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单元 家庭与婚姻 练习-2027届高考政治一轮复习统编版选择性必修二法律与生活
2026-09-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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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基本信息**
高中思想政治一轮复习家庭与婚姻专项训练,以《民法典》条款为依托,通过案例情境构建“法律条文-生活应用-价值引领”的三维训练体系。
**专项设计**
|模块|题量/典例|题型特征|知识逻辑|
|----|-----------|----------|----------|
|婚姻关系|3题(彩礼/离婚财产)|结合司法解释的情境辨析|从人身关系平等延伸至财产关系处理,构建“结婚-婚姻存续-离婚”全周期法律逻辑|
|遗产继承|7题(遗嘱/遗赠扶养协议)|多主体继承权冲突案例|以法定继承为基础,递进分析遗嘱继承、代位继承、遗赠扶养协议的效力层级|
|家庭责任|6题(债务/监护/抚养)|跨场景法律关系综合题|围绕“权利-义务”统一原则,串联夫妻共同债务、监护职责、未成年人保护的法律要求|
内容正文:
2027届高考政治一轮复习巩固训练选择性必修2第二单元家庭与婚姻(解析版)
全卷满分100分,考试用时75分钟)
注意事项:
1.答题前,考生务必将自己的姓名、准考证号填写在答题卡上。
2.考生作答时,请将答案答在答题卡。选择题每小题选出答案后,用2B铅笔把答题卡上对应题目的答案标号涂黑;非选择题请用直径0.5毫米黑色墨水签字笔在答题卡上各题的答题区域内作答,超出答题区域书写的答案无效,在试题卷、草稿纸上作答无效。
一、选择题(本题共16小题,每小题3分,共48分。在每小题给出的四个选项中,只有一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
1.民法典有明确规定不支持索取彩礼,但彩礼有着深厚的社会文化基础,一时难以取缔。李某男与张某女结婚时,应张某女父母要求给了彩礼18万元。婚后共同生活两年后,因两人感情破裂,最终同意协议离婚。但在彩礼处理上两家产生了分歧,李家要求退还18万元彩礼,张家不同意。对此,下列看法正确的是(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二条规定:“禁止包办、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
司法解释:在处理彩礼问题上一般以结婚为界,未结婚一般返还,结婚两年后一般不予返还。
①夫妻人身关系平等,强调夫妻双方的人格独立、双方自由平等
②彩礼暂时难以取缔,法院可根据夫妻生活情况依法作出判决
③张某女与李某男结婚已两年,依照法律离婚时彩礼一般不予返还
④彩礼蕴含对婚姻的良好祝福,结婚后是夫妻共同财产,应按共同财产分割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答案】C
【详解】①:材料主要围绕彩礼在离婚时的处理问题展开,重点强调的是彩礼相关的法律判定和财产处理,并未涉及夫妻人身关系平等,强调夫妻双方的人格独立、双方自由平等这一内容,排除。
②:虽然民法典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但彩礼有着深厚的社会文化基础,一时难以取缔。在处理彩礼纠纷时,法院不能简单地依据法律条文,而是需要综合考虑夫妻双方的生活情况等多种因素,依法作出公正合理的判决,正确。
③:根据司法解释,在处理彩礼问题上一般以结婚为界,未结婚一般返还,结婚两年后一般不予返还。张某女与李某男结婚已两年,因此依照法律离婚时彩礼一般不予返还,正确。
④:彩礼一般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而是一方的婚前财产,“结婚后是夫妻共同财产,应按共同财产分割”的提法不准确,排除。
2.2026年1月,贾某去世,无配偶,无子女,无遗嘱,留有一套房产。贾某的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均先于其去世。贾某有贾某一、贾某二、贾某三、贾某四四个兄弟姐妹。贾某四于2007年去世,生前育有一女张某。贾某二、贾某三在贾某生前尽心扶养,并在其去世后操办了丧葬事宜。关于贾某的房产,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若该房产仍处于抵押状态,则无法作为遗产继承
②贾某四先于贾某死亡,其女张某可继承部分份额
③因无第一顺序继承人,该房产应由贾某的兄弟姐妹继承
④贾某二、贾某三承担贾某生养死葬义务,应获赠其遗产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答案】C
【详解】①:被继承人的房产处于抵押状态,其所有权仍属于被继承人,可以作为遗产继承,继承人需在继承遗产范围内承担抵押对应的债务,错误。
②:贾某四先于贾某死亡,其女张某作为贾某四的晚辈直系血亲,可代位继承贾某四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符合题意。
③:贾某无第一顺序继承人(配偶、子女、父母均已去世),遗产应由第二顺序继承人即兄弟姐妹继承,符合题意。
④:贾某二、贾某三对贾某尽了主要扶养义务,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而非直接“获赠”全部遗产,且获赠属于遗赠范畴,本案不存在遗赠情形,排除。
3.法律与公民生活息息相关:2019年,张某与王某结婚后共同居住在张某婚前全款购买的房屋中;2021年,王某与S公司签订专利许可协议并收取费用;2022年,张某因工作需要长期驻外,委托王某的姐姐照料年仅3岁的女儿张小某的日常生活;2026年1月,王某的父亲订立自书遗嘱,明确其名下的商铺由王某继承。下列判断正确的是( )
①王某专利只要保密得当就可以一直受法律保护
②他们婚后共同居住的房屋仍为张某的个人财产
③当遗嘱发生效力时,王某可通过遗嘱继承取得商铺的所有权
④张某委托照料女儿的行为,构成成年意定监护制度的适用情形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答案】C
【详解】①:专利保护有法定期限(发明专利权的保护期限为20年,实用新型专利的保护期是10年,外观设计专利的保护期限为15年),并非可以通过保密无限期保护;商业秘密只要保密得当就可以一直受到保护,①排除。
②: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一方的婚前财产属于个人财产。该房屋是张某婚前全款购买,属于婚前个人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婚后共同居住不改变其产权归属,②正确。
③:王某的父亲订立了自书遗嘱,明确商铺由王某继承,遗嘱继承优先于法定继承,因此在遗嘱生效时,王某可合法取得商铺所有权,③正确。
④:成年意定监护制度适用于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通过协议提前确定自己丧失能力时的监护人。张小某是未成年人,其监护属于法定监护(父母为监护人),张某委托他人照料仅为临时照管,不构成成年意定监护,④排除。
故本题选C。
4.钱某与某建设公司系商业合作关系。在合作过程中,钱某因经营不善欠下建设公司债务,公司遂将钱某诉至法院。在此期间,钱某与妻子办理了离婚手续,约定放弃夫妻存续期间的共同财产,导致债权人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无果。据此,法院做法正确的是( )
①钱某离婚的财产约定效力优于法定,法院应予以支持
②钱某离婚的财产约定是为了逃避债务,法院不予认可
③涉案约定影响了债权人债权实现,法院应撤销该约定
④如果夫妻共同财产主要源于钱某,则法院不支持约定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答案】C
【详解】①②③:此案中钱某通过与妻子办理离婚并约定放弃财产的行为是为了逃避债权人债权实现(执行)而转移财产,涉案约定影响了债权人债权实现,法院应撤销该约定,不能予以支持,②③符合题意,①不符合题意。
④:法院不支持该约定的原因不在于夫妻共同财产主要源于钱某,而在于钱某通过与妻子办理离婚并约定放弃财产是为了逃避债权人债权实现(执行)而转移财产,影响了债权人债权的实现,④不选。
故本题选C。
5.王某年老独居,女儿远在国外多年未归。王某遂与邻居张某签订书面协议,约定张某负责王某日常起居、医疗陪护及身后丧葬事宜,王某去世后将其名下存款及收藏的珍贵字画赠予张某。张某依约悉心照料王某五年,王某去世后,其女儿回国主张继承全部遗产。本案中( )
①王某可以与其继承人以外的组织或者个人签订遗赠扶养协议
②王某以书面形式确定自己的监护人,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
③张某依约履行生养死葬义务,有权优先于法定继承人取得约定遗产
④王某之女作为唯一法定继承人,有权撤销该协议并继承全部遗产
A.①③ B.②③ C.②④ D.③④
【答案】A
【详解】①:根据《民法典》规定,自然人可以与继承人以外的组织或者个人签订遗赠扶养协议,本题中王某与邻居张某签订的协议符合法律规定,正确。
②:题干中王某与张某签订的是遗赠扶养协议,并非意定监护制度中通过书面形式确定监护人的相关内容,因此该表述不符合题意,排除。
③:遗赠扶养协议的效力优先于法定继承,张某依约履行了生养死葬义务,有权优先于王某的女儿(法定继承人)取得约定遗产,正确。
④:该遗赠扶养协议合法有效,王某之女无权撤销该协议并继承全部遗产,排除。
6.史某某没有法定继承人,为保障晚年生活及后事安排,他在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情况下,依照合法程序与某养老院自愿签订遗赠扶养协议。协议签订后,该养老院依协议有效履行了自己的义务。据此,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
①签订遗赠扶养协议没有见证人,可能导致协议无效
②史某某去世后,某养老院可获取协议约定的赠与遗产
③成年意定监护制度能更好保障史某某个人合法权益
④法律尊重公民生前通过遗嘱处理个人合法财产的意愿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答案】D
【详解】①:根据《民法典》规定,遗赠扶养协议的生效要件为:双方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意思表示真实、内容不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与公序良俗。法律未将“见证人在场”列为遗赠扶养协议的法定生效条件,因此,“没有见证人可能导致协议无效”的说法缺乏法律依据,排除。
②:根据《民法典》第1158条,自然人可以与继承人以外的组织或者个人签订遗赠扶养协议。按照协议,该组织或者个人承担该自然人生养死葬的义务,享有受遗赠的权利。题干中养老院已依约履行义务,因此史某某去世后,养老院有权按协议约定取得相应遗赠遗产,正确。
③:成年意定监护制度,是指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以书面形式确定监护人,约定在自己丧失或者部分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时,由该监护人履行监护职责。其核心功能是应对未来失能状态下的人身、财产管理问题。而题干中的遗赠扶养协议,是解决自然人“生前扶养、死后遗赠”的财产与养老安排,其生效与履行不依赖当事人是否失能,也不产生监护权。题干中史某某签订协议时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且未涉及为未来失能指定监护人的约定,因此不适用成年意定监护制度,排除。
④:遗赠扶养协议是公民生前基于真实意愿,对个人合法财产与身后事务作出的自主处分安排,体现了法律对公民财产处分自由与养老自主意愿的尊重,正确。
7.宋某与妻子刘某离婚后,10岁的女儿宋小某随刘某一起生活。宋某一直希望探望女儿,但遭刘某无故拒绝。离婚后第五年,宋某因患重病去世,留下自书遗嘱,写明将50万元存款给宋小某,将生前收藏的字画给刘某。不考虑其他情况,下列分析正确的是( )
①刘某无故拒绝宋某探望女儿,侵犯了宋某的身份权
②宋某患重病去世之后,刘某可继承宋某生前收藏的字画
③宋小某继承的50万元存款,应由其监护人刘某代为管理
④该遗嘱须有两个以上无利害关系的见证人在场见证才能生效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答案】A
【详解】①:夫妻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依法享有探望权,刘某无故拒绝探望,侵犯了宋某基于亲子关系的身份权,正确。
②:刘某与宋某已经离婚,不再具有法定配偶继承权,只能依据遗嘱受遗赠字画,并非法定继承,表述错误,排除。
③:宋小某为未成年人,刘某作为其法定监护人,有权代为管理保管其继承的财产,正确。
④:题目中是自书遗嘱,自书遗嘱无需见证人在场见证即可生效,只有代书、打印等遗嘱才需要见证人,排除。
8.独居老人老刘有一子刘某,但刘某常年在外,未尽赡养义务。邻居王某多年来悉心照料老刘生活。老刘与王某签订意定监护协议,指定王某为自己的监护人。后老刘立下自书遗嘱,载明其去世后名下房产归王某所有。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
①意定监护协议生效后,王某可直接获得老刘的房产
②将意定监护与遗嘱相结合,有利于激励王某履行监护职责
③自书遗嘱合法有效,王某可通过遗嘱继承获得老刘财产
④通过遗嘱处分财产,体现了法律对遗嘱人意愿的尊重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答案】D
【详解】②:意定监护约定王某的照料义务,遗嘱明确其受遗赠的权利,二者结合可以形成激励机制,促使王某更好地履行监护职责,保障老刘晚年生活,正确。
④:老刘立自书遗嘱处分个人财产,体现法律对遗嘱人真实意愿的尊重,正确。
①:意定监护协议主要约定的是人身照料、医疗救治等监护事宜,确定法定监护人,老刘的房产是通过遗嘱另行处分,王某不能仅凭监护协议直接获得房产,排除。
③:王某不是老刘的法定继承人,自书遗嘱对应的是遗赠,而非遗嘱继承,排除。
9.王大爷孑然一身,唯一的兄弟王二爷先他而去。王大爷的日常生活由邻居小孙照料。后王大爷和小孙签订了遗赠扶养协议,约定由小孙承担王大爷生养死葬的义务,王大爷去世后将名下遗产留给小孙。王大爷去世后,其长居国外的侄子小王(王二爷之子)诉至人民法院,要求继承王大爷的遗产。关于本案,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小孙如果履行了协议中约定的扶养义务,则依法继承遗产
②小孙如果未尽到协议中的义务,小王可通过代位继承获得遗产
③王大爷与小孙签订遗赠扶养协议后,小孙就是其意定监护人
④小孙和王大爷签订的遗赠扶养协议的法律效力高于代位继承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答案】C
【详解】①:遗赠扶养协议的扶养人承担生养死葬义务后,享有受遗赠的权利,并非继承遗产,继承是针对法定继承人的,小孙不属于法定继承人,错误。
②:代位继承是指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若小孙未尽扶养义务,遗赠扶养协议不产生效力,小王作为王二爷的儿子,可依法代位继承王大爷的遗产,正确。
③:意定监护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可以与其近亲属、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事先协商,以书面形式确定自己的监护人,在自己丧失或者部分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时,由该监护人履行监护职责。遗赠扶养协议是关于扶养和遗赠财产的约定,和意定监护属于不同的法律关系,签订遗赠扶养协议不代表小孙成为意定监护人,错误。
④:遗赠扶养协议的法律效力优先于法定继承,代位继承属于法定继承的特殊形式,因此遗赠扶养协议的效力高于代位继承,正确。
10.李某与第一任丈夫生育一子吴某。丈夫去世多年后,李某与陈某再婚,后经人民法院判决离婚。李某与陈某未生育、未收养子女。李某的父亲先于李某死亡,母亲为胡某。从2019年开始,李某因身患重病需要人陪护照顾,遂求助儿子吴某。但吴某不理不顾,还表示不愿意负担李某日后的治疗费用。李某随后找到前夫陈某求助,并在两名律师见证下与陈某签订《协议》,约定由陈某作为抚养人,负责照顾李某日后的生活起居,支付医疗费用处理丧葬事宜;李某去世之后,将其名下房屋赠与陈某。签订协议后,陈某依约履行义务直至李某离世,并处理完李某的丧事。本案中( )
①李某以遗赠抚养协议的方式处分自己的合法财产,符合自愿原则
②吴某作为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依法享有获得李某房屋遗产的权利
③陈某对李某尽了生养死葬的义务,有权依据约定取得李某名下房屋
④胡某作为继承人可向人民法院提出抗诉,要求享有继承李某遗产的权利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答案】A
【详解】①:李某与陈某签订的《协议》符合遗赠扶养协议的法律性质。根据《民法典》,自然人可以与扶养人签订协议,约定由扶养人承担生养死葬义务,并享有受遗赠的权利。李某自愿通过协议将房屋赠与陈某,符合自愿原则,①正确。
②:李某与陈某签订了遗赠抚养协议,该协议的法律效力优先于法定继承,房屋已通过协议处分给陈某,吴某无权主张该房屋,②不选。
③:陈某依约履行了照顾李某、支付医疗费用及处理丧葬的义务,依据遗赠扶养协议的约定,其有权取得李某名下的房屋,③正确。
④:胡某作为李某的母亲,属于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但其主张继承权应通过起诉而非“抗诉”(抗诉是检察院对法院裁判的监督行为)。且本案存在遗赠扶养协议,胡某的继承权可能因协议内容而受限,④不选。
故本题选A。
11.赵德芬是淮北市第141位“中国好人”。作为儿媳,她多年来尽心尽力伺候公婆,用爱心呵护每一个家庭成员;作为妻子,她精心照料突患急性脑梗塞的爱人,帮助他奇迹般的康复,用真心营造了一个温馨、和谐、幸福的家庭。赵德芬的事迹启示我们( )
①从公序良俗角度,法律鼓励儿媳给予公婆关心和照顾
②儿媳对公婆尽了主要赡养义务,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③夫妻间相互扶养既是法定义务也是道德义务
④夫妻平等意味着夫妻应在生活中同等承担家庭责任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答案】A
【详解】①:我国法律鼓励符合公序良俗的行为,儿媳照顾公婆是弘扬传统美德的行为,法律对此是鼓励的,正确。
②:《民法典》规定只有丧偶儿媳对公婆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才可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错误。
③:根据《民法典》,夫妻有相互扶养的义务,同时这也是家庭道德的基本要求,题干中赵德芬照料患病的爱人体现了这一点,正确。
④:夫妻平等强调的是人格、地位平等,并非“同等承担”家庭责任,家庭责任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合理分工,错误。
12.甲和乙结婚后,共同经营一家商铺,以双方名义向银行贷款50万元用于经营。后甲以个人名义向丙借款30万元,用于商铺资金周转,但未告知乙。甲乙因感情不和协议离婚,离婚协议约定:商铺归乙所有,全部银行贷款和丙的借款由甲负责偿还。因甲无力偿还,丙要求乙承担还款责任。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对于银行的50万元贷款,乙应与甲承担共同清偿责任
②对于甲向丙借的30万元借款,乙无需承担清偿义务
③离婚协议关于债务承担的约定,不能对抗债权人丙
④丙有权要求甲乙撤销离婚协议中关于商铺归属的约定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答案】B
【详解】①:银行的50万元贷款是甲乙以双方名义为共同经营所贷,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即使离婚,乙也应和甲承担共同清偿责任,正确。
②:甲以个人名义向丙借的30万元,用于商铺资金周转(属于夫妻共同经营),即便未告知乙,也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乙需要承担清偿义务,错误。
③:离婚协议是甲乙内部的约定,不能对抗债权人丙,丙仍有权向乙主张还款,正确。
④:离婚协议中商铺归属的约定是甲乙真实意思表示,丙无权要求撤销,错误。
13.2022年,王某与刘某结婚。婚后,王某以个人名义贷款购买小汽车A接送刘某上下班。2023年,王某获得某项技术专利权。2024年,王某外公订立遗嘱,明确其名下财产只归王某一人。2025年,刘某在其怀孕6个月时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离婚。据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汽车A以王某名义贷款,但车贷仍构成夫妻共同债务
②王某的专利自国家知识产权局授予专利权时受到保护
③即使刘某处于怀孕期间,人民法院仍可判决双方离婚
④遗嘱生效时,王某将以遗嘱继承的方式取得外公遗产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答案】A
【详解】①: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汽车A以王某名义贷款,但用于接送刘某上下班,所以车贷仍构成夫妻共同债务,正确。
②:王某的专利自申请日起受到保护,而不是国家知识产权局授予专利权时,错误。
③:法律限制男方在女方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提出离婚,但并不限制女方主动提出离婚,因此刘某起诉离婚,法院可以判决离婚,正确。
④:遗嘱继承的继承人必须是法定继承人范围内的主体,王某作为外公的外孙,不属于法定继承人范围,该情况属于遗赠,不是遗嘱继承,表述错误。
14.在女儿去世后,李大爷一直与女婿甲共同居住并由甲照顾其生活,李大爷的继子乙虽然与其无抚养关系,但经常回来探望。李大爷有一套房产和10万元现金,其自书遗嘱将房产留给甲,在李大爷去世后,甲尚未办理过户手续就将房屋卖给了不知情的丙,并与其签订了买卖合同。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甲与乙都是法定第一顺序继承人 B.10万元现金应由甲和乙平均分配
C.甲以遗赠抚养协议方式获得房产和现金 D.房产过户给丙之前,房屋所有权属于甲
【答案】D
【详解】A:法定第一顺序继承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乙为李大爷的继子,且与李大爷无抚养关系,不属于法定继承人范围,A错误。
B:法律规定,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10万元现金属于李大爷遗产,应按法定继承,女婿甲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乙因无抚养关系,无权分配,B错误。
C:自然人可以与继承人以外的组织或者个人签订遗赠扶养协议,明确权利义务。案件中仅提及“自书遗嘱将房产留给甲”,女婿尽了主要赡养义务属于第一顺序继承人,故甲通过遗嘱继承获得房产,法定继承获得现金,C错误。
D:因继承取得不动产所有权的,自继承开始时发生效力。房产过户给丙之前,房屋所有权属于甲,D正确。
故本题选D。
15.2026年2月,某基层人民法院审理了一件未成年人盗窃案。在当庭宣判后,向被告人父母发出了该市首份面向罪错未成年人父母的《家庭教育令》,责令其父母强化监护意识,切实履行监护职责,承担起家庭教育的主体责任,教育和引导孩子遵纪守法。该判决表明( )
①父母要切实履行对未成年子女的抚养教育和保护义务
②未成年人犯罪,监护人应当依法承担民事和刑事责任
③人民法院可以发挥自身职能及时纠正监护人不当行为
④《家庭教育令》是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根本保证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答案】A
【详解】①③:该基层法院发出《家庭教育令》,责令其父母强化监护意识,切实履行监护职责,这表明父母要切实履行对未成年子女的抚养教育和保护义务,人民法院可以发挥自身职能及时纠正监护人不当行为,①③入选,②:未成年人如果犯罪,监护人不需要承担刑事责任,但需要承担民事赔偿责任,②不选。④:《家庭教育令》是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重要保障,但不是根本保证,④不选。故本题选A。
16.甲在婚后成立了一家以家庭共有财产出资的个人独资企业,其妻乙参与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工作。因公司资金缺口,甲向丙借款100万元,并将其婚前购买的房产作为抵押。后甲意外离世,乙合法继承了甲的全部遗产。借款合同到期后,丙要求乙承担还款责任,乙表示拒绝。本案中( )
①甲抵押的房产应优先用于清偿丙借款
②乙仅需在继承的遗产范围内承担债务
③甲婚前购买的房产属于甲的个人财产
④甲意外离世导致合同违约属不可抗力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答案】B
【详解】①:抵押,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以该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甲抵押的房产应优先用于清偿丙借款,正确。②:本案中100万元借款用于家庭共有财产出资的个人独资企业,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乙需对该共同债务承担责任,错误。③:一方的婚前财产属于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甲婚前购买的房产属于甲的个人财产,正确。④: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甲离世后债务可由继承人依法承担,不会导致合同无法履行,不属于不可抗力,错误。
2、 非选择题(共 52 分)
17.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村民老李早年丧偶,有自建房一座并登记在自己名下,育有一子小李。2024年,老李身患重病,自书遗嘱一份,明确该房屋由小李继承,遗嘱具备亲笔书写、签名及日期等法定要件。2025年,老李病情好转后,因小李疏于照料,转而与村委会签订《遗赠扶养协议》,约定村委会负责其生养死葬,老李去世后房屋归村委会所有,村委会履行了双方签订的《遗赠扶养协议》的主要义务。2026年,老李病逝。小李持自书遗嘱主张继承房屋,村委会依据《遗赠扶养协议》提出异议,双方诉至法院。
相关链接:《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的知识,分析本案中房屋产权归属,并说明理由。(12分)
【答案】本案中房屋产权归村委会所有。 (1分)
理由:①我国民法典明确规定,继承开始后,遗赠扶养协议的法律效力优先于遗嘱继承。(5分)
②本案中,老李与村委会签订的遗赠扶养协议合法有效,村委会已经按约定履行了生养死葬的主要义务;老李的自书遗嘱虽符合法定形式要件,但效力低于遗赠扶养协议,因此房屋应当归村委会所有。(6分)
【详解】本题为分析说明类试题,可运用法律与生活的知识,从遗嘱继承、遗赠扶养协议等角度分析作答。
有效信息:2024年,老李自书遗嘱一份,明确该房屋由小李继承,2025年,老李与村委会签订《遗赠扶养协议》,约定村委会负责其生养死葬,老李去世后房屋归村委会所有,村委会履行了双方签订的《遗赠扶养协议》的主要义务→可联系继承的效力顺位的知识,说明我国民法典规定继承效力顺位为:遗赠扶养协议>遗嘱继承/遗赠>法定继承,老李与村委会签订的遗赠扶养协议合法有效,村委会已经按约定履行了生养死葬的主要义务,因此房屋应当归村委会所有。
18.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2012年,胡某与王某步入婚姻殿堂,并生下女儿小梦(化名)。婚后数年,双方矛盾不断,争吵成为生活的常态。2023年10月起,二人分居生活。2025年11月,胡某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除要求解除婚姻关系、争取女儿抚养权、分割共同财产和债务外,胡某认为在婚姻生活中,自己承担了大量的家务劳动,包括照顾孩子、操持家务等,而王某没有尽到本应承担的责任与义务,故另外要求王某支付家务补偿金5万元。在本案诉讼中,王某同意离婚,对女儿抚养权、分割共同财产和债务也没有异议,但不同意家务补偿。
法条链接:民法典第1088条规定,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给予补偿。
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如果你是法官,本案将如何判决?(12分)
【答案】①判决离婚。夫妻双方感情确已破裂,当事人可以离婚。本案中,双方感情确已破裂,均同意离婚,应判决离婚。(3分)
②支持胡某争取女儿抚养权、分割共同财产和债务。本案中,王某对女儿抚养权、分割共同财产和债务没有异议,因此法院判决支持胡某的上述主张。(3分)
③支持家务补偿。根据民法典规定,夫妻在婚姻家庭中的地位平等,在生活中平等行使权利,平等履行义务,共同承担家庭和社会的责任,一方因抚育子女等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3分)
④本案中,多年来,胡某承担了较多的操持家务、抚育孩子等家庭责任,应当享有获得相应经济补偿的权利,因此,法院应判决王某支付家务补偿金5万元。(3分)
【详解】本题为分析类主观题,要求运用《法律与生活》相关知识对本案件进行分析,可以从离婚条件、夫妻平等角度来分析作答。
有效信息①:胡某与王某步入婚姻殿堂,并生下女儿小梦(化名)。婚后数年,双方矛盾不断,争吵成为生活的常态→可调用离婚的条件相关知识,从夫妻双方感情确已破裂,当事人可以离婚的角度,说明应判决离婚。
有效信息②:在本案诉讼中,王某同意离婚,对女儿抚养权、分割共同财产和债务也没有异议,但不同意家务补偿→可调用夫妻平等以及民法典第1088条规定的相关知识,说明分析本案中,王某对女儿抚养权、分割共同财产和债务没有异议,法院应判决支持胡某的主张,同时,胡某承担了较多的操持家务、抚育孩子等家庭责任,依据相关法律应当享有获得相应经济补偿的权利,法院也应判决王某支付家务补偿金5万元。
19.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张某与李某于30年前登记结婚。后李某长期奔赴异地工作,与张某聚少离多,未养育子女。2023年冬季,李某在某超市购物时,因地面湿滑未放置警示牌而摔倒骨折。经查,该事故系超市员工清洗地面后未及时处理积水所致。2025年张某因病去世,临终前在病房内口述遗产分配方案:“本人名下房产及存款由十年来一直照护我的护工王某继承”,主治医师刘某为张某做记录,并由护工王某和刘某签名确认。张某去世后,李某坚决反对遗嘱,主张由自己继承所有房产及存款。协商和调解无果,李某向法院提起诉讼。
运用《法律与生活》有关知识,说明超市是否需要对李某的摔伤承担全部责任(阐明理由);并预判法官对本案遗产纠纷的裁决结果(说明法律依据)。(16分)
【答案】(1)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超市员工工作时未尽注意义务,存在过错,应当由超市承担主要的侵权责任。(3分)李某作为成年人,是自己生命健康的第一责任人,也应自行承担部分责任。(3分)
(2)①判决遗嘱无效。张某口述遗嘱属于代书遗嘱,但代书遗嘱需要两个以上无利害关系的见证人在场见证才能生效。本案中护工王某是受遗赠人,禁止作为见证人,主治医师刘某作为唯一合格见证人,不满足“两个以上无利害关系的见证人”的法定要求,因此遗嘱无效。(4分)
②房产及存款应按法定继承处理,由李某在析产后继承属于张某的绝大部分份额;(3分)
③基于民法公平原则,护工王某可酌情分得适当遗产。(3分)
【分析】背景素材:日常民事纠纷
考点考查:法律与生活的相关知识
能力考查:获取和解读信息、调动和运用知识、描述和阐释事物、论证与探究问题
核心素养:政治认同、科学精神、法治意识
【详解】第一步:审设问,明确主体、作答范围、问题限定和作答角度。本题的设问指向是说明超市是否需要对李某的摔伤承担全部责任(阐明理由),并预判法官对本案遗产纠纷的裁决结果(说明法律依据),需要调用法律与生活的相关知识,从是什么、为什么角度分析作答。
第二步:审材料,提取关键词,链接教材知识。
关键词①:2023年冬季,李某在某超市购物时,因地面湿滑未放置警示牌而摔倒骨折。经查,该事故系超市员工清洗地面后未及时处理积水所致。→可联系侵权责任的构成要件分析各自的责任。
关键词②:2025年张某因病去世,临终前在病房内口述遗产分配方案:“本人名下房产及存款由十年来一直照护我的护工王某继承”,主治医师刘某为张某做记录,并由护工王某和刘某签名确认。张某去世后,李某坚决反对遗嘱→可联系口头遗嘱及其生效的条件,论述法院可以判断该遗嘱无效。
关键词③:张某去世后,李某坚决反对遗嘱,主张由自己继承所有房产及存款。协商和调解无果,李某向法院提起诉讼。→可联系法定继承方式、夫妻共同财产的相关知识,论述法院可以判决依照法定继承方式处理遗产。
关键词④:2025年张某因病去世,临终前在病房内口述遗产分配方案:“本人名下房产及存款由十年来一直照护我的护工王某继承”,主治医师刘某为张某做记录,并由护工王某和刘某签名确认。→可联系民法的公平原则,论述可以判断王某可酌情分得一定遗产。
第三步:整合信息,组织答案。 注意设问限定以及教材相关知识与材料相结合。
20.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滑雪让人享受到冰雪运动的速度与激情,但同时也是一项高危险运动。12岁的小敏到滑雪场滑雪,从雪道飞速滑下,转弯后因未能控制速度撞上了前方滑雪的严某,导致其受伤住院治疗。事后,严某将小敏诉至法院,要求小敏及其监护人赔偿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回答:严某的赔偿请求是否有法律依据?严某要求小敏的监护人承担赔偿责任是否符合法律规定?请分别说明理由。(12分)
【答案】①严某的请求有法律依据。根据民法典规定,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等合理费用。小敏在滑雪时未能控制速度,存在过失,其行为与严某受伤的损害结果存在直接因果关系,侵害了严某的健康权。(6分)
②严某要求小敏的监护人承担赔偿责任符合法律规定。根据民法典规定,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小敏12岁,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其造成的侵权损害后果依法应由监护人承担赔偿责任。(6分)
【详解】第一步:审设问。明确主体、作答范围、问题限定和作答角度。本题为分析类主观题,要求运用《法律与生活》的知识,从侵权责任、父母与子女的关系的角度来分析作答。第二步:审材料,通过标点符号、段落等,提取材料有效信息。有效信息①:12岁的小敏到滑雪场滑雪,从雪道飞速滑下,转弯后因未能控制速度撞上了前方滑雪的严某,导致其受伤住院治疗→可从侵权责任及其承担方式的角度,说明小敏在滑雪时未能控制速度,存在过失,其行为与严某受伤的损害结果存在直接因果关系,侵害了严某的健康权。有效信息②:要求小敏及其监护人赔偿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一可从父母对未成年子女的义务的角度,说明小敏12岁,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其造成的侵权损害后果依法应由监护人承担赔偿责任。第三步:整合信息,组织答案。注意设问限定以及教材知识与材料等相结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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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7届高考政治一轮复习巩固训练选择性必修2第二单元家庭与婚姻(原卷版)
全卷满分100分,考试用时75分钟)
注意事项:
1.答题前,考生务必将自己的姓名、准考证号填写在答题卡上。
2.考生作答时,请将答案答在答题卡。选择题每小题选出答案后,用2B铅笔把答题卡上对应题目的答案标号涂黑;非选择题请用直径0.5毫米黑色墨水签字笔在答题卡上各题的答题区域内作答,超出答题区域书写的答案无效,在试题卷、草稿纸上作答无效。
一、选择题(本题共16小题,每小题3分,共48分。在每小题给出的四个选项中,只有一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
1.民法典有明确规定不支持索取彩礼,但彩礼有着深厚的社会文化基础,一时难以取缔。李某男与张某女结婚时,应张某女父母要求给了彩礼18万元。婚后共同生活两年后,因两人感情破裂,最终同意协议离婚。但在彩礼处理上两家产生了分歧,李家要求退还18万元彩礼,张家不同意。对此,下列看法正确的是(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二条规定:“禁止包办、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
司法解释:在处理彩礼问题上一般以结婚为界,未结婚一般返还,结婚两年后一般不予返还。
①夫妻人身关系平等,强调夫妻双方的人格独立、双方自由平等
②彩礼暂时难以取缔,法院可根据夫妻生活情况依法作出判决
③张某女与李某男结婚已两年,依照法律离婚时彩礼一般不予返还
④彩礼蕴含对婚姻的良好祝福,结婚后是夫妻共同财产,应按共同财产分割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2.2026年1月,贾某去世,无配偶,无子女,无遗嘱,留有一套房产。贾某的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均先于其去世。贾某有贾某一、贾某二、贾某三、贾某四四个兄弟姐妹。贾某四于2007年去世,生前育有一女张某。贾某二、贾某三在贾某生前尽心扶养,并在其去世后操办了丧葬事宜。关于贾某的房产,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若该房产仍处于抵押状态,则无法作为遗产继承
②贾某四先于贾某死亡,其女张某可继承部分份额
③因无第一顺序继承人,该房产应由贾某的兄弟姐妹继承
④贾某二、贾某三承担贾某生养死葬义务,应获赠其遗产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3.法律与公民生活息息相关:2019年,张某与王某结婚后共同居住在张某婚前全款购买的房屋中;2021年,王某与S公司签订专利许可协议并收取费用;2022年,张某因工作需要长期驻外,委托王某的姐姐照料年仅3岁的女儿张小某的日常生活;2026年1月,王某的父亲订立自书遗嘱,明确其名下的商铺由王某继承。下列判断正确的是( )
①王某专利只要保密得当就可以一直受法律保护
②他们婚后共同居住的房屋仍为张某的个人财产
③当遗嘱发生效力时,王某可通过遗嘱继承取得商铺的所有权
④张某委托照料女儿的行为,构成成年意定监护制度的适用情形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4.钱某与某建设公司系商业合作关系。在合作过程中,钱某因经营不善欠下建设公司债务,公司遂将钱某诉至法院。在此期间,钱某与妻子办理了离婚手续,约定放弃夫妻存续期间的共同财产,导致债权人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无果。据此,法院做法正确的是( )
①钱某离婚的财产约定效力优于法定,法院应予以支持
②钱某离婚的财产约定是为了逃避债务,法院不予认可
③涉案约定影响了债权人债权实现,法院应撤销该约定
④如果夫妻共同财产主要源于钱某,则法院不支持约定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5.王某年老独居,女儿远在国外多年未归。王某遂与邻居张某签订书面协议,约定张某负责王某日常起居、医疗陪护及身后丧葬事宜,王某去世后将其名下存款及收藏的珍贵字画赠予张某。张某依约悉心照料王某五年,王某去世后,其女儿回国主张继承全部遗产。本案中( )
①王某可以与其继承人以外的组织或者个人签订遗赠扶养协议
②王某以书面形式确定自己的监护人,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
③张某依约履行生养死葬义务,有权优先于法定继承人取得约定遗产
④王某之女作为唯一法定继承人,有权撤销该协议并继承全部遗产
A.①③ B.②③ C.②④ D.③④
6.史某某没有法定继承人,为保障晚年生活及后事安排,他在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情况下,依照合法程序与某养老院自愿签订遗赠扶养协议。协议签订后,该养老院依协议有效履行了自己的义务。据此,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
①签订遗赠扶养协议没有见证人,可能导致协议无效
②史某某去世后,某养老院可获取协议约定的赠与遗产
③成年意定监护制度能更好保障史某某个人合法权益
④法律尊重公民生前通过遗嘱处理个人合法财产的意愿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7.宋某与妻子刘某离婚后,10岁的女儿宋小某随刘某一起生活。宋某一直希望探望女儿,但遭刘某无故拒绝。离婚后第五年,宋某因患重病去世,留下自书遗嘱,写明将50万元存款给宋小某,将生前收藏的字画给刘某。不考虑其他情况,下列分析正确的是( )
①刘某无故拒绝宋某探望女儿,侵犯了宋某的身份权
②宋某患重病去世之后,刘某可继承宋某生前收藏的字画
③宋小某继承的50万元存款,应由其监护人刘某代为管理
④该遗嘱须有两个以上无利害关系的见证人在场见证才能生效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8.独居老人老刘有一子刘某,但刘某常年在外,未尽赡养义务。邻居王某多年来悉心照料老刘生活。老刘与王某签订意定监护协议,指定王某为自己的监护人。后老刘立下自书遗嘱,载明其去世后名下房产归王某所有。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
①意定监护协议生效后,王某可直接获得老刘的房产
②将意定监护与遗嘱相结合,有利于激励王某履行监护职责
③自书遗嘱合法有效,王某可通过遗嘱继承获得老刘财产
④通过遗嘱处分财产,体现了法律对遗嘱人意愿的尊重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9.王大爷孑然一身,唯一的兄弟王二爷先他而去。王大爷的日常生活由邻居小孙照料。后王大爷和小孙签订了遗赠扶养协议,约定由小孙承担王大爷生养死葬的义务,王大爷去世后将名下遗产留给小孙。王大爷去世后,其长居国外的侄子小王(王二爷之子)诉至人民法院,要求继承王大爷的遗产。关于本案,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小孙如果履行了协议中约定的扶养义务,则依法继承遗产
②小孙如果未尽到协议中的义务,小王可通过代位继承获得遗产
③王大爷与小孙签订遗赠扶养协议后,小孙就是其意定监护人
④小孙和王大爷签订的遗赠扶养协议的法律效力高于代位继承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10.李某与第一任丈夫生育一子吴某。丈夫去世多年后,李某与陈某再婚,后经人民法院判决离婚。李某与陈某未生育、未收养子女。李某的父亲先于李某死亡,母亲为胡某。从2019年开始,李某因身患重病需要人陪护照顾,遂求助儿子吴某。但吴某不理不顾,还表示不愿意负担李某日后的治疗费用。李某随后找到前夫陈某求助,并在两名律师见证下与陈某签订《协议》,约定由陈某作为抚养人,负责照顾李某日后的生活起居,支付医疗费用处理丧葬事宜;李某去世之后,将其名下房屋赠与陈某。签订协议后,陈某依约履行义务直至李某离世,并处理完李某的丧事。本案中( )
①李某以遗赠抚养协议的方式处分自己的合法财产,符合自愿原则
②吴某作为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依法享有获得李某房屋遗产的权利
③陈某对李某尽了生养死葬的义务,有权依据约定取得李某名下房屋
④胡某作为继承人可向人民法院提出抗诉,要求享有继承李某遗产的权利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11.赵德芬是淮北市第141位“中国好人”。作为儿媳,她多年来尽心尽力伺候公婆,用爱心呵护每一个家庭成员;作为妻子,她精心照料突患急性脑梗塞的爱人,帮助他奇迹般的康复,用真心营造了一个温馨、和谐、幸福的家庭。赵德芬的事迹启示我们( )
①从公序良俗角度,法律鼓励儿媳给予公婆关心和照顾
②儿媳对公婆尽了主要赡养义务,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③夫妻间相互扶养既是法定义务也是道德义务
④夫妻平等意味着夫妻应在生活中同等承担家庭责任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12.甲和乙结婚后,共同经营一家商铺,以双方名义向银行贷款50万元用于经营。后甲以个人名义向丙借款30万元,用于商铺资金周转,但未告知乙。甲乙因感情不和协议离婚,离婚协议约定:商铺归乙所有,全部银行贷款和丙的借款由甲负责偿还。因甲无力偿还,丙要求乙承担还款责任。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对于银行的50万元贷款,乙应与甲承担共同清偿责任
②对于甲向丙借的30万元借款,乙无需承担清偿义务
③离婚协议关于债务承担的约定,不能对抗债权人丙
④丙有权要求甲乙撤销离婚协议中关于商铺归属的约定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13.2022年,王某与刘某结婚。婚后,王某以个人名义贷款购买小汽车A接送刘某上下班。2023年,王某获得某项技术专利权。2024年,王某外公订立遗嘱,明确其名下财产只归王某一人。2025年,刘某在其怀孕6个月时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离婚。据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汽车A以王某名义贷款,但车贷仍构成夫妻共同债务
②王某的专利自国家知识产权局授予专利权时受到保护
③即使刘某处于怀孕期间,人民法院仍可判决双方离婚
④遗嘱生效时,王某将以遗嘱继承的方式取得外公遗产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14.在女儿去世后,李大爷一直与女婿甲共同居住并由甲照顾其生活,李大爷的继子乙虽然与其无抚养关系,但经常回来探望。李大爷有一套房产和10万元现金,其自书遗嘱将房产留给甲,在李大爷去世后,甲尚未办理过户手续就将房屋卖给了不知情的丙,并与其签订了买卖合同。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甲与乙都是法定第一顺序继承人 B.10万元现金应由甲和乙平均分配
C.甲以遗赠抚养协议方式获得房产和现金 D.房产过户给丙之前,房屋所有权属于甲
15.2026年2月,某基层人民法院审理了一件未成年人盗窃案。在当庭宣判后,向被告人父母发出了该市首份面向罪错未成年人父母的《家庭教育令》,责令其父母强化监护意识,切实履行监护职责,承担起家庭教育的主体责任,教育和引导孩子遵纪守法。该判决表明( )
①父母要切实履行对未成年子女的抚养教育和保护义务
②未成年人犯罪,监护人应当依法承担民事和刑事责任
③人民法院可以发挥自身职能及时纠正监护人不当行为
④《家庭教育令》是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根本保证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16.甲在婚后成立了一家以家庭共有财产出资的个人独资企业,其妻乙参与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工作。因公司资金缺口,甲向丙借款100万元,并将其婚前购买的房产作为抵押。后甲意外离世,乙合法继承了甲的全部遗产。借款合同到期后,丙要求乙承担还款责任,乙表示拒绝。本案中( )
①甲抵押的房产应优先用于清偿丙借款
②乙仅需在继承的遗产范围内承担债务
③甲婚前购买的房产属于甲的个人财产
④甲意外离世导致合同违约属不可抗力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2、 非选择题(共 52 分)
17.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村民老李早年丧偶,有自建房一座并登记在自己名下,育有一子小李。2024年,老李身患重病,自书遗嘱一份,明确该房屋由小李继承,遗嘱具备亲笔书写、签名及日期等法定要件。2025年,老李病情好转后,因小李疏于照料,转而与村委会签订《遗赠扶养协议》,约定村委会负责其生养死葬,老李去世后房屋归村委会所有,村委会履行了双方签订的《遗赠扶养协议》的主要义务。2026年,老李病逝。小李持自书遗嘱主张继承房屋,村委会依据《遗赠扶养协议》提出异议,双方诉至法院。
相关链接:《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的知识,分析本案中房屋产权归属,并说明理由。(12分)
18.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2012年,胡某与王某步入婚姻殿堂,并生下女儿小梦(化名)。婚后数年,双方矛盾不断,争吵成为生活的常态。2023年10月起,二人分居生活。2025年11月,胡某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除要求解除婚姻关系、争取女儿抚养权、分割共同财产和债务外,胡某认为在婚姻生活中,自己承担了大量的家务劳动,包括照顾孩子、操持家务等,而王某没有尽到本应承担的责任与义务,故另外要求王某支付家务补偿金5万元。在本案诉讼中,王某同意离婚,对女儿抚养权、分割共同财产和债务也没有异议,但不同意家务补偿。
法条链接:民法典第1088条规定,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给予补偿。
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如果你是法官,本案将如何判决?(12分)
19.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张某与李某于30年前登记结婚。后李某长期奔赴异地工作,与张某聚少离多,未养育子女。2023年冬季,李某在某超市购物时,因地面湿滑未放置警示牌而摔倒骨折。经查,该事故系超市员工清洗地面后未及时处理积水所致。2025年张某因病去世,临终前在病房内口述遗产分配方案:“本人名下房产及存款由十年来一直照护我的护工王某继承”,主治医师刘某为张某做记录,并由护工王某和刘某签名确认。张某去世后,李某坚决反对遗嘱,主张由自己继承所有房产及存款。协商和调解无果,李某向法院提起诉讼。
运用《法律与生活》有关知识,说明超市是否需要对李某的摔伤承担全部责任(阐明理由);并预判法官对本案遗产纠纷的裁决结果(说明法律依据)。(16分)
20.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滑雪让人享受到冰雪运动的速度与激情,但同时也是一项高危险运动。12岁的小敏到滑雪场滑雪,从雪道飞速滑下,转弯后因未能控制速度撞上了前方滑雪的严某,导致其受伤住院治疗。事后,严某将小敏诉至法院,要求小敏及其监护人赔偿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回答:严某的赔偿请求是否有法律依据?严某要求小敏的监护人承担赔偿责任是否符合法律规定?请分别说明理由。(1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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