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课 在和睦的家庭中成长 练习-2027届高考政治一轮复习统编版选择性必修二法律与生活

2026-08-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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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信息

学段 高中
学科 思想政治
教材版本 高中政治统编版 选择性必修2法律与生活
年级 高三
章节 第五课 在和睦家庭中成长,家和万事兴,薪火相传有继承
类型 题集-专项训练
知识点 在和睦家庭中成长
使用场景 高考复习-一轮复习
学年 2027-2028
地区(省份) 全国
地区(市) -
地区(区县) -
文件格式 DOCX
文件大小 53 KB
发布时间 2026-08-15
更新时间 2026-08-15
作者 勇仔浪迹天涯
品牌系列 -
审核时间 2026-08-15
下载链接 https://m.zxxk.com/soft/59219967.html
价格 1.50储值(1储值=1元)
来源 学科网

摘要:

**基本信息** 以家庭法律关系为核心,通过案例情境系统覆盖监护权、继承权等高频考点,强化法治观念与责任意识。 **专项设计** |模块|题量/典例|题型特征|知识逻辑| |----|-----------|----------|----------| |家庭关系与监护|8题(含意定监护、未成年人保护)|案例情境分析,聚焦权利义务冲突|从父母子女法定监护权切入,延伸至离婚后监护责任、意定监护效力优先于法定监护| |继承制度|8题(含遗嘱效力、遗赠扶养协议)|多维度继承纠纷辨析|以法定继承为基础,对比遗嘱继承、遗赠扶养协议效力,突出最有利于被继承人原则|

内容正文:

第五课 在和睦的家庭中成长 练习 一、单选题 1.颜某与罗某婚后育有一女小罗,一家人共同生活。后因家庭矛盾未能得到有效调和,父亲罗某将6岁的小罗强行带至外地生活。颜某请求法院裁定罗某将小罗送回原住所并禁止罗某抢夺、藏匿未成年子女。对此案认识不正确的是(    ) ①强行改变惯常生活可能对未成年子女的身心健康产生不利影响 ②法律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应由小罗自行决定其居住地 ③罗某有权按照自己意愿改变子女居住地,法院需考虑其情感需求 ④父母对未成年子女的监护权平等,抢夺行为侵害了颜某的监护权 A.②③ B.①④ C.①③ D.②④ 2.卢某与杜某甲婚后育有杜某乙,后二人离婚,协议约定杜某甲每月可探望杜某乙一次。但杜某甲从未探望杜某乙,甚至逐渐断绝联系。故杜某乙诉至法院,请求判令杜某甲至少每月探望其一次。法院依法对杜某甲予以训诫,发出《家庭教育指导令》,责令其定期探望杜某乙并接受家庭教育指导。对本案分析正确的是(   ) ①杜某乙与父母之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 ②抚养、教育、保护杜某乙是杜某甲的权利而非义务 ③探望是杜某甲对杜某乙进行抚养、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 ④杜某甲离婚后从未探望杜某乙,侵害了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 A.①②③ B.①②④ C.①③④ D.②③④ 3.宁某再婚后,妻子潘某长期悉心照料其与前妻之女小宁及两个婚生子女;宁某嗜赌欠债、打骂孩子,毫无担当。潘某起诉离婚并执意带走无血缘继女。法院结合案情及13岁小宁的真实意愿,判决三名子女均由潘某直接抚养,宁某付抚养费并享有探望权。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亲生血缘关系是人民法院判定子女抚养权的首要法定依据 ②未成年人已满十周岁,可独立决定自身抚养权归属与监护人选 ③法院判决充分尊重未成年人意愿,坚持最有利于未成年人原则 ④继母多年抚育形成合法拟制血亲,享有法定父母子女相关权利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4.王某与李某系夫妻,二人以未成年子女名义,将孩子的红包、压岁钱等存入银行账户,并约定银行卡由李某保管。后来王某发现,妻子李某擅自支取几乎全部资金。李某辩称支取的资金用于孩子的教育、培训。王某以监护人身份要求李某返还所支取的资金。王某的要求是基于(   ) ①账户资金属于未成年子女,李某无权对该笔资金进行处分 ②红包、压岁钱属无偿赠与行为,李某无权撤销并收回资金 ③李某履行监护职责时,有责任和义务保护孩子的财产利益 ④未成年子女的个人财产与成年一样,平等受到法律的保护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5.张大妈名下有一套自住房屋,早年过户至女儿秦某名下,口头约定张大妈终身居住,秦某承担日常照料、医疗、精神陪伴赡养义务。过户后秦某长期疏于探望,拒付老人医药费,多次言语驱赶张大妈。张大妈诉至法院,要求秦某履行完整赡养义务。法院判决支持原告诉求。关于成年子女赡养义务,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成年子女赡养父母包含经济供养、生活照料、精神慰藉三方面 ②子女是否获得父母财产,不影响法定赡养义务的承担 ③成年意定监护制度可以替代成年子女赡养义务,以保障老年人权益 ④遗弃、虐待老年人,应承担民事责任,不涉及刑事追责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6.17周岁的高二学生李某,其父母长期在外务工,由其祖父母代为监护。李某用压岁钱网购一部价值7800元的手机,父母得知后以“孩子未成年”为由要求退货退款,商家以“商品无质量问题且已激活”为由拒绝。为此,双方发生争议。本案(   ) ①网购合同已成立并生效,商家有权拒绝无理由退货 ②李某祖父母在监护期间,可独立代李某行使全部民事权利 ③李某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通常由法定代理人同意或追认 ④作为法定监护人,有权对李某超出行为能力的消费行为予以拒绝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7.王奶奶(75岁,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与侄女吴某签订书面意定监护协议,约定若自身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由吴某照料生活、管理财产。其子马某以法定监护人为由反对,拒不认可协议,且长期拒付赡养费、极少探望。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王奶奶与吴某的意定监护协议,需经马某同意后方能生效 ②马某只需支付赡养费即可,回家探望王奶奶仅属于道德义务 ③马某拒不履行赡养义务、疏于探望的行为,违反法律规定 ④成年意定监护协议效力优先于法定监护,马某无权单方否定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8.65岁的王某无配偶、子女及其他近亲属,2023年其与好友李某签订意定监护协议。同年与邻居张某签订公证遗赠扶养协议,约定由张某承担生养死葬义务,王某去世后全部遗产归张某。王某另立遗嘱将存款10万元赠与某希望小学。2026年5月王某去世,留有房产和存款10万元,张某已履行扶养义务。根据《民法典》,下列判断正确的是(    ) ①李某可代理处分王某遗产 ②张某可优先取得房产 ③希望小学可主张受遗赠存款 ④若无协议和遗嘱,遗产归国家 A.②③ B.①④ C.①③ D.②④ 9.李某向被告王某出借4万元,王某出具借条,约定1年后还款。借款到期前李某不幸去世。李某生前已离婚,育有一子小李(15周岁),其母亲张某健在;同时李某曾与赵某签订《赠与协议》,约定将该笔借款债权的30%赠与赵某。借款到期后,小李、张某、赵某均向王某催讨欠款,协商无果后,三人共同诉至法院。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小李属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但具备原告资格,可由监护人代理诉讼 ②赵某赠与协议未公证,债权转让未生效,无权参与该笔借款的分配 ③刘某可就该笔借款债权优先受偿,剩余部分由继承人与赵某分配 ④王某的行为构成违约,需在遗产范围内向所有债权人履行还款义务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10.王某与妻子共同抚养未成年女儿王小云,王某常年照料体弱、退休金微薄的母亲李某。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王某夫妻二人对未成年女儿王小云享有监护资格,属于法定监护人 ②父母对未成年子女承担赡养义务,成年子女对父母承担抚养义务 ③李某可以与自己的儿子王某订立遗赠扶养协议 ④配偶、子女、父母同为法定第一顺序继承人,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地位平等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11.独居居民陈甲因病去世,其12岁的独生女小王由姐姐陈乙长期照顾。陈甲生前曾立遗嘱,将20万元个人存款留给姐姐。陈甲名下还留有一套婚前自建住房,其父母早已去世。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20万元存款和自建住房属于陈甲的个人合法遗产     ②小王是第一顺序继承人,可通过法定继承获得房产 ③陈乙可通过遗嘱继承获得存款,行为彰显传统美德     ④小王可以通过意定监护制度让陈乙作为自己监护人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12.周某育有一子一女。2025年3月,在社区工作人员和邻居的见证下,周某亲笔书写了一份遗嘱,载明其名下唯一住房由女儿继承。周某去世后,其子以“父亲晚年患有轻度认知障碍,不具备立遗嘱能力”为由,主张该遗嘱无效,但其并未提供有效证据;其女则提交了居委会出具的证明,该证明称周某立遗嘱时神志清醒、表达清晰。该案中(   ) ①周某的儿子可以主张适用法定继承来维护自身权利 ②周某所立遗嘱符合自书遗嘱要求,受法律保护 ③周某在遗嘱中排除儿子继承权,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 ④居委会出具的证明表明周某所立遗嘱是其真实意思表示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13.通过遗嘱处分财产,既是对遗嘱人意愿的尊重,又有助于减少继承人之间的分歧,有利于整个家庭的和睦。下列关于遗嘱说法正确的是(   ) ①法律尊重死者生前通过遗嘱处分个人合法财产的意愿 ②甲某可以将个人财产以遗嘱继承的方式留给长期照料自己的邻居 ③遗嘱人立有内容相抵触的前后数份遗嘱,以最后的遗嘱为准 ④公证遗嘱须有两个以上无利害关系的见证人在场见证才能生效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14.被继承人贾某五生前无配偶无子女,父母已去世,留有房产一套,未立遗嘱。贾某五的父母共育有子女五人:贾某一、贾某二、贾某三、贾某四和贾某五。贾某三先于贾某五去世,育有一女张某。贾某二、贾某一在贾某五生前尽了主要扶养义务。贾某四、张某主张由其两人及贾某一、贾某二平均继承房产份额,贾某一、贾某二则主张房产应由其两人继承。本案中(   ) ①张某有权继承其母贾某三应当继承的遗产份额 ②案涉房屋应由贾某四、张某及贾某一、贾某二平均分配 ③贾某一、贾某二尽了主要扶养义务,可以适当多分遗产 ④贾某三先于贾某五去世,其应继承的份额应由其他兄弟姐妹平分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15.韩某早年丧偶,独自将儿子韩甲抚养成人。2021年,韩某立下公证遗嘱,明确将名下收藏的一幅名家字画留给儿子韩甲。2025年11月,韩某病危住院,在神志清醒且有两名值班护士在场见证的情况下立下口头遗嘱,表示将该幅字画赠予多年照料自己的邻居周阿姨。韩某去世后,留下银行存款80万元及生前所欠个人借款20万元。据此,下列符合我国法律规定的是(   ) ①韩某的两份遗嘱内容相抵触,应以最后所立的口头遗嘱为准 ②周阿姨作为法定继承人,有权依据口头遗嘱取得该幅字画 ③韩甲若书面声明放弃继承遗产,则无需承担20万元债务的清偿责任 ④公证遗嘱的法律效力最高,字画应按公证遗嘱内容归韩甲所有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16.孟某,老伴早年去世,独自含辛茹苦将三儿一女抚养成人并助其成家。年逾八旬的孟某逐渐年老体弱,不仅疾病缠身,更无固定生活来源与稳定居所,长期依靠大儿子、女儿轮流照料生活起居。二儿子、三儿子声称放弃孟某遗产的继承权,多年拒不履行赡养义务。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孟某可以将个人财产以遗赠方式赠与长期轮流照料自己的大儿子、女儿 ②二儿子、三儿子没有尽到赡养义务,所以他们丧失了孟某遗产的继承权 ③大儿子、女儿对孟某尽了主要赡养的义务,在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④成年子女应履行赡养父母的法定义务,不得附加放弃遗产继承权等条件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二、非选择题 17.阅读材料,完成下列问题。 赵某与王某登记结婚生育一子小赵,后二人诉讼离婚,法院判决小赵跟随母亲赵某共同生活,父亲王某每月支付抚养费1800元。离婚半年后,赵某沉迷网络直播,长期通宵追剧,疏于看管小赵,多次放任12岁的小赵独自在家过夜;小赵就读初中后,赵某以“读书无用”为由,多次阻拦小赵按时到校,强迫小赵在家帮忙直播带货,致使小赵频繁旷课,学校拟对其做出劝退处理。 小赵在校与同学发生争执致人受伤,对方家长起诉索赔医疗费、护理费共计1.6万元。赵某辩称孩子父亲王某才是法定监护人,应当由王某全额承担赔偿;王某主张小赵跟随母亲生活,日常由赵某看管,自己无需承担责任。受害人家长诉至法院,请求赵某、王某共同承担侵权损害赔偿责任。 法院审理判决:一、赵某立即保障小赵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不得阻拦小赵正常上学;二、赵某、王某共同全额赔偿受害人全部损失1.6万元。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的知识,分析说明法院作出上述判决的法律依据。 18.阅读材料,回答问题。 我国人口老龄化的发展对老年人的合法权益保护提出新的挑战,社会也将面临较为沉重的养老负担。83岁独居老人吴某无直系亲属照料,担心自己未来失智、失能后无人照料、财产被侵占。老人与自己热心助人的邻居张某签订书面意定监护协议并公证。双方约定:若吴某日后丧失或部分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由张某担任其监护人,全权负责老人的生活照料、医疗决策、养老安排、财产管理等事务,保障老人晚年权益。后来吴某患上阿尔茨海默病,无法独立作出民事决策。张某依据合法有效的意定监护协议,依法履行监护职责,照料老人生活、管理个人财产,让老人的晚年生活有了保障。 《民法典》第28条法定监护:法律直接按亲属顺序划定监护人,老人被法院认定为无/限制民事行为能力(失能、失智、脑梗痴呆无法自主决策)时自动生效,无需老人提前书面约定。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分析成年意定监护制度的作用。 19.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继承制度在一定程度上保证了代与代之间爱的延续和传递,是代际传承的重要保障。老赵与妻子尹某婚后育有子女赵甲、赵乙,在某小区建有房屋一幢,该房产系夫妻共同财产。赵甲因身患重病丧失劳动能力,无固定收入,生活来源主要依靠父母。2023年10月10日,老赵在自家书房立遗嘱,由其外甥女许某一人在场对立遗嘱过程进行录像。录像显示,老赵宣读完事先打印好的遗嘱内容后在遗嘱末尾签名,许某亦在遗嘱上签名,然而二人均未注明日期。遗嘱载明老赵在某小区的一幢房屋全部由赵甲继承。 2024年2月,老赵去世。赵乙与赵甲对遗产分配存在争议。随后,赵甲诉至法院,请求继承全部房产。 结合材料,运用薪火相传有继承的知识,分析赵甲的诉讼请求是否合理,并说明理由。 20.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张某和李某育有一子李乙,而长子李甲系张某与前妻所生。2013年5月,夫妻俩立下公证遗嘱,载明名下房产份额由李乙继承。后李乙将两人送至养老院,疏于照料。2017年5月,夫妻俩与大儿媳顾某签订协议(有三名养老院工作人员见证、六人签字),约定顾某负责两人生养死葬,两人名下房产归顾某所有。顾某依约完成养老和安葬义务,要求李乙配合办理房产过户手续。但李乙以公证遗嘱在先为由,主张继承该房产。顾某诉至人民法院,人民法院判决顾某取得房产。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分析人民法院作出上述判决的理由。 试卷第1页,共3页 试卷第1页,共3页 学科网(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参考答案 题号 1 2 3 4 5 6 7 8 9 10 答案 A C D D A D D D B B 题号 11 12 13 14 15 16 答案 A D A B B D 1.A 【详解】本题为逆向选择题。 ①:未成年人的生活环境相对稳定对其身心健康发展至关重要。罗某将6岁的小罗强行带至外地生活,改变其惯常生活环境,可能使孩子面临陌生环境、缺乏熟悉的人际支持等问题,对其心理和生理健康产生不利影响,正确但不符合题意。 ②:6岁的小罗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不具备独立决定其居住地的能力,不能自行决定其居住地,而是要由监护人根据有利于未成年人成长的原则来决定,错误但符合题意。 ③:罗某不能擅自按照自己的意愿改变子女居住地。虽然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权利和义务,但这种权利的行使必须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要遵循最有利于未成年人的原则,罗某强行带小罗至外地生活的行为侵害了小罗和颜某的合法权益,法院不应支持其不合理的情感需求,错误但符合题意。 ④:根据法律规定,未成年人的父母为未成年人的当然法定监护人,父母对未成年子女的监护权平等。罗某抢夺、藏匿小罗的行为,使得颜某无法正常行使监护权,侵害了颜某的监护权,正确但不符合题意。 2.C 【详解】①:我国法律明确规定,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杜某乙与父母之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正确。 ②:抚养、教育、保护未成年子女,既是父母的权利,也是父母的法定义务,错误。 ③:探望是父母陪伴、关爱未成年子女的方式,是父母履行对子女抚养、教育义务的重要组成部分,正确。 ④:杜某甲长期不探望子女、断绝联系,未履行对未成年子女的关爱教育义务,侵害了未成年人获得父母关爱的合法权益,正确。 3.D 【详解】①:我国法律规定,判定子女抚养权的核心原则是最有利于未成年人,并非以亲生血缘关系为首要法定依据,本案将无血缘继女判归潘某抚养也体现了这一原则,错误。 ②:已满8周岁的未成年人,法院判决抚养权时仅需尊重其真实意愿,未成年人不能独立决定抚养权归属和监护人选,错误。 ③:法院结合13岁小宁的真实意愿,将子女判归长期悉心照顾孩子的潘某,充分尊重未成年人意愿,坚持了最有利于未成年人的原则,正确。 ④:继母潘某长期抚育继女,形成受法律保护的拟制血亲关系,享有与亲生父母同等的监护、抚养相关法定权利,法院将继女交由其抚养符合法律规定,正确。 4.D 【详解】①:监护人有权为了被监护人的利益处分未成年子女的财产,因此“李某无权对该笔资金进行处分”的表述绝对化,排除。 ②:红包压岁钱已经完成赠与,所有权归未成年子女,王某要求返还的是子女的财产,和“李某无权撤销赠与”无关,排除。 ③:法律规定,监护人履行监护职责时,有义务保护被监护人的财产利益,除为被监护人利益外,不得擅自处分被监护人的财产,这是王某主张权利的依据之一,正确。 ④:我国法律平等保护所有公民的合法财产,未成年子女的个人财产和成年人财产一样,平等受到法律保护,这是王某主张权利的法律基础,正确。 5.A 【详解】①:材料中秦某拒付医药费、疏于探望、言语驱赶,违反了法律规定:成年子女对父母的赡养义务,涵盖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精神上慰藉,三者缺一不可,正确。 ②:赡养义务是基于血缘亲属关系产生的法定义务,不以父母是否赠与、过户财产为前提。即便老人将房产过户给子女,子女赡养义务不能免除,正确。 ③:成年意定监护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老年人预先选定监护人,仅补充保障养老,不能替代子女法定赡养义务,错误。 ④:遗弃、虐待老年人,情节较轻承担民事责任;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非“不涉及刑事追责”,错误。 6.D 【详解】①:17周岁的李某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其购买价值7800元手机的行为超出其行为能力,该合同效力待定,并非已成立并生效,商家无权以“商品无质量问题且已激活”拒绝无理由退货,排除。 ②:李某祖父母作为监护人不能独立代李某行使全部民事权利,需根据李某实际情况,且要尊重李某意愿等,排除。 ③:李某17周岁,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通常由法定代理人同意或追认,正确。 ④:父母作为法定监护人,对李某超出行为能力的消费行为有权予以拒绝,正确。 7.D 【详解】①:我国法律规定,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有权自主以书面形式订立意定监护协议确定监护人,该协议无需其他法定监护人同意即可生效,排除。 ②:成年子女对父母不仅有经济上供养的义务,还有生活上照料、精神上慰藉的义务,常回家探望是法定义务,不只是道德义务,排除。 ③:马某长期拒付赡养费、极少探望,违反了赡养老人的法定义务,正确。 ④:根据民法典,意定监护效力优先于法定监护,马某无权单方否定合法有效的意定监护协议,正确。 8.D 【详解】①:意定监护适用于被监护人丧失或部分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时的监护职责履行,被监护人死亡后监护关系终止,李某无权代理处分王某遗产,排除。 ②:民法典规定遗赠扶养协议的法律效力优先于遗嘱继承与遗赠,张某已依约履行扶养义务,可优先取得房产,正确。 ③:赠与希望小学存款的遗赠内容与合法有效的遗赠扶养协议存在冲突,该遗赠内容无效,希望小学不能主张受遗赠存款,排除。 ④:王某无配偶、子女等法定继承人,若无有效协议和遗嘱,其遗产属于无人继承又无人受遗赠的财产,依法归国家所有,正确。 9.B 【详解】①:15周岁的小李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但民事诉讼权利能力是自然人自出生起就享有的,不因民事行为能力受限而丧失,因此小李具备原告资格,可由其法定监护人代理诉讼,正确。 ②:债权赠与属于债权转让的合法形式,我国法律并未规定债权转让必须以公证作为生效条件,本案中的《赠与协议》不存在无效情形,对应的30%债权已经合法转让给赵某,赵某有权参与分配,排除。 ③:题干全程未出现“刘某”相关主体,也没有任何该主体享有担保物权、优先受偿权的设定,属于无中生有的表述,排除。 ④:借款到期后王某未依约还款,构成违约;李某去世后,该笔债权作为李某的合法遗产,由继承人和受赠人依法取得对应权利,王某需要向相关权利人履行还款义务,正确。 10.B 【详解】①: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法定监护人,王某夫妻二人对未成年女儿王小云享有监护资格,正确。 ②:父母对未成年子女承担抚养义务;成年子女对父母承担赡养义务,概念混淆,排除。 ③:遗赠扶养协议的扶养人不能是法定继承人,王某属于李某的法定继承人,二者不能订立遗赠扶养协议,排除。 ④:配偶、子女、父母同为法定第一顺序继承人,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均等,继承地位平等,正确。 11.A 【详解】①:20万元是陈甲的个人存款,婚前自建住房属于其婚前个人财产,二者均是陈甲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符合遗产的认定规则,属于陈甲的合法遗产,正确。 ‌ ②:小王作为陈甲的女儿,属于法定继承第一顺序继承人,陈甲未对该婚前自建住房订立遗嘱,因此房产按法定继承处理,由小王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正确。 ‌ ③:陈乙是陈甲的姐姐,属于第二顺序法定继承人,20万元存款留给陈乙的行为属于遗嘱继承,但该遗嘱未为缺乏劳动能力又无生活来源的未成年第一顺序继承人小王保留必要遗产份额,故陈乙无法依遗嘱取得案涉存款,且遗嘱继承是法律赋予的权利,与“传统美德”无直接关联,排除。 ④:意定监护的设立主体必须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12岁的小王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不具备通过意定监护协议确定监护人的主体资格,错误。 12.D 【详解】①:周某所立遗嘱合法有效,继承开始后应优先按照遗嘱继承办理,不存在适用法定继承的法定情形,周某儿子无权主张适用法定继承,错误。 ②:周某亲笔书写遗嘱,并有社区工作人员和邻居见证,立遗嘱时神志清醒,符合自书遗嘱的法定要件,合法有效受法律保护,正确。 ③:自然人可以依法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可以指定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数人继承个人财产,周某通过遗嘱将住房指定女儿继承,是依法行使遗嘱处分权的体现,并未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错误。 ④:周某女儿提交的居委会证明证实周某立遗嘱时神志清醒、表达清晰,能够证明该遗嘱内容是周某的真实意思表示,正确。 13.A 【详解】①:遗嘱的核心是尊重遗嘱人自愿处分个人合法财产的意愿,法律保护死者该合法意愿,正确。 ②:遗嘱继承的继承人必须在法定继承人范围内,邻居不属于法定继承人范畴,甲某将财产留给邻居属于遗赠,不是遗嘱继承,错误。 ③:我国《民法典》规定,遗嘱人立有数份内容相抵触的遗嘱,以最后的遗嘱为准,已经取消了原公证遗嘱效力优先的规定,正确。 ④:需要两个以上无利害关系见证人见证生效的是代书、打印、录音录像、口头遗嘱,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法定公证机构办理,依法公证后即生效,不适用该条件,错误。 14.B 【详解】①:依据《民法典》代位继承规则,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该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其应得份额,张某可代位继承贾某三份额,正确。 ②:遗产分配遵循权利义务相一致原则。法定继承中,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贾某一、贾某二尽主要扶养义务可多分,不能平均分配,排除。 ③: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但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适当多分,贾某一、贾某二符合该法定情形,正确。 ④:根据代位继承规则,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其应继承的份额由该兄弟姐妹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贾三先于贾某五死亡,张某是贾三的女儿,有权代位继承贾三应继承的份额,而不是其应继承的份额应由其他兄弟姐妹平分,排除。 15.B 【详解】①:根据我国民法典规定,立有数份内容相抵触的遗嘱,以最后所立的有效遗嘱为准,本题中,韩某的口头遗嘱符合法定要件(病危、神志清醒、两名无利害关系见证人见证),是有效的最后遗嘱,因此内容抵触时应以口头遗嘱为准,正确。 ②:周阿姨是韩某的邻居,不属于我国法律规定的法定继承人范围,韩某将字画赠予周阿姨属于遗赠,不是遗嘱继承,错误。 ③:我国法律规定,继承人放弃继承遗产的,对被继承人生前的债务无需承担清偿责任,因此“韩甲若书面声明放弃继承遗产,则无需承担20万元债务的清偿责任”表述符合法律规定,正确。 ④:根据我国民法典规定,立有数份内容相抵触的遗嘱,以最后所立的有效遗嘱为准,已经取消了原继承法中公证遗嘱效力优先的规则。本题中,韩某的口头遗嘱符合法定要件(病危、神志清醒、两名无利害关系见证人见证),是有效的最后遗嘱,因此内容抵触时应以口头遗嘱为准,公证遗嘱不再优先,错误。 16.D 【详解】①:孟某可以以遗嘱继承的方式将遗产给与自己的大儿子与女儿,遗赠是将个人合法遗产赠给法定继承人意外的人,排除。 ②:虽然孟某的二儿子、三儿子没有尽到赡养义务,但他们没有丧失孟某遗产的继承权,该行为不是丧失法定继承权的法定行为,排除。 ③:孟某长期依靠大儿子、女儿轮流照料生活起居,意味着大儿子、女儿对孟某尽了主要赡养的义务,在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正确。 ④:成年子女有赡养父母的法定义务,不得附加任何条件,正确。 17.判决一:①父母对未成年子女具有法定教育义务。必须尊重未成年人受教育权,保障适龄未成年人依法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不得放任、迫使未成年人辍学。 ②赵某阻拦小赵上学、强迫其直播带货,违背父母教育义务,法院有权强制要求监护人保障未成年人正常接受义务教育。 判决二:①父母必须履行对未成年子女的监护职责,保护未成年人的人身、财产安全;未成年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父母应当依法承担无过错侵权责任。 ②父母子女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不能以“不直接抚养子女”为由免除监护赔偿责任,夫妻离婚不能对抗未成年人侵权的外部赔偿请求。 ③本案中,母亲赵某直接照料小赵,疏于看管存在重大过错;父亲王某虽不共同生活,但监护责任并未免除,因此二人需要共同承担小赵侵权带来的民事赔偿责任。 【详解】本题属于分析说明类主观题,知识设定明确,可运用父母与子女的权利义务、监护责任、侵权责任的相关知识点,对应法院的两项判决分别进行分析说明。 判决一:依据:小赵就读初中后,赵某以“读书无用”为由,多次阻拦小赵按时到校,强迫小赵在家帮忙直播带货,致使小赵频繁旷课→从父母对未成年子女具有法定教育义务的角度,说明法院有权强制要求监护人保障未成年人正常接受义务教育。 判决二:依据①:小赵在校与同学发生争执致人受伤后,其父母均推卸责任,不愿承担责任→从父母必须履行对未成年子女的监护职责的角度,说明父母与子女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哪一方直接抚养,父母双方仍都是未成年子女的法定监护人,都需承担监护职责。 论据②:小赵在校与同学发生争执致人受伤,法院审理判决:赵某、王某共同全额赔偿受害人全部损失1.6万元→从民法典规定,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的角度,说明本案中12岁的小赵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赵某与王某作为小赵的法定监护人,均未完整履行监护看管义务,因此二人需要共同承担侵权损害赔偿责任。 18.①成年意定监护允许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成年人自主选定监护人,是对法定监护的补充完善。吴某无直系亲属照料,若仅适用法定监护,会出现监护主体空缺,老人晚年照料、财产安全无法保障。意定监护允许老人自愿选择信任的邻居张某作为监护人,填补法定监护在特殊群体中的空白。 ②我国已经进入老龄化社会,成年意定监护制度能够更好地保护老年人的合法权益。人口老龄化带来养老负担加重,吴某提前签订公证意定监护协议,在丧失决策能力后,张某按协议负责生活照料,能够规避无人看护、财产被侵占的风险,保障失智老人的人身权与财产权,是应对人口老龄化的制度安排。 ③我国坚持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相结合。一方面确立成年意定监护,张某履行监护职责有法律支撑;另一方面,该制度认可热心邻居张某的帮扶行为,鼓励邻里守望相助,弘扬友善互助的传统美德,做到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有机结合。 【详解】本题为意义类主观题,可运用《法律与生活》相关知识,从监护制度完善、老年人权益保障、法治与德治结合三个角度分析说明。 有效信息①:83岁独居老人吴某无直系亲属照料,担心自己未来失智、失能后无人照料、财产被侵占,与邻居张某签订书面公证意定监护协议→可从监护制度完善角度分析说明,成年意定监护是法定监护的补充,该制度允许老人自主选定信任的监护人,填补法定监护适用空白。 有效信息②:社会将面临较为沉重的养老负担;吴某患病丧失民事行为能力后,张某依据协议履行监护职责,照料生活、管理财产,保障老人晚年权益→可从老年人权益保障角度分析说明,人口老龄化背景下,该制度提前明确监护安排,保护老年人的人身权利与财产权利,适合老龄化社会治理需求。 有效信息③:《民法典》确立成年意定监护规则,张某依据合法有效的意定监护协议,依法履行监护职责→可从法治与德治结合角度分析说明,法律为邻里监护提供制度保障,同时倡导邻里守望相助,弘扬友善互助传统美德,实现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有机统一。 19.赵甲的诉讼请求不合理。理由: ①打印遗嘱需要有两个以上无利害关系的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遗嘱每一页签名,注明年、月、日,才能产生法律效力。本案中老赵所立打印遗嘱仅由外甥女许某一人在场见证,且遗嘱人和见证人均未注明日期,不符合打印遗嘱的法定有效要件,该遗嘱无效。 ②遗产是被继承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案涉房屋系老赵与尹某的夫妻共同财产,要先将房产中属于尹某的一半份额析出,剩余的一半才属于老赵的遗产。 ③遗嘱无效的,按照法定继承办理,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老赵的遗产应由其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尹某、赵甲、赵乙共同继承,同时赵甲丧失劳动能力、无固定收入,分配遗产时应当对赵甲予以适当照顾,因此赵甲不能继承全部房产。 【详解】本题为分析类主观题,可运用《法律与生活》中薪火相传有继承的知识,从遗嘱的有效要件、遗产的界定、法定继承的特殊规定等角度分析作答。 有效信息①:老赵立打印遗嘱时仅有许某一人见证,且二人都未注明日期→可从打印遗嘱的法定有效要件角度分析:打印遗嘱需两个以上无利害关系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和见证人需在每一页签名并注明年月日,该遗嘱不符合法定要件,属于无效遗嘱。 有效信息②:案涉房产是老赵与尹某的夫妻共同财产→可从遗产的界定角度分析: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因此需要先析出尹某享有的一半房产份额,剩余份额才是老赵的遗产。 有效信息③:赵甲身患重病丧失劳动能力、无固定收入,主要依靠父母生活→可从法定继承的分配原则角度分析:遗嘱无效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老赵的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是配偶尹某、子女赵甲和赵乙,三人有权继承老赵的遗产份额,同时赵甲属于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对其予以照顾,因此赵甲无法继承全部房产,其诉讼请求不合理。 20.①遗赠扶养协议法律效力大于遗嘱。最后一份协议实际为遗赠扶养协议,由两名老人与大儿媳顾某签订,有三名见证人、六人签字,符合法律规定的形式要件,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合法有效。 ②顾某按照约定对老人履行了生养死葬的义务,享有受遗赠的权利,有权依据遗赠扶养协议取得房产。 ③李乙以公证遗嘱在先为由主张继承该房产,与民法典的规定不符;且其疏于照料老人,未尽到相应赡养义务,其抗辩理由不能成立。 【详解】本题属于原因类主观题,根据材料有效信息,可从遗嘱继承重意愿、赡养义务角度分析。 有效信息①:夫妻俩与大儿媳顾某签订协议、顾某依约完成养老和安葬义务;李乙以公证遗嘱在先为由主张继承房产→从遗赠扶养协议角度分析,说明该协议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符合法律规定的形式要件,合法有效,顾某履行了义务,享有受遗赠的权利;从遗赠扶养协议效力角度分析,遗赠扶养协议法律效力大于遗嘱,李乙的主张与法律规定不符。 有效信息②:李乙对父母疏于照料→从赡养义务角度分析,说明李乙未尽到赡养义务,抗辩理由不成立。 答案第1页,共2页 答案第1页,共2页 学科网(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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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课 在和睦的家庭中成长 练习-2027届高考政治一轮复习统编版选择性必修二法律与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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