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课 近代西方的法律与教化 同步练习--2026-2027学年高二上学期历史统编版选择性必修1国家制度与社会治理
2026-09-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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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基本信息**
聚焦罗马法及西方法制演进,以“基础认知-理解应用-综合探究”分层设计,通过精选案例与跨时空对比,强化史料实证与历史解释能力。
**分层设计**
|层次|知识覆盖|设计特色|
|----|----------|----------|
|基础层(1-5题)|罗马法起源与公民法发展|以《十二铜表法》等具体法律条文为情境,考查贵族平民矛盾、财产权等核心概念,落实时空观念|
|理解层(6-10题)|罗马法影响与近代西方法律原则|结合教会法融入世俗法、辛普森案等案例,分析程序公正、法律适应性等,体现史料实证|
|探究层(11-12题)|中外法律转型与法制规律|通过中西方法律建设对比、法典编纂背景分析,培养唯物史观与历史解释能力,衔接阶段测评需求|
内容正文:
2026——2027学年第一学期 历史学科 校本作业
2025级高二课时练《选必1》课时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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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元前454年,罗马护民官建议:“请元老们让纷争停息;如平民的法律不为他们所赞同,则请他们允许由平民与贵族共同组成立法委员会,提出有益于双方且能捍卫平等的自由之法律”。这有利于
A.缓和贵族与平民间的矛盾 B.贵族独享法律解释权
C.推动罗马法律体系的完善 D.提升平民的政治地位
2.公元前3世纪,随着地中海贸易的繁荣,罗马在审理一起外籍商人控告罗马公民拖欠货款的案件时,并未拘泥于公民法关于“只有罗马公民才能作为原告提起诉讼”的严苛规定,而是援引万民法原则,允许外籍商人通过“程式诉讼”维护自身权益。据此可知
A.商品经济发展推动法律的调整 B.罗马法追求绝对司法公正
C.平民与贵族的斗争取得了胜利 D.程式诉讼取代了法律诉讼
3.古罗马时期,家长在家庭中权力极大,子女所获一切财产均属于家长。但独揽大权的屋大维上台后,军队听命于皇帝,法律规定,子女在军队服役期间所获财物,即军功财产,可由子女自由处置。军功财产的特殊性体现出
A.军队是皇帝的独裁工具 B.家长制不利于帝国统治
C.帝国法律尊重个人财产 D.军功财产获取极为不易
4.某学者关注世界历史上的一位著名统治者,研究其在位时期的文治武功。该统治者以恢复旧日罗马帝国的荣耀为己任,力图建立“一位皇帝、一部法律、一个帝国”的新秩序。最符合该研究主题的史实是
A.罗马帝国一分为二 B.都城改名为伊斯坦布尔
C.颁布第一部成文法 D.征服占领北非和意大利
5.以下是罗马共和国时期的一些法律条文。据此可知,古代罗马
时间
法律
主要内容
公元前449年
《荷提乌斯法》又称“平民议会法”
产生了平民议会组织,选举保民官,通过一些对平民有效的法规,宣布保民官“神圣不可侵犯”。
公元前445年
《卡努列优斯婚姻法》
允许平民与贵族合法通婚,平民可当选高级官职。
公元前326年
《佩铁里乌斯法》
取消平民债务奴隶制。
公元前300年
《欧古尔尼乌斯法》
规定平民可担任大司祭之职。
A.已经废除了贵族寡头政治 B.法律主要维护平民的利益
C.实现了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D.重视平民利益以稳定统治
6.中古时期,西欧乡村教堂堂长的入选往往由主教单独任命。12世纪,教皇英诺森三世强调“依据帝国法律的权威,涉及众人之事应由众人决断”,乡村教堂堂长的“选举和罢免应该征得公众的共同同意”。该举措
A.加速了城市自治进程 B.动摇了天主教会的统治地位
C.受到了罗马法的影响 D.反映了世俗王权的不断加强
7.下表为12—15世纪西欧教会法融入世俗法律条文内容占比统计表(单位:%),据表格数据可知,基督教宗教伦理在西欧法律演进中
法律类型
婚姻法规
财产继承
刑事人道主义条款(禁止随意酷刑)
商事诚信规范
西欧世俗地方法律
62
41
57
38
A.取代了日耳曼与罗马法的内容 B.推动西欧法律成为教会统治社会工具
C.在婚姻领域全面影响世俗法律 D.深刻渗透世俗立法增添法律人文底色
8.1994年6月12日深夜,美国洛杉矶发生了一桩血案,辛普森的前妻妮可和餐馆男服务生高曼被杀。凶杀现场发现了辛普森的血迹,两只带有被害人血迹的手套,警察便将辛普森作为唯一的嫌犯。法官表示,警方在没有搜查许可证的情况下在辛普森家中搜查,发现了血手套,抽取辛普森的血液并没有立即化验,反而携带血液回到凶杀现场停留3小时,证据收集存在问题,予以排除。最终辛普森被判无罪。该案例突出体现了西方法律
A.程序公正原则 B.保护个人权利 C.权力制衡原则 D.无罪推定原则
9.15—16世纪德意志地区法院在审理疑难案件时,法官须将案卷移送至大学法学院请求法律意见。据1532
年《加洛林纳法典》规定:“法官应当引用罗马法或法律专家的意见”。此类法学家的意见书常被直接采纳为判决依据。这一现象可以佐证当时
A.德意志君主权威的强化 B.欧洲大陆法系的形成
C.古典法律世俗化的转型 D.司法理性色彩的上升
10.《法国民法典》在全面系统调整民事法律关系的同时,做到了文风简略、通俗易懂。它既是法国妇孺皆知、皆懂的法律,也是法学家竞相研读的制度,而且还因为其文字优美,又是文学家鉴赏的文本。它没有总则部分,没有过多的抽象的法律概念;很少有弹性条款,法官裁量的余地不大。这体现了《法国民法典》的突出特点是
A.稳定性和适应性 B.妥协性和综合性
C.短暂性和现实性 D.实效性和实用性
11.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12分)
材料一
17—18世纪,西方法律体系逐步摆脱神权与王权的绝对支配,转向以“天赋人权”“社会契约”“法治原则”为核心的现代法律框架。英国《权利法案》、美国《独立宣言》与《1787年宪法》、法国《人权宣言》及《拿破仑法典》相继问世。法律开始强调程序正义、公民权利平等与分权制衡,司法独立渐成制度常态。同时,法学家如孟德斯鸠、洛克、卢梭等人的理论被写入立法实践,推动法律从“统治工具”向“权利保障”转型。
——摘编自沈宗灵《比较法总论》《西方法律传统与现代法治》
材料二
19世纪末至20世纪初,在列强冲击与内部变革压力下,中国开始引入西方法律理念。清末新政时期,清廷设立修订法律馆,聘请日本法学家参与,陆续制定《大清民律草案》《大清新刑律》《法院编制法》等,试图构建现代法律体系。辛亥革命后,南京临时政府颁布《中华民国临时约法》,以“主权在民”“三权分立”为主要原则。但这些法律建设举步维艰,始终未能推动近代中国向法治社会的转型。
——摘编自李贵连《近代中国法律的转型》《民国法制史论》
(1)根据材料一并结合所学知识,概括17—18世纪西方法律建设的主要特点。(6分)
(2)根据材料二并结合所学知识,分析中国近代法律建设举步维艰的原因,并指出其与西方近代法律建设的本质差异。(6分)
12.依法治国是现代国家治国理政的需要。管窥西方法制演进,立足国情,借鉴精华。阅读材料,回答问题。(15分)
材料一
希腊斯多葛学派(斯多亚学派)关于普遍人性和普世性的自然法思想对罗马法产生巨大影响。罗马的法律体系里普遍包含着当地的习惯法,即便在公元212年所有罗马帝国统治下的自由民都被赋予公民权之后,也依然如此。帝国境内的法官除了援引成文法,还享有遵循并建立判例的权力。通过几个世纪的实践,他们创造出一套浩瀚无边、既系统又灵活的法典,架构出大多数我们今天所使用的现代法律体系的主干与分支。
——引自【美】乔纳森·戴利《现代西方的兴起》
材料二
“旧制度”下的法国法律长期被一系列疑难杂症伤害,比如司法管辖权重叠,诉讼程序缓慢且昂贵。为了纠正这种状况,拿破仑任命了一个专家委员会,耗费了两年多时间讨论司法改革问题。其成果便是一部全新的法国《民法典》。它以6世纪的罗马法和另一些法律为蓝本,将法国大革命自由、平等、博爱的精神编入法典中,在字面上将封建残余和王室特权废除了。
——摘编自【美】斯科特·克里斯蒂安松《文件中的历史》
材料三
从形式上说,帝国是原德意志邦国王侯统治者的联盟,1871年的帝国宪法实际上是王侯之间签定的条约。按照宪法的规定,皇帝享有极大的权力,他掌管外交和军队,有十分广泛且重要的行政权力,有权解释宪法。帝国建立了两院制的议会:联邦议会作为上议院,代表各邦,成员由各邦君主任命;作为下议院的帝国议会则是全体人民的代表。对于由俾斯麦一手奠定的帝国宪制,有学者评论其极为“粗拙”;有人认为它“适合1870年的德意志”。
——摘编自陈晓律主编《世界现代化历程·西欧卷》等
(1)根据材料一,写出罗马第一部有章可循的成文法名称。结合所学,概述斯多亚学派对罗马法的贡献。(5分)
(2)根据材料二,分析拿破仑编纂《民法典》的原因,概括该法典与启蒙原则的关系。(4分)
(3)阅读材料三,结合所学,指出该“帝国宪法”确立的政体。对于“帝国宪制”“极为‘粗拙’”的观点,请结合资产阶级代议制的发展和“帝国宪法”的内容予以阐释。综合材料一二三,概括西方法制演进的规律。(6分)
2025级高二课时练《选必1》课时9答案解析
1.【答案】A【解析】公元前454年处于罗马共和国早期,贵族与平民矛盾尖锐,材料中护民官提议由平民与贵族共同组成立法委员会,制定有益于双方、捍卫平等自由的法律,这一主张兼顾了双方利益,能够有效缓和贵族与平民间的纷争,故选A项;贵族独享法律解释权是《十二铜表法》颁布前的状况,材料提议的共同立法会打破这种垄断,排除B项;此时罗马法律体系尚未形成完善体系,仅这一提议还不足以推动其完善,排除C项;该提议旨在调和矛盾,并非直接提升平民政治地位,且此时平民政治地位提升是一个长期过程,这一主张未直接实现地位跃升,排除D项。
2.【答案】A【解析】公元前3世纪地中海贸易繁荣,罗马审理外籍商人控告罗马公民案件时,突破公民法局限,援引万民法原则维护外籍商人权益,这体现商品经济发展促使法律调整以适应贸易需求,故选A项;罗马法本质是维护奴隶主阶级利益,不可能追求绝对司法公正,排除B项;平民与贵族斗争推动的是公民法的完善,与材料中外籍商人维权的万民法应用无关,排除C项;程式诉讼是适应新需求的诉讼形式,并未取代法律诉讼,排除D项。
3.【答案】A【解析】据材料并结合所学可知,相比于古罗马时期,罗马帝国屋大维颁布法律规定,在军队服役的子女可以自由支配自己的军功财产,将军功财产排除在家长支配范围之处,一方面突显出军队的特殊地位,另一方面通过子女对财产支配权有利于提高军队对帝国统治的认同和对皇帝的效忠程度,故选A项; “不利于 ”不合逻辑,应为 “有利于 ”,排除B项; “个人财产 ”偷梁换柱,与材料侧重军功财产的特殊性相悖,排除C项;“军功财产获取极为不易 ”只是表面现象,不能说明材料的实质,排除D项。
4.【答案】D【解析】由材料“力图建立一位皇帝、一部法律、一个帝国的新秩序”可知这位罗马帝国统治者力图恢复往日罗马帝国荣耀,可知发生在罗马帝国分裂以后,同时该罗马帝国皇帝对法律贡献大,据此可以推断这位罗马帝国皇帝是查士丁尼,结合所学,查士丁尼在位时期,罗马占领北非和意大利,故选D项;罗马帝国一分为二是在查士丁尼之前,排除A项;东罗马帝国都城改名为君士坦丁堡,排除B项;古罗马第一部成文法是《十二铜表法》,而且是在罗马共和国时期,与材料时间信息不符,排除C项。
5.【答案】D【解析】公元前449年的《荷提乌斯法》产生了平民议会并赋予保民官神圣不可侵犯的地位,随后准许通婚、取消债务奴隶、开放高级祭司职位,这些措施持续回应了平民诉求,缓和了贵族与平民的矛盾,但罗马共和国仍实行贵族共和制,元老院贵族掌握实权,法律做出让步意在拉拢平民上层、扩大统治基础,以防止社会动荡瓦解城邦,可见其核心是重视平民利益以稳定统治,故选D项;此时政权仍由世袭贵族把持,执政官、元老院等权力核心未被废除,废除贵族寡头要到帝国建立后方才逐步实现,排除A项;《十二铜表法》以来的罗马法本质仍是维护奴隶主阶级整体利益,给予平民权益是为化解内部冲突、保障国家机器运转,并非以平民为立法的主要服务对象,排除B项;共和国时期大量奴隶被排除在法律人格之外,且贵族凭借政治经济优势仍享有诸多特权,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在事实上从未实现,排除C项。
6.【答案】C【解析】题干中教皇英诺森三世强调“依据帝国法律……众人决断”,这里的帝国法律即罗马法,“涉及众人之事应由众人决断”是罗马法中蕴含的民主决策理念的体现,说明乡村教堂堂长任免方式的调整受到了罗马法的影响,故选C项;题目讨论的是西欧乡村教堂堂长的任免,城市自治围绕城市权力展开,二者并无直接关联,排除A项;这一举措是天主教会内部任免规则的调整,并未挑战天主教会的统治地位,宗教改革才动摇了其统治,排除B项;材料中是教皇主导举措,未体现世俗王权对教权的干预或王权的强化,排除D项。
7.【答案】D【解析】根据表格数据,教会法关于婚姻(62%)、禁止酷刑(57%)等条文在世俗法律中占比显著,这表明基督教强调尊重人、反对滥刑的伦理,为刚性法律注入了人文关怀,深刻渗透并影响了世俗立法,故选D项;12—15世纪西欧世俗法律仍保留日耳曼与罗马法的诸多内容,并未被教会法取代,排除A项;表格主旨是教会伦理影响世俗法条文,并非世俗法律沦为神权专制的工具,且当时王权与教权并存,世俗法律体系具有相对独立性,排除B项;婚姻法规中教会法占比62%,并未实现对世俗法律的全面影响,排除C项。
8.【答案】A【解析】在辛普森案中,法官因警方在未取得搜查证的情况下搜查住宅并发现血手套,以及抽取血液后未立即化验反而携带回现场停留三小时等程序违规行为,排除了相关证据,这直接体现了西方法律中程序公正原则,即证据必须通过合法手段获取,否则无效,确保审判过程的公平正义,故选A项;保护个人权利侧重对公民各项合法权益的保障,本案中法官的判决核心是基于程序违规而非直接针对个人权利的保护内核,排除B项;权力制衡原则指不同权力主体之间相互制约监督,材料未涉及司法权与其他权力的制约关系,排除C项;无罪推定原则是指在未经审判证实有罪前,应推定被控告者无罪,本案判决依据是证据收集程序违法而非推定无罪的逻辑,排除D项。
9.【答案】D【解析】15—16世纪德意志地区法官审理疑难案件时会引用罗马法或法律专家意见,这体现了判决依据从随意性向遵循专业法律知识转变,增强了法律适用的准确性与公正性,司法更加理性,故选D项;德意志君主权威强化通常表现为中央集权或君主直接干预司法,但材料中法官依赖学术机构而非君主,与君主权威无直接关联,排除A项;欧洲大陆法系形成于19世纪,与材料中时间不符,排除B项;罗马法本身属世俗法体系,法学家的意见书侧重专业性而非世俗化转型,排除C项。
10.【答案】D【解析】据材料并结合所学可知,从法律形式和立法技术上看,《法国民法典》是相当成功的,是能满足不同层次受众的心理、阅读与理解习惯的一部法典,同时更因其“没有总则部分,没有过多的……法官裁量的余地不大”的现实性和可操作性受到了法律务实者的欢迎,成为一部实效性与实用性极强的法律,故选D项;从立法精神上看,《法国民法典》既突出了大革命的影响,又留下了旧制度的烙印,总体上是一部带有新旧法律制度妥协的法典;法典巧妙地综合了成文法与习惯法、世俗法与教会法、旧制度与大革命成果等方面的合理内容,同时,还涵盖了拿破仑本人的思想,上述妥协性和综合性带来了法典极高的稳定性和极强的适应性,A、B两项体现了《法国民法典》立法精神的特点,而材料评述的是其法律形式和立法技术的特点,排除A、B两项;据材料“既是法国妇孺皆知……文字优美,又是文学家鉴赏的文本”可知,《法国民法典》影响深远,不具备短暂性的特点,排除C项。
11.【答案】
(1)特点:多以启蒙思想为理论基础;成文法与法典化趋势明显;以“权利保障”的旗号进行;倡导司法独立与程序正义;法学理论与法律实践紧密结合。(6分,任答三点即可)
(2)原因: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性质的制约;资本主义发展的不充分;传统礼法体系的根深蒂固;政局动荡、政权更迭频繁;制度移植脱离国情。(4分,任答两点即可)
本质差异:西方服务于资本主义发展的需要;中国着眼于救亡图存与政权合法性的构建。(2分)
【解析】
(1)据材料一“转向以‘天赋人权’‘社会契约’‘法治原则’为核心的现代法律框架”可得以启蒙思想作为理论基础;据材料一“英国《权利法案》、美国《独立宣言》与《1787年宪法》、法国《人权宣言》及《拿破仑法典》相继问世”可得西方各国陆续颁布宪法、法案与法典,成文立法、法典化趋势显著;据材料一“推动法律从‘统治工具’向‘权利保障’转型”可得以“权利保障”的旗号进行;据材料一“法律开始强调程序正义、公民权利平等与分权制衡,司法独立渐成制度常态”可得倡导司法独立与程序正义;据材料一“孟德斯鸠、洛克、卢梭等人的理论被写入立法实践”可得启蒙法学理论直接融入立法过程,法学理论与法律实践紧密结合。
(2)第一小问原因,结合所学可知,近代中国半殖民地半封建的社会性质,从根本上制约了近代法治社会的转型;结合所学可知,近代中国民族资本主义发展薄弱,资产阶级力量弱小,缺乏法制近代化的经济与阶级基础;结合所学可知,中国传统礼法观念与旧法制传统积淀深厚,阻碍西方法治理念的落地推行;结合所学可知,清末民初社会动荡、政权更替频繁,缺少法制建设必需的稳定政治环境;据材料二“聘请日本法学家参与,陆续制定《大清民律草案》《大清新刑律》《法院编制法》等”可得近代中国简单照搬移植西方法律制度,脱离本国实际国情,难以有效实施。第二小问本质差异,结合所学可知,西方近代法律建设适应资本主义发展需求,维护资产阶级利益与资本主义制度;据材料二“在列强冲击与内部变革压力下,中国开始引入西方法律理念”可得中国近代法制建设为应对民族危机、救亡图存,同时塑造新生政权的统治合法性。
12.【答案】(15分)
(1)名称:《十二铜表法》。
贡献:斯多亚学派在西方历史上第一次系统论述人“生而平等”的自然法观念;奠定罗马法的哲学(思想)基础;西塞罗是斯多亚学派的代表人物,他对罗马法律实践的理论概括与升华,推动罗马法学的高度成熟。
(2)原因:旧法律弊端重重;资产阶级革命成果需要巩固;传播法国大革命的自由、平等、博爱等思想。
关系:启蒙原则法律化。
(3)政体:君主立宪制。
阐释:19世纪70年代,欧美主要资本主义国家确立了资产阶级代议制度。皇帝权力很大,帝国议会作用很小。德国民主立宪是虚,君主专制是实;容克贵族占主导地位,资产阶级则次之。
规律:法制文明是一个不断继承和发展的过程;法律制度的制定需要依据国情;从人治到法治是一个漫长过程。
【解析】
(1)第一小问名称,结合所学可知,《十二铜表法》是罗马第一部有章可循的成文法,是罗马成文法发展史的起点。第二小问贡献,据材料一“希腊斯多葛学派(斯多亚学派)关于普遍人性和普世性的自然法思想对罗马法产生巨大影响”结合所学得出斯多亚学派在西方历史上第一次系统论述人“生而平等”的自然法观念;结合所学得出西塞罗认为自然法是整个法律科学的思想基础和各种具体法规的指导原则,即自然法奠定罗马法的哲学(思想)基础;结合所学得出西塞罗是斯多亚学派的代表人物,他对罗马法律实践的理论概括与升华(人类自然平等的思想),推动罗马法学的高度成熟。
(2)第一小问原因,据材料二“‘旧制度’下的法国法律长期被一系列疑难杂症伤害……诉讼程序缓慢且昂贵”得出旧法律弊端重重;据材料二“将法国大革命自由、平等、博爱的精神编入法典中,在字面上将封建残余和王室特权废除了”结合所学得出资产阶级革命成果需要巩固;传播法国大革命的自由、平等、博爱等思想。第二小问关系,据材料二“将法国大革命自由、平等、博爱的精神编入法典中”可知,启蒙原则被写入法律,即启蒙原则法律化。
(3)第一小问政体,据材料三“1871年的帝国宪法实际上是王侯之间签定的条约”结合所学可知,1871年宪法确立帝国实行君主立宪制。第二小问阐释,结合所学得出19世纪70年代,欧美主要资本主义国家确立了资产阶级代议制度(英国:1689年《权利法案》;
美国:1787年宪法;
法国:1875年宪法;
德国:1871年宪法);据材料三“皇帝享有极大的权力……有权解释宪法”“作为下议院的帝国议会则是全体人民的代表”结合所学得出皇帝权力很大,帝国议会作用很小。德国民主立宪是虚,君主专制是实;结合所学可知,1871年宪法表明,德意志帝国是容克贵族和资产阶级联合专政的资产阶级性质的君主立宪国家,但容克贵族占主导地位,资产阶级则次之。第三小问规律,据材料一“帝国境内的法官除了援引成文法……创造出一套浩瀚无边、既系统又灵活的法典”、材料二“以6世纪的罗马法和另一些法律为蓝本,将法国大革命自由、平等、博爱的精神编入法典中”结合所学得出法制文明是一个不断继承和发展的过程;据材料一“罗马的法律体系里普遍包含着当地的习惯法”、材料二“拿破仑任命了一个专家委员会,耗费了两年多时间讨论司法改革问题”、材料三“有人认为它‘适合1870年的德意志’”结合所学得出法律制度的制定需要依据国情;据材料三“皇帝享有极大的权力……有权解释宪法”结合所学得出从人治到法治是一个漫长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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