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基本信息**
以劳动纠纷典型案例为载体,系统覆盖劳动者权益保护全链条知识,强化法治观念与维权能力。
**专项设计**
|模块|题量/典例|题型特征|知识逻辑|
|----|-----------|----------|----------|
|单选题|17题|情境化案例辨析,聚焦劳动合同订立/解除、社保缴纳、工伤认定等高频考点|从劳动者基本权利(社保、休息休假)到劳动合同法律关系(无效条款、调岗降薪),再到争议解决程序(仲裁前置),形成“权利-义务-救济”逻辑闭环|
|材料题|3题|复杂劳动纠纷案例分析,涉及孕期保护、转包工伤、新就业形态保障|结合《劳动合同法》《工伤保险条例》等法规,深化法律适用与责任认定,培养依法维权的责任意识|
内容正文:
第七课 做个明白的劳动者 同步练习
一、单选题
1.2025年毕业的大学生小李与某互联网企业签订劳动合同时,提交“自愿放弃缴纳社保,由企业按月发放等额补贴”书面申请,企业经法务审核后将该条款纳入合同并备案。工作一年后,小李因购房需要社保缴纳证明,以企业未依法参保为由主张解除劳动合同并索赔经济补偿。对此,下列分析正确的是( )
①自愿放弃社保约定因违法而无效,企业应补缴社会保险
②小李单方解除合同违反诚信原则,企业可不支付补偿金
③社保缴纳义务不能通过约定来免除,小李有权解除合同
④企业按约定发放社保补贴符合契约精神,协议合法有效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2.2026年5月,某市劳动仲裁委员会受理了一起劳动争议案件:王某(女,35岁)在某公司工作满3年,劳动合同到期后,公司通知不再续签。王某认为公司因自己近期怀孕而拒绝续签,遂申请仲裁要求公司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公司辩称:合同到期自然终止,属于合法终止,无需支付赔偿金。经查,王某在劳动合同到期前1个月已向公司报告怀孕情况。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劳动合同期满终止,公司无需支付经济补偿金
②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劳动合同期满应当续延
③公司行为属于违法终止劳动合同,应支付双倍经济补偿作为赔偿金
④王某应先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才能申请劳动仲裁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3.余某连续工作超8小时后因生理性疲惫闭眼小憩3分钟,被公司以“严重违纪、造成重大损失”为由解除劳动合同。余某认为公司解除劳动合同违法,遂提起劳动仲裁,仲裁委员会支持了其诉求。公司不服,诉至法院。法院审理后判决公司解除劳动合同违法,应支付赔偿金。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用人单位不得安排加班,应充分保障劳动者的休息权
②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应符合法定情形并遵循法定程序
③申请劳动仲裁是劳动者解决此类劳动纠纷的必经程序
④法院的判决有助于规范企业用工,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
A.①② B.①③ C.②③ D.②④
4.2025年8月,某宾馆要求其员工董某主动提交辞职申请。在董某明确拒绝后,该宾馆遂自2025年9月起停止安排董某工作并停发工资。对此,董某可以( )
①向劳动保障监察部门投诉该宾馆否认劳动关系的行为
②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判令该宾馆继续履行合同
③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以维护自身权益
④请工会或第三方共同与该宾馆协商,化解其与该宾馆的纠纷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5.刚满16周岁的小林利用暑假到某饭馆打工。双方约定试用期一周,试用期工资为正式工资的50%。小林干满一周后提出离职,饭馆老板却以“处于试用期”为由,拒绝支付任何报酬。小林倍感委屈。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双方的劳动关系自试用期结束起建立,受到劳动法保护
②小林虽未到法定用工年龄,但其付出劳动也应获得报酬
③小林可以收集工作证据,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维权
④试用期工资约定为正式工资的50%,侵犯了小林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6.小陈入职一家广告公司,双方签订了为期三年的劳动合同,约定小陈在合同期间不能结婚,否则公司可解除合同。小陈入职后,公司经常擅自安排其加班至深夜,日平均工作10小时以上。两年后,小陈结婚,为了保住工作,未告知公司。后来公司发现其结婚,以违约为由,将其辞退。本案中( )
①劳动合同中“不得结婚”条款因违反法律规定而无效
②公司因小陈结婚解除劳动合同,无需向其支付赔偿金
③公司擅自安排小陈长期加班,侵犯了其休息休假权利
④小陈隐瞒了结婚事实,构成欺诈,无权要求公司赔偿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7.某公司为降低用工成本,要求老张签署了一份《自愿放弃缴纳社保声明》,并承诺每月额外支付500元作为“社保补贴”。工作一年后,老张因公司未依法缴纳社保,导致其无法享受医疗保险待遇。他以此为由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公司支付经济补偿金,而公司则以声明系“双方自愿”为由拒绝支付。下列对此分析正确的是( )
①老张可在双方无法达成协商后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②依法缴纳社会保险是强制性规定,该声明因违法而无效
③老张以公司未缴纳社保为由解除合同,用人单位应当支付补偿金
④老张自愿放弃社保后又主张权利,有违诚信原则,不应得到支持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8.孙某入职广州一家服饰公司当专属主播,公司与她签订一份《合作协议》,特意写明“无劳动关系”,该服饰公司安排孙某直播售卖公司服装产品,并对孙某进行排班、考勤,按月向孙某发底薪,缴纳社保,同时根据直播销量计发奖金。后双方就是否构成劳动关系意见不一,产生纠纷并诉至法院。关于本案,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双方未签订劳动合同,所以不存在劳动关系
B.在诉讼之前,一般需要经历劳动仲裁的程序
C.公司保障孙某各项待遇,未侵犯其合法劳动权益
D.若双方补签劳动合同,劳动关系自合同签订时算起
9.吴某与某科技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时,发现合同中未明确约定工作地点。公司人事部门表示:“公司有权根据生产经营需要随时调整你的工作地点,无需与你协商,你必须无条件服从公司的任何调动安排。”吴某对此有疑虑。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工作地点属于劳动合同必备条款,未明确约定不符合法律规定
②劳动关系自签订劳动合同起建立,双方可以约定合理的工作地点
③吴某可以拒绝签订该合同,并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④公司人事部门的说明排除了吴某的主要权利,其不具有约束力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10.2025年5月,朱某入职某公司,口头约定:试用期1个月,工资3000元,转正后工资为5000元,公司不缴保险,将相关费用以补助形式发放给朱某。工作时间为每周六天,每天工作时长为8个小时,周六不算加班费,在该案中( )
①周六不算加班费,侵犯了劳动者的休息休假权
②用人单位没有履行必须的员工缴纳社保的义务
③用人单位可通过口头约定的形式达成意思一致的劳动合同
④合同中的试用期、劳动报酬、社保、工作时间属于必备条款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11.湖北一职业技术学院一名学生小翔(化名)今年20岁,大二暑期在学校合作的某物流企业实习,上夜班,负责搬运快递、卸货等工作,2025年8月25日至9月13日,连续三周都在工作,还被安排上夜班,在实习期间身亡。对本案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企业侵犯了小翔的休息休假的权利
②小翔未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的权利
③小翔因在实习期间,故不享有劳动者权益
④小翔被安排超长时间工作可以向劳动保障监察部门投诉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12.公司领导在会议室口头告知员工王某“不用来了”,随后关闭了王某的工作系统权限,使其无法正常工作。王某询问理由,领导让其回家等通知。随后,该公司以王某旷工为由提出与其解除劳动关系。关于此纠纷,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解除劳动合同只能通过书面的形式作出
②该公司以王某旷工为由解除劳动关系的行为无效
③“口头开除”在该案中不产生法律意义上的民事法律行为后果
④订立和解除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13.李某就职于某公司,入职2年后怀孕。孕期6个月时,公司强制将李某调至销售岗。后公司以李某遭客户投诉3次为由,单方面解除了与李某的劳动合同。李某认为公司以调岗为由,强制自己担任与身体情况不符合的工作职位,最终变相解除了劳动合同,公司的行为损害了自己的合法权益。李某多次与公司协商经济赔偿金无果后,申请劳动仲裁。据材料,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公司可以李某多次遭投诉作为法定免责事由,免除承担赔偿责任
②公司可根据经营需要调整职工工作岗位,无需与李某协商
③李某如对裁决不服,可以自收到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提起诉讼
④李某怀孕期间,公司非因法定情形不得单方解除劳动合同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14.2020年8月7日,李某入职N酒店,从事后厨工作。李某与N酒店签订了六年外包协议书。双方合同终止前十二个月,李某的月平均工资为8000元。N酒店为李某缴纳了2020年9月至2025年3月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2025年3月,李某与N酒店发生纠纷后离开酒店,双方就经济补偿发生争议。该案中( )
①李某既能申请仲裁,也能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②N酒店若违法解除与李某的劳动合同,应依法支付赔偿金
③双方签订的是外包协议,属于劳务关系,不适用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
④N酒店尊重和维护了李某享有社会保险的权利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15.2024年10月15日,朱某与高安市某公司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一周后正式入职,成为公司普通员工。2025年11月30日,公司在未出具书面解除通知、未说明任何理由的情况下,口头告知朱某解除劳动关系,并拒绝支付任何补偿。2026年1月21日,朱某向高安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主张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本案中( )
①公司与朱某的劳动关系自2024年10月15日起建立
②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作出的调解书具有法律约束力
③因公司无合法理由辞退,朱某只能主张继续履行劳动合同
④公司口头辞退朱某的行为违反了劳动合同的法定解除程序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16.某人力资源公司承接了某生鲜电商平台的仓储、配送业务,独立承担用工管理责任。该公司安排李某到平台配送站点工作,双方签订《合作服务协议》,明确约定:双方为民事合作关系,不建立劳动关系,不适用《劳动合同法》。李某工作期间需按时打卡考勤,服从站点调度,按平台系统指令完成配送。某日,李某在站点整理货物时不慎摔倒,造成腿部骨折。李某主张工伤赔偿,与该人力资源公司产生纠纷。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纠纷发生后,李某可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维权
B.李某在平台站点受伤,某生鲜电商应承担主要赔偿责任
C.双方自愿签订协议,李某无权依据劳动法主张相关权利
D.双方已形成事实劳动关系,李某依法享有社会保险和福利的权利
17.2025年4月8日,唐某应聘某电商公司直播主播职位,面试时该公司部门主管林某与唐某沟通顺畅,唐某对劳动报酬、福利待遇、培训机会等条件满意,双方当场签订劳动合同。唐某按合同约定4月16日到直播场地A县报到上班,一个月后公司对唐某直播效果不满意,将其调整到仓储岗位;唐某气愤离职并要求支付工资,遭到拒绝。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唐某可直接向A县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
②唐某应直接向电商公司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③劳动报酬、福利待遇、培训机会是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
④电商公司与唐某的劳动关系从2025年4月16日起建立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二、材料题
18.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2024年8月,李某入职某平台公司从事客服工作,双方签订三年期劳动合同,公司未为其缴纳社会保险。同年12月,李某发现怀孕并告知公司。2025年1月,公司以“客服岗位需久坐,孕妇不宜”为由,将李某调至仓库搬运岗位,并降低其工资。李某拒绝后,公司以“不服从工作安排”为由,安排李某每日加班2小时,李某拒绝加班,公司遂扣发其当月绩效工资。2025年8月,公司以“李某不服从管理、违反公司制度”为由,将李某移出工作群并解除劳动合同。李某不服,向当地基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恢复劳动关系、支付生育津贴及生育医疗费等费用,法院裁定不予受理。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指出平台公司用工过程中的违法之处及李某在维权程序上的不当之处。
19.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基本案情】
某建筑公司将所承包工程转包给刘某。2021年8月,刘某招用张某到工地工作。2021年10月10日,张某在作业时从高处坠落受伤,诊断为腰椎骨折。生效判决已确认某建筑公司与张某之间不存在劳动关系。
2023年3月14日,人社部门作出《认定工伤决定书》,认定张某受到的事故伤害为工伤,某建筑公司对张某受到的事故伤害承担工伤保险责任。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确定张某劳动功能障碍等级为八级,生活自理障碍等级未达级,停工留薪期6个月。张某向某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请求某建筑公司支付八级伤残应享有的工伤保险待遇。某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予以支持。某建筑公司不服,诉至人民法院。
【相关链接】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条第一款规定“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认定下列单位为承担工伤保险责任单位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四)用工单位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将承包业务转包给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或者自然人,该组织或者自然人聘用的职工从事承包业务时因工伤亡的,用工单位为承担工伤保险责任的单位⋯⋯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的知识,分析某建筑公司能否获得法院支持。
20.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小王是一名“快送”平台的外卖配送员,他与平台签订了一份《配送服务合作协议》,协议中约定:小王自行配备交通工具接单配送,按单计酬,平台不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不承担其工作期间的任何意外风险。小王加入平台工作群,按平台要求打卡,遵守每天工作10小时以上等考勤规定。在一次配送途中,小王因避让行人急刹车摔倒受伤,花去医疗费数千元,小王要求平台承担医疗费用并支付工伤赔偿。平台以双方是“合作关系”而非“劳动关系”,且协议中已明确约定不承担意外风险为由拒绝。
《新就业形态人员职业伤害保障办法(试行)》第二条:平台企业应当依照本办法规定参加新就业形态就业人员职业伤害保障(以下简称职业伤害保障),为通过平台注册并接单,以平台企业名义提供出行,即时配送和同城货运等劳动并获得报酬或者收入的新就业形态人员缴纳职业伤害保障费,实现每单必保,每人必保。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的有关知识,分析“快送”平台是否应承担医疗费用,支付工伤赔偿,并说明理由。
试卷第1页,共3页
试卷第1页,共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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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答案
1.A
【详解】①: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保费是法律强制性义务,不能由双方私下约定免除。小李和企业作出的自愿放弃社保的约定违反法律强制性要求,属于无效约定,企业应当为小李补缴社会保险,正确。
②:企业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保本身属于法定过错情形,小李依据法律规定单方解除劳动合同是合法维权行为,并未违反诚信原则,企业依法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不选。
③:社保缴纳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法定义务,该义务具有强制性,不能通过双方的私下约定免除。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劳动者有权单方解除劳动合同,正确。
④:契约自由不能突破法律强制性规定,这份协议的“自愿放弃缴纳社保,由企业按月发放等额补贴”的约定与法律相违背,是无效的,不选。
2.C
【详解】①: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劳动合同期满时应当续延至相应情形消失时终止。公司以合同到期为由终止,不符合法律规定,错误。
②:劳动法对“三期”女职工有特殊保护,劳动合同期满应当续延至孕期、产期、哺乳期结束,正确。
③:公司在明知王某怀孕的情况下仍以合同到期为由终止劳动合同,属于违法终止,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87条的规定支付双倍经济补偿作为赔偿金,正确。
④: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并非劳动仲裁的前置程序,王某可以直接申请劳动仲裁,不存在必须先投诉才能仲裁的要求,错误。
3.D
【详解】①:法律不是完全禁止加班,用人单位因生产经营需要,在协商一致的前提下,履行相应程序并且依法支付加班费的前提下可以合理安排加班,错误。
②:依据《劳动合同法》,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必须符合法定情形、遵守法定程序。员工短暂小憩3分钟不属于严重违纪,公司解除理由不成立,解除行为违法,正确。
③:劳动仲裁是提起劳动诉讼的前置程序,但解决劳动争议可以通过协商、调解、仲裁、诉讼多种途径。劳动者可以协商和解,仲裁并不是解决纠纷的必经程序,错误。
④:法院判决公司支付赔偿金,一方面约束企业不得随意辞退员工,规范企业用工行为;另一方面维护劳动者休息的合法权益,正确。
4.D
【详解】①:宾馆的行为是不提供劳动条件、停发工资的履行劳动合同争议,并非直接否认劳动关系,投诉事由不准确,错误。
②:劳动争议解决需遵循劳动仲裁前置原则,除有工资欠条等特殊情形外,未经仲裁不能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错误。
③:劳动争议的协商和调解不是必经程序,劳动者权益受侵害时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维权,正确。
④: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发生劳动争议时,可以请工会或者第三方共同与用人单位协商,这是合法的纠纷化解途径,正确。
5.D
【详解】①: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并非自试用期结束起建立,错误。
②:法定用工年龄最低为16周岁,小林刚满16周岁符合法定用工年龄,错误。
③:劳动者权益受到侵害时,可收集相关证据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这是合法的维权途径,正确。
④:我国劳动合同法规定,试用期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约定为50%的做法不符合法律规定,侵犯了劳动者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正确。
6.B
【详解】①:劳动合同中“不得结婚”条款违背了婚姻自由原则和法律的强制性规定,属于无效条款,正确。
②:公司以无效条款为依据解除劳动合同,属于违法解除,需支付赔偿金,错误。
③:公司擅自安排加班至深夜且日平均工作10小时以上,严重超时,侵犯了劳动者休息休假的权利,正确。
④:劳动合同中关于婚姻的条款无效,小陈隐瞒结婚事实不构成欺诈,公司违法解除合同,小陈有权要求赔偿,排除。
7.C
【详解】①:劳动争议诉讼实行仲裁前置。双方协商不成,老张必须先申请劳动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才能向法院起诉,不能直接起诉,不选。
②:为职工缴纳社保是法律强制性法定义务,不能通过双方约定免除。《自愿放弃缴纳社保声明》免除用人单位法定责任、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属于无效协议,正确。
③:《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社保,劳动者可单方解除劳动合同,且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本案公司未缴社保,老张以此离职,有权主张补偿金,法院依法支持该诉求,正确。
④:缴纳社保是企业不可免除的法定义务,不因劳动者签字放弃而免责。公司不缴社保损害劳动者法定权益,老张维权具备法律依据,不违背诚信原则,诉求应当得到支持,不选。
8.B
【详解】A: 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即使未签订劳动合同,只要实际符合用人单位管理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等劳动关系特征,就构成劳动关系,不能以未签劳动合同否定劳动关系,排除。
B:劳动争议诉讼实行劳动仲裁前置原则,在向法院起诉之前,一般需要先经过劳动仲裁程序,符合题意。
C:公司刻意约定“无劳动关系”,目的是规避用人单位的法定责任,已经侵犯了孙某的合法劳动权益,排除。
D:劳动关系始终自实际用工之日起建立,补签劳动合同不改变劳动关系的起算时间,排除。
9.B
【详解】①:根据《劳动合同法》,工作地点属于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未明确约定不符合法律规定,正确。
②: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并非自签订劳动合同之日起建立,排除。
③:吴某与该公司不存在已建立的劳动关系,未签订该劳动合同,未与公司产生实际劳动争议,不符合申请劳动仲裁的前提,排除。
④:公司人事部门“无需协商、无条件服从”的说明,排除了劳动者协商变更工作地点的主要权利,属于无效的格式条款,不具有约束力,正确。
10.A
【详解】①:劳动法规定,职工每日工作八小时,每周工作四十小时。该劳动合同中约定工作时间为每周六天,每天工作时长为8个小时,周六不算加班费,超过法律规定的劳动时长,且不支付加班费,侵犯了劳动者的休息休假权,正确。
②:劳动者享有获得社会保险和福利的权利,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正确。
③:劳动法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未订立的应在用工之日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排除。
④:试用期不属于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排除。
11.B
【详解】①:我国法律规定劳动者享有休息休假的权利,案例中企业安排小翔连续三周无休息地工作,侵犯了其休息休假权,正确。
②:题干仅提及企业安排超长时间加班,未体现企业未提供劳动安全卫生保护,不符合题意。
③:小翔与该企业建立用工关系,应被视为劳动者,享有劳动法规定的合法权益,错误。
④:劳动者合法权益被侵害时,有权向劳动保障监察部门投诉维权,正确。
12.C
【详解】①:解除劳动合同并非只能书面形式,法律规定用人单位解除需书面通知劳动者,但解除行为本身不只有书面这一种形式要件,不选。
②:用人单位不得随意解除劳动合同,公司先口头告知“不用来了”,又关闭王某的工作相关权限,再以旷工为由解除劳动关系,属于违法解除,该行为无效,正确。
③:本案中单位“口头开除”且关闭了王某的工作系统权限,并让其回家等通知,产生了解除劳动合同的效果,已经形成法律意义上的民事法律行为后果,错误。
④: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不管是订立还是解除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正确。
13.D
【详解】①:本案中公司违法强制给孕期女职工调岗在先,以投诉为由变相解除劳动合同,不是法定免责事由,不能以此免责,错误。
②:调岗属于变更劳动合同内容,用人单位必须与劳动者协商一致,不能因经营需要单方强制调岗,错误。
③:我国劳动争议处理实行仲裁前置规则,劳动者对劳动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提起诉讼,正确。
④:我国劳动法明确规定,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用人单位非因法定情形不得单方解除劳动合同,正确。
14.C
【详解】①:劳动争议处理实行仲裁前置程序,必须先申请劳动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才可向人民法院起诉,不能直接起诉,错误。
②:按照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依法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正确。
③:李某接受酒店的管理安排,从事酒店安排的有报酬的后厨劳动,双方实际构成劳动关系,即便签订外包协议也适用劳动合同法,错误。
④:N酒店按规定为李某缴纳了三项社会保险,履行了法定义务,维护了李某的社会保险权利,正确。
15.D
【详解】①: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朱某是签订劳动合同一周后才正式入职,因此劳动关系并非自2024年10月15日签订合同当日起建立,排除。
②: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作出的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具有法律约束力,正确。
③:公司无合法理由辞退劳动者时,劳动者既可以主张继续履行劳动合同,也可以主张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金,并非只能主张继续履行,排除。
④:公司解除劳动合同应当出具书面通知、说明合法理由,本案中公司仅口头辞退朱某,违反了劳动合同的法定解除程序,正确。
16.D
【详解】A:劳动争议案件需先经过劳动仲裁前置程序,李某不能直接向法院起诉,错误。
B:李某与人力资源公司建立用工关系,生鲜电商并非用工主体,无需承担赔偿责任,错误。
C:双方签订的《合作服务协议》中“不建立劳动关系”的约定,与实际用工中存在的管理从属关系(按时打卡、服从调度)相矛盾,应按实际用工性质认定劳动关系,李某有权依据劳动法主张权利,错误。
D:事实劳动关系的认定核心是“实质用工关系”:李某需遵守公司考勤制度、服从工作安排,劳动内容属于人力资源公司承接的业务组成部分,且公司支付劳动报酬,完全符合事实劳动关系的构成要件。因此双方已形成事实劳动关系,李某依法享有社会保险和福利的权利,正确。
17.B
【详解】①:我国劳动争议实行仲裁前置规则,劳动者可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后才能向法院起诉,不能直接提起诉讼,唐某可直接向A县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正确。
②:劳动争议不得直接向法院起诉,必须先申请仲裁,唐某不能直接向电商公司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错误。
③:劳动报酬属于劳动合同必备条款,但福利待遇、培训机会属于劳动合同的约定(可备)条款,不是法定必备条款,错误。
④:法律规定,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本题中唐某4月16日正式到岗用工,因此劳动关系从该日起建立,正确。
18.(1)公司违法行为:①以怀孕为由将李某调岗降薪,侵犯劳动者平等就业的权利。②强制安排李某加班,侵犯劳动者休息休假的权利。③因李某拒绝加班而扣发绩效工资,侵犯劳动者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④以“不服从管理”为由解除劳动合同不符合法律规定。李某拒绝不合理调岗和违法加班属正当维权行为,不属于严重违纪,公司解除劳动合同不符合用人单位单方解除的法定情形。⑤未依法为李某缴纳社会保险,侵害劳动者享受社会保险待遇的权利。
(2)李某未经劳动仲裁直接提起诉讼,程序不当。劳动争议实行“仲裁前置”原则,应先申请劳动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法律另有规定外,方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详解】本题为案例分析类主观题,从劳动合同履行、特殊劳动保护、劳动争议解决程序等角度逐一排查。
有效信息:公司以怀孕为由调岗降薪,强制加班、扣发绩效、单方解除合同,且未缴社保→可调用的法理依据是《劳动合同法》关于劳动者平等就业、休息休假、获得劳动报酬、社会保险等权利的规定,以及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法定条件。本案中,公司行为明显违反法律对孕期女职工的特殊保护,调岗降薪缺乏合法性,强制加班和扣薪侵犯基本劳动权利,解除合同理由不成立,构成违法解除;未缴社保直接违反法定义务。
有效信息:李某直接向法院起诉,法院不予受理→可调用法理依据是:劳动争议适用仲裁前置,未经仲裁不得直接向法院起诉,维权程序不符合法定流程。本案中,劳动争议未经劳动仲裁,直接进入诉讼程序,不符合法定维权流程,故法院裁定不予受理。
19.不能。根据相关规定,工伤保险责任的承担并非必须以存在劳动关系作为前提条件。在建筑工程转包给个人的情况下,一旦发生工伤事故,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承包人应当承担工伤保险责任。本案中,某建筑公司将案涉工程转包给刘某,刘某招用的张某在施工过程中受伤且已被认定为工伤。虽某建筑公司与张某之间不存在劳动关系,但某建筑公司作为案涉工程的承包人,仍需承担工伤保险责任。在某建筑公司未为张某缴纳工伤保险费的情况下,审理法院会判令其向张某支付相应的工伤保险待遇。
【详解】本题为法律案例分析类主观题,运用《法律与生活》中工伤保险责任承担的相关知识分析即可。
有效信息①:某建筑公司将所承包工程转包给刘某,刘某招用张某在作业时受伤→可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条第一款第(四)项,从责任主体角度分析,即用工单位违法将承包业务转包给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自然人,该主体聘用的职工因工伤亡时,用工单位为承担工伤保险责任的单位;
有效信息②:生效判决已确认某建筑公司与张某之间不存在劳动关系→可用工伤保险责任的承担不以存在劳动关系为前提这一规则,破除建筑公司的抗辩理由;
有效信息③:人社部门已认定张某所受伤害为工伤,要求某建筑公司承担工伤保险责任→结合上述法律规定与事实,判定建筑公司需承担责任,其诉讼请求无法获得法院支持。
20.“快送”平台应承担医疗费用,支付工伤赔偿。理由如下:①双方构成劳动关系。劳动关系的认定,不能仅依据合同名称,而应根据实际用工情况。虽然小王与平台签订的是《配送服务合作协议》,按时打卡考勤,按照平台要求接单配送,这表明其工作时间和工作内容受平台管理,所以双方构成事实劳动关系。②平台约定不承担风险无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平台以协议约定不承担意外风险为由拒绝赔偿,属于免除自身法定责任,该约定无效。③平台应承担工伤赔偿责任。小王是在配送途中受伤,符合工伤认定条件。根据法律规定,平台企业应当依照规定参加新就业形态人员职业伤害保障,为新就业形态人员缴纳职业伤害保障费。若平台未缴纳,应按照相关规定支付工伤赔偿,包括医疗费用等。
【详解】本题属于分析说明类试题,具体可运用劳动关系的认定、无效劳动合同等相关知识来作答。首先,作出判断:应承担医疗费用,支付工伤赔偿。其次,分析说明理由。
有效信息①:小王加入平台工作群,按平台要求打卡,遵守每天工作10小时以上等考勤规定→可联系劳动关系的认定的知识,说明双方构成劳动关系。
有效信息②:平台不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不承担其工作期间的任何意外风险→可联系无效合同的知识,从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的角度,说明该约定无效。
有效信息③:在一次配送途中,小王因避让行人急刹车摔倒受伤,花去医疗费数千元,小王要求平台承担医疗费用并支付工伤赔偿→可联系《新就业形态人员职业伤害保障办法(试行)》第二条的知识,说明小王是在配送途中受伤,符合工伤认定条件,平台应承担工伤赔偿责任。
答案第1页,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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