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集合与常用逻辑用语概念清单速记表(知识清单)数学人教B版必修第一册
2026-08-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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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品
资源信息
| 学段 | 高中 |
| 学科 | 数学 |
| 教材版本 | 高中数学人教B版必修 第一册 |
| 年级 | 高一 |
| 章节 | 本章小结 |
| 类型 | 学案-知识清单 |
| 知识点 | 集合,常用逻辑用语 |
| 使用场景 | 同步教学-单元练习 |
| 学年 | 2026-2027 |
| 地区(省份) | 全国 |
| 地区(市) | - |
| 地区(区县) | - |
| 文件格式 | DOCX |
| 文件大小 | 57 KB |
| 发布时间 | 2026-08-18 |
| 更新时间 | 2026-08-18 |
| 作者 | 学科网数学精品工作室 |
| 品牌系列 | 上好课·上好课 |
| 审核时间 | 2026-08-18 |
| 下载链接 | https://m.zxxk.com/soft/59254204.html |
| 价格 | 2.00储值(1储值=1元) |
| 来源 | 学科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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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该高中数学知识清单系统梳理了“集合与常用逻辑用语”核心内容,涵盖集合的概念、表示方法、基本关系、基本运算及常用逻辑用语中的命题、量词、充分必要条件等知识范畴,搭建了从基础概念到逻辑推理的递进式学习支架。
清单通过分类呈现概念、定义及相关概念建立知识关联,如“子集”关联“真子集、集合相等”培养数学思维,设计“子集个数公式”“德摩根律性质”等实用技巧,标注“空集是有限集”等易错点,帮助学生高效掌握知识,教师可借助其系统性辅助教学,提升课堂实效。
内容正文:
第1章 集合与常用逻辑用语清单速记表
章节
概念
定义或说明
相关概念
1.1.1 集合及其表示方法
集合
把一些能够确定的、不同的对象汇集在一起,就说由这些对象组成一个集合(简称为集),组成集合的每个对象都是这个集合的元素。集合通常用英文大写字母 ,,,…表示。
元素、确定性、互异性、无序性
属于与不属于
如果 是集合 的元素,就记作 ,读作“属于”;如果 不是集合 的元素,就记作 ,读作“不属于”。
元素、集合的表示
空集
不含任何元素的集合称为空集,记作 。空集可以看成包含 0 个元素的集合,所以空集是有限集。
有限集、子集
集合元素的性质
集合的元素具有三个特点:确定性(元素必须确定,任何对象是否属于该集合应能明确判断)、互异性(集合中的元素一定是不同的,相同对象归入同一集合只能算作一个元素)、无序性(集合中的元素可以任意排列)。
集合、确定性、互异性、无序性
集合相等
给定两个集合 和 ,如果组成它们的元素完全相同,就称这两个集合相等,记作 。
子集、真子集
有限集与无限集
含有有限个元素的集合称为有限集,含有无限个元素的集合称为无限集。空集可以看成包含 0 个元素的集合,所以空集是有限集。
空集、集合
常见数集
所有非负整数组成的集合称为自然数集,记作 ;在自然数集中去掉元素 0 之后的集合称为正整数集,记作 ;所有整数组成的集合称为整数集,记作 ;所有有理数组成的集合称为有理数集,记作 ;所有实数组成的集合称为实数集,记作 。
自然数、正整数、整数、有理数、实数
列举法
把集合中的元素一一列举出来(相邻元素之间用逗号分隔),并写在大括号内,以此来表示集合的方法称为列举法。用列举法表示集合时一般不考虑元素的顺序。
描述法、集合的表示
描述法
如果属于集合 的任意一个元素 都具有性质 ,而不属于集合 的元素都不具有这个性质,则性质 称为集合 的一个特征性质,此时集合 可用它的特征性质表示为 。这种表示集合的方法称为特征性质描述法,简称为描述法。
特征性质、列举法、集合的表示
区间
设 ,集合 可简写为闭区间 ,集合 可简写为开区间 ,集合 和 可简写为半开半闭区间 、。其中 , 分别称为区间的左、右端点, 称为区间的长度。
开区间、闭区间、半开半闭区间、无穷区间
无穷区间
实数集 可表示为区间 ;集合 可表示为 , 可表示为 , 可表示为 , 可表示为 。其中 表示正无穷大, 表示负无穷大。
区间、正无穷大、负无穷大
1.1.2 集合的基本关系
子集
如果集合 的任意一个元素都是集合 的元素,那么集合 称为集合 的子集,记作 (或 ),读作“包含于”。任意集合 都是它自身的子集,即 ;子集关系具有传递性:如果 ,,则 。
真子集、集合相等、维恩图
真子集
如果集合 是集合 的子集,并且 中至少有一个元素不属于 ,那么集合 称为集合 的真子集,记作 。真子集关系具有传递性:如果 ,,则 。
子集、集合相等
空集与子集
因为空集不包含任何元素,所以规定:空集是任意一个集合 的子集,即 。
空集、子集
集合相等与子集的关系
由集合相等以及子集的定义可知:如果 且 ,则 ;反之,如果 ,则 且 。因此当 是 的子集时,要么 是 的真子集,要么 与 相等。
子集、真子集、集合相等
维恩图
用平面上一条封闭曲线的内部来表示集合,由此作出的示意图称为维恩图,可以用来形象地表示集合之间的关系与运算。
子集、交集、并集、补集
子集的个数
如果集合的元素个数为 ,则这个集合共有 个子集,其中真子集有 个。
子集、真子集、元素个数
1.1.3 集合的基本运算
交集
给定两个集合 ,,由既属于 又属于 的所有元素(即 和 的公共元素)组成的集合,称为 与 的交集,记作 ,读作“交”。“交”可以看成集合之间的一种运算,称为交集运算。
并集、补集、公共元素
交集运算的性质
对于任意两个集合 ,,都有 ,,;如果 ,则 ,反之也成立。
交集、并集、空集、子集
并集
给定两个集合 ,,由这两个集合的所有元素组成的集合,称为 与 的并集,记作 ,读作“并”。由 , 构造出 ,称为并集运算。注意:同时属于 和 的元素,在 中只出现一次。
交集、补集、元素
并集运算的性质
对于任意两个集合 ,,都有 ,,;如果 ,则 ,反之也成立。
并集、交集、空集、子集
全集
在研究集合与集合之间的关系时,如果所要研究的集合都是某一给定集合的子集,那么称这个给定的集合为全集,全集通常用 表示。
补集、子集
补集
如果集合 是全集 的一个子集,则由 中不属于 的所有元素组成的集合,称为 在 中的补集,记作 ,读作“在中的补集”。由全集 及其子集 得到 ,称为补集运算。
全集、子集、维恩图
补集运算的性质
给定全集 及其任意一个子集 ,补集运算具有如下性质:,,。
补集、全集、交集、并集
德摩根律
设 , 为全集 的子集,则 ,,即交集的补集等于补集的并集,并集的补集等于补集的交集。
补集、交集、并集、全集
1.2.1 命题与量词
命题
可供真假判断的陈述语句就是命题,判断为真的语句称为真命题,判断为假的语句称为假命题。一个命题要么是真命题,要么是假命题,不能同时既是真命题又是假命题,也不能模棱两可、无法判断。
真命题、假命题、全称量词命题、存在量词命题
全称量词与全称量词命题
“任意”“所有”“每一个”在陈述中表示所述事物的全体,称为全称量词,用符号 表示。含有全称量词的命题称为全称量词命题,即形如“对集合 中的所有元素 ,”的命题,可简记为 ,。
全称量词、存在量词、命题
存在量词与存在量词命题
“存在”“有”“至少有一个”在陈述中表示所述事物的个体或部分,称为存在量词,用符号 表示。含有存在量词的命题称为存在量词命题,即形如“存在集合 中的元素 ,”的命题,可简记为 ,。
存在量词、全称量词、命题
全称量词命题真假的判定
要判定全称量词命题 , 是真命题,必须对限定集合 中的每个元素 验证 成立;要判定其是假命题,只需举出集合 中的一个元素 ,使 不成立即可(即“举出一个反例”)。
全称量词命题、举反例
存在量词命题真假的判定
要判定存在量词命题 , 是真命题,只要在限定集合 中找到一个元素 ,使 成立即可(即“举例说明”);要判定其是假命题,却需要说明集合 中的每个元素 都使 不成立。
存在量词命题、举例说明
1.2.2 全称量词命题与存在量词命题的否定
命题的否定
对命题 加以否定,就得到一个新的命题,记作 ,读作“非”或“的否定”。如果一个命题是真命题,那么这个命题的否定就是一个假命题;反之亦然。
命题、真命题、假命题
全称量词命题的否定
全称量词命题“,”的否定是存在量词命题“,”。
全称量词命题、存在量词命题、命题的否定
存在量词命题的否定
存在量词命题“,”的否定是全称量词命题“,”。
存在量词命题、全称量词命题、命题的否定
1.2.3 充分条件、必要条件
充分条件与必要条件
在“如果 ,那么 ”形式的命题中, 称为命题的条件, 称为命题的结论。若“如果 ,那么 ”是真命题,则称由 可以推出 ,记作 ;否则称由 推不出 。当 时,称 是 的充分条件, 是 的必要条件;当 推不出 时,称 不是 的充分条件, 不是 的必要条件。
充分不必要条件、必要不充分条件、充要条件
充分不必要条件
如果 且 推不出 ,则称 是 的充分不必要条件。例如, 是 的充分不必要条件。
充分条件、必要条件、充要条件
必要不充分条件
如果 推不出 且 ,则称 是 的必要不充分条件。例如, 是 的必要不充分条件。
充分条件、必要条件、充要条件
充要条件
如果 且 ,则称 是 的充分必要条件(简称为充要条件),记作 ,此时读作“与等价”或“当且仅当”。 是 的充要条件时, 也是 的充要条件。还存在 既不是 的充分条件、也不是 的必要条件的情形。
充分条件、必要条件、等价、充分不必要条件、必要不充分条件
充分条件与必要条件的集合观点
设 ,。如果 ,则 ,因此 是 的充分条件, 是 的必要条件;如果 ,则 ,即 是 的充要条件。
子集、集合相等、充分条件、必要条件、充要条件
判定定理与性质定理
充分条件、必要条件与数学中的判定定理、性质定理有关:判定定理实际上是给出了一个充分条件,如“函数是正比例函数”是“函数是一次函数”的充分条件;性质定理实际上给出了一个必要条件,如“四边形的对角线相等”是“四边形是矩形”的必要条件。
充分条件、必要条件、判定定理、性质定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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