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课 中国古代的法治与教化 课件--2026-2027学年高二上学期历史统编版选择性必修1国家制度与社会治理

2026-0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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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课 中国古代的法治与教化 第三单元 法律与教化 2025版【课程标准】 1.了解中国先秦时期成文法的产生过程,以及这一时期思想家对于德治、法治关系的讨论; 2.理解自西汉起历代王朝法律、礼法并用的统治手段。 核心素养目标 1 2 时空观念:通过教科书和配套课件,认识中国古代的法治与教化所处的特定时空环境,抓住其特定时空背景和阶段特征。 3 史料实证:通过历史图片和历史资料提出问题、设置悬念,深刻认识儒家思想逐步融入法典,礼法结合的特点,提高学生探究分析历史问题的能力的过程 唯物史观:通过学习,运用唯物辩证史观及有关理论,了解先秦到明清时期德治思想和法治思想的背景、内容和意义,培养学生用历史唯物主义和辩证唯物主义分析历史问题的能力。 历史解释:引导学生运用本课教材中文献资料所提供的有效信息,了解乡约直接面向底层百姓进行教化的意义,培养有效解读材料、自主分析归纳知识的能力。 4 5 家国情怀: 感悟古代高超治国智慧;体会国人对公平的长久追求;借鉴传统吏治优点,理性看待封建制度局限。 思考:陈某的醉驾行为对公共安全危害极大,为什么法院最终判定他不负刑事责任? 法理无情人有情,这起案件的处理结合了法律和道德两个层面,以一位丈夫保护 妻子的生命安全为出发点,既维护了法律的尊严,又满足了人们的情感需求。 一、先秦时期的德治与法治 ——儒法之争 礼法对立 目录 德治与法治之争的实质、目的是什么? 为什么法律与儒学的结合会越来越紧密? 宋朝以后的法律建设有什么特点? 从宋朝到清朝,乡约所讲内容有何变化?有什么特点和作用?变化的原因是什么? 思考题: 二、秦汉至隋唐的法律与教化 ——引礼入法 礼法结合 三、宋元至明清的法律与教化 ——约为律用 礼法融合 1.夏商周时期: 法治 德治 夏朝 商朝 西周 《禹刑》 《汤刑》 《九刑》 君王及奴隶主贵族可以随意残害奴隶 西周统治者建立了以宗法为核心的礼制,同时提出“敬天保民"的思想 材料一:“皇天无亲,惟德是辅。民心无常,惟惠之怀。” ——周公旦 材料二:夏商周时期颁行的刑书上只有刑名、刑种的规定,而无确切的罪名,人民对罪与非罪的区别只能依据传统的观念及社会道德、风俗习惯去加以甄别。 ——武树臣:《中国成文法的起源》 习惯法 德治与法治的思想渊源 法治思想的起源:夏商 德治思想的起源:西周 材料:《史记·殷本纪》曰:“于是纣乃重刑辟,有炮烙之法,炊炭其下,使罪人步其上”。 一、先秦时期的德治与法治——儒法之争 礼法对立 (1)背景: ①时代特征:东周时期,王室衰微,大国争霸,礼崩乐坏 ②思想来源:各国寻找治国新思想:儒家的德治思想与法家的法治思想影响最大 2.春秋战国时期:德治与法治之争 (2)表现:①“铸刑书”之争:早期的德治与法治之争。 子产 春秋时期,郑国的子产“铸刑书”,制定了中国历史上最早的成文法。 法治 叔向 叔向反对刊布法律,理由是刑罚适用于乱世,公布刑书会使老百姓更注重争端,而不顾道德礼义. 德治 ❖铸刑书 一、先秦时期的德治与法治——儒法之争 礼法对立 叔向使诒子产书,曰:“……昔先王议事以制,不为刑辟,惧民之有争心也……制为禄位,以劝其从,严断刑罚,以威其淫……民于是乎可任使也,而不生祸乱。民知有辟,则不忌于上,并有争心,以征于书而徼幸以成之,弗可谓也。……民知争端矣,将弃礼而征于书,锥刀之末,将尽争之,乱狱滋丰,贿赂并行,终子之世,郑其败乎!” (子产)复书曰:“若吾子之言,侨不才,不能及自损,吾以救世也。” ——摘自《左传·昭公六年》 【探究】叔向反对子产“铸刑书”理由?两人的争论实质是什么?“铸刑书”有什么深远的历史影响? 理由:违背礼仪,破坏了贵族等级秩序;公布刑书会使平民视法而动,引发争端(维护奴隶主贵族特权)。 实质:在王室衰微,诸侯争霸,礼崩乐坏背景下,诸侯国君寻求治国思想之争。 ①子产“铸刑书”宣告了中国成文法的诞生,限制贵族特权,在一定程度上保护平民的利益。 ②刑书的内容具有鲜明的改革色彩,为法家的“以法治国”提供了经验,也为历代王朝法制建设的发展奠基,成为秦汉以后封建法制的滥觞。 ③对维护封建经济基础、促进封建社会的形成起到推动作用。 一、先秦时期的德治与法治——儒法之争 礼法对立 2.春秋战国时期:德治与法治之争 (2)表现: ②儒家与法家之争: 儒 法 这种人,不能惩罚。 这种人,应该严惩。 案情回放 一 材料: 鲁国一个人,三次跟随君主出征打仗,三次当了逃兵,问他为什么逃跑,他说:因为我是独生子,家里有老父亲,我要尽孝道,所以当了逃兵。 礼法之争 【思考】二人判定的依据各是什么?二人主张各是什么? 一、先秦时期的德治与法治——儒法之争 礼法对立 2.春秋战国时期:德治与法治之争 案情回放 二 商於县有个黑林沟村,村长黑九因为儿子参军训练坠崖死了,无法为家里立功光耀门厅,变得意志消沉,无心耕作,在村里开了个酿酒坊,经常拉着后生饮酒大醉。村里人变得越来越懒惰,荒芜了田庄,村庄没落。 ——整理自孙皓晖《大秦帝国》 【情景模拟】面对此种情况你打算怎么处理这种情况? 县令是个儒家士子,讲究仁政爱民,不忍看到黑林沟人忍饥挨饿,便救济他们。村民一直吃救济粮,不再耕作。 商鞅知道后,依法处死了村长和县令,重申新法主张、明确奖惩,让村民重新自立,恢复了往昔斗志。 一、先秦时期的德治与法治——儒法之争 礼法对立 类别 儒家 法家 教化思想 理论来源 代表 主张德治,通过道德礼义教化民众 主张法治“以法为教”、“以吏为师” 人性善 人性恶 孔子:为政以德;节用而爱人,使民以时,不要过度消耗民力 孟子:施仁政于民,省刑罚,薄税敛;民为贵,社稷次之,君为轻 商鞅:变法保护新兴地主阶级利益(颁行法令,奖励耕战) 韩非:君主要以法、术、势驾驭臣下;赏罚分明 王道 霸道 德治 法治 为政以德 施仁政于民 重视法治 君主高度集权 争论焦点 治国手段的不同 一、先秦时期的德治与法治——儒法之争 礼法对立 【探究】先秦时期礼法之争的胜利者是谁?为什么其思想能得到君主的重用? 一、先秦时期的德治与法治——儒法之争 礼法对立 实质是国家治理方式之争,二者都是为了维护统治阶级的统治,稳定社会秩序。 1.(2025·湖南·高考真题)大型地方史诗剧《天宠湖南》带领观众品味湖湘文化。剧名“天宠湖南”折射出中国一种传统观念——将个人乃至家国的成功与“天”的眷顾联系起来。这种观念比较契合(   ) A.殷商的“上天鬼神”B.老子的“天人合一” C.西周的“敬天保民”D.荀子的“人定胜天” 【答案】C 【详解】根据题干设问词,可知这是本质题,据材料关键信息可知准确时空是:古代中国。根据材料及所学可知,“天宠湖南”将地域发展与“天”的眷顾关联,本质上是一种“天命”与“人事”结合的观念——既承认“天”的主宰作用,又强调通过人为努力(如保民、德治)获得“天”的青睐。这种观念与西周“敬天保民”思想比较契合,C项正确; C 素养检测 二、秦汉至隋唐的法律与教化——引礼入法 礼法结合 (1)秦朝以法家思想治国,推动律的编纂,称《秦律》 云梦睡虎地秦简 (2)秦朝还颁布法律文告,称令。律和令都有法律效力。 1.秦朝的法律、令和教化 甲□(盗),臧直(值)千钱,乙智(知)其□,受分臧不盈一钱,问乙可(何)论?同论。 甲□(盗)不盈一钱,行乙室,乙弗觉,问乙论可(何)□(也)?毋论。其见智(知)之而弗捕,当赀一盾。 誉适(敌)以恐众心者,翏(戮)。」「翏(戮)者可(何)如?生翏(戮),翏(戮)之已乃斩之之谓□(也)。 甲盗窃,赃值一千钱,乙知道甲盗窃,分赃不满一钱,问乙应如何论处?与甲同样论处。 甲盗窃不满一钱,前往乙家,乙没有察觉,问乙方如何论处?不应论罪。如系知情而不加捕拿,应罚一盾。 赞扬敌人而动摇军心的人,应戮。什么叫戮?先活着刑辱示众,然后斩首。 秦简《法律答问》共一百八十七条,其中单是“盗法”就有四十余条,而且量刑极重。如规定士伍盗窃,其赃值一百一十钱,就应“黥qing为城旦”。 教化方面:”设三老以掌教化“,这是对民众实施的普遍的思想教化政策。 秦朝的法治是如何建设的? 二、秦汉至隋唐的法律与教化——引礼入法 礼法结合 张家山汉简《二年律令》 材料:董仲舒《决狱》曰:甲父乙与丙争言相斗。丙以佩刀刺乙,甲即以杖击丙,误伤乙。甲当何论?或曰:殴父也,当枭首。论曰:臣愚以父子至亲也,闻其斗,莫不有怵怅之心。扶杖而救之,非所伊欲诟父也。《春秋》之义,许止父病,进药于其父而卒。君子原心,赦而不诛。甲非律所殴父,不当坐。 结合材料分析汉朝的律令与秦朝相比有什么变化?原因是什么? 变化:受儒家思想影响,用儒家思想来解释律令 2.汉朝时期的法律和教化 引经决狱——律令儒家化的开始 (1)汉朝沿袭秦律,制成《九章律》 (2)汉朝颁布法律文告,称令。律和令都有法律效力。律令并行。 在审判案件时,如果遇到法律没有明文规定,或虽有规定却不符合儒家道德的案子,则以儒家的《春秋》作为定罪量刑的依据,称为“引经决狱”,也称“《春秋》决狱” 原因:汉武帝“罢黜百家,独尊儒术”,儒家思想成为主流思想。 教化:独尊儒术,以“三纲五常”为主要内容对百姓进行道德教化。 汉朝的法治建设如何? 二、秦汉至隋唐的法律与教化——引礼入法 礼法结合 3.魏晋时期的法律演变 原因:①汉武帝以后儒家思想成为主流意识形态,儒家知识分子以经注律 ②魏明帝在朝廷设置律博士,命令专用儒学思想来解释律令,进一步推动了律令的儒家化。 特点:律令儒家化 目的:维护儒家提倡的三纲五常。 量刑原则:亲属之间的尊卑亲疏 《晋律》首先确立“准五服以制罪”的定罪量刑原则,把“五服”制度与法律相结合,凡亲属之间犯罪,在刑法方面的适用原则是:亲属相犯(如杀、伤等),以卑犯尊者,处罚重于常人,关系越亲,处罚越重;若以尊犯卑,则处罚轻于常人,关系越亲,处罚越轻。在民事方面,如财产转让时违反法律,则关系越亲,处罚越轻。 ——曾宪义《中国法制史》 《北齐律》将统治阶级认为危害国家根本利益和统治秩序最严重的犯罪概括为“重罪十条”,予以严惩。反映了儒家的礼义道德与法律日益紧密地结合,法律强化了对君权、父权和夫权的维护。 ——曾宪义《中国法制史》 依据材料概括魏晋时期法律的特点、量刑原则并分析其原因和目的。 律令儒家化的发展 二、秦汉至隋唐的法律与教化——引礼入法 礼法结合 4.唐朝时期的法律与礼教 (1)唐的法律: 《贞观律》 《永徽律》 《唐律疏议》 继承汉魏以来法律制定和阐释的经验 是中国现存最早、最为完整的封建法典 是中华法体系确立的标志 是历代王朝创制法律的蓝本 材料1:诸犯死罪,若父母、祖父母年七十以上,无成人子孙,旁无期亲者,具状上请。流者鞭笞,留养其亲终则从流。 ——《唐律疏议》 特点:重视“孝道”,对儒家伦理中的“孝”特别重视,唐律是礼法结合的典范 律令儒家化的完成 依据材料概括唐朝法律的特点。如何认识唐朝的法典《唐律疏议》? 材料2:兴平县人上官兴,因醉杀人亡窜,吏执其父下狱。兴自首请罪,以出其父。按唐律,“杀人者斩”。实际判决:诏许免死配流。理由:上官兴以其首罪免父,有光孝义。 ——摘编自《旧唐书·王彦威传》 认识: 演变历程: 二、秦汉至隋唐的法律与教化——引礼入法 礼法结合 3.唐朝时期的法律与礼教 (2)唐朝的礼治(教化) 732年,政府颁行《大唐开元礼》 ①提倡礼治: 材料:唐朝的礼乐制度主要体现在开元礼中,……其中吉礼的内容主要是祭祀,宾礼的主要内容是接待周边国家的君主和使节,军礼的主要内容是军事活动中的仪式,嘉礼主要包括成人、婚嫁、朝议、养老等嘉庆仪式,凶礼主要内容则是有关丧、葬及凶年赈抚、劳问疾苦等。 ——赵毅、赵轶峰《中国古代史》 特点: 体系庞大、体例严谨、内容繁复 地位:秦汉以来封建礼仪制度的集大成之作。 政府推广魏晋南北朝以来重视家训的经验,强化基层教化。 整齐门内,提斯子孙。——颜之推《颜氏家训》 家有雅风,政事规为。——《授大理卿李坰黔中宣慰使制》 家法备,然后可以言养人。——《新唐书·柳公绰传》 《大唐开元礼》有什么特点?在历史上地位如何? ②注重基层教化 《颜氏家训》 二、秦汉至隋唐的法律与教化——引礼入法 礼法结合 时 期 法 律 教 化 法律与礼治的关系 秦 汉 魏晋 唐 以法家思想治国,推动律的编纂(《秦律》)、发布“令” “设三老以掌教化”;焚书坑儒 对立 沿袭秦律,制成《九章律》、《二年律令》;发布“令”;“以经断狱” 独尊儒术,以“三纲五常”为主要内容对百姓进行道德教化 儒家知识分子以经注律,礼法开始结合 律令儒家化(以经注律) 《颜氏家训》 律令儒家化发展 主要法律:《贞观律》、《永徽律》和《唐律疏议》 提倡礼治,颁行《大唐开元礼》; 重视家训,强化基层教化。 法律儒家化的完成(法礼结合) 归纳总结 思考:总结这一时期法律与礼治的关系,为什么法律与儒学的结合会越来越紧密? ①秦朝推行严刑峻法容易激化社会矛盾,不利于长效维系统治; ②宗法观念与礼制思想在社会中有深远影响,民间重视亲疏尊卑; ③董仲舒新儒学主张治理国家德主刑辅;汉武帝确立儒学正统地位,儒家思想渗透入古代社会的方方面面; ④历代统治者与儒家官僚对法律的修订与调整。 原因: 2.(2026·浙江·高考真题)董仲舒著《春秋决事比》,以《春秋》的内容为审判之依据。“决事比”又称“比”,是汉代法律的一种形式,如《汉书·刑法志》提到“死罪决事比万三千四百七十二事”。据此可知,“比”相当于(   ) A.律 B.令 C.谕 D.例 【答案】D【详解】A.律是国家颁布的基础成文法典,是稳定的根本法律规范,并非判例类司法参照,与“决事比”性质不同,错误。B.令是皇帝发布的政令,属于行政法令,不是司法判例,错误。C.谕是帝王下达的指示诏令,不属于法律判例形式,错误。D.董仲舒撰写《春秋决事比》,以《春秋》内容作为审判依据,“决事比”又称“比”,是汉代法律的一种形式,《汉书·刑法志》记载仅死罪类的决事比就有一万三千四百七十二件,说明司法判例可作为审判同类案件的依据,正确。 素养检测 D 三、宋元至明清的法律与教化——约为律用 礼法融合 1.宋元至明清时期法律 归纳宋元至明清时期法律的演变发展过程 时期 概 况 宋朝 元朝 明朝 清朝 基本沿用唐朝法律体系,制定法律多以唐律为蓝本,代表性法典有《宋刑统》《天圣令》等 对唐宋法律整体上弃而不用,但在司法实践中广泛援引唐律 以唐律为蓝本,制定《大明律》;在司法实践中重视“例”,数次重修《问刑条例》;开创了律例合编的体例 清朝法典沿袭《大明律》,重视例,制定了《大清律例》 “律”与“例”的关系:“例”是“律”的补充,同“律”一样,也是审理案件、定罪量刑的依据。不同在于,“律”是撰修比较慎重,具有相当的稳定性,而“例”则因时制宜,随时增删和修改,是一种更为灵活的法律形式。在司法实践中,“例”的法律效用大于律,于是“例”成了统治者实行司法专横,鱼肉百姓的工具。 思考:宋朝以后的法律建设有什么特点? ①多以《唐律》为蓝本;②开创了律例合编的新体例; 2.宋元至明清时期的教化 (1)儒学向基层渗透——理学 背景: 南宋后期程朱理学逐步建立统治地位。 表现: ①理学控制教育与科举,并通过授徒、书院讲学等方式在社会上广泛传播,甚至深入族规、家训之中。 ②朱熹的《家礼》和《小学》也成为家庭和幼童的行为规范。 凡诸卑幼,事无大小,毋得专行。必咨禀于家长。 凡子受父母之命,必籍记而佩之,时省而速行之。事毕,则返命焉。或所命有不可行者,则和色柔声,具是非利害而白之,待父母之许,而后改之。 凡为人子者,出必告,反必面。 ——朱熹《家礼》 《家礼》书影 三、宋元至明清的法律与教化——约为律用 礼法融合 宋元至明清时期的教化有什么新发展? 2.宋元至明清时期的教化 (2)儒学士人投身基层教化---以乡约教化乡里 乡约是乡里中订立的共同遵守的规约 北宋 明朝 清朝 北宋吕大钧兄弟是乡约的创造者。《吕氏乡约》是儒学士人教化乡里的范本。 乡约改为宣讲明太祖朱元璋的"六谕"。六谕主劝谕,但也有禁约成分,使乡约逐渐带有强制力。 乡约宣讲内容是康熙帝的“圣谕十六条”和雍正帝《圣谕广训》,宣讲时也常常引用《大清律例》,乡约与法律合流。 自发形成 教化百姓 政府利用 带有强制力 政府利用推广 具有约束力 与法律合流 乡约成为统治工具 约律分野 约律融合 约为律用 归纳乡约的发展历程并分析其作用及与法律关系的变化 三、宋元至明清的法律与教化——约为律用 礼法融合 三、宋元至明清的法律与教化——约为律用 礼法融合 一、德业相劝;二、过失相规;三、礼俗相交;四、悲难相恤。——《吕氏乡约》 孝顺父母,尊敬长上,和睦乡里,教训子孙,各安生理,毋作非为。——明太祖“六谕” 敦孝弟以重人伦,笃宗族以昭雍睦,和乡党以息争讼,重农桑以足衣食,尚节俭以惜财用,隆学校以端士习,黜异端以崇正学,讲法律以做愚顽,明礼让以厚风俗,务本业以定民志,训子弟以禁非为,息诬告以全良善,戒窝逃以免株连,完钱粮以省催科,联保甲以弭盗贼,解仇忿以重身命。 ——康熙帝“圣谕十六条” 思考:从宋朝到清朝,乡约所讲内容有何变化?有什么特点和作用?变化的原因是什么? 变化:宋以道德教化为主,用来教育百姓向善互助;明清增加了宣讲“圣谕” 的内容,也更多强调顺从、安分守己。 特点:教化百姓的乡约,经政府利用和推广而具有约束力,并与法律合流。礼法融合 作用:①有利于维护社会秩序,加强基层社会治理,②有利于发展生产; ③促进儒家文化和传统道德的传播。 原因:君主专制强化,加强皇权对基层社会的控制。 时期 法治 教化 礼法关系 夏朝 《禹刑》 礼不下庶人 刑礼分野 商朝 《汤刑》 西周 《九刑》 敬天保民、礼制 春秋战国 铸刑书(成文法)、法家法治 儒家德治 礼法对立 秦 《秦律》、严刑峻法 焚书坑儒 汉 沿袭秦律、《九章律》 尊崇儒术、以经注律 德主刑辅 礼法合一 魏晋 律令儒家化,以经注律,纳礼入律 唐 刑罚为用《唐律疏议》 德礼为本《大唐开元礼》 宋 《宋刑统》《天圣令》 《吕氏乡约》《家礼》 约律分立 元 对唐宋法律整体上弃而不用,但在司法实践上仍广为引用唐律 明 《大明律》、律例合编 明太祖六谕 约律合流 清 《大清律例》 圣谕十六条、《圣谕广训》 【总结】中国古代的法治、教化及二者关系的演化 知识拓展—归纳总结 法律与教化是对立统一的关系(相辅相成) 今天的中国是一个社会主义法治社会,那是否还需要“德治”呢? 法律是准绳,任何时候都必须遵循; 道德是基石,任何时候都不可忽视。 德治扬正气,法治强保障 3.(2026·陕晋青宁卷·高考真题)张家山汉简《二年律令》记载,盗铸钱币者,处以死刑;器具已备齐而尚未盗铸者,处以肉刑并附加苦役。《唐律疏议》规定,盗铸钱币者,“流三千里”,器具已备齐而尚未盗铸者,“徒二年”;器具尚未备齐者,“杖一百”。这些变化体现出(   ) A.盗铸日益猖獗 B.铸币监管松动 C.律文愈加简省 D.量刑趋于宽缓 【答案】D 【详解】对比汉、唐对盗铸钱币行为的处罚:汉代对盗铸者处死刑,对预备盗铸者处肉刑加苦役,刑罚极重;唐代同类行为的处罚力度明显减轻,还对犯罪预备的不同阶段细分处罚,整体体现出量刑趋于宽缓,正确。 故选D项。 素养检测 D 4.(2025·湖南·高考真题)大型地方史诗剧《天宠湖南》带领观众品味湖湘文化。剧名“天宠湖南”折射出中国一种传统观念——将个人乃至家国的成功与“天”的眷顾联系起来。这种观念比较契合(   ) A.殷商的“上天鬼神”B.老子的“天人合一” C.西周的“敬天保民”D.荀子的“人定胜天” 【答案】C 【详解】根据题干设问词,可知这是本质题,据材料关键信息可知准确时空是:古代中国。根据材料及所学可知,“天宠湖南”将地域发展与“天”的眷顾关联,本质上是一种“天命”与“人事”结合的观念——既承认“天”的主宰作用,又强调通过人为努力(如保民、德治)获得“天”的青睐。这种观念与西周“敬天保民”思想比较契合,C项正确; C 西周 中国古代的法治 中国古代的礼教 春秋 战国 秦朝 汉朝 魏晋 唐朝 宋朝 明朝 清朝 以宗法为核心的礼制 孔子“为政以德“ 子产 “铸刑书”,中国最早的成文法 德治 法治 孟子 仁政 韩非 商鞅 法治 尊崇 儒术, 以经 注律 法家 治国 《九章律》 律令 儒家 化 基层 重视 家训 《大唐开元礼》,汉以来封建礼仪制度之大成 《唐律疏议》,标志着中华法系确立 《九刑》 习惯法 《吕氏乡约》儒学士人教化乡里的范本 《宋刑统》《天圣令》 “六谕” 《大明律》开创侓例合编的体例 《圣谕十六条》和《圣谕广训》乡约与法律合流 《大清律例》 课堂小结 课堂小结 中国古代的法治与教化 先秦时期的德治与法治 秦汉至隋唐时期的法律与教化 宋元至明清时期的法律与教化 夏商周:德治与法治的思想渊源 春秋战国时期:德法之争 秦汉的法律 魏晋的法律(律令儒家化) 唐朝的法律与教化(《唐律疏议》) 宋元至明清的法律 宋元至明清的教化 乡约的发展(乡约法律化) Lavf58.20.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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