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正文:
《家庭与婚姻》一轮复习
【基础巩固】
1.在家庭成员间的各种关系中,父母与子女的关系最为密切。父母对未成年子女有抚养、教育义务,成年子女对父母有赡养义务。赡养父母,要求成年子女()
①满足父母的各种要求
②给予父母生活上的照料和精神上的慰藉
③在经济上供养父母
④对父或者母再婚要严格管控以防其受骗
A.①② B.②③ C.①④ D.③④
2.王某与张某系夫妻并育有一子小张,2015年10月26日双方协议离婚,小张由王某抚养。2025年9月,小张因与他人打架,需赔偿对方各项损失共计3万余元。由于小张系未成年人,该赔偿款均由王某支付。王某支付上述款项后,要求张某分担一部分,张某声称其已经支付过抚养费,不同意分担。关于此案()
①王某作为小张现在的唯一监护人,因此承担全责
②张某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③虽然张某已经离婚,但其仍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④张某已经支付过抚养费,可以不再承担赔偿款的分担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3.1980年,王大爷与张大妈登记结婚,双方均是再婚。当时,王大爷无子女,张大妈带着10岁的女儿,三人一同生活了三十多年,直至十年前王大爷与张大妈离婚。如今,年过八旬的王大爷患有心脏病、高血压等多种疾病,退休金仅2700元,无奈起诉继女张琳要求月付赡养费2000元。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①王大爷与张大妈已离婚,张琳无需承担赡养王大爷的义务
②王大爷与张琳之间存在扶养关系,张琳应尽赡养王大爷的义务
③如若张琳经济条件不宽裕,可酌情减少赡养费的金额
④王大爷自己有退休金,法院不会支持王大爷的诉讼请求
A.①③B.①④C.②③D.②④
4.李先生今年70岁,老伴儿已去世多年,育有二子一女,但他们在不同的城市工作,平时李先生一个人生活。李先生想指定自己的邻居兼好友王先生为自己的监护人。对此分析正确的是()
①因涉及财产继承,李先生不能选择非亲属做意定监护人
②双方必须采用书面形式签订意定监护协议以确保法律效力
③若协议合法且是李先生的真实意思表示,则其他人无权干涉
④协议一经订立王先生即履行监护职责并自主处置李先生财物
A.①③B.②③C.②④D.①④
5.郑某年过七旬,育有一儿一女,他主动提出到养老院生活,子女同意平均承担费用。两年后,儿子出现经济困难,想把老人接回家完全由自己照顾。女儿表示,如果老人想继续住在养老院,她愿意承担全部费用,只要儿子经常看望老人即可,儿子表示同意。最终,郑某继续住在养老院。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①老人的养老意愿应当受到子女的尊重
②儿子赡养老人的义务可通过约定免除
③子女应当依其经济条件承担赡养义务
④子女协商是处理赡养问题的较好方式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6.遗嘱关乎财富与爱的传承,普及遗嘱是社会共同责任。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甲生前先办理了公证遗嘱,临终前又立了一份录像遗嘱,两份遗嘱内容相抵触,应以公证遗嘱为准
B.乙立遗嘱将所有财产留给女儿,则女儿凭该遗嘱继承乙的遗产时不需要承担乙未偿还的债务
C.丙生前仅立有一份遗嘱,但该遗嘱因不符合法定形式要件而被认定无效,则其遗产应按法定继承办理
D.丁立遗嘱表示去世后要将自己收藏的字画赠给美术馆,这属于遗嘱继承
7.马某与前妻离婚,年幼的女儿由前妻抚养,后马某与林某再婚未生育子女。马某去世前立自书遗嘱,明确名下四套房产由林某继承,未处分其车辆、股权等其他遗产,马某生前留有债务。继承开始后,马某女儿对遗嘱提出异议,要求继承相关遗产。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①马某所立遗嘱合法有效,全部遗产应按遗嘱继承
②马某女儿对遗嘱有异议,全部遗产应按法定继承
③遗嘱未处分的车辆与股权,林某与马某女儿均有权继承
④林某与马某女儿需在继承遗产范围内清偿马某债务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8.王某有甲、乙两个子女。2024年王某立自书遗嘱,明确市区房产和50万元存款由甲继承。2025年,王某因乙悉心照料,将房产赠与乙并办理了过户登记。2026年王某病故,留存款30万元、债务10万元。甲持遗嘱主张继承房产和存款,乙主张房产归自己。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①房产赠与乙属于遗赠,效力优先于遗嘱
②房产所有权已经转移,甲无权继承该房产
③房产赠与发生于自书遗嘱之后,故该遗嘱失效
④如果甲继承遗产,则还需承担10万元债务
A.①②B.①③C.②④D.③④
9.现年78岁的张某,意识清晰,妻子健在,在2位合法见证人见证下,订立一份书面遗嘱,具体如下:
①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共同购买的房产,全部留给独生儿子
②将婚后个人投资股票所得20万元股息,赠与10周岁孙女
③写明订立本遗嘱后,任何后续口头交代、留言均无效
④遗嘱全文打印完成,本人及见证人在最后一页末尾签名,并注明年、月、日
该遗嘱中,不产生法律效力的瑕疵有()
A.1处B.2处C.3处D.4处
10.王某与李某结婚后购买一处房产(登记在双方名下),市值300万元。2025年,王某去世,未立遗嘱。此时李某已怀孕,王某尚有婚前个人债务15万元。王某父亲早逝,只有母亲陈某健在。不考虑其他因素,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
A.房产300万元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B.陈某和李某都是第一顺序继承人
C.遗产必须为腹中的胎儿保留份额
D.李某可继承王某的遗产75万元
11.对婚姻幸福和美满家庭的追求是社会稳定的重要支撑,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体现。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①未成年甲的父母因病丧失对子女的监护能力,其他近亲属都应当承担甲的监护责任
②王某与乙签订遗赠扶养协议,约定乙负责其生养死葬,王某去世后乙可继承其遗产
③丙在妻子去世后对岳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可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其岳母遗产
④丁父亲与丁女友母亲是表兄妹,据亲等计算法丁与其女友不属于禁止结婚情形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12.小王和小赵经人介绍相识,交往半年后决定结婚。在筹备婚礼期间,小王发现小赵曾隐瞒重大疾病,且在婚前进行过长期治疗。两人婚后因性格不合经常争吵,感情急剧恶化。关于他们的婚姻关系,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①登记后小王不能以小赵隐瞒重大疾病为由要求撤销婚姻
②若双方协议离婚,需对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达成协议
③双方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后即解除夫妻关系
④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13.谢某与卞某结婚后,因生育及育儿需要,谢某主张由其承担全部家庭经济责任,要求妻子卞某辞去工作,全职抚育子女,照料家庭,此后,卞某成为全职家庭主妇。三年后,因谢某对卞某社会活动的限制、经济控制及家务争执,夫妻感情破裂。据材料,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①若离婚,卞某可以无收入来源为由,放弃抚养权和支付抚养费
②谢某作为家庭“经济支柱”,已承担了家庭责任,无需参与育儿与家务
③若卞某起诉离婚,法院确认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且调解无效,应当判决离婚
④谢某限制卞某的行为,违背了夫妻间的平等人身关系与财产关系
A.①②B.①④C.②③D.③④
14.2024年12月,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婚姻家庭纠纷典型案例。在某案例中,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共同贷款购买一套住房,男方父母在还贷过程中多次转账资助。离婚时,该住房市值300万元,尚有50万元贷款未还清,双方对房屋归属存在争议。法院最合理的判决是()
A.房屋归男方所有,男方偿还剩余贷款并补偿女方125万元
B.房屋为夫妻共同财产,双方平分,各自承担25万元剩余贷款
C.房屋归女方所有,女方偿还剩余贷款并补偿男方100万元
D.房屋为夫妻共同财产,根据出资情况等分割并确定还贷责任
15.小刘与妻子对孩子的教育理念不同,妻子主张“精英式培养”,小刘则认为不能过度教育。暑假期间,妻子瞒着小刘给孩子报了近2万元的课外培训班。小刘得知后很生气,认为培训合同未经他同意,应认定为无效,要求培训机构退费,遭到拒绝,一气之下诉至法院。关于本案,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①夫妻对共同财产享有平等处理权,妻子单方处分行为无效
②父母同为未成年子女监护人,教育安排应协商一致方可实施
③妻子的行为属于日常家事代理权范畴,培训合同合法有效
④培训机构善意履约且已提供培训服务,无需向小刘退费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16.陈某婚前独自全款购置了一套商品房,产权登记在他个人名下。陈某与崔某登记结婚后,自愿在不动产权证上添加崔某姓名,未作其他约定。婚后,双方因感情破裂起诉离婚,庭审中两人争夺该房产所有权。人民法院审理后判定房屋归陈某所有,同时判令陈某向崔某支付120万元房产折价补偿款。下列分析正确的是()
①婚前全款购买的房屋登记在个人名下,无论婚后是否加名都属于个人财产
②婚后不动产加名构成财产赠与,分割时结合婚姻时长合理予以补偿
③房产仅实际出资一方享有处置权,未出资配偶无权主张分割财产
④夫妻双方没有约定共同财产和个人财产范围的,按照法律规定处理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能力提升】
17.庞小某是戴某与前夫的儿子,戴某再婚前订立遗嘱,所有遗产归庞小某所有。后戴某与第二任丈夫蔡某离婚,因身患重病长期卧床求助庞小某,被拒绝。戴某与蔡某签订《协议书》,约定由蔡某负责照顾戴某日后生活起居及丧葬事宜,戴某去世之后,将其名下房屋赠与蔡某。蔡某依约履行义务直至戴某离世。下列解析正确的是()
①庞小某应按照遗嘱继承戴某所有遗产
②遗赠扶养协议有利于保障老年人“老有所养,老有所依”
③蔡某依据《协议书》履行义务,合法继承戴某遗产
④《协议书》体现戴某真实意思表示,合法有效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18.著名作家梁晓声在茅盾文学奖获奖作品《人世间》中说道,自古以来,孝分两种,养口体,养心志,同样重要,缺一不可。伺候在父母身边,照顾衣食住行,是养口体;远走高飞,有所成就,让父母以此为荣,是养心志。对此,下列认识正确的是()
①成年子女对父母的赡养义务是法律明确规定的底线
②孝敬父母在新时代应突破传统经济供养、生活照料束缚
③照顾父母的精神需求也是现代孝养的一项重要法定内容
④实现对父母“养口体”与“养心志”离不开成年意定监护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19.继子小赵曾经主要照顾过马阿姨,马阿姨遂与小赵签订无偿赠与合同,将自有房屋过户给小赵(合同未明确约定义务)。后来马阿姨(70多岁)重病卧床,小赵却怠于照料,甚至拒不归还其身份证、银行卡、医保卡等,直接影响马阿姨日常起居与就医。马阿姨诉至法院要求撤销赠与。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①本案中赠与合同因未约定赡养义务,小赵无需承担任何义务
②法院认定小赵应当承担照料义务,体现了民法“公序良俗”原则
③小赵房屋过户后未尽到合理赡养义务,构成违约,马阿姨有权撤销赠与
④若小赵将房屋转卖给他人且完成过户,马阿姨仍可要求第三人返还房屋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20.婚前,李某依法继承一套房产,婚后办理过户登记至自己名下。该房屋出租后,李某将房产抵押给银行申请贷款,用于孩子留学。婚后一年,女方陈某提出协议离婚,但男方拒不配合,女方考虑通过诉讼方式解除婚姻。对此分析正确的是()
①房屋属于李某的婚前财产,房屋租金应归李某一人所有
②女方可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离婚,无需经过离婚冷静期
③抵押是为确保银行的债权实现,发挥了房产的使用价值
④离婚后,银行作为债权人,依然会向李某追偿贷款
A.①②B.①③C.②④D.③④
21.杨某与张某在恋爱期间签订了“恋爱协议”,约定若分手便向女方支付“青春损失费”。婚前,杨某父母为两人全款购置了一套婚房,登记在双方名下。婚后,张某瞒着杨某给孩子报了2万元的课外培训班,杨某认为培训合同因未经他同意而无效。杨某沉迷网络,私自向李某借款数万元,用于打赏网络主播。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①“恋爱协议”违背公序良俗,不受法律保护
②登记在杨某与张某名下的婚房,归杨某所有
③因子女教育需要订立的培训合同,对夫妻双方都产生效力
④杨某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向李某借的钱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主观题】
22.阅读材料,回答问题。
张某与其丈夫郭某拥有房子一套,并育有长子郭甲、次子郭乙。2005年,郭某与郭甲、郭乙就赡养问题做了如下约定:“1.长子郭甲扶养母亲,次子郭乙扶养父亲。2.房子由哥俩平分”。郭某于2015年去世,郭乙对郭某进行了安葬。此后母亲张某随郭甲生活,张某十分疼爱孙子郭小甲。2024年10月,张某去世,留下自书遗嘱:“房子赠予孙子郭小甲。”郭乙的妻子李某见遗嘱一时大怒,起诉到法院要求离婚,要求将全部家庭财产判归自己所有,10岁的女儿郭小乙改名为李小乙。
结合材料,运用“家庭与婚姻”的有关知识回答下列问题:
(1)分析材料中关于赡养的约定是否合法。
(2)判断郭小甲能否获得房子,并说明理由。
(3)如果你是法官,面对李某的诉讼,最好怎么处理?
23.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小张(男)和小李(女)于2023年登记结婚。婚前,小张的父母全款出资150万元为小张购买了一套婚房,产权登记在小张个人名下。婚后,夫妻双方一直共同居住在该房屋内。由于小李没有稳定工作,双方口头约定:婚后小张的工资收入用于家庭日常开销和偿还房贷(实际上无贷款),小李负责照顾家庭起居。
2025年,小张的父亲突发重病需要长期住院治疗,医疗费用高昂。小张打算拿出部分积蓄支付父亲的医疗费,但遭到妻子小李的强烈反对。小李认为,这套房子是小张的婚前个人财产,与自己无关;且自己平时操持家务付出较多,家里的存款应主要留作自己和未来孩子的保障,拒绝承担小张父亲的医药费。双方因此产生激烈矛盾,小张无奈向法院寻求帮助。
(1)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判断该套房屋是否属于小张的个人财产并说明理由。
(2)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评析小李拒绝承担小张父亲医药费的言行。
【参考答案】
1.答案:B
解析:①:成年子女对父母尽赡养义务并不是要满足父母一切要求,而是要满足父母的合理需求,①错误。
②③:依照法律要求,成年子女应给予父母生活上的照料和精神上的慰藉,在经济上供养父母,照顾父母的特殊需求,②③正确。
④:赡养父母,要求成年子女体贴父母,不干涉父母的婚姻自由,使父母幸福安度晚年,④错误。
故本题选B。
2.答案:C
解析:②:民法典规定,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②正确。
③:法律规定,未成年子女造成他人损害的,父母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由此可见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因此虽然张某已经离婚,但其仍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③正确。
①:夫妻离婚后,父母双方仍然都是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由于小张未成年,离婚后张某仍要承担监护责任,①排除。
④:支付抚养费是法定义务,不能以此为由免除承担侵权赔偿责任,④排除。
故本题选C。
3.C
4.B
5.答案:B
解析:①:在赡养老人的过程中,老人有自己的养老意愿。本题中的郑某,他愿意继续住在养老院,这种意愿应当受到子女的尊重。因为老人有自主选择适合自己养老方式的权利,这体现了对老人意愿的尊重,①正确。
②:儿子赡养老人的义务是法定的,不能通过约定免除。赡养老人是子女应尽的法定义务,这种义务是基于法律规定和伦理道德要求的,不因任何约定而消失,②排除。
③:赡养老人是子女的法定义务,不能仅仅依据经济条件承担。无论子女经济条件如何,都必须履行赡养老人的义务,而不是根据经济条件有选择地承担,③排除。
④:儿子出现经济困难后,子女通过协商,女儿承担全部养老院费用,儿子经常看望老人,这种协商方式很好地解决了赡养老人过程中的问题。这表明子女协商是处理赡养问题的较好方式,④正确。
故本题选B。
6.C
7.答案:D
8.C
9.答案:D
解析:本题是逆向选择题。
A:房产为婚后购买且登记在双方名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正确,但不符合题意。
B:第一顺序继承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陈某是王某母亲,李某是王某配偶,二者均为第一顺序继承人,正确,但不符合题意。
C:法律规定遗产分割时,应当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正确,但不符合题意。
D:遗产继承先析产,再继承;如果有债务,先清偿个人债务,夫妻共同财产300万元,王某的遗产为300÷2=150万元。清偿王某婚前个人债务15万元后,可继承遗产为150−15=135万元。继承人包括李某、陈某、胎儿,共3人,每人可继承135÷3=45万元。因此李某可继承45万元,而非75万元,选项表述错误,符合题意。
10.D
11.答案:D
解析:①:根据法律规定,如果一方在婚前隐瞒了重大疾病,另一方在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所以登记后小王在知道小赵隐瞒重大疾病的情况下,是可以在规定时间内要求撤销婚姻的,①错误。
②:协议离婚的必要条件是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包括子女由哪一方直接抚养,子女的抚养费和教育费如何负担、如何给付,以及夫妻共同财产的合理分割,共同债务的清偿等,②正确。
③:双方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后,还需要经过离婚冷静期等程序,符合条件的,婚姻登记机关才会发给离婚证,自取得离婚证之日起才解除夫妻关系,③错误。
④:《婚姻法》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④正确。
故本题选D。
12.D
13.答案:D
解析:BD: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共同贷款购买的住房,应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男方父母在还贷过程中多次转账资助,但题干中未明确该资助是否指定赠与男方个人。若无特别约定,此类资助一般视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因此应纳入共同财产范围;离婚时,共同财产原则上应平等分割,但法院可根据出资贡献、财产来源、双方协议等实际情况,进行公平调整。本题中,男方父母的资助属于额外贡献,应在分割时予以考虑。因此,“根据出资情况等分割并确定还贷责任”,符合法律规定,体现了公平原则,避免机械平分,D正确,B错误。
AC:男方父母资助无特别约定视为对双方赠与,单独将房屋判归一方所有,忽略了共同财产性质,且题干中未提供父母资助的具体金额、房屋登记情况等细节,无法直接计算出补偿对方的固定数字,AC排除。
故本题选D。
14.答案:D
解析:①:马某的遗嘱仅处分了四套房产,未处分全部遗产,因此未处分的车辆和股权等其他遗产不能按遗嘱继承,排除。
②:遗嘱继承高于法定继承。马某女儿对遗嘱有异议不影响遗嘱中合法部分的效力,已处分的房产仍按遗嘱继承,未处分的遗产才按法定继承,并非全部遗产按法定继承,排除。
③:遗嘱未处分的车辆与股权,属于法定继承的范围,林某作为配偶、马某女儿作为子女,均属于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均有权继承,正确。
④:根据法律规定,继承人需在继承遗产范围内清偿被继承人的债务,因此林某与马某女儿需在继承遗产范围内清偿马某债务,正确。
15.答案:D
解析:①:我国法律规定,因日常生活需要处理夫妻共同财产的,夫妻一方享有日常家事代理权,可单方决定,给子女报课外培训班属于家庭日常子女教育事务,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重大处分,不需要双方一致同意,妻子的单方处分行为有效,排除。
②:父母同为未成年子女监护人,不要求所有教育安排都必须协商一致才能实施,日常教育安排中一方有权作出有效决定,排除。
③:给子女安排课外培训属于家庭日常家事范畴,妻子的行为符合日常家事代理权的要求,培训合同是培训机构与妻子的真实意思表示,合法有效,正确。
④:该培训合同合法有效,培训机构善意履约且已提供培训服务,无需向小刘退费,正确。
16.答案:C
解析:①:婚前个人全款购置的房屋,婚后在不动产权证上加名的行为会导致房屋产权变更为夫妻共同财产,并非仍属于个人财产,错误。
②:婚后自愿给配偶的不动产加名,实质上是一方将自身所有的部分房产份额赠与对方,分割财产时需要结合婚姻存续时长、双方贡献等因素合理补偿,正确。
③:不动产加名后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未出资的配偶依法享有对应份额的财产权利,有权主张分割,排除。
④:夫妻双方对财产归属没有特别约定的,应当按照民法典婚姻家庭编关于夫妻共同财产和个人财产的法定规定处理,符合题干中未作其他约定的情形,正确。
17.答案:D
解析:①:根据民法典规定,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遗赠扶养协议的效力优先于遗嘱。戴某虽曾立有遗嘱,但后续与蔡某签订了合法有效的遗赠扶养协议,且蔡某履行了协议义务,因此庞小某不能依据原遗嘱继承全部遗产,错误。
②:遗赠扶养协议制度允许老年人在缺乏法定赡养义务人照料时,通过协议获得生活照料和丧葬服务,保障其基本权益,有利于实现“老有所养,老有所依”,正确。
③:蔡某依据《协议书》获得房屋的行为属于接受遗赠,并非法定继承或遗嘱继承,且协议内容仅涉及特定的房屋赠与,不意味着蔡某能够继承戴某的全部遗产,错误。
④:戴某在身患重病、被儿子拒绝照料的情况下,与蔡某签订《协议书》约定权利义务,是其真实意思表示,内容不违反法律规定,且蔡某已依约履行义务,该协议合法有效,正确。
18.答案:A
解析:①:我国法律明确规定,成年子女有赡养扶助父母的义务,这是必须履行的法定义务,是道德和法律的双重底线,符合题意。
②:题干明确指出“养口体、养心志同样重要,缺一不可”,并没有否定传统经济供养、生活照料的必要性,“突破传统经济供养、生活照料束缚”的说法不妥,排除。
③:现代法律不仅要求物质赡养,也将精神慰藉纳入赡养义务范畴,“养心志”对应的精神需求,是现代孝养法定内容的重要部分,符合题意。
④:意定监护,是指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可以与其近亲属、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事先协商,以书面形式确定自己的监护人,与子女对父母履行赡养义务没有必然关联,不是实现“养口体”“养心志”的必要条件,排除。
19.答案:C
解析:①:赠与合同虽未约定赡养义务,但小赵与马阿姨存在继亲属关系,且马阿姨的赠与基于小赵此前的照料行为,结合民法公序良俗原则,小赵对重病的马阿姨仍负有照料义务,并非“无需承担任何义务”,错误。
②:公序良俗要求民事主体遵守社会公共秩序与善良风俗,小赵在马阿姨重病时怠于照料、阻碍就医,违背了基本伦理道德,法院据此课以义务,符合公序良俗原则的要求,正确。
③:根据《民法典》规定,受赠人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或严重侵害赠与人合法权益的,赠与人有权撤销赠与。小赵未尽合理照料义务,且扣押证件阻碍马阿姨就医,属于不履行扶养义务、严重侵害赠与人权益的情形,构成违约(或法定可撤销事由),马阿姨有权撤销赠与,正确。
④:若小赵将房屋转卖给善意第三人,第三人构成善意取得,马阿姨无法要求第三人返还房屋,仅能向小赵主张损害赔偿,错误。
20.C
21.答案:B
解析:①:青春与金钱之间不存在价值交换关系,约定以金钱的方式“弥补青春”,与社会公序良俗相违背,也不受法律保护,①正确。
②:在司法实践中,如登记在双方名下,则视为对双方的赠与,属于夫妻共同财产,②错误。
③:签订培训合同的双方具有相应民事行为能力,意思表示真实,内容合法,故该合同有效。《民法典》规定,夫妻一方因家庭日常生活需要而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对夫妻双方发生效力。虽然该培训合同未经杨某同意,但这笔花销属于家庭日常生活需要,对夫妻双方都产生效力,③正确。
④:本案中,杨某未经张某同意,私自向李某借款数万元用于打赏网络主播,明显不属于家庭日常生活需要的范围,不应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④错误。
故本题选B。
22.答案:(1)①成年子女对父母有赡养的义务。约定第一条排除了郭甲赡养父亲的义务,排除了郭乙赡养母亲的义务,不合法。②夫或妻在处理共同财产上的权利是平等的。第二条约定有合法的内容,也有不合法的内容。房子是张某与郭某的共同财产,郭某未经张某同意擅自决定房子由哥俩平分,是不合法的。但郭某可处理属于自己的一半房屋产权,这一半可按照约定由哥俩平分,合法。
(2)不能获得整套房子。(可替代:获得部分房子产权)①合法财产才是遗产,按照约定和法定,排除了张某继承郭某房子产权的权利,析产后张某的遗产是一半房子。②法律尊重死者生前通过遗嘱处分个人合法财产的意愿。(答“遗嘱继承法律效力优于法定继承”不给分)。最终郭小甲可通过遗赠的方式获得一半房子产权。
(3)①离婚案件应当先调解,如果夫妻双方感情确已破裂且调解无效,应当判决离婚。此案李某是一时冲动,作为法官应以调解为主。②告诉李某夫妻双方人格独立,子女可以随父姓也可以随母姓,小乙姓什么应当与郭乙协商解决;③同时告诉李某夫妻在处理家庭共同财产上的权利是平等的,她不可能获得全部家庭财产;法律反对轻率离婚,建议李某撤诉,互谅互让,构建和谐家庭。
23.答案:(1)该套房屋属于小张的个人财产。根据民法典规定,一方的婚前财产属于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本案中,房屋系小张婚前由其父母全款出资购买,且产权登记在小张个人名下,并未约定为夫妻共同所有,因此该房屋依法属于小张的婚前个人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
(2)小李拒绝承担小张父亲医药费的言行是错误的。
①成年子女对父母有法定的赡养义务。小张作为儿子,对其患病的父亲具有不可推卸的赡养扶助义务,使用家庭积蓄支付医疗费是履行法定义务的正当行为。
②夫妻之间有相互扶养的义务,且家庭美德要求尊老爱幼。虽然小李主张自己对家庭付出较多,且认为该套房子与自己无关,但这不能成为阻却配偶履行法定赡养义务的理由。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应当互相尊重、互相关爱,弘扬中华民族敬老爱幼的传统美德。小李拒绝支付医药费的言行既违背了法律规定,也不符合公序良俗和家庭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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