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基本信息**
以典型家庭法律案例为载体,系统覆盖婚姻家庭核心考点,强化法治观念与责任意识的结合。
**专项设计**
|模块|题量/典例|题型特征|知识逻辑|
|----|-----------|----------|----------|
|赡养与扶养|3题(1/6/11)|结合生育政策、分居扶养等情境|权利义务统一→家庭责任主体→法律边界|
|遗产继承|8题(2/4/5/9/10/12/14/15)|覆盖遗嘱、遗赠扶养协议等类型|继承顺序→遗嘱效力→特留份制度|
|夫妻财产|4题(3/7/13/14)|聚焦婚前婚后财产界定|个人财产→共同财产→处分规则|
|侵权责任|1题(19)|未成年人致害赔偿|责任主体→赔偿范围→法律启示|
内容正文:
2027届高考政治一轮复习考点通关卷20选择性必修2第二单元家庭与婚姻(解析版)
(全卷满分100分,考试用时75分钟)
注意事项:
1.答题前,考生务必将自己的姓名、准考证号填写在答题卡上。
2.考生作答时,请将答案答在答题卡。选择题每小题选出答案后,用2B铅笔把答题卡上对应题目的答案标号涂黑;非选择题请用直径0.5毫米黑色墨水签字笔在答题卡上各题的答题区域内作答,超出答题区域书写的答案无效,在试题卷、草稿纸上作答无效。
一、选择题(本题共16小题,每小题3分,共48分。在每小题给出的四个选项中,只有一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
1.随着国家生育政策的调整,某企业职工李女士计划休产假生育二孩。因工作繁忙,她请求退休在家的父母帮助照料孩子。父母以希望安享晚年为由予以拒绝,并建议李女士通过社会化托育等方式妥善解决育儿问题。李女士的丈夫对此心存不满,声称若父母不帮忙照料孙辈,将来便拒绝履行对父母的赡养义务。对此,下列认识正确的是( )
①李女士丈夫将赡养义务与“带孙”挂钩,违背了权利与义务相统一的原则
②父母对孙子女无法定抚养义务,养育子女是李女士夫妇的主体责任
③父母享有自主安排晚年生活的合法权利,拒绝照看孙子女不违反法律
④李女士作为法定监护人,有权要求父母协助履行抚养义务,父母不得拒绝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答案】C
【详解】①:赡养父母是成年子女的法定、无条件义务,不得附加任何前提,将赡养义务与 “带孙” 挂钩违反赡养义务的法定性,并未违背权利与义务相统一原则,表述错误,排除。
②:父母对孙子女的抚养义务需满足法定条件,即父母死亡或无力抚养,且祖父母、外祖父母有抚养能力。案例中未提及李女士夫妇存在上述情形,因此父母对孙子女无法定抚养义务,养育子女的主体责任在李女士夫妇,正确。
③:祖父母、外祖父母对孙子女、外孙子女并无当然的法定抚养义务,父母享有自主安排晚年生活的合法权利,拒绝照看孙子女本身不违反法律,正确。
④:李女士作为子女的法定监护人,有权要求父母协助履行抚养义务,但父母是否协助属于道德范畴,无法律强制要求,“父母不得拒绝” 的说法错误,排除。
2.胡某与前妻离婚后,婚生子胡小某已成年,有赡养能力却长期与胡某断联,未尽赡养义务。后胡某与李某再婚,再婚时李某之女蒋某年仅13岁,随二人共同生活。胡某去世后未留遗嘱,胡小某因遗产分割与李某、蒋某协商未果,诉至法院。本案中( )
①胡小某、李某、蒋某应当均分胡某留下的遗产
②胡小某、李某、蒋某都属于第一顺位的继承人
③胡小某对胡某未尽赡养义务,丧失遗产继承权
④法官可以判处胡小某少分或者不分胡某的遗产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答案】D
【详解】①:胡小某有赡养能力却未尽赡养义务,依据法律规定,分配遗产时应对其少分或者不分,并非三者均分遗产,错误。
②:李某是胡某的配偶,胡小某是胡某的婚生子,蒋某作为与胡某形成扶养关系的继子女,三者均属于法定第一顺序继承人,正确。
③:未尽赡养义务不属于丧失继承权的法定情形,胡小某仅会被少分或不分遗产,并非丧失继承权,错误。
④:根据法律规定,有扶养能力和条件却不尽扶养义务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法院可判决其少分或者不分遗产,正确。
3.2021年,林某(男)与周某(女)登记结婚,婚后二人共同居住在林某婚前购置的房屋中。2022年,林某将其婚前创作的小说版权转让给某影视公司,获得转让费80万元。2024年,周某母亲订立公证遗嘱,将其名下的商铺指定由周某一人继承,同时将名下存款赠与一直照料自己的保姆。2026年2月,林某与周某因家庭琐事协议离婚。据此判断正确的是( )
①林某的小说版权转让费80万元属于夫妻的共同财产
②林某和周某结婚期间都是周某母亲的法定赡养义务人
③周某继承的商铺属于个人财产,故在离婚时无需分割
④周某的母亲把她的存款赠与保姆,属于遗赠扶养协议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答案】A
【详解】①:根据《民法典》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取得的知识产权收益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林某的小说创作于婚前,但版权转让发生在婚后,该转让收益属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知识产权收益,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正确。
②:法定赡养义务是成年子女对父母的法定义务,女婿对岳父母没有法定赡养义务,只有周某是其母亲的法定赡养义务人,林某不是周某母亲的法定赡养义务人,排除。
③:周某母亲订立公证遗嘱,将其名下的商铺指定由周某一人继承,根据《民法典》规定,遗嘱中确定归一方的财产,为夫妻一方个人财产。该商铺属于周某的个人财产,在离婚时无需分割,正确。
④: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法律称之为遗赠。遗赠扶养协议是自然人与继承人之外的组织或者个人签订遗赠扶养协议,该组织或者个人承担该自然人的生养死葬的义务,享有受遗赠的权利。周某的母亲把她的存款赠与保姆,属于遗赠,而非遗赠扶养协议,排除。
4.刘某长期寡居,在去世前留有一份合法有效的遗嘱,明确由长期照顾他的邻居曾某和陈某夫妻负责其生养死葬,其去世后,名下唯一住房归曾某和陈某所有。曾某夫妇悉心照顾刘某多年直至其去世后,办理了房产过户,登记到曾某名下。五年后,曾某因个人赌博欠债,以该房屋向银行抵押借款50万元。陈某知悉后将银行诉至法院,请求注销抵押登记。下列判断正确的是( )
①曾某夫妇获得房产是通过遗赠的方式,其效力优于法定继承
②房产虽然登记过户到曾某名下,陈某仍然享有平等的处理权
③曾某夫妇基于享有的法定继承权,应履行对刘某照顾的义务
④曾某所享有的抵押权属于担保物权,对应该房产的交换价值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答案】A
【详解】①:曾某、陈某是刘某的邻居,不属于法定继承人范围,刘某通过遗嘱将房屋留给二人,属于遗赠。我国法律规定,遗赠/遗嘱继承的效力优先于法定继承,正确。
②:刘某明确约定房屋归曾某、陈某共同所有,仅过户登记在曾某一人名下,不改变房屋属于二人共同共有的性质,共同共有人对共有财产享有平等处理权,因此陈某仍享有平等处理权,正确。
③:曾某夫妇不是刘某的法定继承人,不享有法定继承权,二人是基于遗赠获得房屋,按约定承担照顾义务,排除。
④:本案中曾某是抵押人,银行是抵押权人,抵押权是债权人(银行)享有的担保物权,不是曾某享有,表述错误,排除。
5.温某未婚未育、父母双亡,退休后疾病缠身。杨某并非温某亲属,但仍多年悉心照料温某。温某与杨某在公证处签订意定监护协议,约定由杨某担任温某监护人,负责其生活照料、医疗救治等事宜。温某立下公证遗嘱,载明去世后温某财产归杨某所有。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
①通过意定监护协议处理遗产,可以保障孤寡老人的生活
②意定监护与遗嘱相结合,可以激励杨某履行协议义务
③公证遗嘱合法有效,杨某可通过遗嘱继承获得温某财产
④通过遗嘱处分财产,体现了法律对遗嘱人意愿的尊重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答案】D
【详解】①:意定监护协议主要约定的是人身照料、医疗救治等监护事宜,并不直接涉及遗产处理。遗产的归属需通过遗嘱或遗赠扶养协议另行安排,排除。
②:意定监护约定杨某的照料义务,遗嘱明确其受遗赠的权利,可激励杨某履行义务,正确。
③:杨某非温某法定继承人,公证遗嘱对应的是遗赠,而非遗嘱继承,排除。
④:温某立公证遗嘱处分个人财产,体现法律对遗嘱人真实意愿的尊重,正确。
6.老李与妻子分别于2022年和2025年去世。老李在过世前曾与侄女婿小何签订《遗赠扶养协议》,双方约定老李名下财产遗赠给侄女婿小何,侄女婿小何则承担老李夫妇扶养丧葬事宜。老两口有一独子小李,常年定居国外,未尽赡养义务,但其认为自己系老李夫妇唯一法定继承人,遂诉至法院,要求判令由自己继承父母所有财产。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老李无权处置自己名下的全部财产
②小李未尽赡养义务,就丧失继承权
③遗赠扶养协议法律效力优于法定继承
④小何获得遗嘱继承资格,依法继承遗产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答案】B
【详解】①:自己名下的全部财产不等于个人合法财产,老李和妻子有共同财产,老李无权处置自己名下的全部财产,①正确。
②:我国民法典规定,子女没有尽到赡养义务的,在法定继承的情况下,享有遗产继承权,但是要分配的时候可以不分或者少分,②错误。
③:根据法律效力的问题,遗赠扶养协议法律效力优于法定继承,③正确。
④:小何不是法定继承人,是通过遗赠获得遗产而不是遗嘱,④错误。
故本题选B。
7.2023年,张某与李某登记结婚,用婚后继承自张父的遗产全款购置房屋一套,登记在自己名下。2024年,张某因开办公司急需资金,未与李某协商,擅自将该房产卖给第三方。2025年,李某将婚前设计并注册的商标许可乙公司使用,获得许可费15万元。2026年3月,张某为扩大公司规模,将汽车质押给王某借款20万元。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
①房产系张某所有,张某处置房产的行为合法有效
②商标虽婚前注册,但许可费仍属于共同财产
③不同于专利权,注册商标可长久获得法律保护
④若张某无力还款,王某可依法获得质押车辆的使用权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答案】C
【解析】①:该房屋是婚后继承所得且未指定只归张某一方,依法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张某未经李某同意,擅自处分夫妻共同财产,其行为并非合法有效,错误。②:商标虽为婚前注册,但商标许可费是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收益,依法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正确。③:专利权具有法定保护期限,期限届满后权利终止;而注册商标可以通过续展有效延长保护期,能够长久获得法律保护,正确。④:质押期间,王某仅占有车辆,不享有使用权;若张某到期无力还款,王某有权以车辆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车辆的价款优先受偿,错误。
8.法律,如同社会生活中的指南针,为我们指明方向。《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这部“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更是与我们息息相关。下列判决结果符合《民法典》相关规定的是( )
案情
判决结果
①
杨某和李某订婚一年后因为双方了解不够,性格不合,要求离婚。
法律规定了离婚自由,杨某和李某的婚姻存在问题,可以离婚。
②
李某将房屋租给王某,王某转账给李某10万元,备注为“租房定金”。后王某以租金太贵为由,要求解除合同,退还10万元。
由于转账备注为“租房定金”,李某应退还10万元。
③
交通事故中,王某无偿搭乘周某的车,发生车祸受伤。
减轻驾驶人周某的赔偿责任,彰显人文关怀和社会正能量。
④
某知名方便面所用的酸菜包号称“老坛工艺,足时发酵”,其在加工过程中,工人们有的穿着拖鞋、有的光着脚在酸菜上踩。
企业进行虚假广告宣传,属于不正当竞争,被处罚款人民币200万元。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答案】D
【详解】①:订婚并不等同于结婚,没有形成法律意义上的婚姻关系,不存在“离婚”一说,①排除。
②:根据《民法典》关于定金的规定,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②排除。
③:《民法典》规定,非营运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无偿搭乘人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应当减轻其赔偿责任,但是机动车使用人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除外,③正确。
④:企业对产品进行虚假广告宣传,号称“老坛工艺,足时发酵”,但实际工人们不规范操作,这种行为属于不正当竞争。《民法典》以及相关市场监管法律法规对不正当竞争行为有明确规制,对其处以罚款人民币200万元的处罚是合理的,符合法律规定,④正确。
故本题选D。
9.李某夫妻育有两个儿子,儿子成年后都在外地工作,李某夫妻两人在家无人照看。于是,李某夫妻与侄子李丙签订了《遗赠扶养协议》,约定夫妻两人由侄子照顾,两人去世后,居住的房屋归李丙所有。2025年12月,夫妻两人相继去世,李丙要求享有房屋产权,遭到李某儿子拒绝,遂将李某儿子诉至人民法院。关于此案,下列认识正确的是( )
①李某儿子可以以法定继承人资格对抗李丙诉求
②李丙可以通过遗赠扶养协议优先获得李某夫妻名下房屋
③李某儿子和李丙对李某夫妻遗产享有平等继承权
④李某夫妻与李丙签订的协议书属于诉讼的物证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答案】A
【详解】①:面对李丙的诉讼,李某的儿子可以以法定继承人的资格进行抗辩,①正确。
②:遗赠扶养协议优先于法定继承,所以李丙可以获得李某夫妻名下的房屋,②正确。
③:李丙作为李某夫妻的侄子不属于李某夫妻的继承人,③排除。
④:双方签订的协议书属于书证,而不是物证,④排除。
故本题选A。
10.丧偶多年的郑某订立录音录像遗嘱,将其名下两套房产全部留给再婚配偶。郑某去世后,其92岁的生父陈某仍健在。陈某无社保收入,租住在养老公寓,日常由社区志愿者照料。配偶主张按遗嘱继承全部房产,但法院判定遗嘱部分无效。其法律依据是( )
①陈某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属于“双无人员”
②录音录像遗嘱因见证程序瑕疵无效
③特留份制度强制保留必要遗产份额
④配偶未尽主要赡养义务应少分遗产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答案】A
【详解】①:陈某无劳动能力且无生活来源,符合民法典第1141条“双无人员”认定标准,①入选。
③:特留份制度要求遗嘱必须为法定继承人保留必要份额,保障基本生存需求,③入选。
②:题干未提遗嘱形式瑕疵,录音录像遗嘱有效性需结合见证程序综合判断,②不选。
④:在本案中,配偶继承权源于遗嘱指定,且作为配偶来讲,应该是相互扶养的义务,而不是赡养的义务,④不选。
故本题选A。
11.李某与孟某结婚六十多年,夫妻感情一直不好,长期分居,婚内亦未能生育子女。孟某与养子在南方做生意多年,其名下现有存款109万元。近年来,李某身患严重肺病,急需大量医疗费,孟某却拒不支付,李某遂诉至人民法院要求依法分割上述存款。在法庭的调解下,双方最终达成调解协议。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李某与孟某长期分居,孟某生意所得并非夫妻共同财产
②夫妻双方应相互扶养,李某可以分割孟某名下的存款
③法院的调解书在当事人签收后,与判决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④孟某若不服法院的调解协议,可在规定期限15日后提起上诉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答案】C
【详解】①: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孟某做生意所得若无特殊约定,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并非因为长期分居就不是共同财产,①排除。
②:夫妻双方有相互扶养的义务,李某身患重病急需医疗费,孟某拒不支付,李某有权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孟某名下存款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部分),②正确。
③:法院的调解书经当事人签收后,即具有法律效力,与判决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这是法律规定的调解的效力,③正确。
④:在民事诉讼中,通常是在调解协议生效后的 15 日内可以向法院提交起诉材料,而不是15日后提起上诉,④排除。
故本题选C。
12.国大爷夫妇膝下无子,曾接6岁侄女国丽共同生活,未办收养手续,国丽11岁重返原生家庭。2023年初,国大爷老伴去世后,侄子国刚接其赡养,双方签遗赠扶养协议。国大爷病逝、国刚履约后,国丽将国刚诉至法院。下列对本案分析正确的是( )
A.若国大爷去世前立下遗嘱,会导致遗赠扶养协议无效
B.国丽幼时与国大爷共同生活,因扶养关系获得继承权
C.国丽和国刚应当和睦团结,协商处理好继承遗产问题
D.若协议执行后有剩余遗产,无遗嘱则按法定继承处理
【答案】D
【详解】A:遗赠扶养协议效力优先于遗嘱。即使被继承人在协议后立遗嘱,协议依然有效,遗嘱中与协议冲突的部分无效(《民法典》第1123条)。遗嘱不会直接导致协议无效,A错误。
B:国丽虽曾与国大爷共同生活,但因未办理合法收养手续,不成立法律上的收养关系,且国丽11岁返回原生家庭,表明双方未形成扶养关系,故国丽无继承权,B错误。
C:遗赠扶养协议具有法律效力,国刚已履行赡养义务,有权获得协议约定的遗产。国丽既非法定继承人,又无协议约定权利,无权要求协商继承遗产,C错误。
D:遗赠扶养协议执行后,若遗产仍有剩余:有遗嘱时,按遗嘱继承;无遗嘱时,剩余遗产按法定继承处理(《民法典》第1158条、1123条)。本案中国大爷未立遗嘱,故剩余遗产应由其法定继承人(如兄弟姐妹等)继承,国丽、国刚均非法定继承人,D正确。
故本题选D。
13.杨先生名下有一房产甲房屋,后与妻子唐女士共同购买乙房屋。2022年,杨先生自书遗嘱,载明其名下房产及共有房产中的个人份额、两辆汽车、存款由唐女士继承。2023年,杨先生和唐女士办理公证,签订了夫妻财产协议书,约定杨先生名下甲房屋、两辆汽车均归唐女士个人所有,不作为夫妻共同财产。杨先生去世时,其母亲夏老太已82岁且没有生活来源,儿子小华尚未成年。据此,下列判断正确的是( )
①甲房屋在杨先生去世前进行了处理,不能作为遗产分配
②自书遗嘱因未为夏老太和小华保留必要份额而部分无效
③遗嘱并非完全自由,乙房屋应由杨先生的法定继承人均分
④遗嘱的法律效力优先于法定继承,应该由唐女士继承乙房产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答案】A
【详解】①:2023年,杨先生和唐女士办理公证,签订了夫妻财产协议书,约定杨先生名下甲房屋、两辆汽车均归唐女士个人所有,不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因此不是杨先生的合法个人遗产,①入选。
②:根据法律规定,遗嘱应当对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所以不能完全按照杨先生所留遗嘱执行,②入选。
③:遗嘱继承的法律效力高于法定继承,杨先生有留有遗嘱来处理该遗产,且乙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不能由杨先生的法定继承人均分,③不选。
④:遗嘱的法律效力优先于法定继承,但乙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其属于杨先生的遗产,可以由唐女士继承,但在其他方面也需要照顾夏老太和小华,④不选。
故本题选A。
14.周某与杨某系夫妻关系,周某有女儿周某甲,抚养的继子周小某。周小某因工作原因长期在外国定居,但坚持每年春节回家过年。婚前周某有一套登记在自己名下的价值一百万元的住房。婚后周某与杨某用共同财产购买了现价值120万元的住房,登记在杨某名下。2026年1月,周某病故。周某去世后,杨某名下有夫妻共同存款现金共计约40万元。就遗产继承分割问题,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周某可被继承遗产的等额价值为180万元
②周某与其一子一女是杨某的遗嘱继承人
③由于周某与周小某有扶养关系,继子可以继承遗产
④周小某因为没有履行赡养义务,不能继承周某遗产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答案】A
【详解】①:根据材料可知,婚前周某有一套登记在自己名下的价值一百万元的住房,这是周某的个人财产,婚后周某与杨某用共同财产购买了现价值120万元的住房,这是夫妻共同财产,有一半归周某所有;杨某名下有夫妻共同存款现金共计约40万元,这是夫妻共同财产,有一半归周某所有,所以周某可被继承遗产的等额价值为180万元,①正确。
②:材料中未提及周某立有遗嘱,周某与其一子一女是杨某的法定继承人,②不选。
③:根据材料中信息“周某与杨某系夫妻关系,周某有女儿周某甲,抚养的继子周小某”可知,周某与周小某有扶养关系,继子可以继承遗产,③正确。
④:虽然周小某没有履行赡养义务,但也是其法定继承人,也可以继承周某遗产,④不选。
故本题选A。
15.张某的亲生女儿持有一份打印遗嘱,主张按照遗嘱继承父亲的全部遗产,而张某的养女则要求按照法定继承原则平分遗产。最终,人民法院裁定遗嘱因形式要件不符合法律规定而无效,判决遗产按照法定继承原则平分。关于本案,下列分析正确的是( )
①遗嘱无效的裁定体现了法律的公正性和权威性
②遗嘱继承优先于法定继承,因此张某的亲生女儿的诉求合理
③打印遗嘱需要两个以上无利害关系的见证人在首页签字才有效
④养子女在继承权上具有与亲生子女同等的地位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答案】B
【详解】①:人民法院裁定遗嘱因形式要件不符合法律规定而无效,这体现了法律严格按照规定进行裁判,彰显了法律的公正性和权威性,①正确。
②:虽然遗嘱继承通常优先于法定继承,但前提是遗嘱有效。在本案中,遗嘱因形式要件不符合法律规定而被人民法院裁定无效,因此张某的生女儿的诉求并不合理,②错误。
③:法律规定,打印遗嘱应当有两名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遗嘱每一页签名,注明年月日,③错误。
④:在法律上,养子女与亲生子女在继承权上具有同等地位,都是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④正确。
故本题选B。
16.高某甲与高小某系父子关系,高小某为独生子女。高小某20岁时离家出走,从此对父母不闻不问。高某甲共有兄弟姐妹四人,高某乙对高某甲夫妻照顾较多。高小某在其父母患病时均未照顾,去世时未奔丧,却以唯一法定继承人的身份,领取了高某甲名下部分银行存单。高某乙起诉至法院,对于该案例,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
①高小某遗弃被继承人高某甲,依法应丧失继承权
②高某乙对高某甲照顾较多,他继承高某甲的遗产属于遗赠
③高小某在高某甲去世后自高某甲账户内所取款项目归高某乙继承所有
④对高小某的行为作出否定性评价,彰显法律对社会价值的正面引导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答案】B
【详解】①:高小某20岁离家后对父母不闻不问,父母患病不照顾、去世未奔丧,这种行为属于遗弃被继承人,根据法律规定,遗弃被继承人情节严重的,依法应丧失继承权,①正确。
②:遗赠是指被继承人通过遗嘱的方式,将其遗产的一部分或全部赠予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的一种民事法律行为。高某乙是高某甲的兄弟姐妹(第二顺序继承人),属于法定继承人范围,其继承不属于遗赠,②错误。
③:高小某虽行为不当,但在未确定其丧失继承权的情况下,不能直接认定其从高某甲账户内取款归高某乙继承所有。若高小某丧失继承权,其取走的存款应作为遗产重新分配。高某甲的兄弟姐妹四人(包括高某乙)均属第二顺序继承人,应共同继承,而非由高某乙单独所有,③错误。
④:法律对高小某遗弃父母这种不道德、违法的行为作出否定性评价,能够引导社会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念,弘扬尊老爱老、履行赡养义务等良好风尚,彰显法律对社会价值的正面引导,④正确。
故本题选B。
二、非选择题(本题共4小题,共52分。)
17.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85岁的赵大爷丧偶多年,育有一子一女。2024年3月,他在社区工作人员和邻居见证下,亲笔书写一份遗嘱:“我名下唯一住房由女儿继承,因儿子长期未尽赡养义务。”该遗嘱注明年、月、日,并由赵大爷签名。2026年1月赵大爷去世后,儿子以“父亲晚年患有轻度认知障碍,不具备立遗嘱能力”为由,主张该遗嘱无效,要求按法定继承平分房产,但其并未提供有效医学证据。女儿则提交了居委会出具的证明,称赵大爷立遗嘱时神志清醒、表达清晰。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分析该遗嘱是否有效,以及儿子的主张能否成立。(16分)
【答案】①该遗嘱属于自书遗嘱,自书遗嘱须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并注明年、月、日。本案中赵大爷所立遗嘱符合自书遗嘱要求。(4分)
②遗嘱有效的前提之一是遗嘱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居委会出具的证明表明赵大爷立遗嘱时神志清醒、意思表示真实,儿子虽提出异议,但未提供医学证据证明其父当时无立遗嘱能力,故应认定赵大爷具备相应行为能力。(4分)
③民法典尊重自然人依法处分个人财产的自由。赵大爷基于儿子长期未履行赡养义务,在遗嘱中将其排除在继承人之外,属于合法行使遗嘱自由,不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4分)
④在存在合法有效遗嘱的情况下,遗产应按遗嘱继承办理,不再适用法定继承。因此,儿子要求平分房产的主张不能成立。(4分)
【详解】本题是说明类主观题。本题考查的知识范围是《法律与生活》,考生需调动教材中的民事主体民事行为能力、遗嘱的法定生效要件、民事诉讼举证规则等知识。
有效信息①:赵大爷亲笔书写遗嘱,明确房产分配安排与理由,遗嘱注明年、月、日,并由赵大爷本人签名,订立过程有社区工作人员和邻居见证→可调用的法理依据是自书遗嘱的知识。本案中,赵大爷所立遗嘱完全符合自书遗嘱的法定形式要求,满足遗嘱生效条件。
有效信息②:儿子主张赵大爷立遗嘱时患有轻度认知障碍、不具备立遗嘱能力,但未提供有效医学证据;女儿提交居委会证明,证实赵大爷立遗嘱时神志清醒、表达清晰→可调用的法理依据是自书遗嘱、举证原则的知识分析。本案中,现有合法证据能够证明赵大爷立遗嘱时能够辨认自身行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符合遗嘱生效的实质要件;儿子无法对自己的主张提供有效证据,应当承担举证不能的不利后果。
有效信息③:我名下唯一住房由女儿继承,因儿子长期未尽赡养义务→可运用遗嘱继承的知识分析。本案中赵大爷处分的是个人名下的合法房产,赵大爷因儿子长期未尽赡养义务,将其排除在继承人范围外,属于自主处分权利,不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
结论:综上该遗嘱同时满足法定的实质要件和形式要件,遗嘱有效,儿子的主张不能成立。
18.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赵某梅年幼时母亲便离世。在她十岁时,其父亲赵某强与钱女士登记结婚后,钱女士成为其继母。从此,赵某梅由父亲和继母共同抚养至独立生活。成年后的赵某梅与孙先生结为夫妻,生育一个儿子。2009年,赵某强与钱女士的婚姻走到了尽头,两人协议离婚。
后来,赵某梅与赵某强在一次事故中,同时身亡。孙先生与钱女士因为赵某梅的遗产继承问题发生分歧。孙先生认为,钱女士只是赵某梅的继母,而且她已与赵某梅父亲离婚,不享有法定继承权,赵某梅的全部遗产应由他和儿子继承。钱女士则认为自己有资格继承赵某梅的遗产。双方协商未果,钱女士遂诉至法院。
《民法典》节选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相关知识,你认为钱女士能否继承赵某梅的遗产?并说明理由。(12分)
【答案】能。(1分)
(1)《民法典》规定,被继承人的配偶、子女、父母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其中,被继承人的父母不仅包括生父母,还包括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4分)
(2) 钱女士与赵某强结婚时赵某梅尚未成年,并共同将赵某梅抚养至独立生活,钱女士与赵某梅之间形成了具有扶养关系的继母女关系,双方之间的关系并不因继母与生父离婚而自然解除,故钱女士仍系赵某梅的法定继承人,对遗产享有继承权。(4分)
(3) 具体继承份额,综合钱女士抚养赵某梅的具体年限及居住生活情况等因素确定。(3分)
【分析】背景素材:遗产继承纠纷
考点考查:薪火相传有继承
能力考查:描述和阐释事物、论证和探究问题
核心素养:政治认同、科学精神、法治意识
【详解】第一步:审设问。明确题型、作答范围、问题限定和作答角度。
本题是原因类主观题。明确本题考查的知识范围是“薪火相传有继承”,设问指向是运用“法定继承”的知识进行说明。
第二步:审材料,提取关键词,链接教材知识。
钱女士能继承赵某梅的遗产
有效信息:赵某强是赵某梅的亲生父亲,钱女士是赵某梅的继母;赵某梅与孙先生结为夫妻,生育一个儿子;赵某梅与赵某强在一次事故中,同时身亡;孙先生与钱女士因为赵某梅的遗产继承问题发生分歧→可调用的法理依据是:《民法典》规定,被继承人的配偶、子女、父母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其中,被继承人的父母不仅包括生父母,还包括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本案中,钱女士与赵某强结婚时赵某梅尚未成年,并共同将赵某梅抚养至独立生活,钱女士与赵某梅之间形成了具有扶养关系的继母女关系,双方之间的关系并不因继母与生父离婚而自然解除,故钱女士仍系赵某梅的法定继承人,对遗产享有继承权。具体继承份额,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
第三步:整合信息、组织答案。注意设问要求与材料信息、课本知识的结合。
19.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小郑为年满17周岁的学生。2026年3月小郑驾驶电动自行车,在公路上逆向行驶,与王某驾驶的三轮电动车相撞,致使王某重伤。王某因事故产生医疗费19万余元并经司法鉴定为五级伤残。经交警部门认定,小郑承担事故全部责任。因双方未能就赔偿金额达成一致,王某将小郑的父母起诉至法院,请求法院判令赔偿医疗费、后期治疗费、残疾赔偿金、护理费等各项损失共计109万元。最终,考虑到小郑父母的赔偿能力和王某身体状况,法院判决小郑的父母承担全部赔偿责任,支付王某各项损失共计69万余元。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的知识,分析法院判决的依据并说明该案给我们的启示。(12分)
【答案】判决依据:公民的生命健康权依法受法律保护。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小郑主观上存在过错,与王某受伤存在因果关系。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小郑未满18周岁,故小郑父母应承担全部赔偿责任。(6分)
启示:青少年应提高法律素养,主动增强学法尊法守法用法意识,自觉遵守交通安全法规。监护人要肩负起抚养、教育与保护的责任。社会和学校应加强对未成年人交通安全的宣传教育,共同营造安全的交通环境。(6分)
【分析】背景素材: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考点考查:民事权利与义务、育小职责大的有关知识
能力考查:描述和阐释事物、论证和探究问题
核心素养:政治认同、科学精神、法治意识
【详解】第一步:审设问。明确主体、作答范围、问题限定和作答角度。
本题为分析类主观题,运用民事权利与义务的知识,分析法院判决的依据并说明该案给我们的启示。
第二步:审材料,通过标点符号、段落等,提取材料有效信息。
有效信息①:小郑为年满17周岁的学生,驾驶电动车逆向行驶,致使王某重伤,交警认定全责→可联系:侵权责任构成要件的知识,说明小郑作为17周岁的学生,但已达到可认知交通规则的年龄,其明知逆向行驶违反交通规则仍实施该行为,存在主观过失(过错)。
有效信息②:因双方未能就赔偿金额达成一致,王某将小郑的父母起诉至法院,请求法院判令赔偿医疗费、后期治疗费、残疾赔偿金、护理费等各项损失共计109万元→可联系: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说明小郑未满18周岁,故小郑父母应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有效信息③:考虑到小郑父母的赔偿能力和王某身体状况,法院判决小郑的父母承担全部赔偿责任,支付王某各项损失共计69万余元→可联系从青少年自身、监护人、社会和学校等角度展开说明法院判决启示。
第三步:整合信息,组织答案。注意设问限定以及教材知识与材料、时政信息等相结合。
20.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张某与李某于30年前登记结婚。后李某长期奔赴异地工作,与张某聚少离多,未养育子女。2023年冬季,李某在某超市购物时,因地面湿滑未放置警示牌而摔倒骨折。经查,该事故系超市员工清洗地面后未及时处理积水所致。2026年2月张某因病去世,临终前在病房内口述遗产分配方案:“本人名下房产及存款由十年来一直照护我的护工王某继承”,主治医师刘某为张某做记录,并由护工王某和刘某签名确认。张某去世后,李某坚决反对遗嘱,主张由自己继承所有房产及存款。协商和调解无果,李某向法院提起诉讼。
运用《法律与生活》有关知识,说明超市是否需要对李某的摔伤承担全部责任(阐明理由);并预判法官对本案遗产纠纷的裁决结果(说明法律依据)。(12分)
【答案】(1)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超市员工工作时未尽注意义务,存在过错,应当由超市承担主要的侵权责任。(3分)李某作为成年人,是自己生命健康的第一责任人,也应自行承担部分责任。(2分)
(2)①判决遗嘱无效。张某口述遗嘱属于代书遗嘱,但代书遗嘱需要两个以上无利害关系的见证人在场见证才能生效。本案中护工王某是受遗赠人,禁止作为见证人,主治医师刘某作为唯一合格见证人,不满足“两个以上无利害关系的见证人”的法定要求,因此遗嘱无效。(3分)
②房产及存款应按法定继承处理,由李某在析产后继承属于张某的绝大部分份额;(2分)
③基于民法公平原则,护工王某可酌情分得适当遗产。(2分)
【分析】背景素材:日常民事纠纷
考点考查:法律与生活的相关知识
能力考查:获取和解读信息、调动和运用知识、描述和阐释事物、论证与探究问题
核心素养:政治认同、科学精神、法治意识
【详解】第一步:审设问,明确主体、作答范围、问题限定和作答角度。本题的设问指向是说明超市是否需要对李某的摔伤承担全部责任(阐明理由),并预判法官对本案遗产纠纷的裁决结果(说明法律依据),需要调用法律与生活的相关知识,从是什么、为什么角度分析作答。
第二步:审材料,提取关键词,链接教材知识。
关键词①:2023年冬季,李某在某超市购物时,因地面湿滑未放置警示牌而摔倒骨折。经查,该事故系超市员工清洗地面后未及时处理积水所致。→可联系侵权责任的构成要件分析各自的责任。
关键词②:2025年张某因病去世,临终前在病房内口述遗产分配方案:“本人名下房产及存款由十年来一直照护我的护工王某继承”,主治医师刘某为张某做记录,并由护工王某和刘某签名确认。张某去世后,李某坚决反对遗嘱→可联系口头遗嘱及其生效的条件,论述法院可以判断该遗嘱无效。
关键词③:张某去世后,李某坚决反对遗嘱,主张由自己继承所有房产及存款。协商和调解无果,李某向法院提起诉讼。→可联系法定继承方式、夫妻共同财产的相关知识,论述法院可以判决依照法定继承方式处理遗产。
关键词④:2025年张某因病去世,临终前在病房内口述遗产分配方案:“本人名下房产及存款由十年来一直照护我的护工王某继承”,主治医师刘某为张某做记录,并由护工王某和刘某签名确认。→可联系民法的公平原则,论述可以判断王某可酌情分得一定遗产。
第三步:整合信息,组织答案。 注意设问限定以及教材相关知识与材料相结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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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7届高考政治一轮复习考点通关卷20选择性必修2第二单元家庭与婚姻(解析版)
(全卷满分100分,考试用时75分钟)
注意事项:
1.答题前,考生务必将自己的姓名、准考证号填写在答题卡上。
2.考生作答时,请将答案答在答题卡。选择题每小题选出答案后,用2B铅笔把答题卡上对应题目的答案标号涂黑;非选择题请用直径0.5毫米黑色墨水签字笔在答题卡上各题的答题区域内作答,超出答题区域书写的答案无效,在试题卷、草稿纸上作答无效。
一、选择题(本题共16小题,每小题3分,共48分。在每小题给出的四个选项中,只有一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
1.随着国家生育政策的调整,某企业职工李女士计划休产假生育二孩。因工作繁忙,她请求退休在家的父母帮助照料孩子。父母以希望安享晚年为由予以拒绝,并建议李女士通过社会化托育等方式妥善解决育儿问题。李女士的丈夫对此心存不满,声称若父母不帮忙照料孙辈,将来便拒绝履行对父母的赡养义务。对此,下列认识正确的是( )
①李女士丈夫将赡养义务与“带孙”挂钩,违背了权利与义务相统一的原则
②父母对孙子女无法定抚养义务,养育子女是李女士夫妇的主体责任
③父母享有自主安排晚年生活的合法权利,拒绝照看孙子女不违反法律
④李女士作为法定监护人,有权要求父母协助履行抚养义务,父母不得拒绝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2.胡某与前妻离婚后,婚生子胡小某已成年,有赡养能力却长期与胡某断联,未尽赡养义务。后胡某与李某再婚,再婚时李某之女蒋某年仅13岁,随二人共同生活。胡某去世后未留遗嘱,胡小某因遗产分割与李某、蒋某协商未果,诉至法院。本案中( )
①胡小某、李某、蒋某应当均分胡某留下的遗产
②胡小某、李某、蒋某都属于第一顺位的继承人
③胡小某对胡某未尽赡养义务,丧失遗产继承权
④法官可以判处胡小某少分或者不分胡某的遗产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3.2021年,林某(男)与周某(女)登记结婚,婚后二人共同居住在林某婚前购置的房屋中。2022年,林某将其婚前创作的小说版权转让给某影视公司,获得转让费80万元。2024年,周某母亲订立公证遗嘱,将其名下的商铺指定由周某一人继承,同时将名下存款赠与一直照料自己的保姆。2026年2月,林某与周某因家庭琐事协议离婚。据此判断正确的是( )
①林某的小说版权转让费80万元属于夫妻的共同财产
②林某和周某结婚期间都是周某母亲的法定赡养义务人
③周某继承的商铺属于个人财产,故在离婚时无需分割
④周某的母亲把她的存款赠与保姆,属于遗赠扶养协议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4.刘某长期寡居,在去世前留有一份合法有效的遗嘱,明确由长期照顾他的邻居曾某和陈某夫妻负责其生养死葬,其去世后,名下唯一住房归曾某和陈某所有。曾某夫妇悉心照顾刘某多年直至其去世后,办理了房产过户,登记到曾某名下。五年后,曾某因个人赌博欠债,以该房屋向银行抵押借款50万元。陈某知悉后将银行诉至法院,请求注销抵押登记。下列判断正确的是( )
①曾某夫妇获得房产是通过遗赠的方式,其效力优于法定继承
②房产虽然登记过户到曾某名下,陈某仍然享有平等的处理权
③曾某夫妇基于享有的法定继承权,应履行对刘某照顾的义务
④曾某所享有的抵押权属于担保物权,对应该房产的交换价值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5.温某未婚未育、父母双亡,退休后疾病缠身。杨某并非温某亲属,但仍多年悉心照料温某。温某与杨某在公证处签订意定监护协议,约定由杨某担任温某监护人,负责其生活照料、医疗救治等事宜。温某立下公证遗嘱,载明去世后温某财产归杨某所有。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
①通过意定监护协议处理遗产,可以保障孤寡老人的生活
②意定监护与遗嘱相结合,可以激励杨某履行协议义务
③公证遗嘱合法有效,杨某可通过遗嘱继承获得温某财产
④通过遗嘱处分财产,体现了法律对遗嘱人意愿的尊重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6.老李与妻子分别于2022年和2025年去世。老李在过世前曾与侄女婿小何签订《遗赠扶养协议》,双方约定老李名下财产遗赠给侄女婿小何,侄女婿小何则承担老李夫妇扶养丧葬事宜。老两口有一独子小李,常年定居国外,未尽赡养义务,但其认为自己系老李夫妇唯一法定继承人,遂诉至法院,要求判令由自己继承父母所有财产。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老李无权处置自己名下的全部财产
②小李未尽赡养义务,就丧失继承权
③遗赠扶养协议法律效力优于法定继承
④小何获得遗嘱继承资格,依法继承遗产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7.2023年,张某与李某登记结婚,用婚后继承自张父的遗产全款购置房屋一套,登记在自己名下。2024年,张某因开办公司急需资金,未与李某协商,擅自将该房产卖给第三方。2025年,李某将婚前设计并注册的商标许可乙公司使用,获得许可费15万元。2026年3月,张某为扩大公司规模,将汽车质押给王某借款20万元。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
①房产系张某所有,张某处置房产的行为合法有效
②商标虽婚前注册,但许可费仍属于共同财产
③不同于专利权,注册商标可长久获得法律保护
④若张某无力还款,王某可依法获得质押车辆的使用权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8.法律,如同社会生活中的指南针,为我们指明方向。《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这部“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更是与我们息息相关。下列判决结果符合《民法典》相关规定的是( )
案情
判决结果
①
杨某和李某订婚一年后因为双方了解不够,性格不合,要求离婚。
法律规定了离婚自由,杨某和李某的婚姻存在问题,可以离婚。
②
李某将房屋租给王某,王某转账给李某10万元,备注为“租房定金”。后王某以租金太贵为由,要求解除合同,退还10万元。
由于转账备注为“租房定金”,李某应退还10万元。
③
交通事故中,王某无偿搭乘周某的车,发生车祸受伤。
减轻驾驶人周某的赔偿责任,彰显人文关怀和社会正能量。
④
某知名方便面所用的酸菜包号称“老坛工艺,足时发酵”,其在加工过程中,工人们有的穿着拖鞋、有的光着脚在酸菜上踩。
企业进行虚假广告宣传,属于不正当竞争,被处罚款人民币200万元。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9.李某夫妻育有两个儿子,儿子成年后都在外地工作,李某夫妻两人在家无人照看。于是,李某夫妻与侄子李丙签订了《遗赠扶养协议》,约定夫妻两人由侄子照顾,两人去世后,居住的房屋归李丙所有。2025年12月,夫妻两人相继去世,李丙要求享有房屋产权,遭到李某儿子拒绝,遂将李某儿子诉至人民法院。关于此案,下列认识正确的是( )
①李某儿子可以以法定继承人资格对抗李丙诉求
②李丙可以通过遗赠扶养协议优先获得李某夫妻名下房屋
③李某儿子和李丙对李某夫妻遗产享有平等继承权
④李某夫妻与李丙签订的协议书属于诉讼的物证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10.丧偶多年的郑某订立录音录像遗嘱,将其名下两套房产全部留给再婚配偶。郑某去世后,其92岁的生父陈某仍健在。陈某无社保收入,租住在养老公寓,日常由社区志愿者照料。配偶主张按遗嘱继承全部房产,但法院判定遗嘱部分无效。其法律依据是( )
①陈某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属于“双无人员”
②录音录像遗嘱因见证程序瑕疵无效
③特留份制度强制保留必要遗产份额
④配偶未尽主要赡养义务应少分遗产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11.李某与孟某结婚六十多年,夫妻感情一直不好,长期分居,婚内亦未能生育子女。孟某与养子在南方做生意多年,其名下现有存款109万元。近年来,李某身患严重肺病,急需大量医疗费,孟某却拒不支付,李某遂诉至人民法院要求依法分割上述存款。在法庭的调解下,双方最终达成调解协议。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李某与孟某长期分居,孟某生意所得并非夫妻共同财产
②夫妻双方应相互扶养,李某可以分割孟某名下的存款
③法院的调解书在当事人签收后,与判决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④孟某若不服法院的调解协议,可在规定期限15日后提起上诉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12.国大爷夫妇膝下无子,曾接6岁侄女国丽共同生活,未办收养手续,国丽11岁重返原生家庭。2023年初,国大爷老伴去世后,侄子国刚接其赡养,双方签遗赠扶养协议。国大爷病逝、国刚履约后,国丽将国刚诉至法院。下列对本案分析正确的是( )
A.若国大爷去世前立下遗嘱,会导致遗赠扶养协议无效
B.国丽幼时与国大爷共同生活,因扶养关系获得继承权
C.国丽和国刚应当和睦团结,协商处理好继承遗产问题
D.若协议执行后有剩余遗产,无遗嘱则按法定继承处理
13.杨先生名下有一房产甲房屋,后与妻子唐女士共同购买乙房屋。2022年,杨先生自书遗嘱,载明其名下房产及共有房产中的个人份额、两辆汽车、存款由唐女士继承。2023年,杨先生和唐女士办理公证,签订了夫妻财产协议书,约定杨先生名下甲房屋、两辆汽车均归唐女士个人所有,不作为夫妻共同财产。杨先生去世时,其母亲夏老太已82岁且没有生活来源,儿子小华尚未成年。据此,下列判断正确的是( )
①甲房屋在杨先生去世前进行了处理,不能作为遗产分配
②自书遗嘱因未为夏老太和小华保留必要份额而部分无效
③遗嘱并非完全自由,乙房屋应由杨先生的法定继承人均分
④遗嘱的法律效力优先于法定继承,应该由唐女士继承乙房产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14.周某与杨某系夫妻关系,周某有女儿周某甲,抚养的继子周小某。周小某因工作原因长期在外国定居,但坚持每年春节回家过年。婚前周某有一套登记在自己名下的价值一百万元的住房。婚后周某与杨某用共同财产购买了现价值120万元的住房,登记在杨某名下。2026年1月,周某病故。周某去世后,杨某名下有夫妻共同存款现金共计约40万元。就遗产继承分割问题,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周某可被继承遗产的等额价值为180万元
②周某与其一子一女是杨某的遗嘱继承人
③由于周某与周小某有扶养关系,继子可以继承遗产
④周小某因为没有履行赡养义务,不能继承周某遗产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15.张某的亲生女儿持有一份打印遗嘱,主张按照遗嘱继承父亲的全部遗产,而张某的养女则要求按照法定继承原则平分遗产。最终,人民法院裁定遗嘱因形式要件不符合法律规定而无效,判决遗产按照法定继承原则平分。关于本案,下列分析正确的是( )
①遗嘱无效的裁定体现了法律的公正性和权威性
②遗嘱继承优先于法定继承,因此张某的亲生女儿的诉求合理
③打印遗嘱需要两个以上无利害关系的见证人在首页签字才有效
④养子女在继承权上具有与亲生子女同等的地位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16.高某甲与高小某系父子关系,高小某为独生子女。高小某20岁时离家出走,从此对父母不闻不问。高某甲共有兄弟姐妹四人,高某乙对高某甲夫妻照顾较多。高小某在其父母患病时均未照顾,去世时未奔丧,却以唯一法定继承人的身份,领取了高某甲名下部分银行存单。高某乙起诉至法院,对于该案例,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
①高小某遗弃被继承人高某甲,依法应丧失继承权
②高某乙对高某甲照顾较多,他继承高某甲的遗产属于遗赠
③高小某在高某甲去世后自高某甲账户内所取款项目归高某乙继承所有
④对高小某的行为作出否定性评价,彰显法律对社会价值的正面引导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二、非选择题(本题共4小题,共52分。)
17.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85岁的赵大爷丧偶多年,育有一子一女。2024年3月,他在社区工作人员和邻居见证下,亲笔书写一份遗嘱:“我名下唯一住房由女儿继承,因儿子长期未尽赡养义务。”该遗嘱注明年、月、日,并由赵大爷签名。2026年1月赵大爷去世后,儿子以“父亲晚年患有轻度认知障碍,不具备立遗嘱能力”为由,主张该遗嘱无效,要求按法定继承平分房产,但其并未提供有效医学证据。女儿则提交了居委会出具的证明,称赵大爷立遗嘱时神志清醒、表达清晰。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分析该遗嘱是否有效,以及儿子的主张能否成立。(16分)
18.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赵某梅年幼时母亲便离世。在她十岁时,其父亲赵某强与钱女士登记结婚后,钱女士成为其继母。从此,赵某梅由父亲和继母共同抚养至独立生活。成年后的赵某梅与孙先生结为夫妻,生育一个儿子。2009年,赵某强与钱女士的婚姻走到了尽头,两人协议离婚。
后来,赵某梅与赵某强在一次事故中,同时身亡。孙先生与钱女士因为赵某梅的遗产继承问题发生分歧。孙先生认为,钱女士只是赵某梅的继母,而且她已与赵某梅父亲离婚,不享有法定继承权,赵某梅的全部遗产应由他和儿子继承。钱女士则认为自己有资格继承赵某梅的遗产。双方协商未果,钱女士遂诉至法院。
《民法典》节选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相关知识,你认为钱女士能否继承赵某梅的遗产?并说明理由。(12分)
19.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小郑为年满17周岁的学生。2026年3月小郑驾驶电动自行车,在公路上逆向行驶,与王某驾驶的三轮电动车相撞,致使王某重伤。王某因事故产生医疗费19万余元并经司法鉴定为五级伤残。经交警部门认定,小郑承担事故全部责任。因双方未能就赔偿金额达成一致,王某将小郑的父母起诉至法院,请求法院判令赔偿医疗费、后期治疗费、残疾赔偿金、护理费等各项损失共计109万元。最终,考虑到小郑父母的赔偿能力和王某身体状况,法院判决小郑的父母承担全部赔偿责任,支付王某各项损失共计69万余元。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的知识,分析法院判决的依据并说明该案给我们的启示。(12分)
20.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张某与李某于30年前登记结婚。后李某长期奔赴异地工作,与张某聚少离多,未养育子女。2023年冬季,李某在某超市购物时,因地面湿滑未放置警示牌而摔倒骨折。经查,该事故系超市员工清洗地面后未及时处理积水所致。2026年2月张某因病去世,临终前在病房内口述遗产分配方案:“本人名下房产及存款由十年来一直照护我的护工王某继承”,主治医师刘某为张某做记录,并由护工王某和刘某签名确认。张某去世后,李某坚决反对遗嘱,主张由自己继承所有房产及存款。协商和调解无果,李某向法院提起诉讼。
运用《法律与生活》有关知识,说明超市是否需要对李某的摔伤承担全部责任(阐明理由);并预判法官对本案遗产纠纷的裁决结果(说明法律依据)。(1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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