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1 树立法治观念-2026-2027学年八年级上册道德与法治议题式课件(统编版)
2026-09-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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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该初中道德与法治课件聚焦“树立法治观念”,核心知识点包括法律的含义及要求、法治观念的内涵及树立要求。课堂以“建群吃瓜赔2.4万”真实案例导入,通过设问群主责任引出法律作用,辨析“法不责众”等误区后总结树立法治观念的要求,构建案例到理论再到实践的学习支架。
其亮点在于立足网络真实情境,通过分析“建群者—发布者—转发者—围观者”责任落实责任意识,“换位共情”劝说词联结法治与道德修养,结合法条增强法治观念。采用案例教学和情境讨论,小结简洁易记,帮助学生将法治观念转化为行为自觉,为教师提供生动教学资源。
内容正文:
6.1 树立法治观念 逐字稿
一、课堂导入:一个群,赔了2.4万
师:同学们,上课之前,老师先给大家讲一个真实发生的事。
一位同学,建了一个微信群。他没有拍视频,没有发视频,只是在群里“吃瓜”。结果,他和他的监护人,被法院判决赔礼道歉,赔偿2.4万余元。
师:大家想一想——建个群,没发内容,也要担责?
(播放视频)
我们就走进第六课第二框——《树立法治观念》,一起来解开这个“建群吃瓜”背后的法律红线。
二、自主预习要求
师:请大家翻开课本第46到49页,拿出笔,圈划出重点段、核心句、关键词,全部落实在课本上。同时带着四个核心问题边读边思考:
1.法律的含义及要求是什么?
2.法治观念的含义是什么?
3.为什么要树立法治观念?
4.如何树立法治观念?
给大家3分钟时间自主预习,开始。
三、新课讲授
环节一 建群未发,为何担责?
师:好,预习结束。我们先回到这个案例。
小王为了满足同学“吃瓜”心理,建了一个微信群,供人传播同学小李的隐私视频。群内议论纷纷,内容被多次转发,全校扩散。小李因此焦虑抑郁,被迫转学。
师:小王辩称:“我没拍、没发,只是建了个群。”
但法院判决:小王及其监护人赔礼道歉,赔偿2.4万余元。
议一议(小组讨论):请结合法条,分析群主小王的行为。
生(预设):我们组觉得,小王虽然没发视频,但他建群的目的就是为了“吃瓜”,等于给传播隐私提供了场所。
生(预设):而且他在群里看到别人发视频,没有制止,没有尽到群主的管理责任。
师:同学们分析得非常到位!
我们来看法条:《民法典》第1032条:自然人享有隐私权,任何组织或个人不得以刺探、侵扰、泄露、公开等方式侵害他人隐私权。
《互联网群组信息服务管理规定》第9条:群组建立者、管理者应当履行群组管理责任,规范群组网络行为和信息发布。
师:小王虽未拍摄、发送隐私视频,但出于“吃瓜”目的建群,为隐私传播提供了场所;看到群内侵权内容却未制止,未履行群主管理义务,属于不作为侵权。
所以,法院判决他承担民事责任。这个案例警示我们:网络不是法外之地。
笔记① 法律的含义及要求 P46
(1)含义:法律是一种社会规则和行为规范,是评价人们行为是否合法有效的准绳。
(2)要求:我们必须在法律范围内活动,以法律为行为准则,依照法律行使权利、履行义务,树立法治观念,学会依法办事。
师: 小王说自己“不知情”,你觉得法院会采信吗?
生(预设): 不会。因为他建群就是为了“吃瓜”,肯定知道会有视频传播。
生(预设): 而且群里那么多人议论,他作为群主不可能看不到。
师:对!法院不会采信。理由有三:
① 建群目的就是聚众“吃瓜”,对传播隐私存在预判;
② 视频发布后群内多人议论,小王理应知晓;
③ 群主负有管理义务,放任侵权信息扩散,属于不作为侵权。
启示: 遵守法律不能只做被动的旁观者,要树立责任意识,自觉履行法定义务,守住法治底线。
笔记② 法治观念的含义
法治观念体现为人们对法律发自内心的认可、崇尚、遵守和服从。
环节二 围观转发,有无过错?
师:案件发酵后,校园里出现两种普遍观点:
观点一:我只是点开看看、围观热闹,没有转发,完全没有过错。
观点二:大家都在转发、很多人一起吃瓜,法不责众,肯定不会追责。
议一议(小组讨论):
(1)请分别评析以上两种观点的正误,并说明理由。
(2)如果人人都抱着“围观无所谓”的心态对待他人隐私,会对受害者、对网络环境、对社会法治产生什么影响?
生(预设):
观点一不对。围观本身就是一种纵容,会给受害者带来二次伤害。
生(预设):
观点二也不对。“法不责众”是错的,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人再多违法也要追责。
师:同学们说得非常好!猎奇围观他人隐私,漠视人格尊严,变相纵容网络欺凌,会给受害者带来二次伤害。
“法不责众” 是错误认知,违法行为不会因人数多而免责。
影响:
对受害者:每一次围观议论都是二次伤害,易加重心理创伤。
对网络环境:围观起哄会助长网络暴力,催生“看客狂欢”的不良风气。
对社会法治:纵容侵权会消解法律权威。
我们应当敬畏规则,拒绝盲目“吃瓜”,共同维护清朗有序的网络空间。
笔记③ 树立法治观念的原因 P46-47
①我国是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法治是促进社会进步、维护社会秩序、捍卫国家尊严、实现人民权利与自由的重要保障。
②法律的权威源自人民的内心拥护和真诚信仰。只有当法律真正铭刻在内心时,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才会成为人们的共同追求和自觉行为。
环节三 身处网络,如何行事?
师:经查,本案中除群主小王外,发布者小张、群内多名转发扩散的成员,均已另案处理,承担了相应法律责任。
议一议(小组讨论):
群内相关成员都承担了相应的法律责任,给你什么启示?
(提示:可从三个方向切入——①法律在每个人心中的分量是否相同?②法律知识够用与不够用,结果差在哪里?③违法行为人多还是少,会影响法律的判断吗?)
生(预设):
有的人是主动发的,有的人是转发的,责任大小不一样。
生(预设):
但不管是谁,只要违法了都要担责,不会因为人多就没事。
师:对!启示有三:
启示一:敬畏和信仰法律。 小王真正吃亏的,不是不懂法条,而是内心不把法律当回事。
启示二:积极主动地学习法律。 不懂法,踩了红线还不自知。学习法律,才能避免无知违法。
启示三:树立守法光荣、违法可耻的观念。 从发布者到建群者到转发者,没有一人因“人多”而免责。法律不看人数,只看行为。守法光荣,违法必究,法律面前无侥幸。
笔记④ 如何树立法治观念 P47-49
(1)敬畏和信仰法律
① 坚持宪法法律至上,敬畏法律规则,相信法律的力量。
② 牢固树立法律红线不能触碰、法律底线不可逾越的观念,自觉自愿地遵守法律,把依法办事当成自己的生活习惯。
(2)积极主动地学习法律
① 学习个人成长和参与社会生活必备的基本法律常识,正确理解法律。
② 积极参与各种法治实践活动,理性分析社会生活中的法律问题,提升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参与社会生活的能力。
(3)树立守法光荣、违法可耻的观念
① 从细节抓起、从小事做起,从遵守规则做起,如遵守交通规则、做好垃圾分类、杜绝餐饮浪费,营造清朗网络空间等。
② 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自觉履行法定义务、社会责任、家庭责任,为形成尚德守法的价值取向、营造尊崇法治的社会氛围作出自己的贡献。
环节四 议学延伸:撰写劝说词
师:周末上网时,你发现网络平台曝光了某校学生的私人生活信息,身边同学纷纷转发,还拉你进群一起吃瓜、讨论、调侃。
请你撰写一段劝说词,劝同学停止转发、拒绝围观,不用“违法”二字,而是用“换位共情”的方式说服对方。
生(预设):
“如果有一天,我们不小心成了被挂在网上的那个‘瓜’,我们会希望围观者怎么做?
是希望他们笑嘻嘻地转发点赞,还是默默退出并提醒我们一声?
法律管不了人心,但人心应该比法律更高。
退群,不是怂,只是我们不想变成自己讨厌的那种人。”
四、课堂总结
师:同学们,今天我们从一个“建群吃瓜”的真实案例出发,读懂了法治观念的分量。
法治观念,不是背法条,不是喊口号,而是——
敬畏法律、学习法律、遵守法律。
请记住三个词:
敬畏之心、学习之行、守法之责。
你的一次守法选择,可能就是在守护他人的尊严;
你的一次拒绝围观,可能就是在捍卫法治的底线。
这世界会变好,不是因为少数人懂法,而是因为每个人都愿意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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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单元教学设计
单元名称
八年级上册第二单元维护社会秩序
1.单元教学设计说明
本单元是初中道德与法治课程的重要组成部分,以“维护社会秩序”为轴线,贯穿“认识规则—遵守规则—践行道德—提升法治素养”四层递进逻辑。教材通过“遵守社会规则”“社会生活讲道德”“提升法治素养”三课,构建了“认知—内化—践行”的完整育人链条。
第四课内容逻辑:
(1)维护秩序靠规则:通过生活观察和实例分析,揭示社会秩序的重要性,阐释社会规则(如道德、纪律、法律)在维护社会秩序中的作用,使学生认识到社会秩序和社会规则的关系,为下一框遵守规则打好基础。
(2)遵守规则:通过具体情境和案例,探讨如何增强规则意识,做到他律与自律相结合,积极维护规则并推动规则的完善,从而引导学生自觉遵守规则,将规则内化于心、外化于行。
第五课内容逻辑:
(1)文明有礼:首先揭示了文明有礼在个人修养、社会和谐和国家形象中的重要性,使学生认识到文明有礼是一个人立身处世的前提;文明有礼促进社会和谐发展;文明有礼塑造良好国家形象,进而引导学生增强文明有礼意识,讲文明、懂礼貌、守礼仪,营造良好社会风尚,自觉践行文明有礼的行为规范。
(2)诚实守信:首先揭示了诚实守信的价值,教材明确指出诚信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是社会各行各业的共同道德要求,也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公民基本道德规范的重要内容,接着从个人和社会两个方面讲述了诚信的重要性,进而引导学生恪守诚信准则,努力做一个诚信的人。
(3)友善待人:首先揭示友善待人的意义,明确指出友善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要求,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有利于营造互信互助的社会风气,促进社会和谐。接着探讨如何在日常生活中做到宽容、换位思考和助人为乐,引导学生以实际行动做到与人为善、守望相助。
第六课内容逻辑:
(1)树立法治观念:揭示树立法治观念的重要性,引导学生敬畏和信仰法律,积极主动学习法律知识,树立守法光荣、违法可耻的观念。本框内容为第二框学会依法办事打下了思想基础。
(2)学会依法办事:本框内容在第一框树立法治观念基础上,进一步引导学生学会依法办事,主要探讨了如何做到自觉守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提升法治素养,树立法治观念,提高依法办事的能力,逐步成长为社会主义法治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
(1)课标依据
本单元依据的《义务教育道德与法治课程标准(2022年版)》的相应部分如下:
①认识公共生活、公共空间与公共利益,懂得公共资源全民共享、公共秩序人人维护,自觉爱护公共设施、遵守公共规则,文明参与线上线下公共活动。
②理解道德、法律都是人们生活中的行为规范,共同约束人们的行为,调整社会关系,维护社会秩序。
③知道法律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一种特殊行为规范,理解我国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
④了解违法行为的分类,认识一般违法与犯罪的区别与联系,增强法治观念,依法自律,做一个自觉守法的人。
⑤学会用法律与人打交道,在遇到法律问题或者权益受到侵害时,能够依靠法律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2)核心素养发展的价值:
政治认同:感受我国法治建设的成就,理解依法治国的基本方略,体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增强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认同。
道德修养:树立公共道德,懂得文明有礼、诚实守信、友善待人的重要性,培育高尚的道德品质和良好的行为习惯,提升个人道德修养。
法治观念:明晰公共生活的行为边界,知晓法律的特征与作用,了解违法行为的后果,自觉规范自身言行,增强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意识。
责任意识:认清青少年作为社会一员的身份,主动遵守规则、维护秩序,树立对自己、对他人、对社会负责的责任意识,增强责任担当。
(3)学段目标
学生能够理解社会秩序的重要性,认识社会规则的种类与作用,掌握规则与自由的关系;能够全面理解文明有礼、诚实守信、友善待人的道德要求,在日常生活中自觉践行道德准则;能够了解法律的特征与作用,认识违法行为的分类与后果,树立法治观念,学会依法办事、依法维权;能结合生活中的具体案例分析规则与秩序的关系,辨析“规则限制自由”等片面观点,针对违反规则、不讲道德、违法犯罪等现象做出正确的价值判断;在观察我国法治建设成就、感受道德榜样力量的过程中,增强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认同,树立规则意识、道德意识和法治意识,主动遵守规则、践行道德、维护法律,自觉将个人成长融入社会发展,树立青年的责任与担当意识。
(4)学业质量
学生可完整梳理社会秩序的含义与种类,准确阐释社会规则的作用,清晰地说明规则与自由的关系,不存在概念混淆;面对不守规则、不讲诚信、违法犯罪等现实情境,能结合本课知识做出价值判断并完整说明依据;能结合校园、社区、公共场所等具体场景,列举多条遵守规则、践行道德、依法维权的具体行动;能够从我国法治建设成就、道德模范事迹中体悟社会进步,形成自觉遵守规则、主动践行道德、坚决维护法律的正确价值取向,可围绕法治中国建设完整表达青少年的行动思路,实现知识理解、思辨能力、道德法治素养与责任意识综合达标。
(5)教学设计与实践的理论基础:
本单元紧扣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对标2022版《义务教育道德与法治课程标准》第四学段“我与国家和社会”主题,遵循“认识规则—践行道德—提升法治素养”课标逻辑,围绕课标内容、素养要求、学业质量标准设计全套课堂活动,实现教学、课标、评价统一;贴合八年级具象思维为主的认知发展规律,以“程大叔千里维权”“恶意仅退款现象”“诚信人物故事”等生活化具象素材为载体,遵循“生活现象感知—归纳特征—理解内涵—实践践行”认知路径,降低抽象概念理解难度;依托议题式教学理论,以“维护社会秩序靠什么”总议题串联分层探究、情境辨析、实践拓展,突出学生主体地位,引导自主思辨生成认知;遵循生活德育理论,全部案例取自学生可接触的日常社会场景,将规则、道德、法治教育融入真实生活,杜绝空洞说教;依托核心素养一体化培育理论,在同一课堂情境中同步落实政治认同、道德修养、法治观念、责任意识四大素养协同发展。
(6)学情依据:
学生现状与核心问题:
(1)规则意识淡薄:对社会规则的重要性认识不足,认为规则是“约束自己的东西”,缺乏主动遵守规则的意识,在家庭和学校教育中缺乏对规则意识的系统培养,学生接触的信息多为碎片化,缺乏整体认知。
(2)道德行为失范:在日常生活中存在不文明行为(如大声喧哗、随意丢弃垃圾)、不诚信行为(如考试作弊)、不友善行为(如冷漠对待他人)。
(3)法治观念薄弱:对法律知识了解较少,认为法律是“高不可攀”的,缺乏依法办事的观念,在和平环境下,学生缺乏对法律重要性的直观感受,法治教育在学校和家庭中相对薄弱。
2.单元目标与重点难点
单元目标:
能准确说出社会秩序的含义、种类及作用,能举例说明交通秩序、生产秩序、公共场所秩序的具体表现。
能区分道德、纪律、法律三种不同类型的社会规则,能对应判断生活中的具体行为受哪类规则约束。
能结合“恶意仅退款”等具体案例分析规则与秩序的关系,明确“规则明确秩序内容,规则保障秩序实现”的逻辑。
能结合校园、社区、公共场所等真实场景,列举3条以上自觉遵守规则、维护秩序的具体做法。
能说出文明有礼、诚实守信、友善待人的具体表现与重要意义,能针对“是否要讲诚信”的困惑情境做出合理选择。
能区分一般违法与犯罪的不同,说出三类违法行为的分类标准及相应后果。
能说出依法办事、依法维权的基本要求与途径,能对应选择合适的维权方式。
能结合“程大叔千里维权”等真实案例,树立“人人都是规则守护者”的责任意识。
单元重难点:
重点:社会秩序的作用;社会规则的种类与作用;遵守规则的要求;文明有礼、诚实守信、友善待人的具体表现与要求;法律的特征与作用;违法行为的分类与后果;依法办事的要求。
难点:理解规则与自由的关系;理解道德与法律的联系与区别;理解一般违法与犯罪的联系与区别;将规则意识、道德观念、法治信仰内化为自觉行动;在复杂情境中做出符合道德与法律要求的选择。
3. 单元思维导图
课时教学设计
课题
6.1树立法治观念
1. 教学内容分析
本框是第六课《提升法治素养》的第一框,前承第五课《社会生活讲道德》,后启第六课第二框《学会依法办事》。本框是整个八年级法治教育的思想奠基课,核心任务是从“观念”层面解决“为什么要信法、守法”的问题,为下一框“如何依法办事”提供内在动力。
教材围绕“认知——认同——践行”的逻辑展开:先阐明法律的含义与要求,引导学生理解法律作为行为准则的权威性;再阐释法治观念的内涵,揭示“发自内心的认可与服从”这一本质;进而从国家治理与个人成长双维度分析树立法治观念的重要性;最后从“敬畏信仰、主动学习、守法光荣”三个层面提出树立法治观念的具体要求。
本框以“建群吃瓜被判赔2.4万”的真实网络侵权案例贯穿始终,将抽象的法治观念具象化为学生可感可知的网络行为边界。该案例涉及建群者、发布者、转发者、围观者等多个角色,能够覆盖“不作为侵权”“法不责众”“不知情能否免责”等多个法治认知误区,具有很强的课堂讨论价值。与第五课相比,本框从“道德自觉”走向“法治底线”,强调法律在维护社会秩序中的强制力和权威性。
2.学情分析
八年级学生在七年级和本册前序课程中已初步了解社会规则(道德、纪律、法律)的类别,能够区分一般违法与犯罪的基本概念,对“法律是国家制定的行为规范”有模糊认知。但在以下几个方面仍存在明显不足:
第一,对法律的权威性认识不足。多数学生将法律视为“惩罚坏人的工具”,认为与自己日常生活关系不大,缺乏“法律是每个人行为底线”的认知。在面对“建个群也违法”等案例时,学生普遍感到意外,反映出其对法律规约范围的狭隘理解。
第二,法治观念停留在“他律”层面。学生能够说出“要守法”,但更多是出于对惩罚的恐惧而非对法律价值的认同。当面对“法不责众”“不知者无罪”“围观无错”等错误观念时,缺乏辨析能力,容易被从众心理裹挟。
第三,对网络行为的法律边界模糊。作为数字原住民,八年级学生微信群、QQ群使用频繁,但普遍认为“建群只是拉人”“转发只是分享”“围观只是看看”,对群主管理责任、传播侵权信息的法律后果缺乏认知。
第四,面临“守法是否吃亏”的现实困惑。在“别人都在做”的从众情境中,学生容易产生“守法成本高于违法成本”的错误认知,急需通过真实案例确立“法律面前无侥幸”的价值导向。
3.核心素养目标
1.法治观念:通过分析“建群吃瓜被判赔2.4万”的真实案例,理解法律是社会规则和行为规范,认识不作为侵权的法律后果,澄清“法不责众”“不知情免责”等认知误区,树立法律红线不可触碰、法律底线不可逾越的法治意识。
2.道德修养:通过“换位共情”劝说词的撰写,将法治要求与道德自觉相联结,认识到对他人的尊重(不围观、不传播隐私)既是法律义务也是道德要求,培育尊重他人人格尊严的道德品质。
3.责任意识:通过案例分析“建群者—发布者—转发者—围观者”各自的法律责任,明晰不同角色的义务边界,树立对自己言行负责、对他人权利负责、对网络环境负责的责任担当。
4.学习重点难点
学习重点:法律的含义及要求;法治观念的内涵;树立法治观念的三点要求
学习难点:理解“法律的权威源自人民的内心拥护和真诚信仰”,辨析“法不责众”“不知情免责”等错误观念,将法治观念从“被动服从”提升为“内心信仰”,在真实网络情境中做出符合法律要求的选择。
5.学习活动设计
导入:一个群,赔了2.4万
教师活动:
播放视频,“建了一个微信群”“没有拍也没有发视频”“被判赔礼道歉+赔偿2.4万”。设问:建个群,什么都没发,也要担责?这和我们平时认为的“谁发谁负责”有什么不一样?展示案件概要:小王为满足同学“吃瓜”心理建微信群传播他人隐私视频,本人未拍未发,但仍被判承担民事责任。抛出本课总议题:建群“吃瓜”赔了2.4万,如何树立法治观念?
学生活动:
思考“建个群而已,凭什么赔钱”,带着疑问进入新课学习,初步感知“网络行为也有法律边界”。
设计意图:以“建群—没发—赔钱”的反差感制造认知冲突,打破学生“与我无关”“只是建群而已”的思维定势,激发探究法律责任的欲望,自然引出“法治观念”的核心议题。
环节一:建群未发,为何担责?
教师活动:
议学情境:小王为满足同学“吃瓜”心理,建微信群供人传播同学小李的隐私视频。群内议论纷纷,内容被多次转发,全校扩散。小李因此焦虑抑郁,被迫转学。小王辩称自己未拍未发、只是建群。法院判决:小王及其监护人赔礼道歉,赔偿2.4万余元。
议一议:请结合法条,分析群主小王的行为。
【法条链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三十二条:自然人享有隐私权。任何组织或个人不得以刺探、侵扰、泄露、公开等方式侵害他人隐私权。《互联网群组信息服务管理规定》第九条:互联网群组建立者、管理者应当履行群组管理责任,规范群组网络行为和信息发布。
议学活动:你还知道哪些法律?请说出其中一个具体条文。结合上述案例,说说法律有何作用?
提示:小王虽未拍摄、发送隐私视频,但出于“吃瓜”目的建群,为隐私传播提供了场所;看到群内侵权内容却未制止,未履行群主管理义务,属于不作为侵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三十二条,侵害了小李的隐私权;根据《互联网群组信息服务管理规定》第九条,群主负有管理责任。因此小王及其监护人需承担赔礼道歉、赔偿2.4万余元的民事责任,警示我们网络不是法外之地。
议学总结:
法律的含义及要求?P46
(1)含义:法律是一种社会规则和行为规范,是评价人们的行为是否合法有效的准绳。
(2)要求:我们必须在法律范围内活动,以法律为行为准则,依照法律行使权利、履行义务,树立法治观念,学会依法办事。
议学情境:小王说自己不知情,你觉得法院会采信吗?请说明理由。并思考此案例给你什么启示?
提示:不会采信。理由:①小王建群目的便是聚众“吃瓜”,对传播隐私存在预判,并非不知情;②视频发布后群内多人议论,小王作为群主理应知晓;③依据《互联网群组信息服务管理规定》第九条,群主负有管理义务,放任侵权信息扩散属于不作为侵权,应当担责。
启示:遵守法律不能只做被动的旁观者,要树立责任意识,自觉履行法定义务,守住法治底线。
议学总结:
法治观念的含义:法治观念体现为人们对法律发自内心的认可、崇尚、遵守和服从。
学生活动:
阅读案例材料,围绕“小王的行为是否违法”展开小组讨论。
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三十二条和《互联网群组信息服务管理规定》第九条,分析小王担责的法律依据。
思考并列举自己知道的其他法律条文,讨论“法律是什么”“法律要求我们怎么做”。
设计意图:以小王“建群未发仍担责”的反直觉案例切入,通过法条分析揭示“不作为侵权”的法律逻辑,帮助学生突破“只有主动做坏事才违法”的认知局限,初步理解法律的规约范围与权威性。
环节二:围观转发,有无过错?
教师活动:
议学情境:案件发酵后,校园出现两种观点——
观点一:我只是点开看看、围观热闹,没有转发,完全没有过错。
观点二:大家都在转发、很多人一起吃瓜,法不责众,肯定不会追责。
议一议:(1)请分别评析以上两种观点的正误,并说明理由。(2)如果人人都抱着“围观无所谓”的心态对待他人隐私,会对受害者、对网络环境、对社会法治产生什么影响?
提示:(1)两种观点均错误。猎奇围观他人隐私,漠视他人人格尊严,变相纵容网络欺凌,会给受害者带来二次伤害。“法不责众”是错误认知,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违法行为不会因人数多而免责。(2)对受害者而言,每一次围观议论都是二次伤害,易加重心理创伤,造成严重后果。对网络环境来说,围观起哄会助长网络暴力,催生“看客狂欢”的不良风气。对社会法治来讲,纵容侵权会消解法律权威。我们应当敬畏规则,拒绝盲目“吃瓜”,共同维护清朗有序的网络空间。
议学总结:
树立法治观念的原因?P46-47
①我国是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在我国,法治是促进社会进步、维护社会秩序、捍卫国家尊严、实现人民权利与自由的重要保障。
②法律的权威源自人民的内心拥护和真诚信仰。只有当法律真正铭刻在内心时,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才会成为人们的共同追求和自觉行为。
学生活动:
以小组为单位分别讨论“不知情免责”和“法不责众”两种观点,形成本组判断并说明理由。
设计意图:通过“不知情免责”“法不责众”两个常见误区的深度辨析,帮助学生从“被动服从”走向“内心认同”,理解法治观念的本质是“发自内心的认可与服从”,为下一步“如何树立法治观念”奠定认知基础。
环节三:身处网络,如何行事?
教师活动:
议学情境:经查,本案中除群主小王外,发布者小张、群内多名转发扩散的成员,均已另案处理,承担了相应的法律责任。
议一议:群内相关成员都承担了相应的法律责任,给你什么启示?(讨论提示:可从三个方向切入:①法律在每个人心中的分量是否相同?②法律知识够用与不够用,结果差在哪里?③违法行为人多还是少,会影响法律的判断吗?)
启示一:敬畏和信仰法律。小王真正吃亏的,不是不懂法条,而是内心不把法律当回事。
启示二:积极主动地学习法律。不懂法,踩了红线还不自知。学习法律,才能避免无知违法。
启示三:树立守法光荣、违法可耻的观念。从发布者到建群者到转发者,没有一人因“人多”而免责。法律不看人数,只看行为。守法光荣,违法必究,法律面前无侥幸。
议学延伸:撰写劝说词
周末上网时,你发现网络平台曝光了某校学生的私人生活信息,身边同学纷纷转发,还拉你进群一起吃瓜、讨论、调侃。请你撰写一段劝说词,劝同学停止转发、拒绝围观,不用“违法”二字,而是用“换位共情”的方式说服对方。
提示:“如果有一天,我们不小心成了被挂在网上的那个“瓜”,我们会希望围观者怎么做?是希望他们笑嘻嘻地转发点赞,还是默默退出并提醒我们一声?法律管不了人心,但人心应该比法律更高。退群,不是怂,只是我们不想变成自己讨厌的那种人。”
议学总结:树立法治观念的要求?P47-P49
(1)敬畏和信仰法律。①坚持宪法法律至上,敬畏法律规则,相信法律的力量。②牢固树立法律红线不能触碰、法律底线不可逾越的观念,自觉自愿地遵守法律,把依法办事当成自己的生活习惯。
(2)积极主动地学习法律。①学习个人成长和参与社会生活必备的基本法律常识,正确理解法律。②积极参与各种法治实践活动,理性分析社会生活中的法律问题,提升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参与社会生活的能力。
(3)树立守法光荣、违法可耻的观念。①从细节抓起、从小事做起,从遵守规则做起,如遵守交通规则、做好垃圾分类、杜绝餐饮浪费,营造清朗网络空间等。②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自觉履行法定义务、社会责任、家庭责任,为形成尚德守法的价值取向、营造尊崇法治的社会氛围作出自己的贡献。
小组讨论“同样在'吃瓜'链条中,为什么处理结果不一样”,从三个方向切入分析。分小组用关键词卡片归纳“如何树立法治观念”的三条路径。撰写“换位共情”劝说词,在小组内交流互评。
设计意图:通过对“吃瓜链条”不同角色不同责任的对比分析,引导学生从“被动接受结论”转向“主动建构认知”,自主归纳梳理法治观念的三条路径。劝说词撰写环节将法治要求转化为换位共情的道德语言,实现法治观念与道德自觉的有机融合。
6. 板书设计
6.1树立法治观念
一、认识法律——是什么
含义:社会规则和行为规范,评价行为合法有效的准绳
要求:在法律范围内活动,依法行使权利、履行义务
二、理解法治观念——为什么
内涵:发自内心的认可、崇尚、遵守、服从
重要性:法治是促进社会进步、维护社会秩序、捍卫国家尊严、实现人民权利与自由的重要保障;法律的权威源自人民的内心拥护和真诚信仰
三、树立法治观念——怎么做
敬畏和信仰法律
积极主动地学习法律
树立守法光荣、违法可耻的观念
7.特色学习资源分析、技术手段应用说明
(1)核心案例资源:“建群吃瓜被判赔2.4万”真实网络侵权案例,涵盖建群者、发布者、转发者、围观者多个角色,一例贯穿法律认知、观念辨析、行为养成三环节。
(2)法条原文资源:《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三十二条、《互联网群组信息服务管理规定》第九条,引导学生进行真实的法律条文阅读与案例分析,培养“以法为据”的思维习惯。
(3)互动议学资源:观点辨析、小组讨论、劝说词撰写等多层次课堂活动,突出学生主体地位。
(4)配套习题资源:4道2026年各地期末真题及变式训练,覆盖“法治观念内涵”“法律信仰”“守法观念”“法律规范作用”等核心考点,配套易错陷阱解析。
(5)多媒体素材:案例情境数据图、法条卡片、劝说词范例等,辅助沉浸式情境教学。
8.教学反思与改进
(1)本课亮点
以“建群吃瓜赔2.4万”真实案例一材贯穿“法律认知——观念辨析——行为养成”完整教学链条,精准击破学生“不知情免责”“法不责众”“围观无错”三类常见认知误区。通过“法律是什么—法治观念为什么—树立法治观念怎么做”三层递进追问,引导学生从感性认知走向理性认同。劝说词撰写环节以“换位共情”替代说教,将法治要求内化为道德自觉,同步培育法治观念、道德修养、责任意识三大核心素养。
(2)现存不足
案例分析中“不作为侵权”的法律概念对学生而言较为抽象,部分学生难以将“建群”与“侵权”建立直接因果联系。“法不责众”的辨析可能受学生从众心理影响,部分学生在内心深处仍存“大家都做就没事”的侥幸认知。劝说词撰写时间有限,部分学生反思深度不足,停留在“不要转发”的表层呼吁。
(3)改进方案
课前布置“我身边的网络法律事件”微调查,收集学生真实接触或了解的网络纠纷案例,使课堂讨论更贴近学生生活经验。引入类比教学(如“提供场所纵容犯罪是否担责”等),降低“不作为侵权”的理解难度。课后布置拓展实践:以小组为单位制作一份“拒绝盲目吃瓜,守护网络文明”倡议书或短视频,将课堂认知转化为传播行动。
9. 学习评价设计
采用过程性评价60%+纸笔检测40%综合打分。
过程性评价(课堂表现)评价内容:小组讨论的参与度与观点质量、观点辨析的逻辑性与说服力、劝说词撰写的共情力与思想深度、课堂笔记完整度。
纸笔检测评价(课后习题)分层评价标准:
合格:完整说出法律的含义与要求,准确复述法治观念的内涵,正确列举树立法治观念的三点要求,能判断“法不责众”等观点是错误的。
良好:能结合“建群吃瓜”案例准确分析不作为侵权的法律逻辑,正确辨析“不知情免责”“围观无过错”等常见误区,能用自己的语言阐释“法律权威源自内心拥护”的道理。
优秀:能辩证阐述法治观念与个人成长、社会秩序、国家治理的内在关联,针对真实网络情境提出具体的守法行动方案和自身践行计划,初步形成“法律红线不可触碰”的法治信仰,并能用换位共情的方式影响他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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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树立法治观念(导学案)
姓名:班级:
课题
6.1树立法治观念
课型
新授课
课时:1
核心素养目标
1.法治观念:通过分析“建群吃瓜被判赔2.4万”的真实案例,理解法律是社会规则和行为规范,认识不作为侵权的法律后果,澄清“法不责众”“不知情免责”等认知误区,树立法律红线不可触碰、法律底线不可逾越的法治意识。
2.道德修养:通过“换位共情”劝说词的撰写,将法治要求与道德自觉相联结,认识到对他人的尊重(不围观、不传播隐私)既是法律义务也是道德要求,培育尊重他人人格尊严的道德品质。
3.责任意识:通过案例分析“建群者—发布者—转发者—围观者”各自的法律责任,明晰不同角色的义务边界,树立对自己言行负责、对他人权利负责、对网络环境负责的责任担当。
重点
法律的含义及要求;法治观念的内涵;树立法治观念的三点要求
难点
理解“法律的权威源自人民的内心拥护和真诚信仰”,辨析“法不责众”“不知情免责”等错误观念,将法治观念从“被动服从”提升为“内心信仰”,在真实网络情境中做出符合法律要求的选择。
(一)课前案
自主预习:标划出重点段、核心句、关键词,落实在课本上。
1.法律的含义及要求?
2.法治观念的含义?
3.树立法治观念的原因?
4.树立法治观念的要求?
(二)交流合作,共享共长
【学习任务一】建群未发,为何担责?
议学情境:小王为满足同学“吃瓜”心理,建微信群供人传播同学小李的隐私视频。群内议论纷纷,内容被多次转发,全校扩散。小李因此焦虑抑郁,被迫转学。小王辩称自己未拍未发、只是建群。法院判决:小王及其监护人赔礼道歉,赔偿2.4万余元。
【法条链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三十二条:自然人享有隐私权。任何组织或个人不得以刺探、侵扰、泄露、公开等方式侵害他人隐私权。《互联网群组信息服务管理规定》第九条:互联网群组建立者、管理者应当履行群组管理责任,规范群组网络行为和信息发布。
议一议:请结合法条,分析群主小王的行为。
议学活动:你还知道哪些法律?请说出其中一个具体条文。结合上述案例,说说法律有何作用?
议学情境:小王说自己不知情,你觉得法院会采信吗?请说明理由。并思考此案例给你什么启示?
【学习任务二】围观转发,有无过错?
议学情境:案件发酵后,校园出现两种观点——
观点一:我只是点开看看、围观热闹,没有转发,完全没有过错。
观点二:大家都在转发、很多人一起吃瓜,法不责众,肯定不会追责。
议一议:(1)请分别评析以上两种观点的正误,并说明理由。(2)如果人人都抱着“围观无所谓”的心态对待他人隐私,会对受害者、对网络环境、对社会法治产生什么影响?
【学习任务三】身处网络,如何行事?
议学情境:经查,本案中除群主小王外,发布者小张、群内多名转发扩散的成员,均已另案处理,承担了相应的法律责任。
议一议:群内相关成员都承担了相应的法律责任,给你什么启示?(讨论提示:可从三个方向切入:①法律在每个人心中的分量是否相同?②法律知识够用与不够用,结果差在哪里?③违法行为人多还是少,会影响法律的判断吗?)
议学延伸:撰写劝说词
周末上网时,你发现网络平台曝光了某校学生的私人生活信息,身边同学纷纷转发,还拉你进群一起吃瓜、讨论、调侃。请你撰写一段劝说词,劝同学停止转发、拒绝围观,不用“违法”二字,而是用“换位共情”的方式说服对方。
(三)归纳凝练,内化升华)
1.法治观念是人们遵守法律、维护社会秩序、保障自身权利的思想基础。公民树立法治观念应做到( )
①敬畏和信仰法律,自觉维护法律权威
②对法律知识漠不关心,仅关注个人利益
③积极主动学习法律,增强法治观念
④树立守法光荣、违法可耻的价值观念
A.①②③ B.①②④ C.①③④ D.②③④
2.“法律必须被信仰,否则它将形同虚设。”对此,我们应做到( )
A.敬畏法律,让法律成为内心信仰
B.研究法律,只要不犯罪就可以做
C.科学立法,建立完善的法律体系
D.理解法律,以道德为行为的准则
3.余某违规使用手机拍摄留存工作中接触到的涉密文件,并将照片上传至某社交平台,导致该涉密文件短时间内扩散。最终,余某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如果对余某进行劝告,你认为合理的有( )
①要经常反思自己的行为是否合法
②要树立守法光荣、违法可耻的观念
③要以法律为准绳,自觉遵守法律规定
④要树立法治观念,学会依法维护合法权益
A.①②③ B.①②④ C.①③④ D.②③④
4.汤某在某贸易公司网店购买女包,收货后却以“未收到货”为由申请“仅退款”,平台介入后未经公司同意通过了汤某的申请,此后公司多次要求汤某退货,汤某均以各种理由拒绝。人民法院依据民法典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相关规定,支持公司要求汤某支付货款的主张,并酌情支持公司的维权支出。由此可见( )
①法律是大家共同遵守的行为规范
②诚信能促进社会文明、国家兴旺
③诚信是我国民法的一项基本原则
④诚信之风只能依靠法治进行引领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5.【案例回放】14岁的中学生小强邀同学小亮一起骑电动自行车去上学,面对小亮“未成年人骑电动自行车违规”的提醒,小强不以为然。在行驶途中,一辆轿车为躲避对方来车拐进人行道,将小强碰倒在地,造成左腿受伤。轿车司机下车后发现碰倒的是一名学生,便驾车逃离。
【法律链接】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条规定,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停车,保护现场;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二条规定,驾驶电动自行车和残疾人机动轮椅车必须年满16周岁。
运用所学知识并结合材料,对小强与肇事司机的行为进行评析。
试卷第1页,共3页
参考答案
三、
1.C
2.A
3.A
4.B
5.①未满16周岁的小强骑行电动自行车、肇事司机逃逸的行为,均是缺乏法治观念的表现,违反了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有关规定,是违法行为。②小强和肇事司机应敬畏法律规则,牢固树立法律红线不能触碰、法律底线不可逾越的观念,自觉遵守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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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名未成年高中生小王,小李本是同班同学,小王从别处拿到小李的隐私视频与照片,为了邀同学一起吃瓜,专门建立微信群,邀请多名同学进群群内有人传播影像消息不断向外扩散,相关内容甚至流传到校园表白墙。长期遭受违关议论的小李身心备受打击,患上焦虑抑郁,只能被迫转学。小李监护人将建群的小王及其监护人告上法院。很多人觉得只是拉个群凑个热闹,自己没有拍摄首发内容就不用担责。但法院认定,小王组建群组客观上为隐私扩散提供了传播渠道,放任群内成员传播影像同样构成侵权,需要承担法律责任。网络吃瓜要有底。
Q:有人在群里发他人隐私视频,群主仅仅建群,没有发视频,群主有没有责任?
👉 认为没有责任的同学请举手。
👉 认为需要承担一定责任的同学请举手。
网络“吃瓜”有责吗?
建个“吃瓜群”,到底触碰了哪条法律红线?
第六课第一框
建群“吃瓜”赔了2.4万,
如何树立法治观念?
6.1 树立法治观念
自主预习
圈划出重点段、核心句、关键词,落实在课本上。
1.法律的含义及要求?
2.法治观念的含义?
3.树立法治观念的原因?
4.树立法治观念的要求?
课标要求与核心素养
课标要求 核心素养目标
树立宪法法律至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权利义务相统一的理念,使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成为人们的共同追求和自觉行为。
1.法治观念:通过分析“建群吃瓜被判赔2.4万”的真实案例,理解法律是社会规则和行为规范,认识不作为侵权的法律后果,澄清“法不责众”“不知情免责”等认知误区,树立法律红线不可触碰、法律底线不可逾越的法治意识。
2.道德修养:通过“换位共情”劝说词的撰写,将法治要求与道德自觉相联结,认识到对他人的尊重(不围观、不传播隐私)既是法律义务也是道德要求,培育尊重他人人格尊严的道德品质。
3.责任意识:通过案例分析“建群者—发布者—转发者—围观者”各自的法律责任,明晰不同角色的义务边界,树立对自己言行负责、对他人权利负责、对网络环境负责的责任担当。
学习重点:法律的含义及要求;法治观念的内涵;树立法治观念的三点要求
学习难点:理解“法律的权威源自人民的内心拥护和真诚信仰”,辨析“法不责众”“不知情免责”等错误观念,将法治观念从“被动服从”提升为“内心信仰”,在真实网络情境中做出符合法律要求的选择。
环节一
建群未发,为何担责?
小王为满足同学“吃瓜”心理,建微信群供人传播同学小李的隐私视频。群内议论纷纷,内容被多次转发,全校扩散。小李因此焦虑抑郁,被迫转学。
小王辩称自己未拍未发、只是建群。法院判决:小王及其监护人赔礼道歉,赔偿2.4万余元。
孩子建了个群,赔了2.4万?
提 示
小王虽未拍摄、发送隐私视频,但出于“吃瓜”目的建群,为隐私传播提供了场所;看到群内侵权内容却未制止,未履行群主管理义务,属于不作为侵权。
依据《民法典》第1032条,小王侵害了小李的隐私权;根据《互联网群组信息服务管理规定》第9条,群主负有群组管理责任。
因此小王及其监护人需承担赔礼道歉、赔偿2.4万余元的民事责任,警示我们网络不是法外之地。
你还知道哪些法律?请说说你知道的其中一个具体条文。结合上述案例,说说法律有何作用?
议学活动
民法典:第二十六条 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
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三条 国家保障未成年人的生存权、发展权、受保护权、参与权等权利。...
告示
指引
评价
预测
教育
强制
议一议
请结合法条,分析群主小王的行为。
【法条链接】
《民法典》第1032条:自然人享有隐私权。任何组织或个人不得以刺探、侵扰、泄露、公开等方式侵害他人隐私权。
《互联网群组信息服务管理规定》第9条:互联网群组建立者、管理者应当履行群组管理责任,规范群组网络行为和信息发布。
1.法律的含义及要求?P46
(1)含义:法律是一种社会规则和行为规范,是评价人们的行为是否合法有效的准绳。
(2)要求:我们必须在法律范围内活动,以法律为行为准则,依照法律行使权利、履行义务,树立法治观念,学会依法办事。
笔 记
议一议
小王说自己不知情,你觉得法院会采信吗?请说明理由。并思考此案例给你什么启示?
不会采信。理由:
①小王建群目的便是聚众“吃瓜”,对传播隐私存在预判,并非不知情;②视频发布后群内多人议论,小王作为群主理应知晓;③依据《互联网群组信息服务管理规定》第9条,群主负有管理义务,放任侵权信息扩散属于不作为侵权,应当担责。
启示:遵守法律不能只做被动的旁观者,要树立责任意识,自觉履行法定义务,守住法治底线。
2.法治观念的含义 P47
法治观念体现为人们对法律发自内心的认可、崇尚、遵守和服从。
笔 记
环节二
围观转发,有无过错?
观点一:我只是点开看看、围观热闹,没有转发,完全没有过错。
观点二:大家都在转发、很多人一起吃瓜,法不责众,肯定不会追责。
案件发酵后,校园出现两种观点:
议一议
(1)请分别评析以上两种观点的正误,并说明理由。
(2)如果人人都抱着“围观无所谓”的心态对待他人隐私,会对受害者、对网络环境、对社会法治产生什么影响?
提 示
(1)两种观点均错误。猎奇围观他人隐私,漠视他人人格尊严,变相纵容网络欺凌,会给受害者带来二次伤害。“法不责众” 是错误认知,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违法行为不会因人数多而免责。
(2)对受害者而言,每一次围观议论都是二次伤害,易加重心理创伤,造成严重后果。
对网络环境来说,围观起哄会助长网络暴力,催生“看客狂欢”的不良风气。
对社会法治来讲,纵容侵权会消解法律权威。我们应当敬畏规则,拒绝盲目“吃瓜”,共同维护清朗有序的网络空间。
3.树立法治观念的原因?P46-47
①我国是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在我国,法治是促进社会进步、维护社会秩序、捍卫国家尊严、实现人民权利与自由的重要保障。
②法律的权威源自人民的内心拥护和真诚信仰。只有当法律真正铭刻在内心时,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才会成为人们的共同追求和自觉行为。
笔 记
法律的权威源自人民的内心拥护和真诚信仰”。国家强制力是保障,不是来源。
环节三
身处网络,如何行事?
经查,本案中除群主小王外,发布者小张、群内多名转发扩散的成员,均已另案处理,承担了相应的法律责任。
议一议:群内相关成员都承担了相应的法律责任,给你什么启示?
(讨论提示:可从三个方向切入:①法律在每个人心中的分量是否相同?②法律知识够用与不够用,结果差在哪里?③违法行为人多还是少,会影响法律的判断吗?)
这次事件中的相关人员又是如何处理的呢?
启示一:敬畏和信仰法律。小王真正吃亏的,不是不懂法条,而是内心不把法律当回事。
启示二:积极主动地学习法律。 不懂法,踩了红线还不自知。学习法律,才能避免无知违法。
启示三:树立守法光荣、违法可耻的观念。从发布者到建群者到转发者,没有一人因“人多”而免责。法律不看人数,只看行为。守法光荣,违法必究,法律面前无侥幸。
提 示
4.树立法治观念的要求?P47-P49
(1)敬畏和信仰法律。
①坚持宪法法律至上,敬畏法律规则,相信法律的力量。
②牢固树立法律红线不能触碰、法律底线不可逾越的观念,自觉自愿地遵守法律,把依法办事当成自己的生活习惯。
笔 记
敬畏是敬重+畏惧,既尊重法律的权威,又对违法后果有警醒,不是单纯的恐惧
4.如何树立法治观念?P47-P49
(2)积极主动地学习法律。
①学习个人成长和参与社会生活必备的基本法律常识,正确理解法律。
②积极参与各种法治实践活动,理性分析社会生活中的法律问题,提升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参与社会生活的能力。
笔 记
学习法律不仅是看书,还要参与法治实践(如旁听庭审、模拟法庭、法治讲座等),在实践中理解法律。
4.如何树立法治观念?P47-P49
(3)树立守法光荣、违法可耻的观念。
①从细节抓起、从小事做起,从遵守规则做起,如遵守交通规则、做好垃圾分类、杜绝餐饮浪费,营造清朗网络空间等。
②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自觉履行法定义务、社会责任、家庭责任,为形成尚德守法的价值取向、营造尊崇法治的社会氛围作出自己的贡献。
笔 记
违法没有“小事”。
周末上网时,你发现网络平台曝光了某校学生的私人生活信息,身边同学纷纷转发,还拉你进群一起吃瓜、讨论、调侃。
请你撰写一段劝说词,劝同学停止转发、拒绝围观,不用“违法”二字,而是用“换位共情”的方式说服对方。
议学延伸:撰写劝说词
树立法治观念
法律
法治观念
要求
含义
要求
内涵
树立法治观念的重要性
(1)敬畏和信仰法律
(2)积极主动地学习法律
(3) 树立守法光荣、违法可耻的观念
法治观念,不是背法条,不是喊口号,而是——
敬畏法律、学习法律、遵守法律。
请记住三个词:
敬畏之心、学习之行、守法之责。
你的一次守法选择,可能就是在守护他人的尊严;
你的一次拒绝围观,可能就是在捍卫法治的底线。
这世界会变好,不是因为少数人懂法,而是因为每个人都愿意守法。
1.(2026七年级上·黑龙江绥化·期末)法治观念是人们遵守法律、维护社会秩序、保障自身权利的思想基础。公民树立法治观念应做到( )
①敬畏和信仰法律,自觉维护法律权威
②对法律知识漠不关心,仅关注个人利益
③积极主动学习法律,增强法治观念
④树立守法光荣、违法可耻的价值观念
A.①②③ B.①②④ C.①③④ D.②③④
C
易错易混:②“对法律知识漠不关心,仅关注个人利益” 明显错误,树立法治观念不能只看重个人利益,排斥法律学习。
②:对法律知识漠不关心,仅关注个人利益是缺乏法治观念的表现,不利于法治社会建设
2.(2026八年级上·全国·单元测试)“法律必须被信仰,否则它将形同虚设。”对此,我们应做到( )
A.敬畏法律,让法律成为内心信仰
B.研究法律,只要不犯罪就可以做
C.科学立法,建立完善的法律体系
D.理解法律,以道德为行为的准则
A
做题口诀:法律要信仰,公民内心望;立法属于国家活,不要往公民身上搁。
B:法律是行为的底线,但不犯罪并不代表可以做所有事,还需遵守道德纪律等
C:科学立法是国家立法机关的职权,普通公民没有立法权
D:法治社会中法律是行为的准绳,题干强调的是法律权威而非道德规范
3.(2026八年级上·陕西商洛·阶段检测)余某违规使用手机拍摄留存工作中接触到的涉密文件,并将照片上传至某社交平台,导致该涉密文件短时间内扩散。最终,余某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如果对余某进行劝告,你认为合理的有( )
①要经常反思自己的行为是否合法
②要树立守法光荣、违法可耻的观念
③要以法律为准绳,自觉遵守法律规定
④要树立法治观念,学会依法维护合法权益
A.①②③ B.①②④ C.①③④ D.②③④
A
做题口诀:自己犯错要自省,守法观念记在心;自身没受权益害,“维护权益” 别乱选。
④:本案主要涉及余某未履行保密义务而违法,重点在于自觉守法而非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4.(2026八年级上·陕西商洛·阶段检测)汤某在某贸易公司网店购买女包,收货后却以“未收到货”为由申请“仅退款”,平台介入后未经公司同意通过了汤某的申请,此后公司多次要求汤某退货,汤某均以各种理由拒绝。人民法院依据民法典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相关规定,支持公司要求汤某支付货款的主张,并酌情支持公司的维权支出。由此可见( )
①法律是大家共同遵守的行为规范
②诚信能促进社会文明、国家兴旺
③诚信是我国民法的一项基本原则
④诚信之风只能依靠法治进行引领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B
做题口诀:看到 “只能” 要警惕,绝对表述多是错;分清材料侧重点,无关道理别选取。
②:说法本身正确,但题干主要强调法律对诚信行为的规范和保障,未直接体现诚信对国家兴旺的宏观促进作用
④:诚信之风的引领需要法治与德治相结合,“只能依靠法治”的说法过于绝对
5.(2026八年级上·湖南岳阳·期末)【案例回放】14岁的中学生小强邀同学小亮一起骑电动自行车去上学,面对小亮“未成年人骑电动自行车违规”的提醒,小强不以为然。在行驶途中,一辆轿车为躲避对方来车拐进人行道,将小强碰倒在地,造成左腿受伤。轿车司机下车后发现碰倒的是一名学生,便驾车逃离。
【法律链接】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条规定,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停车,保护现场;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二条规定,驾驶电动自行车和残疾人机动轮椅车必须年满16周岁。
运用所学知识并结合材料,对小强与肇事司机的行为进行评析。
从设问中可知要考查对小强与肇事司机的行为进行评析,需要对材料内容进行关键词提炼;
缺乏法治观念的表现+应敬畏法律规则,自觉遵守法律。
①未满16周岁的小强骑行电动自行车、肇事司机逃逸的行为,均是缺乏法治观念的表现,违反了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有关规定,是违法行为。
②小强和肇事司机应敬畏法律规则,牢固树立法律红线不能触碰、法律底线不可逾越的观念,自觉遵守法律。
参考答案
$法律的含义和对我们的要求
法治意识的含义和法律的权威的来源
树立法治意识
树立法治意识的方法
第六课
提升法治素养
促
依法办事的要求
学会依法办事诉讼的三种类型
为什么要树立法治观念?2点
法律是全体社会成员共同遵守的行为规范。.我国是社会主义法治国家。
在我国,法治是促进社会进步、维护社会秩序、捍卫国家尊严、实现人民
权利与自由的重要保障。在社会生活中,我们应如何树立法治观念,学会
依法办事,提升法治素养?
树立法治观念
生活观察
某小区高层住宅发生火灾,消防员小谢在抢险灭火过程中壮烈牺牲,上级
部门批准他为烈士。曾某在100多人的网上聊天群里公然发表侮辱性言论,歪
曲小谢英勇牺牲的事实。对此,检察机关提起民事公益诉讼。人民法院经审理
认为,曾某的行为构成对烈士小谢名誉的侵害,侵犯了社会公共利益。人民法
院判决曾某于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在报纸上公开赔礼道歉。
该案判决后,参与审理的人民陪审员主动担当社会责任,到校园、社区、
企业以案释法,助推树立尊崇英烈、尊重英雄的良好社会风尚。
⊙曾某的行为给你什么警示?
⊙,人民陪审员以案释法的行为有什合意义?
(1)我们必须在法律范围丙活动,以法律为行为准则,依照法律行使权利、履行义务,树立法治观念,学会依法办事。
(2)人民陪审员以案释法的行为有利于引导人们树立法治观念,认可、崇尚、遵守和服从法律,敬畏和信仰法律,牢
固树立法不可违的观念。
法律的重要性及要求
人类社会的存在和发展离不开各种社会规则和行为规
重要性,
范。摆律是一种社会规则和行为规范,是评价人们的行为
要求
是否合法有效的准绳。我们必须在法律范围内活动,以法
律为行为准则,依照法律行使权利、履行义务,树立法治
观念,学会依法办事。
46道德与法治八年级上册
什么是法治观念?
法治观念体现为人们对法律发自内心的认可、崇尚、
遵守和服从2法律的权威源自人民的内心拥护和真诚信
仰。只有当法律真正铭刻在内心时,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才
会成为人们的共同追求和自觉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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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6年以来,我国已连续
实施完成了七个五年普法规划,
取得了重要成果。全社会法治观
民法典宣传厨
念明显增强,社会治理法治化水
平明显提高。法治教育纳入了国
民教育体系,青少年的规则意识
和依法保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意
识、能力明显增强。中宣部委托
志愿者向村民宣传民法典
国家统计局形成的《2020年全国
社会心态调查综合分析报告》显
示,当自己或家人遇到不公平事情时,选择“通过法律渠道解决”的人数居第
一位,“遇事讲法、遇事找法”逐步成为全社会普遍共识。
★如何树立法治观念?3点必背
1敬畏和信仰法律。我们要坚持宪法法律至上,敬畏法
律规测,相信法律的力量,牢固树立法律红线不能触碰、
法律底线不可逾越的观念,自觉自愿地遵守法律,把依法
办事当成自己的生活习惯。
全民
守法
第二单元维护社会秩序、47
人反系有领社
探究与分享
近年来,一些学校组织青少年广泛开展模拟法庭、法律知识竞赛、法律辩
论赛、法律学习宣传、法律情景剧展演等形式多样的法治教育主题活动。
“12·4”国家完法日法律知识竞養
模拟法庭
南法阴便所慧前行
模拟法庭
法律知识竞赛
●
加得青少年
关心下代
法律辩论赛
法律学习宣传活动
。你参加过哪些类似的活动?说说你的收获。
我参加过模拟法庭和法律知识竞赛。通过参加这些活动,我不仅掌握了更多的法律知识,还提升了自己的
辩论、表达、团队合作能力。更重要的是,这些经历让我深刻体会到法律的力量和责任,激发了我对法律
事业的热爱和追求。
2积极主动地学习法律①一方面,我们要学习个人成长
和参与社会生活必备的基本法律常识,正确理解法律另
一方面,我们要积极参与各种法治实践活动,理性分析社
会生活中的法律问题,提升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参与社会
生活的能力。
48道德与法治八年级上册
探究与分享
列车即将发车,两名乘客却堵住车门,不让列车启动。原来,他们的同伴
还未赶到。面对乘务人员的劝阻和其他乘客的谴责,两人不以为意,态度蛮横,
导致发车延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三条的规定,
公安机关对两人予以行政拘留十日的处罚。
。结合材料,谈谈你对两名乘客行为的看法。
堵住车门不让列车启动的行为不仅违反了《铁路安全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还会带来安全问题和社会
不良影响。每个乘客都应该意识到自己在公共交通中的角色和责任,遵守规则,尊重他人,共同营造一个
安全、有序、和谐的乘车环境。面对问题时,应当选择理性的方式表达诉求,这样才能真正实现个人
利益与社会利益的平衡。
3.树立守法光荣、违法可耻的观念①在社会生活中,我
们要从细节抓起、从小事做起,从遵守规则做起,如遵守
交通规则、做好垃圾分类、杜绝餐饮浪费、营造清朗网络
空间等,②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自觉履行法定义
务、社会责任、家庭责任,为形成尚德守法的价值取向、
营造尊崇法治的社会氛围作出自己的贡献。
学会依法办事
生活观察
某公司因经营不善停业,一直拖欠工人工资。老吕和20多名工友多次讨要
工资未果,决定到县社会矛盾纠纷调处化解中心反映情况。接待人员了解情况
后向中心负责人报告,很快请来相关部门工作人员会商。
县劳动行政部门工作人员调查取证并向公司负责人讲理讲法,劳动仲裁部
门工作人员到该公司调取考勤记录、确认应付工资数额,银行根据要求将公司
账户余额优先用于支付工人工资。经过多部门联动,公司负责人最终与工人签
订了调解协议书。
。结合案例,说说在生活中我们怎样才能做到依法办事。
自觉守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养成依法办事的习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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