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基本信息**
聚焦家庭法律关系,以案例辨析为载体,系统整合抚养赡养、监护制度、遗产继承等核心考点,强化法治观念与道德修养。
**专项设计**
|模块|题量/典例|方法提炼|知识逻辑|
|----|-----------|----------|----------|
|父母子女关系|单选1-5题|以“最有利于未成年人”“权利义务统一”为原则,结合拟制血亲、离婚后义务等辨析|从自然血亲到拟制血亲,推导抚养赡养义务的法定性与不可免除性|
|监护制度|单选6-8题、非选17题|意定监护协议效力判定(书面形式、真实意愿),区分法定监护与意定监护适用场景|从法定监护不足切入,构建意定监护的自主选择与权利保障逻辑|
|继承规则|单选9-16题、非选19-21题|遗嘱效力优先于法定继承,必留份规则(缺乏劳动能力又无生活来源继承人),析产先于继承|从法定继承到遗嘱继承,结合遗赠扶养协议,形成遗产分配完整链条|
内容正文:
第五课 在和睦的家庭中成长 练习
一、单选题
1.宁某再婚后,妻子潘某长期悉心照料其与前妻之女小宁及两个婚生子女;宁某嗜赌欠债、打骂孩子,毫无担当。潘某起诉离婚并执意带走无血缘继女。法院结合案情及13岁小宁的真实意愿,判决三名子女均由潘某直接抚养,宁某付抚养费并享有探望权。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亲生血缘关系是人民法院判定子女抚养权的首要法定依据
②未成年人已满十周岁,可独立决定自身抚养权归属与监护人选
③法院判决充分尊重未成年人意愿,坚持最有利于未成年人原则
④继母多年抚育形成合法拟制血亲,享有法定父母子女相关权利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2.父母离婚后,小芙跟随母亲生活。父亲一直希望探望小芙,但母亲以父亲探望不利于自己管教孩子为由予以拒绝。母亲要求父亲支付孩子的抚养费,父亲则以母亲长期阻止他探望孩子为由拒绝支付。对此,下列解读正确的是( )
①离婚后小芙父亲对孩子有探望权,是基于民法规定的身份权
②父母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只适用于有血缘关系的父母子女之间
③小芙父亲对小芙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不因离婚而消除
④若小芙父亲不支付抚养费,则小芙成年后对其没有赡养义务
A.①③ B.①④ C.②④ D.③④
3.毛某因在外务工,离异后其未成年子女实际随母亲刘某生活。刘某意外身亡后,外祖父将两名孩子接回家中抚养,并多次联系毛某支付抚养费。毛某以“孩子是外祖父自愿接走”为由拒绝。对此认识正确的是( )
A.毛某以“孩子是外祖父自愿接走”为由拒绝支付抚养费,符合法律规定
B.本案中外祖父对未成年外孙子女负有法定的抚养义务,应承担抚养责任
C.父母对未成年子女的抚养义务是法定义务,不因婚姻关系解除而免除
D.毛某与刘某离婚后,毛某对子女不再负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义务
4.饶某与孙某未婚育有一子,后二人感情不和,双方分手,小孩归孙某抚养。因饶某长期未探望、照顾小孩,且拒绝支付任何抚养费用,孙某起诉饶某,要求饶某支付抚养费用。经承办法官调解,双方达成一致意见,饶某每月支付小孩抚养费。同时,人民法院向饶某发出家庭教育令,要求饶某切实履行监护职责,加强亲子陪伴。由此可知( )
①教育和抚养未成年子女既是父母的权利也是父母的义务
②父母离婚后对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③人民法院发挥了司法职能,依法纠正监护人的不当行为
④饶某和孙某作为父母没有履行监护职责,应该承担责任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5.姜某因突发疾病而丧失劳动能力,虽有补贴收入,但不足以支付其养老院寄养费用。姜某要求其成年子女支付其养老院寄养费用,子女以姜某有收入为由拒绝。姜某遂诉至法院,要求子女履行赡养义务,支付其养老院寄养费用,法院最终判决支持姜某诉求。该案中法院判决的理由是( )
①为促进家庭和睦,被赡养人的需求应得到满足
②成年子女对父母有赡养义务,不因父母有收入而免除
③虐待或者遗弃老年人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④民事主体应遵循守法和公序良俗原则,弘扬中华传统美德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6.电商直播带货中的剧本摆拍、卖惨诱导、AI造假等套路,在网购经验比较丰富的年轻人眼中漏洞百出,却让很多老年人深信不疑,沉迷其中。为防止老年人在直播中被骗,家庭成员可以( )
①多些关心与倾听,及时留意老人的需求
②帮助老人学习网络知识,丰富老人的信息化社会阅历
③提高对电商欺诈行为的惩处力度,治理网购环境
④让老人签署成年意定监护协议,替老人购物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7.无子女独居老人周老伯头脑清醒时,在公证处书面约定:若日后丧失辨识能力,由常年帮扶自己的邻居林某代为签字就医、管理存款、处理日常财产事务。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采取书面的形式能够固定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
②该协议须由两名以上无利害关系的见证人见证才能生效
③邻居林某履行监护职责时,应最大程度尊重周老伯的真实意愿
④邻居林某在周老伯死亡后可以依法获得周老伯的财产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8.随着我国人口老龄化程度不断加深,老年人的养老需求日益增长,越来越多的老年人开始主动选择机构养老。以下是一份养老协议部分内容摘录:
第四条 权利与义务
(一)甲方(养老机构)
有权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收取服务费用及相关费用。有权根据入住老人状况自行灵活调整、变更服务内容。……
(二)乙方(入住老年人)
入住老人如在自己行走或活动时发生跌倒骨折、身体损伤等事故,养老机构有义务提供必要的应急帮助和救助,但不负任何法律责任。……
(三)乙方(入住老年人监护人)
承担入住老人全部费用支付义务,预交费用后方能将老人全权委托本机构照护,若因个人原因解除合同,不退任何预付费用。……
据材料,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因养老机构拟定免除自身过错责任的格式条款,该份养老协议无效
②全权委托机构照护并不意味着成年子女对父母赡养义务的转移
③协议内容反映了通过成年意定监护制度可以更好满足老年人养老需求
④签订养老协议需要警惕“霸王条款”,依法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9.78岁的庞某独居生活,基本生活费用来源于拾荒及领取低保金,无其他经济来源。庞某先后有两次婚姻,共生育6名子女,但子女以母亲再婚、未长期共同生活等为由不愿履行赡养义务。对本案分析正确的是( )
①庞某有权通过法院起诉要求其子女给付赡养费
②庞某子女的行为构成遗弃,应当追究其刑事责任
③庞某子女可以通过放弃继承权的方式免除赡养义务
④庞某子女的赡养义务不因庞某婚姻关系的变化而终止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10.赵某育有赵大、赵二两个子女。2021年,赵某立下自书遗嘱,明确其全部遗产由赵大继承。2023年赵某患病,赵二悉心照料,赵某便将名下一套房产赠与赵二,并办理了过户登记。后赵某病故,留下3万元存款和2万元债务,赵大持遗嘱要求继承房产和其他财产。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
①赵某赠与房产的行为在性质上属于遗赠
②该房产所有权已转移,赵大不能继承
③房产赠与发生在自书遗嘱之后,故该遗嘱全部失效
④如果赵大继承遗产,则需在继承范围内承担2万元债务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11.李某去世,留有住房一套、名画一幅、存款50万元。李某立下合法有效的自书遗嘱:住房由儿子李大继承,名画赠与书画好友周某,存款50万元未作任何处分。李某法定继承人还有妻子、女儿李二,无其他亲属及债务纠纷。正常情况下,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住房由妻子、李大、李二共同分割
②名画由好友周某取得
③50万元存款由妻子、李大、李二共同分割
④周某不是合法继承人不能取得名画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12.刘某在丈夫去世后没有改嫁,一直尽心尽力地照料体弱多病的婆婆。5年后刘某的婆婆去世,刘某与丈夫的弟弟黄某在分割遗产时发生争议。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刘某和黄某均有继承权,且刘某可以多分
②刘某尽了主要赡养义务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③刘某作为儿媳可以成为第二顺序的继承人
④黄某作为第二顺序的继承人有权继承遗产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13.《人民日报》推出系列漫画宣传法律常识,用鲜活场景展现了法律融入生活。
基于漫画中内容,下面观点正确的是( )
①儿子未尽赡养义务,应当不分或者少分遗产
②录像遗嘱合法有效,法律效力优先于书面遗嘱
③书面遗嘱订立在先,法律效力优先于录像遗嘱
④女儿照料老人,可依据遗赠扶养协议独占房产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14.戴某与庞某育有一子庞小某,庞某去世后,戴某因病需长期陪护和治疗,庞小某以家中经济困难为由拒绝负担治疗费用。戴某与邻居蔡某签订《协议书》,约定蔡某承担戴某生养死葬义务,戴某去世后将其名下房产赠与蔡某。后蔡某依约履行义务直至戴某离世,当蔡某拿出《协议书》主张其权利时,庞小某拒绝协助蔡某办理房屋产权登记手续。对此,下列分析正确的是( )
①蔡某有权依据协议主张房屋所有权,庞小某应协助办理登记
②该协议为成年意定监护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履行监护职责
③庞小某作为法定继承人,因拒不负担治疗费用而丧失继承权
④戴某与蔡某签订的协议,其法律效力优先于法定继承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15.九旬老人王达早年丧偶,由外甥女小冬长期照料并共同生活28年。2001年,王达将名下房产登记为与外孙女高梅按份共有(各占50%)。王达多次表示,唯一的女儿王晓不管自己,并于2009年立下公证遗嘱,指定名下房产份额留给小冬。据此推断,可知( )
A.该遗嘱于王达去世后即可生效,小冬获得该房产
B.该涉案房产50%的份额,属于王达的外孙女所有
C.女儿王晓可以依据法定继承,获得一定房产份额
D.该公证遗嘱属于遗嘱继承,是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
16.杨大爷育有一子一女,子女长期定居国外,无暇归国。2022年5月10日,杨大爷与侄子小杨签订了意定监护协议并进行了公证。两年后,杨大爷突发疾病,意识出现障碍,小杨自此开始打理杨大爷财产并照顾杨大爷直至去世安葬。此案中( )
①小杨承担杨大爷生养死葬的义务,享有受遗赠的权利
②成年意定监护制度能够更好地保障老年人的合法权益
③若杨大爷立有遗嘱将财产给予小杨,则属于遗嘱继承
④杨大爷若未立遗嘱,去世后财产应由法定继承人继承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二、非选择题
17.阅读材料,回答问题。
我国人口老龄化的发展对老年人的合法权益保护提出新的挑战,社会也将面临较为沉重的养老负担。83岁独居老人吴某无直系亲属照料,担心自己未来失智、失能后无人照料、财产被侵占。老人与自己热心助人的邻居张某签订书面意定监护协议并公证。双方约定:若吴某日后丧失或部分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由张某担任其监护人,全权负责老人的生活照料、医疗决策、养老安排、财产管理等事务,保障老人晚年权益。后来吴某患上阿尔茨海默病,无法独立作出民事决策。张某依据合法有效的意定监护协议,依法履行监护职责,照料老人生活、管理个人财产,让老人的晚年生活有了保障。
《民法典》第28条法定监护:法律直接按亲属顺序划定监护人,老人被法院认定为无/限制民事行为能力(失能、失智、脑梗痴呆无法自主决策)时自动生效,无需老人提前书面约定。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分析成年意定监护制度的作用。
18.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家庭教育是教育的开端,关乎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和家庭的幸福安宁,也关乎国家发展、民族进步、社会稳定。
近年来北京市法院在对案件的调研中发现,家庭教育问题主要有三类:一是部分家长对未成年子女的教育成长不上心、不尽心,致使子女没有养成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行为习惯,甚至出现侵犯他人人身、财产等合法权益的行为;二是存在“不会管”问题,部分家长教育理念落后,教养未成年子女方式失当,方法严厉粗暴,动辄对子女实施体罚、家庭暴力;三是少数离婚的父母只顾自己的利益诉求,推卸家庭教育责任与义务,严重影响了未成年子女的安全感和归属感。
如果你是一名法官,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并结合材料,针对家庭教育出现的问题对家长进行劝诫。
19.张某(男)与李某(女)婚后育有儿子张甲和张乙。张甲去世后,其妻方某(二人无子)长期与张某夫妇共同生活并照料两人。张乙则常年在外工作,未尽主要赡养义务。2024年,李某病逝,生前未立遗嘱。一年后,张某亦病逝。整理遗物时发现张某生前亲笔书写并签名的一份遗嘱,载明将个人存款10万元留给儿媳方某,将婚后购买登记在夫妻名下的房屋留给张乙。后方某认为遗产分配对自己不公平,且自书遗嘱没有见证人,遗嘱无效,故将张乙起诉至法院,请求认定该遗嘱无效,重新进行遗产分配。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相关知识,说明法院应如何判决上述财产的分配,并说明理由。
20.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李甲与周乙系夫妻,育有一女李大、一子李小。李大于2020年去世,其丈夫张丙自丧偶后,长期主动照料体弱多病的岳父母,尽到主要赡养义务。李小长期在外地上班,鲜少回家。2026年,李甲与周乙因意外去世,留下一套价值120万元的房产,同时,李甲留有个人外债20万元。李甲生前留有自书遗嘱,明确其房产份额由张丙继承。
结合材料,运用家庭与婚姻的相关知识,分析材料中的房产应该怎样继承、债务应该怎样清偿?
21.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孙某与盖某原系夫妻关系,于1989年育有一子孙某成。孙某与盖某离婚后,于2011年与皇甫某再婚。2014年12月,孙某所有的徐州市某宿舍房屋以产权调换方式换为某小区2701室房屋(即案涉房屋)。
2019年6月,孙某订立自书遗嘱一份,载明:“我所有的房产及家里的一切财产,待我百年后,由妻子皇甫某一人继承,产权归皇甫某一人所有。”2019年11月28日,孙某去世。2021年5月,原告皇甫某提起本起诉讼,请求法院判令按照上述遗嘱内容,由其继承案涉房屋。
被告小孙辩称:其身患重病,丧失劳动能力,亦无生活来源。孙某虽留有遗嘱,但该遗嘱未按照法律规定为其留有必要份额,故该遗嘱部分无效,其有权继承案涉房屋的部分份额。
法院经审理查明,小孙于2006年患病,并于2016年开始接受透析治疗,2020年出现脑溢血。审理过程中,原告称被继承人长期治病花销,遗产只剩涉案房屋,亦未提出还有其他财产需要分割。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的知识,分析小孙的辩称是否有法律依据,并说明法院应如何处理此案。
试卷第1页,共3页
试卷第1页,共3页
学科网(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参考答案
题号
1
2
3
4
5
6
7
8
9
10
答案
D
A
C
A
C
A
B
C
B
C
题号
11
12
13
14
15
16
答案
C
A
A
B
B
D
1.D
【详解】①:我国法律规定,判定子女抚养权的核心原则是最有利于未成年人,并非以亲生血缘关系为首要法定依据,本案将无血缘继女判归潘某抚养也体现了这一原则,错误。
②:已满8周岁的未成年人,法院判决抚养权时仅需尊重其真实意愿,未成年人不能独立决定抚养权归属和监护人选,错误。
③:法院结合13岁小宁的真实意愿,将子女判归长期悉心照顾孩子的潘某,充分尊重未成年人意愿,坚持了最有利于未成年人的原则,正确。
④:继母潘某长期抚育继女,形成受法律保护的拟制血亲关系,享有与亲生父母同等的监护、抚养相关法定权利,法院将继女交由其抚养符合法律规定,正确。
2.A
【详解】①:探望权是父母基于亲子身份关系享有的身份权,父母离婚后亲子身份关系不变,父亲仍享有探望权,正确。
②:父母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不仅适用于有血缘关系的父母子女,非婚生子女、合法收养的子女、形成抚养关系的继子女同样适用该权利义务关系,错误。
③:夫妻关系随婚姻关系的解除而消失,但作为血缘关系的父(母)子(女)关系不会因婚姻关系解除而消失。离婚后,父母对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符合题意。
④:在父母年老时子女赡养父母是法定的义务。这种法定义务是不附加条件的义务,不能因为父母未尽子女抚养义务而避免赡养责任,错误。
3.C
【详解】A:父母对未成年子女的抚养义务是法定义务,具有强制性,不能因他人自愿抚养而免除。毛某以“孩子是外祖父自愿接走”为由拒绝支付抚养费,违反法律规定,排除。
B:有负担能力的外祖父母对未成年外孙子女承担法定抚养义务,须以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无力抚养为前提。本案中毛某具备抚养能力,外祖父不负有法定抚养义务,排除。
C:离婚后,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婚姻关系解除而消除,父母对未成年子女的抚养义务属于法定义务,不因离婚而免除。毛某仍需支付抚养费,正确。
D: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依然对子女负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认为离婚后便不再负有相关权利义务是错误的,排除。
4.A
【详解】①:依据民法典规定,父母对未成年子女的抚养、教育和保护既是权利也是义务,二者不可分割,符合题意。
②:本案中饶某与孙某并未形成婚姻关系,不存在离婚的前提,该选项表述不符合案件事实,排除。
③:人民法院调解抚养纠纷、发出家庭教育令,是行使司法职能、纠正监护人失职行为的体现,符合题意。
④:孙某一直实际抚养小孩,已经履行了监护职责,并非二人都未履行监护职责,排除。
5.C
【详解】①:赡养需求要结合实际经济状况,并非所有需求都无条件满足,该表述并非法律判决依据,排除。
②:成年子女赡养父母是法定义务,父母收入不足以生活的,子女仍需承担赡养责任,正确。
③:本案子女仅拒绝付费,不存在虐待、遗弃老人情形,与案件无关,排除。
④:赡养老人符合公序良俗与传统孝道,是法院裁判的重要补充依据,正确。
6.A
【详解】①:老年人易被直播套路诱导,部分源于情感需求未被满足,家庭成员关心倾听、关注老人需求,可减少老人被虚假营销情感裹挟的情况,是家庭层面可行举措,正确。
②:老年人网络阅历不足、辨别能力弱,家人协助学习网络知识,能提升老人对直播骗局的识别能力,从认知层面防范受骗,正确。
③:惩处电商欺诈、整治网购环境属于政府监管、执法部门的行政履职范畴,并非家庭成员能够实施的行为,主体不符,错误。
④:成年意定监护是针对未来可能丧失或部分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设置的监护制度,本题是普通防骗场景,直接要求老人签署协议、替老人购物,既不必要,也侵犯了老年人的自主消费权利,错误。
7.B
【详解】①:书面形式能够留存证据,固定当事人真实意思表示,正确。
②:成年人意定监护协议法律未强制要求两名无利害关系见证人,公证形式即可生效,排除。
③:监护人履行监护职责,应当最大限度尊重被监护人真实意愿,正确。
④:仅约定监护事务,未订立遗赠扶养协议,林某无权直接继承周老伯财产,排除。
8.C
【详解】①:养老机构免除自身责任的格式条款无效,但该无效条款不影响协议其他合法部分的效力,并非整份养老协议全部无效,排除。
②:子女对父母的赡养义务是法定义务,不因将老人委托机构照护而转移或免除,正确。
③:材料仅为普通养老服务协议,未提及成年意定监护相关约定,与意定监护制度无关,排除。
④:协议中免责不退费、机构随意变更服务等属于不公平霸王条款,签约时需警惕,依法维权,正确。
9.B
【详解】①:成年子女对父母有赡养的义务,不因为父母的原因而消除,而且庞某基本生活费用来源于拾荒及领取低保金,无其他经济来源,因此,庞某有权通过法院起诉要求其子女给付赡养费,①正确。
②:题中,庞某子女只是不愿履行赡养义务,并没有说明其行为的严重程度,因此,不能判断庞某子女的行为构成遗弃,②排除。
③:成年子女对父母有赡养的义务,不能通过放弃继承权的方式免除赡养义务,③说法错误。
④:成年子女对父母有赡养的义务,不因为父母的原因而消除,因此,庞某子女的赡养义务不因庞某婚姻关系的变化而终止,④正确。
故本题选B。
10.C
【详解】①:遗赠是自然人通过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赵二是赵某的法定继承人,因此该赠与不属于遗赠,错误。
②:赵某将房产赠与赵二,且已经办理了过户登记,不动产所有权自登记时发生转移,该房产已经属于赵二所有,不再是赵某的遗产,赵大不能继承,正确。
③:遗嘱仅会因遗嘱人撤销、变更或者遗嘱内容违反法律规定等无效,赵某赠与房产只改变了该房产的归属,遗嘱中关于赵某其他遗产的内容仍然有效,并不是遗嘱全部失效,错误。
④:根据民法典规定,继承人继承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缴纳税款和清偿债务以继承遗产的实际价值为限。如果赵大继承赵某的遗产,就需要在继承遗产范围内承担赵某的2万元债务,正确。
11.C
【详解】①:遗嘱继承的法律效力优先于法定继承。李某立下了合法有效的自书遗嘱,明确指定住房由儿子李大继承,但材料并没有明确房子是夫妻共同财产还是李某的个人财产,如果是个人财产,只能由儿子继承,如果是夫妻共同财产,房子中属于李某的部分由儿子继承,其余部分依旧属于李某的妻子,但都不是由妻子、李大、李二共同分割,不选。
②:自然人可以通过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个人,该行为属于遗赠,合法有效的遗赠受法律保护。李某在自书遗嘱中明确将名画赠与好友周某,属于合法遗赠,因此周某可以依法取得名画的所有权,正确。
③:遗嘱未处分的遗产,应当按照法定继承办理。50万元存款未在遗嘱中作任何处分,适用法定继承规则;李某的妻子、李大、李二均属于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因此该笔存款由三人共同分割,正确。
④:取得遗产的方式不限于法定继承,遗赠也是法定的遗产移转方式。周某虽不属于李某的法定继承人,但可基于合法有效的遗赠取得名画所有权,并非只有法定继承人才能取得遗产,错误。
12.A
【详解】①②:《民法典》第1129条明确规定,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本题中刘某丧偶后一直悉心照料婆婆,属于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丧偶儿媳,是婆婆遗产的第一顺序继承人;同时刘某长期承担主要赡养责任,符合遗产分配中对尽了主要扶养义务的继承人可以多分的规定,因此刘某和黄某都有继承权,且刘某可以多分,正确。
③:我国法定的继承规则中,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丧偶儿媳直接被法律赋予第一顺序继承人的地位,并非自动归为第二顺序继承人;且未丧偶的普通儿媳本身不属于公婆的法定继承人范畴,该说法不符合法律规定,排除。
④:黄某是婆婆的儿子,属于法定继承的第一顺序继承人范畴,而非第二顺序继承人,排除。
13.A
【详解】①:《民法典》第1130条:有扶养能力和条件,不尽赡养义务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儿子多年未照料患病父亲,符合该情形,正确。
②:录像遗嘱生效要件为遗嘱人真实意思表示、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漫画中有邻居作证)、记录时间,本案录像遗嘱合法有效;《民法典》规定,多份有效遗嘱内容冲突,以最后订立的遗嘱为准。十年前书面遗嘱在先,上个月录像遗嘱在后,录像遗嘱效力优先,正确。
③:有效遗嘱的效力不看订立形式,只看订立时间,在先书面遗嘱不能优先于后立合法录像遗嘱,错误。
④:遗赠扶养协议的扶养人只能是法定继承人以外的自然人/组织;女儿是法定继承人,不能签订遗赠扶养协议,她依据后立录像遗嘱取得房产,错误。
14.B
【详解】①:案涉协议属于遗赠扶养协议,蔡某已经按照协议全面履行了生养死葬的义务,依法享有受遗赠的权利,庞小某应当配合履行过户的协助义务,正确。
②:该协议约定的是生养死葬义务与死后房产赠与,属于遗赠扶养协议;成年意定监护仅针对成年人丧失或者部分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时的人身、财产管理等监护职责,不涉及遗产赠与内容,二者法律性质不同,排除。
③:庞小某拒不支付医疗费属于一般未尽赡养义务,没有达到遗弃、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的法定丧失继承权的情形,不会产生继承权丧失的法律效果,仅在分割遗产时可以不分或者少分,排除。
④:根据继承相关法律规定,遗赠扶养协议的法律效力优先于法定继承,遗产处理时应当优先按照协议执行,庞小某的法定继承权不能对抗蔡某基于有效协议享有的权利,正确。
15.B
【详解】A:遗嘱生效后,小冬仅能获得王达名下50%的房产份额,并非整套房产,错误。
B:该房产是王达与高梅按份共有,双方各占50%份额,因此50%份额属于高梅所有,正确。
C:王达已立公证遗嘱将个人房产份额处分给小冬,遗嘱继承优先于法定继承,王晓无法通过法定继承获得该房产份额,排除。
D:小冬不属于王达的法定继承人范围,该公证遗嘱属于遗赠,不属于遗嘱继承,排除。
16.D
【详解】①:意定监护是为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预先确定监护人的制度,不同于遗赠扶养协议,小杨履行监护照顾义务并不当然取得受遗赠的权利,只有存在明确的遗赠扶养协议或遗嘱时,才能获得遗产,错误。
②:成年意定监护制度允许老年人提前选定信任的监护人,能够更好保障老年人的合法权益,符合该制度的设立初衷,正确。
③:遗嘱继承的继承人必须属于法定继承人范围,侄子不属于杨大爷的法定继承人,即便杨大爷立遗嘱将财产给小杨,也属于遗赠,而非遗嘱继承,错误。
④:若无遗嘱或遗赠协议,遗产依法按照法定继承处理,杨大爷的子女是其法定第一顺序继承人,因此未立遗嘱时遗产应由法定继承人继承,正确。
17.①成年意定监护允许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成年人自主选定监护人,是对法定监护的补充完善。吴某无直系亲属照料,若仅适用法定监护,会出现监护主体空缺,老人晚年照料、财产安全无法保障。意定监护允许老人自愿选择信任的邻居张某作为监护人,填补法定监护在特殊群体中的空白。
②我国已经进入老龄化社会,成年意定监护制度能够更好地保护老年人的合法权益。人口老龄化带来养老负担加重,吴某提前签订公证意定监护协议,在丧失决策能力后,张某按协议负责生活照料,能够规避无人看护、财产被侵占的风险,保障失智老人的人身权与财产权,是应对人口老龄化的制度安排。
③我国坚持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相结合。一方面确立成年意定监护,张某履行监护职责有法律支撑;另一方面,该制度认可热心邻居张某的帮扶行为,鼓励邻里守望相助,弘扬友善互助的传统美德,做到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有机结合。
【详解】本题为意义类主观题,可运用《法律与生活》相关知识,从监护制度完善、老年人权益保障、法治与德治结合三个角度分析说明。
有效信息①:83岁独居老人吴某无直系亲属照料,担心自己未来失智、失能后无人照料、财产被侵占,与邻居张某签订书面公证意定监护协议→可从监护制度完善角度分析说明,成年意定监护是法定监护的补充,该制度允许老人自主选定信任的监护人,填补法定监护适用空白。
有效信息②:社会将面临较为沉重的养老负担;吴某患病丧失民事行为能力后,张某依据协议履行监护职责,照料生活、管理财产,保障老人晚年权益→可从老年人权益保障角度分析说明,人口老龄化背景下,该制度提前明确监护安排,保护老年人的人身权利与财产权利,适合老龄化社会治理需求。
有效信息③:《民法典》确立成年意定监护规则,张某依据合法有效的意定监护协议,依法履行监护职责→可从法治与德治结合角度分析说明,法律为邻里监护提供制度保障,同时倡导邻里守望相助,弘扬友善互助传统美德,实现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有机统一。
18.①父母对未成年子女有抚养、教育、保护的义务,必须履行监护职责,保护未成年子女人身安全、健康和财产权益。②未成年子女造成他人损害的,父母依法承担民事责任(无过错侵权责任)。③父母有教育、保护未成年子女权利。有权对子女进行必要的约束、引导、批评教育和合理惩戒。但家暴子女是违法行为,造成严重后果的要追究法律责任。④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父母不得以离婚为由推卸履行家庭教育责任与义务。
【分析】背景素材:家庭教育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考点考查:权利保障 于法有据、家和万事兴等相关知识
能力考查:获取和解读信息、调动和运用知识、描述和阐释事物
核心素养:法治意识、公共参与
【详解】第一步:审设问。明确主体、知识范围、问题限定和作答角度。本题要求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针对家庭教育出现的问题进行劝诫,要调动教材中权利保障于法有据、家和万事兴等相关知识,结合案例信息分析说明。
第二步:审材料。提取关键信息,链接教材知识。
关键信息①:部分家长对未成年子女的教育成长不上心、不尽心,致使子女没有养成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行为习惯,甚至出现侵犯他人人身、财产等合法权益的行为→可联系父母对未成年子女有抚养、教育、保护的义务;未成年子女造成他人损害的,父母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关键信息②:部分家长教育理念落后,教养未成年子女方式失当,方法严厉粗暴,动辄对子女实施体罚、家庭暴力→可联系父母有权对子女进行必要的约束、引导、批评教育和合理惩戒,但家暴子女是违法行为,造成严重后果的要追究法律责任。
关键信息③:少数离婚的父母只顾自己的利益诉求,推卸家庭教育责任与义务,严重影响了未成年子女的安全感和归属感→可联系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
第三步:整合信息,组织答案。注意设问角度并将教材知识与案例有机结合。
19.本案中的房屋属于张某与李某的共同财产,需要进行析产。李某没有留下遗嘱,故按照法定继承的范围和顺序,配偶、子女和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丧偶儿媳均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属于李某的房产部分在其去世后应由丈夫张某、儿子张乙和儿媳方某共同法定继承。故属于张某的遗产是房产的一部分和个人存款10万元。
张某所立的自书遗嘱不需要见证人,符合法定要求,且遗嘱继承的法定效力优先于法定继承,属于张某的房产部分,应由张乙遗嘱继承;个人存款10万元应由方某遗嘱继承。
【详解】本题属于分析说明类主观题,需调用薪火相传有继承的相关知识分析作答。
有效信息①:李某病逝,生前未立遗嘱。一年后,张某亦病逝。整理遗物时发现张某生前亲笔书写并签名的一份遗嘱,载明将个人存款10万元留给儿媳方某,将婚后购买登记在夫妻名下的房屋留给张乙→从遗产确定的角度分析:房屋属于张某与李某的共同财产,需要进行析产。张某的遗产是房产的一部分和个人存款10万元,李某的遗产是部分房产。
有效信息②:张某与李某婚后育有儿子张甲和张乙。张甲去世后,其妻方某(二人无子)长期与张某夫妇共同生活并照料两人。李某病逝,生前未立遗嘱→从法定继承的角度分析李某的遗产继承:第一顺序继承人是配偶、子女和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丧偶儿媳,属于李某的房产部分在其去世后应由丈夫张某、儿子张乙和儿媳方某共同法定继承。
有效信息③:整理遗物时发现张某生前亲笔书写并签名的一份遗嘱,载明将个人存款10万元留给儿媳方某,将婚后购买登记在夫妻名下的房屋留给张乙。后方某认为遗产分配对自己不公平,且自书遗嘱没有见证人,遗嘱无效,故将张乙起诉至法院,请求认定该遗嘱无效,重新进行遗产分配→从遗嘱继承的角度分析张某的遗产继承:遗嘱继承的法定效力优先于法定继承,且自书遗嘱有效,属于张某的房产部分,应由张乙遗嘱继承;个人存款10万元应由方某遗嘱继承。
20.①在涉及共有财产的继承案件中,应先进行析产,再依法进行继承。房子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李甲与周乙各占一半。②法律规定,丧偶女婿对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张丙对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可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根据法定继承,儿子李小、女婿张丙可均等继承周乙的遗产,各占30万的房产份额。③遗嘱继承的法律效力优先于法定继承。由于李甲留有遗嘱,张丙可以继承李甲的房产份额。综上,李小继承价值30万的房产份额,张丙继承价值90万的房产份额。④法律规定,继承人继承遗产的,应当在所得遗产实际价值范围内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偿还的债务,继承人放弃继承的无需承担清偿责任。20万外债属于李甲个人债务,张丙继承了李甲的房产份额,所以还需偿还李甲的个人债务20万。
【详解】本题为措施类主观题,可运用《法律与生活》中家庭与婚姻的遗产继承相关知识,从析产规则、法定继承、遗嘱继承效力、债务清偿规则的角度分析作答。
有效信息①:李甲与周乙婚后留有一套价值120万元的房产→可从遗产析产规则角度分析:继承遗产需要先将个人合法财产从家庭共有财产或者夫妻共同财产中析出,案涉房产为夫妻共同财产,因此李甲、周乙各享有60万元的房产份额,仅该份额属于二人各自的遗产可被继承。
有效信息②:李大去世后张丙长期照料岳父母,尽到主要赡养义务,李甲周乙去世后还有儿子李小作为继承人→可从法定继承顺序角度分析:我国法律规定,丧偶女婿对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因此周乙的遗产(60万房产份额)应由第一顺序继承人李小、张丙均等继承,二人各获得30万房产份额。
有效信息③:李甲生前留有自书遗嘱,明确其房产份额由张丙继承→可从遗嘱继承效力优先角度分析:遗嘱继承的法律效力优先于法定继承,因此李甲个人的60万房产份额按照遗嘱由张丙继承,结合此前继承的周乙的30万份额,张丙共获得90万房产份额,李小获得30万房产份额。
有效信息④:李甲留有个人外债20万元→可从债务清偿规则角度分析:继承人继承遗产的,应当在遗产的实际价值范围内承担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偿还的债务的责任,张丙继承了李甲的全部遗产,因此需承担李甲20万元的个人债务。
21.①孙某成的辩称有法律依据。根据民法典规定,遗嘱继承虽优先于法定继承,但遗嘱应当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本案中,孙某成身患重病、丧失劳动能力且无生活来源,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孙某所立遗嘱未为其保留必要份额,违反了法律的强制性规定,因此该遗嘱涉及剥夺孙某成必要份额的部分无效。
②法院应依法支持孙某成的部分请求。鉴于遗产主要为涉案房屋,法院应首先为孙某成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以保障其基本生活需求,剩余部分再按照遗嘱由皇甫某继承。具体处理方式可根据房屋价值、双方实际情况等因素,判决房屋按份共有或折价补偿,以实现权益平衡。
【详解】本题属于分析说明类主观题,运用继承、民法基本原则的相关知识,先判断孙某成的辩称有法律依据,再结合材料信息说明法院处理此案的具体做法。
有效信息①:被告小孙辩称:其身患重病,丧失劳动能力,亦无生活来源。孙某虽留有遗嘱,但该遗嘱未按照法律规定为其留有必要份额,故该遗嘱部分无效→可从遗嘱继承的法律效力角度,说明孙某所立遗嘱未为身患重病、丧失劳动能力且无生活来源的小孙保留必要份额,违反了法律的强制性规定,因此该遗嘱涉及剥夺孙某成必要份额的部分无效。
有效信息②:小孙辩称其有权继承案涉房屋的部分份额,原告称被继承人长期治病花销,遗产只剩涉案房屋,亦未提出还有其他财产需要分割→可从民法基本原则、遗嘱继承的角度,说明法院应首先为孙某成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以保障其基本生活需求,剩余部分再按照遗嘱由皇甫某继承。
答案第1页,共2页
答案第1页,共2页
学科网(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