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课 法律是什么 第2课时(教学设计)-2026-2027学年道德与法治六年级上册统编版

2026-08-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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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

摘要:

该小学道德与法治教学设计聚焦“生活与法律”,引导学生从“法律在身边”的感性认知走向“法律分类与功能”的理性认识,通过“法律大家庭”比喻导入,回顾旧知搭建支架,梳理民法、行政法、刑法等法律类型及其调整领域。 资料以生活化情境为载体,通过课本插图分析、家庭法律采访、民法小剧场等活动,结合时政补充深化认知,突出法治观念培养,助力学生用法律视角观察生活,提升责任意识,为教师提供可操作的教学路径,有效落实核心素养。

内容正文:

六年级上册第一单元《生活中的法律》 第1课《法律是什么》 第2课时 生活与法律 教学设计 一、教材分析 本课是统编版《道德与法治》六年级上册第一单元《生活中的法律》第1课的第2课时。在前一课时的基础上,本课时进一步引导学生从“法律就在身边”的感性认知,走向“法律分类与功能”的理性认识。教材通过“生活与法律”这一主题,以图文结合的方式呈现了四部重要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引导学生认识法律覆盖国家政治生活和个人家庭生活等多个领域。随后,教材借助“相关链接”中的买卖合同范例以及“小桥买保险”“小志家承包土地”两幅生活场景图,帮助学生理解民法调整平等主体之间的社会关系;通过“市场监管部门讲解营业执照”“税务部门办理税收业务”两幅图片,引出行政法约束行政权力、管理公共事务的功能;通过“阅读角”中刑法任务的介绍,帮助学生认识刑法惩罚犯罪、保障人权的功能。本课时内容编排遵循“法律无处不在—法律分类认知—法律功能理解”的逻辑线索,帮助学生初步建立“不同法律调整不同领域、发挥不同功能”的认知框架,为后续深入学习宪法、了解公民基本权利和义务奠定基础。 二、学情分析 六年级学生经过第一课时的学习,已经初步建立了“法律就在我们身边”的认知,知道法律既保护权利也规定义务,初步了解了法律与道德、纪律的区别。然而,学生对法律的认知仍然比较笼统——他们知道“有法律存在”,但不清楚法律其实是一个庞大的“家族”,不同类型法律管的事不一样。比如,学生知道“买东西受保护”但不知道这是《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功劳;知道“不能闯红灯”但不知道这是《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知道“爸爸妈妈要工作”但不知道有《劳动法》保护劳动者权益。这一阶段的学生以直观形象思维为主,对抽象的“民法”“行政法”“刑法”等概念难以直接理解,因此教学必须依托具体的生活场景和典型案例,通过归类、对比、情境判断等学习活动,让学生在看得到、听得懂的生活故事中,逐步建立“法律分类”的初步概念。 三、教学目标 1. 法治观念: 知道民法、行政法、刑法等不同法律类型调整不同领域的社会关系,发挥不同功能;初步了解《民法典》《道路交通安全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与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树立“遇事找法”的初步意识。 2. 健全人格: 能结合具体生活场景,判断该情境属于哪一类法律调整的范畴,初步培养用法律视角观察社会生活的思维习惯,形成理性、客观的社会认知。 3. 责任意识: 了解不同行政机关的职能,知道行政法约束行政权力、督促政府履行职责,初步树立监督意识和社会责任感。 4. 道德修养: 在理解法律功能的基础上,进一步体会法律对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保障公民合法权益的重要作用,增强守法意识和公民意识。 四、教学重难点 1. 教学重点: 知道法律覆盖国家政治生活和个人家庭生活等多个领域;了解民法、行政法、刑法的基本功能——民法调整平等主体间关系、行政法约束行政权力、刑法惩罚犯罪;能结合具体生活场景说出涉及的法律类型。 2. 教学难点: 理解“不同法律调整不同领域的社会关系”——民法管平等主体之间的事(买卖、合同、家庭财产等),行政法管官民之间的事(政府管理、公共服务等),刑法管犯罪行为。对“平等主体”“行政权力”等概念的理解。 五、教学过程 (一)新课导入 教学活动:(回顾旧知+情境猜谜) 1. 教师引导: 师:同学们,上节课我们学习了《我们与法律》,知道了法律就在我们身边。老师先来考考大家——谁能用一句话告诉我,上节课你最大的收获是什么? 生:(预设)法律既保护我们也约束我们;法律和国家制定,有强制力…… 师:大家的记性真好!法律这位“隐形朋友”一直陪伴着我们。那老师再问一个有意思的问题:如果把我们国家的所有法律比作一个大家庭,那这个“法律大家庭”里都有哪些成员呢?它们分别负责管什么事呢?今天这节课,我们就继续来认识这个庞大的“法律家族”,了解“生活与法律”的关系。 (板书课题:生活与法律) 2. 学生活动: 回顾上节课核心知识,回答教师的提问,参与“法律大家庭成员”的猜测与讨论,激发对新课的好奇心。 3. 教师总结: 师:看来大家对“法律就在身边”已经有了很深的印象了。但是,法律可不只是一个“笼统”的概念,它有一个庞大的家族体系。不同的法律就像家里的不同成员,爸爸负责开车接送(交通法),妈妈负责买东西维权(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孩子负责上学(义务教育法),大家各司其职,共同维护家庭的运转。今天我们就来认识一下这个“法律大家庭”里的几位重要成员! 设计意图: 通过回顾上节课核心知识,搭建新旧知识之间的桥梁;借助“法律大家庭成员”的趣味猜谜,激活学生对法律分类的好奇心,为新课学习做好心理和认知准备。 (二)新课讲授・探究新知 学习任务一:法律大家庭——无处不在的法律 子活动1:生活场景中的“法律影子” 1. 教师活动: 师:同学们,请大家打开课本第5页,看一看最上面这段文字和下面的四幅插图。谁来读一读这段文字?其他同学认真听,想一想这段话告诉了我们什么重要信息。 (请一位学生朗读:“法律调整社会关系,保护合法权益,维护公共秩序。大到国家的政治生活,小到个人的家庭生活,处处都有法律的身影。”) 师:读得真好!请同学们再仔细看这四幅图,它们分别代表的是什么法律?(出示课件展示四幅图:选举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劳动法、道路交通安全法) 师:老师想问问大家:第一幅图里人们在干什么?这跟哪部法律有关?第二幅图呢?第三幅图、第四幅图呢?请先在小组里交流一下,再举手回答。 2. 学生活动: 生1(回答第一幅图):第一幅图是人们在投票选举人大代表,跟《选举法》有关。年满18周岁的公民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生2(回答第二幅图):第二幅图是妈妈在商场买东西,跟《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有关。如果买到假货,可以打12315投诉维权。 生3(回答第三幅图):第三幅图是工人在工作,跟《劳动法》有关。《劳动法》保护工人的合法权益,比如不能拖欠工资。 生4(回答第四幅图):第四幅图是路上的车和行人,跟《道路交通安全法》有关。红灯停绿灯行,过马路走斑马线,这些都是《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的。 3. 教师总结: 师:同学们观察得太仔细了!你们看,这四部法律分别管着不同的事——选举法管国家政治生活中的选举,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管我们买东西消费的事,劳动法管工作就业的事,道路交通安全法管我们出行安全的事。大到国家大事,小到日常出行、买东西、工作,法律都在发挥着作用。真是“处处都有法律的身影”啊! 设计意图: 通过观察课本插图,引导学生将法律名称与生活场景建立对应关系,初步感知不同法律调整不同领域的社会关系,落实“法律无处不在”的认知目标。 子活动2:采访家人——生活中的法律调查 1. 教师活动: 师:同学们请看课本第5页最下面这个“活动园”——“采访家人,了解他们的工作和生活中涉及哪些法律”。昨天老师已经布置大家课后采访家人了,现在请你在小组里分享一下你的采访发现,然后选一位代表来全班交流。 师:谁来分享?你采访了谁?他(她)的工作或生活中涉及什么法律?你能简单说一说吗? 2. 学生活动: 生1:我采访了妈妈,她是一位老师。妈妈说她的工作涉及《教师法》,老师有权利教书育人,也要履行保护学生安全的义务。 生2:我采访了爸爸,他开了一家小餐馆。爸爸说他的餐馆涉及《食品安全法》,食品要安全卫生,不然会被罚款,严重的还要关门。 生3:我采访了爷爷,他已经退休了。爷爷说他有退休金,这是《社会保险法》规定的,退休人员可以领养老金安度晚年。 生4:我采访了姑姑,她最近刚买了新房子。姑姑说买房签合同涉及《合同法》,合同里把房子的价格、面积、交房日期都写得清清楚楚,这样双方都不能反悔。 3. 教师总结: 师:大家的采访成果太丰富了!从大家的分享中我们发现,法律真的是无处不在——老师有《教师法》,开餐馆有《食品安全法》,退休有《社会保险法》,买房有《合同法》……我们的家人、亲友,各行各业都离不开法律的保护和规范。法律就像一张巨大的安全网,把我们每一个人都稳稳地接住了。 设计意图: 通过课前采访+课堂分享的方式,将学习从课堂延伸到家庭,让学生在真实的生活调查中切身感受法律的普遍性,同时锻炼信息收集与口头表达能力。 学习任务二:民法的“日常生活守护” 子活动1:什么是民法——理解“平等主体” 1. 教师活动: 师:同学们,通过刚才的学习,我们知道法律大家庭里有很多成员。今天老师要给大家重点介绍法律家族里一位非常重要的成员——民法。请大家看课本第6页,先读一读最上面这段文字:“民法保护我们的生命、健康、名誉,保护我们的合法收入、房屋、生活用品、生产工具;民法指导人们签订和履行合同,调整生产、交易、消费等社会关系。” 师:老师想问问大家——这段话告诉我们民法主要管什么事?谁能用自己的话说一说? 师:好,我们再来看课本第6页下面的“相关链接”——“一份买卖合同”。请默读这段文字,然后回答老师的问题:这家奶粉公司和养殖场签订的合同里,主要写了哪些内容? 师:最后,请大家看第6页下面的两幅插图(“小桥妈妈买保险”“小志爸爸签土地承包合同”),说说这两幅图分别画的是什么场景?这些场景和民法有什么关系? 2. 学生活动: 生1(回答民法管什么事):民法保护我们的生命、健康、名誉,还保护我们的合法收入、房屋、生活用品等。如果别人侵犯了我们的名誉,我们可以用民法来保护自己。 生2(回答合同内容):合同里有买方和卖方的名称、买卖商品的数量和质量、商品的价格、交货日期、付款方式、违约责任、争议解决方式等等。写得非常清楚,这样双方都安心。 生3(回答两幅图):小桥的妈妈为小桥投了一份人身保险,和保险公司签了保险合同;小志的爸爸和村委会签了土地承包合同,承包了村里的土地来种果树。这些合同都和民法有关系。 生4:我补充,民法就是管我们普通人之间的事。比如我和同学之间借东西、互相赠送礼物,这些都和民法有关。 3. 教师总结: 师:同学们说得太好了!民法就是管我们“老百姓之间”的事的——我们买东西、签合同、保护自己的名誉和财产,都是民法管的。它是我们日常生活中打交道最多的法律之一,就像我们身边一位“贴心的大管家”,处处保护着我们的合法权益。 设计意图: 通过阅读课本文字、分析合同范例、观察生活场景图,引导学生初步理解民法调整平等主体之间社会关系的核心功能,将抽象的“民法”概念具象化。 子活动2:民法小剧场——合同在我们身边 1. 教师活动: 师:同学们,刚才我们看了奶粉公司和养殖场的买卖合同,也看了小桥妈妈买保险、小志爸爸承包土地的场景。其实,合同在我们的生活中随处可见。老师给大家准备了一段小视频。(播放1分钟短视频:《生活中的合同》——片段内容为:小明爸爸去营业厅办手机套餐签合同;小红妈妈在网上购物下单(电子合同);小刚爸爸去4S店买车签购车合同;小丽家装修房子签装修合同。) 师:看完视频,请同学们在小组里讨论:你在生活中见过哪些合同?签订这些合同有什么用? 师:老师再追问一个更深的问题:如果签了合同的一方反悔了、不履行合同了,该怎么办? 2. 学生活动: 生1:我见过爸爸妈妈去银行存钱签的合同,也见过买房子签的购房合同。合同可以保护双方的权益,谁也不能耍赖。 生2:我家里装修房子的时候,爸爸妈妈和装修公司签了合同,合同里写清楚了什么时候装完、用什么材料、花多少钱。 生3:如果签了合同的人反悔了,比如装修公司没有按时装完,就可以按照合同追究责任,要求赔偿违约金。 生4:我补充,合同是双方自愿签订的,谁也不能强迫谁。签订合同的双方在法律上是平等的,这就是民法强调的“平等主体”。 3. 教师总结: 师:同学们的理解非常深刻!合同就是双方之间的一份“君子协定”,白纸黑字写清楚了各自的权利和义务。有了合同,谁也不能随便反悔,这就是“契约精神”。民法正是通过保护合同的有效性、调整合同双方的关系,来维护正常的生产、交易和消费秩序。民法让我们普通老百姓的生活更加有序、更加有保障! 设计意图: 借助视频资源拓展合同在生活中的应用场景,帮助学生将“合同”这一抽象概念与日常生活建立广泛联系,深化对民法功能的理解。 学习任务三:行政法与刑法——国家的“管理手”与“守护盾” 子活动1:行政法——政府的“行为准则” 1. 教师活动: 师:同学们,民法管的是老百姓之间平等相处的事。那如果涉及政府和老百姓之间的事呢?比如,政府给我们办证、收税、管理市场……这些事谁来管?这就涉及法律大家庭里的另一位重要成员——行政法。请大家看课本第7页上面这部分,谁来读一读这段文字? (请一位学生朗读:“行政法约束行政机关的权力,督促其履行自己的职责,管理公共事务,为公众提供服务。”) 师:再看下面这两幅图(市场监管部门工作人员讲解营业执照申请事宜、税务部门工作人员办理税收业务),说说这两幅图分别画的是什么场景?这些场景和行政法有什么关系? 2. 学生活动: 生1:第一幅图是市场监管部门的叔叔在帮人办理营业执照。开餐馆、开店都要有营业执照,这是法律规定的。 生2:第二幅图是税务部门的阿姨在办理税收业务。依法纳税是每个公民和企业的义务,税收取之于民用之于民。 生3:我理解行政法就是管“官”的——管政府工作人员怎么做事。他们不能乱用权力,要按照法律规定为我们服务。 生4:我补充,行政法既赋予了政府管理公共事务的权力,也约束了政府的权力,防止权力滥用。比如办营业执照,工作人员不能故意刁难我们、不给我们办。 3. 教师总结: 师:同学们的理解非常到位!行政法就像政府工作人员的一本“工作手册”和一把“戒尺”——它一方面告诉政府应该做什么(管理公共事务、为公众服务),另一方面也约束政府不能做什么(不能乱用权力、不能刁难群众)。行政法的存在,让政府和老百姓之间的关系更加规范、更加公平。 设计意图: 通过阅读课本、观察图片,引导学生理解行政法约束行政权力、管理公共事务的核心功能,初步建立“官民关系也受法律调整”的认知。 子活动2:刑法——社会的“最后守护盾” 1. 教师活动: 师:同学们,法律大家庭里还有一位特别厉害的成员。平时它可能不怎么“露面”,但一旦有人做了特别严重的事——比如杀人、抢劫、放火——它就会挺身而出!它就是刑法。请大家看课本第7页“阅读角”,请一位同学来读一读这段话。 (请一位学生朗读:“刑法的任务,是用刑罚同一切犯罪行为作斗争……”) 师:听完这段介绍,谁能告诉我:刑法的主要任务是什么?它和民法、行政法最大的不同是什么? 师:老师再给大家补充一个最新的时政信息——2020年《刑法修正案(十一)》将刑事责任年龄的起始线从14岁下调到了12岁。也就是说,已满12周岁不满14周岁的人,如果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情节恶劣的,也要负刑事责任。你从这个信息中读出了什么? 2. 学生活动: 生1:刑法的任务是惩罚犯罪,保护国家安全、保护人民的财产和人身安全、维护社会秩序。它管的是最严重的事。 生2:刑法和民法最大的不同是——民法管的是“违法”的事,刑法管的是“犯罪”的事。犯罪比违法严重得多,会受到最严厉的惩罚。 生3:我读出了法律对未成年人也是一种保护,同时也是约束。法律保护我们的安全,也要求我们不能做违法犯罪的事。 生4:我补充,刑法被称为“社会最后一道防线”,因为其他法律管不了的事,最后都由刑法来“兜底”了。 3. 教师总结: 师:大家说得太精彩了!刑法就是社会的“最后守护盾”——当其他法律都管不住的时候,刑法就会站出来,用最严厉的方式惩罚犯罪行为,保护我们每个人的安全。但老师也要提醒大家:守法要从现在做起,从小事做起,千万不要因为一时冲动,触犯了法律的底线。 设计意图: 通过阅读角研读、最新时政补充,帮助学生理解刑法的核心功能及其与其他法律的区别,树立“远离犯罪、从小守法”的意识。 (三)课堂小结 1. 教师活动: 师:同学们,通过今天这节课的学习,我们对“生活与法律”有了更加深入的认识。现在请大家回顾一下:这节课你了解了法律大家庭的哪几位重要成员?它们分别管什么事?你最大的收获是什么? 2. 学生回顾: 生1:我认识了民法——它管我们老百姓之间的事,保护我们的生命、健康、名誉、财产。 生2:我认识了行政法——它管政府工作人员的事,约束行政权力,为公众提供服务。 生3:我认识了刑法——它惩罚犯罪,是社会的“最后守护盾”。 生4:我知道了合同很重要,签订合同可以让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更清楚,谁也不能耍赖。 3. 教师总结: 师:同学们总结得非常到位!今天我们走进了“法律大家庭”,认识了三位重要成员——民法管“平等主体”之间的事,行政法管政府和老百姓之间的事,刑法管“犯罪”的事。民法像一位“贴心管家”,行政法像一本“政府工作手册”,刑法像一面“最后守护盾”。不同法律调整不同领域的社会关系,但目标是一致的——规范人们的行为,保障社会生产生活秩序。希望大家在今后的生活中,做一名知法、懂法、守法的小公民! 设计意图: 通过师生互动小结,帮助学生梳理本课核心知识——民、行、刑三大法律类型及其功能,强化记忆,实现认知升华。 六、课后拓展作业 1. 提升必做题: 请同学们课后观察或询问家长:你家中有没有签订过合同?比如买房合同、装修合同、保险合同、手机套餐合同等。选择一份合同(可以请家长帮忙展示合同样本),阅读其中2—3个条款,用一两句话记录下你的发现,下节课带来和大家分享。 2. 实践探究题: 请同学们利用周末时间,走进社区或街道,观察并记录:你发现了哪些行政机关的工作场所或服务窗口?(如市场监督管理局、税务局、派出所、街道办事处等)选择一个你感兴趣的,了解它们是负责什么工作的,用文字或画图的方式记录下来。 设计意图: 第一题通过观察家庭合同,将“合同”概念从课本延伸到生活,深化对民法功能的理解;第二题通过实地观察行政机关,帮助学生将“行政法”从抽象概念转化为具体可感的生活场景,培养实践观察能力和社会认知能力。 七、板书设计 第2课时生活与法律——认识法律大家庭 一、法律无处不在   国家政治生活 ← 选举法   个人家庭生活 ←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劳动法、道路交通安全法 二、法律大家庭的三位重要成员   民法——“贴心管家”:管平等主体之间的事(合同、财产、名誉)   行政法——“政府手册”:管行政权力(办证、收税、公共服务)   刑法——“最后盾牌”:惩罚犯罪,保护安全 八、教学反思 成功之处: 本节课从“法律大家庭”的趣味比喻切入,通过生活场景观察、课前采访分享、合同案例分析、视频素材拓展、最新时政补充等多种教学方式,较好地帮助学生建立了“法律分类”的初步认知框架。学生在“民法小剧场”“行政法角色认知”“刑法年龄调整”等环节表现出较高的参与度和思维活跃度,尤其对“合同”概念的理解超出预期——部分学生能够联系自家购房、装修、办手机套餐等经历进行分享,课堂生成资源丰富。三个学习任务之间逻辑递进清晰——从“法律无处不在”到“民法功能认知”再到“行政法与刑法功能认知”,符合从感性到理性的认知规律。 不足之处: 部分学生对“平等主体”这一概念的理解仍停留在表层,难以准确区分“平等主体之间”和“行政法律关系”的根本不同。例如,有学生认为“政府给我办身份证”也属于民法范畴,说明对行政法“官民关系”的特征理解还不够清晰。此外,课堂时间分配上,“行政法与刑法”环节时间略显仓促,部分学生未能充分表达观点,“刑事责任年龄调整”这一时政信息未能在学生中间引发更深入的讨论。 改进措施: 下一节课可设计3分钟“法律分类小判断”复习环节——教师出示10个生活情境(如“闯红灯”“买到假货”“税务局收税”“邻居借钱不还”“抢劫”等),让学生快速判断属于民法、行政法还是刑法的管辖范围,通过大量具体情境的判断练习,帮助学生巩固对三类法律功能的理解。关于“刑事责任年龄”的时政信息,可在下节课开始时组织2分钟微讨论,引导学生结合“年龄虽小,违法也要担责”的意识,深化守法教育。 学科网(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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