况相适应,而不是共同体需要去适应特定的法律”。这反映出( )
A.法律的民族化倾向 B.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C.罗马法原则被否定 D.法学家思想的僵化
11.(新考法)1804年《拿破仑法典》强调“自由、财产、安全和反抗压迫”等权利是绝对的。1895年《美国联邦宪法》规定:“非经正当程序不得剥夺任何人的生命、自由和财产。”1982年《加拿大宪法》规定:“在独立的不偏袒的法庭举行公平的公开审判中,根据法律证明有罪之前,应该推定为无罪。”这可用于说明西方( )
A.以成文法为主要法律渊源 B.注重保障个人的权利
C.法院独立地掌握了司法权 D.宪法具有根本法地位
▌考点03 宗教伦理与教化
12.基督教青年会(YMCA)是全球历史最悠久的青年服务组织之一。十九世纪四十年代创立,最初以福音聚会形式为当时迷茫的城市青年提供身心支持。该组织以基督教理念为核心,践行关怀世人的精神,因而获得社会、教会及青年群体的广泛认可。这反映出该组织是( )
A.社会服务运动兴起表现 B.宗教性社会服务的创新形式
C.对工业革命反思的产物 D.城市社会改良的实践探索
13.(情境题)下表为12—15世纪西欧教会法融入世俗法律条文内容占比统计表(单位:%)。据表格数据可知,基督教宗教伦理在西欧法律演进中( )
法律类型
婚姻法规
财产继承
刑事人道主义条款
(禁止随意酷刑)
商事诚信规范
西欧世俗地方法律
62
41
57
38
A.取代了日耳曼与罗马法的内容 B.推动西欧法律成为教会统治社会工具
C.在婚姻领域全面影响世俗法律 D.深刻渗透世俗立法增添法律人文底色
14.(新考向)在基督教的观念中,“坐”这种舒适的姿势不能显示人们的虔诚,故中世纪英国教堂中一般不提供座位;16世纪后,英国教堂出现了可移动座椅,以满足信众个人需求的封闭式座椅(如图所示)。这一变化说明了16世纪英国( )
A.基督教的社会影响力下降 B.商业革命引发了人们宗教观念转变
C.宗教改革简化了宗教仪式 D.人文主义思潮渗透到宗教生活领域
15.(新考法)下表是基督教“十诫”(部分)与“七宗罪”的相关内容。这些教义( )
十诫
不可偷盗、不可作假证陷害人、不可贪恋他人财物等
七宗罪
傲慢、嫉妒、暴怒、懒惰、贪婪、暴食、色欲
A.利于规范信徒日常行为与道德准则 B.推动了宗教与世俗法律完全统一
C.强化了教会对世俗政权的绝对控制 D.全面否定了世俗生活的物质价值
16.16世纪中期,英国改革婚姻仪式,新婚姻法要求在婚礼前连续三天公布婚姻公告,婚礼要在教堂举行,新人要接受教士的祝福,并在亲友及上帝的见证之下交换婚姻的誓言。这表明当时英国( )
A.宗教改革效果尚不理想 B.国王享有监督立法的权力
C.宗教伦理仍有较大影响 D.世俗王权臣服于罗马教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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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课 近代西方的法律与教化(史料拓展练)
01 史料感知 感知类型,破解史料
史料01 文献史料
史料02 影像史料
02 强化演练 考点贯通,强化训练
考点01 近代西方的法律制度及渊源
考点02 近代西方法律制度的基本特征
考点03 宗教伦理与教化
▌史料01 文献史料
英国《大宪章》第12条规定“未经王国普遍协商,国王不得征收盾牌钱或协助金”;第16条规定“凡承担骑士役之采邑或其他自由保有地者,不得被强征超过其保有地所应承担之役务”。据此可推知,《大宪章》的颁布( )
A.确立了议会主权至上的原则 B.有效限制了国王的专断权力
C.维护了封建贵族的各项权益 D.构建王权与贵族的契约关系
史料类型
文献史料
考法方式
文献条文型设问考查《大宪章》的权利边界与契约属性
史料解读
该材料出自1215年《大宪章》第12条与第16条,属于研究英国中世纪封建权利义务关系的典型成文契约类有意史料。《大宪章》由一个序言和63个条款构成,核心内容是限制王权,保障封建贵族、教会的特权及骑士、市民的某些利益;其中第12、14、15条规定,除赎回国王身体、策封长子为武士、长女出嫁(限一次)三种情况外,未经全国公意(贵族会议)许可,不得征收任何免役税(盾牌钱)与贡金(协助金),征税还需提前40日召集会议商议;第16条则规定不得强迫骑士服额外兵役。
方法技巧
1 抓关键文本信息,先定位制度逻辑。本题应抓住“未经王国普遍协商”“不得征收盾牌钱或协助金”“不得被强征超过其保有地所应承担之役务”这几处关键表述。唯物史观强调,法律与契约性文件属于政治上层建筑,其形态受当时经济结构与统治需要的制约。中世纪西欧封建制度以土地分封为纽带,封臣占有土地、享有收益,同时须向领主提供役务并承担附属义务,领主则负有保护封臣人身与财产安全的对应责任,这种双向性构成契约关系的基础。材料一条管“征税须协商”、一条管“役务有上限”,正是把这种双向义务以成文形式固定下来,使国王的征取权与贵族的承担范围各有边界。
② 剥离标签式干扰,紧扣条文本身的指向。
本题属条文类史料,需剥离“《大宪章》”这一高频标签带来的“限制王权”“宪政起点”“民主先声”等条件反射式干扰,紧扣“协商程序—役务限度”这一逻辑链条。解题时不能因为出现“不得征收”“不得强征”就断言材料在说明王权已被有效约束——条文谈的是权利义务的约定,未涉及执行与落实;也不能把“普遍协商”泛化为“议会主权”或“人民主权”,此类表述属于概念越位与时间错位,1689年《权利法案》之后议会主权原则才逐步确立;同样要警惕由两条规定推出“维护贵族各项权益”,材料仅涉及赋税与役务两类事项,扩及“各项”即属范围过度。必须严格依据条文本身,排除“超出材料范围”“史实正确但与材料无关”“程度或范围过度”等错误选项。
③ 若设问“史料价值”,则答:该材料为《大宪章》的成文条文,属于研究英国中世纪封建权利义务关系的一手有意史料,可直接用于考察当时对征税程序与役务限度的制度性约定,以及王权与贵族之间契约关系的文本依据。但条文呈现的是各方博弈后确立的规范意图,不能直接等同于赋役征发的实际执行状况,也不反映普通农户或农奴的处境;使用时需结合王室财政记录、贵族档案及后续重新颁布、废止的史实相互印证,不能仅据此断定王权已被实质限制,或据此将《大宪章》直接等同于近代意义上的宪政文件。
【答案】D
【解析】题干引用了《大宪章》的两条核心条款:第12条:国王征税必须经过王国普遍协商。第16条:国王不得对骑士和自由保有地者强征超出其义务的负担。这两条都体现了国王权力受到限制,贵族的权利得到保障,本质上是国王与贵族之间达成的一种契约,D项正确;议会主权至上是1689年《权利法案》确立的原则,《大宪章》时期的“王国普遍协商”并非近代议会,这一原则尚未确立,排除A项;《大宪章》颁布后屡遭破坏,国王权力并未被“有效”限制,排除B项;《大宪章》主要维护的是贵族的经济、政治权益,但“各项权益”的表述过于绝对,它并没有涵盖贵族的所有权利,也不是为了维护贵族特权而损害国王利益,而是平衡双方关系,排除C项。
1.1532年,神圣罗马帝国皇帝颁布《卡洛琳娜刑法》,规定对用巫术造成伤害者判处死刑。该法同时在条文中对酷刑的使用作出限制,要求定罪需有明确证据。然而在实际执行中,酷刑被滥用,定罪多依赖被告口供或已定罪者的指证。《卡洛琳娜刑法》的实施( )
A.体现了近代法律与宗教迷信的冲突 B.强化神圣罗马帝国中央集权统治
C.加剧了世俗王权与罗马教廷的斗争 D.说明司法实践与法律条文相背离
史料类型
文献史料
考法方式
反差型史料设问考查近代早期司法的条文规范与实践落差
史料解读
该材料涉及1532年神圣罗马帝国皇帝颁布的《卡洛琳娜刑法》(即《加洛林纳刑法典》),属于研究近代早期欧洲刑事司法制度的典型成文法典类有意史料。该法典是神圣罗马帝国第一部较为系统的刑法典,内容涵盖犯罪构成、刑罚种类与诉讼程序等方面,其中既保留了针对巫术等“异端性”行为的严苛条款,也包含对刑讯适用条件、证据要求等程序性规定。作为以皇帝名义颁行的规范性文件,其核心不在于描述各地法庭的实际审判状况,也不在于反映普通被告的真实处境,而在于揭示立法者希望确立的定罪标准与程序秩序。
方法技巧
1 抓关键文本信息,先定位制度逻辑。本题应抓住“对用巫术造成伤害者判处死刑”“对酷刑的使用作出限制”“定罪需有明确证据”“然而在实际执行中,酷刑被滥用”“定罪多依赖被告口供或已定罪者的指证”这几处关键表述。唯物史观强调,法律属于政治上层建筑,其形态受当时社会经济结构、司法能力与社会观念的制约。16世纪欧洲正处于宗教改革与巫术指控高发期,社会观念中对巫术的恐惧为严苛实体条款的存续提供了土壤,而罗马法复兴与证据规则的引入又推动着程序理性化的尝试,两种取向在同一部法典中并存,正是过渡时期的典型特征。
2 剥离标签式干扰,紧扣材料自身的指向。本题属“条文+执行”的反差型史料,需剥离“《卡洛琳娜刑法》”“神圣罗马帝国”等高频标签带来的“近代法治开端”“中央集权强化”等条件反射式干扰,紧扣“规范意图—实际偏离”这一对照逻辑。解题时不能因为出现“巫术”“死刑”就断言材料在说明近代法律与宗教迷信的冲突——同一法典内并存严苛实体条款与程序性限制,本身不构成对立结构,且1532年尚难称近代法律体系已成型,属概念前置;也不能由“皇帝颁布法典”直接推出中央集权的强化,材料未提供帝国中央对地方司法实现有效统辖的信息,属推论过度;同样要警惕“加剧世俗王权与罗马教廷斗争”这类表述,材料未涉及教廷立场或双方互动,属“史实相关但与材料无关”。必须严格依据材料,排除“超出材料范围”“史实正确但与材料无关”“程度过度”等错误选项。
③ 若设问“史料价值”,则答:该材料涉及《卡洛琳娜刑法》的条文规定及其实际执行状况,属于研究近代早期欧洲刑事司法制度的一手有意史料,可直接用于考察当时在定罪证据、刑讯适用等方面的制度性约定,以及法典在实体严苛性与程序理性化之间的过渡特征。但条文呈现的是立法者的规范意图,不能直接等同于各地法庭的实际审判状况;使用时需结合地方司法档案、审判记录及同期其他法典相互印证,不能仅据此断定酷刑限制已在帝国范围内普遍落实,也不宜据此否定该法典在程序规范上的历史意义。
【答案】D
【解析】法律条文限制酷刑并要求明确证据,但实践中酷刑被滥用,定罪多依赖口供或指证,说明司法实践背离了法律条文的规定,D项正确;法律仍将巫术定为死刑,体现的是宗教迷信的影响,而非冲突,排除A项;材料仅涉及单一刑法典的颁布及其司法实践,完全没有涉及帝国中央与各诸侯国、领地之间的权力关系变化,一部刑法的颁布不等于中央集权的强化,排除B项;材料中《卡洛琳娜刑法》是关于巫术审判的世俗法律,其内容涉及司法程序,完全没有提及教廷、教皇、教会法庭或王权与教廷的权力斗争,该选项与材料无关,排除C项。
2.荷兰学者赫伊津哈在《中世纪的秋天》中写到:“在中世纪嘈杂的繁忙生活中,有一个声音总是压倒一切的,这就是钟声……在日常生活中,钟声就像关怀人的、善良的精灵,总是以熟悉的声音宣告悲伤或喜悦、平静或焦躁、集会或告诫。”这反映了中世纪西欧( )
A.基督教会推动社会文化 B.封建领主权力不断扩大
C.宗教伦理具有双重作用 D.庄园农奴制下的压抑生活
史料类型
文献史料
考法方式
学者著述引述型设问考查中世纪西欧教会的社会文化功能
史料解读
该材料出自荷兰学者赫伊津哈的《中世纪的秋天》,属于研究西欧中世纪社会文化生活的近现代学者著述类间接史料。赫伊津哈是20世纪重要的文化史家,该书以14、15世纪的法国与尼德兰地区为主要考察对象,从文学、艺术、宗教情感等角度切入,整体带有较强的感受性与文学化色彩,其价值在于提供对时代氛围的“整体性把握”,而非提供可量化的制度信息。它属于描述性、印象式的书写,未提供具体的地域范围、时间跨度或制度依据,因此不宜据此推出“教会完全掌控社会时间”或“宗教伦理具有双重作用”之类的结论。
方法技巧
1 抓关键文本信息,先定位材料指向。本题应抓住“有一个声音总是压倒一切的,这就是钟声”“像关怀人的、善良的精灵”“宣告悲伤或喜悦、平静或焦躁、集会或告诫”这几处关键表述。唯物史观强调,社会意识与文化生活形态受当时经济结构与权力格局的制约。中世纪西欧教会不仅是信仰机构,也承担着时间标定、公共集会组织与道德规训等社会功能,钟声正是这种功能在日常生活中的具象化呈现。材料把“情感性比喻”与“功能性列举”并置,提示学生关注的是教会对社会文化生活的渗透与塑造,而非某项具体制度的运作。
2 剥离标签式干扰,紧扣引文自身的信息边界。本题属学者著述引述型史料,需剥离“中世纪”“教会”等高频标签带来的“黑暗时代”“教会垄断一切”等条件反射式干扰,紧扣“钟声—多重功能”这一归纳链条。解题时不能因为出现“中世纪”就默认材料在揭示压抑或落后——原文基调偏于温和,并未提供负面作用的对应依据,故“宗教伦理具有双重作用”属推论过度;也不能由“教会影响大”直接迁移到“封建领主权力扩大”,材料主体是教会而非领主,属“史实相关但与材料无关”;同样要警惕“庄园农奴制下的压抑生活”,材料未涉及庄园与农奴制的具体内容,属主观引申。
③ 若设问“史料价值”,则答:该材料出自赫伊津哈《中世纪的秋天》,属于研究西欧中世纪社会文化生活的近现代学者著述类间接史料,可用于考察时人对中世纪宗教氛围与日常生活节律的整体性把握,以及教会通过仪式性符号参与社会文化建构的侧面证据。但此类文本带有较强的感受性与文学色彩,且未提供具体的地域范围、时间跨度或制度依据,不能直接作为制度运作的实证材料;使用时需结合教会文献、市政记录、考古与实物资料等相互印证,不宜仅据此断定教会对社会时间的完全掌控,或据此推及领主权力、庄园制度等其他层面的问题。
【答案】C
【解析】根据材料可知,钟声在中世纪扮演多重角色,它既是宗教活动的象征,也承载着社会情感传递的功能,这种双重作用体现了宗教伦理在社会中的影响,C项正确;材料中提到钟声,但并未直接说明基督教推动社会文化的发展,钟声只是基督教活动的一个象征,不能直接代表整个社会文化的发展,排除A项;封建领主权力与钟声在社会生活中的作用无关,且“封建领主权力不断扩大”的说法与史实不符,排除B项;材料强调的是钟声在社会生活中的作用,并未提及庄园农奴制下的生活状况,排除D项。故选C项。
3.公元前451年,罗马共和国颁布《十二铜表法》,规定“凡以遗嘱处分自己的财产,具有法律上的效力”“毁伤他人肢体而不能和解的,他人亦得依同态复仇而毁伤其肢体”;湖北云梦秦简《法律答问》载:“盗采人桑叶,臧(赃)不盈一钱,何论?赀徭三旬。”“子盗父母,不为盗。”上述史料共同体现的中外治理智慧是( )
A.罗马法重私权平等,秦律重秩序伦理 B.罗马法适应公民社会,秦律服务集权国家
C.罗马法形式规则强,秦律礼法融合深 D.罗马法维护贵族利益,秦律强化皇权统治
史料类型
文献史料
考法方式
中外法律条文对比型设问考查治理取向的差异与共性
史料解读
《十二铜表法》是罗马共和国早期成文法的代表,公元前451年颁行,其历史背景与平民同贵族在立法权上的博弈密切相关。材料所引两条分属不同领域,分别涉及对私人意思自治的承认;同态复仇。云梦秦简《法律答问》属于出土文献,是对秦律条文的解释性问答,史料价值较高,可直接反映秦代司法实践中的定罪思路。
方法技巧
1 抓关键文本信息,先分栏定位各自指向。本题应抓住四处关键表述:罗马侧“以遗嘱处分自己的财产,具有法律上的效力”(财产处分权的确认)、“依同态复仇而毁伤其肢体”(对等救济的形式化规则);秦简侧“盗采人桑叶,赃不盈一钱,赀徭三旬”(轻微财产行为亦入规制,指向农桑与基层秩序)、“子盗父母,不为盗”(亲属关系调节定罪,体现伦理因素渗入)。唯物史观层面可提示学生:条文形态受各自经济结构与统治需要制约,罗马的私权条款与其商品经济、身份体系相关,秦律的秩序与伦理安排则与小农经济、基层控制需求相关,二者不宜简单作优劣排序。
② 剥离标签式干扰,紧扣“共同体现”的双侧校验。
本题属中外条文对比型史料,需剥离“罗马法”“秦律”等标签带来的“私法发达”“严刑峻法”等条件反射式判断。解题时建议先在草稿上分栏列出两侧条文各自说明什么,再逐一审视选项的每个分句是否都有对应依据:凡出现“适应公民社会”“服务集权国家”这类制度整体性质表述的,需核查个别条文能否支撑;“礼法融合深”用于秦律要谨慎,材料仅显示伦理因素渗入,尚不足以作此定性;“维护贵族利益”“强化皇权统治”则属“史实相关但与材料无关”,材料未涉及阶层利益区分,也未涉及皇权运作。
③ 若设问“史料价值”,则答:《十二铜表法》为成文法典类文献,可直接反映罗马共和国早期在财产处分与人身伤害救济方面的规则取向,但个别条文不足以代表法典全貌,也不宜据此推断其适用范围与社会效果;云梦秦简《法律答问》属出土文献中的解释性问答,对研究秦代定罪思路与司法实践价值较高,但其表述与正式律条之间可能存在差异,使用时宜与秦律正文及其他出土简牍相互参证。两类材料并置,可支撑“治理取向存在差异”的定性判断,涉及制度整体性质或权力结构的结论,需另寻史料印证。
【答案】A
【解析】材料中《十二铜表法》的遗嘱自由体现罗马法对私有财产权的平等保护(私权),“同态复仇”反映原始平等原则;秦简条文则通过严惩轻微盗窃(秩序)和豁免子女盗父母(伦理)凸显秦律对等级秩序与家庭伦理的维护,A项正确;材料中罗马法的规定体现了对公民社会的适应,但秦律的“子盗父母,不为盗”更多是家庭伦理的体现,而非直接服务于集权国家,排除B项;“形式规则强”与材料中罗马法的实质平等原则不符,排除C项;“贵族利益”“皇权统治”属于深层目的,非材料直接呈现的治理智慧,排除D项。故选A项。
▌史料02 影像史料
下图为法国为纪念一部法典颁行200周年而发行的邮票。该法典( )
A.是“大陆法系”的代表性法律著作 B.被称为“法官制定的法律”
C.确立了法律至上和王权有限的原则 D.以判例法为主要法律渊源
史料类型
影像史料
考法方式
图像类史料设问考查《法国民法典》的历史地位与法律特征
史料解读
该材料为法国为纪念第一部法典颁行200周年而发行的邮票,属纪念性图像史料。此类材料并非对历史事件的直接记录,而是后世对某一法律遗产的追认与纪念,其价值在于以“名称+年份”的形式提供了明确的时间与对象指向,同时折射出发行方对该法典历史地位的自我定位。邮票上的“CODE CIVIL”(民法典)与“1804—2004”两个信息,可将对象锁定为1804年颁布的《法国民法典》。该法典又称《拿破仑法典》,于1804年3月21日正式颁布实施,由序言和三编正文组成,共2281条,确立了法律面前公民一律平等、私有财产神圣不可侵犯、契约自由三大基本原则
方法技巧
1 抓关键图像与文字信息,落到“法典身份”与“法系归属”两个维度。需重点锁定“CODE CIVIL”“BICENTENAIRE”“1804—2004”等文字要素,以及天平、书籍等象征符号。前者确定对象与时间,后者提示法律属性。唯物史观层面可提示:法典形态是一定社会经济结构与政治需要的产物,《法国民法典》以成文法典形式系统确认平等、私有财产、契约自由等原则,与其所处时代资本主义经济关系的发展需求相契合。
2 剥离“法典”一词的惯性联想,紧扣“法系差异”这一设问指向。学生易将“法典”与“法治”“限制权力”等概念笼统关联。要注意区分:大陆法系以成文法(制定法)为主要渊源,强调体系性与逻辑性,法官主要依据条文裁决;英美法系则以判例为主要渊源,法官在审判中具有造法功能。据此,B项“法官制定的法律”与D项“以判例法为主要法律渊源”应一并排除。C项“法律至上和王权有限”属宪政性文件的取向,与民法典调整民事关系的定位不符,需从“法律部门”角度而非“法治精神”角度加以区分。
③ 若设问“史料价值”,则答:该材料为纪念性图像史料,可直接用于确认所纪念法典的名称与颁布时间,并反映发行方对该法典历史地位的定位。但邮票本身不提供法典条文与实施情况,涉及具体原则、适用范围及实际效果的判断,须结合法典文本、立法资料及相关研究补充;且“代表性”属体系定位问题,与“实际运行效果”分属不同层面,不宜由纪念性材料直接推出后者。
【答案】A
【解析】据图片时间信息“1804—2004”,可知题中的法典是《法国民法典》。大陆法系,亦称罗马法系、成文法系、民法法系,是以罗马法为基础而发展起来的法律的总称。《法国民法典》是大陆法系的核心和基石,对许多国家的法律体系产生了深远影响,是“大陆法系”的代表性法律著作,故选A项;英美法系国家的法律也被称为“法官制定的法律”,排除B项;确立了法律至上和王权有限的原则的是英国的《权利法案》,而非《法国民法典》,排除C项;《法国民法典》是以成文法为主要法律渊源,而非判例法。判例法主要存在于英美法系中,排除D项。
1.下列场景最有可能出现在( )
教士主持结婚典礼
教士主持解除婚姻
A.古代希腊 B.古代罗马 C.中古西欧 D.近代西欧
史料类型
影像史料
考法方式
图像类史料设问考查中古西欧教会与世俗生活的关系
史料解读
该材料为反映中古西欧社会生活的图像史料,呈现教士主持结婚典礼与教士主持解除婚姻(宣告婚姻无效或准予离异)两个场景。此类图像多出自中世纪手抄本插图、教堂壁画或后世根据文献复原的示意图,属于间接性、象征性图像史料:它并非对某一具体事件的现场记录,而是对当时社会惯例与制度安排的概括性呈现,其价值在于以“人物身份+仪式动作”的组合,直观揭示特定时期某项社会事务的主导权归属。
方法技巧
①抓关键图像与文字信息,落到“主持主体”与“事务性质”两个维度。需重点锁定画面中的人物身份标识(教士长袍、头巾、祭坛或十字架等宗教符号)与动作指向(主持仪式、宣读裁决)。前者确定“由谁主导”,后者确定“主导何种事务”。两图并置时,应提取共同要素而非分别解读:图一指向婚姻的成立须经教会确认,图二指向婚姻的效力认定与解除权归属教会,合观即为教会对婚姻家庭事务的全面介入。
②剥离“宗教”一词的惯性联想,紧扣“时空定位”这一设问指向。
学生易将“出现教士”笼统等同于“宗教社会”,从而在选项间犹豫。要注意区分不同阶段的制度差异:古代希腊、罗马的婚姻主要属家族或世俗契约事务,由家长权、公民法或城邦规范调整,不存在教士主持婚仪与解除婚姻的制度化情形;近代西欧伴随宗教改革、世俗化进程与民族国家兴起,婚姻逐渐转向民事登记与世俗法律调整,教士的主导地位明显弱化。据此,A、B两项属时间过早,D项属趋势相反,应一并排除。
③若设问“史料价值”,则答:该材料为反映社会生活的图像史料,可直接用于说明特定时期婚姻事务由教士主持这一现象,并据此推断教会在婚姻家庭领域的管辖地位。但图像本身不提供具体的教会法规条文、适用范围及执行差异,涉及法理依据、地域差别与实际效果的判断,须结合教会法文献、教区记录及相关研究补充;且“图像呈现的惯例”与“普遍实施程度”分属不同层面,不宜由单幅或两幅示意图直接推出全区域的制度实况。
【答案】C
【解析】图片展示“教士主持婚礼、解除婚姻”,体现基督教对社会生活的直接干预,结合所学,中古时期,基督教(天主教会)是西欧社会核心力量,婚姻被视为宗教圣事,教士掌握婚姻、离婚的仪式与权限,故选C项;古代希腊以城邦公民社会为主,宗教(奥林匹亚诸神)不主导世俗婚姻仪式,排除A项;古代罗马早期婚姻多为世俗契约,基督教成为国教后影响有限,未形成教士主导婚姻的普遍传统,排除B项;宗教改革后,近代西欧的世俗权力逐渐剥离教会对婚姻的控制,且近代婚姻制度更趋向世俗化,排除D项。
2.公元前450年左右的一天,罗马人们纷纷走上街头围观某一事件的发生,据图该事件是指( )
A.《十二铜表法》的颁布 B.《罗马民法大全》的颁布
C.“日耳曼法”的颁布 D.《拿破仑法典》的颁布
史料类型
影像史料
考法方式
图像类史料设问考查《十二铜表法》的历史背景与法律特征
史料解读
该材料为反映古罗马共和国早期社会生活的历史图像(或后世根据文献复原的示意图),属于间接性、情境性图像史料。它并非对公元前450年某一具体时刻的现场摄影记录,而是对“罗马第一部成文法颁布”这一历史事件的概括性视觉重构。其核心价值在于通过“人物服饰+法律载体+围观动作”的组合,直观再现了罗马法从习惯法向成文法转变的关键节点——法律的公开化与透明化。
方法技巧
①抓关键图像与文字信息,落到“法律载体”与“社会互动”两个维度 锁定视觉符号:需重点识别画面中的托加长袍(古罗马公民身份标识)、刻字木板/铜表(成文法载体)以及众人围观研读的动作。这些要素共同指向一个核心场景:法律被公开陈列于公共空间,供公民查阅。关联历史语境:这种“公开示众”的行为,在公元前5世纪的罗马具有划时代意义——它标志着法律从贵族垄断的“秘密习惯法”转变为平民可知的“公开成文法”,是平民与贵族斗争取得阶段性成果的视觉化体现。
②剥离“法律”一词的泛化联想,紧扣“成文法诞生”这一设问指向 避免概念混淆:学生易将“法律”笼统等同于“法治”或“民主”,从而误选其他选项。需注意区分: 《十二铜表法》是成文法的起点,核心功能是限制贵族解释权,而非实现现代意义上的“法律至上”; 《罗马民法大全》是体系化的集大成者,时间远晚于本题; “日耳曼法”与“拿破仑法典”在时空与主体上均完全不匹配。 聚焦题干关键词:“公元前450年左右”是决定性时间锚点,结合“围观铜表”的画面,唯一匹配的历史事件就是《十二铜表法》的颁布。
③若设问“史料价值”,则答: 该材料为后世重构的情境性图像史料,可直接用于说明《十二铜表法》以成文形式公开颁布这一历史事实,并反映其在罗马社会中的公共性与透明度。但图像本身不提供法典的具体条文、适用范围及实际执行效果,涉及“是否真正保护平民”“是否废除债务奴隶制”等深层问题,须结合文献史料(如李维《罗马史》、西塞罗著作)补充;且“图像呈现的围观场景”不等于“全民普遍知法”,不宜由单幅画面直接推出法律实施的广泛性与有效性。
【答案】A
【解析】《十二铜表法》颁布于公元前451—450年,是古罗马第一部成文法典,标志着罗马法从习惯法向成文法的转变,平民通过长期斗争迫使贵族接受法律公开化,因此罗马人们纷纷走上街头围观这一重大事件,符合题干中公元前450年左右的时间点和场景描述,故选A项;《罗马民法大全》由东罗马皇帝查士丁尼一世在公元6世纪下令编纂,时间远晚于公元前450年,与题干时间不符,排除B项;“日耳曼法”是日耳曼部落在中世纪早期形成的习惯法体系,其发展时间在公元后,与公元前450年不匹配,排除C项;《拿破仑法典》颁布于1804年法国拿破仑时期,时间不符,排除D项。
3.下图是14世纪末15世纪初的抄本作品《为了死者的祈祷》,该图的画面上可以看到作者在表现画面中的建筑上下了极深的功夫,下面依次站立的信徒以及站在讲台的祭司神职人员都是越来越远的排列,整部书的45幅插图都在这一方面有所展示。这反映了基督教会( )
A.承担了教化功能 B.推动了艺术创新
C.控制了思想文化 D.掌握了政治权力
史料类型
影像史料
考法方式
图像类史料设问考查中世纪基督教会的社会功能与艺术表达
史料解读
该材料为中世纪晚期(14世纪末至15世纪初)的抄本插图,属于宗教性图像史料,兼具艺术文献与宗教文献的双重属性。此类插图通常由修道院或专业抄本作坊绘制,服务于特定的礼仪文本或祈祷书,其功能本身即带有引导信众、规范仪轨的目的。因此,解读时需注意:它既是对当时宗教实践的视觉呈现,也是教会意识形态的主动表达,不宜简单等同于“客观记录”。
方法技巧
①抓关键图像与文字信息,落到“神职主导”与“死亡规训”两个维度 锁定视觉符号:需重点识别画面中的圣徒/神职形象(手持利剑与卷轴,象征神圣权威与教义)、骸骨与骷髅(象征死亡与尘世虚无)以及卷轴上的拉丁文(通常为题词或祷文)。这些要素共同指向一个核心场景:教会通过展示死亡的必然性,来强化对信徒的精神警示。关联历史语境:这种“死亡艺术”(Memento Mori)在14世纪末15世纪初(黑死病后)极为流行。它不仅仅是艺术创作,更是教会教化功能的体现——通过视觉冲击劝诫世人忏悔、行善,将信仰融入对生死的思考中。
②剥离“艺术技法”的表层干扰,紧扣“教会职能”这一设问指向 避免概念混淆:学生易被题干中“建筑上下了极深的功夫”“排列越来越远”等描述吸引,误选B项“推动了艺术创新”。需注意区分: 艺术创新是手段(如透视法的运用),而非目的; 教化功能是目的(通过有序的场景引导信徒虔诚)。 题目问的是“反映了基督教会”,应优先选择与其社会角色直接相关的选项。聚焦题干关键词:“整部书的45幅插图都在这一方面有所展示”说明这是一种系统性的规范,而非个别艺术家的实验。这种重复性强化了教会的组织力与规范性,而非单纯的艺术探索。
③若设问“史料价值”,则答:该材料为中世纪晚期的宗教抄本插图,可直接用于说明当时教会通过视觉艺术进行道德规训与精神慰藉的历史事实,并反映“死亡文化”在宗教生活中的重要地位。但图像本身不提供具体的布道内容、信徒反馈及实际教化效果,涉及“教会控制力强弱”“民众真实信仰程度”等深层问题,须结合布道词、日记、教会记录等文本史料补充;且“艺术上的秩序感”不等于“现实中的绝对控制”,不宜由单幅画面直接推出教会对社会的全面掌控。
【答案】A
【解析】在《为了死者的祈祷》中,作者对建筑精心描绘,人物有序排列。这一呈现方式能让信徒感受宗教庄严神圣,引导其遵循教义、树立信仰,体现出基督教会借作品教化信徒、传播宗教思想的功能,故选A项;艺术创新通常需要与同一时期或以往的艺术作品进行比较,仅从这一幅作品所提供的信息,我们无法判断它与其他作品相比是否真的推动了艺术创新,排除B项;作品未展示出基督教会强制推行宗教思想、打压其他观念,不能说明其控制思想文化,排除C项;作品画面中仅仅描绘了宗教场景和人物,没有任何信息可以体现基督教会在政治方面的权力,比如对政治决策的影响、掌控政权机构等,排除D项。
▌考点01 近代西方的法律制度及渊源
1.意大利法学家朱塞佩·格罗索评价罗马法是“处于流动状态的复合体”,在生活的现实中不断“囊括和解决发展中出现的问题”。这主要说明罗马法( )
A.具有务实与适应精神 B.强调法律以人为核心
C.注重司法程序理性化 D.维护贵族政治的特权
【答案】A
【解析】根据材料“处于流动状态的复合体”“不断囊括和解决发展中出现的问题”可知,罗马法并非一成不变,而是能根据现实需要不断调整、完善,体现了务实与适应精神,这正是罗马法能长期延续并影响深远的重要原因,A项正确;题干未体现“以人为核心”的人文主义思想,这并非罗马法的核心特征,排除B项;材料没有涉及司法程序是否理性化的相关内容,排除C项;学者强调的是罗马法的适应性与实用性,而非其维护贵族特权的阶级本质,排除D项。
2.(新考法)下表所示为11世纪后期至12世纪中叶,英格兰法庭面对原告和被告双方的陈述意见针锋相对且真伪难辨时,主要采用的裁决方法。据此可推知,当时的英格兰( )
方法
具体做法
证人誓证法
由当事人双方提供证人数名,经宣誓后如实讲述案情
公证人誓证法
由被告面对一定数目的公证人重新宣誓,若2/3及以上的公证人认为其誓言可信,则判其胜诉,否则判其败诉
神判法
通过一些对被告身体有损伤的宗教仪式,观察是否有超自然的“奇迹”出现
决斗法
由当事人双方或他们的代表人各执一件兵器进行格斗,胜者即为胜诉;若天黑前,仍未分胜负,则判原告胜诉
A.司法活动被罗马教会实际把持 B.弘扬程序正义以确保司法公平
C.法官无需掌握大量成文法知识 D.通过判例法引导社会尚武风气
【答案】C
【解析】根据材料并结合所学知识,题干表格显示,11-12世纪英格兰法庭在真伪难辨时采用证人誓证法、公证人誓证法、神判法、决斗法等裁决方式,这些方法依赖宣誓、宗教仪式或武力对决,这些裁决方式本质上不依赖法律条文的解释或适用,而是依赖习俗、宗教或武力裁决,法官不需要精通复杂法典或判例,只需主持仪式、召集证人、监督决斗即可,C项正确;神判法虽涉及宗教,但公证人誓证法、决斗法均与教会无关,无法证明司法被罗马教会“实际把持”,排除A项;程序正义强调规范、公正的司法流程,但神判法(如身体损伤仪式)和决斗法(武力胜负定案)明显违背程序正义原则,排除B项;表格未体现“判例法”(案例积累形成的法律体系),且决斗法仅适用于特定案件,不能推导出“引导社会尚武风气”,排除D项。故选C项。
3.1804年颁布的《拿破仑民法典》对私有财产问题作了详细而具体的规定。依法典解释,所有权是对物有绝对使用、收益及处分的权利,如经营、获利、交换、转让、馈赠等。若因公征用私人财产,则须给予公正而且事先的补偿。损害他人财产者须负担赔偿责任。这些规定( )
A.旨在废除法国的封建财产制度 B.稳定了法国的民主共和政体
C.契合了法国资本主义发展需求 D.奠定了大陆法系的立法基础
【答案】C
【解析】结合所学知识可知,19世纪初法国工业资本主义逐步发展,急需明确的财产权制度来保障生产、交换、投资等经济活动有序开展。民法典对私有财产的全面保护与规范,契合了工业资本主义对财产安全、交易自由的核心需求,C项正确;民法典的核心目的是保护资产阶级私有财产,而非废除封建财产制度,且“废除”表述过于绝对,排除A项;1804年拿破仑建立法兰西第一帝国,并非共和政体,排除B项;材料仅涉及私有财产的条款,未涉及法典对整个大陆法系的奠基作用,排除D项。故选C项。
4.(新趋势)13世纪英国法学家亨利·布拉克顿在《论英格兰的法律与习惯》中写道:“国王有一个上级,就是上帝;也有一个同伴,就是法律。正因为有了法律,国王才成为国王。”同时期的《大宪章》明确规定:“任何自由人,如未经其同级贵族之依法裁判,或经国法判决,皆不得被逮捕、监禁、没收财产、剥夺法律保护权、流放。”据此可知( )
A.英国已确立君主立宪政体 B.基督教完全控制世俗权力
C.贵族与国王法律地位平等 D.王权有限的思想逐步形成
【答案】D
【解析】根据材料可知,13世纪布拉克顿的论述强调“法律是国王的同伴”,国王因法律而存在;《大宪章》规定国王不得随意剥夺自由人权利,需经贵族依法裁判。二者均体现王权受法律约束的思想,D项正确;英国君主立宪政体确立的标志是1689年《权利法案》的颁布,排除A项;材料仅提及国王的上级是上帝,体现了宗教对王权的精神制约,未体现基督教完全控制世俗权力,排除B项;《大宪章》保障的是贵族等自由人的权利,并未否定国王的封建统治地位,国王与贵族在法律地位上仍存在等级差异,排除C项。故选D项。
5.1689年英国《权利法案》以法律限制王权,但当时选举权有高额财产资格限制;1787年美国宪法确立分权制衡原则,却承认奴隶制的存在;1804年《法国民法典》宣称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但已婚妇女权利受丈夫制约。这体现了近代西方( )
A.资产阶级代议政体形成 B.注重保护私有财产
C.天赋人权成为社会共识 D.法律制度有待完善
【答案】D
【解析】据材料可知,题干反映的是近代西方法律制度均有缺陷,有待完善,如1689年英国《权利法案》颁布后,当时选举权有高额财产资格限制;1787年美国宪法承认奴隶制的存在;1804年《法国民法典》虽然宣称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但已婚妇女权利受丈夫制约等,D项正确;材料中主旨是强调以英法美为代表的西方法律制度不完善,是资产阶级代议制形成后还需进一步完善,排除A项;保护私有财产是其法律的本质所在,这不属于其缺陷,排除B项;材料强调的是近代西方法律制度的缺陷,而天赋人权是其进步性,与题意不符,排除C项。故选D项。
6.1215年大宪章开篇词强调约翰王“在坎特伯雷大主教(等贵族)……及其他忠实臣民之建议下”进行昭告;1225年大宪章开篇则表述为亨利三世“出于自觉之善意,特授予大主教、主教、修道院院长、伯爵、男爵以及朕之王国的所有臣民如下诸多权利”。这一变化反映出( )
A.王权与教权的斗争趋于缓和 B.贵族政治影响力的持续增强
C.国王权力来源观念发生转变 D.英国君主立宪制度基本确立
【答案】C
【解析】根据材料可知,1215年强调国王受贵族和臣民的建议(权力受制约),1225年强调国王“自觉之善意”(权力源于自身)。这种表述变化反映了国王试图摆脱贵族制约,强调王权的自主性,即权力来源观念从“受制约”转向“自主”,C项正确;题干并未直接体现教权与王权的斗争,而是聚焦于国王与贵族的关系,排除A项;1215年《大宪章》是贵族迫使约翰王签署的,体现了贵族的影响力;但1225年版本中,亨利三世强调“自觉之善意”,弱化了贵族的强迫性。因此贵族的影响力并未“持续增强”,反而是国王试图强调自己的主动性,排除B项;君主立宪制度的确立是在1689年《权利法案》之后,13世纪的《大宪章》只是限制王权的开端,远未确立君主立宪制,排除D项。故选C项。
▌考点02近代西方法律制度的基本特征
7.1857年,美国联邦法院在给一起黑奴争取自由权案的判词中表示,国会无权在联邦领地禁止奴隶制。该判决被一名北方诗人称为“所有州的共同传统和耻辱”,遭到北方各州法院的抵制。此后,北方各州执法部门不再严格执行《逃奴追缉法》。这反映出当时美国( )
A.奴隶制得到巩固 B.南北矛盾公开化
C.各州联系较松散 D.司法丧失独立性
【答案】B
【解析】联邦法院维护奴隶制的判决引发北方强烈不满,北方各州公开抵制联邦司法判决、拒绝配合追捕逃奴,南北双方在奴隶制问题上的对立冲突公开显现,南北矛盾公开化,B项正确;该判决遭到北方各州抵制,北方不再执行《逃奴追缉法》,说明奴隶制并未得到巩固,排除A项;材料核心是南北因奴隶制产生对立,并非体现各州联系松散,偏离主旨,排除C项;联邦法院作出独立判决,只是判决不被北方认可,不能说明司法丧失独立性,排除D项。
8.1890年,美国国会迫于压力通过了《反垄断法》以打击垄断行为。1895年,美国最高法院司法裁决《反垄断法》不适用于制造业,并限制其适用范围。但另一方面却把《反垄断法》扩大到适用于工会组织和罢工。这说明了当时美国( )
A.立法机构与司法机构相互制衡 B.政府致力于维护下层阶级利益
C.彻底放弃了自由放任主义政策 D.国家机器服务和支撑资本发展
【答案】D
【解析】最高法院豁免制造业垄断行为,却用反垄断法打压工会罢工,体现国家法律与司法机器维护、支撑垄断资本利益,D项正确;材料重点不是立法与司法的制衡关系,而是司法裁决偏袒垄断资本、压制工人工会,并非强调权力制衡,排除A项;法院将反垄断法用来限制工会罢工,并未维护下层民众与工人阶级利益,排除B项;此时美国仍以自由放任经济政策为主,并未彻底放弃,表述绝对且不符合史实,排除C项。
9.(新趋势)《法国民法典》第5条规定:“审判员对于其审理的案件,不得用确立一般规则的方式进行判决。”对此,有观点解释说,既然法典是社会运动规律的完美体现,那么又何必请法官大人再劳神费力呢?按此理解,这一条款( )
A.否定了法官立法的权力 B.保证了立法与司法的统一
C.否认了司法人员的权威 D.明确了议会立法的神圣性
【答案】A
【解析】材料中“不得用确立一般规则的方式进行判决”“既然法典是社会运动规律的完美体现,那么又何必请法官大人再劳神费力呢”等信息强调法典的权威,不承认法官有创制法律的权力,A项正确;立法是法律制度的确立,司法是法律制度在社会生活中的事件或行为的合法性判定程序。“立法与司法的统一”在材料中没有体现,排除B项;材料中的条款只是否定了法官立法的可能性,并没有否认司法人员的权威,C项对材料理解错误,排除C项;材料强调了法典的权威,这与议会立法的神圣性并非一回事,D项对材料理解不够准确,排除D项。故选A项。
10.霍特曼在他最为激进的反罗马法代表作,1567年出版的《反特里波尼安》开篇指出:“每一个时代的有学识和智慧之人都应该认同一个原则,这个原则就是,法律应该与共同体的形式和现实情况相适应,而不是共同体需要去适应特定的法律”。这反映出( )
A.法律的民族化倾向 B.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C.罗马法原则被否定 D.法学家思想的僵化
【答案】A
【解析】据题干“法律应该与共同体的形式和现实情况相适应”和所学可知,材料强调法律应根植于特定民族的历史、习惯与文化,而非盲目移植外来体系。故霍特曼的主张体现了法律的民族化倾向,A项正确;材料中并没有提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相关内容,排除B项;材料主张原则要结合实际灵活调整,并非否定,排除C项;材料体现法学家主张法律与时俱进,而非思想的僵化,排除D项。故选A项。
11.(新考法)1804年《拿破仑法典》强调“自由、财产、安全和反抗压迫”等权利是绝对的。1895年《美国联邦宪法》规定:“非经正当程序不得剥夺任何人的生命、自由和财产。”1982年《加拿大宪法》规定:“在独立的不偏袒的法庭举行公平的公开审判中,根据法律证明有罪之前,应该推定为无罪。”这可用于说明西方( )
A.以成文法为主要法律渊源 B.注重保障个人的权利
C.法院独立地掌握了司法权 D.宪法具有根本法地位
【答案】B
【解析】据材料“‘自由、财产、安全和反抗压迫’等权利是绝对的”“非经正当程序不得剥夺任何人的生命、自由和财产”“根据法律证明有罪之前,应该推定为无罪”可知,欧美国家的法律肯定人的生命、自由和财产等权利,坚持未经审判不得定罪原则,注重保障个人的权利,B项正确;近代西方法律的渊源是罗马法和中世纪的法律等,与材料主旨不符,排除A项;材料提及未经审判不得定罪原则,未提及三权分立和法院独立掌握司法权,排除C项;材料突出欧美国家法律中保障人权的相关规定,而非强调宪法的根本大法地位,排除D项。故选B项。
▌考点03 宗教伦理与教化
12.基督教青年会(YMCA)是全球历史最悠久的青年服务组织之一。十九世纪四十年代创立,最初以福音聚会形式为当时迷茫的城市青年提供身心支持。该组织以基督教理念为核心,践行关怀世人的精神,因而获得社会、教会及青年群体的广泛认可。这反映出该组织是( )
A.社会服务运动兴起表现 B.宗教性社会服务的创新形式
C.对工业革命反思的产物 D.城市社会改良的实践探索
【答案】B
【解析】传统教会以传教布道为主要活动,YMCA依托基督教内核,跳出单纯布道模式,面向城市迷茫青年开展身心帮扶的社会服务,属于宗教落地做社会服务的创新形式,B项正确;社会服务运动兴起侧重政府、世俗社会组织主导的公益活动,该组织依托基督教理念创办,并非一般世俗社会服务运动,排除A项;材料只体现帮扶城市青年,没有体现对工业革命弊端的反思,排除C项;城市社会改良多指向城市制度、市政、劳工政策等层面改良,该组织聚焦青年身心帮扶,不属于城市改良实践,排除D项。
13.(情境题)下表为12—15世纪西欧教会法融入世俗法律条文内容占比统计表(单位:%)。据表格数据可知,基督教宗教伦理在西欧法律演进中( )
法律类型
婚姻法规
财产继承
刑事人道主义条款
(禁止随意酷刑)
商事诚信规范
西欧世俗地方法律
62
41
57
38
A.取代了日耳曼与罗马法的内容 B.推动西欧法律成为教会统治社会工具
C.在婚姻领域全面影响世俗法律 D.深刻渗透世俗立法增添法律人文底色
【答案】D
【解析】表格数据显示,教会宗教伦理相关内容在各领域世俗法律中都占有较高比例,说明其深刻渗透到世俗立法中;其中“禁止随意酷刑”的人道主义条款等内容,也为西欧法律增添了人文底色,D项正确;表格显示教会法内容最高占比仅62%,并未取代原有日耳曼、罗马法的内容,排除A项;中世纪以来西方法律发展趋势是走向世俗化,并非服务于教会统治,排除B项;从表格数据可知,婚姻法规领域教会法融入世俗法律条文的比例为62%,影响较大但不是全面影响,排除C项。
14.(新考向)在基督教的观念中,“坐”这种舒适的姿势不能显示人们的虔诚,故中世纪英国教堂中一般不提供座位;16世纪后,英国教堂出现了可移动座椅,以满足信众个人需求的封闭式座椅(如图所示)。这一变化说明了16世纪英国( )
A.基督教的社会影响力下降 B.商业革命引发了人们宗教观念转变
C.宗教改革简化了宗教仪式 D.人文主义思潮渗透到宗教生活领域
【答案】D
【解析】根据材料可知,中世纪英国教堂因强调虔诚而不设座位,16世纪后却出现了满足信众个人需求的可移动座椅和封闭式座椅。这一变化反映出宗教生活开始重视信众的个人感受与舒适需求,体现了人文主义思潮对宗教生活领域的渗透,D项正确;教堂增设座椅是宗教观念和仪式的调整,并非基督教的社会影响力下降,排除A项;商业革命是新航路开辟后的经济现象,与宗教观念转变无直接因果关系,且题干核心是宗教内部对人的需求的回应,并非商业驱动,排除B项;材料体现的是宗教场所设施的变化,并非宗教仪式的简化,排除C项。故选D项。
15.(新考法)下表是基督教“十诫”(部分)与“七宗罪”的相关内容。这些教义( )
十诫
不可偷盗、不可作假证陷害人、不可贪恋他人财物等
七宗罪
傲慢、嫉妒、暴怒、懒惰、贪婪、暴食、色欲
A.利于规范信徒日常行为与道德准则 B.推动了宗教与世俗法律完全统一
C.强化了教会对世俗政权的绝对控制 D.全面否定了世俗生活的物质价值
【答案】A
【解析】根据材料并结合所学知识可知,基督教的“十诫”从行为层面约束信徒,如不可偷盗、不可作假证陷害人、不可贪恋他人财物;“七宗罪”从道德层面规范信徒,如反对贪婪、暴怒,二者共同作用是引导信徒遵循宗教道德,规范日常行为,A项正确;宗教教义与世俗法律虽有部分重合,但本质不同,教义基于宗教信仰,而法律基于国家强制力,“完全统一”表述过于绝对且不符合史实,排除B项;材料中“十诫”“七宗罪”是针对信徒个人行为与道德的约束,未涉及教会与世俗政权的关系,排除C项;教义反对的是“贪婪”“贪恋他人财物”等过度物质欲望,并未“全面否定了世俗生活的物质价值”,排除D项。故选A项。
16.16世纪中期,英国改革婚姻仪式,新婚姻法要求在婚礼前连续三天公布婚姻公告,婚礼要在教堂举行,新人要接受教士的祝福,并在亲友及上帝的见证之下交换婚姻的誓言。这表明当时英国( )
A.宗教改革效果尚不理想 B.国王享有监督立法的权力
C.宗教伦理仍有较大影响 D.世俗王权臣服于罗马教权
【答案】C
【解析】根据材料可知,从新婚姻法要求婚礼在教堂举行,新人要接受教士祝福,在亲友及上帝见证下交换婚姻誓言等内容可以看出,宗教在婚姻这一重要社会生活领域仍然有着较大的影响力,宗教伦理观念深入人心,C项正确;16世纪英国已经进行宗教改革,新婚姻法中婚礼要在教堂举行等规定,不能说明宗教改革效果尚不理想,排除A项;题干中主要阐述的是婚姻仪式的规定,并没有涉及国王监督立法权力的相关内容,属于话题不一致,排除B项;16世纪英国通过宗教改革,已经使世俗王权摆脱了罗马教权的控制,英国国教成为独立的教会,不再臣服于罗马教权,排除D项。故选C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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