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单元 家庭与婚姻(单元练)-2027版高中政治选必2《法律与生活》同步及复习备考资源

2026-08-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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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信息

学段 高中
学科 思想政治
教材版本 高中政治统编版 选择性必修2法律与生活
年级 高二
章节 第二单元 家庭与婚姻
类型 作业-同步练
知识点 -
使用场景 同步教学-新授课
学年 2027-2028
地区(省份) 全国
地区(市) -
地区(区县) -
文件格式 ZIP
文件大小 175 KB
发布时间 2026-08-05
更新时间 2026-08-05
作者 绵竹市万卷书城
品牌系列 -
审核时间 2026-08-05
下载链接 https://m.zxxk.com/soft/59083382.html
价格 4.00储值(1储值=1元)
来源 学科网

摘要:

**基本信息** 2027版高中政治选择性必修2《法律与生活》第二单元同步练,含16道选择+2道问答(2026模拟题),以“基础认知—情境辨析—综合应用”分层设计,强化家庭婚姻法律知识从理解到实践的巩固路径,契合新授课法治观念与道德修养培养需求。 **分层设计** |层次|知识覆盖|设计特色| |----|----------|----------| |基础层(1-8题)|父母子女关系、继承权利义务等单一法条|以具体案例(如3岁儿童教养、成年子女抚养)考查基础概念,强化权利义务统一认知| |提升层(9-16题)|意定监护、夫妻共同债务等复杂法律关系|通过多主体情境(如无近亲属监护、未成年人充值)辨析法律适用,培养理性分析能力| |综合层(17-18题)|遗嘱效力、遗产分配等跨知识点综合|结合调解协议、遗嘱纠纷案例,要求完整论证法律依据,提升法治实践与责任意识|

内容正文:

2027版 - 高中政治· 单元练 选择性必修2 《法律与生活》 2.第二单元 家庭与婚姻 16个选择题 + 2个问答题 选自2026模拟题 ---- 教 师 版 ---- 1.(2026重庆高三模拟)2025年10月,四川雅西高速服务区出现一名3岁赤身裸体、行为类似动物的儿童。事后,当地政府、妇联和警方曾多次上门劝说孩子父母,但他们认为,这是“自然教养”模式,不希望被外界打扰。此事引发了人们对“教育自由”与“儿童权益”的思考。对此认识正确的( ) ①接受教育是未成年人的权利,权利可以放弃 ②社会各界都有义务共同守护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 ③父母因材施教,不同的教育理念都应该被尊重 ④应遵循“最有利于未成年人”的原则选择合适的教育方法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1.D 接受教育既是未成年人的权利,也是法定义务,义务必须履行,不能随意放弃。3岁儿童的受教育权关乎其身心健康发展,父母无权替孩子放弃该权利,①错误。未成年人保护法明确规定,社会各界均有义务共同守护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题干中多部门介入劝说正是这一义务的体现,②正确。“自然教养”模式已损害儿童身心健康,违背了未成年人保护的基本原则,并非所有教育理念都值得尊重,只有符合法律规定、最有利于未成年人成长的教育方式才应被认可,③错误。“最有利于未成年人”是我国未成年人保护的核心原则,选择教育方法必须以此为根本遵循,题干中“自然教养”显然不利于孩子成长,应遵循该原则调整教育方式,④正确。 2.(2026湖北高三二模)小琳18岁时父母离婚,协议约定小琳随母亲生活,父亲承担学费并每月支付抚养费,小琳23岁本科毕业后继续读研,父亲支付一年费用后不再承担,认为小琳已成年且读研非义务教育。小琳起诉要求父亲继续履行抚养义务。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子女接受研究生教育,父母必须无条件承担抚养费用 ②父母对已成年且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无法定抚养义务 ③离婚协议关于成年子女读研费用的约定具有法律强制力 ④父亲自愿支付的读研费用,可认定为基于亲情的赠与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2.D 研究生教育不属于法定要求父母必须承担费用的教育阶段,成年子女读研,父母没有法定的无条件抚养义务,①排除。根据法律规定,父母对已成年且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无法定抚养义务,小琳23岁读研,已成年且具备独立生活能力,父亲无法定抚养义务,②正确。父亲对成年读研的小琳本无法定抚养义务,该内容不具有法律强制力,③排除。父亲对成年读研的小琳无法定抚养义务,父亲自愿支付的一年读研费用,属于基于亲情的自愿赠与,④正确。 3.(2026浙江宁波高三二模)老刘身患疾病,独子小刘定居国外,未尽赡养义务。老刘遂与侄女婿小何签订协议,约定小何承担其扶养及丧葬事宜,去世后将名下房屋赠与小何,小何依约履行了义务。老刘去世后,小刘以自己是唯一法定继承人为由,要求继承老刘名下全部财产。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小何依约履行义务,理应继承房屋 ②小刘未尽赡养义务,丧失了继承权 ③法定继承权不得对抗该协议的约定  ④我国公民的权利和义务具有一致性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3.D 小何不是老刘的法定继承人,其获得房屋属于接受遗赠,不属于继承,①错误。小刘未尽赡养义务,可不分或少分遗产,但并不直接丧失继承权,②错误。遗赠扶养协议效力优先于法定继承,法定继承权不能对抗协议约定,③正确。小何履行了扶养义务才获得房屋,小刘未尽义务则不能主张全部遗产,体现权利与义务一致,④正确。 4.(2026重庆高三模拟)高小某是高某甲独子,因与父母发生争执,便离家出走,直至父母去世也未履行任何照护义务。高某甲有4个兄弟姐妹。其中,高某乙对高某甲夫妻照顾较多。高某甲夫妻相继去世后,高小某却领取了其名下的部分银行存款。高某乙起诉至法院,认为高小某遗弃高某甲,应丧失继承权,高某甲的遗产应由第二顺位继承人继承。法院审理后支持了高某乙的诉求。该案的判决( ) ①说明履行赡养或扶养义务与遗产继承的多少是对等的 ②维护了法律的尊严,在处理遗产继承中遵循了公平原则 ③体现了继承人以互谅互让、和睦团结精神处理继承问题 ④有利于弘扬中华传统美德,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4.C 我国法律规定,遗弃被继承人情节严重的丧失继承权,有扶养能力和条件却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少分,继承并非等价交易,履行赡养或扶养义务与遗产继承的多少并不是对等的,①错误。法院依据法律规定判决高小某丧失继承权,既符合法律规定,也体现了公平原则,维护了法律尊严,②正确。本案是高某乙起诉后法院依法判决,并非继承人之间自行本着互谅互让、和睦团结的原则处理继承问题,③不选。法院判决,高某甲的遗产由第二顺位继承人继承。判决体现了法律对赡养义务的倡导,通过剥夺未尽义务者的继承权、支持实际扶养者,弘扬孝亲敬老的传统美德,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④入选。 5.(2026河南开封高三模拟)范某与前妻育有一子范小某,范小某自2006年患病,丧失劳动能力且无生活来源。2011年范某与刘某再婚。范某2021年6月订立自书遗嘱一份,载明:“待我过世后,我所有的房产及家里的一切财产,由妻子刘某一人继承,产权归刘某一人所有。”对此认识正确的是( ) ①该遗嘱因未给范小某保留必要份额而部分无效 ②因范小某无力尽赡养义务,故无权继承范某遗产 ③范某有权通过合法有效的自书遗嘱处分其个人财产 ④范小某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有权继承范某一半遗产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5.A 法律明确规定,遗嘱应当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因此该遗嘱因未给范小某保留必要份额而部分无效,①正确。本案中范小某是范某的法定继承人,且丧失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因此该遗嘱因未保留必要份额而部分无效,不能以无力赡养为由剥夺范小某的法定权利,②排除。自然人依法有权通过自书遗嘱等形式处分个人合法财产,该遗嘱除违反保留必要份额的强制性规定外,本身形式合法,范某的财产处分权本身受法律保护,因此遗嘱仅部分无效,而非全部无效,③正确。范小某仅有权获得法律要求的必要继承份额,并非当然继承范某一半遗产,④排除。 6.(2026海南高三模拟)2013年,张某与李某登记再婚,2016年共同购置商品房,并将其登记于二人名下,由二人共同还贷。2020年,张某工伤致残,李某悉心照料。五年后,张某病故,未立遗嘱。二人婚后收养的女儿张某乙(已办理收养登记)以及李某与前夫所生之子司某甲(自幼与张某、李某共同生活)主张继承张某遗产,张某的亲生女儿张某甲诉至人民法院。本案中( ) ①只有张某甲与李某才能继承张某的遗产 ②司某甲和张某乙均不是张某的法定继承人 ③法定继承人继承张某的遗产前,需要先析产 ④李某对张某尽了主要扶养义务,可多分遗产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6.D 张某(配偶)、张某乙(合法养女)、司某甲(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张某甲(子女)都是法定继承人,①②错误。该商品房属于张某与李某的夫妻共同财产。在张某去世后,需要先将属于其配偶李某的一半份额析出,剩余的一半才构成被继承人张某的个人合法遗产,用于分配给各继承人,体现了继承前必须析产,③正确。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条第三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张某工伤致残,李某悉心照料多年,属于“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依法可以多分,④正确。 7.(2026甘肃武威高三模拟)8岁的小明在小区内玩耍时,未遵守物业“禁止靠近宠物活动区”的警示,擅自翻越围栏进入该区域投喂邻居罗某饲养的犬只,因拉扯狗绳被犬只扑倒咬伤,造成手臂骨折及多处皮肤撕裂伤。罗某主张已对犬只采取拴养措施,小明自身存在过错,拒绝承担全部赔偿责任。小明父母将罗某诉至当地人民法院,要求其赔偿医疗费、护理费等损失。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罗某作为犬只饲养人,对其致人损害需承担无过错侵权责任 ②小明系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其父母对他负有教育、保护义务 ③物业未及时制止小明翻越围栏,应与罗某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④小明的身体权、健康权受到侵害,有权主张精神损害赔偿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7.A 饲养动物致人损害适用无过错侵权责任,罗某作为饲养人,无论有无过错均需承担责任,①正确。8周岁以上未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其父母负有监护、教育和保护义务,②正确。物业已设置警示标志,尽到合理提示义务,小明擅自闯入,物业不承担连带责任,③排除。本案为一般人身伤害,未达到严重精神损害程度,无权主张精神损害赔偿,④排除。 8.(2026云南高三模拟)老欧与赵某系朋友关系。2018年,老欧因资金周转向赵某借款5万元。后经双方核算,老欧尚欠借款4万元,承诺于2023年年底前清偿所有款项,并签订《还款协议书》。后来,老欧因病死亡,借款未能清偿。老欧与其妻离婚多年,父母也已过世。赵某多次与老欧的儿子小欧就其父生前所欠借款沟通协商,小欧均不予理睬,无奈之下,赵某诉至法院。本案中( ) ①根据“父债子还”的习俗,小欧需要承担借款的清偿责任 ②赵某与老欧之间的借贷关系合法有效,应受到法律的保护 ③除非小欧自愿偿还,否则他不需要承担老欧所欠下的债务 ④应将老欧的债务从其个人合法财产中析出,用以偿还债务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8.D “父债子还”并非法律规定,继承人仅在继承遗产的实际价值范围内承担被继承人的债务清偿责任,若小欧未继承遗产或放弃继承则无需承担债务,排除。②:赵某与老欧签订的《还款协议书》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无违法情形,借贷关系合法有效受法律保护,即使老欧死亡债权债务关系仍存续,赵某有权主张权利,①正确。若小欧继承老欧的遗产,就应当在继承遗产的范围内承担债务清偿责任,并非只有自愿才偿还,③排除。根据法律规定,债务应由债务人的遗产清偿,老欧的个人合法财产应先用于偿还债务,剩余部分再由继承人继承,因此需要将老欧的债务从其个人财产中析出用于偿还借款,④正确。 9.(2026山东济宁高三一模)46岁的蒋女士未婚未育,父母均已过世,既未通过协议指定监护人,也无法定继承人,仅与远房表弟吴某偶尔往来。某日,蒋女士突发疾病昏迷送医,却面临无合法主体确定医疗决定及处置财产以支付医疗费用的困境。蒋女士不幸离世后,其遗产处置也难以推进。该事件引发社会对无近亲属群体突发状况事前法律安排缺失问题的关注。蒋女士生前可采取的下列安排中,符合民法典规定的是( ) ①与吴某签订遗赠扶养协议,吴某作为其监护人可签字确认医疗决定 ②与吴某签订意定监护协议,吴某在其危重时合法处置其财产支付医疗费用 ③入住康养机构,在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时机构就能代行医疗决策与财产管理之责 ④与社区居委会签订协议,由居委会协助处置突发情况下的医疗及财产事宜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9.C 遗赠扶养协议的核心是生前扶养、死后遗产归扶养人,协议本身不直接产生监护关系,扶养人不等同于监护人,无权代为签署医疗决定,①排除。成年人可与个人协商以书面形式确定自己的监护人。蒋女士可以与远房表弟签订意定监护协议,约定自己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时,由吴某担任监护人,依法代为医疗决策、处理财产,符合民法典规定,②入选。入住康养机构不产生监护关系,机构仅提供养老服务,无权代行医疗决策和财产管理,除非另行签订意定监护协议明确授权,③排除。居委会可以作为监护人,并在紧急情况下安排必要的临时生活照料措施。蒋女士可事先与居委会签订协议,授权其处理突发医疗及财产事宜,符合民法典规定,④入选。 10.(2026云南曲靖高三模拟)春节期间,9周岁男孩小强收到爷爷奶奶赠与的3000元压岁钱。小强的舅舅丙以“孩子乱花钱”为由将钱收走,用于支付家庭聚餐费用。小强父母发现后要求丙返还,丙辩称:“这是家庭共同开支,我有权处置。”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丙作为近亲属,有权代小强管理压岁钱并决定用途 ②小强虽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但压岁钱归其本人所有 ③家庭聚餐属于合理支出,丙的行为未侵犯小强的财产权 ④小强父母是法定监护人,有权要求丙返还被侵占的财产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10.D 根据《民法典》第35条,监护人依法履行监护职责,保护被监护人的财产不受侵害。丙并非小强的监护人,无权擅自管理或处分小强的财产,即使出于“代管”目的,也需监护人授权,①排除。小强9岁,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其接受的压岁钱属于其个人合法财产,父母或其他亲属无权擅自处分,②入选。虽然家庭聚餐可能是合理支出,但丙未经监护人同意,擅自使用小强的财产,已构成对其财产权的侵犯,③排除。根据《民法典》第34条,监护人有权依法保护被监护人的财产权益。小强的父母作为法定监护人,有权要求丙返还被其擅自使用的财产,④入选。 11.(2026四川高三二模)温某未婚未育、父母双亡,退休后疾病缠身。杨某并非温某亲属,但仍多年悉心照料温某。温某与杨某在公证处签订意定监护协议,约定由杨某担任温某监护人,负责其生活照料、医疗救治等事宜。温某立下公证遗嘱,载明去世后温某财产归杨某所有。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 ①通过意定监护协议处理遗产,可以保障孤寡老人的生活 ②意定监护与遗嘱相结合,可以激励杨某履行协议义务 ③公证遗嘱合法有效,杨某可通过遗嘱继承获得温某财产 ④通过遗嘱处分财产,体现了法律对遗嘱人意愿的尊重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11.D 意定监护协议主要约定的是人身照料、医疗救治等监护事宜,并不直接涉及遗产处理。遗产的归属需通过遗嘱或遗赠扶养协议另行安排,①排除。意定监护约定杨某的照料义务,遗嘱明确其受遗赠的权利,可激励杨某履行义务,②正确。杨某非温某法定继承人,公证遗嘱对应的是遗赠,而非遗嘱继承,③排除。温某立公证遗嘱处分个人财产,体现法律对遗嘱人真实意愿的尊重,④正确。 12.(2026北京延庆高三一模)14周岁的小童为某明星应援,在某线上平台,通过母亲及好友账号在明星应援团队负责人阿伟的店铺多次消费共计6万余元。阿伟表面上提供明星“周边物品”及服务,实际上变相为明星艺人打榜筹集资金。小童母亲发现后诉至法院,法院认定案涉买卖合同无效。据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小童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其大额应援消费行为应直接认定为无效 B.小童的监护人对其消费行为不知情,对合同无效造成的损失无需承担责任 C.法院认定案涉买卖合同无效,阿伟应将6万余元全部返还小童 D.监护人要更好地履行监护职责,落实好家庭保护的首要作用 12.D 14周岁的小童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其超出自身年龄、智力范围的大额消费属于效力待定的民事法律行为,并非直接认定无效,只有法定代理人明确不予追认后,行为才归于无效,A排除。小童能够使用母亲及他人账号完成大额消费,说明监护人未尽到妥善管理账号、监护未成年人的职责,对损失存在过错,需要承担相应责任,并非无需承担责任,B排除。合同无效后,阿伟应返还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但需考虑双方过错程度。小童一方存在监护失职,可能需根据过错分担部分损失,因此并非“全部返还”6万余元,C排除。未成年人大额非理性消费暴露了监护漏洞,监护人应更好履行监护职责,加强对未成年人网络消费、追星行为的引导与约束,落实好家庭保护的首要作用,预防此类事件发生,D正确。 13.(2026江西宜春高三一模)王大伯的老伴早年去世,唯一的女儿也在国外工作,2025年春节期间,王大伯昏迷住院需手术治疗,邻居李阿姨依据双方此前的约定,代为签署手术同意书并办理入院手续。据悉,一年前王大伯因担心自己发生意外,便与李阿姨协商一致,委托后者担任他的意定监护人。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 ①意定监护自王大伯和李阿姨签订书面协议时生效 ②李阿姨作为意定监护人,有权继承王大伯的遗产 ③意定监护制度尊重王大伯自主选择监护人的权利 ④王大伯签订意定监护协议无需在国外的女儿同意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13.D 根据《民法典》第三十三条,意定监护协议自签订时成立,但自被监护人丧失或部分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时生效。李阿姨在王大伯昏迷住院时行使监护职责,是基于协议生效后的义务,而非“签订后立即生效”,①排除。意定监护的核心是“解决被监护人生前的监护问题”(如人身照料、财产管理),而遗产继承是“解决被继承人身后的财产分配问题”,二者分属不同法律关系。意定监护人并不当然享有遗产继承权,“意定监护人有权继承遗产”的表述混淆了两个制度的边界,②排除。意定监护制度的设立初衷,就是为了打破“法定监护”的僵化,允许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如王大伯)在“意识清晰时”自主选择信任的人(如李阿姨)作为未来监护人。这种“提前规划”充分尊重了被监护人的自主权,是意定监护与法定监护的根本区别,③正确。根据《民法典》第三十三条,意定监护的签订主体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与“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组织”,无需法定监护人(如父母、子女)同意,④正确。 14.(2026海南高三二模)秦某与郭某系夫妻关系。2025年初,秦某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购置车辆开展运输业务为由向吴某借款人民币12万元,并出具了借条。借款后,秦某未能依约归还借款。后吴某向郭某催讨该款,郭某以不知情为由拒绝还款。无奈之下,吴某诉至法院,要求秦某、郭某共同归还借款12万元。据此,下列说法中能够支持吴某主张的是( ) ①证明该债务用于秦某与郭某夫妻共同生产经营,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②若认定吴某与秦某已约定该债务为秦某个人债务,郭某需要举证 ③证明秦某的运输业务经营所得收益用于购买家庭房产及子女教育 ④婚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所欠债务为夫妻共同债务,郭某有义务偿还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14.A 证明该债务用于秦某与郭某夫妻共同生产经营,符合法条中“用于共同生产经营”的情形,属于共同债务,支持吴某主张,①正确。若认定吴某与秦某已约定该债务为秦某个人债务,郭某需要举证与题干中吴某的主张共同债务不符,不能支持吴某主张,②排除。运输收益用于家庭房产、子女教育,属于夫妻共同生活范畴。吴某若能证明,该债务即属共同债务。支持吴某主张,③正确。根据法律规定,并非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所有债务都自动成为共同债务。只有符合“共债共签”“家庭日常所需”或“债权人能证明用于共同生活/经营”的情形,才构成共同债务,否则,原则上属于个人债务,④排除。 15.(2026云南高三模拟)高小某系高某甲的独生子。高小某成年后与父母发生争执离家出走,从此对父母不闻不问,父母患病及去世也未回家。高某甲身患重病期间,一直由其弟高某乙照顾。高某甲去世后,留下存款若干。在此案例中( ) ①高某乙成为高某甲第一顺序继承人 ②高小某对其父母已经构成了遗弃 ③高小某因离家而丧失了继承人身份 ④高某乙依法可继承高某甲的财产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15.C 高某乙作为高某甲的弟弟,属于第二顺序继承人,①错误。子女应当履行对父母年老时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赡养义务。在高某甲重病期间,高小某一直未出现,对父母已经构成遗弃,②正确。高小某因遗弃被继承人,依法丧失了继承权,并不是因为离家而丧失了继承人身份,③错误。本案中高小某的遗弃行为符合丧失继承权的法定情形,高某乙作为第二顺序继承人,且对高某甲尽了全部扶养照顾义务,依法可以继承高某甲的财产,④正确。 16.(2026陕西榆林高三模拟)11岁的小甲使用母亲王某账户,半年内向某游戏平台充值2万余元。王某发现后以未成年人未经监护人事前同意或事后追认,该充值行为应属无效为由,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游戏平台退还钱款。据此,下列分析正确的是( ) ①王某存在对未成年人监管不力的问题,应承担相应责任 ②小甲的行为因未经王某同意而无效,平台应返还全部钱款 ③小甲的充值行为必须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或追认方为有效 ④未成年人未经监护人同意进行的充值,法律均应认定为无效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16.A 11岁的小甲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王某作为监护人,对其使用账户、大额充值负有监管责任。因监管不力导致大额支出,王某应承担相应责任,①入选。根据《民法典》规定,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与其年龄、智力不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属于效力待定民事法律行为,而非自始无效,需经法定代理人同意或追认后才有效,未经追认则无效,并非“因未经王某同意而无效”,②排除。小甲的2万余元充值行为明显超出11岁未成年人的年龄、智力认知范围,属于与其年龄、智力不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必须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或追认方为有效,③入选。“均应认定为无效”表述绝对。若未成年人充值金额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如小额日常充值),则该民事法律行为有效,无需监护人追认,④排除。 17.(2026云南昆明高三三模)母亲去世后,28岁的小李不愿意赡养有抚养关系的继父王某。经基层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小李、小李堂妹李小妹与王某达成书面人民调解协议书。协议书约定:小李放弃继承权;李小妹负责王某的生活、生病及死后安葬事宜,王某所有的2套旧房由李小妹继承;在王某丧失或者部分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时,由李小妹履行监护职责。达成调解协议书后,王某与李小妹一家共同生活,直至2025年9月去世。同年11月,由于附近初中扩建,区政府欲对王某原居住的旧房实施征收补偿。小李得知后,向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主张将原属王某房产1/2份额归其所有。最后,区人民法院根据民法典的相关法律条文驳回了小李的诉求。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的知识,分析王某将李小妹作为自己的监护人的理由,并说明区人民法院判决的依据。 17.【答案】为防止老年人的合法权益受损,民法典规定了成年意定监护制度。本案中,王某作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的成年人,通过人民调解委员会与其亲属李小妹签订了书面协议,确定自己的监护人,符合成年意定监护制度的规定,协议书具有法律效力。 人民法院驳回了小李的诉求,是因为法律尊重死者生前通过遗嘱(或遗赠扶养协议)方式处分个人合法财产的意愿,本案中,李小妹与王某达成的协议符合法律规定。小李出尔反尔提出的诉讼主张违背了合同履行的诚信原则。 【解析】本题属于原因类主观题,需调用敬老是义务、薪火相传有继承、有约必守违约有责的相关知识分析作答。有效信息①:经基层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小李堂妹李小妹与王某达成书面人民调解协议书。协议书约定:李小妹负责王某的生活、生病及死后安葬事宜,王某所有的2套旧房由李小妹继承;在王某丧失或者部分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时,由李小妹履行监护职责→从成年意定监护制度的角度分析:王某确定监护人符合成年意定监护制度的规定,协议书具有法律效力。有效信息②:小李、小李堂妹李小妹与王某达成书面人民调解协议书。协议书约定……在王某丧失或者部分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时,由李小妹履行监护职责;小李得知后,向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主张将原属王某房产1/2份额归其所有→从遗嘱(或遗赠扶养协议)的角度分析:法律尊重王某通过遗赠扶养协议方式处分个人合法财产的意愿;从合同履行的角度分析:李小妹与王某达成的协议符合法律规定,小李违背了合同履行的诚信原则。 18.(2026天津滨海新区高三三模)李某与张某婚后育有一子李某甲、一女李某乙,两人名下有一套房产及若干存款。李某甲成年后长期在外地工作,对父母未尽赡养义务,甚至在李某病重住院期间,以工作繁忙为由拒绝探望、未支付任何医疗费用,全部照料责任由李某乙承担。张某去世后,李某立下书面遗嘱,明确表示其名下房产及存款由女儿李某乙继承,李某甲得知后,以自己是法定第一顺序继承人为由,起诉至法院,主张遗嘱无效,要求平分父母遗产。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相关知识,分析法院将如何判决,并说明理由。 18.【答案】法院判决:李某的遗嘱有效,涉案房产及存款由李某乙继承,驳回李某甲的诉讼请求。理由:①李某所立书面遗嘱符合自书遗嘱的法定形式要件(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合法有效;②继承开始后,有遗嘱的应优先按照遗嘱继承办理,李某的遗嘱明确遗产分配方式,应优先于法定继承;③李某甲有赡养能力却未尽赡养义务,根据法律规定,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少分;④涉案房产及存款为夫妻共同财产,张某去世后其遗产由法定继承人继承,李某继承后对个人财产享有处分权,有权通过遗嘱指定李某乙继承。 【解析】本题为原因类、说明类主观题,可从遗嘱效力、继承顺序、遗产分配原则、财产处分权的角度进行分析作答。有效信息①:李某立下书面遗嘱→可运用遗嘱继承的法定条件知识,从遗嘱效力认定角度分析: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即符合法定形式要件,李某的书面遗嘱合法有效。有效信息②:李某甲以法定第一顺序继承人为由主张遗嘱无效→可从继承的优先顺序角度分析:民法典规定继承开始后,有遗嘱的优先按照遗嘱继承办理,遗嘱继承的效力优先于法定继承,因此李某甲的主张不成立。有效信息③:李某甲有赡养能力却未尽赡养义务→可运用遗产分配的原则知识,从继承人的赡养义务角度分析:有赡养能力和赡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赡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李某甲的情况符合不分遗产的法定情形。有效信息④:房产和存款是李某与张某的夫妻共同财产→可运用夫妻共同财产的处分权知识,从遗嘱处分财产的合法性角度分析:张某去世后,其所有的财产份额先由法定继承人继承,李某继承相应份额后,对自身所有的全部合法财产享有处分权,有权通过遗嘱指定李某乙继承,遗嘱内容不存在违法情形。 3 / 7 学科网(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 2027版 - 高中政治· 单元练 选择性必修2 《法律与生活》 2.第二单元 家庭与婚姻 16个选择题 + 2个问答题 选自2026模拟题 ---- 学 生 版 ---- 1.(2026重庆高三模拟)2025年10月,四川雅西高速服务区出现一名3岁赤身裸体、行为类似动物的儿童。事后,当地政府、妇联和警方曾多次上门劝说孩子父母,但他们认为,这是“自然教养”模式,不希望被外界打扰。此事引发了人们对“教育自由”与“儿童权益”的思考。对此认识正确的( ) ①接受教育是未成年人的权利,权利可以放弃 ②社会各界都有义务共同守护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 ③父母因材施教,不同的教育理念都应该被尊重 ④应遵循“最有利于未成年人”的原则选择合适的教育方法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2.(2026湖北高三二模)小琳18岁时父母离婚,协议约定小琳随母亲生活,父亲承担学费并每月支付抚养费,小琳23岁本科毕业后继续读研,父亲支付一年费用后不再承担,认为小琳已成年且读研非义务教育。小琳起诉要求父亲继续履行抚养义务。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子女接受研究生教育,父母必须无条件承担抚养费用 ②父母对已成年且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无法定抚养义务 ③离婚协议关于成年子女读研费用的约定具有法律强制力 ④父亲自愿支付的读研费用,可认定为基于亲情的赠与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3.(2026浙江宁波高三二模)老刘身患疾病,独子小刘定居国外,未尽赡养义务。老刘遂与侄女婿小何签订协议,约定小何承担其扶养及丧葬事宜,去世后将名下房屋赠与小何,小何依约履行了义务。老刘去世后,小刘以自己是唯一法定继承人为由,要求继承老刘名下全部财产。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小何依约履行义务,理应继承房屋 ②小刘未尽赡养义务,丧失了继承权 ③法定继承权不得对抗该协议的约定  ④我国公民的权利和义务具有一致性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4.(2026重庆高三模拟)高小某是高某甲独子,因与父母发生争执,便离家出走,直至父母去世也未履行任何照护义务。高某甲有4个兄弟姐妹。其中,高某乙对高某甲夫妻照顾较多。高某甲夫妻相继去世后,高小某却领取了其名下的部分银行存款。高某乙起诉至法院,认为高小某遗弃高某甲,应丧失继承权,高某甲的遗产应由第二顺位继承人继承。法院审理后支持了高某乙的诉求。该案的判决( ) ①说明履行赡养或扶养义务与遗产继承的多少是对等的 ②维护了法律的尊严,在处理遗产继承中遵循了公平原则 ③体现了继承人以互谅互让、和睦团结精神处理继承问题 ④有利于弘扬中华传统美德,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5.(2026河南开封高三模拟)范某与前妻育有一子范小某,范小某自2006年患病,丧失劳动能力且无生活来源。2011年范某与刘某再婚。范某2021年6月订立自书遗嘱一份,载明:“待我过世后,我所有的房产及家里的一切财产,由妻子刘某一人继承,产权归刘某一人所有。”对此认识正确的是( ) ①该遗嘱因未给范小某保留必要份额而部分无效 ②因范小某无力尽赡养义务,故无权继承范某遗产 ③范某有权通过合法有效的自书遗嘱处分其个人财产 ④范小某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有权继承范某一半遗产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6.(2026海南高三模拟)2013年,张某与李某登记再婚,2016年共同购置商品房,并将其登记于二人名下,由二人共同还贷。2020年,张某工伤致残,李某悉心照料。五年后,张某病故,未立遗嘱。二人婚后收养的女儿张某乙(已办理收养登记)以及李某与前夫所生之子司某甲(自幼与张某、李某共同生活)主张继承张某遗产,张某的亲生女儿张某甲诉至人民法院。本案中( ) ①只有张某甲与李某才能继承张某的遗产 ②司某甲和张某乙均不是张某的法定继承人 ③法定继承人继承张某的遗产前,需要先析产 ④李某对张某尽了主要扶养义务,可多分遗产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7.(2026甘肃武威高三模拟)8岁的小明在小区内玩耍时,未遵守物业“禁止靠近宠物活动区”的警示,擅自翻越围栏进入该区域投喂邻居罗某饲养的犬只,因拉扯狗绳被犬只扑倒咬伤,造成手臂骨折及多处皮肤撕裂伤。罗某主张已对犬只采取拴养措施,小明自身存在过错,拒绝承担全部赔偿责任。小明父母将罗某诉至当地人民法院,要求其赔偿医疗费、护理费等损失。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罗某作为犬只饲养人,对其致人损害需承担无过错侵权责任 ②小明系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其父母对他负有教育、保护义务 ③物业未及时制止小明翻越围栏,应与罗某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④小明的身体权、健康权受到侵害,有权主张精神损害赔偿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8.(2026云南高三模拟)老欧与赵某系朋友关系。2018年,老欧因资金周转向赵某借款5万元。后经双方核算,老欧尚欠借款4万元,承诺于2023年年底前清偿所有款项,并签订《还款协议书》。后来,老欧因病死亡,借款未能清偿。老欧与其妻离婚多年,父母也已过世。赵某多次与老欧的儿子小欧就其父生前所欠借款沟通协商,小欧均不予理睬,无奈之下,赵某诉至法院。本案中( ) ①根据“父债子还”的习俗,小欧需要承担借款的清偿责任 ②赵某与老欧之间的借贷关系合法有效,应受到法律的保护 ③除非小欧自愿偿还,否则他不需要承担老欧所欠下的债务 ④应将老欧的债务从其个人合法财产中析出,用以偿还债务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9.(2026山东济宁高三一模)46岁的蒋女士未婚未育,父母均已过世,既未通过协议指定监护人,也无法定继承人,仅与远房表弟吴某偶尔往来。某日,蒋女士突发疾病昏迷送医,却面临无合法主体确定医疗决定及处置财产以支付医疗费用的困境。蒋女士不幸离世后,其遗产处置也难以推进。该事件引发社会对无近亲属群体突发状况事前法律安排缺失问题的关注。蒋女士生前可采取的下列安排中,符合民法典规定的是( ) ①与吴某签订遗赠扶养协议,吴某作为其监护人可签字确认医疗决定 ②与吴某签订意定监护协议,吴某在其危重时合法处置其财产支付医疗费用 ③入住康养机构,在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时机构就能代行医疗决策与财产管理之责 ④与社区居委会签订协议,由居委会协助处置突发情况下的医疗及财产事宜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10.(2026云南曲靖高三模拟)春节期间,9周岁男孩小强收到爷爷奶奶赠与的3000元压岁钱。小强的舅舅丙以“孩子乱花钱”为由将钱收走,用于支付家庭聚餐费用。小强父母发现后要求丙返还,丙辩称:“这是家庭共同开支,我有权处置。”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丙作为近亲属,有权代小强管理压岁钱并决定用途 ②小强虽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但压岁钱归其本人所有 ③家庭聚餐属于合理支出,丙的行为未侵犯小强的财产权 ④小强父母是法定监护人,有权要求丙返还被侵占的财产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11.(2026四川高三二模)温某未婚未育、父母双亡,退休后疾病缠身。杨某并非温某亲属,但仍多年悉心照料温某。温某与杨某在公证处签订意定监护协议,约定由杨某担任温某监护人,负责其生活照料、医疗救治等事宜。温某立下公证遗嘱,载明去世后温某财产归杨某所有。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 ①通过意定监护协议处理遗产,可以保障孤寡老人的生活 ②意定监护与遗嘱相结合,可以激励杨某履行协议义务 ③公证遗嘱合法有效,杨某可通过遗嘱继承获得温某财产 ④通过遗嘱处分财产,体现了法律对遗嘱人意愿的尊重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12.(2026北京延庆高三一模)14周岁的小童为某明星应援,在某线上平台,通过母亲及好友账号在明星应援团队负责人阿伟的店铺多次消费共计6万余元。阿伟表面上提供明星“周边物品”及服务,实际上变相为明星艺人打榜筹集资金。小童母亲发现后诉至法院,法院认定案涉买卖合同无效。据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小童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其大额应援消费行为应直接认定为无效 B.小童的监护人对其消费行为不知情,对合同无效造成的损失无需承担责任 C.法院认定案涉买卖合同无效,阿伟应将6万余元全部返还小童 D.监护人要更好地履行监护职责,落实好家庭保护的首要作用 13.(2026江西宜春高三一模)王大伯的老伴早年去世,唯一的女儿也在国外工作,2025年春节期间,王大伯昏迷住院需手术治疗,邻居李阿姨依据双方此前的约定,代为签署手术同意书并办理入院手续。据悉,一年前王大伯因担心自己发生意外,便与李阿姨协商一致,委托后者担任他的意定监护人。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 ①意定监护自王大伯和李阿姨签订书面协议时生效 ②李阿姨作为意定监护人,有权继承王大伯的遗产 ③意定监护制度尊重王大伯自主选择监护人的权利 ④王大伯签订意定监护协议无需在国外的女儿同意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14.(2026海南高三二模)秦某与郭某系夫妻关系。2025年初,秦某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购置车辆开展运输业务为由向吴某借款人民币12万元,并出具了借条。借款后,秦某未能依约归还借款。后吴某向郭某催讨该款,郭某以不知情为由拒绝还款。无奈之下,吴某诉至法院,要求秦某、郭某共同归还借款12万元。据此,下列说法中能够支持吴某主张的是( ) ①证明该债务用于秦某与郭某夫妻共同生产经营,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②若认定吴某与秦某已约定该债务为秦某个人债务,郭某需要举证 ③证明秦某的运输业务经营所得收益用于购买家庭房产及子女教育 ④婚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所欠债务为夫妻共同债务,郭某有义务偿还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15.(2026云南高三模拟)高小某系高某甲的独生子。高小某成年后与父母发生争执离家出走,从此对父母不闻不问,父母患病及去世也未回家。高某甲身患重病期间,一直由其弟高某乙照顾。高某甲去世后,留下存款若干。在此案例中( ) ①高某乙成为高某甲第一顺序继承人 ②高小某对其父母已经构成了遗弃 ③高小某因离家而丧失了继承人身份 ④高某乙依法可继承高某甲的财产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16.(2026陕西榆林高三模拟)11岁的小甲使用母亲王某账户,半年内向某游戏平台充值2万余元。王某发现后以未成年人未经监护人事前同意或事后追认,该充值行为应属无效为由,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游戏平台退还钱款。据此,下列分析正确的是( ) ①王某存在对未成年人监管不力的问题,应承担相应责任 ②小甲的行为因未经王某同意而无效,平台应返还全部钱款 ③小甲的充值行为必须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或追认方为有效 ④未成年人未经监护人同意进行的充值,法律均应认定为无效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17.(2026云南昆明高三三模)母亲去世后,28岁的小李不愿意赡养有抚养关系的继父王某。经基层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小李、小李堂妹李小妹与王某达成书面人民调解协议书。协议书约定:小李放弃继承权;李小妹负责王某的生活、生病及死后安葬事宜,王某所有的2套旧房由李小妹继承;在王某丧失或者部分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时,由李小妹履行监护职责。达成调解协议书后,王某与李小妹一家共同生活,直至2025年9月去世。同年11月,由于附近初中扩建,区政府欲对王某原居住的旧房实施征收补偿。小李得知后,向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主张将原属王某房产1/2份额归其所有。最后,区人民法院根据民法典的相关法律条文驳回了小李的诉求。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的知识,分析王某将李小妹作为自己的监护人的理由,并说明区人民法院判决的依据。 18.(2026天津滨海新区高三三模)李某与张某婚后育有一子李某甲、一女李某乙,两人名下有一套房产及若干存款。李某甲成年后长期在外地工作,对父母未尽赡养义务,甚至在李某病重住院期间,以工作繁忙为由拒绝探望、未支付任何医疗费用,全部照料责任由李某乙承担。张某去世后,李某立下书面遗嘱,明确表示其名下房产及存款由女儿李某乙继承,李某甲得知后,以自己是法定第一顺序继承人为由,起诉至法院,主张遗嘱无效,要求平分父母遗产。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相关知识,分析法院将如何判决,并说明理由。 2.第二单元 家庭与婚姻 ---- 参考答案及解析 ---- 1.D 接受教育既是未成年人的权利,也是法定义务,义务必须履行,不能随意放弃。3岁儿童的受教育权关乎其身心健康发展,父母无权替孩子放弃该权利,①错误。未成年人保护法明确规定,社会各界均有义务共同守护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题干中多部门介入劝说正是这一义务的体现,②正确。“自然教养”模式已损害儿童身心健康,违背了未成年人保护的基本原则,并非所有教育理念都值得尊重,只有符合法律规定、最有利于未成年人成长的教育方式才应被认可,③错误。“最有利于未成年人”是我国未成年人保护的核心原则,选择教育方法必须以此为根本遵循,题干中“自然教养”显然不利于孩子成长,应遵循该原则调整教育方式,④正确。 2.D 研究生教育不属于法定要求父母必须承担费用的教育阶段,成年子女读研,父母没有法定的无条件抚养义务,①排除。根据法律规定,父母对已成年且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无法定抚养义务,小琳23岁读研,已成年且具备独立生活能力,父亲无法定抚养义务,②正确。父亲对成年读研的小琳本无法定抚养义务,该内容不具有法律强制力,③排除。父亲对成年读研的小琳无法定抚养义务,父亲自愿支付的一年读研费用,属于基于亲情的自愿赠与,④正确。 3.D 小何不是老刘的法定继承人,其获得房屋属于接受遗赠,不属于继承,①错误。小刘未尽赡养义务,可不分或少分遗产,但并不直接丧失继承权,②错误。遗赠扶养协议效力优先于法定继承,法定继承权不能对抗协议约定,③正确。小何履行了扶养义务才获得房屋,小刘未尽义务则不能主张全部遗产,体现权利与义务一致,④正确。 4.C 我国法律规定,遗弃被继承人情节严重的丧失继承权,有扶养能力和条件却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少分,继承并非等价交易,履行赡养或扶养义务与遗产继承的多少并不是对等的,①错误。法院依据法律规定判决高小某丧失继承权,既符合法律规定,也体现了公平原则,维护了法律尊严,②正确。本案是高某乙起诉后法院依法判决,并非继承人之间自行本着互谅互让、和睦团结的原则处理继承问题,③不选。法院判决,高某甲的遗产由第二顺位继承人继承。判决体现了法律对赡养义务的倡导,通过剥夺未尽义务者的继承权、支持实际扶养者,弘扬孝亲敬老的传统美德,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④入选。 5.A 法律明确规定,遗嘱应当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因此该遗嘱因未给范小某保留必要份额而部分无效,①正确。本案中范小某是范某的法定继承人,且丧失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因此该遗嘱因未保留必要份额而部分无效,不能以无力赡养为由剥夺范小某的法定权利,②排除。自然人依法有权通过自书遗嘱等形式处分个人合法财产,该遗嘱除违反保留必要份额的强制性规定外,本身形式合法,范某的财产处分权本身受法律保护,因此遗嘱仅部分无效,而非全部无效,③正确。范小某仅有权获得法律要求的必要继承份额,并非当然继承范某一半遗产,④排除。 6.D 张某(配偶)、张某乙(合法养女)、司某甲(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张某甲(子女)都是法定继承人,①②错误。该商品房属于张某与李某的夫妻共同财产。在张某去世后,需要先将属于其配偶李某的一半份额析出,剩余的一半才构成被继承人张某的个人合法遗产,用于分配给各继承人,体现了继承前必须析产,③正确。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条第三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张某工伤致残,李某悉心照料多年,属于“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依法可以多分,④正确。 7.A 饲养动物致人损害适用无过错侵权责任,罗某作为饲养人,无论有无过错均需承担责任,①正确。8周岁以上未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其父母负有监护、教育和保护义务,②正确。物业已设置警示标志,尽到合理提示义务,小明擅自闯入,物业不承担连带责任,③排除。本案为一般人身伤害,未达到严重精神损害程度,无权主张精神损害赔偿,④排除。 8.D “父债子还”并非法律规定,继承人仅在继承遗产的实际价值范围内承担被继承人的债务清偿责任,若小欧未继承遗产或放弃继承则无需承担债务,排除。②:赵某与老欧签订的《还款协议书》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无违法情形,借贷关系合法有效受法律保护,即使老欧死亡债权债务关系仍存续,赵某有权主张权利,①正确。若小欧继承老欧的遗产,就应当在继承遗产的范围内承担债务清偿责任,并非只有自愿才偿还,③排除。根据法律规定,债务应由债务人的遗产清偿,老欧的个人合法财产应先用于偿还债务,剩余部分再由继承人继承,因此需要将老欧的债务从其个人财产中析出用于偿还借款,④正确。 9.C 遗赠扶养协议的核心是生前扶养、死后遗产归扶养人,协议本身不直接产生监护关系,扶养人不等同于监护人,无权代为签署医疗决定,①排除。成年人可与个人协商以书面形式确定自己的监护人。蒋女士可以与远房表弟签订意定监护协议,约定自己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时,由吴某担任监护人,依法代为医疗决策、处理财产,符合民法典规定,②入选。入住康养机构不产生监护关系,机构仅提供养老服务,无权代行医疗决策和财产管理,除非另行签订意定监护协议明确授权,③排除。居委会可以作为监护人,并在紧急情况下安排必要的临时生活照料措施。蒋女士可事先与居委会签订协议,授权其处理突发医疗及财产事宜,符合民法典规定,④入选。 10.D 根据《民法典》第35条,监护人依法履行监护职责,保护被监护人的财产不受侵害。丙并非小强的监护人,无权擅自管理或处分小强的财产,即使出于“代管”目的,也需监护人授权,①排除。小强9岁,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其接受的压岁钱属于其个人合法财产,父母或其他亲属无权擅自处分,②入选。虽然家庭聚餐可能是合理支出,但丙未经监护人同意,擅自使用小强的财产,已构成对其财产权的侵犯,③排除。根据《民法典》第34条,监护人有权依法保护被监护人的财产权益。小强的父母作为法定监护人,有权要求丙返还被其擅自使用的财产,④入选。 11.D 意定监护协议主要约定的是人身照料、医疗救治等监护事宜,并不直接涉及遗产处理。遗产的归属需通过遗嘱或遗赠扶养协议另行安排,①排除。意定监护约定杨某的照料义务,遗嘱明确其受遗赠的权利,可激励杨某履行义务,②正确。杨某非温某法定继承人,公证遗嘱对应的是遗赠,而非遗嘱继承,③排除。温某立公证遗嘱处分个人财产,体现法律对遗嘱人真实意愿的尊重,④正确。 12.D 14周岁的小童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其超出自身年龄、智力范围的大额消费属于效力待定的民事法律行为,并非直接认定无效,只有法定代理人明确不予追认后,行为才归于无效,A排除。小童能够使用母亲及他人账号完成大额消费,说明监护人未尽到妥善管理账号、监护未成年人的职责,对损失存在过错,需要承担相应责任,并非无需承担责任,B排除。合同无效后,阿伟应返还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但需考虑双方过错程度。小童一方存在监护失职,可能需根据过错分担部分损失,因此并非“全部返还”6万余元,C排除。未成年人大额非理性消费暴露了监护漏洞,监护人应更好履行监护职责,加强对未成年人网络消费、追星行为的引导与约束,落实好家庭保护的首要作用,预防此类事件发生,D正确。 13.D 根据《民法典》第三十三条,意定监护协议自签订时成立,但自被监护人丧失或部分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时生效。李阿姨在王大伯昏迷住院时行使监护职责,是基于协议生效后的义务,而非“签订后立即生效”,①排除。意定监护的核心是“解决被监护人生前的监护问题”(如人身照料、财产管理),而遗产继承是“解决被继承人身后的财产分配问题”,二者分属不同法律关系。意定监护人并不当然享有遗产继承权,“意定监护人有权继承遗产”的表述混淆了两个制度的边界,②排除。意定监护制度的设立初衷,就是为了打破“法定监护”的僵化,允许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如王大伯)在“意识清晰时”自主选择信任的人(如李阿姨)作为未来监护人。这种“提前规划”充分尊重了被监护人的自主权,是意定监护与法定监护的根本区别,③正确。根据《民法典》第三十三条,意定监护的签订主体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与“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组织”,无需法定监护人(如父母、子女)同意,④正确。 14.A 证明该债务用于秦某与郭某夫妻共同生产经营,符合法条中“用于共同生产经营”的情形,属于共同债务,支持吴某主张,①正确。若认定吴某与秦某已约定该债务为秦某个人债务,郭某需要举证与题干中吴某的主张共同债务不符,不能支持吴某主张,②排除。运输收益用于家庭房产、子女教育,属于夫妻共同生活范畴。吴某若能证明,该债务即属共同债务。支持吴某主张,③正确。根据法律规定,并非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所有债务都自动成为共同债务。只有符合“共债共签”“家庭日常所需”或“债权人能证明用于共同生活/经营”的情形,才构成共同债务,否则,原则上属于个人债务,④排除。 15.C 高某乙作为高某甲的弟弟,属于第二顺序继承人,①错误。子女应当履行对父母年老时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赡养义务。在高某甲重病期间,高小某一直未出现,对父母已经构成遗弃,②正确。高小某因遗弃被继承人,依法丧失了继承权,并不是因为离家而丧失了继承人身份,③错误。本案中高小某的遗弃行为符合丧失继承权的法定情形,高某乙作为第二顺序继承人,且对高某甲尽了全部扶养照顾义务,依法可以继承高某甲的财产,④正确。 16.A 11岁的小甲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王某作为监护人,对其使用账户、大额充值负有监管责任。因监管不力导致大额支出,王某应承担相应责任,①入选。根据《民法典》规定,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与其年龄、智力不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属于效力待定民事法律行为,而非自始无效,需经法定代理人同意或追认后才有效,未经追认则无效,并非“因未经王某同意而无效”,②排除。小甲的2万余元充值行为明显超出11岁未成年人的年龄、智力认知范围,属于与其年龄、智力不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必须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或追认方为有效,③入选。“均应认定为无效”表述绝对。若未成年人充值金额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如小额日常充值),则该民事法律行为有效,无需监护人追认,④排除。 17.【答案】为防止老年人的合法权益受损,民法典规定了成年意定监护制度。本案中,王某作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的成年人,通过人民调解委员会与其亲属李小妹签订了书面协议,确定自己的监护人,符合成年意定监护制度的规定,协议书具有法律效力。 人民法院驳回了小李的诉求,是因为法律尊重死者生前通过遗嘱(或遗赠扶养协议)方式处分个人合法财产的意愿,本案中,李小妹与王某达成的协议符合法律规定。小李出尔反尔提出的诉讼主张违背了合同履行的诚信原则。 【解析】本题属于原因类主观题,需调用敬老是义务、薪火相传有继承、有约必守违约有责的相关知识分析作答。有效信息①:经基层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小李堂妹李小妹与王某达成书面人民调解协议书。协议书约定:李小妹负责王某的生活、生病及死后安葬事宜,王某所有的2套旧房由李小妹继承;在王某丧失或者部分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时,由李小妹履行监护职责→从成年意定监护制度的角度分析:王某确定监护人符合成年意定监护制度的规定,协议书具有法律效力。有效信息②:小李、小李堂妹李小妹与王某达成书面人民调解协议书。协议书约定……在王某丧失或者部分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时,由李小妹履行监护职责;小李得知后,向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主张将原属王某房产1/2份额归其所有→从遗嘱(或遗赠扶养协议)的角度分析:法律尊重王某通过遗赠扶养协议方式处分个人合法财产的意愿;从合同履行的角度分析:李小妹与王某达成的协议符合法律规定,小李违背了合同履行的诚信原则。 18.【答案】法院判决:李某的遗嘱有效,涉案房产及存款由李某乙继承,驳回李某甲的诉讼请求。理由:①李某所立书面遗嘱符合自书遗嘱的法定形式要件(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合法有效;②继承开始后,有遗嘱的应优先按照遗嘱继承办理,李某的遗嘱明确遗产分配方式,应优先于法定继承;③李某甲有赡养能力却未尽赡养义务,根据法律规定,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少分;④涉案房产及存款为夫妻共同财产,张某去世后其遗产由法定继承人继承,李某继承后对个人财产享有处分权,有权通过遗嘱指定李某乙继承。 【解析】本题为原因类、说明类主观题,可从遗嘱效力、继承顺序、遗产分配原则、财产处分权的角度进行分析作答。有效信息①:李某立下书面遗嘱→可运用遗嘱继承的法定条件知识,从遗嘱效力认定角度分析: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即符合法定形式要件,李某的书面遗嘱合法有效。有效信息②:李某甲以法定第一顺序继承人为由主张遗嘱无效→可从继承的优先顺序角度分析:民法典规定继承开始后,有遗嘱的优先按照遗嘱继承办理,遗嘱继承的效力优先于法定继承,因此李某甲的主张不成立。有效信息③:李某甲有赡养能力却未尽赡养义务→可运用遗产分配的原则知识,从继承人的赡养义务角度分析:有赡养能力和赡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赡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李某甲的情况符合不分遗产的法定情形。有效信息④:房产和存款是李某与张某的夫妻共同财产→可运用夫妻共同财产的处分权知识,从遗嘱处分财产的合法性角度分析:张某去世后,其所有的财产份额先由法定继承人继承,李某继承相应份额后,对自身所有的全部合法财产享有处分权,有权通过遗嘱指定李某乙继承,遗嘱内容不存在违法情形。 3 / 7 学科网(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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