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正文:
2.1 等式性质与不等式性质 讲义
目录
知识点 1
知识点1 不等关系与不等式 1
知识点2 两个实数大小关系(作差法理论依据) 1
知识点3 等式的基本性质 2
知识点4 不等式的基本性质 2
随学随练 3
典型题型 3
题型1:用不等式(组)表示不等关系 3
题型2:作差法比较代数式的大小 3
题型3:作商法比较代数式的大小(正数) 4
题型4:由已知条件判断所给不等式是否正确 4
题型5:由不等式的性质比较数(式)大小 5
题型6:由不等式的性质证明不等式 5
课后综合练习 6
答案与详细解析 7
本章复习小结 9
教学目标
课标要点
· 能用不等式(组)表示实际问题的不等关系;
· 掌握作差法、作商法比较两个代数式的大小;
· 理解等式的基本性质;
· 掌握不等式的8条基本性质,理解每条性质成立条件;
· 会利用不等式性质判断、比较大小、简单证明不等式。
学习重难点
重点:
· 用不等式表示不等关系;作差法比较大小;
· 不等式的基本性质。
难点:
· 作商法比较大小的前提条件(符号限制);
· 不等式两边同乘负数要改变不等号方向;
· 利用不等式性质证明简单不等式。
知识点
知识点1 不等关系与不等式
现实世界和数学中存在大量不等关系,可以用不等式来刻画。 ,,,。 含义: 或者 ; 含义: 或者 。
知识点2 两个实数大小关系(作差法理论依据)
对任意实数 :
作差法步骤:作差变形(因式分解、配方)判断符号得出大小结论。
作商法(适用前提:)
注意:作商法只适合正数,若为负数不能直接使用。
知识点3 等式的基本性质
1. 对称性:若 ,则 。
1. 传递性:若 ,则 。
1. 可加性:若 ,则 。
1. 可乘性:若 ,则 。
1. 若 ,则 。
知识点4 不等式的基本性质
1. 对称性:。
1. 传递性:若 ,则 。
1. 可加性:。
1. 可乘性:
1. 同向可加:。
1. 同向同正可乘:。
1. 乘方:。
1. 开方:。
易错提醒
· 不等式两边同时乘负数,不等号方向必须反转;
· 同向不等式只能相加,不能直接相减;同向正数才可相乘;
· 乘方、开方性质要求两边均为正数。
随学随练
1. (24‑25高一上·期中)某实数大于且小于等于,用不等式表示: 。
1. 比较大小: (用作差法)。
1. 已知,则 ;若,则 。
典型题型
题型1:用不等式(组)表示不等关系
解题贴士
1. 读懂文字描述:大于、小于、不大于、不小于、至多、至少;
1. “至多”对应,“至少”对应;
1. 多个约束条件用不等式组。
例1(24‑25高一上·广州期中)用不等式表示: (1)实数大于等于; (2)是小于的正数。
解析:(1);(2)。
对点练(举一反三)
1. (24‑25高一上·南京月考)某量不小于,用不等式表示 。
1. (24‑25高一上·杭州期中)某同学考试分数高于分,不超过分,写出不等式 。
1. (25‑26高一上·成都阶段检测)实数的绝对值不大于,写出对应的不等式 。
题型2:作差法比较代数式的大小
解题贴士
1. 作差;因式分解或者配方变形;判断差与0大小;得出结论;
1. 配方经常出现完全平方,平方具有非负性。
例2(24‑25高一上·武汉期中)用作差法比较 与 的大小。
所以 。
对点练(举一反三)
1. (24‑25高一上·长沙月考)用作差法比较 与 的大小。
1. (24‑25高一上·福州期中)比较 与 的大小。
1. (25‑26高一上·重庆阶段检测)已知,比较 与 的大小。
题型3:作商法比较代数式的大小(正数)
解题贴士
1. 前提条件:两个数都为正数;
1. 作商,把商和比较大小;得到原始两数大小。
1. 如果有负数,不能直接使用作商法。
例3(24‑25高一上·济南期中)已知 ,且,用作商法比较 与 的大小。
解析:。 若,; 若,。
对点练(举一反三)
1. (24‑25高一上·石家庄月考)已知,用作商法比较 与的大小。
1. (24‑25高一上·郑州期中)已知,比较 与 的大小。
1. (25‑26高一上·西安阶段检测)已知,比较 与 的大小(作商法)。
题型4:由已知条件判断所给不等式是否正确
解题贴士
1. 紧扣不等式性质,注意乘除时正负符号;
1. 判断错误举反例即可。
例4(24‑25高一上·天津期中)已知,判断下列命题是否正确: (1);(2)。
解析:(1)错误;当时不等号反向;(2)正确,不等式可加性。
对点练(举一反三)
1. (24‑25高一上·合肥月考)已知,判断:是否正确,若错误举反例。
1. (24‑25高一上·沈阳期中)已知,判断正误:。
1. (25‑26高一上·哈尔滨阶段检测)已知,判断: 是否正确。
题型5:由不等式的性质比较数(式)大小
解题贴士
1. 利用传递性、同向可加、同向同正可乘;
1. 注意条件,缺少正数条件不能乱用乘方、开方。
例5(24‑25高一上·苏州期中)已知 ,比较 与 的大小。
解析:根据同向同正可乘性质,。
对点练(举一反三)
1. (24‑25高一上·宁波月考)已知,比较与大小。
1. (24‑25高一上·厦门期中)已知,,比较与大小。
1. (25‑26高一上·昆明阶段检测)已知,比较与的大小。
题型6:由不等式的性质证明不等式
解题贴士
1. 严格使用不等式性质,每一步写出依据;
1. 不能随意使用未证明的结论。
例6(24‑25高一上·长沙期中)已知,求证:。
证明:
两边同乘,,得到,即。
对点练(举一反三)
1. (24‑25高一上·济南月考)已知,求证:。
1. (24‑25高一上·武汉期中)已知,,求证:。
1. (25‑26高一上·南宁阶段检测)已知,,求证:。
课后综合练习
1. (24‑25高一上·郑州期中)是不小于,且小于的实数,用不等式表示。
1. 用作差法,比较 与 的大小。
1. 已知,用作商法比较 与(设)。
1. (24‑25高一上·太原期中)已知,判断命题“”是否正确,举反例。
1. 已知,比较与的大小。
1. 已知,,求证:?若不正确说明理由。
答案与详细解析
随学随练解析
1. 。
1. ,。
1. ;。
题型1解析
对点练1解析
1. 。
1. 。
1. (等价:)。
题型2解析
对点练2解析
1. ,,当且仅当取等。
· 。
· 。
题型3解析
对点练3解析
1. ,,。
1.
1. ,,。
题型4解析
对点练4解析
1. 错误;反例:,,。
1. 正确;不等式可加性。
1. 错误;,取倒数。
题型5解析
对点练5解析
1. ,正数乘方性质,。
1. 同向可加:。
1. ,绝对值,平方。
题型6解析
对点练6解析
1. 证明:,两边加5,。
1. 证明:,,不等式可乘性,同乘正数不等号方向不变,得。
1. 证明:,,不等式可乘性,同乘负数不等号反向,。
课后练习解析
1. 。
1. ,。
1. ,
1. 错误;时,。
1. ,正数乘方性质,。
1. 不正确;同向不等式只可以相加,不能相减。反例:,,,,,。
本章复习小结
· 作差法万能,实数都可以用;作商法仅适合正数;
· 不等式乘除:正数不改变不等号;负数必须反转不等号;
· 同向不等式只能相加,不能直接相减;同向同正才可相乘;
· 乘方开方性质前提:两边均为正数;
· 判断命题错误,举出一个反例即可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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