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正文:
新课标高中数学暑假预习讲义
第1讲 集合的概念及表示暑假预习讲义
【内容导航】
1. 集合与元素的定义与判定标准;
2. 集合元素三大核心特性;
3. 元素与集合的从属关系;
4. 常用数集符号及范围;
5. 列举法、描述法两种集合表示方法;
6. 集合概念的创新题型与高考综合应用。
【学习目标导航】
一、知识目标
1. 精准理解元素、集合的定义,掌握集合元素确定性、互异性、无序性三大性质;
2. 熟记五大常用数集的符号与取值范围;
3. 掌握元素与集合的关系符号,能规范判断从属关系;
4. 熟练掌握列举法、描述法的书写规范,可灵活实现两种表示方法的互化。
二、能力目标
1. 具备快速判断一组对象能否构成集合的能力,规避模糊性陷阱;
2. 熟练利用元素互异性求解含参集合问题,并完成参数检验;
3. 具备题型迁移能力,可应对常规题、高考真题、创新定义题型。
三、素养目标
培养数学抽象、逻辑推理核心素养,建立严谨的数学语言思维,养成分类讨论、验证结果的解题习惯。
【学习重点】
集合元素的三大特性;元素与集合的关系判断;集合的两种规范表示方法。
【学习难点】
利用元素互异性求解含参问题;描述法集合的精准理解;创新定义型集合题型的解读与解题。
【知识框架】
集合概念体系:定义(元素+集合)
→ 核心三性(确定、互异、无序)
→ 从属关系()
→ 五大数集
→表示方法(列举法、描述法)
→ 含参求值
→ 创新题型
【学习过程】
(一)知识要点梳理
1. 集合与元素的定义
一般地,把研究对象统称为元素,由一些确定的、不同的元素所组成的总体叫做集合(简称为集)。集合通常用大写拉丁字母表示,元素通常用小写拉丁字母表示。
2. 元素与集合的关系
若是集合中的元素,称属于集合,记作;
若不是集合中的元素,称不属于集合,记作。
3. 集合元素的三大特性(核心考点)
(1)确定性:给定一个集合,任何一个对象要么是集合的元素,要么不是,二者必居其一,无模糊性;
(2)互异性:集合中的任意两个元素互不相同,重复元素只保留一个(参数求解核心依据);
(3)无序性:集合中元素的排列顺序不影响集合本身,如。
4. 常用数集及专用符号
自然数集(含0):;正自然数集(正整数集):或;
整数集:;有理数集:;实数集:。
5. 集合的表示方法
(1)列举法:将集合中的所有元素一一列举出来,写在大括号内,适用于有限集或元素规律明显的无限集;
(2)描述法:用集合中元素的共同特征表示集合,格式:,适用于元素较多或无限的集合。
6. 集合的分类
有限集:元素个数有限的集合;无限集:元素个数无限的集合;空集:不含任何元素的集合,记作。
(二)公式/核心结论推导
无复杂公式,核心推导:根据元素互异性,若集合,则必有,据此可建立不等式求解参数,且求解后必须验根,排除元素重复的情况。
(三)例题讲解
★ 中等难度例题
例1. 判断下列对象能否构成集合,说明理由:
(1) 所有好看的电影;
(2) 大于2且小于10的偶数。
例2. 用或填空:___,___,___。
例3 .用列举法表示集合。
例4. 用描述法表示平面直角坐标系中第一象限的点组成的集合。
例5 .已知集合,若,求的值。
★ 提高难度例题
例6. 已知集合仅有一个元素,求实数的值。
例7. 已知集合,若,求的值。
★ 近三年高考例题
高考例1. 已知,求元素个数。
高考例2. 集合,判断正误。
★ 创新题型
创新例1 .定义:若集合中任意两个元素的和仍属于该集合,则称集合为“闭和集合”,判断整数集是否为闭和集合。
解析:任意两个整数相加仍为整数,满足定义,故是闭和集合。
(四)方法分析
1. 集合判定法:抓确定性,模糊描述直接排除;
2. 含参解题四步:列式求解→互异检验→剔除增根→确定范围;
3. 集合表示选择:少量有限元素用列举法,无限、规律集合用描述法;
4. 创新题型解法:紧扣新定义,转化为基础集合性质求解。
(五)变式练习
1. 下列集合表示正确的是( )
A. {所有自然数} B. {1,1,2}
C. {小数} D. 实数集={R}
2. 已知集合,若,求的值。
3. 用描述法表示偶数集、奇数集。
4. (高考变式 )已知,求。
(六)本节知识总结
1. 核心本质:集合是确定、互异、无序的元素总体,三大特性是解题根本;
2. 两类关系:元素与集合的从属关系(),无包含关系;
3. 两种表示:列举法直观、描述法通用,注意规范书写格式;
4. 高频易错:参数求解忘记验根、集合表示格式错误、混淆数集符号。
5.创新题型本质为基础性质的新定义包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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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讲 集合的概念及表示暑假预习讲义【解析】
【内容导航】
1. 集合与元素的定义与判定标准;
2. 集合元素三大核心特性;
3. 元素与集合的从属关系;
4. 常用数集符号及范围;
5. 列举法、描述法两种集合表示方法;
6. 集合概念的创新题型与高考综合应用。
【学习目标导航】
一、知识目标
1. 精准理解元素、集合的定义,掌握集合元素确定性、互异性、无序性三大性质;
2. 熟记五大常用数集的符号与取值范围;
3. 掌握元素与集合的关系符号,能规范判断从属关系;
4. 熟练掌握列举法、描述法的书写规范,可灵活实现两种表示方法的互化。
二、能力目标
1. 具备快速判断一组对象能否构成集合的能力,规避模糊性陷阱;
2. 熟练利用元素互异性求解含参集合问题,并完成参数检验;
3. 具备题型迁移能力,可应对常规题、高考真题、创新定义题型。
三、素养目标
培养数学抽象、逻辑推理核心素养,建立严谨的数学语言思维,养成分类讨论、验证结果的解题习惯。
【学习重点】
集合元素的三大特性;元素与集合的关系判断;集合的两种规范表示方法。
【学习难点】
利用元素互异性求解含参问题;描述法集合的精准理解;创新定义型集合题型的解读与解题。
【知识框架】
集合概念体系:定义(元素+集合)
→ 核心三性(确定、互异、无序)
→ 从属关系()
→ 五大数集
→表示方法(列举法、描述法)
→ 含参求值
→ 创新题型
【学习过程】
(一)知识要点梳理
1. 集合与元素的定义
一般地,把研究对象统称为元素,由一些确定的、不同的元素所组成的总体叫做集合(简称为集)。集合通常用大写拉丁字母表示,元素通常用小写拉丁字母表示。
2. 元素与集合的关系
若是集合中的元素,称属于集合,记作;
若不是集合中的元素,称不属于集合,记作。
3. 集合元素的三大特性(核心考点)
(1)确定性:给定一个集合,任何一个对象要么是集合的元素,要么不是,二者必居其一,无模糊性;
(2)互异性:集合中的任意两个元素互不相同,重复元素只保留一个(参数求解核心依据);
(3)无序性:集合中元素的排列顺序不影响集合本身,如。
4. 常用数集及专用符号
自然数集(含0):;正自然数集(正整数集):或;
整数集:;有理数集:;实数集:。
5. 集合的表示方法
(1)列举法:将集合中的所有元素一一列举出来,写在大括号内,适用于有限集或元素规律明显的无限集;
(2)描述法:用集合中元素的共同特征表示集合,格式:,适用于元素较多或无限的集合。
6. 集合的分类
有限集:元素个数有限的集合;无限集:元素个数无限的集合;空集:不含任何元素的集合,记作。
(二)公式/核心结论推导
无复杂公式,核心推导:根据元素互异性,若集合,则必有,据此可建立不等式求解参数,且求解后必须验根,排除元素重复的情况。
(三)例题讲解
★ 中等难度例题(5道)
例1. 判断下列对象能否构成集合,说明理由:
(1) 所有好看的电影;
(2) 大于2且小于10的偶数。
解析:(1) 不能构成集合,“好看”无统一标准,不满足确定性;
(2) 能构成集合,元素为,确定且互异,集合为。
例2. 用或填空:___,___,___。
解析:根据常用数集定义,答案依次为、、。
例3 .用列举法表示集合。
解析:满足条件的整数为,集合表示为。
例4. 用描述法表示平面直角坐标系中第一象限的点组成的集合。
解析:第一象限点的横、纵坐标均大于0,集合为。
例5 .已知集合,若,求的值。
解析:由得,解得或,代入验证集合元素互异,均符合条件。
★ 提高难度例题
例6. 已知集合仅有一个元素,求实数的值。
解析:分两类讨论:
1 时,方程为,仅有一解,符合;
2 时,一元二次方程仅有一解,判别式,得。
综上,或。
例7. 已知集合,若,求的值。
解析:① 若,则,此时,集合元素重复,舍去;
② 若,解得(舍去)或。代入得,符合互异性,
故。
★ 近三年高考例题
高考例1. 已知,求元素个数。
解析:,共个元素。
高考例2. 集合,判断正误。
解析:,正确,错误。
★ 创新题型
创新例1 .定义:若集合中任意两个元素的和仍属于该集合,则称集合为“闭和集合”,判断整数集是否为闭和集合。
解析:任意两个整数相加仍为整数,满足定义,故是闭和集合。
(四)方法分析
1. 集合判定法:抓确定性,模糊描述直接排除;
2. 含参解题四步:列式求解→互异检验→剔除增根→确定范围;
3. 集合表示选择:少量有限元素用列举法,无限、规律集合用描述法;
4. 创新题型解法:紧扣新定义,转化为基础集合性质求解。
(五)变式练习
1. 下列集合表示正确的是( )
A. {所有自然数} B. {1,1,2}
C. {小数} D. 实数集={R}
【答案】C
2. 已知集合,若,求的值。
【答案】的值为3或-2.
【解析】因为,,
所以=6,解得.
所以的值为3或-2.
3. 用描述法表示偶数集、奇数集。
【答案】偶数集:{或{.
奇数集:{或{.
4. (高考变式 )已知,求。
【解析】:(互异舍去)。
(六)本节知识总结
1. 核心本质:集合是确定、互异、无序的元素总体,三大特性是解题根本;
2. 两类关系:元素与集合的从属关系(),无包含关系;
3. 两种表示:列举法直观、描述法通用,注意规范书写格式;
4. 高频易错:参数求解忘记验根、集合表示格式错误、混淆数集符号。
5.创新题型本质为基础性质的新定义包装。
第 1 页 共 6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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