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课 在和睦家庭中成长 练习-2027届高考政治一轮复习统编版选择性必修二法律与生活
2026-09-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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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基本信息**
以家庭法律案例为载体,系统考查监护制度、继承关系及家庭义务,强化法治观念与道德修养。
**专项设计**
|模块|题量/典例|题型特征|知识逻辑|
|----|-----------|----------|----------|
|监护制度|4题(如2、4、6、13题)|意定监护与法定监护辨析|意定监护协议效力优先于法定监护,强调书面形式与真实意愿|
|继承关系|9题(如1、5、7、8、10、11、12、15、17题)|遗嘱效力与继承顺序判断|遗赠扶养协议>遗嘱继承>法定继承,明确遗嘱有效要件与必要份额保留|
|家庭义务|3题(如3、14、18题)|赡养扶养义务履行|法定赡养义务不可协议免除,结合案例强化责任意识|
内容正文:
第五课 在和睦家庭中成长 同步练习
一、单选题
1.八旬老人张某有一子一女,儿子因患病长期卧床,生活困难。张某在清醒时与邻居李某签订了一份书面《意定监护协议》,约定其“失能后,由李某担任监护人”。一年后,张某在两位无利害关系的见证人见证下立下打印遗嘱,指定自己名下的财产由其女儿继承,而且张某和见证人在此遗嘱每一页上署上了姓名和年月日。对此,下列解读正确的是( )
①若李某承担了张某生养死葬的义务,则有权获得张某的遗产
②张某的遗嘱属于无效遗嘱,其儿子女儿都有权继承他的遗产
③遗嘱继承的法律效力优先于法定继承,张某的女儿有权继承其遗产
④分配遗产时应当对张某的儿子予以照顾,为其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2.李爷爷的儿子李先生常年在外工作。李爷爷在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时,与成年侄女小丽签订经公证的意定监护协议,约定自己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时由小丽负责医疗照护和财产管理。后李爷爷因病被法院认定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小丽依协议履职,并用李爷爷的退休金支付其医疗护理和日常开销。李先生得知后,以自己是儿子、依法具有监护资格为由,要求排除小丽的监护职责,双方就此诉至法院。对此分析正确的是( )
①小丽依据合法有效的意定监护协议履职,法院应依法予以支持
②李先生作为成年子女,依法当然优先担任李爷爷的监护人
③小丽使用李爷爷退休金支付必要开销,应以李先生同意为生效条件
④李先生对李爷爷的赡养、扶助和保护义务不因意定监护而免除
A.①③ B.②③ C.②④ D.①④
3.万某与张某育有两子一女,三名子女均已成家独立生活。经家庭成员协商签订一份分家赡养协议,约定万某由长子赡养,张某由次子赡养。协议签订后,各方均按协议履行赡养义务。自2026年起,万某患上重病,长子无力支付巨额医药费。万某遂诉至人民法院,请求由子女三人共同负担其医药费。对该案例认识正确的是( )
①万某有权要求三个子女共同负担医药费
②该赡养协议因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而无效
③赡养协议不能免除其余子女法定赡养义务
④依据家庭赡养协议,女儿无须承担医药费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4.无子女独居老人周老伯头脑清醒时,在公证处书面约定:若日后丧失辨识能力,由常年帮扶自己的邻居林某代为签字就医、管理存款、处理日常财产事务。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采取书面的形式能够固定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
②该协议须由两名以上无利害关系的见证人见证才能生效
③邻居林某履行监护职责时,应最大程度尊重周老伯的真实意愿
④邻居林某在周老伯死亡后可以依法获得周老伯的财产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5.2025年3月,赵某(78岁)与侄子小赵签订经公证的《遗赠扶养协议》,约定由小赵负责赵某的生养死葬,赵某去世后房产归小赵。同年8月,因小赵长期不履行义务,赵某书面解除协议。同年10月,赵某与某养老机构签订《意定监护协议》,指定该机构为监护人,并约定去世后房产由机构处置并支付养老费用。2026年1月,赵某病故,其唯一继承人女儿小钱主张继承房产。据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小钱作为赵某的唯一法定继承人,对该房产享有完全处置权
②小赵未履行扶养义务,赵某有权单方解除《遗赠扶养协议》
③《意定监护协议》生效后,养老机构取得了该房产的所有权
④《意定监护协议》中关于房产处置的约定有利于保障赵某权益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6.年过七旬的独居老人陈某无儿无女,担心日后失智失能无人照料,便在神志清醒时,与好友周某依法签订书面协议,确定周某为自己将来丧失民事行为能力后的监护人;同时陈某又与邻居王某订立书面约定,由王某负责日常照料、养老送终,陈某去世后名下房产归王某所有。对此分析正确的是( )
①陈某与周某订立的协议属于意定监护,能保障自身晚年权益
②意定监护设立后,陈某不再享有自主处置个人合法财产的权利
③陈某与王某签订的协议仅限直系亲属间签订,邻里之间无效
④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可依法自主选定未来监护人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7.独居老人陈某与远房亲戚黄某签订遗赠扶养协议,约定黄某照料陈某日常及办理丧葬,陈某离世后将其名下房屋赠与黄某。协议签订后,黄某依约履行义务直至陈某去世,陈某去世后,黄某主张房屋产权,陈某弟弟提出异议并主张继承权利。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遗赠扶养协议优先于法定继承,黄某应取得房屋产权
②陈某弟弟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应与黄某共同取得房屋产权
③人民法院依法保护扶养人受遗赠的权利,黄某可依法取得房屋产权
④陈某弟弟可主张该遗赠扶养协议未经公证机关公证,因此不具有法律效力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8.郭某与吉某于1999年育有一子郭小某,后二人离婚。此后,郭某与刘某再婚。郭小某自2016年起患严重肾病,2019年开始长期透析治疗,丧失劳动能力且无稳定生活来源。2025年6月,郭某订立自书遗嘱,载明:“本人名下房产及其他全部财产,在我去世后均由现任妻子刘某继承。”这份遗嘱( )
①是郭某的真实意思表示,应按照遗嘱全面执行
②合法有效,刘某作为配偶属于第一顺序继承人
③部分内容无效,郭某应为郭小某留有必要份额
④遗嘱自由受法律保护,但应保障特定继承人的基本生活
A.①② B.②③ C.①④ D.③④
9.独居居民陈甲因病去世,其12岁的独生女小王由姐姐陈乙长期照顾。陈甲生前曾立遗嘱,将20万元个人存款留给姐姐。陈甲名下还留有一套婚前自建住房,其父母早已去世。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20万元存款和自建住房属于陈甲的个人合法遗产
②小王是第一顺序继承人,可通过法定继承获得房产
③陈乙可通过遗嘱继承获得存款,行为彰显传统美德
④小王可以通过意定监护制度让陈乙作为自己监护人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10.张某育有李甲、李乙两个子女。2020年,张某立下自书遗嘱,明确其所有遗产由李甲继承。后张某患病,李乙悉心照料。2025年,张某将其名下房产赠与李乙,并办理了过户登记。后张某病故,留下4万元财产和2万元债务,李甲持遗嘱要求继承房产和其他财产。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
①张某赠与房产的行为在性质上属于遗赠
②该房产所有权已经转移,李甲不能继承
③张某的自书遗嘱需要得到李甲、李乙的同意才有效
④如果李甲继承遗产,则还需要承担2万元债务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11.王某丧偶,独子小王定居海外对其疏于照料。王某与邻居李某订立遗赠扶养协议,约定李某承担其生养死葬的义务,王某名下个人房产归李某。李某依约照料并办理王某后事,小王回国以法定继承人身份争夺房产,双方发生纠纷。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遗赠扶养协议法律效力优先于法定继承,案涉房产应归李某
②小王作为王某唯一法定继承人,有权申请撤销该扶养协议
③为维护小王法定继承人的权益,故李某只能获得部分房产
④李某已全面履行扶养义务,有权依据协议取得房屋所有权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12.周某与吴某育有一儿两女,其中小女儿身患重病丧失独立生活能力,二人共同拥有一套商品房。吴某离世后,周某独自将这套房屋出售,并将126万元卖房款转入儿媳银行卡保管,没过多久周某也病故。两个女儿认为卖房所得属于父母二人遗产,应当依照法定继承分割,儿子却拿出一段录音,称这是周某留下的遗嘱,表明全部房款赠与孙辈。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周某的子女、儿媳、孙辈都属于第一顺序继承人
②若按照法定继承分割遗产,小女儿应当予以照顾
③录音遗嘱须有两个以上无利害关系的见证人在场见证才能生效
④遗嘱继承效力高于法定继承,孙辈能够直接取得全部卖房款项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13.杨某与配偶未生育子女,其配偶去世后,杨某由配偶之侄卢某照顾。经过公证,杨某与卢某签订了意定监护协议。以下关于成年意定监护制度认识正确的是( )
A.监护人须由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自主选定
B.该制度可以口头形式或者书面形式确定自己的监护人
C.意定监护人必须是被监护人的近亲属或者法定监护人
D.协议公证后立即生效,可更好地保障老年人合法权益
14.2026年5月12日,国际家庭日来临之际,“德润童心育见未来”全国家庭教育宣传周示范活动在台州举行。某社区以此为契机,拟用真实案例制作展板,涵养良好风气。以下案例与法律行为相一致的是( )
①社区组织居民轮流上门照料患病的刘奶奶,帮助其渡过难关
意定监护
②李爷爷年事已高、行动不便,其子女齐心照料,保障老人安享晚年
赡养
③张某作为有负担能力的成年兄长,在父母离世后,对未成年妹妹进行照料
扶养
④严某与温某夫妻二人离异后,未成年女儿随母生活,父亲长期支付女儿的教育等必要费用
约束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15.孙某先立了一份自书遗嘱,将自己的房产留给儿子孙小某。后来孙某又去公证处立了一份公证遗嘱,把房产留给女儿孙大某。后孙某去世。本案中( )
A.公证遗嘱在后,孙大某可继承该房产
B.自书遗嘱在先,孙小某可据此继承该房产
C.公证遗嘱效力最强,因此无需考虑自书遗嘱
D.两份遗嘱相互冲突,房产应按法定继承处理
16.电商直播带货中的剧本摆拍、卖惨诱导、AI造假等套路,在网购经验比较丰富的年轻人眼中漏洞百出,却让很多老年人深信不疑,沉迷其中。为防止老年人在直播中被骗,家庭成员可以( )
①多些关心与倾听,及时留意老人的需求
②帮助老人学习网络知识,丰富老人的信息化社会阅历
③提高对电商欺诈行为的惩处力度,治理网购环境
④让老人签署成年意定监护协议,替老人购物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二、材料题
17.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这是我父亲亲口说的,车子归我……”法庭上,小芳作为原告,以父亲在网上聊天的发言为证据,主张按遗嘱继承车辆。
李大叔与刘阿姨有一独生女小芳,后李大叔与张阿姨再婚,婚后没有共同子女。李大叔去世后,小芳将张阿姨起诉至法院,主张李大叔名下某京牌小轿车(婚前购买的个人财产)应由其个人继承所有。小芳提交李大叔本人抖音账号发给其前妻刘阿姨的私信音频,证明李大叔曾明确表示其名下的汽车可以随时过户到小芳名下。
假如你是张阿姨的诉讼代理人,请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针对小芳的诉讼请求撰写答辩意见。
18.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李某于2020年去世,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只有其子吴某。李某曾与陈某再婚,1989年经法院判决离婚,双方无子女。2001年9月,李某身患多种疾病长期卧床,生活不能自理,其向儿子吴某(已成年)求助,吴某拒绝照料,亦不承担生活、医疗等费用,直至李某去世。
2001年10月,李某遂与陈某签订协议,约定由陈某负责其生活起居、医疗费支付及丧葬事宜,李某离世后将名下房屋赠与陈某,当日法律服务所出具见证书,见证协议签订真实有效。协议签订后,陈某依约全面履行扶养义务,直至李某去世并妥善办理丧葬事宜。
后续陈某主张房屋权利时,吴某拒绝配合办理过户,主张房屋应按法定继承处分,陈某遂将吴某诉至法院。法院经审理判决案涉房屋归陈某所有,吴某配合陈某办理房屋产权过户登记手续,驳回吴某法定继承分割房屋的请求。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相关知识,说明法院作出上述判决的法律依据,并阐述该判决的社会意义。
19.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7岁的思思和小杰是同班同学,就读于广州市某小学一年级,校方一直将安全教育作为常规重点工作,比如张贴学生行为准则、安全准则标语等。某天课间,小杰悄悄将思思的椅子拖开,导致思思坐下时一下子摔倒,后脑碰到凳子后躺地不起。摔倒的思思第一时间被同学和值班巡逻的老师送去了学校医务室并通知了家长。事故造成思思同学视神经挫伤,并伴有头痛、眼睛痛、脖子痛,不得已休学。
思思父母因与小杰父母及学校协商赔偿事宜未果,便将小杰父母、学校一并诉至广州市南沙区人民法院,要求赔偿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护理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运用《法律与生活》的知识,分析案例中小杰父母和学校是否应当承担法律责任,并说明理由。
试卷第1页(共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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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课 在和睦家庭中成长 同步练习》参考答案
题号
1
2
3
4
5
6
7
8
9
10
答案
D
D
B
B
C
B
B
D
A
C
题号
11
12
13
14
15
16
答案
B
C
A
C
A
A
1.D
【详解】①:张某与李某签订的不是遗赠扶养协议.;意定监护不等于遗赠扶养协议,只有当李某和张某签订合法有效的遗赠扶养协议、履行生养死葬义务时,才有权获赠遗产,排除。
②:张某的遗嘱部分无效,而非全部无效,排除。
③:遗嘱有效时,遗嘱继承优先于法定继承。张某的遗嘱属于有效遗嘱,因此,张某的女儿有权继承其遗产,正确。
④:遗嘱应当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张某儿子患病长期卧床,生活困难,属于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因此分配遗产时应当对张某的儿子予以照顾,为其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正确。
2.D
【详解】①:李爷爷在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时签订经过公证的意定监护协议,该协议合法有效。意定监护效力优先于法定监护,小丽依据协议履行监护职责,法院应当予以支持,正确。
②:成年子女属于法定监护顺序中的监护人,但不是当然优先。合法有效的意定监护协议效力优先,李先生不能仅凭儿子身份直接优先担任李爷爷的监护人,排除。
③:小丽作为意定监护人,为被监护人李爷爷的医疗护理、日常生活,合理支配其退休金,是履行监护职责,不需要经过李先生同意,排除。
④:成年子女对父母的赡养、扶助和保护是法定义务,该义务不会因为被监护人通过意定监护的方式确定了其他监护人而被免除,正确。
3.B
【详解】①:赡养父母是成年子女的法定义务,当长子无力承担万某的巨额医药费时,万某有权要求所有子女共同履行赡养义务、负担医药费,正确。
②:家庭成员协商签订的分家赡养协议,经老年人同意,在不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的前提下,仅对赡养方式进行内部分工约定,未免除任何子女的法定赡养义务的,该协议有效。但需注意,该协议仅具有内部约束力,不能对抗父母依法享有的被赡养权利——即使有协议约定,任一子女仍不能以此为由拒绝履行对父母任何一方的法定赡养义务,题干中分家赡养协议并非全部无效,排除。
③:赡养协议仅约定了赡养的具体分工,法定赡养义务是法律强制要求的,不能通过协议免除其余子女的赡养责任,正确。
④:女儿作为成年子女同样负有法定赡养义务,赡养协议不能免除其法定责任,需要承担相应医药费,排除。
4.B
【详解】①:书面形式能够留存证据,固定当事人真实意思表示,正确。
②:成年人意定监护协议法律未强制要求两名无利害关系见证人,公证形式即可生效,排除。
③:监护人履行监护职责,应当最大限度尊重被监护人真实意愿,正确。
④:仅约定监护事务,未订立遗赠扶养协议,林某无权直接继承周老伯财产,排除。
5.C
【详解】①:小钱虽是法定继承人,但赵某签订了有效的《意定监护协议》,对房产处置做了约定,小钱不能享有完全处置权,错误。
②:小赵长期不履行《遗赠扶养协议》的扶养义务,赵某作为遗赠人,有权单方解除该协议,正确。
③:《意定监护协议》中关于房产处置的约定,是养老机构在赵某去世后按约定处置房产并支付养老费用,并非直接取得房产所有权,错误。
④:《意定监护协议》约定房产由机构处置并支付养老费用,能保障赵某的养老需求与身后事宜处理,有利于保障赵某权益,正确。
6.B
【详解】①④:我国法律规定,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可依法通过书面协议自主选定自己未来丧失民事行为能力后的监护人,这就是意定监护。陈某神志清醒时与周某签订的协议符合意定监护的规定,能够保障自身晚年权益,正确。
②:意定监护仅在被监护人丧失民事行为能力后才由监护人履行监护职责,陈某当前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依然享有自主处置个人合法财产的权利,错误。
③:陈某与王某签订的是遗赠扶养协议,遗赠扶养协议的扶养人可以是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或者个人,邻里之间签订的合法遗赠扶养协议具有法律效力,错误。
7.B
【详解】①:我国法律规定,继承开始后,遗赠扶养协议的效力优先于遗嘱继承/遗赠,遗嘱继承/遗赠优先于法定继承。本题中黄某已依约履行完扶养、丧葬义务,应当按协议取得房屋产权,正确。
②:法定继承中,兄弟姐妹属于第二顺序继承人,且遗赠扶养协议效力优先于法定继承,陈某弟弟无权主张分割房屋产权,排除。
③:黄某依约履行了遗赠扶养协议的义务,其受遗赠的权利受法律保护,法院应当依法支持黄某取得房屋产权,正确。
④:我国法律未规定遗赠扶养协议必须公证才生效,该协议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且已实际履行,合法有效,陈某弟弟的主张不成立,排除。
8.D
【详解】①:郭某虽为真实意思表示,但遗嘱剥夺了缺乏劳动能力又无生活来源的郭小某的必要继承份额,不能全面执行,排除。
②:遗嘱部分无效,并非合法有效,排除。
③:我国法律明确规定,遗嘱应当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法定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郭小某丧失劳动能力且无生活来源,遗嘱未为其保留必要份额,部分内容无效,郭某应为郭小某留有必要份额,正确。
④:这份遗嘱未为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的子女保留份额,遗嘱自由受法律保护,但应保障特定继承人的基本生活,正确。
9.A
【详解】①:20万元是陈甲的个人存款,婚前自建住房属于其婚前个人财产,二者均是陈甲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符合遗产的认定规则,属于陈甲的合法遗产,正确。
②:小王作为陈甲的女儿,属于法定继承第一顺序继承人,陈甲未对该婚前自建住房订立遗嘱,因此房产按法定继承处理,由小王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正确。
③:陈乙是陈甲的姐姐,属于第二顺序法定继承人,20万元存款留给陈乙的行为属于遗嘱继承,但该遗嘱未为缺乏劳动能力又无生活来源的未成年第一顺序继承人小王保留必要遗产份额,故陈乙无法依遗嘱取得案涉存款,且遗嘱继承是法律赋予的权利,与“传统美德”无直接关联,排除。
④:意定监护的设立主体必须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12岁的小王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不具备通过意定监护协议确定监护人的主体资格,错误。
10.C
【详解】①:遗赠是指自然人将个人财产处分给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主体,李乙是张某的子女,本身属于法定继承人,因此张某赠与房产不属于遗赠,错误。
②:不动产所有权转移以登记为准,张某已经将房产赠与李乙并完成过户登记,该房产所有权已归李乙,不属于张某的遗产,李甲不能继承,正确。
③:自书遗嘱只要符合法定要件(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就依法生效,不需要得到继承人的同意,错误。
④:我国法律规定,继承人继承遗产的同时,需要在继承遗产范围内清偿被继承人的债务,因此如果李甲继承遗产,需要承担张某留下的2万元债务,正确。
11.B
【详解】①:遗赠扶养协议效力优先于法定继承。本案扶养协议系王某自愿签订、合法有效,优先适用,小王无权继承,案涉房产应归李某,正确。
②:遗赠扶养协议效力优先于法定继承,该遗赠扶养协议系双方真实意思表示,李某已履行义务,协议有效,遗赠扶养协议的当事人为王某与李某,小王作为法定继承人,但属于协议以外的第三人,无权申请撤销合法有效的遗赠扶养协议,错误。
③:遗赠人有权通过遗赠扶养协议处分自己全部个人遗产,李某履行全部义务后可取得王某名下房产,而不是只能获得部分房产,错误。
④:李某已完整履行协议约定的生养死葬义务,有权依据合法有效的扶养协议取得案涉房屋所有权,正确。
12.C
【详解】①:根据《民法典》,第一顺序继承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儿媳、孙辈不属于第一顺序继承人(除非有特殊的丧偶儿媳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等情况,本题无相关表述),错误。
②:若按法定继承,小女儿身患重病丧失独立生活能力,根据法律规定,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正确。
③:根据《民法典》,录音遗嘱须有两个以上无利害关系的见证人在场见证才能生效,正确。
④:遗嘱继承效力高于法定继承,但本题中的录音遗嘱若不符合法定生效条件(如无见证人),则无效,孙辈不能直接取得全部卖房款项;且即使遗嘱有效,也只能处理吴某个人的遗产,也不是全部房款,错误。
13.A
【详解】A:成年意定监护的核心是,由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自主提前选定符合自己意愿的监护人,符合制度规定,正确。
B:法律明确要求成年意定监护必须以书面形式确定监护人,不允许口头形式约定,排除。
C:意定监护人范围不限于近亲属、法定监护人,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组织都可以被选定,题干中的配偶之侄卢某也符合资格,排除。
D:意定监护协议在被监护人丧失/部分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时才生效,公证仅增强协议效力,并非公证后立即生效,排除。
14.C
【详解】①:意定监护是指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可以与其近亲属、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事先协商,以书面形式确定自己的监护人,在自己丧失或者部分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时,由该监护人履行监护职责的制度。社区居民照料刘奶奶属于邻里互助,不属于意定监护,错误。
②:赡养是指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义务,子女齐心照料李爷爷符合赡养的法律要求,正确。
③:扶养是指特定亲属之间根据法律规定存在的经济上相互供养、生活上相互扶助的权利义务关系,有负担能力的兄、姐,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者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弟、妹,有扶养的义务,张某的行为符合扶养的法律规定,正确。
④: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法定义务,离异后父亲支付女儿教育费用属于履行抚养义务,不属于约束,错误。
15.A
【详解】A:根据我国民法典规定,立有数份内容相抵触的遗嘱,以最后的遗嘱为准,本案中孙某先立自书遗嘱,后订立公证遗嘱,公证遗嘱订立时间在后,内容冲突时应以在后的公证遗嘱为准,因此孙大某可继承该房产,正确。
B:自书遗嘱订立在先,与在后订立的公正遗嘱冲突时无效,错误。
C:我国法律不再认可“公证遗嘱效力最强”,该遗嘱有效是因为订立在后,而非效力优先,错误。
D:本案存在合法有效的遗嘱,无需按法定继承处理,错误。
16.A
【详解】①:老年人易被直播套路诱导,部分源于情感需求未被满足,家庭成员关心倾听、关注老人需求,可减少老人被虚假营销情感裹挟的情况,是家庭层面可行举措,正确。
②:老年人网络阅历不足、辨别能力弱,家人协助学习网络知识,能提升老人对直播骗局的识别能力,从认知层面防范受骗,正确。
③:惩处电商欺诈、整治网购环境属于政府监管、执法部门的行政履职范畴,并非家庭成员能够实施的行为,主体不符,错误。
④:成年意定监护是针对未来可能丧失或部分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设置的监护制度,本题是普通防骗场景,直接要求老人签署协议、替老人购物,既不必要,也侵犯了老年人的自主消费权利,错误。
17.①法律形式层面:案涉聊天音频不构成有效遗嘱。根据《民法典》继承编规定,遗嘱需满足法定形式,且需符合严格要件(如录音录像遗嘱需两名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记录日期等)。本案中李大叔的私信音频既不符合录音录像遗嘱的法定形式,也不属于其他合法遗嘱类型,不具备遗嘱效力。
②意思表示层面:案涉内容不构成遗嘱意思表示。李大叔在私信中表示“汽车可以随时过户到小芳名下”,属于生前财产处分的意思表示,并非对身后财产安排的遗嘱意愿,不满足遗嘱“处分死后财产”的核心要件,不能认定为遗嘱。
③继承权利层面:张阿姨享有合法继承权。案涉车辆为李大叔婚前个人财产,其去世后属于遗产范围。张阿姨作为李大叔的合法配偶,属于《民法典》规定的第一顺序继承人,与小芳享有平等的法定继承权,有权依法分割案涉车辆。
【详解】本题为说明类题,可从《法律与生活》中“有效遗嘱、意思表示、继承权”方面撰写答辩意见。
有效信息①:李大叔本人抖音账号发给其前妻刘阿姨的私信音频→可联系遗嘱的知识,从“法律形式层面”说明案涉聊天音频不构成有效遗嘱。
有效信息②:李大叔在私信中表示“汽车可以随时过户到小芳名下”→可联系遗嘱的知识,从“意思表示层面”说明案涉内容属于生前财产处分的意思表示,并非对身后财产安排的遗嘱意愿,不满足遗嘱“处分死后财产”的核心要件,不能认定为遗嘱。
有效信息③:小芳将张阿姨起诉至法院,主张李大叔名下某京牌小轿车(婚前购买的个人财产)应由其个人继承所有→可联系法定继承的知识,从“继承权利层面”说明张阿姨作为李大叔的合法配偶,属于《民法典》规定的第一顺序继承人,与小芳享有平等的法定继承权,有权依法分割案涉车辆。
18.依据:①根据《民法典》,遗赠扶养协议是扶养人承担自然人生养死葬义务、享有受遗赠权利的协议,效力优先于法定继承。陈某已全面履行生养死葬义务,依法享有受遗赠权,因此吴某主张法定继承不能成立。②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法定赡养义务,拒不履行赡养义务构成遗弃的,依法丧失继承权。吴某拒不履行赡养义务直至李某去世,无权主张分割房屋。同时,不动产所有权取得须依法登记,吴某应配合陈某办理房屋产权过户登记。社会意义:该判决维护公序良俗与公平正义,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保障老年人合法权益,发挥法律规范家庭关系、引领道德风尚的作用。
【详解】本题为说明类和意义类试题,可运用《法律与生活》相关知识,从民法基本原则、遗赠扶养协议、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法定赡养义务、继承权的丧失、所有权的取得方式等角度作答。
有效信息①:李某遂与陈某签订协议,约定由陈某负责其生活起居、医疗费支付及丧葬事宜,李某离世后将名下房屋赠与陈某,后续陈某主张房屋权利时,吴某拒绝配合办理过户→可联系遗赠扶养协议的知识,说明该协议是否符合遗赠扶养协议的构成要件,陈某已全面履行生养死葬义务,依法享有受遗赠权,因此吴某主张法定继承不能成立。
有效信息②:李某身患多种疾病长期卧床,生活不能自理,其向儿子吴某(已成年)求助,吴某拒绝照料,亦不承担生活、医疗等费用→可联系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法定赡养义务、继承权丧失的相关法律规定、所有权的取得方式等知识,说明吴某拒不履行赡养义务直至李某去世,无权主张分割房屋,吴某应配合陈某办理房屋产权过户登记。
有效信息③:判决的社会意义→可联系民法基本原则,说明该判决维护公序良俗与公平正义,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保障老年人合法权益,发挥法律规范家庭关系、引领道德风尚的作用。
19.
①法律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致人损害,监护人应承担无过错侵权责任。7岁的小杰属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其拖开椅子行为直接造成思思受伤,行为与结果存在因果关系,因此,小杰父母应承担无过错侵权责任。
②学校应承担过错推定责任,本案中校方将安全教育作为重点工作,尽到了教育义务,事故后及时送医并通知家长,履行了管理和救助义务,学校能够证明尽到了教育管理职责,故无需担责。
【详解】本题属于分析说明类主观题,知识限定为《法律与生活》的知识,需紧扣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侵权、监护人责任、学校教育管理职责等关键信息,链接教材知识分析本案的法律责任承担问题。
有效信息①:7岁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小杰拖开椅子导致同学思思受伤→可运用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侵权、监护人责任的相关知识,从责任主体、归责原则的角度,说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致人损害,监护人应当承担无过错侵权责任,其侵权行为与损害后果具有直接因果关系,监护人需承担赔偿责任。
有效信息②:学校常态化开展安全教育,事故后及时送医并通知家长→可运用学校教育管理职责、过错推定责任的相关知识,从责任免除的角度,说明学校已尽到教育、管理、救助、保护等法定义务,能够证明自身不存在过错,依法不承担责任。
答案第1页(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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