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正文:
第17课 中国古代的户籍制度与社会治理
课标要求
1.了解中国古代以赋役征发为首要目的的户籍制度,以及有代表性的基层管理组织。
2.知道中国古代王朝在社会救济和优抚方面采取的重要措施。
基础知识
一、历代户籍制度演变
1.战国:国家编排民户,制定户籍的开始。
2.秦朝:实行分类登记制度,除一般百姓的户籍,还有宗亲贵族的宗室籍、官吏的宦籍、商贾的市籍等。
3.汉朝
(1)丞相主管全国户籍工作,各级地方政府也均有专门人员主管户籍。
(2)户是政府征派赋役的单位。百姓编户入籍后,便成了封建国家的“编户齐民”。
(3)政府为掌握人口数,也定期进行人口调查。
4.隋唐
(1)隋建立后,重新核定户籍。
(2)唐承隋制,管理更严,户籍三年一造。
5.宋朝:宋朝户籍分主户(指拥有土地、缴纳赋税的税户)和客户(指没有土地的佃户)。
6.元朝:按职业划分户口类型,统称为“诸色户计”,一旦定籍,世代相袭,不得变动。
7.明朝
(1)明朝以职业定户籍,分为民籍、军籍、匠籍等。
(2)明朝的户籍册称“黄册”,以里甲制为基础。
黄册
明朝政府依据黄册向人民征收赋役,因此,又叫“赋役黄册”。明政府对编造黄册很重视,规定发给各户的表册,必须由本人填写,或本户自报请人代写,如有隐瞒作弊,家长处死,家属流放化外。明初黄册的编造,奠定了明朝的户籍制度,加强了对户口的控制。
8.清朝
(1)清朝普通户籍基本沿袭明制,但管理相对松弛。
(2)到清前期赋役实行固定丁银、摊丁入亩,户籍的作用大为削弱。
(3)乾隆年间,朝廷谕令户籍永停编审。
中国古代户籍制度的特点和作用
1.特点
(1)户籍具有地域性。由于人口与赋役是联系在一起的,所以政府千方百计将人口控制在特定的地域范围中,限制其流动。
(2)户籍具有等级性。中国传统社会曾出现过特权户种、民籍户种和贱籍户种等类别,其户籍地位逐级降低,界线分明。其中,特权户籍以宋代的官户最为典型,但在宋代以后消失。民籍户种是平民百姓拥有的户籍,是主体户种,这些人是国家赋役的重要承担者。
(3)户籍具有世袭性。严格的户籍管理不仅体现在对人口生存地域的控制上,而且人口的等级、职业也被户籍标识得清清楚楚;不同等级、职业间的流动受到制约,户籍是世袭的。
(4)户籍具有社会治安职能。在我国历史上,户口的管理也对人口活动行为进行制约,它对封建秩序,特别是治安秩序的稳定具有重要意义。特别是宋代以后出现保甲制,赋予了户籍管理一项重要的社会治安功能,从而成为政府加强其统治基础的重要措施。
2.作用
(1)中国古代的封建统治者通过户籍制度,对人口进行管理,限制人口流动和随意迁徙,保持了中华民族的延续性与稳定性。
(2)中国古代的户籍管理制度是维护社会治安稳定的重要工具,同时也有效地遏制了地方割据势力,减少了封建割据战争的发生。
(3)中国古代的户籍制度是统治者征收赋税、征发徭役、提高经济收入的保证,客观上促进了社会的稳定。
(4)中国古代户籍制为本已森严的等级制砌上了厚厚的保护墙,稳固了金字塔型的社会结构,有利于“各守本分,各司其职”的社会分工的发展,在一定程度上维护了古代的社会秩序。
二、历代基层组织与社会治理
1.基层组织
(1)从秦汉到明清,县是最基层的行政机构,下设直接管理民众的基层组织。
(2)秦汉时期,县下设乡和里。乡设三老,里设里正。后代沿袭这种乡里制度,稍有变化。
乡里制度
就是指中国古代县以下的各级基层行政区划的制度。乡里制度具有宗法性与行政性的高度整合,集中反映了中国古代社会结构的一些特殊性。历代乡里制度都是以对全体乡村居民进行什伍编制为起点,以“什伍相保”“什伍连坐”为基本组织原则,拥有按比户口、宣布教化、督催赋税、摊派力役、维持治安、兼理司法的职权。
(3)唐朝以百户为里,五里为乡,城内设坊,郊外设村,设里正、坊正、村正。
(4)明朝实行里甲制,十户为一甲,一百一十户为一里,设甲首、里长。
2.社会治理
(1)秦汉:建立什伍组织,以五家为伍,十家为什,百家为里,相互监督。
(2)唐朝:实行邻保制度,以四家为邻,五邻为保,互相监督。
(3)北宋:王安石实施保甲法。
(4)明朝:王守仁推行十家牌法。
(5)清朝:清初实行里甲制,后来推行保甲制。
保甲制度
是中国封建王朝时代长期延续的一种社会统治手段,它的最本质特征是以“户”家庭为社会组织的基本单位,而不同于西方的以个人为单位。儒家的政治学说是把国家关系和宗法关系融合为一,家族观念被纳入君统观念之中。统治者通过保甲制度建立起了封建王朝对全国的严密控制。
三、历代社会救济与优抚政策
1.宋之前
(1)社会救济:历代社会救济的主体是掌握大量资源的政府,民间组织处于辅助地位。
①汉朝建立常平仓制度,积谷备仓,调节粮价。
②隋唐时期,政府既重视官方储备,也大力提倡民间积储。隋文帝置仓积谷,还鼓励民间自置义仓。
③官仓救大灾,义仓防小灾。
(2)优抚政策
①秦汉时期,皇帝有时会赐给高龄老人手杖——鸠杖,以示尊重。
②从唐朝开始,政府设有收容贫老、孤儿和乞讨流浪人员的专门机构。
2.宋之后
(1)宗族内部的救助活动逐渐兴起。
①代表:北宋范仲淹在族内创设义田,赈济族人,影响深远。
②作用:宗族通过设立族产,在衣食、住行、婚娶、蒙养,丧葬等方面资助族中贫困者。
(2)明清时期,慈善组织开始兴起,出现了善堂、善会等慈善机构。
3.政府和社会救济的不同
(1)政府救济的重点在救灾,核心在于保证粮食供应,或直接实施赈济,或鼓励各地余粮向灾区流通,疏导和安置流民,鼓励民间富户救济灾民。
(2)社会力量救济活动侧重于日常生活的赈济,如收养弃婴和孤儿、接济贫民等。
中国古代社会保障体系建立的渠道及作用
1.建立的渠道
(1)政府行为。即政府给社会弱势群体的成员提供最低社会生活保障。如《周礼》中讲的“荒政十二策”即是政府在应付突如其来的灾害时所采取的救济措施。
(2)自佛教传入中国后,由寺院举办的各种慈善事业,如唐代寺院设立的悲田院,专门关注那些老而无依者,饥饿施粥,有病给药,死则安葬。
(3)分散在各个家族中的祭田、族田、婚田、义庄、义田、义塾、贡士庄等等,在“睦族敬宗”的旗号下,对族内成员在生养、学业、贫病和婚丧嫁娶等方面遭遇困难时加以救济。
2.作用
(1)一定程度上适时保障了封建农耕经济,促进了社会经济的发展,直接起到了减少灾害战乱损失的作用。
(2)社会保障和救济措施有效地促进了经济在一定时期内的发展,能够使百姓安于生活,乐于生产,从而减少了农民破产和平民流亡,避免了社会动荡,保证了社会安定。
(3)社会保障和救济措施以伦理道德为基础,在实施的同时,弘扬了传统美德,一定程度上有助于提高中华民族的凝聚力。
全面认识中国古代社会救济和慈善事业
1.内容:中国古代的救济制度,一般说来应包括两个方面:一方面是在天灾人祸之后的特殊时间对百姓进行救济;另一方面是平常时期对人民中鳏寡孤独、老病残疾等成员进行福利救助。
2.思想基础
(1)诸子百家学说。以儒家仁义思想为指导(如孔子的“理想社会”的大同和小康,孟子“仁政”思想),同时兼有墨家的“兼爱”、道家的“小国寡民”顺应自然的见解。
(2)宗教思想。佛教的慈悲为怀、善恶报应思想,道教的劝人积德行善、劝善去恶的观点。
3.特点
(1)政府主体、民间辅助。政府在其中起到主体的作用,民间慈善起到辅助性的作用,这与统治者的统治政策和保持社会安定有很大关系,民间慈善没有政府的支持很难发展和成体系。
(2)带有宗教色彩。中国古代的社会救济和慈善事业受宗教影响较深,道教、佛教在中国古代产生了深远影响,特别是民间慈善,不管是宗族慈善还是宗教慈善起初都带着浓浓的宗教色彩,信奉宗教的教义,而且宗教组织的慈善一直贯穿于中国古代始终。
(3)各自为政、缺少合作。中国古代慈善两大主体是官府和民间,虽然在中国古代社会救济和慈善事业的发展过程中都作出了自己的贡献,但是两者都各自为政,缺少合作,没有形成资源的融合推动更好的发展。
(4)制度缺乏、监督缺失。中国古代的社会救济和慈善事业从无到有到不断发展达到鼎盛,注重的仅仅是措施和制度本身,缺少与之相匹配的监督制度,这很可能造成在社会救济和慈善事业发展过程中出现救济资源挪为他用,发挥不出相应作用的情况。
4.不足之处
(1)具有宗教色彩。
(2)各自为政,缺少合作,救济方式相对单一。
(3)缺少制度和法律规范,主要由道德、风俗习惯和民俗对其进行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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