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40 在和睦家庭中成长 练习-2027届高考政治一轮复习统编版选择性必修二法律与生活

2026-08-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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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信息

学段 高中
学科 思想政治
教材版本 高中政治统编版 选择性必修2法律与生活
年级 高三
章节 第五课 在和睦家庭中成长
类型 题集-专项训练
知识点 在和睦家庭中成长
使用场景 高考复习-一轮复习
学年 2027-2028
地区(省份) 全国
地区(市) -
地区(区县) -
文件格式 ZIP
文件大小 153 KB
发布时间 2026-08-11
更新时间 2026-08-11
作者 匠心之余
品牌系列 -
审核时间 2026-08-11
下载链接 https://m.zxxk.com/soft/5917280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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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学科网

摘要:

**基本信息** 聚焦民法典婚姻家庭与继承制度,以易混法条辨析和真实案例分析为核心,构建概念-制度-责任的逻辑体系,强化法治观念与权利义务统一意识。 **专项设计** |模块|题量/典例|题型特征|知识逻辑| |----|-----------|----------|----------| |高考命题分析|/|解读命题趋势,强调生活化情境与法理结合|从核心素养落实到新型考法,明确考查方向| |真题考点精练(选择)|20道|设置易混概念陷阱,多主体法律关系辨析|民事权利能力、监护等基础概念→遗嘱效力、遗赠扶养协议等继承制度| |真题考点精练(主观)|4道|真实司法案例为载体,要求析产、定责|家庭侵权责任划分→权利义务统一,兼顾法理与公序良俗|

内容正文:

专题40 在和睦家庭中成长 高考命题分析 高考命题解读: 本专题围绕民法典婚姻家庭、继承、特殊侵权命题,贴合生活家事纠纷,落实法治意识核心素养。试题区分民事权利能力、监护、赡养、遗嘱效力、遗赠扶养协议等易混法条,设置多主体复杂案例辨析责任边界。选择侧重易错概念挖坑,主观题以真实司法案例为载体,要求析产、定继承顺序、划分侵权责任,兼顾法理与公序良俗,考查材料提取、法条调用、逻辑论证综合能力,对接高考生活化、情境化命题导向。 创新考法: 融合网络热梗侵权、意定监护、放弃继承逃避抚养、土地承包经营权继承等新型现实情境;多法律关系叠加命题,增设因果关系、协议效力辨析设问;主观题采用法官视角开放分析,区分部分支持 / 全部支持情形,强化理论与真实司法裁判结合。 真题考点精练 1.2025年春节,7岁女孩甲收到压岁钱2000 元,其叔叔乙以代为保管的名义将甲的压岁钱收走。甲的父母知晓后要求乙返还,乙不愿返还,认为自己是甲的亲叔叔,也有监护的职责。对此,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 ①甲对自己的行为已有基本认知,具有民事权利能力 ②乙是甲的亲叔叔,有权利对甲的行为进行约束和引导 ③甲的父母是甲的法定监护人,可以履行对甲的监护职责 ④甲的父母应当保护甲的财产利益,有权利要求乙返还甲的压岁钱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2.李某育有张甲、张乙两个子女。2022年,李某立下自书遗嘱,明确其所有遗产由张甲继承。后李某患病,张乙悉心照料。2024年,李某将其名下房产赠与张乙,并办理了过户登记。后李某病故,留下2万元财产和1万元债务,张甲持遗嘱要求继承房产和其他财产。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 ①李某赠与房产的行为在性质上属于遗赠 ②该房产所有权已经转移,张甲不能继承 ③房产赠与发生于自书遗嘱之后,故该遗嘱失效 ④如果张甲继承遗产,则还需要承担1万元债务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3.遗嘱关乎财富与爱的传承,普及遗嘱是社会共同责任。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甲生前先办理了公证遗嘱,临终前又立了一份录像遗嘱,两份遗嘱内容相抵触,应以公证遗嘱为准 B.乙立遗嘱将所有财产留给女儿,则女儿凭该遗嘱继承乙的遗产时不需要承担乙未偿还的债务 C.丙生前仅立有一份遗嘱,但该遗嘱因不符合法定形式要件而被认定无效,则其遗产应按法定继承办理 D.丁立遗嘱表示去世后要将自己收藏的字画赠给美术馆,这属于遗嘱继承 4.张某从事快递工作,为增加收入,让其16周岁儿子张乙帮忙送快递。某日,张乙将曹某的快递错送给了曹某邻居陈某。陈某以为是自己的快递,拆开后发现是曹某的隐私物品,遂送还给曹某。曹某认为隐私被泄露,非常生气。以下说法符合法律规定的是(   ) ①张乙有收入,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②侵害曹某隐私权的行为人是陈某与张乙 ③张乙父母应向曹某承担民事责任         ④曹某隐私权没有被侵害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5.老李丧偶后,独自抚养子女成人。子女大学毕业后赴外地工作定居。由于担心老无所依,老李与同小区居住的侄子李某订立了成年意定监护协议,约定由李某担任自己的意定监护人。关于该协议,说法正确的是(   ) ①既然订立了该协议,李某就应该对老李履行赡养义务 ②李某履行该协议时,应最大程度尊重老李的真实意愿 ③尽管订立了该协议,子女还是应尽可能常回家探望父亲 ④老李与社会脱节易上当受骗,未经子女同意不能订立该协议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6.王某在丈夫去世后没有改嫁,一直尽心尽力地照料体弱多病的公公。6年后王某的公公去世,王某与丈夫的弟弟李某在分割遗产时发生争议。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王某和李某均有继承权,且王某可以多分 ②王某尽了主要赡养义务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③王某作为儿媳可以成为第二顺序的继承人 ④李某作为第二顺序的继承人有权继承遗产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7.孤寡老人文某因晚年生活无法自理,在居委会的关心和协调下,与邻居明某签订协议,约定文某的日常生活起居、生病陪护、死后安葬等事宜由明某负责,文某死后的全部遗产归明某所有。此后,明某悉心照顾文某8年,在文某病故后为其操办了丧葬事宜,并获得文某遗产。该案例中,明某获得文某遗产的依据是(   ) ①明某是文某的遗嘱继承人 ②明某对文某履行了赡养义务 ③双方签订了遗赠扶养协议 ④明某对文某履行了扶养义务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8.杨某与其配偶婚后未生育子女,杨某的配偶去世后,杨某一直由配偶之侄卢某长期照料生活。杨某感念卢某多年的悉心照顾,将名下一处房产赠与卢某。之后,杨某与卢某经公证,签订了意定监护协议。该协议约定,杨某在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时由卢某担任其监护人,管理杨某财产,安排其养老、就医等事宜。关于本案,理解正确的是(   ) ①成年意定监护制度利于保障老年人晚年合法权益 ②此协议签订后,卢某即刻成为杨某的法定监护人 ③意定监护尊重老年人预先自主选择监护人的意愿 ④杨某将个人名下的房产赠与卢某的行为属于遗赠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9.网络“热梗”在校园生活中频繁出现,但其中一些低俗隐喻,正常词语贬义化的“烂梗”的不当使用,不仅会导致语言表达匮乏、思维简单化、价值观偏差,还有可能引起法律纠纷。下列说法符合法律规定的是(   ) ①用带有侮辱性的烂梗称呼同学,侵犯其人格尊严 ②某同学在英雄烈士的雕像上喷涂烂梗,构成侵权 ③老师发现学生使用烂梗,及时制止,履行了监护职责 ④向同学的电子邮箱里发送烂梗,侵害其个人信息权益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10.王某生前立下书面遗嘱,将名下房产留给独生女;同时签订遗赠扶养协议,由邻居照料晚年,承诺存款赠予邻居。王某离世后,房产与存款继承顺序为(   ) A.遗嘱优先于遗赠扶养协议 B.遗赠扶养协议效力高于遗嘱 C.女儿与邻居平均分割全部遗产 D.全部遗产按照法定继承分配 11.沈某与缪某离婚时,女儿小缪由缪某抚育。多年后,沈某因事故致残,除土地流转费无其他生活来源。沈某向已成年的小缪要求支付赡养费,小缪以沈某没有履行抚养义务为由拒绝支付。沈某随即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小缪支付赡养费。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权利义务是对等的,沈某无权要求小缪支付赡养费 ②子女赡养父母是法定义务,小缪的要求不具合法性 ③只有当沈某生活极度困难时,小缪才需支付赡养费 ④人民法院需综合根据各种因素判定小缪承担相应赡养义务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12.吕某与项某系夫妻,二人共育有三名子女。因年事已高,生活无法完全自理,吕某夫妻希望子女进行照顾。其中,仅小女儿吕丙愿意赡养吕某和项某,另外两名子女吕甲和吕乙以自身经济困难、老人分家不公为由,拒绝赡养。吕某夫妻无奈,遂将吕甲和吕乙诉至人民法院。本案中(   ) ①成年子女对父母有赡养义务,吕甲和吕乙必须赡养吕某夫妻 ②子女若确实经济困难,可减轻经济赡养责任 ③若老人分家时确实存在不公,子女可不履行赡养义务 ④吕甲和吕乙可选择对老人履行经济供养或精神慰藉的义务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13.王甲丧偶多年,育有六女一子,女儿王大与儿子王七在王甲生病住院期间承担了主要的照顾义务,女儿王二患有小儿麻痹(瘫痪)综合征。王甲去世后留有一处房产,六个女儿主张七人平分。王七反对并向法院提起诉讼,并提交了王甲生前在王七夫妇见证下以录音立下的将全部遗产留给王七的遗嘱。据此,以下分析正确的是(   ) ①王七夫妇不符合遗嘱见证人的条件,该录音遗嘱无效 ②本案应充分尊重王甲的遗愿,完全遵照遗嘱处置遗产 ③遗产处置时应对王二予以照顾,剩余部分须均等分配 ④王大和王七可以多分遗产,以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14.张某与王某是某小学的学生,二人在教室前玩耍时,张某推拉王某导致其牙齿受伤,张某家长已支付前期治疗费1303.2元,司法鉴定确认后续治疗费需15100元,王某诉至法院,要求张某监护人夏某支付后续治疗费,某小学承担补充责任。经查,该小学在此前已开展安全宣传教育并做了相应防范安排。关于本案,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张某监护人夏某的赔偿责任,适用过错责任原则 ②某小学已履行教育管理职责,无需承担补充责任 ③支付后续治疗费,属于侵权损害赔偿的合理范围 ④二审终审后当事人不得再通过任何途径主张权利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15.张大爷年近70岁,其妻子已去世,育有独子小张。小张成家后常年定居国外,很少回国。张大爷经常为如何养老以及遗产处理问题发愁。下列关于张大爷担心的问题,说法正确的是(   ) ①签订成年意定监护协议,将遗产赠与其监护人     ②签订遗赠扶养协议,由受赠人承担生养死葬 ③立书面遗嘱,将遗产全部赠与张大爷亲弟弟     ④张大爷的儿子是遗产法定第一顺序继承人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16.张某与林某系夫妻,育有二子张某一、张某二,均已另成家立户。后夫妻二人领养张某三。张某作为承包方代表与村委会签订《土地承包合同》,合同载明“承包地块总数为5亩,家庭成员共3人,成员姓名为张某、林某、张某三”。张某去世后,张某一、张某二作为原告,将张某三诉至法院,要求由林某继承张某名下土地承包经营权的50%,余下50%由三子平均继承。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 第十六条 家庭承包的承包方是本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户。农户内家庭成员依法平等享有承包土地的各项权益。 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案涉土地承包经营权为张某遗产,婚生二子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有权继承 B.承包经营权以户为单位取得,户内家庭成员身份是享有权益的必要条件 C.为保障养子女基本生活,张某可通过遗赠方式将个人财产赠与张某三 D.张某去世后,张某三与林某可协商以出租方式流转案涉土地承包权 17.范某与吉某离异后与刘某再婚,其子范小某(范某与吉某所生)长期患病,无劳动能力且无生活来源。范某订立自书遗嘱,载明全部财产由刘某继承。范某去世后,刘某依照遗嘱继承范某全部财产,范小某则主张自己也应分得部分遗产。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范小某作为法定继承人,应当要继承范某的部分遗产 B.遗嘱继承优先于法定继承,刘某可继承范某全部财产 C.范小某应本着和睦团结的精神与刘某协商处理范某的遗产 D.范某的遗嘱未为其子保留必要份额,违背了守法和公序良俗原则 18.李某与丈夫张某(已故)共生育四个子女,长子(已故)、次子小张、长女小美、次女小丽,均已成家。李某(76岁)现独立生活,除100元/月的养老金收入外,无其他经济收入。2026年3月20日至2026年3月29日,李某因病住院,花去医疗费14618.6元。辛苦一生,儿孙满堂的李某,却因赡养问题与子女对簿公堂……本案中(   ) ①成年子女对李某负有法定的赡养和扶助义务 ②长子已故,对李某赡养义务应由长孙代为承担 ③医疗费可依法要求小张、小美、小丽共同承担 ④李某养老金较低,子女应全额承担其所有开支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19.2022年梁某与蒋某经法院判决离婚,判令蒋某每月支付子女(子5岁,女8岁)抚养费1500元至孩子成年,蒋某一直未履行。2025年梁某两次申请强制执行,均因蒋某无财产可供执行终结。经查,蒋某父母名下有一套房屋,蒋某父亲在2023年离世,该房产变卖款共计210万元,蒋某与其母亲公证放弃继承,全部份额由其姐姐继承。关于本案,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子女抚养费是基于父母子女的身份关系而产生的法定义务 ②继承权是公民最基础的权利,蒋某放弃继承权的行为是无效的 ③蒋某与母亲放弃继承后,蒋某的姐姐将获得210万元的遗产 ④蒋某行为存在逃避支付抚养费的责任,损害未成年子女利益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20.杨某与配偶育有一子一女,杨某配偶去世后,因子女不在本地工作,经过公证,杨某与邻居卢某签订了意定监护协议,由卢某管理杨某财产,安排其养老、就医等事宜。杨某去世后,其子女与卢某关于他的财产问题产生纠纷。本次纠纷中,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意定监护协议的效力优先于法定继承,杨某的遗产由邻居卢某继承 B.若无法达成共识,杨某子女与卢某可选择仲裁或诉讼方式解决纠纷 C.成年子女对父母有赡养义务,杨某子女未尽义务则不再享有继承权 D.意定监护协议公证后,卢某成为杨某的合法监护人,履行监护职责 21.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甲救助了一只流浪狗,购置了狗笼、狗粮等物品,并为狗注射了疫苗。一年后,甲因工作繁忙便让好友乙帮忙照顾狗,并经常去探望。某日,乙在公园遛狗。在公园游玩的丙(10周岁)取得乙同意后,与狗一起玩闹,朝狗大声叫喊。不料,狗突然挣脱绳索狂跑。路过的丁受到惊吓,躲闪中不慎跌倒骨折,用去医疗费若干元。 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回答本案中丁有权向哪些民事主体请求赔偿并说明理由。 22.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张某与陈某育有一儿一女张甲、张乙。女儿张乙远嫁。儿子张甲及其妻子刘某与张某、陈某同住。张甲意外去世后,刘某未再嫁,同时照顾因病卧床的张某和年老的陈某。五年后,张某去世未留遗嘱,留有与陈某共有房产1套、存款30万元。为感谢刘某,陈某书面声明表示自愿将其享有的房产继承份额赠给刘某,刘某表示接受。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相关知识,分析张某的遗产如何分割,并说明理由。 23.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2024年8月4日,张某将自己的小型轿车停靠在自己从物业租赁(并与小区物业签订了保管协议)的小区停车位后去公司办事,回来时发现5岁的李某在其轿车发动机盖上躺着,轿车前面有多处划痕,张某迅速联系物业,报警并拍摄现场照片,李某的父母也来到现场。张某要求小区物业与李某父母承担责任,但小区物业认为物业已经在醒目位置进行了提示,要求父母照顾自己的孩子,严禁攀爬、损害他物,因此,物业无需承担责任;李某的父母认为孩子才5岁,还不懂事,也不愿意承担责任;经派出所民警调解,三方未能达成一致意见。之后,张某在某汽车修理厂修理了车辆的后保险杠、前保险杠、发动机盖并更换了前牌照板,并一纸诉状将物业、李某及其父母告上法庭要求他们赔偿车辆所有维修费用。结合材料并运用法律与生活的知识,分析如果你是法官,会支持张某的诉讼请求吗?并说明理由。 24.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为了工作,小蔡夫妇在2018年生育女儿后,将孩子交由父母老蔡夫妇抚养照顾,6年间孩子的日常生活、医疗、兴趣班等所有费用均由两位老人承担。因认为小蔡夫妇作为父母未尽到法定抚养义务,老蔡夫妇诉至法院,要求小蔡夫妇支付抚养费32万元。法院审理后,结合双方经济情况、实际付出与当地生活水平,酌情判决小蔡夫妇支付抚养费12万余元。双方均未上诉,目前判决已生效。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分析法院作出上述判决的法理依据。 试卷第16页,共16页 试卷第17页,共17页 学科网(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学科网(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 专题40 在和睦家庭中成长 高考命题分析 高考命题解读: 本专题围绕民法典婚姻家庭、继承、特殊侵权命题,贴合生活家事纠纷,落实法治意识核心素养。试题区分民事权利能力、监护、赡养、遗嘱效力、遗赠扶养协议等易混法条,设置多主体复杂案例辨析责任边界。选择侧重易错概念挖坑,主观题以真实司法案例为载体,要求析产、定继承顺序、划分侵权责任,兼顾法理与公序良俗,考查材料提取、法条调用、逻辑论证综合能力,对接高考生活化、情境化命题导向。 创新考法: 融合网络热梗侵权、意定监护、放弃继承逃避抚养、土地承包经营权继承等新型现实情境;多法律关系叠加命题,增设因果关系、协议效力辨析设问;主观题采用法官视角开放分析,区分部分支持 / 全部支持情形,强化理论与真实司法裁判结合。 真题考点精练 1.2025年春节,7岁女孩甲收到压岁钱2000 元,其叔叔乙以代为保管的名义将甲的压岁钱收走。甲的父母知晓后要求乙返还,乙不愿返还,认为自己是甲的亲叔叔,也有监护的职责。对此,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 ①甲对自己的行为已有基本认知,具有民事权利能力 ②乙是甲的亲叔叔,有权利对甲的行为进行约束和引导 ③甲的父母是甲的法定监护人,可以履行对甲的监护职责 ④甲的父母应当保护甲的财产利益,有权利要求乙返还甲的压岁钱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答案】B 【详解】①:民事权利能力,是指法律赋予的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依法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 事义务的资格。自然人从出生时起到死亡时止,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依法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故7岁女孩甲自出生就具有民事权利能力,①正确。 ②:父母有权对子女的行为进行必要的约束和引导。虽然乙是甲的亲叔叔,但在法律上未成年人的法定监护人首先是其父母。除非父母死亡或没有监护能力等特殊情况,乙并非甲的法定监护人,一般情况下没有权利对甲的行为进行约束和引导,②说法错误。 ③:父母必须履行对未成年子女的监护职责,因此,甲的父母是甲的法定监护人,必须(而不是可以)履行对甲的监护职责,③错误。 ④:甲的压岁钱属于甲的个人财产,乙以代为保管名义收走且不愿返还,侵害了甲的财产权益。甲的父母基于监护职责,有权利要求乙返还甲的压岁钱,④说法正确。 故本题选B。 2.李某育有张甲、张乙两个子女。2022年,李某立下自书遗嘱,明确其所有遗产由张甲继承。后李某患病,张乙悉心照料。2024年,李某将其名下房产赠与张乙,并办理了过户登记。后李某病故,留下2万元财产和1万元债务,张甲持遗嘱要求继承房产和其他财产。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 ①李某赠与房产的行为在性质上属于遗赠 ②该房产所有权已经转移,张甲不能继承 ③房产赠与发生于自书遗嘱之后,故该遗嘱失效 ④如果张甲继承遗产,则还需要承担1万元债务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答案】C 【详解】①:遗赠是指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张乙属于法定继承人,李某在2024年直接将房产赠与张乙并办理过户登记,这是生前的赠与行为,不是遗赠,①不符合题意。 ②:不动产所有权自登记时转移。李某在2024年将房产赠与张乙并办理过户登记,因此,房产在李某去世前已经属于张乙,不属于李某的遗产,张甲不能继承,②符合题意。 ③:遗嘱人可以撤回、变更遗嘱,但部分财产处置不自动使遗嘱完全失效。本案中自书遗嘱中涉及已赠与房产的部分失效,遗嘱对其他遗产(如2万元财产)仍可能有效,③不符合题意。 ④: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债务。李某留下2万元财产和1万元债务,若张甲继承遗产,需先用遗产清偿债务(1万元),剩余部分(1万元)可继承,④符合题意。 故本题选C。 3.遗嘱关乎财富与爱的传承,普及遗嘱是社会共同责任。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甲生前先办理了公证遗嘱,临终前又立了一份录像遗嘱,两份遗嘱内容相抵触,应以公证遗嘱为准 B.乙立遗嘱将所有财产留给女儿,则女儿凭该遗嘱继承乙的遗产时不需要承担乙未偿还的债务 C.丙生前仅立有一份遗嘱,但该遗嘱因不符合法定形式要件而被认定无效,则其遗产应按法定继承办理 D.丁立遗嘱表示去世后要将自己收藏的字画赠给美术馆,这属于遗嘱继承 【答案】C 【详解】A:根据民法典的新规定,公证遗嘱不再具有高于其他遗嘱的效力。遗嘱人可以撤回、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立遗嘱后,遗嘱人实施与遗嘱内容相反的民事法律行为的,视为对遗嘱相关内容的撤回。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因此甲临终前的录像遗嘱是最后一份遗嘱,应以其为准,而非公证遗嘱,A错误。 B:继承人不仅会获得被继承人的遗产,还需要承担被继承人未偿还的债务。本应由被继承人偿还的债务,应由继承人在继承的遗产范围内承担清偿责任,超过部分不负责清偿责任,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除外。可见,女儿凭该遗嘱继承乙的遗产时需要承担乙未偿还的债务,但超过部分可以不负责清偿责任,B错误。 C: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遗赠办理;但若遗嘱无效,则按法定继承办理。丙的遗嘱不符合法定形式要件而被认定无效,其遗产应依法定继承办理,C正确。 D: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这属于遗赠。遗赠不属于继承,遗嘱继承是在法定继承人的范围内确定具体继承人及份额。因此丁立遗嘱将财产通过赠与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或个人(如美术馆),属于遗赠,D错误。 故本题选C。 4.张某从事快递工作,为增加收入,让其16周岁儿子张乙帮忙送快递。某日,张乙将曹某的快递错送给了曹某邻居陈某。陈某以为是自己的快递,拆开后发现是曹某的隐私物品,遂送还给曹某。曹某认为隐私被泄露,非常生气。以下说法符合法律规定的是(   ) ①张乙有收入,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②侵害曹某隐私权的行为人是陈某与张乙 ③张乙父母应向曹某承担民事责任         ④曹某隐私权没有被侵害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答案】D 【详解】①: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的公民,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本案中,张乙虽已16周岁,但其只是为父亲帮忙送快递,并非以此为主要生活来源,应视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①说法错误。 ②:本案中,陈某以为是自己的快递,拆开后发现是曹某的隐私物品,遂送还给曹某。从理性第三人的视角看,陈某拆开快递的行为既不违法也不违背注意义务,没有过错,因此陈某不承担侵权责任,②说法错误。 ③:张乙送错快递的行为违背了其应有的注意义务,对曹某的“损害结果”具有过错。因张乙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所以张乙父母应向曹某承担民事责任,③符合题意。 ④:民法典规定,没有损害结果发生,即没有损害事实的,不会构成侵权行为。本案中,曹某的隐私权在表面上被侵犯了,但是陈某发现误拆快递后已送还曹某,并未存在损害事实。因此,在法律上,曹某的隐私权没有被侵害,④符合题意。 故本题选D。 5.老李丧偶后,独自抚养子女成人。子女大学毕业后赴外地工作定居。由于担心老无所依,老李与同小区居住的侄子李某订立了成年意定监护协议,约定由李某担任自己的意定监护人。关于该协议,说法正确的是(   ) ①既然订立了该协议,李某就应该对老李履行赡养义务 ②李某履行该协议时,应最大程度尊重老李的真实意愿 ③尽管订立了该协议,子女还是应尽可能常回家探望父亲 ④老李与社会脱节易上当受骗,未经子女同意不能订立该协议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答案】C 【详解】①:成年意定监护制度要求监护人在该成年人丧失或者部分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时,履行监护职责,而不是赡养义务,①不选。 ②:丧偶且子女在外地工作定居的老李因担心老无所依而与同小区居住的侄子李某订立了成年意定监护协议,监护人李某在履行该协议时应最大程度尊重老李的真实意愿,履行好监护职责,②正确。 ③:成年子女对父母的赡养义务,虽订立了成年意定监护协议,但老李的子女也要履行赡养义务,尽可能常回家探望父亲老李,③正确。 ④: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可以与其近亲属、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事先协商,以书面形式确定自己的监护人。老李在订立成年意定监护协议时属于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故无需经过其子女同意,④错误。 故本题选C。 6.王某在丈夫去世后没有改嫁,一直尽心尽力地照料体弱多病的公公。6年后王某的公公去世,王某与丈夫的弟弟李某在分割遗产时发生争议。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王某和李某均有继承权,且王某可以多分 ②王某尽了主要赡养义务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③王某作为儿媳可以成为第二顺序的继承人 ④李某作为第二顺序的继承人有权继承遗产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答案】A 【详解】①②③④:李某是王某公公的儿子,是第一顺序继承人,有继承权。王某作为儿媳,丈夫去世后没有改嫁,一直尽心尽力地照料体弱多病的公公,尽了主要赡养义务,可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有继承权,且王某可以多分,①②正确,③④错误。 故本题选A。 7.孤寡老人文某因晚年生活无法自理,在居委会的关心和协调下,与邻居明某签订协议,约定文某的日常生活起居、生病陪护、死后安葬等事宜由明某负责,文某死后的全部遗产归明某所有。此后,明某悉心照顾文某8年,在文某病故后为其操办了丧葬事宜,并获得文某遗产。该案例中,明某获得文某遗产的依据是(   ) ①明某是文某的遗嘱继承人 ②明某对文某履行了赡养义务 ③双方签订了遗赠扶养协议 ④明某对文某履行了扶养义务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答案】D 【详解】①:明某为文某的邻居,其不属于法定继承人的范畴,明某不是文某的遗嘱继承人,①不选。 ②:明某与文某并非赡养关系,赡养是指子女对父母在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②不选。 ③:遗赠扶养协议是公民与扶养人之间签订的关于扶养人承担该公民生养死葬的义务,享有受遗赠权利的协议,所以明某获得文某遗产的依据是双方签订了遗赠扶养协议,③正确。 ④:明某对文某履行了扶养义务。明某悉心照顾文某 8 年,在文某病故后为其操办了丧葬事宜,履行了协议中的扶养义务,因此可以获取其遗产,④正确。 故本题选D。 8.杨某与其配偶婚后未生育子女,杨某的配偶去世后,杨某一直由配偶之侄卢某长期照料生活。杨某感念卢某多年的悉心照顾,将名下一处房产赠与卢某。之后,杨某与卢某经公证,签订了意定监护协议。该协议约定,杨某在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时由卢某担任其监护人,管理杨某财产,安排其养老、就医等事宜。关于本案,理解正确的是(   ) ①成年意定监护制度利于保障老年人晚年合法权益 ②此协议签订后,卢某即刻成为杨某的法定监护人 ③意定监护尊重老年人预先自主选择监护人的意愿 ④杨某将个人名下的房产赠与卢某的行为属于遗赠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答案】B 【详解】①:成年意定监护制度允许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预先选定监护人,目的就是保障老年人等群体晚年的合法权益,符合制度设计初衷,正确。 ②:协议明确约定,卢某只有在杨某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时才担任监护人,并非协议签订后即刻生效,且意定监护不等同于法定监护,不会直接成为法定监护人,错误。 ③:意定监护由成年人自主预先选择信任的监护人,充分尊重了当事人的自主意愿,体现了对公民意思自治的保护,正确。 ④:遗赠是自然人以遗嘱方式,将个人财产在死亡后赠与法定继承人以外主体的行为,本案中杨某是生前将房产赠与卢某,属于生前赠与,不属于遗赠,错误 9.网络“热梗”在校园生活中频繁出现,但其中一些低俗隐喻,正常词语贬义化的“烂梗”的不当使用,不仅会导致语言表达匮乏、思维简单化、价值观偏差,还有可能引起法律纠纷。下列说法符合法律规定的是(   ) ①用带有侮辱性的烂梗称呼同学,侵犯其人格尊严 ②某同学在英雄烈士的雕像上喷涂烂梗,构成侵权 ③老师发现学生使用烂梗,及时制止,履行了监护职责 ④向同学的电子邮箱里发送烂梗,侵害其个人信息权益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答案】A 【详解】①:我国法律明确保护公民人格尊严,用带有侮辱性的烂梗称呼同学,贬低他人人格,侵犯了他人人格尊严权,正确。 ②:我国法律保护英雄烈士的人格利益,在英雄烈士雕像上喷涂侮辱性烂梗,侵害了英雄烈士的合法人格权益,构成侵权,正确。 ③:监护职责主体是父母或其他监护人。老师制止学生不良用语,履行的是学校教育管理职责,不是监护职责,排除。 ④:个人信息权益针对的是可识别特定个人的信息相关权利,向同学邮箱发送烂梗并未非法获取、处理他人个人信息,不构成侵害个人信息权益,排除。 10.王某生前立下书面遗嘱,将名下房产留给独生女;同时签订遗赠扶养协议,由邻居照料晚年,承诺存款赠予邻居。王某离世后,房产与存款继承顺序为(   ) A.遗嘱优先于遗赠扶养协议 B.遗赠扶养协议效力高于遗嘱 C.女儿与邻居平均分割全部遗产 D.全部遗产按照法定继承分配 【答案】B 【详解】A:遗赠扶养协议法律效力大于遗嘱,排除。 B:民法典规定:遗赠扶养协议法律效力>遗嘱继承>法定继承。邻居的遗赠扶养协议效力高于女儿的书面遗嘱,正确。 CD:民法典规定:遗赠扶养协议法律效力>遗嘱继承>法定继承。邻居的遗赠扶养协议效力高于女儿的书面遗嘱,因此不能平均分割,不能按法定继承分配,排除。 11.沈某与缪某离婚时,女儿小缪由缪某抚育。多年后,沈某因事故致残,除土地流转费无其他生活来源。沈某向已成年的小缪要求支付赡养费,小缪以沈某没有履行抚养义务为由拒绝支付。沈某随即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小缪支付赡养费。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权利义务是对等的,沈某无权要求小缪支付赡养费 ②子女赡养父母是法定义务,小缪的要求不具合法性 ③只有当沈某生活极度困难时,小缪才需支付赡养费 ④人民法院需综合根据各种因素判定小缪承担相应赡养义务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答案】D 【详解】①:成年子女对父母的赡养义务是法定义务,不以父母是否履行抚养义务为前提,错误。 ②:成年子女赡养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是法定强制义务,小缪以沈某未履行抚养义务为由拒绝赡养没有法律依据,正确。 ③:只要父母存在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情形,子女就需要履行赡养义务,并非要求生活极度困难,排除。 ④:法院在判定赡养义务履行的具体内容时,会综合考量父母的实际需求、子女的经济负担能力等多种因素,确定子女承担的相应赡养义务,正确。 12.吕某与项某系夫妻,二人共育有三名子女。因年事已高,生活无法完全自理,吕某夫妻希望子女进行照顾。其中,仅小女儿吕丙愿意赡养吕某和项某,另外两名子女吕甲和吕乙以自身经济困难、老人分家不公为由,拒绝赡养。吕某夫妻无奈,遂将吕甲和吕乙诉至人民法院。本案中(   ) ①成年子女对父母有赡养义务,吕甲和吕乙必须赡养吕某夫妻 ②子女若确实经济困难,可减轻经济赡养责任 ③若老人分家时确实存在不公,子女可不履行赡养义务 ④吕甲和吕乙可选择对老人履行经济供养或精神慰藉的义务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答案】A 【详解】①:成年子女对父母的赡养是法定义务,该义务的履行不受父母分家是否公平、自身非客观能力外的其他理由限制,吕甲和吕乙作为成年子女必须赡养父母,符合题意。 ②:法定义务的履行需要结合义务主体的实际履行能力,若子女确实经济困难,可适当减轻经济层面的赡养责任,符合题意。 ③:分家不公不属于免除赡养义务的法定情形,子女不能以此为由不履行赡养义务,排除。 ④:赡养义务涵盖经济供养、生活照料、精神慰藉等多个方面,子女应当全面履行,不能仅选择其中一项履行,排除。 13.王甲丧偶多年,育有六女一子,女儿王大与儿子王七在王甲生病住院期间承担了主要的照顾义务,女儿王二患有小儿麻痹(瘫痪)综合征。王甲去世后留有一处房产,六个女儿主张七人平分。王七反对并向法院提起诉讼,并提交了王甲生前在王七夫妇见证下以录音立下的将全部遗产留给王七的遗嘱。据此,以下分析正确的是(   ) ①王七夫妇不符合遗嘱见证人的条件,该录音遗嘱无效 ②本案应充分尊重王甲的遗愿,完全遵照遗嘱处置遗产 ③遗产处置时应对王二予以照顾,剩余部分须均等分配 ④王大和王七可以多分遗产,以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答案】B 【详解】①:根据《民法典》规定,与继承人有利害关系的人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王七作为继承人,其夫妇与王七存在利害关系,不能作为录音遗嘱的见证人,故该录音遗嘱因见证人不符合法定条件而无效,正确。 ②:因王七夫妇不具备见证人资格,该录音遗嘱无效。无效遗嘱不能产生法律效力,因此不能完全遵照遗嘱处置遗产,应按法定继承办理,错误。 ③:王二患有小儿麻痹综合征导致瘫痪,属于生活有特殊困难且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但法律并未规定对困难继承人照顾后的剩余遗产须均等分配,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的继承人可以多分,错误。 ④:王大和王七在王甲住院期间承担了主要照顾义务,属于尽了主要扶养义务的继承人。按照法律规定,此类继承人可以多分遗产,这也有利于弘扬孝老爱亲的中华民族传统美德,正确。 14.张某与王某是某小学的学生,二人在教室前玩耍时,张某推拉王某导致其牙齿受伤,张某家长已支付前期治疗费1303.2元,司法鉴定确认后续治疗费需15100元,王某诉至法院,要求张某监护人夏某支付后续治疗费,某小学承担补充责任。经查,该小学在此前已开展安全宣传教育并做了相应防范安排。关于本案,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张某监护人夏某的赔偿责任,适用过错责任原则 ②某小学已履行教育管理职责,无需承担补充责任 ③支付后续治疗费,属于侵权损害赔偿的合理范围 ④二审终审后当事人不得再通过任何途径主张权利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答案】C 【详解】①:张某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其监护人夏某的赔偿责任,适用无过错侵权责任原则,而非过错责任原则,错误。 ②:某小学已开展安全宣传教育并做了相应防范安排,证明其尽到了教育、管理职责,没有过错,无需承担补充责任,正确。 ③:后续治疗费是张某侵权行为直接导致的必要费用,属于侵权损害赔偿的合理范围,正确。 ④:二审终审后,当事人若认为生效判决有误,仍可通过审判监督程序等法定途径主张权利,而非不得再通过任何途径,错误。 15.张大爷年近70岁,其妻子已去世,育有独子小张。小张成家后常年定居国外,很少回国。张大爷经常为如何养老以及遗产处理问题发愁。下列关于张大爷担心的问题,说法正确的是(   ) ①签订成年意定监护协议,将遗产赠与其监护人     ②签订遗赠扶养协议,由受赠人承担生养死葬 ③立书面遗嘱,将遗产全部赠与张大爷亲弟弟     ④张大爷的儿子是遗产法定第一顺序继承人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答案】C 【详解】①:成年意定监护仅用于事先协商确定成年人丧失民事行为能力后的监护人,只解决监护问题,不涉及生养死葬和遗产处分的约定,错误。 ②:根据民法典规定,自然人可以与继承人以外的主体签订遗赠扶养协议,明确由受遗赠人(扶养人)承担自然人生养死葬的义务,享有受遗赠的权利,完全契合张大爷解决养老和遗产问题的需求,正确。 ③:一方面,我国法律要求遗嘱应当为缺乏劳动能力又无生活来源的法定继承人保留必要份额,未说明小张符合除外情况就约定全部赠与的表述不合法;另一方面,亲弟弟属于法定继承人,对法定继承人的遗产处分属于遗嘱继承,只有对继承人以外的主体才叫遗赠(赠与),错误。 ④:我国法定继承第一顺序继承人为配偶、子女、父母,张大爷的儿子作为子女,本身就是法定第一顺序继承人,正确。 16.张某与林某系夫妻,育有二子张某一、张某二,均已另成家立户。后夫妻二人领养张某三。张某作为承包方代表与村委会签订《土地承包合同》,合同载明“承包地块总数为5亩,家庭成员共3人,成员姓名为张某、林某、张某三”。张某去世后,张某一、张某二作为原告,将张某三诉至法院,要求由林某继承张某名下土地承包经营权的50%,余下50%由三子平均继承。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 第十六条 家庭承包的承包方是本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户。农户内家庭成员依法平等享有承包土地的各项权益。 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案涉土地承包经营权为张某遗产,婚生二子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有权继承 B.承包经营权以户为单位取得,户内家庭成员身份是享有权益的必要条件 C.为保障养子女基本生活,张某可通过遗赠方式将个人财产赠与张某三 D.张某去世后,张某三与林某可协商以出租方式流转案涉土地承包权 【答案】B 【详解】 A: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十六条,家庭承包的承包方是本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户,土地承包经营权依农户身份取得,不属于张某个人遗产,不发生继承,排除。 B:根据法律规定,家庭承包经营权以户为单位取得,户内家庭成员身份是享有该权益的必要条件,林某和张某三作为户内成员可继续享有权益,正确。 C:张某三是张某的养子女,作为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不能成为遗赠对象;且案涉土地承包经营权不属于个人可处分的财产,张某无法通过遗赠方式处理,排除。 D:我国农村土地实行“三权分置”,承包权归农户享有,出租流转的是土地经营权,而非土地承包权,排除。 17.范某与吉某离异后与刘某再婚,其子范小某(范某与吉某所生)长期患病,无劳动能力且无生活来源。范某订立自书遗嘱,载明全部财产由刘某继承。范某去世后,刘某依照遗嘱继承范某全部财产,范小某则主张自己也应分得部分遗产。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范小某作为法定继承人,应当要继承范某的部分遗产 B.遗嘱继承优先于法定继承,刘某可继承范某全部财产 C.范小某应本着和睦团结的精神与刘某协商处理范某的遗产 D.范某的遗嘱未为其子保留必要份额,违背了守法和公序良俗原则 【答案】D 【详解】D:民法典规定,遗嘱应当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范某所立遗嘱未给无劳动能力且无生活来源的范小某保留必要份额,违反了法律规定,违背了守法和公序良俗原则,正确。 A:范小某之所以能继承范某部分遗产,不仅是因为其是范某的法定继承人,还因为其无劳动能力且无生活来源,错误。 B:遗嘱继承虽优先于法定继承,但因范某的遗嘱未为其子保留必要份额,故刘某不能继承范某全部财产,错误。 C:范小某可以直接依据法律规定主张自己的合法权益,而不是以协商的方式处理,错误。 18.李某与丈夫张某(已故)共生育四个子女,长子(已故)、次子小张、长女小美、次女小丽,均已成家。李某(76岁)现独立生活,除100元/月的养老金收入外,无其他经济收入。2026年3月20日至2026年3月29日,李某因病住院,花去医疗费14618.6元。辛苦一生,儿孙满堂的李某,却因赡养问题与子女对簿公堂……本案中(   ) ①成年子女对李某负有法定的赡养和扶助义务 ②长子已故,对李某赡养义务应由长孙代为承担 ③医疗费可依法要求小张、小美、小丽共同承担 ④李某养老金较低,子女应全额承担其所有开支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答案】A 【详解】①:《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本案中,小张、小美、小丽作为李某在世的成年子女,均对其负有法定的赡养和扶助义务,符合题意。 ②:根据法律规定,有负担能力的孙子女对祖父母承担赡养义务的前提是祖父母的子女均已故去或无力赡养。本案中李某仍有小张、小美、小丽三名子女在世且具备赡养能力,无需由长孙代为承担赡养义务,排除。 ③:李某每月仅有100元养老金收入,无力独自承担14618.6元医疗费,其医疗费可依法要求负有赡养义务的小张、小美、小丽共同承担,符合题意。 ④:成年子女对父母的赡养义务以满足父母基本生活需要为原则,李某自身有一定养老金收入,法律并未强制要求子女全额承担其所有开支,排除。 19.2022年梁某与蒋某经法院判决离婚,判令蒋某每月支付子女(子5岁,女8岁)抚养费1500元至孩子成年,蒋某一直未履行。2025年梁某两次申请强制执行,均因蒋某无财产可供执行终结。经查,蒋某父母名下有一套房屋,蒋某父亲在2023年离世,该房产变卖款共计210万元,蒋某与其母亲公证放弃继承,全部份额由其姐姐继承。关于本案,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子女抚养费是基于父母子女的身份关系而产生的法定义务 ②继承权是公民最基础的权利,蒋某放弃继承权的行为是无效的 ③蒋某与母亲放弃继承后,蒋某的姐姐将获得210万元的遗产 ④蒋某行为存在逃避支付抚养费的责任,损害未成年子女利益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答案】B 【详解】①:根据民法典规定,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法定义务,子女抚养费正是基于这一身份关系产生的法定责任,符合题意。 ②: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是公民最基础的权利,并非继承权;且蒋某放弃继承的行为若损害他人合法权益才会被认定无效,该项表述错误,排除。 ③:蒋某父亲离世后,该房屋属于蒋某父母的共同财产,变卖款中的105万元属于蒋某父亲的遗产,蒋某与母亲放弃继承后,蒋某的姐姐仅能获得属于遗产的105万元,并非全部210万元,排除。 ④:蒋某在负有支付抚养费法定义务的情况下,放弃本可获得的遗产份额,导致无财产可供执行,明显属于逃避抚养责任、损害未成年子女合法利益的行为,符合题意。 20.杨某与配偶育有一子一女,杨某配偶去世后,因子女不在本地工作,经过公证,杨某与邻居卢某签订了意定监护协议,由卢某管理杨某财产,安排其养老、就医等事宜。杨某去世后,其子女与卢某关于他的财产问题产生纠纷。本次纠纷中,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意定监护协议的效力优先于法定继承,杨某的遗产由邻居卢某继承 B.若无法达成共识,杨某子女与卢某可选择仲裁或诉讼方式解决纠纷 C.成年子女对父母有赡养义务,杨某子女未尽义务则不再享有继承权 D.意定监护协议公证后,卢某成为杨某的合法监护人,履行监护职责 【答案】D 【详解】A:意定监护协议仅确定监护人及财产管理等事项,不产生继承权。杨某去世后,其遗产若无遗嘱,应按法定继承由子女继承,卢某不能取得继承权,排除。 B:法律规定,继承纠纷不能通过仲裁解决,只能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排除。 C:成年子女对父母有赡养义务,未尽义务在分配遗产时可以少分或不分,但并非直接丧失继承权,只有遗弃、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才丧失继承权,排除。 D:杨某经公证与卢某签订意定监护协议,符合《民法典》关于意定监护的规定,公证后卢某成为其合法监护人,履行监护职责,正确。 21.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甲救助了一只流浪狗,购置了狗笼、狗粮等物品,并为狗注射了疫苗。一年后,甲因工作繁忙便让好友乙帮忙照顾狗,并经常去探望。某日,乙在公园遛狗。在公园游玩的丙(10周岁)取得乙同意后,与狗一起玩闹,朝狗大声叫喊。不料,狗突然挣脱绳索狂跑。路过的丁受到惊吓,躲闪中不慎跌倒骨折,用去医疗费若干元。 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回答本案中丁有权向哪些民事主体请求赔偿并说明理由。 【答案】 ①丁可以向甲请求赔偿,甲长期饲养这条狗,成为狗的饲养人,虽然没有直接喂养,但其对狗仍然具有防范动物致人伤害发生的注意义务,给他人造成损害的,应该承担无过错侵权责任。②丁可以向乙请求赔偿,乙作为狗的管理员,有防范动物致人伤害发生的注意义务,给他人造成损害的,应该承担无过错侵权责任。③丁可以向丙的监护人请求赔偿,丙作为侵权的第三人,丙的行为超出了合理的限度,且其行为与丁的损害事实之间构成因果关系,应该承担过错侵权责任。丙属于未成年人其责任由监护人承担赔偿责任,因此丁可以向丙的监护人请求赔偿。 【分析】背景素材:人身权侵权案例 考点考查:民事权利与义务、父母对未成年子女的义务和责任等知识   能力考查:描述和阐释事物、论证与探究问题   核心素养:政治认同、法治意识 【详解】第一步:审设问。明确主体、知识范围、问题限定和作答角度。本题为分析说明类试题,要求回答本案中丁有权向哪些民事主体请求赔偿并说明理由。考查《法律与生活》的知识,需要调用民事权利与义务、父母对未成年子女的义务和责任等知识。结合材料分析说明。 第二步:审材料。提取关键信息,链接教材知识。   关键信息①:甲救助了一只流浪狗,购置了狗笼、狗粮等物品,并为狗注射了疫苗一年→可从侵权责任角度分析:说明甲是狗的饲养人,有义务防范狗对他人的伤害。 关键信息②:甲因工作繁忙便让好友乙帮忙照顾狗,并经常去探望。某日,乙在公园遛狗→可从侵权责任角度分析:说明乙作为管理人,有防范动物致人伤害发生的注意义务。 关键信息③:在公园游玩的丙(10周岁)取得乙同意后,与狗一起玩闹,朝狗大声叫喊→可从侵权责任角度分析:说明丙的行为与丁受伤之间存在因果关系,应当由其监护人承担赔偿责任。 第三步:整合信息,组织答案。 22.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张某与陈某育有一儿一女张甲、张乙。女儿张乙远嫁。儿子张甲及其妻子刘某与张某、陈某同住。张甲意外去世后,刘某未再嫁,同时照顾因病卧床的张某和年老的陈某。五年后,张某去世未留遗嘱,留有与陈某共有房产1套、存款30万元。为感谢刘某,陈某书面声明表示自愿将其享有的房产继承份额赠给刘某,刘某表示接受。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相关知识,分析张某的遗产如何分割,并说明理由。 【答案】 房产:房产为张某与陈某共有,一半属张某遗产。张某未留遗嘱,按法定继承,陈某、张乙、刘某(对张某尽主要赡养义务,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可共同继承张某房产份额;陈某将其享有的房产继承份额赠与刘某,该部分归刘某。 存款:30万元存款是张某与陈某共有财产,15万元为张某遗产。按法定继承,陈某、张乙、刘某(尽主要赡养义务,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共同继承该15万元。 【分析】背景素材:遗产继承案件 考点考查:薪火相传有继承 能力考查:描述和阐释事物、论证和探究问题 核心素养:政治认同、科学精神、法治意识 【详解】第一步:审设问。明确题型、作答范围、问题限定和作答角度。 本题是分析说明类主观题。明确本题考查的知识范围是法律与生活,设问指向是运用薪火相传有继承的知识进行说明。 第二步:审材料,提取关键词,链接教材知识。 有效信息:张某去世未留遗嘱,留有与陈某共有房产1套,陈某书面声明表示自愿将其享有的房产继承份额赠给刘某,刘某表示接受→可调用的法理依据是法定继承、赠与。本案中,张某未留遗嘱,按法定继承,陈某、张乙、刘某(对张某尽主要赡养义务,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可继承张某房产份额;陈某将其享有的房产继承份额赠与刘某,该部分归刘某。 有效信息:张某去世未留遗嘱,留有存款30万元→可调用的法理依据是法定继承。本案中,30万元存款是张某与陈某共有财产,15万元为张某遗产。按法定继承,陈某、张乙、刘某(尽主要赡养义务,为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该15万元。 第三步:整合信息、组织答案。注意设问要求与材料信息、课本知识的结合。 23.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2024年8月4日,张某将自己的小型轿车停靠在自己从物业租赁(并与小区物业签订了保管协议)的小区停车位后去公司办事,回来时发现5岁的李某在其轿车发动机盖上躺着,轿车前面有多处划痕,张某迅速联系物业,报警并拍摄现场照片,李某的父母也来到现场。张某要求小区物业与李某父母承担责任,但小区物业认为物业已经在醒目位置进行了提示,要求父母照顾自己的孩子,严禁攀爬、损害他物,因此,物业无需承担责任;李某的父母认为孩子才5岁,还不懂事,也不愿意承担责任;经派出所民警调解,三方未能达成一致意见。之后,张某在某汽车修理厂修理了车辆的后保险杠、前保险杠、发动机盖并更换了前牌照板,并一纸诉状将物业、李某及其父母告上法庭要求他们赔偿车辆所有维修费用。结合材料并运用法律与生活的知识,分析如果你是法官,会支持张某的诉讼请求吗?并说明理由。 【答案】部分支持。 ①张某与小区物业签订的保管协议主体适格、意思表示真实、内容合法,是有效的合同,物业应该按照合同约定履行看护责任。本案中,物业公司虽进行了提醒,但仍存在看管不善的过错而导致张某车辆受损,应承担一定的赔偿责任。 ②根据民法典规定,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本案中,李某的行为是导致张某汽车受损的直接原因。但因李某系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李某的父母应当对轿车的损害承担侵权责任,赔偿张某大部分损失。 ③张某主张中包括修理后保险杠的费用,而后保险杠的损失与李某不存在因果关系,因此,对后保险杠的维修费用法院不会支持。 【详解】本题为分析类主观题,可运用合同、侵权责任、父母对子女的权利与义务的知识,从合同责任、监护人侵权责任、因果关系判定的角度分析作答。 有效信息①:张某与小区物业签订了保管协议→可运用合同的知识,从有效合同的构成要件角度分析: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物业应该按照合同约定履行看护责任。物业未完全尽到保管看护的合同义务,应当赔付部分损失。 有效信息②:5岁的李某造成车辆划痕,李某的父母不愿意承担责任→可运用无过错侵权、父母对子女的责任与义务的知识,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侵权的责任承担角度分析:不满8周岁的自然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致人损害的,由其监护人承担无过错侵权责任,李某父母未尽到监护职责,是车辆前部损害的主要责任方,应承担大部分赔偿责任。 有效信息③:轿车前面有多处划痕,张某在某汽车修理厂修理了车辆的后保险杠,要求他们赔偿车辆所有维修费用→可从侵权责任构成要件的因果关系角度分析:侵权责任的成立需要损害行为与损害结果存在因果关系,后保险杠的损害与李某的行为、物业的看管失职均无关联,该部分主张缺乏事实依据,法院不予支持。 24.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为了工作,小蔡夫妇在2018年生育女儿后,将孩子交由父母老蔡夫妇抚养照顾,6年间孩子的日常生活、医疗、兴趣班等所有费用均由两位老人承担。因认为小蔡夫妇作为父母未尽到法定抚养义务,老蔡夫妇诉至法院,要求小蔡夫妇支付抚养费32万元。法院审理后,结合双方经济情况、实际付出与当地生活水平,酌情判决小蔡夫妇支付抚养费12万余元。双方均未上诉,目前判决已生效。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分析法院作出上述判决的法理依据。 【答案】①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第一责任人,对未成年子女有抚养和教育的义务。小蔡夫妇在有抚养能力的情况下,长期未履行对未成年子女的抚养义务。 ②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遵循公平原则。小蔡夫妇将孩子长期交由父母抚养照顾并未支付费用,未合理确定自己与父母的权利和义务。 ③老蔡夫妇代替小蔡夫妇抚养照顾未成年人,有一定的家庭互助性质,并非纯粹的金钱交易,不能简单把家庭成员之间的金钱往来完全认定为债权债务关系。因此法院酌情判决小蔡夫妇支付抚养费12万余元。 【详解】本题为说明题,可运用《法律与生活》中父母对子女的抚养义务、民法基本原则、家庭关系中的权利义务等知识,从老蔡夫妇代为履行抚养职责的法律后果、小蔡夫妇行为违反公平原则、法院酌情判决体现公序良俗等角度进行分析作答。 有效信息①:小蔡夫妇将女儿交由父母老蔡夫妇抚养照顾,6年间未尽抚养义务→可联系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法定义务。小蔡夫妇有抚养能力却长期不履行,老蔡夫妇代为履行后,有权依据无因管理或不当得利等相关规定主张费用补偿,法院判决支付抚养费正是对法定抚养义务的确认。 有效信息②:所有费用均由两位老人承担,小蔡夫妇未支付任何费用,老蔡夫妇认为其未尽义务→可联系民法典规定的公平原则。小蔡夫妇将全部抚养压力转嫁给父母,导致双方权利义务严重失衡,违背了公平原则,法院判决其支付部分抚养费旨在合理平衡各方利益。 有效信息③:法院结合双方经济情况、实际付出与当地生活水平,酌情判决支付12万余元而非原告主张的32万元→可联系家庭关系具有强烈的人身伦理属性。老蔡夫妇照料孙辈含有家庭互助性质,不能简单等同于纯粹的债权债务关系,法院酌情裁判既尊重了家庭伦理,又维护了公序良俗,实现了法理情的统一。 试卷第16页,共16页 试卷第17页,共17页 学科网(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学科网(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 专题40 在和睦家庭中成长 高考命题分析 高考命题解读: 本专题围绕民法典婚姻家庭、继承、特殊侵权命题,贴合生活家事纠纷,落实法治意识核心素养。试题区分民事权利能力、监护、赡养、遗嘱效力、遗赠扶养协议等易混法条,设置多主体复杂案例辨析责任边界。选择侧重易错概念挖坑,主观题以真实司法案例为载体,要求析产、定继承顺序、划分侵权责任,兼顾法理与公序良俗,考查材料提取、法条调用、逻辑论证综合能力,对接高考生活化、情境化命题导向。 创新考法: 融合网络热梗侵权、意定监护、放弃继承逃避抚养、土地承包经营权继承等新型现实情境;多法律关系叠加命题,增设因果关系、协议效力辨析设问;主观题采用法官视角开放分析,区分部分支持 / 全部支持情形,强化理论与真实司法裁判结合。 真题考点精练 1.B 2.C 3.C 4.D 5.C 6.A 7.D 8.B 9.A 10.B 11.D 12.A 13.B 14.C 15.C 16.B 17.D 18.A 19.B 20.D 21 丁可向甲、乙、丙监护人索赔。 1. 甲是饲养人,动物伤人承担无过错侵权责任。 2. 乙是管理人,未尽管理义务,承担无过错侵权责任。 3. 丙 10 周岁,故意刺激狗是损害诱因,由其监护人承担过错赔偿责任。 22 1. 夫妻共有房产、存款先对半分割,张某一半为遗产,按法定继承。 2. 继承人:配偶陈某、女儿张乙、丧偶儿媳刘某(尽主要赡养义务,第一顺序继承人)。 3. 陈某自有房产份额赠与刘某,该部分房产归刘某;张某遗产份额由三人共同继承。 4.15 万元存款(张某遗产)由陈某、张乙、刘某三人共同继承。 23 部分支持张某诉求。 1. 物业签车辆保管协议,未尽完整看管义务,承担部分赔偿责任。 2.5 岁李某无民事行为能力,划伤车辆,其父母承担主要赔偿责任。 3. 后保险杠损坏与本案侵权行为无因果关系,该笔维修费不予支持。 24 1. 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教育、保护法定义务,小蔡夫妇有能力却长期未尽抚养义务。 2. 民事活动遵循公平原则,二人将全部抚养开支转嫁给父母,权利义务失衡。 3. 祖辈照料孙辈带有家庭互助属性,不等同商业债权债务,法院结合经济、生活水平酌情判决补偿 12 万余元。 试卷第16页,共16页 试卷第1页,共2页 学科网(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学科网(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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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题40  在和睦家庭中成长 练习-2027届高考政治一轮复习统编版选择性必修二法律与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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