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1 家和万事兴 课件-2026-2027学年高中政治统编版选择性必修二法律与生活
2026-08-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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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
摘要:
该高中思想政治课件聚焦“家和万事兴”,核心知识点涵盖亲属关系、父母子女权利义务、成年意定监护及家庭失和法律责任。通过“以案说法”案例导入,从具体纠纷(如小飞父母赔偿、小芙父母探望纠纷)延伸至法律准则,构建“案例—权利义务—法律责任”的学习支架。
其亮点在于融合法治观念与道德修养,以表格对比抚养、赡养、扶养关系,结合课堂练习、高考真题(如胡大爷赡养案)强化应用。通过法律条文与道德要求结合(如赡养义务既讲法律责任又重传统美德),助学生树立权利义务统一意识,教师可依托丰富案例提升教学实效。
内容正文:
第二单元 家庭与婚姻
第五课 在和睦家庭中成长
5.1 家和万事兴
1.生活中的亲属关系(身份权)
(1)内容
(3)如何处理(法律依据)
父母、子女、夫妻、
兄弟姐妹……
如,对父母的要求:
只生不养违法,
只生养不教育违法,
虐待子女更担责。
①民法典等法律为处理家庭成员间的权利义务关系提供了准则。
②民法典婚姻家庭编既调整夫妻关系,也调整父母子女等家庭成员关系。
P43”相关链接”
一、育小职责大
P42
(2)体现
体现着浓浓的亲情与爱情,还存在着法律上的权利义务关系。
以案说法:
中学生小飞在学校与同学打架,把同学打伤,需要赔偿1万元的医疗费。小飞的父母以事情发生在学校为由拒绝赔偿。
父母离婚后,小芙跟随母亲生活。父亲一直希望探望小芙,但母亲以父亲探望不利于自己管教孩子为由予以拒绝。母亲要求父亲支付孩子的抚养费,父亲则以母亲长期阻止他探望孩子为由拒绝支付。
上述情形中家长的理由是否成立?为什么?
(1)小飞父母的理由不成立。父母必须履行对未成年子女的监护职责,保护未成年子女的人身安全、健康和财产利益。未成年子女造成他人损伤的,父母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小飞作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其侵权责任由其监护人承担。
2.父母对子女的义务
(1) 抚养义务:(三不得)
①父母不得虐待、遗弃未成年子女,
②不得歧视女性未成年人或有残疾的未成年人,
③更不得有溺婴、弃婴和其他残害婴儿的行为。
思考:假如父母离婚,还需要抚养子女吗?
【特别注意】关于抚养的情况
一般来说,子女成年独立生活后,父母在物质和生活上不再有抚养义务。但是,对以下情况下的成年子女,父母有能力负担时,父母有教育抚养的义务:
①丧失劳动能力或丧失部分劳动能力,其收入不足以维持生活的;
②尚在校就读的(高中及以下); ③确无独立生活能力和条件的。
一、育小职责大
3.父母对子女的权利(P43)
【注意】①非婚生子女、养子女、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在法律上的地位与婚生子女是一样的。
②养子女与生父母以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因收养关系的成立而消除。
(1)教育和保护未成年子女既是父母的义务,也是父母的权利。
(2)父母有权对子女的行为进行必要的约束和引导,并对子女进行批评教育和合理惩戒。
法律规定:①非婚生子女、养子女、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在法律上的地位与婚生子女是一样的。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父母对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②养子女与生父母以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因收养关系的成立而消除。
一般来说,子女成年独立生活后,父母在物质和生活上不再有抚养义务。但是,对以下情况下的成年子女,父母有能力负担时,父母有教育抚养的义务:
①丧失劳动能力或丧失部分劳动能力,其收入不足以维持生活的;
②尚在校就读的; (就读高中及以下)
③确无独立生活能力和条件的。
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在未成年人的父母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情况下,家庭成员中具有监护能力的其他近亲属应当承担未成年人的监护责任。这些近亲属包括祖父母、外祖父母以及兄、姐(成年)。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必须经过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委会、村委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要具有监护能力,有利于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知识拓展】
【知识整合】比较抚养、赡养与扶养的关系
抚养 赡养 扶养
区别 定义 父母为未成年子女的生活、学习等提供物质条件,在生活上加以妥善照料 成年子女在精神上、生活上给予父母关心和照料 平辈人之间在物质上和生活上相互扶助
适用范围 适用于长辈对晚辈 适用于晚辈对长辈 适用于平辈之间
联系 都是法律规定的家庭成员间应履行的义务,不履行这些义务将会受到法律的制裁。
都是构建和睦家庭的条件。
【注意】“广义扶养”指一定范围内亲属间相互供养和扶助的法定权利和义务,没有身份、辈分之分,是抚养、扶养、赡养的统称。在民法典、刑法具体法律条文中使用“扶养”一词,即采用广义的解释。
要求子女:
经济上供养父母、生活上照料父母、精神上慰藉父母,照顾父母的特殊需要。
尊重、体贴父母,不干涉父母的婚姻自由,使父母幸福安度晚年。
1、成年子女对父母有赡养的义务
三、敬老是义务
成年子女对父母的赡养义务(无条件)
1.成年子女对不能因为老人再婚而拒绝履行赡养义务。
2.成年子女不能因为达成《老人分包赡养协议》也就是你养爸我养妈,而拒绝履行赡养义务。(赡养协议无效)
3.成年子女不能因为父亲或者母亲离婚,一方对自己没有尽父亲或者母亲的义务,他们的一些错误的做法给子女造成心灵上的伤害而拒绝履行赡养义务。
4.成年子女不得以放弃继承权或其它理由,拒绝履行赡养义务。(继承遗产是子女的权利,赡养老人是子女的义务,权利可以放弃,但义务必须履行。)
5.成年子女不能因是养子女、继子女为由拒绝履行赡养义务。(非婚生子女、养子女、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与婚生子女享有同等的权利+义务。)
6.子女自身因为智力障碍、重度残疾、严重精神疾病等原因没有劳动能力的,可以不履行赡养义务。如果父母实施了严重伤害子女身心健康的犯罪行为(如虐待、遗弃未成年子女等),原则上也无权要求被害子女履行赡养义务。
知识拓展
二、敬老是义务
2.成年意定监护制度(P44-2)
目的 为防止老年人的合法权益受损
含义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可以与其近亲属、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事先协商,以书面形式确定自己的监护人。监护人在该成年人丧失或者部分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时,履行监护职责。
意义 我国已进入老龄化社会,成年意定监护制度可以更好地保障老年人的合法权益;有助于防止老年人被骗取钱财的案件发生。
必要性 随着年龄增长,活动能力减弱,老年人容易与社会生活脱节,导致判断力下降。
缺陷 容易限制老年人的自主决定权。故建议选择与老年人的财产没有利害关系的人担任监护人。
口头、录音录像均无效
注意:意定监护人没有法定的继承权
意定监护人
委托人
3、家庭失和现象及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1)失和表现:
家庭和睦是幸福生活的基石。但是现实生活中还存在家庭暴力、虐待和遗弃等侵犯家庭成员权利、破坏家庭和睦的行为。
(2)法律追责:
依据法律,实施家庭暴力、虐待或者遗弃老年人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相关行为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注意:家庭暴力、虐待、遗弃等行为是非法的。但只有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才应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而尚未构成犯罪的,则应承担其他相应的法律责任。
(1)表现:
现实中还存在家庭暴力、虐待和遗弃等侵犯家庭成员权利、破坏家庭和睦的行为。
(2)法律追责:
依据法律,实施家庭暴力、虐待或者遗弃老年人(未成年人)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相关行为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侵犯家庭成员权利、破坏家庭和睦的行为及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P45
注意:家庭暴力是破坏家庭成员关系的罪魁祸首。
拓展延伸:
小结家庭成员间权利义务关系
关系 义务 权利
父母对
子女 父母对未成年子女有抚养、教育和监护的义务 父母对未成年子女有教育和保护的权利 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利
子女对
父母 成年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 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利
(非婚生子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权利)
夫妻之间 相互扶养的义务 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利
侵权行为 家庭暴力、虐待、遗弃行为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课堂小结
家和万事兴
育小职责大
(做合格父母)
敬老是义务
(做孝顺孩子)
亲属关系
父母对未成年子女的义务、权利
子女对父母的义务
成年意定监护制度
家庭失和
山东·模拟预测)郑先生对其妻黄女士长期实施家庭暴力,黄女士担心起诉离婚后丈夫会对她进行报复,于是向法院提出人身安全保护令申请。承办法官在受理当日即作出人身安全保护令,禁止郑先生对黄女士实施家庭暴力以及骚扰、跟踪、接触黄女士及其近亲属,责令郑先生迁出黄女士住所,如被申请人违反上述指令,视情节轻重依法追究法律责任。这说明
①实施家庭暴力的行为构成犯罪,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②“人身安全保护令”是法院参与“反家暴”工作的强有力抓手
③法院依法严打侵害妇女权益犯罪行为,为有困难的妇女提供司法援助
④“人身安全保护令”旨在维护妇女在人格、人身等各方面的合法权益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实施家庭暴力有造成严重情节,且达到刑法规定的才能构成犯罪,才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①错误。
人身安全保护令是一种民事强制措施,是人民法院为了保护家庭暴力受害人及其子女和特定亲属的人身安全、确保婚姻案件诉讼程序的正常进行而作出的民事裁定,而不仅仅维护妇女的合法权益,④错误。
C
课堂练习
随堂检测:
张某从事快递工作,为增加收入,让其16周岁儿子张乙帮忙送快递。某日,张乙将曹某的快递错送给了曹某邻居陈某。陈某以为是自己的快递,拆开后发现是曹某的隐私物品,遂送还给曹某。曹某认为隐私被泄露,非常生气。以下说法符合法律规定的是
①张乙有收入,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②侵害曹某隐私权的行为人是陈某与张乙
③张乙父母应向曹某承担民事责任 ④曹某隐私权没有被侵害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答案】D
【详解】①: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的公民,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本案中,张乙虽已16周岁,但其只是为父亲帮忙送快递,并非以此为主要生活来源,应视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①说法错误。
②:本案中,陈某以为是自己的快递,拆开后发现是曹某的隐私物品,遂送还给曹某。从理性第三人的视角看,陈某拆开快递的行为既不违法也不违背注意义务,没有过错,因此陈某不承担侵权责任,②说法错误。
12岁的安安趁爸爸不注意,用爸爸的手机玩游戏,并输入爸爸以前告知的支付密码进行充值,5天时间共花掉了18828.14元,收款方为某网络公司。7日后,安安的父母偶然发现该情况,于是联系平台客服,要求退款。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安安具有法律赋予的民事权利,网络公司无需退款
②爸爸因管理不当,应对损失承担一定责任
③安安进行网络游戏充值未经父母追认,充值行为无效
④安安与网络公司的交易遵循了平等自愿原则,交易有效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C
18
(2025·河北高考)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老年人期盼老有所养、老有所医,然而,现实生活中的纠纷仍时有发生。
胡大爷与老伴育有一儿一女,老伴已过世。儿女就胡大爷的赡养问题订立合同,其中包含如下内容:儿子放弃继承权;女儿负责照料父亲,儿子不再承担父亲的赡养义务。天有不测风云,胡大爷突发重病,生活不能自理。女儿为父亲治病花光了家中的全部积蓄,生活遇到了极大困难,向胡大爷儿子求助。儿子认为:合同约定在先;自己既不需要出钱,也不需要照料父亲。
结合材料二,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判断胡大爷儿子的观点是否成立,并分别从法律和道德两个层面说明理由。(6分)
高考呈现
不成立。(1分) 理由:
①合同部分无效。(1分)“儿子不再承担父亲的赡养义务”违背了“成年子女对父母有赡养的义务”的法律规定。(1分)
②赡养义务包括经济上的供养、生活上的照料和精神上的慰藉,符合公序良俗。(1分)不赡养老人违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1分)不符合尊老爱幼的传统美德。(1分)
(2)不成立。(1分)理由:合同部分无效。(1分)“儿子不再承担父亲的赡养义务”违背了“成年子女对父母有赡养的义务”的法律规定。(1分)赡养义务包括经济上的供养、生活上的照料和精神上的慰藉,符合公序良俗。(1分)不赡养老人违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1分)不符合尊老爱幼的传统美德。(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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