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课侵权责任与权利界限 同步练习-2026-2027学年高中政治统编版选择性必修二法律与生活

2026-09-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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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基本信息** 聚焦侵权责任与权利界限,通过基础单选与综合材料题分层设计,实现从单一知识点到复杂情境应用的巩固路径,强化法治观念与责任意识。 **分层设计** |层次|知识覆盖|设计特色| |----|----------|----------| |基础层|单一知识点(商标权、肖像权、相邻权等)|案例情境单选题,对应新授课基础概念巩固,如AI换脸侵权、遗失物返还等生活化案例| |提升层|综合应用(多主体侵权责任认定、权利冲突解决)|复杂案例材料分析题,如秦岭生态侵权、烈性犬伤人等,培养法治实践与责任担当能力|

内容正文:

第四课 侵权责任与权利界限 同步练习 一、单选题 1.LV“老花”商标侵权案件引发热议。“老花”中的四叶花卉基础元素源头可追溯至中国传统柿蒂纹、宝相花。传统纹样属于全社会共享的公共文化资源。依据商标法,市场主体可依托公共文化元素改造注册商标,但不能通过注册商标独占公共文化资源;注册商标中包含公有领域公共元素的,权利人无权阻止他人对该公共元素的正当使用,以此平衡知识产权保护与公共文化资源共享。这表明(   ) ①注册商标权利人享有商标专用权,但权利行使存在法律边界 ②实施民事法律行为,行为人应当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③他人合理使用公共纹样,不构成对含有同类元素注册商标的侵权 ④取材公共文化元素的注册商标,因基础元素公有,不得对仿冒行为主张侵权责任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2.下列情形中,当事人的诉讼请求能够得到人民法院支持的是(    ) ①常某为某超市承运水果,途中遭遇地震,未按约及时送达,该超市要求全额赔偿损失 ②某公司擅自使用AI技术将陈某穿古装的短视频换脸后用于商业宣传,陈某请求维护权益 ③潘某与他人争执,史某劝阻并抱住潘某,潘某挣脱致二人摔倒,潘某骨折,要求史某赔偿 ④梁某抢先注册了以某作家名字命名的中文域名并公开售卖,该作家请求维护权益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3.某市试点无人自动驾驶出租车服务。乘客李某通过平台约车,行驶中车辆为避让突然闯红灯的外卖骑手王某,采用了过于猛烈的紧急制动,导致李某受伤。经查,车辆决策算法由公司A开发,整车由公司B生产,运营由公司C负责。关于责任承担,下列分析正确的是:(   ) A.王某违法行为是引发事故的直接原因,应由骑手王某承担全部侵权责任 B.李某与运营公司C成立运输合同,可向C公司主张违约或侵权责任 C.若系算法缺陷导致制动过猛,则李某只能向算法开发者A主张产品责任 D.自动驾驶车辆出现损害,一律由车辆生产企业B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4.某房产公司员工林某非法获取并出售5万余条小区业主的个人信息。部分中介机构购得信息后频繁电话骚扰业主,严重干扰业主的正常生活。公安机关接到报案后立案侦查,将林某抓获。下列说法符合法律规定的是(   ) ①林某侵害小区业主的个人信息权,需要承担相应侵权责任 ②若林某行为构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由检察院提起公诉 ③中介并非信息源头,购买使用该信息开展营销不构成侵权 ④如果林某承担刑事责任以后,可免除其民事侵权赔偿责任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5.2026年6月,百万粉丝短视频博主李某利用AI工具批量剪辑热播影视剧片段,篡改原作剧情、删减关键人物戏份,未标注原归属的影视公司,并将剪辑视频用于带货盈利。这起事件中(   ) ①通过视频带货盈利是构成侵权的必要条件 ②博主商用剪辑影视片段属于法定许可使用 ③博主篡改影视内容侵犯了保护作品完整权 ④该影视剧著作财产权的保护期是作品发表后50年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6.2026年,已故作家丁某(1908—1973)的小说未经许可,被甲公司印刷后出版,被乙公司改编拍摄成微短剧《跨越山海》。多家电视台引用剧中精彩画面进行报道。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甲公司的印刷行为并不构成对著作财产权的侵犯 ②乙公司应在该剧中注明作者丁某的姓名 ③乙公司的改编不得修改丁某作品中的关键情节和内容 ④电视台报道属于法定许可使用,需要向甲公司支付使用费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7.某自媒体博主为吸引关注、提升流量,在社交平台捏造、散布某知名设计师“抄袭剽窃、作品造假”的虚假不实信息,同时非法泄露该设计师未公开的家庭住址,私人生活信息,致使该设计师社会评价显著降低,正常生活受到严重侵扰,多个合作品牌单方终止合作,该设计师与自媒体博主双方引发民事纠纷。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该民事纠纷中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是涉案的设计作品 ②博主侵犯了设计师的名誉权,其捏造虚假事实贬损他人人格 ③博主侵犯了设计师的荣誉权,损害了其既得的专业荣誉称号 ④博主侵犯了设计师的隐私权,非法披露其私密个人信息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8.2024年10月,崔某使用AI图片生成软件输入文字描述后,一键生成四张风景图并发布在社交平台。次日,某文化创意公司未经授权在公众号使用了其中一张图片。崔某随后申请著作权登记并起诉该公司,要求停止侵权并索赔1万元。法院审理后,驳回了崔某全部诉讼请求。下列观点,支持法院判决的是(   ) ①文化创意公司转载该图片属于合理使用,可不经许可免费使用涉案图片 ②AI生成内容不受著作权法保护是通用规则,任何主体都可自由无偿使用 ③输入描述一键生成的图片成果由AI算法决定,不属于著作权法规定的作品 ④著作权法只保护具有独创性的人类智力成果,崔某未对图片作出独创性表达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9.某文创公司设计师林某独立完成了一幅“未来城市”科幻插画,该公司随即申请了著作权登记,并于2026年1月将该插画申请为外观设计专利,同时在其生产的文创帆布包上注册了同名商标。下列关于该插画及相关权利的说法,正确的是(   ) ①若某校学生对该插画稍作修改,用于学校公益活动,则不构成侵权 ②该插画的外观设计专利保护期限为十五年,自授权之日起开始计算 ③若该注册商标有效期届满且未申请续展,则任何企业均可免费使用 ④若该专利保护期届满,任何企业可免费使用外观,但不得擅自复制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10.甲是《中国军魂》的词曲作者。甲发现某保险公司的总经理李某未经许可,将《中国军魂》中的“黄河长江”“红旗飘飘”等核心元素替换成该保险公司业务相关内容。保险公司还将工作人员的形象等元素与篡改后的歌曲结合制作成MV,在公司年度营销大会等场合播放。此外,该MV中未对歌曲的原作者进行署名。上述保险公司和李某的行为中(   ) ①李某构成对甲作品发表权和作品修改权的侵害 ②李某改编后的歌曲MV构成了对甲署名权的侵害 ③保险公司的行为侵犯了甲的著作财产权 ④保险公司的行为属于作品的合理使用,但仍然构成侵权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11.某商家未经艺人授权,利用AI生成艺人数字形象进行直播带货、虚假宣传。这导致艺人社会评价降低,且维权时面临取证难、责任界定难等问题。从民法角度看,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商家的行为侵犯了艺人的肖像权,属于民事侵权行为 ②该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是商家用于侵权的AI数字设备 ③商家伪造艺人形象虚假宣传,侵犯了艺人的名誉权 ④商家只需承担停止侵害的民事责任,无需赔偿损失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12.小明从外面回家后很失意,他说:“今天开车外出别提多倒霉了,行驶在高速公路上,被过往拉石子的车上面掉落的石子砸坏了车玻璃;车停放在停车场(收费)时被别人的车剐蹭了;回家的路上又被路边老化的树枝砸了。我都不知道找谁赔!”女儿、儿子、妻子、爸爸说:“我们知道。”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 ①女儿:石子砸坏了车玻璃,可找拉石子的车主赔偿,若找不到可找投保公司 ②儿子:被别人的车剐蹭了,如果找不到肇事者,停车场应该承担赔偿责任 ③妻子:被老化的树枝砸了,公路局应承担无过错侵权责任 ④爸爸:被老化的树枝砸了,属于不可抗力损害,公路局不用承担侵权责任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13.民事主体行使权利时不能超过正当的界限。下列行为合法的是(   ) A.李某大量复印正在书店销售的高考练习册网上低价售卖 B.某商场员工装扮成新上映的动画片中的卡通人物招揽顾客 C.某学校高一学生排练某剧院的舞台剧作品准备参加艺术节 D.王某将电影院正在热映的电影用摄像机拍摄并发布到网上 14.画家赵某将一幅油画真迹交装裱店老板钱某装裱,约定一周后取画。钱某见画价值不菲,趁赵某未到,将画移至店内代售区对外谎称系自己藏品,以市场价卖给前来淘画的不知情买家孙某并完成交付。赵某按期取画时得知真相,要求返还或赔偿。孙某主张自己善意取得,已拥有该画所有权。 【法律提示】根据我国民事法律规定,无处分权人将动产转让给受让人,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受让人依法取得该动产所有权(即善意取得):①受让人受让时为善意(对无处分权不知情);②以合理的价格转让;③转让的动产已完成交付。 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钱某无权处分该画,其与孙某的画作买卖合同无效 ②孙某符合善意取得的法定条件,依法取得该画所有权 ③赵某可向无权处分人钱某请求损害赔偿以弥补损失 ④赵某仍为该画的所有权人,可向孙某主张返还原物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15.乘客小宋乘坐网约车前往公司,下车时不慎将手机遗落在车内。网约车司机老张发现手机后,联系小宋归还。但老张提出,归还手机会耽误自己接单,导致收入下降,要求小宋支付一定费用作为补偿。小宋认为手机本就是自己的,不应额外付费,双方因此产生纠纷。据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拾得遗失物应当返还权利人,这是法定的义务 ②拾得人因保管遗失物支出的必要费用,有权请求补偿 ③司机耽误接单属于经营风险,无权主张任何费用补偿 ④若乘客拒付合理补偿费用,司机可留置手机作为抗辩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16.张某通过AI绘图软件简单输入一段关于节气的文字描述,一键生成图片并在个人社交账号上发表。后某公司在其自媒体平台中使用该图片,张某遂以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为由对该公司提起诉讼。法院审理认为,通过AI软件一键生成的图片缺少作者的独创性表达,与作者自主创作的图片具有本质区别,驳回了张某的全部诉讼请求。该案司法判决的指引价值在于明确了(   ) ①自媒体平台应注意在引用他人作品时先审查其内容合法性 ②有著作权作品以作者的独创性表达和智力投入为必要条件 ③只有自然人创作的成果才能成为知识产权法律保护的客体 ④在AI新技术的运用中要平衡好应用与知识产权保护的边界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二、材料题 17.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祁姓父子在上海浦东承包鱼塘,兼营宠物寄养业务,申先生将两条恶霸犬寄养于此。该鱼塘外围设铁丝网和四道大门,恶霸犬因性格凶猛被单独圈养在最内侧区域,但该区域仅装插销未挂锁,鱼塘也未设安全警示标志、无专人看管。2025年11月23日凌晨5点,陈老太散步时擅自进入鱼塘,后被这两条恶霸犬撕咬,因创伤性休克死亡。 事发后,浦东新区人民调解委员会组织陈老太家属与寄养管理人祁姓父子、犬只饲养人申先生调解。老祁与家属达成协议,支付20万元赔偿款,家属承诺不再就此事追究祁姓父子其他任何责任。但申先生一方未同意调解方案,家属随后将申先生诉至法院,索赔约53万元(含律师费),法院追加祁姓父子为被告。庭审中,申先生否认犬只撕咬与老太死亡的直接因果关系,称老太系偷摘粽叶、自身存在故意。 《上海市养犬管理条例》第十二条规定:饲养犬只的个人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在本市有固定居住场所。个人在城市化地区内饲养犬只的,每户限养一条。禁止个人饲养烈性犬只。《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四十七条规定:禁止饲养的烈性犬等危险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的知识,若你是本案法官,对本案的侵权责任应如何作出判决。 18.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陕西某旅行社等7家公司及个人苏某,在未取得许可的情况下,长期规模化组织共计6395人次非法进入秦岭核心保护区进行登山、穿越等活动,牟利近百万元,该行为对秦岭脆弱的高山草甸、森林生态系统及珍稀动植物栖息地造成了显著扰动与潜在损害。 经检察机关提起民事公益诉讼,2025年,西安铁路运输中级人民法院对该系列民事公益诉讼案作出最终判决。法院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和《陕西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依托生态损害司法鉴定明确了破坏事实,并采纳“风险预防”与“实质性不利影响”标准认定因果关系;赔偿数额的确定体现了“损害担责”原则。在事实认定与法律适用上,该判决以“立即停止侵害”的判项强化了预防性司法保护。 判令各被告立即停止侵害,即立即停止组织非法进入秦岭核心保护区的穿越活动,连带赔偿生态修复费用17.36万元,并通过媒体公开赔礼道歉。 结合材料,运用所学法律知识,分析法院作出上述判决的合理性。 19.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张甲和张乙是邻居,房屋仅一墙之隔。张乙在自家院落内种植树木多年,树木长势繁茂,部分枝干延伸至张甲房屋上方,严重影响其室内采光与通风,掉落的枝叶长期堆积在屋顶,对房屋结构和居住安全造成不利影响。双方就树木修剪、妨碍排除等问题多次沟通,始终未能达成一致意见。张甲遂诉至人民法院,请求张乙采取合理措施消除对张甲正常生活造成的妨碍,并赔偿屋顶等损失。张乙辩称,在自家院落内种植树木是自己的权利,他人无权干涉。 结合材料,运用“侵权责任与权利界限”知识,判断张甲的诉讼请求是否会获得人民法院的支持,并说明理由。 试卷第1页(共3页) 试卷第1页(共3页) 学科网(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课 侵权责任与权利界限 同步练习》参考答案 题号 1 2 3 4 5 6 7 8 9 10 答案 A D B A D A D D D C 题号 11 12 13 14 15 16 答案 A A C C A D 1.A 【详解】①:材料指出“注册商标中包含公有领域公共元素的,权利人无权阻止他人对该公共元素的正当使用”,这说明商标权人虽享有专用权,但权利行使受到不得垄断公有文化资源的法律边界限制,正确。 ②:民事行为能力是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的主体条件,材料围绕商标注册、商标权权利边界展开,没有涉及民事主体行为能力相关内容,与题意不符,排除。 ③:传统纹样属于公共文化资源,他人对公共纹样进行合理正当使用,不构成商标侵权,正确。 ④:基础元素源自公有领域,不等于经过独创性改造后的完整商标不受保护;针对完整商标的仿冒混淆行为,权利人依然可以依法主张侵权责任,排除。 2.D 【详解】①:地震属于不可抗力,是法定的违约免责情形,承运人因不可抗力未按约送达无需承担全额赔偿责任,错误。 ②:公司未经陈某同意,利用AI换脸将其肖像用于商业宣传,侵犯了陈某的肖像权,陈某的维权请求应当得到法院支持,正确。 ③:史某的劝阻行为是正当的,没有实施加害行为,也不存在主观过错,潘某自己挣脱摔倒受伤,史某无需承担赔偿责任,错误。 ④:梁某抢先注册以作家姓名命名的中文域名并售卖,侵犯了该作家的姓名权,作家的维权请求能够得到法院支持,正确。 3.B 【详解】A:王某闯红灯是诱因,但车辆采取过于猛烈紧急制动也是致伤原因,并非由王某承担全部侵权责任,排除。 B:李某通过平台约车,与运营公司C成立运输合同关系,发生人身损害,存在违约责任与侵权责任的竞合,李某可择一向C公司主张,正确。 C:产品责任中,受害人可以向生产者或者销售者请求赔偿,并非只能向算法开发者A主张,排除。 D:损害归责要区分过错原因,并非一律由生产企业B承担全部赔偿责任,排除。 4.A 【详解】①:自然人的个人信息受法律保护,林某非法获取并出售业主个人信息,侵害业主的个人信息权,应当承担相应侵权责任,正确。 ②: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属于公诉案件,若林某的行为构成该罪,依法由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正确。 ③:中介购买非法获取的个人信息并用于骚扰业主,同样侵害业主的个人信息权,构成侵权,错误。 ④:刑事责任与民事侵权责任相互独立,承担刑事责任不能免除民事侵权赔偿责任,错误。 5.D 【详解】①:构成侵权不以盈利为必要条件,即使不盈利,未经许可擅自篡改、使用他人作品也会构成侵权,因此盈利不是侵权的必要条件,错误。 ②:法定许可使用是法律规定的可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但需支付报酬的特定合法使用情形,本案中博主商用侵权剪辑的行为不属于法定许可使用,错误。 ③:保护作品完整权是著作权人享有的保护作品不受歪曲、篡改的权利,博主篡改原作剧情、删减关键戏份,侵犯了原作品的保护作品完整权,正确。 ④:我国著作权法规定,影视剧这类影视作品的著作财产权保护期为作品发表后50年,正确。 6.A 【详解】①:著作财产权的保护期是作者有生之年加去世后50年,丁某1973年去世,2026年已经超出著作财产权保护期,进入公共领域。甲公司在2026年印刷出版丁某小说,因著作财产权已过保护期,该行为并不构成对著作财产权的侵犯,正确。 ②:著作人身权中的署名权、修改权和保护作品完整权的保护期不受限制,乙公司改编丁某的作品,应当注明作者丁某的姓名,正确。 ③:修改权和保护作品完整权的禁止范围是​未经授权歪曲、篡改原作者原有创作意图、损害作者声誉的修改行为,并非绝对禁止任何对关键情节和内容的修改​。如果乙公司的修改没有歪曲、篡改丁某的原有创作意图,仅属于适配微短剧载体、符合创作逻辑的合理改编,法律并不禁止;即使修改了关键情节,只要标注清楚修改信息,不侵犯原作者的保护作品完整权,就是合法的,该项表述过于绝对,错误。 ④:为报道新闻,在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媒体中不可避免地再现或者引用已经发表的作品,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不向其支付报酬,错误。 7.D 【详解】①: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是民事权利和义务所指向的对象,本案为人身权侵权纠纷,客体是设计师的人格利益,而非涉案设计作品,错误。 ②:博主捏造、散布设计师“抄袭剽窃、作品造假”的虚假信息,致使设计师社会评价降低,属于以捏造虚假事实的方式贬损他人人格,侵犯了设计师的名誉权,正确。 ③:荣誉权是民事主体对其获得的荣誉及其利益所享有的支配、排他的权利,本案中不存在博主非法剥夺、损害设计师荣誉称号的情形,未侵犯荣誉权,错误。 ④:博主非法泄露设计师未公开的家庭住址、私人生活信息,侵扰他人私人生活安宁,属于非法披露他人私密信息,侵犯了设计师的隐私权,正确。 8.D 【详解】①:合理使用有法定情形(如个人学习、研究、欣赏等),未经许可的商业性网络转载不属于合理使用,排除。 ②:AI生成内容并非一律不受著作权保护,若融入人类独创性智力投入可构成作品,“通用规则、自由无偿使用”表述绝对化,排除。 ③:著作权法保护的是具有独创性的作品,崔某仅输入文字一键出图,画面效果由AI算法主导,未形成独创性人类智力表达,不属于《著作权法》界定的作品,可支撑驳回诉请,正确。 ④:著作权法保护客体为具备独创性的人类智力成果,本案崔某未对图片进行独创性构思与创作投入,不享有著作权,法院驳回诉求合法,正确。 9.D 【详解】①:著作权法规定的“合理使用”有严格的法定界限(如为学校课堂教学或科学研究少量复制等)。学生在公益活动中对插画稍作修改并使用,超出了合理使用的法定范围,侵犯了著作权人的修改权等权利,构成侵权。排除。 ②:外观设计专利权的保护期限为十五年,但起算时间应为“自申请日起计算”,而非“自授权之日起开始计算”,排除。 ③:注册商标的有效期为十年。若有效期届满未依法申请续展,该注册商标将被注销,商标专用权终止,该标识进入公有领域,任何企业均可免费使用。正确。 ④:同一客体可能同时享有多种知识产权。外观设计专利保护期届满后,该外观虽进入公有领域,但该插画作为美术作品,其著作权仍在法定保护期内,他人未经许可不得擅自复制。正确。 10.C 【详解】①:发表权是作者决定作品是否公之于众的权利,《中国军魂》作为已公开的作品,发表权已经行使完毕,本案不存在侵犯发表权的情形,排除。 ②:署名权是作者依法享有的表明身份、在作品上署名的权利,本案中涉案MV未标注原作者甲的身份,侵犯了甲的署名权,正确。 ③:著作财产权是作者通过许可他人使用作品、获取报酬的权利,保险公司未经甲许可,将改编后的作品用于商业营销活动,以营利为目的使用作品,侵犯了甲的著作财产权,正确。 ④:合理使用仅适用于个人学习、公益宣传等非商业法定情形,保险公司的行为属于商业营利使用,不属于作品的合理使用,排除。 11.A 【详解】①:自然人享有肖像权,未经许可利用 AI 生成艺人数字形象用于商业直播带货,属于以数字化方式使用他人肖像牟利,构成肖像权侵权,是典型民事侵权行为,符合题意。 ②:本案是人身权侵权纠纷,客体是艺人的人身利益,而非 AI 数字设备(设备只是侵权工具,不是客体),错误。 ③:商家伪造艺人形象虚假宣传,误导公众,造成艺人社会评价降低,损害艺人名誉,侵犯名誉权,符合题意。 ④:商家同时侵害肖像权、名誉权,造成艺人社会评价下降、经济损失,依法需要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多种民事责任,不是仅停止侵害,错误。 12.A 【详解】①:石子掉落系拉石子车车主过错所致,构成侵权,应由车主赔偿;车主不明时,可依据保险合同向自身投保的保险公司主张代位求偿或车损险理赔,正确。 ②:收费停车场与车主形成保管合同关系,负有安全保障义务;若因监控缺失、巡查疏漏导致无法确定侵权人,停车场应承担相应补充赔偿责任,正确。 ③:路旁林木折断致损,适用过错推定责任,而非无过错责任;公路局若不能证明自己尽到管理维护义务,则应承担侵权责任,表述归责原则错误,排除。 ④:路边树枝老化属于管理方未尽到日常巡查、养护义务,并非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不属于不可抗力,公路局不能以此免责,排除。 13.C 【详解】C:学生为学校艺术节排练公开的舞台剧作品,属于著作权法规定的合理使用范畴,不涉及商业营利,未侵犯著作权,正确。 A: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大量复印并售卖其正版练习册,侵犯著作权人的复制权、发行权,违反著作权法相关规定,错误。 B:未经卡通形象著作权人许可,以经营为目的使用其卡通形象,侵犯著作权人的表演权等相关权利,错误。 D:未经著作权人许可盗录热映电影并网络传播,侵犯著作权人的复制权、信息网络传播权,违反著作权法规定,错误。 14.C 【详解】①:钱某仅负责装裱,没有画作所有权,属于无权处分。但根据民法典规定,无权处分不影响买卖合同的效力,若无其他瑕疵,钱某和孙某的合同是有效的,并非无效,错误。 ②:孙某不知情钱某无处分权(善意)、支付了市场价(合理价格)、画作已完成交付,完全满足动产善意取得的三个法定条件,孙某依法取得画作所有权,正确。 ③:孙某已经合法取得画作所有权,原所有权人赵某无法追回画作,可向无权处分人钱某主张损害赔偿,弥补自身损失,正确。 ④:孙某已通过善意取得获得画作所有权,赵某不再享有画作所有权,不能向孙某主张返还原物,错误。 15.A 【详解】①:依据民法典规定,拾得遗失物应当返还权利人是法定义务,拾得人必须归还遗失物,正确。 ②:权利人领取遗失物时,应当向拾得人支付保管、归还遗失物产生的必要费用,司机因归还手机耽误接单产生的合理损失属于可请求的必要补偿范畴,正确。 ③:司机归还遗失物产生的合理费用不属于经营风险,拾得人有权主张必要费用补偿,并非无权要求任何补偿,排除。 ④:留置权适用于合法合同关系下的债权债务场景,拾得人对遗失物负有法定返还义务,不得因未获补偿留置权利人的手机,排除。 16.D 【详解】①:本案争议的核心是AI一键生成的图片是否属于受著作权保护的作品,并未涉及自媒体平台对引用内容合法性的审查问题,排除。 ②:法院以AI生成图片缺少作者独创性表达为由驳回张某诉讼请求,说明受著作权保护的作品必须以作者的独创性表达和智力投入作为必要构成要件,正确。 ③:知识产权的保护客体包括自然人、法人、非法人组织的创作成果,并非只有自然人的创作成果才能受保护,错误。 ④:该案对AI生成物的著作权认定作出明确界定,既回应了AI技术的应用需求,也划定了知识产权保护的适用范围,能够指引人们在AI技术运用中平衡好技术应用和知识产权保护的边界,正确。 17. ①申先生应当承担无过错侵权责任。《上海市养犬管理条例》第十二条规定,禁止个人饲养烈性犬只,申先生养恶霸犬属于违法行为,《民法典》规定禁止饲养的烈性犬等危险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且不得以受害人存在过失主张免责,故申先生应当承担无过错侵权责任。 ②祁姓父子应当承担侵权责任。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祁姓父子作为鱼塘及寄养业务的管理人,虽将恶霸犬单独圈养,但未对犬只区域上锁、未设置安全警示标志,管理上的疏忽行为与陈老太的去世存在因果联系,故应承担侵权责任。 ③陈老太家属需承担部分损失。陈老太作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擅自进入封闭管理的鱼塘区域,自身没有尽到安全注意义务,对损害的发生亦存在过失,故家属需承担部分损失。 【详解】本题为措施类主观题。结合设问要求及材料信息,可运用侵权责任、民事行为能力等知识来分析作答。 有效信息①:申先生将两条恶霸犬寄养于此,陈老太散步时擅自进入鱼塘,后被这两条 恶霸犬撕咬,因创伤性休克死亡→可从无过错侵权责任角度,说明申先生养恶霸犬属于违法行为,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故申先生应当承担无过错侵权责任。 有效信息②:祁姓父子在上海浦东承包鱼塘,兼营宠物寄养业务,该鱼塘外围设铁丝网 和四道大门,恶霸犬因性格凶猛被单独圈养在最内侧区域,但该区域仅装插销未挂锁,鱼塘 也未设安全警示标志、无专人看管→可从侵权责任角度,说明祁姓父子作为鱼塘及寄养业务的管理人,因管理上的疏忽行为与陈老太的去世存在因果联系,故应承担侵权责任。 有效信息③:陈老太散步时擅自进入鱼塘,后被这两条恶霸犬撕咬,因创伤性休克死亡→可从民事行为能力角度,说明陈老太作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自身没有尽到安全注意义务,对损害的发生亦存在过失,故家属需承担部分损失。 18.①民事主体进行民事活动时应遵循绿色原则保护生态环境。 ②非法穿越构成一般侵权行为,秦岭生态环境受到了损害,行为人主观上存在过错,其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因此需要承担停止侵害、赔偿损失、赔礼道歉等侵权责任。 ③该判决强化了预防性司法保护,从事后追责向事前预防延伸,有利于保护秦岭生态环境,维护社会公共利益,为类案处理提供了有益借鉴。 【详解】本题是分析说明类主观题。明确本题考查的知识范围是民事活动基本原则、一般侵权责任构成要件、侵权责任承担方式、生态环境保护司法保护,设问指向是运用所学法律知识,分析法院作出判决的合理性。 有效信息①:7家公司及个人苏某,在未取得许可的情况下,长期规模化组织非法进入秦岭核心保护区活动,破坏秦岭生态系统→可调用的法理依据是民法典规定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绿色原则,节约资源、保护生态环境。本案中,被告未经许可组织非法穿越活动,破坏秦岭脆弱生态,违背民事活动绿色原则,具有违法性。 有效信息②:行为对秦岭生态造成显著扰动与潜在损害;法院依托司法鉴定明确破坏事实,认定因果关系,判决承担赔偿、赔礼道歉等责任→可调用的法理依据是一般侵权责任需满足行为人主观有过错、实施违法行为、造成损害结果、行为与结果存在因果关系,侵权责任承担方式包括停止侵害、赔偿损失、赔礼道歉等。本案中,被告主观上明知无许可仍长期组织非法活动,存在过错;客观上实施非法穿越组织行为,造成秦岭生态损害;行为与损害结果存在因果关系,构成一般侵权,依法需承担对应侵权责任。 有效信息③:判决以“立即停止侵害”强化预防性司法保护,依据相关条例判决赔偿、道歉,维护生态与公共利益→可调用的法理依据是生态环境保护坚持损害担责原则,司法保护兼顾事后追责与事前预防,维护社会公共利益。本案中,判决体现损害担责,强化预防性保护,推动生态保护从事后追责向事前预防延伸,既保护秦岭生态环境,又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具有合理性与示范意义。 19.张甲的诉讼请求会获得人民法院的支持。理由:①民事主体不得滥用民事权利损害他人合法权益,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张乙在自家院内种树虽属合法权利,但其长期放任树木生长,影响张甲正常生活并造成房屋受损,存在明显过错,已构成侵权,其抗辩理由不成立。②不动产相邻权利人应遵循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处理相邻关系。相邻关系一方在为自己便利行使权利时,应当照顾到相邻方的利益。张乙种植的树木枝干延伸至张甲房屋上方,影响采光、通风,掉落枝叶危及房屋安全,侵犯了张甲的相邻权,应依法采取修剪树木等措施排除妨碍。 【详解】本题是判断加说明类法律主观题。明确本题考查的知识范围是《法律与生活》中“侵权责任与权利界限”相关内容,设问指向是运用《民法典》相关知识,对张甲与张乙的相邻权纠纷作出判断并说明理由。 有效信息①:张乙在自家院内种植的树木,枝叶延伸至张甲房屋上方,影响采光通风并造成房屋受损,且拒绝采取措施消除影响→可调用的法理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本案中,张乙明知树木会对张甲的房屋和生活造成不利影响,却未采取修剪、移栽等合理措施,主观上存在过错;客观上,树木的枝叶已实际造成张甲房屋受损、生活受扰的损害结果,且该损害与张乙的种树行为存在直接因果关系,因此张乙的行为已构成民事侵权,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有效信息②:张乙以“树木种在自家院内,他人无权干涉”为由拒绝配合,张甲主张相邻权益受到侵害→可调用的法理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八十八条,不动产的相邻权利人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相邻关系;第一百三十二条,民事主体不得滥用民事权利损害他人合法权益。本案中,张乙虽对自家院落享有所有权,但不动产权利的行使并非毫无限制,必须以不损害相邻方的合法权益为边界。张乙的种树行为已超出合理界限,违反了相邻关系的处理原则,属于滥用民事权利,因此张甲有权基于相邻关系,要求张乙排除妨碍、消除影响。 答案第1页(共2页) 答案第1页(共2页) 学科网(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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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课侵权责任与权利界限 同步练习-2026-2027学年高中政治统编版选择性必修二法律与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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