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课 侵权责任与权利界限 练习-2027届高考政治一轮复习统编版选择性必修二法律与生活

2026-08-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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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基本信息** 聚焦侵权责任认定与权利行使边界,以案例情境为载体,系统覆盖过错责任、无过错责任等核心原则,强化法治观念与权利义务统一意识。 **专项设计** |模块|题量/典例|题型特征|知识逻辑| |----|-----------|----------|----------| |侵权责任认定|单选12题+非选3题|案例情境判断责任归属,涵盖施工、饲养动物等场景|从具体侵权情形(如物件损害、网络侵权)到责任原则(过错/无过错),构建“行为-过错-责任”推导链条| |权利行使界限|单选4题+非选2题|结合相邻关系、著作权考查权利边界,强调合理使用|从权利行使限制(相邻关系)到权利保护例外(著作权合理使用),形成“权利-义务-边界”认知逻辑| |综合案例分析|非选5题|复杂情境分析多方责任,涉及合同与侵权交叉|整合法律关系认定、责任划分与救济方式,培养综合应用与责任意识|

内容正文:

第四课 侵权责任与权利界限 练习 一、单选题 1.张某骑行电动车正常行驶,因路边施工围挡未固定牢固突然倒塌,导致张某摔伤、车辆受损。经查,施工方未设置安全警示标识、未落实安全防护措施。本案中(   ) ①施工方未尽安全保障义务,构成民事侵权 ②施工方需承担无过错侵权责任 ③张某可主张医疗费、财产损失等赔偿 ④施工围挡倒塌属于不可抗力,可免责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2.李某在某商场的室内篮球场打球时,因场地地面有积水不慎滑倒,导致脚踝骨折。经查,商场在球场入口张贴了“注意防滑”的标语,但未及时清理积水,也未设置临时防滑警示牌。关于本案,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 ①李某未注意场地情况,是受伤的全部原因,应承担全部责任 ②李某未充分注意场地环境,是受伤的主要原因,应承担主要责任 ③商场未完全尽到安全保障义务,是受伤的次要原因,应承担次要责任 ④商场已张贴标语,尽到了全部安全保障义务,无需担责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3.20世纪70年代初,林女士与何先生登记结婚,婚姻维系近30年后协议离婚。多年后,林女士得知前公婆去世后墓碑上竟刻有自己的名字,身份标注为“儿媳”。她要求何先生从墓碑上清除自己的名字,前夫以不愿“惊扰”母亲为由坚决拒绝。该纠纷中(   ) ①林女士的姓名权与人格尊严受到了侵犯         ②侵权行为已持续多年,超过了诉讼时效 ③林女士可要求前夫停止侵害、赔礼道歉         ④墓碑署名是传统习俗,不构成民事侵权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4.2025年10月,村民方某在自家果园劳作时,隔壁养殖户朱某饲养的牛闯入果园将其撞伤,导致腿部骨折并产生医疗费等损失。方某要求朱某赔偿,朱某辩称自己已将牛圈养在围栏内,牛是因暴雨冲垮围栏逃脱,自己对损害的发生没有任何过错,拒绝承担赔偿责任。对此,下列法律分析正确的是(    ) ①朱某的抗辩理由成立,因其无过错则无需承担侵权赔偿责任 ②本案适用无过错侵权责任原则,朱某不得以无过错为由免责 ③方某的健康权受到了侵害,有权要求朱某赔偿医疗费等损失 ④朱某家围栏损坏视为其存在过错,故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5.小张在公园散步时,突然被一条未拴绳的烈性犬咬伤。在无法找到狗主人的情况下,公园管理方是否应承担责任?下列判断正确的是(   ) A.不承担责任,因为狗主人是直接侵权人 B.承担责任,因为公园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 C.承担部分责任,因为小张自己未尽到注意义务 D.不承担责任,因为公园管理方属于公共场所,无法预见所有风险 6.村民赵某饲养了一条大型犬。某日,赵某的犬只挣脱束缚,将路过的村民孙某咬伤,产生医疗费2000余元。孙某要求赵某赔偿,遭赵某拒绝,双方就赔偿事宜产生争议。该事件中,赵某(   ) A.因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推定其承担责任 B.应当承担饲养动物致人损害的一般侵权责任 C.作为饲养人,无论是否有错都应承担赔偿责任 D.饲养犬只对他人造成伤害,适用过错责任原则 7.老陈家的树木枝繁叶茂,影响道路交通,老陈请小林帮忙清理树枝,小郑负责举牌警示过往车辆。65岁的刘阿姨搭乘网约车经过时,网约车司机不听刘阿姨和小郑劝阻,强行抢行,导致刘阿姨受伤。为求医疗费,刘阿姨将司机、老陈、小林、小郑诉至法院。下列关于本案责任承担的说法,正确的是(   ) A.司机承担全部责任,因其存在重大过错 B.老陈承担主要责任,因其未尽到林木的管理义务 C.小林、小郑承担连带责任,因其帮工行为存在过错 D.刘阿姨自行承担责任,因其选择非法营运车辆 8.张某上班通过网约平台搭乘李某驾驶的车辆,车辆到达目的地后,李某未提醒乘客注意后方来车,张某未观察路况直接开门下车,与正常行驶的摩托车驾驶人王某相撞,致王某受伤。经查,李某无合法网约车运营资质,擅自将家用非营运车辆用于接单载客,且未向保险公司告知车辆实际使用性质。本案中(   ) ①司机李某未尽安全提醒义务,应承担无过错侵权责任 ②网约平台仅提供信息服务,无需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③张某作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开门未尽注意义务,符合侵权责任构成要件 ④李某擅自改变车辆使用性质,违背诚信原则,保险公司可依法拒赔相应部分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9.李某因举报孙某发布其偶像A的负面内容,遭孙某报复。孙某在微博发布“嫌疑犯李某”等侮辱性言论,并公布李某私人照片、微博主页链接及举报截图,相关内容阅读量达上万。李某认为孙某侵犯其名誉权,故诉至法院,请求判令孙某赔礼道歉并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据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孙某虽未直接点名,但通过关联信息可锁定李某身份,构成名誉侵权 ②本案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是人身利益,内容是停止侵害、赔偿损失等责任 ③网络不是法外之地,侮辱、诽谤、泄露他人隐私需依法承担民事侵权责任 ④李某先行举报存在过错,应当在一定程度上免除侵权方的部分法律责任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10.权利人在行使权利时,必须尊重他人的权利,更不能滥用权利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以下属于正当行使权利的是(   ) A.对方违约,小李要求双倍返还定金,并要求对方支付违约金 B.小张在某网站购买的商品使用后不满意,在评价区给了差评 C.小刘的作品保护期已届满,任何人都可以免费使用并修改 D.小赵就自己的发明向国家知识产权局申请商业秘密保护 11.张某是北京某小区某栋202室的住户。某日,他发现自家厨房的天花板在漏水。于是,前往楼上302室查看情况。结果却发现,302室竟把原房屋的厨房改造成了厕所。厨房楼上就是厕所,厕所的水还可能流到自家厨房,张某对此无法接受,于是就将302室的业主诉至法院。对此,下列认识正确的是(   ) ①相邻关系是对不动产用益物权的限制或延伸     ②302室业主应停止侵害、恢复原状并赔偿损失 ③302室业主的改造行为超出了权利行使的合理范围     ④对302业主的侵权责任界定适用于无过错侵权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12.2026年6月,百万粉丝短视频博主李某利用AI工具批量剪辑热播影视剧片段,篡改原作剧情、删减关键人物戏份,未标注原归属的影视公司,并将剪辑视频用于带货盈利。这起事件中(   ) ①通过视频带货盈利是构成侵权的必要条件 ②博主商用剪辑影视片段属于法定许可使用 ③博主篡改影视内容侵犯了保护作品完整权 ④该影视剧著作财产权的保护期是作品发表后50年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1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的规定,著作权人对其作品享有广泛的权利。未经著作权人许可使用其作品,可能构成侵权。下列行为中,未经著作权人许可,构成侵害著作权的是(   ) ①某奶茶店为吸引顾客,未经许可在店门口摆放自行制作的当红国漫女主角立体人形立牌 ②孙某在观看话剧《长安十二时辰》时偷偷全程录像,未经许可将视频上传至短视频平台 ③吴某临摹元代黄公望《富春山居图》长卷,完成后将临摹作品在书画集市出售 ④某老年大学舞蹈班学员为参加社区公益汇演,排练并表演了某知名舞团原创作品《只此青绿》片段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14.甲与乙原是一墙之隔的邻居。甲在墙外栽有一棵桂花树,枝叶茂盛,形状美观,但该树位于乙的房屋边。乙为修建通往自家的水泥路,挖起这棵桂花树,致使桂花树枯竭死亡,甲、乙二人因此产生纠纷。关于本案,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二人应按照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处理纠纷 ②乙的做法体现了民法的自愿原则,并无不妥 ③乙侵犯了甲的财产权,应给予甲合理补偿 ④甲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维护其用益物权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15.甲和乙是房屋相邻的邻居。2025年5月,甲在自家入户门口位置安装监控摄像设备,设备摄像头面朝乙家入户门前阶梯及道路方向,可拍摄到乙家入户门口的人员往来进出情况。乙要求甲拆除监控摄像设备,但双方未能协商一致,故乙诉至法院。对此案解读正确的是(   ) ①在屋外安装摄像头,满足了居民的安防需求,甲的做法无可厚非 ②拆除摄像头不足以消除对乙的侵扰,甲应当赔偿精神损害损失 ③甲未采取合理方式安装、使用监控摄像设备,伤害乙的隐私权 ④相邻关系一方在为自己便利行使权利时,应当照顾到相邻方的利益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16.李、林两家前后相邻,中间相隔一条5米宽的通道。李某在房屋后门口安装360°摄像头,可以清楚地看到林某大门及客厅内的基本情况,其在后墙安装的空调外机对着林家大门。林某认为李某安装摄像头侵犯了自家的隐私权,空调运行产生的噪声对其正常居住生活造成干扰,要求李某拆除。对此,下列分析正确的是(   ) ①根据方便生活、公平合理等原则,李某应当移除摄像头 ②李某安装空调的行为侵犯了林某的生活安宁,应当拆除 ③李某安装摄像头的行为涉嫌侵犯林某及其家人的人格权 ④林某有权要求李某停止侵害、排除妨碍、采取补救措施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二、非选择题 17.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建设法治中国是系统性工程,要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和法治社会一体建设。 材料  甲和乙是羽毛球球友。某周六打球后,甲乙约定:甲以700元价格购买乙的一支闲置球拍,下周六交付。甲当场支付了100元定金。两天后,乙使用该闲置球拍打球时被丙不小心损坏。到了约定时间,乙无法交付球拍,影响了甲的训练安排。甲遂要求乙双倍返还定金,而乙认为球拍系丙损坏,属于不可抗力,自己无须承担责任。甲又找到丙,要求赔偿损失,丙不愿赔偿。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的相关知识,分别判断甲对乙、丙的主张是否合理,并说明理由。 18.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2024年2月,患有一定视力残疾的未成年人潘某前往某汽车销售服务公司展厅参观及体验展销的新能源汽车。进店后,在工作人员在场的情况下,潘某进入了停放在展厅内的某车辆的驾驶室,触碰按键、踏板进行体验。工作人员既未将静态展示的车辆调成展车模式,也未将该车钥匙带离有效使用范围,同时也未对潘某进行指导或提示风险。体验过程中,潘某意外启动了案涉车辆,导致车辆冲出展厅,撞坏了自动感应门以及另一辆展车。由于双方就赔偿事宜未达成一致意见,某汽车销售服务公司诉至人民法院,要求潘某及其父亲赔偿损失10万余元。 注:法律上并无相关规定禁止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视力残疾者体验展车服务。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判断人民法院是否支持某汽车销售服务公司的诉讼请求,并说明理由。 19.阅读材料,回答问题。 彭某、王某、赵某、刘某均系某所初中八年级同班学生。从2021年9月开始,王某、赵某、刘某三人在校园、教室多次对彭某实施谩骂、殴打、抢夺零食等行为。2021年11月的一天下午,彭某、王某、赵某、刘某四人在课堂上违纪被老师罚站在楼道,期间,王某推搡彭某,老师听到声音后外出查看,王某立即停止其行为,老师口头批评几人后继续返回教室上课时,王某等人又多次推搡殴打彭某,赵某应王某要求拉住彭某阻止其离开。 之后,彭某出现厌学情绪,其家人发现彭某精神状态不佳,遂带彭某前往人民医院就诊,确诊为严重抑郁症,治疗费共计花费29699.25元。2022年4月,彭某家长认为王某、赵某和刘某的行为已构成校园欺凌,遂把王某、赵某、刘某及他们的监护人、学校告上法院,要求追究相关主体的侵权责任。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的知识,分析彭某家长的诉求能否得到法院的支持?案件中的被告应承担哪些侵权责任? 20.阅读材料,回答问题 行为一:在作业中引用了他人文章的一大段话。 行为二:从网上找到一首流行歌曲,下载到自己的手机上。 行为三:中学语文教科书中收录一篇某当代作家的散文。 思考:以上行为是否侵犯著作权?为什么? 21.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彭先生的房屋与某公司相邻,公司院内5棵高大梧桐树的根系侵入彭先生房屋地基,导致墙体开裂、屋顶漏水,严重影响居住安全。彭先生与公司交涉遭到拒绝。街道办事处通过人民调解委员会组织双方多次协商,但协商均无果。彭先生遂将某公司诉至法院,请求判令砍伐树木。 法院经审理认为,案涉树木已危及相邻不动产安全,只要对相邻房屋的安全和居民生活造成实质性妨害,相关权利人就应承担排除妨害责任。最终判决该公司将树木砍伐。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说明法院支持彭某诉讼请求的理由。 试卷第1页,共3页 试卷第1页,共3页 学科网(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参考答案 题号 1 2 3 4 5 6 7 8 9 10 答案 A C B C B C A D B B 题号 11 12 13 14 15 16 答案 C D A A D A 1.A 【详解】①:施工方未设置安全警示标识、未落实安全防护措施,没有尽到合理的安全保障义务,导致张某人身和财产受损,符合民事侵权的构成要件,正确。 ②:本案属于道路施工致人损害的侵权案件,适用过错推定原则,而非无过错侵权责任,排除。 ③:张某因施工围挡倒塌导致摔伤、车辆受损,其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及财产权受到侵害,依法有权向侵权人主张医疗费、财产损失等合理赔偿,正确。 ④: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施工围挡未固定牢固是人为管理过失,不属于不可抗力,不能免责,排除。 2.C 【详解】①:李某虽有一定注意义务,但商场未及时清理积水是导致其受伤的重要原因,李某并非承担全部责任,错误。 ②:李某进入篮球场运动自身负有对场地环境的合理注意义务,其未充分留意地面情况是受伤的主要原因,应承担主要责任,符合题意。 ③:商场作为经营场所的经营者,仅张贴标语未及时清理积水、未设置临时警示,未完全尽到安全保障义务,是受伤的次要原因,应承担次要责任,符合题意。 ④:商场仅张贴防滑标语不足以完全尽到安全保障义务,对积水隐患未及时处置存在过错,需要承担相应责任,错误。 3.B 【详解】①:自然人享有姓名权,有权决定、使用、变更或许可他人使用自己的姓名。双方离婚后身份关系已解除,前夫未经同意擅自将林女士姓名刻于墓碑,违背事实强迫其维持已不存在的身份关系,侵犯了林女士的姓名权与人格尊严,正确。 ②:侵害人格权的行为如果持续存在,被侵害人可随时主张权利,不适用诉讼时效,排除。 ③:民事主体的人格权受到侵害的,有权请求侵权人承担停止侵害、排除妨碍、赔礼道歉等民事责任。林女士有权要求前夫停止侵害、去除墓碑上的名字并赔礼道歉,正确。 ④:传统习俗不能突破法律底线,不能成为侵犯他人合法民事权益的理由,仍构成侵权,排除。 4.C 【详解】①:饲养动物致人损害适用无过错侵权责任原则,动物饲养人即便没有过错,也不能以自身无过错为由主张免责,朱某的抗辩理由不成立,错误。 ②:根据民法典规定,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饲养人应当承担无过错侵权责任,朱某不得以自身无过错作为免责事由,正确。 ③:朱某饲养的牛撞伤方某,侵害了方某的健康权;方某作为被侵权人,有权依法要求朱某赔偿医疗费等合理财产损失,正确。 ④:本案适用无过错责任,朱某承担责任不以其存在过错为前提;同时,暴雨冲垮围栏不能直接“视为其存在过错”,错误。 5.B 【详解】A:根据《民法典》规定,公共场所的管理者若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因此,即使存在直接侵权人(狗主人),公园管理方若存在过错(如未对烈性犬进行管控),也需承担相应责任,排除。 B:公园作为供市民休闲散步的公共场所,其管理方负有合理的安全保障义务,需对公园内的安全隐患(如流浪犬、未拴绳的烈性犬)进行管控和防范。若管理方未履行合理的管控义务导致游客被咬伤,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正确。 C:在饲养动物致人损害的侵权案件中,适用无过错责任原则。只有当被侵权人(小张)存在故意或重大过失(如主动挑逗、攻击犬只)时,才可以减轻或免除侵权人的责任。小张正常散步不存在过错,无需承担责任,排除。 D:公园作为公共场所管理者,负有法定的安全保障义务,应当对园内可能危及游客人身安全的风险(如未拴绳的烈性犬)进行防范和管理。“无法预见所有风险”不能成为免除其法定安全保障义务的合法抗辩事由,排除。 6.C 【详解】A:过错推定原则适用于动物园饲养动物致害的情形,个人饲养动物不适用该规则,排除。 B:个人饲养动物致人损害属于特殊侵权,不是一般侵权责任,排除。 C:我国法律规定,个人饲养动物致人损害适用无过错责任原则,即无论饲养人是否存在过错,都要承担侵权责任,正确。 D:个人饲养动物致人损害适用无过错责任原则,不是过错责任原则,排除。 7.A 【详解】本案适用过错侵权规则,损害发生的直接原因是网约车司机无视劝阻强行抢行,司机主观存在重大过错,应当承担全部侵权责任。老陈已经主动找人清理树枝,小郑还专门举牌警示,老陈尽到林木管理义务,小林、小郑帮工行为没有过错,因此老陈、小林、小郑均不用承担责任。材料没有体现网约车属于非法营运,刘阿姨作为乘客,对事故发生不存在过错,无需自行担责。B 错误,老陈已采取处置措施,无过错不担责。C 错误,小林、小郑帮工无过错,不承担连带责任。D 错误,没有证据证明车辆非法营运,刘阿姨无过错。综上,司机重大过错是损害发生的全部原因,由司机承担全部责任。 8.D 【详解】①:李某因未尽安全提醒义务存在过错,属于过错侵权责任,并非无过错侵权责任,错误。 ②:网约平台对驾驶员运营资质负有法定审核义务,并非仅提供信息服务,因审核不严应承担相应法律责任,错误。 ③:本案中,张某作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开门下车时未尽合理注意义务,主观存在过错,其行为造成王某损害,符合侵权责任构成要件,正确。 ④:李某擅自将非营运车辆用于营运,未向保险公司履行如实告知义务,违背诚信原则,保险公司可依法拒赔相应部分,正确。 9.B 【详解】①:孙某虽未直接写李某全名,但公布李某照片、主页、举报截图,公众可以通过关联信息锁定特定人,同时使用“嫌疑犯”侮辱性贬损言论,造成李某社会评价降低,依法构成名誉侵权,正确。 ②:民事法律关系的内容,是双方当事人享有的民事权利、承担的民事义务;停止侵害、赔礼道歉、赔偿损失是侵权责任承担方式,并非法律关系内容,概念混淆,错误。 ③:网络空间属于公共空间,并非法外之地。孙某实施侮辱、泄露他人隐私行为,侵害李某人格权,应当依法承担赔礼道歉、赔偿精神损失等民事侵权责任,正确。 ④:李某合法行使举报监督权,不存在过错;孙某因私人恩怨恶意报复、网暴他人,全部过错在孙某,不能免除侵权方责任,错误。 10.B 【详解】A:我国民法典规定,当事人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对方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者定金条款,二者不能同时主张,小李的要求不符合法律规定,错误。 B:消费者享有对商品和服务进行监督评价的权利,小张基于真实使用体验给出差评,属于正当行使消费者权利,正确。 C:作品保护期届满后,作者的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等人身权仍受法律保护,任何人不能随意修改该作品,该说法错误。 D: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具有商业价值并经权利人采取相应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经营信息等商业信息,申请专利需要公开发明内容,若要保护商业秘密则不需要向国家机关申请,小赵的做法错误。 11.C 【详解】①:相邻关系是对不动产所有权的限制或延伸,排除。 ②:302室业主擅自将厨房改造成厕所,造成楼下张某家漏水,侵犯了张某的相邻权,需承担停止侵害、恢复原状并赔偿损失的民事责任,正确。 ③:民事主体行使民事权利时不得损害他人合法权益,必须在正当界限内行使,302室业主的改造行为超出了权利行使的合理范围,正确。 ④:无过错侵权责任仅适用于法律明确规定的特定情形。本案中302室业主的行为属于一般侵权,适用过错责任原则,而非无过错侵权,排除。 12.D 【详解】①:构成侵权不以盈利为必要条件,即使不盈利,未经许可擅自篡改、使用他人作品也会构成侵权,因此盈利不是侵权的必要条件,错误。 ②:法定许可使用是法律规定的可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但需支付报酬的特定合法使用情形,本案中博主商用侵权剪辑的行为不属于法定许可使用,错误。 ③:保护作品完整权是著作权人享有的保护作品不受歪曲、篡改的权利,博主篡改原作剧情、删减关键戏份,侵犯了原作品的保护作品完整权,正确。 ④:我国著作权法规定,影视剧这类影视作品的著作财产权保护期为作品发表后50年,正确。 13.A 【详解】①:“当红”说明其著作权在保护期限内,未经允许,在店门口摆放自行制作的当红国漫女主角立体人形立牌吸引顾客是对权利人著作权的侵犯,入选。 ②:对上映中的话剧内容未经允许拍摄成视频并发布到网上,侵犯了著作权人的复制权和信息网络传播权,因此构成侵害著作权,入选。 ③:著作权属于自然人的,保护期限是作者有生之年加去世后50年,保护期满后,该作品进入公共领域,任何人都可以免费使用,吴某临摹元代画家的知名画作将临摹品卖给他人,不构成侵权,排除。 ④:某老年大学舞蹈班学员在社区公益汇演活动中排练春晚舞蹈作品《只此青绿》属于作品的合理使用,不构成侵权,排除。 14.A 【详解】①:根据民法典规定,相邻关系的处理应当遵循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甲乙作为相邻不动产权利人,因树木产生纠纷应当按照该原则处理,正确。 ②:民事主体行使自愿原则不得违反法律规定、不得损害他人合法权益,乙擅自挖毁甲所有的桂花树,侵害了甲的合法财产权,属于违法行为,并非合法行使权利,错误。 ③:桂花树归甲所有,甲对其享有所有权,属于财产权范畴,乙的行为造成桂花树死亡,侵害了甲的财产权,依法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给予甲合理补偿,正确。 ④:用益物权是对他人所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的占有、使用、收益的他物权。甲对桂花树享有的是所有权,属于自物权,并非用益物权,错误。 15.D 【详解】①:民事主体行使权利不得损害他人的合法权益,甲安装的摄像头可拍摄乙家人员进出情况,已经侵害乙的合法权益,并非无可厚非,错误。 ②:材料未体现乙遭受严重精神损害,不应当赔偿精神损失,错误。 ③:乙家入户门口的人员往来信息属于自然人的私人生活安宁和不愿为他人知晓的私密信息,受隐私权保护,甲的拍摄行为侵害了乙的隐私权,正确。 ④:甲与乙是相邻不动产权利人,甲在行使自身权利时应当遵循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照顾相邻方乙的合法利益,正确。 16.A 【详解】①:李、林两家是邻居,相处时遵循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李某按照摄像头可以摄制林某家大门及客厅内情况,构成侵犯林某及家人的隐私权,且360摄像头已无通过仅调整角度来避免侵权的情形,应当依法拆除,正确。 ②:李某家的空调与林家相距5米,没有信息证明空调嗓音对林某的正常居住生活造成实质性妨碍,不能得出拆除的结论;而且,即使空调外机噪声确实干扰林某生活,但可通过调整外机位置、加装降噪设备等方式解决问题,“应当拆除空调”表述绝对化,错误。 ③:隐私权是公民人格权的重要组成部分,李某的摄像头拍摄林某私人生活空间,涉嫌侵犯林某及其家人的人格权,正确。 ④:采取补救措施是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本案属于侵权纠纷,林某主张侵权责任不能适用“采取补救措施”的表述,错误。 17.①甲对乙的诉讼请求合理。甲乙双方达成约定,该合同合法有效,甲支付100元定金,而乙是违约方,应该双倍返还定金。且不可抗力是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丙的行为导致球拍无法交付,不属于不可抗力。 ②甲对丙的诉求不合理。丙由于自身过错,导致乙的球拍坏掉,应承担过错侵权责任,但甲与丙无直接合同关系,且甲对球拍无所有权,故甲不能直接要求丙赔偿自身损失(如训练安排受影响)。甲只能通过乙向丙追偿,或乙赔偿甲后向丙追偿。 【详解】本题为案例分析类主观题,需要调用《法律与生活》的有关知识,分别判断甲对乙、丙的主张是否合理,并说明理由,可运用合同的履行与违约责任、侵权责任相关知识。 有效信息①:甲遂要求乙双倍返还定金,而乙认为球拍系丙损坏,属于不可抗力,自己无须承担责任→可联系合同的知识,说明甲乙合同有效,乙单方面违约,需要承担违约责任,且丙的损坏行为,不是不可抗力,不属于法定免责情形。 有效信息②:甲又找到丙,要求赔偿损失,丙不愿赔偿→可联系侵权的知识,说明丙侵犯了乙的财产权,但甲与丙并无直接的合同关系,不能找丙赔偿,甲只能通过乙向丙追偿,或乙赔偿甲后向丙追偿。 18.人民法院不会支持汽车销售服务公司全额赔偿10万余元的诉讼请求,仅会酌情判决潘某的监护人承担小部分赔偿责任。 理由: ①我国法律规定,经营场所的经营者需对场所内财产、人身安全承担法定安全保障义务,侵权责任按过错大小划分责任。 ②汽车销售方存在主要过错:本次事故的主要原因是销售方操作不规范,既未将静态展车调整为安全的展车模式,也未带走有效车钥匙,更未提示风险,因此销售方需承担本次损失的主要责任。 ③潘某一方仅承担次要责任:法律并未禁止视力残疾的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体验展车,潘某意外启动车辆仅为过失,其监护人仅需承担小部分过错责任。因此法院不会支持销售方全额索赔的诉求。 【详解】本题为原因类试题,可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从侵权责任的构成要件、侵权责任的承担方式、自然人的民事行为能力类型等角度作答。 有效信息①:工作人员既未将静态展示的车辆调成展车模式,也未将该车钥匙带离有效使用范围,同时也未对潘某进行指导或提示风险→可根据一般侵权的过错责任原则分析:作为展销服务的经营者,未尽到法定的安全保障义务,对损害的发生存在主要过错,是损害发生的核心原因。 有效信息②:潘某有权合法体验展车(法律不禁止),正常触碰按键踏板体验,意外启动车辆→可根据一般侵权的过错责任原则、自然人的民事行为能力类型分析:法律并未禁止视力残疾的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体验展车,潘某意外启动车辆仅为过失,其监护人仅需承担小部分过错责任。因此法院不会支持销售方全额索赔的诉求。 19.①能得到法院支持。②《民法典》规定,侵害他人人格权的,应承担赔礼道歉,消除影响、恢复名誉,并可能承担精神损失等责任,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王某、赵某、刘某对彭某多次谩骂、殴打、抢夺零食,构成校园欺凌,侵害彭某身体权、健康权、人格尊严权,需承担赔礼道歉、消除影响等民事责任;其监护人应承担无过错侵权责任,赔偿医疗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③《民法典》规定: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本案中王某、赵某、刘某在校园中对彭某多次实施谩骂、殴打、抢夺零食,学校在管理上存在漏洞,需承担侵权责任。 【详解】本题两小问,第一小问属于评析类主观题,评析的核心是明确观点,然后分析论证,第二小问是分析说明类主观题。 观点:能得到法院支持。 论据①:彭某、王某、赵某、刘某均系某所初中八年级同班学生,三人在校园、教室多次对彭某实施谩骂、殴打、抢夺零食等行为→从侵权责任认定及责任承担的角度分析三人及监护人的责任:王某、赵某、刘某对彭某的行为,侵害了彭某身体权、健康权、人格尊严权,需承担侵权责任,其监护人应承担无过错侵权责任。 论据②:王某推搡彭某,老师听到声音后外出查看,王某立即停止其行为,老师口头批评几人后继续返回教室上课时,王某等人又多次推搡殴打彭某,赵某应王某要求拉住彭某阻止其离开→从侵权责任认定及责任承担的角度分析学校的责任:王某、赵某、刘某在校园中对彭某多次实施谩骂、殴打、抢夺零食,学校在管理上存在漏洞,需承担侵权责任。 论据③:彭某出现厌学情绪,其家人发现彭某精神状态不佳,遂带彭某前往人民医院就诊,确诊为严重抑郁症→从侵权责任承担的角度分析:王某、赵某、刘某承担赔礼道歉、消除影响等民事责任;其监护人应承担赔偿医疗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 结论:王某、赵某、刘某对彭某构成校园欺凌,侵害彭某身体权、健康权、人格尊严权,需承担赔礼道歉、消除影响等民事责任;其监护人应承担无过错侵权责任,赔偿医疗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学校管理存在漏洞,需承担侵权责任。 20.行为一:依据著作权法第二十二条对作品的合理使用的规定,为个人学习、研究或者欣赏,使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不向其支付报酬,故行为一不侵犯著作权,但应当指明作者姓名、作品名称,并且不得侵犯著作权人依照著作权法享有的其他权利。 行为二:是否侵权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如果是在正规网站下载的歌曲且不是用来向公众传播的,不构成侵权。如果下载的是盗版歌曲,则构成侵犯著作权。 行为三:根据著作权法的规定,为实施九年义务教育和国家教育规划而编写出版教科书,除作者事先声明不许使用的外,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在教科书中汇编已经发表的作品片段或短小的文字作品、音乐作品或者单幅的美术作品、摄影作品,但应当按照规定向著作权人支付报酬、指明作者姓名、作品名称,并且不得侵犯著作权人依照著作权法享有的其他权利。 【详解】本题为原因依据类主观题,知识限定明确,考生作答时注意将理论与材料相结合。 关键词①:在作业中引用了他人文章的一大段话→可运用作品的合理使用,从为个人学习、研究或者欣赏,使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不向其支付报酬,故行为一不侵犯著作权,但应当指明作者姓名、作品名称,并且不得侵犯著作权人依照著作权法享有的其他权利。 关键词②:从网上找到一首流行歌曲,下载到自己的手机上→可从著作权的保护角度阐述如果是在正规网站下载的歌曲且不是用来向公众传播的,不构成侵权。如果下载的是盗版歌曲,则构成侵犯著作权。 关键词③:中学语文教科书中收录一篇某当代作家的散文→可从法定许可使用角度阐述在教科书中编写,除作者事先声明不许使用外,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在教科书中汇编已经发表的作品片段,属于法定许可,不侵权。 21. 权利行使有边界,民事主体不得滥用民事权利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不动产的相邻权利人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相邻关系。本案中树根侵入彭先生房屋地基,导致墙体开裂、屋顶漏水,已严重妨害其正常居住生活,对相邻不动产安全构成实质性妨害,树木的权属方负有排除妨害的法定义务,应承担砍伐责任。 【详解】本题是原因类主观题。可运用《法律与生活》中相邻关系与民事权利界限相关法律知识,结合材料进行分析说明。 有效信息①:公司树木根系侵入邻人房屋地基,损害房屋安全→可调用的法理依据:《民法典》规定民事主体行使权利不得损害他人合法权益,不动产相邻权利人应遵循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原则处理相邻关系。本案中公司行使不动产所有权时,未管控树木,侵害相邻方居住安全。 有效信息②:树木造成墙体开裂、屋顶漏水,实质性妨害相邻不动产安全,调解无效→可调用的法理依据:不动产权利人给相邻方造成妨害的,权利人有权请求排除妨害。本案树木对彭先生房屋形成持续性安全妨害,公司负有消除危险、排除妨害义务。 答案第1页,共2页 答案第1页,共2页 学科网(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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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课 侵权责任与权利界限 练习-2027届高考政治一轮复习统编版选择性必修二法律与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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