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单元 家庭与婚姻 练习- 2027届高考政治一轮复习统编版选择性必修二法律与生活

2026-08-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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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基本信息** 以情境化案例为载体,系统覆盖家庭与婚姻核心法律知识,强化概念辨析与综合应用能力,培育法治观念与家庭责任意识。 **专项设计** |模块|题量/典例|题型特征|知识逻辑| |----|-----------|----------|----------| |基础概念辨析|16道单选|通过典型案例考查遗赠扶养协议、意定监护、法定继承等概念辨析|从婚姻关系建立到财产分割、继承方式、监护责任的完整法律逻辑链条| |综合案例应用|3道材料题|结合复杂情境综合运用夫妻共同财产、家务补偿等法律知识|以《民法典》条款为依据,构建“案例情境-法律适用-权益判定”的推理路径|

内容正文:

第二单元 家庭与婚姻 单元练习 一、单选题 1.2025年3月,赵某(78岁)与侄子小赵签订经公证的《遗赠扶养协议》,约定由小赵负责赵某的生养死葬,赵某去世后房产归小赵。同年8月,因小赵长期不履行义务,赵某书面解除协议。同年10月,赵某与某养老机构签订《意定监护协议》,指定该机构为监护人,并约定去世后房产由机构处置并支付养老费用。2026年1月,赵某病故,其唯一继承人女儿小钱主张继承房产。据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小钱作为赵某的唯一法定继承人,对该房产享有完全处置权 ②小赵未履行扶养义务,赵某有权单方解除《遗赠扶养协议》 ③《意定监护协议》生效后,养老机构取得了该房产的所有权 ④《意定监护协议》中关于房产处置的约定有利于保障赵某权益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2.李先生早年出钱出力帮扶弟弟成家立业,父母均早已离世;李先生终身未婚、没有子女,生前未订立遗嘱。多年来,一直由弟弟贴身照料李先生的日常生活起居。下列表述符合法律规定与家庭责任要求的是(   ) ①李先生可与弟弟协商签订成年意定监护协议,确定弟弟为自己的监护人 ②李先生弟弟是第二顺序法定继承人,有权继承遗产 ③弟弟长期照料李先生,自动形成遗赠扶养关系 ④遗产分配时,法定继承优先于有效遗嘱继承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3.王某与妻子刘某育有一子王甲、一女王乙,另有一养女王丙。2026年3月,王某因病去世,留下婚前购买的一套房产和婚后与刘某共同积累的存款80万元。王某生前立下自书遗嘱,明确表示“我的婚前房产由王乙一人继承”,但未对存款作出安排。王丙认为自己也应当参与遗产分配,遂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下列分析不正确的是(    ) ①该套婚前房产属于王某的个人合法财产,属于遗产 ②王某在遗嘱中只能处分其个人财产,不能处分刘某的份额 ③80万元存款作为遗产可由子女和刘某共同分配 ④养女王丙不属于法定继承人,无权继承 A.①② B.②③ C.②④ D.③④ 4.婚前,刘某某购买了商品房一套,轿车一辆。2010年12月,杨某与刘某某登记结婚后,二人签订了一份“保婚”协议,约定上述房子和车辆为夫妻共同财产,并注明若杨某提出离婚,协议无效。但双方因家务琐事经常发生矛盾,难以共同生活,一年后,杨某向法院起诉离婚。对此理解正确的是(   ) A.案涉商品房和轿车属于刘某某的婚前个人财产,杨某无权分割 B.该协议因限制他人离婚自由,违反法律规定和公序良俗而无效 C.如法院判决刘某某和杨某离婚,则二人获得离婚证时即解除婚姻 D.若刘某某和杨某感情确已破裂且调解无效时,人民法院应判决离婚 5.年过七旬的独居老人陈某无亲生子女,晚年生活无人照料。陈某与邻居周某自愿签订书面协议,约定由周某日常照料其衣食起居、就医陪护,陈某离世后将名下自有房产赠予周某;同时陈某担心晚年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无人照料,提前书面指定信任的老友王某为自己将来的监护人。下列对此认识正确的是(   ) ①成年意定监护制度可以更好保障老年人自主选择晚年监护事宜的权利 ②若周某未履行协议约定,周某将无法获得该房产,则王某可获得该房产 ③遗赠扶养协议的效力大于意定监护的效力,因此周某也可履行监护职责 ④完善老年人相关民事权益保护制度,有利于更好保护老年人合法权益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6.老年人杨某与其配偶未生育子女。配偶去世后,杨某一直由配偶之侄卢某照料,双方经公证,签订意定监护协议,约定杨某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时由卢某担任监护人,管理其财产、安排养老就医等事宜。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成年意定监护制度有利于保障老年人的合法权益 B.卢某作为法定继承人,有权继承杨某的遗产 C.成年意定监护协议实质上就是遗赠扶养协议 D.杨某可以与卢某以口头形式确定卢某为意定监护人 7.一年级6岁小学生甲与同岁的乙下课期间在教室外走廊戏耍,甲不慎推倒了乙,导致乙受伤住院,花费医疗费若干。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甲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故乙不能要求甲赔偿自身相关损失 ②甲、乙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应由双方监护人协商赔偿事宜 ③学校如果尽到了管理责任,则在此事件中无需承担赔偿责任 ④学校如果未尽到管理责任,则应由学校赔偿乙的全部损失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8.小赵向柯某借款4.6万元用于小店经营,口头约定年后归还。年后柯某多次催促还款无果,遂起诉小赵及其妻子,主张夫妻共同偿债。小赵妻子称对借款不知情,不愿承担。柯某提交微信记录证明钱款用于店铺进货,小赵认可证据属实。另查明小赵妻子无其他收入,家庭生活开支全靠店铺盈利支撑。关于本案,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柯某可以向法院申请抵押小赵店铺的商品 B.夫妻双方对案涉经营收益享有平等的处理权 C.因双方不存在纸质借条,债权人柯某无法通过诉讼追回欠款 D.店铺经营所得系家庭生活开支来源,故借款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9.张老丧偶后独居,儿子甚少探望。71岁时张老与邻居李某签订成年意定监护协议。一年后张老双目失明,李某依约照顾其生活。以下理解正确的是(   ) ①自协议签订之日起,李某即开始履行监护职责 ②李某履行监护职责应最大程度尊重张老的真实意愿 ③儿子虽未被确定为监护人,对张老仍有法定赡养义务 ④若李某悉心照顾张老,即可在张老去世后获得其部分遗产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10.林某与陈某婚后共同经营一家网店。林某用共同经营收益购入商品房一套,登记在自己名下。婚后第三年,林某提取个人住房公积金偿还购房贷款。现双方因感情不和诉至法院离婚,对房产及公积金归属产生争议。下列判断正确的是(   ) ①林某婚内缴存的个人住房公积金,是林某的个人财产 ②夫妻婚后经营网店的收益,属于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 ③婚内登记在个人名下的不动产,一律认定为个人财产 ④该商品房虽登记在林某名下,但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11.2025年3月,某火锅店包间内,一名未成年顾客向火锅内小便,同行者拍下视频发到网络广泛传播。火锅店为此停业、更换全套厨具,蒙受重大经济损失,并向法院起诉该未成年人及其监护人。下列分析正确的是(   ) ①该未成年人是直接侵权人,应独立承担全部民事责任 ②监护人未尽到教育管理职责,应依法承担侵权赔偿责任 ③同行人员拍摄并上传视频的行为,侵犯了该未成年人的名誉权 ④火锅店可要求赔偿停业损失、更换设备费用以及商誉损害赔偿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12.张大哥脾气暴躁,孩子犯错时便动手打骂,妻子劝阻无果,导致孩子变得胆小自卑。调解员指出其行为属于家庭暴力,违反《反家庭暴力法》,并向他普及科学育儿、情绪管理等知识。张大哥认识到错误,承诺改正教育方式。这一案例带给我们的启示是(   ) ①父母有权随意惩戒犯错的未成年子女 ②父母管教子女不受法律约束,他人无权干涉 ③父母应当以文明的方式教育、引导未成年子女健康成长 ④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保护、教育的法定义务,不得实施家庭暴力 A.①② B.③④ C.①③ D.②④ 13.蔡某与李某结婚后,蔡某经常因琐事对李某进行辱骂、恐吓,但未实施殴打。李某长期精神痛苦,被诊断为抑郁症。后李某起诉离婚并要求损害赔偿。蔡某同意离婚但拒绝赔偿。法院经调解无效。关于本案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蔡某的长期辱骂与恐吓,已构成法律意义上的家庭暴力 ②因蔡某过错导致双方离婚,李某有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③李某因遭受家庭暴力而提出离婚,属于法定离婚过错方 ④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先进行调解然后再开展审理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14.姜某因突发疾病而丧失劳动能力,虽有补贴收入,但不足以支付其养老院寄养费用。姜某要求其成年子女支付其养老院寄养费用,子女以姜某有收入为由拒绝。姜某遂诉至法院,要求子女履行赡养义务,支付其养老院寄养费用,法院最终判决支持姜某诉求。该案中法院判决的理由是(   ) ①为促进家庭和睦,被赡养人的需求应得到满足 ②成年子女对父母有赡养义务,不因父母有收入而免除 ③虐待或者遗弃老年人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④民事主体应遵循守法和公序良俗原则,弘扬中华传统美德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15.老郑突发意外离世,留有个人存款50万元,有婚后购买、登记在其个人名下的价值200万元房产以及个人名义所借8万元(用于其个人收藏)。老郑生前立有自书遗嘱,将名下50万元存款赠与侄女小郑,未对房产作处分。老郑的妻子王某、成年儿子大郑均健在,且无其他法定继承人。下列对此案说法正确的是(   ) ①该房产属于老郑个人财产,可按法定继承直接分割 ②8万元借款为老郑个人债务,应以其遗产单独清偿 ③小郑可依据遗嘱获得50万元存款,属于合法接受遗赠 ④王某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应继承老郑名下一半的房产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16.李某与妻子陈某诉讼离婚后,12岁的女儿小李由母亲直接抚养,李某每月支付抚养费。离婚后,陈某多次以“影响孩子学习”为由拒绝李某探望女儿。离婚后第六年,李某因重病去世,留下自书遗嘱,写明将个人名下存款80万元留给小李,将其名下一套婚前房产赠予李某的弟弟。关于本案,下列分析正确的是(   ) ①陈某拒绝李某探望女儿,侵犯了其身份权 ②小李继承的80万元存款应该由其母亲支配 ③李某的弟弟通过遗嘱继承可取得房产所有权 ④该遗嘱须有两名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才生效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二、材料题 17.阅读材料,回答问题。 赖女士与王先生于2020年2月登记结婚,婚后未生育子女,夫妻关系逐渐冷淡。为缓和关系,2021年8月,王先生将婚前父母赠与自己的婚房中50%份额赠与赖女士,双方签订协议并办理相关登记,但此举并未挽回两人濒临破裂的关系。2023年4月,夫妻二人开始分居。一段时间后,赖女士起诉离婚,主张王先生一方生理原因导致无法实现生育意愿,要求按房产市场价格的50%分割房产。王先生同意离婚,但辩称房产系其婚前个人财产,赖女士无任何贡献,加名仅为维系婚姻而非无偿赠与,请求法院判令房产归其个人所有,无需支付补偿款。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的相关知识,说明如果你是本案法官,将会作出怎样的判决并阐明理由。 18.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2012年,胡某与王某步入婚姻殿堂,并生下女儿小梦。婚后数年,双方矛盾不断,争吵成为生活的常态。2023年10月起,二人分居生活。 2025年11月,胡某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诉求:解除婚姻关系;争取女儿抚养权,男方支付抚养费每月2000元;平均分割房产、汽车估值和家庭存款。同时,胡某认为在婚姻生活中,自己承担了大量的家务劳动,包括照顾孩子、操持家务等,而王某没有尽到本应承担的责任与义务,要求王某支付家务补偿金5万元。 双方财产与债务情况如下:婚后全款购买的房产一套、共同存款30万元。在胡某不知情的情况下,王某擅自借款炒股亏损欠债10万,未用于家庭生活。 在本案诉讼中,王某同意离婚,对女儿抚养权、分割共同财产没有异议,但要求胡某承担共同债务10万元,否则拒绝家务补偿。 法条链接:民法典第1088条规定,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给予补偿。 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如果你是法官,本案应该如何判决并说明理由。 19.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2012年,胡某与王某步入婚姻殿堂,并生下女儿小梦(化名)。婚后数年,双方矛盾不断,争吵成为生活的常态。2023年10月起,二人分居生活。2025年11月,胡某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除要求解除婚姻关系、争取女儿抚养权、分割共同财产和债务外,胡某认为在婚姻生活中,自己承担了大量的家务劳动,包括照顾孩子、操持家务等,而王某没有尽到本应承担的责任与义务,故另外要求王某支付家务补偿金5万元。在本案诉讼中,王某同意离婚,对女儿抚养权、分割共同财产和债务也没有异议,但不同意家务补偿。 法条链接:民法典第1088条规定,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给予补偿。 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如果你是法官,本案将如何判决? 试卷第1页(共3页) 试卷第1页(共3页) 学科网(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单元 家庭与婚姻 单元练习》参考答案 题号 1 2 3 4 5 6 7 8 9 10 答案 C A D D B A C D C C 题号 11 12 13 14 15 16 答案 C B A C C B 1.C 【详解】①:小钱虽是法定继承人,但赵某签订了有效的《意定监护协议》,对房产处置做了约定,小钱不能享有完全处置权,错误。 ②:小赵长期不履行《遗赠扶养协议》的扶养义务,赵某作为遗赠人,有权单方解除该协议,正确。 ③:《意定监护协议》中关于房产处置的约定,是养老机构在赵某去世后按约定处置房产并支付养老费用,并非直接取得房产所有权,错误。 ④:《意定监护协议》约定房产由机构处置并支付养老费用,能保障赵某的养老需求与身后事宜处理,有利于保障赵某权益,正确。 2.A 【详解】①: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可以与其近亲属事先协商,以书面形式确定自己的监护人,在自己丧失或者部分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时,由该监护人履行监护职责,李先生可与弟弟协商签订成年意定监护协议,正确。 ②:法定继承的第二顺序继承人包括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李先生无第一顺序继承人(配偶、子女、父母),弟弟作为第二顺序法定继承人有权继承其遗产,正确。 ③:遗赠扶养协议需要扶养人和遗赠人双方协商一致并订立书面协议才能成立,仅长期照料的行为无法自动形成遗赠扶养关系,错误。 ④:继承开始后,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效遗嘱继承优先于法定继承,错误。 3.D 【详解】本题为逆向选择题。 ①:婚前房产属于王某个人合法财产,属于遗产,正确但不符合题意。 ②:遗嘱只能处分被继承人个人财产,无权处分他人(包括刘某)的财产份额,正确但不符合题意。 ③:80万元存款是王某与刘某婚后共同财产,其中40万元属于刘某个人财产,仅40万元属于王某的遗产,不能将全部80万元作为遗产分配,错误但符合题意。 ④:合法收养的养女王丙属于法定继承人,和婚生子女享有同等继承权,有权参与遗产分配,错误但符合题意。 4.D 【详解】A:刘某某婚前购买的房产和车辆,双方已通过协议约定为夫妻共同财产,该约定中限制离婚的部分无效,但财产约定的其他部分若符合法律规定则有效,因此杨某并非无权分割,错误。 B:该协议中“若杨某提出离婚则协议无效”的条款因限制离婚自由而无效,但不影响协议其他合法部分的效力,并非整个协议全部无效,错误。 C:诉讼离婚的,离婚判决书生效时即解除婚姻关系,不需要再领取离婚证,错误。 D:根据民法典规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且调解无效的,人民法院应当判决离婚,符合题意。 5.B 【详解】①:成年意定监护制度允许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提前自主协商指定自己的监护人,能够更好保障老年人自主安排晚年监护事宜的权利,正确。 ②:王某是意定监护人,监护职责是保护陈某权益,而非直接获得陈某房产;若周某不履行遗赠扶养协议约定,周某不能取得房产,该房产若无人继承,会归国家或集体所有,并非归王某,错误。 ③:遗赠扶养协议调整财产扶养与遗赠关系,意定监护调整监护关系,二者是不同的法律关系,不存在效力高低之分,也不冲突,不能因此得出周某可履行监护职责,错误。 ④:成年意定监护、遗赠扶养协议等制度都是对老年人民事权益的保护,完善相关制度有利于更好保护老年人合法权益,正确。 6.A 【详解】A:成年意定监护制度是指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可以与其近亲属、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事先协商,以书面形式确定自己的监护人,在自己丧失或者部分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时,由该监护人履行监护职责,该制度能够让老年人自主选定监护人,保障其养老等合法权益,正确。 B:法定继承人的范围包括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卢某是杨某配偶的侄子,不属于法定继承人范围,错误。 C:成年意定监护协议侧重的是监护职责的履行,即对被监护人人身、财产权利的保护。遗赠扶养协议是扶养人承担遗赠人生养死葬的义务,享有受遗赠的权利,二者性质和内容都不相同,实质并不一致,错误。 D:根据法律规定,成年意定监护协议必须采用书面形式,不能以口头形式确定,错误。 7.C 【详解】①:甲乙均为6岁,都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致人损害时,由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甲虽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但乙可要求甲的监护人承担赔偿责任,并非不能主张赔偿,排除。 ②:甲乙均为6岁,都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本次损害由甲造成,应由双方监护人协商赔偿事宜,正确。 ③:甲乙均为6岁,都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九条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的,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不承担侵权责任。”因此,学校如果尽到了管理责任,则在此事件中无需承担赔偿责任,正确。 ④:学校未尽管理职责的,仅需承担与自身过错对应的责任,而不是应由学校赔偿乙的全部损失,排除。 8.D 【详解】A:抵押属于双方合意设立的担保物权,必须由债权人和债务人自愿签订抵押合同才能设立,本案借款时并未约定抵押,柯某无权申请抵押小赵店铺的商品,错误。 B:题干核心是借款是否为夫妻共同债务,该选项与题干主旨无关,排除。 C:柯某提交的微信记录已证明借款用于店铺进货,小赵也认可该证据,即使没有纸质借条,也能通过诉讼追回欠款,错误。 D:小赵借款用于小店经营,且店铺盈利是小赵妻子家庭生活开支的唯一来源,说明借款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因此该借款属于夫妻共同债务,正确。 9.C 【详解】②:根据民法典规定,成年意定监护人履行监护职责,应当最大程度尊重被监护人的真实意愿,保障并协助被监护人实施与其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正确。 ③:赡养父母是成年子女的法定义务,该义务不会因为父母签订了成年意定监护协议、子女未被确定为监护人而免除,正确。 ①:成年意定监护的监护职责自被监护人丧失或者部分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时才开始履行,并非协议签订之日就开始履行,排除。 ④:获得遗产需要存在遗嘱、遗赠扶养协议或者符合法定继承的条件,仅履行监护职责照顾被监护人,不会当然取得遗产继承权,排除。 10.C 【详解】①: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公积金,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并非林某个人财产,错误。 ②:婚后经营网店获得的收益属于生产经营收益,在夫妻没有特殊财产约定的前提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正确。 ③:婚内不动产不能只看登记名字,如果购房资金来源于夫妻共同财产,即便登记在一人名下,依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并不是一律认定为个人财产,错误。 ④:该房屋是用夫妻共同经营的收益购买,购房资金属于共同财产,虽然登记在林某个人名下,房产仍然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正确。 11.C 【详解】②:根据民法典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本案中监护人未尽到教育管理职责,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正确。 ④:该事件导致火锅店停业、更换全套厨具,同时商誉也遭受损害,火锅店有权就上述实际损失主张赔偿,正确。 ①:该未成年人虽然是直接侵权人,但未成年人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不具备独立承担全部民事责任的能力,其侵权造成的损害应由监护人承担相应责任,错误。 ③:同行人员拍摄并上传该未成年人的不文明行为,不存在侮辱、诽谤的主观恶意,属于对不文明行为的曝光,没有侵犯其名誉权,错误。 12.B 【详解】①:父母对未成年子女的惩戒必须符合法律规定,不得随意通过打骂等暴力方式惩戒,排除。 ②:父母管教子女不得违反法律规定,若存在家庭暴力等违法行为,相关组织和人员有权依法干涉,排除。 ③:案例中张大哥暴力教育的方式被纠正,说明父母应当采取文明的方式履行教育职责,引导未成年子女健康成长,正确。 ④: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保护、教育的法定义务,实施家庭暴力违反《反家庭暴力法》,属于违法行为,正确。 13.A 【详解】①:根据法律规定,家庭暴力包括身体暴力和精神暴力(辱骂、恐吓等行为造成精神损害),蔡某的长期辱骂与恐吓已构成法律意义上的家庭暴力,正确。 ②:因一方实施家庭暴力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本案中蔡某存在过错,李某作为无过错方有权主张,正确。 ③:李某遭受家庭暴力,是受害方,而非过错方,说法错误。 ④: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但不是“先调解然后再开展审理”,调解是贯穿审理过程的环节,而非前置程序,错误。 14.C 【详解】①:赡养需求要结合实际经济状况,并非所有需求都无条件满足,该表述并非法律判决依据,排除。 ②:成年子女赡养父母是法定义务,父母收入不足以生活的,子女仍需承担赡养责任,正确。 ③:本案子女仅拒绝付费,不存在虐待、遗弃老人情形,与案件无关,排除。 ④:赡养老人符合公序良俗与传统孝道,是法院裁判的重要补充依据,正确。 15.C 【详解】①:婚后购买的房产即便登记在老郑个人名下,依法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并非老郑个人财产,不能直接按法定继承分割全部房产,排除。 ②:8万元借款以老郑个人名义所借,且用于其个人收藏、未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属于老郑个人债务,应以其个人遗产单独清偿,正确。 ③:侄女小郑不属于老郑的法定继承人范围,老郑通过自书遗嘱将存款赠与小郑属于遗赠,小郑可依遗嘱获得该50万元存款,正确。 ④:涉案房产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遗产时需先分出一半份额归王某所有,剩余一半才属于老郑的遗产,该部分遗产由王某、大郑两名第一顺序继承人均分,王某并非继承老郑名下一半的房产,排除。 16.B 【详解】①:根据《民法典》,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探望权是基于父母子女身份关系产生的权利,属于身份权范畴。陈某无故拒绝李某探望,侵犯了李某的身份权,正确。 ②:小李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母亲陈某是其法定监护人,有权代管小李继承的80万元存款,但财产所有权归小李,母亲仅能为小李利益使用,不能随意处分,错误。 ③:李某弟弟属于第二顺序法定继承人。自然人立遗嘱将财产指定法定继承人范围内的亲属取得,属于遗嘱继承,弟弟可依据有效自书遗嘱取得该婚前房产所有权,正确。 ④:自书遗嘱生效仅要求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无需两名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错误。 17. 判决:判决两人离婚。 理由:夫妻双方感情确已破裂,当事人可以离婚。本案双方都同意离婚,法院应当判决离婚。 判决:法院判决房屋归王先生所有,按房产市场价格的50%向赖女士支付补偿款。 理由:①夫妻可书面约定婚前财产归属,该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王先生自愿将婚前房产50%份额赠与赖女士且完成变更登记,约定合法有效,应按约定份额分割。(答出:“夫妻双方可以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对双方具有约束力”,亦可。)不动产所有权的取得应当按照法律规定进行登记。双方已完成不动产变更登记,房屋由王先生婚前个人财产转变为夫妻共同财产。 ②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应当遵循公平原则。 【详解】本题是说明类主观题。可运用《法律与生活》中离婚条件、夫妻财产关系相关法律知识,结合材料进行分析说明。 判决:判决两人离婚。 有效信息:夫妻感情变淡、分居,赖女士起诉离婚,王先生同意离婚→可调用的法理依据是《民法典》婚姻家庭编,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双方均同意离婚应当准予离婚。本案中,二人夫妻感情已经破裂,且双方均同意离婚,法院判决准予离婚。 判决:法院判决房屋归王先生所有,按房产市场价格的50%向赖女士支付补偿款。 有效信息①:王先生签订协议,自愿将婚前房产50%份额赠与赖女士,完成不动产变更登记→可调用的法理依据是《民法典》,夫妻可以书面约定婚前财产归属;不动产物权变动经登记发生效力,书面财产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本案中,双方书面赠与协议合法有效,完成登记,该房产部分份额转化为双方共有财产。 有效信息②:离婚分割共有房产,房屋归一方所有,向另一方支付对应份额补偿→可调用的法理依据是《民法典》,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遵循公平原则,可以实物归一方,由取得房屋一方向另一方支付对应价值补偿。本案中,房产归王先生所有,王先生需要按照市场价格的50%补偿赖女士。 18.(1)准予解除婚姻关系:依据《民法典》相关规定,夫妻双方感情确已破裂且调解无效的,符合离婚的法定条件,故判决准予胡某与王某离婚。 (2)支持胡某关于子女抚养权与抚养费的主张:双方对女儿抚养权无异议,根据“有利于未成年子女成长”原则,判决女儿小梦抚养权归胡某;父母与子女之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王某作为非直接抚养方,需依法履行抚养义务,故判决王某每月支付抚养费2000元,直至小梦成年。 (3)支持平均分割房产和家庭存款。夫或妻在处理夫妻共同财产上的权利是平等的。婚后全款购买的房产和家庭存款30万元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根据平等原则进行分割。 (4)判定王某个人承担10万元债务。该债务属于王某未经胡某同意,擅自借款用于炒股且未用于家庭共同生活,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胡某无需偿还。 (5)判定王某要支付5万元的家务补偿。夫妻在婚姻家庭中的地位平等,一方因抚育子女等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胡某承担了较多的操持家务、抚育孩子等家庭责任,应当享有获得相应经济补偿的权利。 【详解】本题为措施及原因类试题,可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从解除婚姻关系、父母对子女的抚养义务、共同财产等角度分析作答。 有效信息①:胡某与王某婚后数年,双方矛盾不断,争吵成为生活的常态→可联系离婚的法定条件的知识,说明依据《民法典》相关规定,夫妻双方感情确已破裂且调解无效的,符合离婚的法定条件,故判决准予胡某与王某离婚。 有效信息②:双方对女儿抚养权、共同财产分割无异议→可联系父母对子女的抚养义务、共同财产等知识,说明可按双方意愿判决抚养权归属,支持胡某关于子女抚养权与抚养费的主张;支持平均分割房产和家庭存款。 有效信息③:王某借款炒股未用于家庭生活,胡某不知晓→可联系个人债务的知识,说明该债务属于王某未经胡某同意,擅自借款用于炒股且未用于家庭共同生活,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胡某无需偿还。 有效信息④:胡某认为在婚姻生活中,自己承担了大量的家务劳动,包括照顾孩子、操持家务等,而王某没有尽到本应承担的责任与义务,要求王某支付家务补偿金5万元→可联系夫妻在婚姻家庭中的地位平等的知识,说明胡某在婚姻中承担较多家务劳动,符合民法典第1088条规定,所以胡某有权主张家务补偿金,王某不能以拒绝承担共同债务为由拒绝支付。 19.①判决离婚。夫妻双方感情确已破裂,当事人可以离婚。本案中,双方感情确已破裂,均同意离婚,应判决离婚。②支持胡某争取女儿抚养权、分割共同财产和债务。本案中,王某对女儿抚养权、分割共同财产和债务没有异议,因此法院判决支持胡某的上述主张。③支持家务补偿。根据民法典规定,夫妻在婚姻家庭中的地位平等,在生活中平等行使权利,平等履行义务,共同承担家庭和社会的责任,一方因抚育子女等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本案中,多年来,胡某承担了较多的操持家务、抚育孩子等家庭责任,应当享有获得相应经济补偿的权利,因此,法院应判决王某支付家务补偿金5万元。 【详解】本题为分析类主观题,要求运用《法律与生活》相关知识对本案件进行分析,可以从离婚条件、夫妻平等角度来分析作答。 有效信息①:胡某与王某步入婚姻殿堂,并生下女儿小梦(化名)。婚后数年,双方矛盾不断,争吵成为生活的常态→可调用离婚的条件相关知识,从夫妻双方感情确已破裂,当事人可以离婚的角度,说明应判决离婚。 有效信息②:在本案诉讼中,王某同意离婚,对女儿抚养权、分割共同财产和债务也没有异议,但不同意家务补偿→可调用夫妻平等以及民法典第1088条规定的相关知识,说明分析本案中,王某对女儿抚养权、分割共同财产和债务没有异议,法院应判决支持胡某的主张,同时,胡某承担了较多的操持家务、抚育孩子等家庭责任,依据相关法律应当享有获得相应经济补偿的权利,法院也应判决王某支付家务补偿金5万元。 答案第1页(共2页) 答案第1页(共2页) 学科网(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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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单元 家庭与婚姻 练习- 2027届高考政治一轮复习统编版选择性必修二法律与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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