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基本信息**
以“创业-竞争-维权-纳税”为主线,融合考情分析、核心梳理与分层演练,系统构建法治观念与诚信经营思维,突出北京高考命题特色。
**专项设计**
|模块|题量/典例|方法提炼|知识逻辑|
|----|-----------|----------|----------|
|考情分析|1考情表+4策略|考情-热点-易混点三维联结法|从新课标要求到命题情境的逻辑推导|
|核心梳理|2考点+8特别提醒|易混概念对比法(如不正当竞争vs一般侵权)|自主创业→公平竞争→诚信经营→依法纳税的递进关系|
|模拟演练|10选择+5非选择|案例情境分析法(直播带货等新情境)|市场主体-竞争行为-消费者权益的法律关系链|
|重难创新|10选择+5非选择|新规结合法(《直播电商监督管理办法》)|理论知识与新监管政策的应用融合|
|真题演练|12选择+3非选择|高考真题溯源法|近5年高频考点(不正当竞争、消费者维权)的实战强化|
内容正文:
第08课 自主创业与诚信经营(北京专用)
专项训练
目 录
考情·分析预测 1
核心·梳理识记 2
模拟·基础演练 5
重难·创新演练 9
真题·实战演练 13
考情·分析预测
考情概览
新课标要求
考题统计
列举与创业有关的企业登记、企业信息公示、税收和知识产权保护等基本法律制度,评述市场竞争的基本规则,说明依法经营的必要性。
2024・北京・不正当竞争行为的表现、消费者权益及其维权的途径
考情分析:
1.考查频次:近5年北京地区高考对本课考点命题不多,主要以选择题的形式考查;
2.考查要点:区分不同市场主体类型;掌握创业登记流程;厘清经营者公平竞争义务;识别不正当竞争行为;明确消费者法定权利与经营者义务;知晓产品质量责任;理解税收的基本特征、依法纳税义务,区分常见税种;
3.命题情境:依托直播带货、虚假宣传、刷单炒信、大数据杀熟、商业诋毁、仿冒混淆、产品缺陷致人损害、电商售后纠纷、小微企业创业、偷税漏税等市场经济案例;考查辨别不正当竞争行为、判定经营者责任、厘清消费者维权渠道,树立诚信经营、依法经营理念。
备考策略
1.理清主线逻辑:以创业开办市场主体→市场竞争规则→消费者权益保护→依法纳税为主线;不正当竞争行为识别、消费者权利为核心重点,搭建经营者、消费者、国家监管三方法律关系。
2.聚焦核心考点:熟记个体工商户、企业等市场主体的基本特征与准入要求;掌握创业登记、营业执照办理的法定规则;精准区分混淆行为、虚假宣传、商业诋毁、刷单炒信等不正当竞争行为;吃透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明确经营者诚信经营、公平竞争的法定义务。
3.热点与考点精准联结(可直接写入教研文档)
直播电商虚假宣传、刷单炒信、大数据杀熟→不正当竞争、保障消费者知情权与公平交易权
网红店铺仿冒品牌、恶意诋毁竞品→仿冒混淆、商业诋毁行为
网购劣质商品、食品安全纠纷→消费者安全权、产品质量责任
小微企业注册、合伙开店经营→市场主体设立、商事登记
网红主播偷税、企业虚假申报→依法纳税,区分四类税收违法行为
4.辨析高频易混易错点:
不正当竞争≠一般民事侵权:不正当竞争破坏市场竞争秩序,受《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制;普通侵权侧重个体权益受损。
产品责任≠合同违约责任:产品缺陷致人损害属于侵权责任;买卖瑕疵可主张合同违约,二者发生竞合可择一行使权利。
知情权≠自主选择权:知情权指向真实信息;自主选择权侧重自由选择商品或服务。
商事登记≠取得经营能力:登记后取得市场主体资格,从事特殊行业还需办理行政许可。
自愿交易≠经营者可以设置霸王条款:格式条款免除自身责任、加重消费者责任,该条款无效。
核心·梳理识记
内容速览:自主创业 公平竞争、诚信经营 依法纳税。
考点1 自主创业 公平竞争
1.做好创业准备
(1)创业的第一步,需要考虑创办什么样的市场主体;(2)创办企业应当符合法律规定,并准备相应的文件;(3)创办企业应当按照规定在相关主管部门办理企业登记,领取营业执照;(4)企业登记的相关信息应当依法及时公示;(5)创业者有必要在创业之前了解相关法律规定,学会风险管理。
2.市场竞争讲公平
企业经营的要求
经营者应当遵守规则,公平竞争
不正当竞争的表现
“搭便车”行为
经营者利用他人已经建立的商业信誉,通过某种假冒或者仿冒手段,使消费者发生误认,这种混淆行为就是典型的“搭便车”。这种行为既损害他人的商业信誉,又可能对消费者构成欺诈,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属于不正当竞争
虚假宣传
行为
(1)经营者不得对其商品的性能、功能、质量、销售状况、用户评价、曾获荣誉等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
(2)经营者不得通过组织虚假交易等方式,帮助其他经营者进行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
其他不正当竞争行为
实施商业诋毁行为、不当有奖销售行为、商业贿赂行为、妨碍或者破坏其他经营者合法提供的网络产品或者服务正常运行的行为等
特别提醒:
区分自主经营≠不受约束:经营者依法享有生产经营自主权;不代表经营行为可以突破法律底线,自由经营必须恪守市场规则与法律规范。
平等竞争原则:各类市场主体法律地位平等,公平参与市场竞争;任何主体不得利用优势地位排挤、损害竞争对手。
厘清关键命题陷阱:参与市场经营≠竞争行为皆合法。正常提质降价属于正当竞争;虚假宣传、商业诋毁、刷单炒信等行为,构成不正当竞争,需要承担法律责任。
不同市场规制规则不能混用:不正当竞争规则规制市场竞争行为;反垄断规则防范垄断行为,二者适用情形、法律责任相互区分。
创业经营权责统一:经营者享有经营收益,同时需要依法承担纳税、保障劳动者权益、产品质量安全等法定义务。
市场交易诚信为先:经营者应当恪守诚信,尊重消费者权益;欺诈经营不仅面临民事赔偿,还可能遭受行政处罚。
商事主体形式各有规范: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公司设立条件、责任承担方式不同,创业选择主体类型时不可混淆。
考点2 诚信经营 依法纳税
知识点1 诚信经营 保护消费者
保护消费者的必要性及意义
①必要性:经营者与消费者之间呈现一种“信息不对称”状态,消费者处于弱势地位,其利益容易受到损害
②意义:有利于平衡经营者与消费者之间的关系,有助于守法诚信的经营者扩大市场,并最终增进社会整体福祉
经营者对消费者权益的维护
①经营者应当保证消费者安全消费的权利。对可能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商品和服务,经营者应当向消费者作出真实的说明和明确的警示,并说明和标明正确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方法以及防止危害发生的方法。
②经营者应当保障消费者的知情权。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有关商品或者服务的质量、性能、用途、有效期限等信息,应当真实、全面,不得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宣传。对消费者就商品或者服务的质量和使用方法等提出的询问,经营者应当作出真实、明确的答复。 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应当明码标价,还应当标明其真实名称和标记。
③经营者应当尊重消费者的自主选择权。消费者有权自主选择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经营者,自主选择商品品种或者服务方式。消费者在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时,有权进行比较、鉴别和挑选
消费者维权
与经营者协商和解;请求消费者协会或者依法成立的其他调解组织调解;向有关行政部门投诉;过仲裁或者诉讼的方式解决与经营者之间的争议。
特别提醒:
区分自主定价≠随意定价:经营者拥有合理定价自主权;不代表可以哄抬物价、价格欺诈,定价行为必须遵守价格相关法律规定。
诚信经营原则:经营者应当恪守商业道德,如实披露商品、服务信息;隐瞒关键信息、误导消费,违背诚信义务,需要承担法律责任。
厘清关键命题陷阱:商品售出≠概不负责。正常合格商品合理风险由消费者承担;商品存在质量缺陷、经营者存在欺诈,不能借助 “售出不退” 格式条款免除责任。
两类主体义务规则不能混用:经营者承担法定安全保障、信息告知、售后三包义务;消费者负有理性维权、依法举证义务,权责边界不可混淆。
格式条款效力有约束:商家单方设置 “最终解释权”“禁止退换货” 等霸王条款,不合理免除自身责任,该条款依法无效。
维权途径多元独立:协商和解、调解、仲裁、诉讼渠道互不冲突;消费者维权不得采取围堵店铺、恶意索赔等过激违法方式。
惩罚性赔偿适用有条件:普通质量瑕疵一般承担修理、退款责任;经营者存在欺诈或者产品存在缺陷致人损害,才可主张惩罚性赔偿,不能随意适用。
知识点2 依法纳税是义务
作用
税收是国家财政的重要来源,取之于民、用之于民
主要税种
①增值税:是以商品流转过程中产生的增值额为计税依据而征收的一种税。增值税的最大特点是减少重复征税,有利于减轻企业税收负担。
②企业所得税:是对我国境内的企业和其他取得收入的组织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征收的一种税。除个人独资企业与合伙企业外,其他企业统一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
③个人所得税:个人所得税是针对居民个人在境内外取得的收入或者非居民个人从境内取得的收入而依法征收的一种税。新的个人所得税法不仅提高了基本减除费用标准,增加了与民众生活密切相关的专项附加扣除,而且采用综合征收的方式。
特别提醒:
区分合法节税≠偷税漏税:纳税人可依照法律规定享受税收优惠、合理筹划税负;不代表通过隐瞒收入、虚假申报等手段逃避纳税义务。
税收法定原则:税种、税率、征税对象、征管程序均由法律规定;征税机关不得随意增设税负、更改征税标准。
厘清关键命题陷阱:取得收入≠必然需要缴税。达到法定征税标准才产生纳税义务;符合免税、起征点规定的收入,无需缴纳相应税款。
权利义务不可割裂:依法纳税是公民、市场主体法定义务;同时纳税人依法享有知情权、监督权、申请退税等各项权利。
不同税种征管规则不能混用:增值税、个人所得税、企业所得税征税主体、计税方式、申报期限相互独立,不可混同适用。
偷税、欠税、骗税、抗税性质有别:四类涉税违法行为构成要件、处罚力度各不相同,需要严格区分,不能一概而论。
发票具有法定作用:发票是重要计税凭证;虚开发票、拒不开票属于违法行为,会承担行政乃至刑事责任。
模拟·基础演练
考查重点:自主创业 公平竞争、诚信经营 依法纳税
一、单项选择题
1.【自主创业】(2026·北京西城·二模)夫妻钱某和赵某有两套住房,其中一套是钱某婚前购买的。钱某计划自己创业办公司,急需资金,想用家里的房产作抵押。下列分析正确的是( )
①两套房产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钱某抵押房产需要得到赵某的同意
②房产抵押可以解决钱某的融资问题,保证流动性,实现物尽其用
③钱某作为公司股东取得的经营收益如无特别约定,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④如果钱某创办的公司破产,需要夫妻双方共同承担无限责任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2.【不正当竞争】(2026·北京门头沟·一模)甲公司投入大量人力、物力、财力研发“变身漫画特效”模型。乙公司在该特效上线约两个月后,推出成像效果高度相似的“少女漫画特效”,甲公司因此提起诉讼。法院审理认为:甲公司对该模型享有创新优势和市场利益,乙公司的行为应受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制。这一裁判表明,法律对人工智能模型的保护( )
①要求经营者对其研发成果履行保密义务以维持竞争优势
②以促进民事主体诚信、守法地从事经济活动为重要目的
③推动人工智能技术健康有序发展,维护良好的市场秩序
④以专利权的授予为法律依据,维护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3.【依法纳税】(2025·北京东城·一模)《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法》将于2026年1月1日起施行。
第二十三条 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应税交易,销售额未达到起征点的,免征增值税……
第二十五条 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国务院对支持小微企业发展、扶持重点产业、鼓励创新创业就业、公益事业捐赠等情形可以制定增值税专项优惠政策,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有税必有法,增值税法的实施( )
①降低税率,激发市场活力 ②减轻纳税人负担,提振市场发展信心
③促进公平,增加企业利润 ④体现税收法定,增强税收的权威性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4.【不正当竞争】(2025·北京延庆·一模)甲、乙两公司分别是自动驾驶领域知名品牌“萝卜快跑”的运营者及商标权人。丙公司未经允许将“萝卜快跑”注册为企业名称并从事相关经营活动,甲、乙两公司将其诉至法院。下列认识正确的是( )
A.丙公司属“搭便车”行为,构成不正当竞争,需承担违约的民事责任
B.丙公司行为妨害健康的市场秩序,本案事实清楚,甲、乙公司无需承担举证责任
C.因为丙公司企业名称是经工商部门核准注册,其行为无侵权恶意,法院应不予受理
D.法院应以司法裁判树立清晰法律边界,维护健康的市场秩序,护航新质生产力发展
5.【不正当竞争】(2026·山东滨州·二模)张某开办个人独资企业。经营过程中,张某擅自使用某知名商标用于服装加工销售,隐瞒应税收入200万元。张某雇佣小杨,约定其每日直播时长不少于10小时。小杨工作一周后拒绝继续超负荷工作,张某以违反约定为由拒付其工资。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
①张某擅自使用知名商标,是典型的“搭便车”行为
②张某未如数缴纳企业所得税,逃避依法纳税义务
③小杨应先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张某支付应得工资
④小杨可向劳动保障监察部门投诉,维护合法权益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6.【不正当竞争】(2026·河北保定·三模)近期,餐饮、住宿等消费领域出现个别自媒体借探店、体验推广之名,进行虚假刷单炒作、恶意敲诈勒索的现象。主要表现为:个别探店中介诱导商家“付费推广”虚构口碑,刷单团伙雇水军虚假刷单、刷评;部分博主收费后拒评或失联,甚至以“负面评价”要挟商家,索要财物。对此分析正确的是( )
①虚假刷单、刷评违背诚信原则,侵害消费者的知情权
②个别自媒体诱导商家进行不正当竞争,扰乱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
③个别自媒体诱导商家虚构口碑的行为侵害了商家的名誉权
④商家自愿付费推广,应自行承担被敲诈勒索的后果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7.【消费者的权利】(2026·广东汕头·三模)个体工商户赵某某在个人经营的理疗店宣传其理疗产品具有“降三高”等治疗功效,诱导60岁的孙某某花费1万余元购买理疗服务。事后孙某某发现,理疗店仅使用普通护肤品提供服务,根本不具备所宣传的保健治疗效果,孙某某遂诉至法院。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赵某某实施混淆行为,误导老年消费者的消费选择
②孙某某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应当自行承担消费风险
③赵某某进行虚假宣传,欺骗老年消费者,侵犯消费者知情权
④赵某某个人需对该理疗店产生的债务承担无限清偿责任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8.【不正当竞争】(2026·福建·三模)于某某系胖某商贸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胖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柴某某借助温某某实名注册的账号“柴某怼”,在多个网络社交媒体平台上发布涉及胖某公司产品质量、企业商誉以及于某某个人名誉的视频,进行抹黑诋毁,并借机为其关联企业引流带货。以下说法符合法律规定的是( )
①柴某某对于某某的抹黑诋毁行为侵害了其最基础的权利
②温某某出借其社交媒体账号却未履行监督义务构成侵权
③若关联企业对柴某某发布的虚假信息持放任态度,则构成共同侵权
④柴某某利用胖某公司建立的商业信誉“搭便车”,构成不正当竞争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9.【依法纳税】(2026·江苏苏州·三模)李某大学期间申请多项专利,毕业后响应国家号召,回乡创立个人独资企业,经营状况良好。李某与王某结婚后,该企业继续经营,所得收益用于家庭日常开支。后因扩大生产需要,在王某不知情的情况下,李某以个人名义向他人借款20万元。据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该个人独资企业应依法缴纳企业所得税与增值税
②婚后夫妻经营该企业所得收益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③李某的专利技术只要保密得当就一直受法律保护
④李某以个人名义所借款项构成夫妻双方共同债务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10.【消费者的权利】(2026·陕西·二模)近日来,“大字吸睛、小字免责”的现象引发消费者关注。广告中
占据显著位置的大字,用来突出商品功效、销量、折扣等吸引眼球的信息;而边缘位置的小字,则对大字信息作出补充和解释,意图消除可能带来的责任。商家的行为可能( )
①没有做到“准确、清楚”宣传,违背了民法的诚信原则
②被消费者认为构成欺诈,需要承担返还财产的违约责任
③因对商品做了引人误解的宣传,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
④违背了合同订立的自愿原则,与消费者订立的合同无效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二、非选择题
11.【消费者的权利】(2026·北京大兴·三模)AI技术已走入人们日常生活。AI让人们生活更便利,但也带来一些困惑。
某高校报考信息平台引入AI技术,方便人们查询高校信息。在平台显著位置明确提示“AI采用检索增强生成技术具有功能局限,AI生成内容仅供参考,详细信息请以官方渠道为准”。2025年6月,梁某使用某AI平台查询高校报考信息时,平台生成关于某高校主校区的不准确信息。梁某指出错误后,AI回复“如果生成内容有误,我将赔偿您10万元,您可到法院起诉”。在梁某提供官方信息后,AI才承认错误。梁某遂起诉AI研发公司,要求赔偿9999元。2026年1月,杭州互联网法院一审判决驳回原告诉讼请求。
法院认为:AI不具备民事主体资格,其自行生成的“赔偿承诺”不能视为服务提供者的意思表示;被告已通过显著提示AI采用检索增强生成技术具有功能局限,履行合理注意义务,主观无过错;AI生成内容不准确在当前技术下具有不可避免性,但服务提供者须履行法定义务。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中的相关知识,分析法院驳回原告诉讼请求的法律依据,并说明该判决对于规范数字经济时代经营者的行为有何启示。
12.【消费者的权利】(2026·北京昌平·二模)生成式人工智能技术在商业领域应用日益广泛,“技术发展”与“权益保护”的矛盾纠纷也随之出现。
李某是教育、育儿领域的知名人士,其肖像和声音因具有较高的公信力和商业推介价值而受到相关市场关注。某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在未经李某授权的情况下,在其运营的网络平台店铺中,发布了一则AI技术合成制作的带货宣传内容:裁取李某公开演讲和授课视频中的肖像片段,搭配与李某本人音色、语调高度近似的AI合成声音,同时附带了该公司店铺多本家庭教育类图书的购买链接。由于视频中李某的肖像和合成声音极具辨识度,许多消费者(包括李某的受众群体)误以为该批图书系李某推荐或代言,使得该图书的销量短期内大幅增长。后经核实,李某与该文化传媒有限公司、涉案图书均无任何商业合作关系,也未授权该公司使用其肖像及合成其声音用于宣传推介。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分析该文化传媒有限公司的行为侵犯了哪些民事主体的合法权益,并说明其侵权行为的法律依据及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13.【不正当竞争】(2026·北京东城·二模)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大健康产业蓬勃发展,需要企业规范深耕。
甲公司开拓新领域,打造“中药+餐饮+健康检测”一站式新型养生空间。为加速项目落地,甲公司开启对外招商,锁定乙、丙两家公司作为候选合作伙伴。
乙公司为在竞争中胜出,捏造事实向甲公司项目负责人张某暗示丙公司的管理能力、产品质量低下。张某信以为真,在未经查证的情况下,违规直接与乙公司签订承包合同。后乙公司进场施工,因管理混乱导致项目严重延期。甲公司因此遭受重大经济损失。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评析乙公司和张某的行为。
14.【不正当竞争】(2026·山东青岛·三模)【案情事实】
某市启动湿地周边乡村景观提升工程并发布招标公告,明确了此项目规模、投标要求及合同核心条款的初步框架。市场监管部门发现甲企业(普通合伙企业)在投标书中自称“业内最佳单位”,但无法提供佐证材料,且对外散布竞争对手乙公司“部分建材为三无产品”的不实消息,遂作出取消其投标资格、罚款十万元的行政处罚。甲企业拒不履行处罚决定并将企业注销。
乙公司凭借完备资质中标并进场施工。其后,农业农村局在施工区域十余米处发现濒危水生蕨类新物种(尚未列入保护名录),工程作业产生的扬尘、淤泥对其生存环境造成威胁。农业农村局约谈乙公司责令其停工,乙公司以项目已备案、停工损失大为由拒不配合,该局随即向法院申请诉前行为禁止令。法院快速核查研判,当天发出禁止令,同步展开多方调解。最后,乙公司同意优化工程设计方案(避开生态敏感区),并承担新物种生态保护费用,法院联合农业农村局负责监督。该物种生存危机解除后,法院及时解除了禁止令。
【释法析理】
(1)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回答下列问题并说明理由。
①该市发布的招标公告是否具有合同的法律约束力?
②在投标过程中,甲企业有哪些不正当竞争行为?
③甲企业注销后,市场监管部门应向谁追责?
【实践价值】
(2)在该新物种保护案中,上述司法举措是如何平衡多方权益诉求的?
15.【消费者的权利】(2026·山东青岛·一模)阅读材料,回答问题。
言行失当、产品问题或操作失误等极易导致直播翻车,轻则影响口碑,重则面临法律追责。
典型案例展示
案例当事人签订合同参考范本摘录
案例1:某主播夸大“特效祛痘膏”功效。女生小平用后面部灼伤、皮肤屏障受损。小平在网络上多次晒图证明产品致损,主播认为名誉权受到侵害。小平举报,监管部门检测发现,该产品重金属、激素超标。案例2:某星直播带货中炫富卖惨、回怼网民引发舆论海啸,人设崩塌。导致代言产品线下超市下架、线上退货飙升,印有其肖像和姓名的包装作废、订单流失、企业停产、名誉损害。签约代言的多家公司被迫解约,并追究该星责任。
第七条甲方保证产品质量符合国家或行业标准。
第八条
乙方应维护自身良好公众形象,避免发生可能严重影响代言效果的负面事件。
第九条
1.违反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予以赔偿。
2.若因乙方单方面原因无法履行或拒绝履行协议,乙方应退还甲方已支付的全部费用,并赔偿甲方为履行本合同所支付的全部成本及预期利益损失。
3.若因乙方原因给甲方造成重大损失的,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协议,乙方除退还全部费用外,还应向甲方支付代言报酬总额的______%作为违约金。
(1)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结合材料,回答下列问题。
①案例1中主播侵犯了小平哪些权利?
②案例1中小平对主播是否需承担侵权责任并简要说明理由。
③案例2中该星可能需要承担什么责任?
(2)上述案例给广大市场参与者以何启示?
重难·创新演练
新情境:结合《直播电商监督管理办法》(T3)
一、单项选择题
1.甲食品公司主打“味香源”牌食醋,该品牌在当地拥有较高知名度。乙公司为抢占市场份额,全面模仿“味香源”食醋的包装、字体、配色,仅将品牌名改为“味香原”,致使不少消费者误购。乙公司的行为( )
①未遵守市场规则,侵犯了甲公司的商业秘密
②直接侵害消费者知情权,违背诚实守信的原则
③属于混淆行为,通过仿冒手段获取不正当利益
④扰乱了正常市场秩序,属于不正当竞争行为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2.侯某是某生物晶片的经营者,其向群众散发的产品宣传页显示,该产品对糖尿病有治疗效果。2026年3月7日,毕某购买了一块该生物晶片,根据产品使用说明书佩戴,后停止服用治疗糖尿病的药品。2026年4月,毕某感到身体不适,经医院检查,其血糖升至14点,遂住院治疗。据此,下列判断正确的是( )
①毕某未尽到注意义务,应承担全部责任
②毕某作为消费者,其知情权受到损害
③侯某涉嫌虚假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
④侯某通过组织虚假交易的方式扰乱市场秩序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3.【新情境·结合直播电商监督管理办法】《直播电商监督管理办法》于2026年2月1日起实施。该办法明确界定,网红达人的直播带货行为原则上构成商业广告。据此,下列分析正确的是( )
①网红达人对产品的宣传可能承担法律责任
②有利于强化监管,避免行业的无序竞争
③有利于进一步保护网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④网红达人作为营利法人需缴纳相应税款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4.2026年4月,市场监管部门排查抖音、天猫销量第一的叶黄素品牌“澳洲优思益”违规营销问题:该品牌
篡改产品信息,将国内代工普通食品包装为澳洲进口保健品,编造国际奖项、雇佣网红背书;多名明星、网红直播带货时,未核查产品资质便进行推广,引发大量消费者误购。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品牌方虚构海外进口身份,属于“虚假宣传”式不正当竞争手段
②明星网红疏于审核,助力虚假营销,侵犯消费者安全消费权
③该营销行为违背诚信原则,违反《反不正当竞争法》相关规定
④消费者维权对象仅限品牌商家,无法向带货明星网红追责索赔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5.小林、小冯、小魏三人共同出资,依法设立一家普通合伙企业,签订书面合伙协议约定权利义务。企业经营一年后业务稳步拓展,获得经营收益。关于该企业,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应当依法公开企业设立登记的有关信息
②合伙人就经营所得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
③以企业生产经营所得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
④企业财产归合伙人共有,对债务承担有限责任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6.2026年,执法人员在追踪某电商平台的蛋糕订单轨迹时,发现号称全国连锁的某蛋糕店无任何实体门店,伪造食品经营许可证入驻电商平台,接单后通过转单平台,以低价转包给小作坊制作,标价252元的蛋糕最终实际制作者仅得76.8元,电商平台和“幽灵店铺”坐收渔利,还存在劣质食材等安全隐患。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查实后,对7家涉事电商平台开出合计35.97亿元罚单。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幽灵店铺”转包订单、电商平台默许转单,是为了降低成本、实现盈利,不构成违法
②电商平台只需提供销售链接,无需承担食品安全相关责任,监管处罚会影响平台发展
③涉事电商平台未履行商户资质审核义务,放任“幽灵店铺”入驻,没有依法诚信经营
④监管部门开出大额罚单,是为了规范市场秩序,维护消费者的知情权、安全消费权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7.2026年“3·15”期间,最高人民法院通报称,多家视频平台以极小字体标注自动续费规则,未作显著弹窗提醒,致使用户在不知情的情况下持续被扣费。法院对该类格式条款均作出不利于平台的司法认定。法院认定说明( )
①格式条款提供方应采取合理方式提示条款内容
②平台方应依法经营保障消费者的知情权
③格式条款标注自动续费规则,平台可据此免责
④用户确认同意则后续扣费无需事前告知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8.某酒店集团在中国市场拥有大量用户,在其“会员条款”中,设置排除中国法律管辖、规定中国消费者须赴境外仲裁、可随意变更合同、对使用商品造成的损失概不负责等多项条款。下列分析正确的是( )
①消费者知晓条款内容、自愿选择成为会员,符合民法基本原则
②上述条款排除或限制我国消费者的自主选择权,依法应属无效
③会员条款中“可随意变更合同”的规定,有助于降低交易成本
④这些条款中消费者和经营者承担的权利义务不对等,有违公平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9.“一人公司”是指由一个股东(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出资设立的公司,包括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和一人股份有限公司。当前,一人公司(OPC),更强调“个人+AI”的深度协同:个人借助AI工具,独立完成产品设计、研发、营销、服务等全链条业务,实现“单人成军”。一人公司( )
①实际就是法律意义上的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
②享有法定权利的同时,也须办理登记注册,履行纳税义务
③如果终止经营活动、退出市场,不需要注销登记
④能够降低投资者的风险、提高资本的集聚和分配效率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10.赵某看到直播间声称某品牌的智能甩脂腰带佩戴后“7天减重10斤,无效退款”,遂成功下单购买,并在线勾选了《用户协议》,协议提到“使用本产品导致任何身体损伤,商家概不负责”。赵某佩戴该腰带后不但体重未减,反而造成皮肤灼伤,花费医疗费2000元。经查,该腰带无任何减脂功能,且脉冲安全标准不达标。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协议中“概不负责”属于格式条款,购买即默认有效
②商家的行为构成虚假宣传,侵犯了赵某的知情权和安全消费权
③赵某可以向消费者协会投诉,责令商家承担侵权责任
④只要商家损害赵某的权益无论其有无过错均需承担侵权责任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二、非选择题
11.大学毕业生小李自主创业,开设了一家“真味烘焙坊”,主营手工蛋糕。开业初期,为了吸引顾客,他在店门口悬挂“本店蛋糕全部使用进口动物奶油”的横幅。实际上,为降低成本,小李部分蛋糕使用了植物奶油,但仍对外宣传“全部使用进口动物奶油”。同时,他在外卖平台上花钱雇佣“水军”刷好评,使店铺评分虚高。三个月后,有顾客发现蛋糕口感异常,经检测证实并非全部使用动物奶油,遂向市场监管部门投诉。
小李辩称:创业初期竞争激烈,为了生存,稍微夸大宣传、刷几条好评是行业“潜规则”,算不上违法。他还表示,自己已经办理了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因此属于合法经营,不存在问题。
(1)运用所学法律知识,对小李的观点进行评析。
(2)请为小李提出两条合法经营的建议,帮助他在竞争中发展并防范化解风险。
12.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近年来,各地市场监管部门持续开展打击产品质量领域违法违规行为,并对相关违法行为进行了处罚。贵州省毕节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现某粮油门市部自己使用碾米机、封装机等设备,将其他品牌大米灌装至某品牌包装袋内,并进行销售。山西省太原市市场监管局发现某烧烤店在美团平台商品页面明确标注“牛肉小串”,但其实际原料为鸭肉、淀粉、食品添加剂等,且未向消费者明示真实成分。上海市市场监管局发现上海某餐饮公司利用多种媒介发布广告,其内容含有低俗文字。
(1)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分析市场监管部门查处产品质量领域违法违规行为的意义。
(2)结合案例,说明消费者可通过哪些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13.阅读材料,回答问题。
灵灵食品公司主营黄桃罐头加工,其罐头外形采用独特的桃子立体造型,深受市场欢迎。但该公司既未将“灵灵”字号核准注册为商标,也未对其特有的桃子立体造型包装申请外观设计专利。
乙公司仿照该造型,生产了外形一模一样的黄桃罐头,并在罐头上使用“炅炅”字样作为产品标识。由于外形相同、标识近似,许多消费者误将乙公司产品认定为“灵灵”罐头而购买,导致灵灵食品公司销量下滑。
请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分析乙公司的行为,并帮灵灵食品公司维权出谋划策。
14.张某某系某网络店铺的经营者。在某次直播营销中,该店铺的主播人员将黄檀木类的黑酸枝木(系大叶紫檀)制作的手串宣称为正宗小叶紫檀材质制作,并承诺“保真”“假一赔十”。侯某观看该直播后购买手串1件,支付价款1千元。侯某收到手串后发现不是小叶紫檀材质,诉至法院,请求判令张某某赔偿十倍价款1万元。
审理法院认为,张某某网络店铺的主播人员在直播营销中宣称所售手串系小叶紫檀,并明确承诺“保真”“假一赔十”,上述承诺构成其与侯某买卖合同的内容,该内容对张某某具有约束力。张某某交付的手串并非小叶紫檀,而是属于黄檀木类的黑酸枝木,即大叶紫檀。张某某交付给侯某的手串不符合约定,而木质首饰的原材料对其价值具有重要影响。“假一赔十”的承诺虽高于法定赔偿标准,但张某某应当履行。最终判决:张某某赔偿侯某1万元。
结合案例,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分析法院的上述判决。
15.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某市启动湿地周边乡村景观提升工程并发布招标公告,明确了此项目规模、投标要求及合同核心条款的初步框架。市场监管部门发现甲企业(普通合伙企业)在投标书中自称“业内最佳单位”,但无法提供佐证材料,且对外散布竞争对手乙公司“部分建材为三无产品”的不实消息,遂作出取消其投标资格、罚款十万元的行政处罚。甲企业拒不履行处罚决定并将企业注销。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回答下列问题并说明理由。
①该市发布的招标公告是否具有合同的法律约束力?
②在投标过程中,甲企业有哪些不正当竞争行为?
③甲企业注销后,市场监管部门应向谁追责?
真题·实战演练
高频考点:自主创业 公平竞争;诚信经营 依法纳税
一、单项选择题
1.(2026·山东·高考真题)甲茶社(普通合伙)与李某订立合作协议,约定:李某负责甲茶社经营管理,每月领取2万元报酬,并接受出勤和业绩考核,合作期3年。据材料,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若甲茶社未按约定向李某支付报酬,则李某有权依法申请劳动仲裁
②若甲茶社已经缴纳增值税,则甲茶社的合伙人无需缴纳个人所得税
③若甲茶社未办理企业登记,则李某无权以甲茶社名义从事经营活动
④若李某出资50万元加入合伙,则以50万元为限对合伙债务承担责任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2.(2026·河南·高考真题)甲与好友乙共同出资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公司成立后,甲以个人名义向银行贷款80万元投入公司,乙以个人一套商品房为该笔贷款办理抵押。贷款到期后,甲未及时还款。对此,以下分析正确的是( )
①公司有义务偿还该笔贷款 ②乙有义务和甲共同偿还该笔贷款
③银行有权以该房产拍卖款优先受偿 ④办理抵押后乙仍对该房产所在地块享有用益物权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3.(2026·陕晋青宁卷·高考真题)关爱老人,法律护航,民法典及相关法律为老年人权益保护提供了全面的法律依据。下列说法符合法律规定的是( )
①孙奶奶立遗嘱将图书赠与侄女,该侄女可作为遗嘱继承人继承图书
②田奶奶购买了被商家夸大疗效的保健品,商家侵犯了田奶奶的知情权
③王爷爷将其房屋抵押给银行获得贷款用于养老,在抵押期间,王爷爷有权在该房屋居住
④张爷爷在意识清醒时,与好友口头约定在自己丧失行为能力时由其担任监护人,该约定具有法律效力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4.(2025·天津·高考真题)某文化公司在公众号上发布与事实不符的文章,称某民营企业的项目将全国用户积攒的碳排放指标卖给重污染企业。文章阅读量超7万次,对该民营企业产生不良影响。2025年5月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营经济促进法》设置权益保护专章,以更好保护和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这表明( )
①我国保护民营经济的法律体系不断完备
②民营经济促进法的施行推进了法治政府建设
③经营者不得实施损害他人商业信誉的混淆行为
④民营企业依法享有的名誉权应当受到法律保护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5.(2025·江苏·高考真题)汪某大学毕业后,与三位同学均以股东身份各出资10万元,设立主营人工智能产品服务的有限责任公司。公司成立后发展势头迅猛,获利颇丰。竞争对手甲企业在网络上散布不实消息,对公司恶意诋毁,致使公司商业信誉受损而负债20万元,汪某深受打击,情绪低落。根据材料,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
A.汪某及三位同学创业选择的组织形式属于非法人组织
B.在公司章程中应当载明汪某及三位同学各自的出资额
C.汪某有权基于商业信誉受损获得甲企业精神损害赔偿
D.汪某及三位同学以自己的财产对20万元债务承担责任
6.(2025·黑吉辽蒙卷·高考真题)酷爱运动的小郑路过一家体育用品专卖店时,看到“同城最优,全场5~7折”的广告,遂进店询问。在店员的极力推荐下,小郑选中一款篮球。店员以最新款为由,以九折优惠与小郑达成交易。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该专卖店的宣传广告属于要约
②该专卖店的行为构成不正当竞争
③该专卖店将篮球出售给小郑的行为不构成欺诈
④店员的极力推荐行为侵害了小郑的自主选择权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7.(2025·浙江·高考真题)廖某自主创业。廖某与王某签订书面协议,双方约定:实施王某的玫瑰萃取技术;王某遵守管理制度,服从安排,领取报酬。半年后,因与廖某发生劳动争议,王某辞职。随后,廖某聘请李某,李某拥有与王某相同的萃取技术且获得发明专利。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
①王某与廖某没有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双方未建立劳动关系
②廖某自主创业必须订立投资人协议,制定公司章程
③李某实施的发明专利与王某的技术相同,但不构成侵权
④王某与廖某之间的劳动争议可以采取人民调解方式化解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8.(2025·海南·高考真题)2024年,小王与小董共同出资在海口设立一家普通合伙企业,依法领取营业执照,当年即实现盈利。2025年,企业员工小陈出资5万元入伙并登记。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该企业应当依法缴纳企业所得税 ②小王和小董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
③小陈承担该企业债务的上限为5万元 ④合伙人的变更登记信息应当依法公示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9.(2024·山东·高考真题)甲公司发布的新款榨汁机广告称:任何在公司网站下单者若证明其他商家的同类产品更便宜,均“全额退差价”。白某下单后发现乙公司同类榨汁机的售价要便宜50元,甲公司仅赠白某50元优惠券。白某在社交账号发帖“@”甲公司,称“受骗了”并配榨汁机照片。白某的数十万粉丝以为该产品有质量问题,到处转发,导致甲公司口碑大跌。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甲公司实施了虚假或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违反了反不正当竞争法的规定
②无论甲公司在白某的订单中是否承诺过全额退差价,其行为都不构成违约
③即使白某发帖意在表达对“全额退差价”广告的真实感受,仍可能构成侵权
④白某粉丝未尽合理核实义务即诋毁甲公司产品,侵犯了甲公司的荣誉权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10.(2024·新课标卷·高考真题)对下述案例,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饭店要求最低消费侵害了张某的知情权
②饭店禁止自带酒水侵害了张某的名誉权
③“每桌最低消费158元”属于格式条款
④饭店禁止自带酒水侵害了张某的自主选择权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11.(2024·湖北·高考真题)现如今买了电器,有故障需要维修时,常会遇到保修附加条件多、小病大修、乱收费等花式套路,让消费者感到买得起修不起,既“头疼”又“心疼”。为解决这一问题,需要政府( )
①加强监管,增加行业透明度
②反垄断,打击不正当竞争
③建立国有家电维修连锁企业,做好便民服务
④引导行业协会发挥自律作用,倡导诚信经营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12.(2024·浙江·高考真题)生活处处见法律。下列说法或行为中,符合我国法律规定的是( )
①为编写小学教科书,小美未经著作权人小潘的同意无偿汇编其作品
②小美父亲开办的个人独资企业,应依法向当地税务机关缴纳企业所得税
③小美表弟小郝将自己在农村的一处住宅出卖后,再申请宅基地未获批准
④小美堂哥小华与女友小禾结婚登记,可到小华或小禾常住户口所在地办理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二、非选择题
13.(2026·广东·高考真题)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在某市出台支持创业带动就业若干政策后,甲、乙共同出资设立××有限责任公司(下称A公司),注册资本200万元,甲、乙分别认缴120万元、80万元,公司设立时各股东实际缴付认缴出资额的40%。A公司成立后,与B公司签订了金额为50万元的合同,合同中约定了交货时间、违约金等条款。后因产能限制,A公司与B公司协商,要求延期两个月交货,B公司不同意。A公司遂直接发函通知B公司延期两个月交货,B公司未予理会。在约定的交货日,A公司只交付了约定数量的70%,但未给B公司造成损失。B公司诉至法院,要求A公司承担违约责任。
根据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回答下列问题并说明理由:“A公司的股东应按实际出资承担责任”这一判断是否正确?法院是否应当支持B公司的诉求?
14.(2025·贵州·高考真题)阅读材料,按要求作答。
郭某为13岁女儿报名参加X公司组织的高校游学项目,签订的消费合同载明游学方案系与P高校某课题组共同研发,活动内容包括游览P高校和T高校等。游学过程中,X公司未组织游览P高校和T高校。郭某认为,X公司擅改行程等行为违背了游学方案的核心价值,遂起诉至人民法院,请求判令X公司退还报名费并按报名费的三倍予以赔偿。人民法院审理查明,X公司的游学方案并非与P高校某课题组共同研发,X公司明知行程中能否进入P高校和T高校存在不确定性但未告知郭某,改变行程没有与郭某协商也未作解释说明。最终,人民法院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相关规定,判决支持了郭某的诉讼请求。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的相关知识,对X公司的行为进行评析。
15.(2024·北京·高考真题)法安天下,德润人心。人民法院应切实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司法裁判。下列是法院受理的三个案件:
案件一
林某是A公司某部门负责人,公司与其签订的劳动合同中约定任职期间林某对公司的信息负有保密义
务。林某将A公司的客户信息私自提供给竞争对手B公司,造成A公司经济损失。A公司向法院起诉林某,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支付违约金。法院支持了A公司的诉讼请求。
案件二
C公司是某食品生产商,因不满D公司网店售卖的同类食品价格比自己网店的售价低,遂向电商平台投诉,提供虚假材料,谎称D公司食品侵犯其商标权,导致平台对D公司采取了惩处措施,损害了D公司的商业信誉和商品声誉。D公司向法院起诉C公司,要求其赔偿损失、赔礼道歉。
案件三
吴某突发疾病,路过的医生刘某进行初步判断之后,立即对他进行心肺复苏。最终吴某脱离生命危险,但心肺复苏造成其肋骨骨折。吴某向法院起诉刘某,要求其赔偿损失。法院驳回了吴某的诉讼请求。
阅读材料,参考示例,完成下表。
案件
裁判结果
裁判理由
案件一
支持原告诉讼请求
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劳动者应履行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义务。林某与A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中约定了保密义务,其将A公司的客户信息提供给竞争对手B公司,损害了A公司利益,构成违约行为,应承担违约责任,支付违约金。同时,林某的行为有违职业道德,不符合敬业等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案件二
①
②
案件三
驳回原告诉讼请求
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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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08课 自主创业与诚信经营(北京专用)
专项训练·参考答案
模拟·基础演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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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答案】法律依据:①民事主体参与民事法律关系,依法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AI不具有独立的民事主体资格,其作出的赔偿承诺并非AI研发公司的真实意思表示,不对研发公司产生法律约束力。②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本案中AI研发公司已在平台显著位置提示AI技术存在功能局限、生成内容仅供参考,已经尽到合理的提示和注意义务,主观上不存在过错,不符合侵权责任的构成要件。③当前技术条件下AI生成内容不准确具有不可避免性,研发公司不存在违反法定义务的情形,无需承担侵权赔偿责任。
启示:①经营者开展数字技术相关经营活动应当遵守法律规定,遵循诚信原则,对产品和服务的技术局限、潜在风险履行充分、显著的告知义务,保障消费者的知情权。②经营者应当自觉承担社会责任,在技术应用过程中主动尽到合理注意义务,最大限度防范技术应用带来的风险,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推动数字经济健康发展。
12.【答案】(1)侵犯的合法权益:该公司侵犯了自然人李某的肖像权及对其声音享有的民事权益,同时侵犯了广大消费者的知情权。(2)法律依据:① 根据《民法典》规定,自然人享有肖像权,未经肖像权人同意,不得制作、使用、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法律另有规定除外;对自然人声音的保护,参照适用肖像权保护的有关规定。该公司未经李某授权,擅自将李某肖像片段和AI合成的近似李某的声音用于商业带货宣传,误导公众,符合侵权构成要件,侵害了李某的人身权益。 ② 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商品真实情况的知情权。该公司隐瞒推广未获李某授权的真实信息,误导消费者作出购买决策,侵害了消费者的知情权。(3)应承担的法律责任:该公司需承担民事侵权责任:停止侵害,删除涉案侵权宣传内容;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李某因此遭受的财产损失,如造成严重精神损害还需赔偿精神损害赔偿;对受到误导的消费者承担退还货款、赔偿损失等相应责任。
13.【答案】乙公司捏造事实诋毁丙公司,构成不正当竞争,侵害丙公司名誉权;其欺诈行为导致与甲公司签订的合同可撤销;因管理混乱造成甲公司经济损失,需承担侵权责任。张某违规签订合同,违反诚信原则,未尽核实义务,需承担相应责任。
14.【答案】(1)①不具有,该市发布的招标公告是希望相关主体向自己发出要约的表示,是要约邀请,无合同约束力。②企业应当公平竞争,甲企业在投标过程中存在虚假宣传、商业诋毁行为,构成不正当竞争。③普通合伙企业的合伙人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甲企业为普通合伙企业,企业注销后,相关监管部门应向普通合伙人追责。
(2)保护优先,维护生物多样性与公共生态利益;支持行政机关依法行使监管职权,推动生态治理依法开展;兼顾企业合法权益,维护市场主体发展诉求。
15.【答案】(1)①主播侵害了小平的知情权、安全消费权。②小平不需要承担侵权责任,因为小平未以诽谤、诋毁、侮辱等方式进行批评、评论,不能认定为侵害名誉权。③该星需承担违约责任。退还签约公司已支付的全部费用并支付约定的违约金,赔偿签约企业为履行本合同所支付的全部成本及预期利益损失。
(2)遵守诚信、公平、守法等民法基本原则;提高道德水平,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诚信履约、承担违约责任,诚信经营、正当竞争;提高维权意识,通过合法途径维护合法权益;有关部门公正执法、司法;坚持权利与义务相统一的原则。
重难·创新演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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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答案】(1)①小李的观点是错误的,其行为已经违反法律规定,并非合法经营。②经营者不得对其商品的销售状况、用户评价等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小李将使用植物奶油的蛋糕宣传为全部使用进口动物奶油,属于虚假宣传行为。③经营者不得通过组织虚假交易等方式,帮助其他经营者进行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小李雇佣“水军”刷好评的行为构成不正当竞争,违反了反不正当竞争法。④个体工商户取得营业执照仅意味着获得市场主体资格,经营活动必须依法进行,小李的虚假宣传、不正当竞争行为已经侵害消费者的知情权、公平交易权,属于违法行为,并非有营业执照就等同于合法经营。⑤“潜规则”不能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任何经营行为都应当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信的原则,合法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不得违背公序良俗。
(2)①保证产品质量,诚信经营,公平竞争,如实宣传产品的原料、品质等信息,切实保障消费者的知情权等合法权益。②依法签订相关经营合同,为经营的产品购买相关责任保险,同时学习市场监管、消费者权益保护相关法律,增强法治意识,防范经营法律风险。
12.【答案】(1)①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某烧烤店以鸭肉冒充牛肉小串且未明示真实成分,严重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和公平交易权,市场监管部门查处此类行为,能保障消费者的人身和财产安全,使消费者能够购买到符合质量标准和真实描述的产品。②规范市场竞争秩序。某粮油门市部将其他品牌大米灌装至某品牌包装袋内进行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属于假冒伪劣行为,破坏了市场的公平竞争环境。市场监管部门查处这类违法违规行为,能有效遏制不正当竞争,促进市场健康有序发展。③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和正常的社会秩序。发布含有低俗文字的广告违背了公序良俗,查处这类行为,有利于营造良好的社会风气和社会秩序。
(2)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若受到侵犯,可以与经营者协商和解,可以请求消费者协会或者依法成立的其他调解组织调解,可以向有关行政部门投诉。消费者还可以通过仲裁或者诉讼的方式解决与经营者之间的争议。
13.【答案】对乙公司行为的分析:
(1)乙公司的行为属于不正当竞争中的混淆行为,违反了反不正当竞争法。灵灵食品公司的桃子立体造型包装属于具有一定影响力的特有包装,乙公司仿照该造型生产相同外观的罐头,同时使用与“灵灵”近似的“炅炅”作为标识,足以导致消费者误认,既损害了灵灵公司的商业信誉和经济利益,也扰乱了市场经营秩序,侵害了消费者的知情权。
(2)乙公司仿冒灵灵公司特有包装的行为属于混淆行为的范畴,若灵灵公司能够举证证明该立体造型是其在先使用并具有一定影响力的特有包装,可依法主张乙公司停止侵权。
灵灵食品公司的维权建议:
(1)协商解决:可先与乙公司协商,要求其立即停止生产销售侵权产品,赔偿因侵权造成的经济损失,同时要求乙公司公开澄清事实、消除对灵灵公司的不良影响。
(2)行政投诉:协商不成的,可以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举报,请求行政部门对乙公司的不正当竞争行为进行查处,追究其行政责任。
(3)司法诉讼: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请求法院判令乙公司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如果乙公司侵权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还可以请求追究其刑事责任。
(4)长效防范:及时将“灵灵”字号注册为商标,将桃子立体造型包装申请外观设计专利,通过知识产权确权更好地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14.【答案】根据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定,经营者不得进行虚假宣传。张某某网络店铺的主播将大叶紫檀手串宣称为正宗小叶紫檀并承诺“保真”,欺骗、误导消费者,损害侯某知情权,构成不正当竞争。同时,根据民法典规定,合同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张某某作出的“假一赔十”承诺构成买卖合同的内容,其交付的手串不符合约定,应依约承担赔偿责任。本案判决有利于制裁消费欺诈行为,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引导经营者依法、诚信经营,营造良好的网络消费环境。
15.【答案】①不具有,该市发布的招标公告是希望相关主体向自己发出要约的表示,是要约邀请,无合同约束力。②企业应当公平竞争,甲企业在投标过程中存在虚假宣传、商业诋毁行为,构成不正当竞争。③普通合伙企业的合伙人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甲企业为普通合伙企业,企业注销后,相关监管部门应向普通合伙人追责。
真题·实战演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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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答案】“A公司的股东应按实际出资承担责任”这一判断不正确。理由:根据《公司法》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而非以实际缴付的出资额。
法院应当部分支持B公司的诉求。
理由:①A公司与B公司订立的合同合法有效,合同变更必须经双方协商一致,A公司单方发函要求延期交货不产生合同变更的效力,仍需按原合同约定履行义务。②合同中约定了违约金,且A公司未给B公司造成实际损失,根据民法典规定,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因此,法院应支持B公司要求A公司承担违约责任的主张,但违约金数额可酌情调减。
14.【答案】X公司谎称案涉游学方案系与P高校某课题组共同研发,明知能否进入P高校和T高校存在不确定性但未告知郭某,违反了诚信的原则,构成欺诈,侵害了郭某的知情权。X公司未按约定组织游览P高校和T高校,导致郭某的合同主要目的未能实现,违反了全面履行原则,构成违约。X公司与郭某之间是消费合同关系,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相关规定,应当承担惩罚性赔偿责任。
15.【答案】①支持原告诉讼请求。②根据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定,禁止经营者实施不正当竞争行为。C公司和D公司是竞争对手,C公司捏造D公司侵犯商标权的事实,损害D公司的商业信誉和商品声誉,构成不正当竞争,应当承担赔偿损失、赔礼道歉的侵权责任。同时,C公司的行为有违经营者公认的商业道德,不符合诚信等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③根据民法典规定,因自愿实施紧急救助行为造成受助人损害的,救助人不承担民事责任。刘某自愿实施紧急救助行为,其救助行为没有过错,挽救了吴某的生命,不应承担侵权责任。同时,刘某的行为符合善意施助、救死扶伤的传统美德,也符合友善等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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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08课 自主创业与诚信经营(北京专用)
专项训练
目 录
考情·分析预测 1
核心·梳理识记 2
模拟·基础演练 5
重难·创新演练 15
真题·实战演练 24
考情·分析预测
考情概览
新课标要求
考题统计
列举与创业有关的企业登记、企业信息公示、税收和知识产权保护等基本法律制度,评述市场竞争的基本规则,说明依法经营的必要性。
2024・北京・不正当竞争行为的表现、消费者权益及其维权的途径
考情分析:
1.考查频次:近5年北京地区高考对本课考点命题不多,主要以选择题的形式考查;
2.考查要点:区分不同市场主体类型;掌握创业登记流程;厘清经营者公平竞争义务;识别不正当竞争行为;明确消费者法定权利与经营者义务;知晓产品质量责任;理解税收的基本特征、依法纳税义务,区分常见税种;
3.命题情境:依托直播带货、虚假宣传、刷单炒信、大数据杀熟、商业诋毁、仿冒混淆、产品缺陷致人损害、电商售后纠纷、小微企业创业、偷税漏税等市场经济案例;考查辨别不正当竞争行为、判定经营者责任、厘清消费者维权渠道,树立诚信经营、依法经营理念。
备考策略
1.理清主线逻辑:以创业开办市场主体→市场竞争规则→消费者权益保护→依法纳税为主线;不正当竞争行为识别、消费者权利为核心重点,搭建经营者、消费者、国家监管三方法律关系。
2.聚焦核心考点:熟记个体工商户、企业等市场主体的基本特征与准入要求;掌握创业登记、营业执照办理的法定规则;精准区分混淆行为、虚假宣传、商业诋毁、刷单炒信等不正当竞争行为;吃透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明确经营者诚信经营、公平竞争的法定义务。
3.热点与考点精准联结(可直接写入教研文档)
直播电商虚假宣传、刷单炒信、大数据杀熟→不正当竞争、保障消费者知情权与公平交易权
网红店铺仿冒品牌、恶意诋毁竞品→仿冒混淆、商业诋毁行为
网购劣质商品、食品安全纠纷→消费者安全权、产品质量责任
小微企业注册、合伙开店经营→市场主体设立、商事登记
网红主播偷税、企业虚假申报→依法纳税,区分四类税收违法行为
4.辨析高频易混易错点:
不正当竞争≠一般民事侵权:不正当竞争破坏市场竞争秩序,受《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制;普通侵权侧重个体权益受损。
产品责任≠合同违约责任:产品缺陷致人损害属于侵权责任;买卖瑕疵可主张合同违约,二者发生竞合可择一行使权利。
知情权≠自主选择权:知情权指向真实信息;自主选择权侧重自由选择商品或服务。
商事登记≠取得经营能力:登记后取得市场主体资格,从事特殊行业还需办理行政许可。
自愿交易≠经营者可以设置霸王条款:格式条款免除自身责任、加重消费者责任,该条款无效。
核心·梳理识记
内容速览:自主创业 公平竞争、诚信经营 依法纳税。
考点1 自主创业 公平竞争
1.做好创业准备
(1)创业的第一步,需要考虑创办什么样的市场主体;(2)创办企业应当符合法律规定,并准备相应的文件;(3)创办企业应当按照规定在相关主管部门办理企业登记,领取营业执照;(4)企业登记的相关信息应当依法及时公示;(5)创业者有必要在创业之前了解相关法律规定,学会风险管理。
2.市场竞争讲公平
企业经营的要求
经营者应当遵守规则,公平竞争
不正当竞争的表现
“搭便车”行为
经营者利用他人已经建立的商业信誉,通过某种假冒或者仿冒手段,使消费者发生误认,这种混淆行为就是典型的“搭便车”。这种行为既损害他人的商业信誉,又可能对消费者构成欺诈,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属于不正当竞争
虚假宣传
行为
(1)经营者不得对其商品的性能、功能、质量、销售状况、用户评价、曾获荣誉等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
(2)经营者不得通过组织虚假交易等方式,帮助其他经营者进行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
其他不正当竞争行为
实施商业诋毁行为、不当有奖销售行为、商业贿赂行为、妨碍或者破坏其他经营者合法提供的网络产品或者服务正常运行的行为等
特别提醒:
区分自主经营≠不受约束:经营者依法享有生产经营自主权;不代表经营行为可以突破法律底线,自由经营必须恪守市场规则与法律规范。
平等竞争原则:各类市场主体法律地位平等,公平参与市场竞争;任何主体不得利用优势地位排挤、损害竞争对手。
厘清关键命题陷阱:参与市场经营≠竞争行为皆合法。正常提质降价属于正当竞争;虚假宣传、商业诋毁、刷单炒信等行为,构成不正当竞争,需要承担法律责任。
不同市场规制规则不能混用:不正当竞争规则规制市场竞争行为;反垄断规则防范垄断行为,二者适用情形、法律责任相互区分。
创业经营权责统一:经营者享有经营收益,同时需要依法承担纳税、保障劳动者权益、产品质量安全等法定义务。
市场交易诚信为先:经营者应当恪守诚信,尊重消费者权益;欺诈经营不仅面临民事赔偿,还可能遭受行政处罚。
商事主体形式各有规范: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公司设立条件、责任承担方式不同,创业选择主体类型时不可混淆。
考点2 诚信经营 依法纳税
知识点1 诚信经营 保护消费者
保护消费者的必要性及意义
①必要性:经营者与消费者之间呈现一种“信息不对称”状态,消费者处于弱势地位,其利益容易受到损害
②意义:有利于平衡经营者与消费者之间的关系,有助于守法诚信的经营者扩大市场,并最终增进社会整体福祉
经营者对消费者权益的维护
①经营者应当保证消费者安全消费的权利。对可能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商品和服务,经营者应当向消费者作出真实的说明和明确的警示,并说明和标明正确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方法以及防止危害发生的方法。
②经营者应当保障消费者的知情权。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有关商品或者服务的质量、性能、用途、有效期限等信息,应当真实、全面,不得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宣传。对消费者就商品或者服务的质量和使用方法等提出的询问,经营者应当作出真实、明确的答复。 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应当明码标价,还应当标明其真实名称和标记。
③经营者应当尊重消费者的自主选择权。消费者有权自主选择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经营者,自主选择商品品种或者服务方式。消费者在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时,有权进行比较、鉴别和挑选
消费者维权
与经营者协商和解;请求消费者协会或者依法成立的其他调解组织调解;向有关行政部门投诉;过仲裁或者诉讼的方式解决与经营者之间的争议。
特别提醒:
区分自主定价≠随意定价:经营者拥有合理定价自主权;不代表可以哄抬物价、价格欺诈,定价行为必须遵守价格相关法律规定。
诚信经营原则:经营者应当恪守商业道德,如实披露商品、服务信息;隐瞒关键信息、误导消费,违背诚信义务,需要承担法律责任。
厘清关键命题陷阱:商品售出≠概不负责。正常合格商品合理风险由消费者承担;商品存在质量缺陷、经营者存在欺诈,不能借助 “售出不退” 格式条款免除责任。
两类主体义务规则不能混用:经营者承担法定安全保障、信息告知、售后三包义务;消费者负有理性维权、依法举证义务,权责边界不可混淆。
格式条款效力有约束:商家单方设置 “最终解释权”“禁止退换货” 等霸王条款,不合理免除自身责任,该条款依法无效。
维权途径多元独立:协商和解、调解、仲裁、诉讼渠道互不冲突;消费者维权不得采取围堵店铺、恶意索赔等过激违法方式。
惩罚性赔偿适用有条件:普通质量瑕疵一般承担修理、退款责任;经营者存在欺诈或者产品存在缺陷致人损害,才可主张惩罚性赔偿,不能随意适用。
知识点2 依法纳税是义务
作用
税收是国家财政的重要来源,取之于民、用之于民
主要税种
①增值税:是以商品流转过程中产生的增值额为计税依据而征收的一种税。增值税的最大特点是减少重复征税,有利于减轻企业税收负担。
②企业所得税:是对我国境内的企业和其他取得收入的组织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征收的一种税。除个人独资企业与合伙企业外,其他企业统一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
③个人所得税:个人所得税是针对居民个人在境内外取得的收入或者非居民个人从境内取得的收入而依法征收的一种税。新的个人所得税法不仅提高了基本减除费用标准,增加了与民众生活密切相关的专项附加扣除,而且采用综合征收的方式。
特别提醒:
区分合法节税≠偷税漏税:纳税人可依照法律规定享受税收优惠、合理筹划税负;不代表通过隐瞒收入、虚假申报等手段逃避纳税义务。
税收法定原则:税种、税率、征税对象、征管程序均由法律规定;征税机关不得随意增设税负、更改征税标准。
厘清关键命题陷阱:取得收入≠必然需要缴税。达到法定征税标准才产生纳税义务;符合免税、起征点规定的收入,无需缴纳相应税款。
权利义务不可割裂:依法纳税是公民、市场主体法定义务;同时纳税人依法享有知情权、监督权、申请退税等各项权利。
不同税种征管规则不能混用:增值税、个人所得税、企业所得税征税主体、计税方式、申报期限相互独立,不可混同适用。
偷税、欠税、骗税、抗税性质有别:四类涉税违法行为构成要件、处罚力度各不相同,需要严格区分,不能一概而论。
发票具有法定作用:发票是重要计税凭证;虚开发票、拒不开票属于违法行为,会承担行政乃至刑事责任。
模拟·基础演练
考查重点:自主创业 公平竞争、诚信经营 依法纳税
一、单项选择题
1.【自主创业】(2026·北京西城·二模)夫妻钱某和赵某有两套住房,其中一套是钱某婚前购买的。钱某计划自己创业办公司,急需资金,想用家里的房产作抵押。下列分析正确的是( )
①两套房产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钱某抵押房产需要得到赵某的同意
②房产抵押可以解决钱某的融资问题,保证流动性,实现物尽其用
③钱某作为公司股东取得的经营收益如无特别约定,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④如果钱某创办的公司破产,需要夫妻双方共同承担无限责任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答案】C
【解析】①:钱某婚前购买的住房是钱某的婚前个人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钱某抵押房产不需要得到赵某的同意;另一套住房若为婚后购买则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钱某抵押夫妻共同房产需要得到赵某的同意,排除。②:房产抵押属于担保物权,能盘活不动产,获得创业资金,解决融资、保证资金流动性,做到物尽其用,符合题意。③:婚姻存续期间的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钱某作为公司股东取得的经营收益是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符合题意。④:如果钱某创办的是有限责任公司,公司破产时股东以出资额为限承担有限责任,一般不涉及夫妻共同承担无限责任,排除。
2.【不正当竞争】(2026·北京门头沟·一模)甲公司投入大量人力、物力、财力研发“变身漫画特效”模型。乙公司在该特效上线约两个月后,推出成像效果高度相似的“少女漫画特效”,甲公司因此提起诉讼。法院审理认为:甲公司对该模型享有创新优势和市场利益,乙公司的行为应受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制。这一裁判表明,法律对人工智能模型的保护( )
①要求经营者对其研发成果履行保密义务以维持竞争优势
②以促进民事主体诚信、守法地从事经济活动为重要目的
③推动人工智能技术健康有序发展,维护良好的市场秩序
④以专利权的授予为法律依据,维护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答案】C
【解析】①:本案裁判规制的是乙公司的仿冒侵权行为,并未要求研发者对自身研发成果履行保密义务,错误。②③:法院判决乙公司的仿冒行为违法,目的是引导民事主体诚信守法开展经营活动;同时保护合法研发的人工智能成果,能够鼓励创新,推动人工智能技术健康发展,维护公平有序的市场秩序,正确。④:法院裁判的依据是反不正当竞争法,题干未提及该人工智能模型获得专利权授权,错误。
3.【依法纳税】(2025·北京东城·一模)《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法》将于2026年1月1日起施行。
第二十三条 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应税交易,销售额未达到起征点的,免征增值税……
第二十五条 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国务院对支持小微企业发展、扶持重点产业、鼓励创新创业就业、公益事业捐赠等情形可以制定增值税专项优惠政策,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有税必有法,增值税法的实施( )
①降低税率,激发市场活力 ②减轻纳税人负担,提振市场发展信心
③促进公平,增加企业利润 ④体现税收法定,增强税收的权威性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答案】C
【解析】①:免征和优惠政策不等于税率降低,①排除。②:根据第二十三条,小规模纳税人销售额未达起征点可免征增值税。这一政策直接减轻了小微企业的税负,有助于增强其发展信心,②正确。③:“增加企业利润”并非税收政策的直接目的和作用,③排除。④:“有税必有法”强调税收法定原则。《增值税法》的制定和实施将增值税的征收依据上升为法律,体现了税收法定原则的落实,增强了税收的规范性和权威性,④正确。
4.【不正当竞争】(2025·北京延庆·一模)甲、乙两公司分别是自动驾驶领域知名品牌“萝卜快跑”的运营者及商标权人。丙公司未经允许将“萝卜快跑”注册为企业名称并从事相关经营活动,甲、乙两公司将其诉至法院。下列认识正确的是( )
A.丙公司属“搭便车”行为,构成不正当竞争,需承担违约的民事责任
B.丙公司行为妨害健康的市场秩序,本案事实清楚,甲、乙公司无需承担举证责任
C.因为丙公司企业名称是经工商部门核准注册,其行为无侵权恶意,法院应不予受理
D.法院应以司法裁判树立清晰法律边界,维护健康的市场秩序,护航新质生产力发展
【答案】D
【解析】A:丙公司未经许可使用他人商标,属于不正当竞争中的“搭便车”行为,但应承担侵权责任而非违约责任(因无合同关系),A错误。B:民事诉讼遵循“谁主张,谁举证”原则,即使事实清楚,甲、乙仍需就侵权行为举证,不能免除举证责任,B错误。C:企业名称经工商注册不代表合法使用,若侵犯他人商标权,法院仍应受理并审查是否存在恶意或混淆行为,C错误。D:法院通过裁判明确法律边界,打击不正当竞争,保护合法权利,有利于维护市场秩序和推动创新发展(如新质生产力),符合法律精神和现实需求,D正确。
5.【不正当竞争】(2026·山东滨州·二模)张某开办个人独资企业。经营过程中,张某擅自使用某知名商标用于服装加工销售,隐瞒应税收入200万元。张某雇佣小杨,约定其每日直播时长不少于10小时。小杨工作一周后拒绝继续超负荷工作,张某以违反约定为由拒付其工资。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
①张某擅自使用知名商标,是典型的“搭便车”行为
②张某未如数缴纳企业所得税,逃避依法纳税义务
③小杨应先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张某支付应得工资
④小杨可向劳动保障监察部门投诉,维护合法权益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答案】B
【解析】①:经营者利用他人已经建立的商业信誉,通过某种假冒或者仿冒手段,使消费者发生误认,这种混淆行为就是典型的“搭便车”。张某擅自使用知名商标,是典型的“搭便车”行为,正确。②:为避免重复征税,国家取消对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征收企业所得税,对这些企业投资者的生产经营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张某未如数缴纳个人所得税,而不是企业所得税,错误。③: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规定,发生劳动争议,劳动者可以与用人单位协商,也可以请工会或者第三方共同与用人单位协商,达成和解协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依法申请调解、仲裁和提起诉讼。小杨并不是要先申请劳动仲裁,错误。④:劳动者可以通过劳动行政部门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小杨可向劳动保障监察部门投诉,维护合法权益,正确。
6.【不正当竞争】(2026·河北保定·三模)近期,餐饮、住宿等消费领域出现个别自媒体借探店、体验推广之名,进行虚假刷单炒作、恶意敲诈勒索的现象。主要表现为:个别探店中介诱导商家“付费推广”虚构口碑,刷单团伙雇水军虚假刷单、刷评;部分博主收费后拒评或失联,甚至以“负面评价”要挟商家,索要财物。对此分析正确的是( )
①虚假刷单、刷评违背诚信原则,侵害消费者的知情权
②个别自媒体诱导商家进行不正当竞争,扰乱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
③个别自媒体诱导商家虚构口碑的行为侵害了商家的名誉权
④商家自愿付费推广,应自行承担被敲诈勒索的后果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答案】A
【解析】①:虚假刷单、刷评制造虚假消费口碑,违背市场诚信原则,消费者无法获知餐饮住宿服务的真实情况,知情权被侵害,表述正确。②:诱导商家虚构口碑、虚假刷单刷评,属于违规的不正当竞争,破坏了公平公正的市场竞争秩序,表述正确。③:诱导商家虚构口碑是夸大商家服务优势、制造虚假好评,并非诋毁商家名誉,没有侵害商家名誉权,错误。④:恶意敲诈勒索本身是违法行为,商家即便被诱导付费,其合法权益依然受法律保护,不需要自行承担后果,错误。
7.【消费者的权利】(2026·广东汕头·三模)个体工商户赵某某在个人经营的理疗店宣传其理疗产品具有“降三高”等治疗功效,诱导60岁的孙某某花费1万余元购买理疗服务。事后孙某某发现,理疗店仅使用普通护肤品提供服务,根本不具备所宣传的保健治疗效果,孙某某遂诉至法院。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赵某某实施混淆行为,误导老年消费者的消费选择
②孙某某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应当自行承担消费风险
③赵某某进行虚假宣传,欺骗老年消费者,侵犯消费者知情权
④赵某某个人需对该理疗店产生的债务承担无限清偿责任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答案】D
【解析】①:混淆行为是指经营者擅自使用与他人有一定影响的商品名称、包装、装潢等相同或者近似的标识,引人误认为是他人商品或者与他人存在特定联系。本案中赵某某是虚假宣传其理疗产品具有“降三高”治疗功效,并不涉及擅自使用他人标识等问题,不属于混淆行为,排除。②:孙某某虽然属于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但赵某某通过虚假宣传、欺诈手段诱导其消费,侵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根据法律规定,消费者因经营者欺诈行为受到损害的,有权依法主张权利,并非应当自行承担全部消费风险,排除。③④:赵某某虚构理疗产品具有“降三高”治疗功效,未向孙某某告知服务的真实情况,属于虚假宣传,欺骗老年消费者,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赵某某经营理疗店为个体工商户,根据法律规定,个体工商户的债务,个人经营的,以个人财产承担无限责任,因此赵某某需对该理疗店产生的债务承担无限清偿责任,正确。
8.【不正当竞争】(2026·福建·三模)于某某系胖某商贸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胖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柴某某借助温某某实名注册的账号“柴某怼”,在多个网络社交媒体平台上发布涉及胖某公司产品质量、企业商誉以及于某某个人名誉的视频,进行抹黑诋毁,并借机为其关联企业引流带货。以下说法符合法律规定的是( )
①柴某某对于某某的抹黑诋毁行为侵害了其最基础的权利
②温某某出借其社交媒体账号却未履行监督义务构成侵权
③若关联企业对柴某某发布的虚假信息持放任态度,则构成共同侵权
④柴某某利用胖某公司建立的商业信誉“搭便车”,构成不正当竞争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答案】C
【解析】①:生命权、身体权和健康权是一个人最基础的权利。柴某某诋毁于某某名誉,侵害的是名誉权,并非最基础权利,不选。②:温某某出借实名账号,未尽监督义务、未阻止侵权,存在过错,符合《民法典》网络侵权责任规定,构成侵权,正确。③:关联企业享受流量红利,对虚假诋毁信息持放任态度、有过错,与柴某某行为直接结合造成同一损害,构成共同侵权,正确。④:柴某某通过抹黑胖某公司商誉、引流带货,属于商业诋毁行为,而不是“搭便车”行为,不选。
9.【依法纳税】(2026·江苏苏州·三模)李某大学期间申请多项专利,毕业后响应国家号召,回乡创立个人独资企业,经营状况良好。李某与王某结婚后,该企业继续经营,所得收益用于家庭日常开支。后因扩大生产需要,在王某不知情的情况下,李某以个人名义向他人借款20万元。据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该个人独资企业应依法缴纳企业所得税与增值税
②婚后夫妻经营该企业所得收益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③李某的专利技术只要保密得当就一直受法律保护
④李某以个人名义所借款项构成夫妻双方共同债务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答案】D
【解析】②: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婚后夫妻经营该企业所得收益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正确。④: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李某以个人名义所借款项用于共同生产经营,构成夫妻双方共同债务,正确。①:为避免重复征税,国家取消对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征收企业所得税,对这些企业投资者的生产经营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该个人独资企业应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而不是企业所得税,错误。③:发明人取得专利,是以其公开其发明内容为条件,换取国家在限定时间内给予强有力的法律保护;其他人即使独立作出了相同的发明,也不得实施该发明。保护期满以后,这些发明创造就进入公共领域,任何人都可以免费使用。发明人如果选择以商业秘密方式来保护其发明,则只要该发明保密得当,就可以一直得到保护。李某的专利技术并不是一直受法律保护,错误。
10.【消费者的权利】(2026·陕西·二模)近日来,“大字吸睛、小字免责”的现象引发消费者关注。广告中
占据显著位置的大字,用来突出商品功效、销量、折扣等吸引眼球的信息;而边缘位置的小字,则对大字信息作出补充和解释,意图消除可能带来的责任。商家的行为可能( )
①没有做到“准确、清楚”宣传,违背了民法的诚信原则
②被消费者认为构成欺诈,需要承担返还财产的违约责任
③因对商品做了引人误解的宣传,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
④违背了合同订立的自愿原则,与消费者订立的合同无效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答案】B
【解析】①:经营者应当向消费者提供真实、全面的商品信息,关于产品信息的表述应当清楚、准确,题干中商家的行为没有做到清楚、全面地宣传,违背了民法的诚信原则,正确。②:如果经营者的行为被消费者认为构成欺诈,属于侵权行为,应当承担赔偿损失等侵权责任,排除。③:因商家用“大字吸睛、小字免责”,可能构成对商品做出引人误解的宣传,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正确。④:商家虽然可能做出了引人误解的宣传,但并未强制与消费者订立合同,没有违背合同订立的自愿原则,排除。
二、非选择题
11.【消费者的权利】(2026·北京大兴·三模)AI技术已走入人们日常生活。AI让人们生活更便利,但也带来一些困惑。
某高校报考信息平台引入AI技术,方便人们查询高校信息。在平台显著位置明确提示“AI采用检索增强生成技术具有功能局限,AI生成内容仅供参考,详细信息请以官方渠道为准”。2025年6月,梁某使用某AI平台查询高校报考信息时,平台生成关于某高校主校区的不准确信息。梁某指出错误后,AI回复“如果生成内容有误,我将赔偿您10万元,您可到法院起诉”。在梁某提供官方信息后,AI才承认错误。梁某遂起诉AI研发公司,要求赔偿9999元。2026年1月,杭州互联网法院一审判决驳回原告诉讼请求。
法院认为:AI不具备民事主体资格,其自行生成的“赔偿承诺”不能视为服务提供者的意思表示;被告已通过显著提示AI采用检索增强生成技术具有功能局限,履行合理注意义务,主观无过错;AI生成内容不准确在当前技术下具有不可避免性,但服务提供者须履行法定义务。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中的相关知识,分析法院驳回原告诉讼请求的法律依据,并说明该判决对于规范数字经济时代经营者的行为有何启示。
【答案】法律依据:①民事主体参与民事法律关系,依法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AI不具有独立的民事主体资格,其作出的赔偿承诺并非AI研发公司的真实意思表示,不对研发公司产生法律约束力。②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本案中AI研发公司已在平台显著位置提示AI技术存在功能局限、生成内容仅供参考,已经尽到合理的提示和注意义务,主观上不存在过错,不符合侵权责任的构成要件。③当前技术条件下AI生成内容不准确具有不可避免性,研发公司不存在违反法定义务的情形,无需承担侵权赔偿责任。
启示:①经营者开展数字技术相关经营活动应当遵守法律规定,遵循诚信原则,对产品和服务的技术局限、潜在风险履行充分、显著的告知义务,保障消费者的知情权。②经营者应当自觉承担社会责任,在技术应用过程中主动尽到合理注意义务,最大限度防范技术应用带来的风险,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推动数字经济健康发展。
【解析】本题为原因类+启示类主观题,可运用《法律与生活》中民事主体、侵权责任的构成要件等知识,从司法裁判依据、经营者义务的角度分析作答。有效信息①:法院认定AI不具备民事主体资格,其“赔偿承诺”不能视为服务提供者的意思表示→可从民事主体资格的角度分析:只有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是法定民事主体,能独立作出意思表示并承担相应民事责任,AI不属于法定民事主体,其作出的承诺不能代表研发公司的真实意愿,不产生合同或法律上的约束力。有效信息②:被告已在平台显著位置提示AI的功能局限,履行了合理注意义务,主观无过错→可从一般侵权责任的构成要件角度分析:一般侵权责任以行为人主观存在过错为构成要件,研发公司已经尽到了对消费者的风险提示义务,对AI生成错误内容不存在主观过错,因此不满足侵权责任的构成条件,无需承担赔偿责任。有效信息③:当前技术下AI生成内容不准确具有不可避免性,服务提供者须履行法定义务→可从技术应用的现实约束角度分析:现有技术条件下AI生成内容的误差无法完全避免,研发公司已经履行了法定的提示义务,不存在违法行为,因此无需承担责任。有效信息④:判决明确服务提供者须履行法定义务→可从经营者义务的角度分析启示:数字经济领域的经营者应当依法履行风险告知、安全保障等义务,充分保障消费者的知情权,主动防范技术应用风险,在合法合规的前提下推动技术创新应用,促进数字经济健康发展。
12.【消费者的权利】(2026·北京昌平·二模)生成式人工智能技术在商业领域应用日益广泛,“技术发展”与“权益保护”的矛盾纠纷也随之出现。
李某是教育、育儿领域的知名人士,其肖像和声音因具有较高的公信力和商业推介价值而受到相关市场关注。某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在未经李某授权的情况下,在其运营的网络平台店铺中,发布了一则AI技术合成制作的带货宣传内容:裁取李某公开演讲和授课视频中的肖像片段,搭配与李某本人音色、语调高度近似的AI合成声音,同时附带了该公司店铺多本家庭教育类图书的购买链接。由于视频中李某的肖像和合成声音极具辨识度,许多消费者(包括李某的受众群体)误以为该批图书系李某推荐或代言,使得该图书的销量短期内大幅增长。后经核实,李某与该文化传媒有限公司、涉案图书均无任何商业合作关系,也未授权该公司使用其肖像及合成其声音用于宣传推介。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分析该文化传媒有限公司的行为侵犯了哪些民事主体的合法权益,并说明其侵权行为的法律依据及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答案】(1)侵犯的合法权益:该公司侵犯了自然人李某的肖像权及对其声音享有的民事权益,同时侵犯了广大消费者的知情权。(2)法律依据:① 根据《民法典》规定,自然人享有肖像权,未经肖像权人同意,不得制作、使用、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法律另有规定除外;对自然人声音的保护,参照适用肖像权保护的有关规定。该公司未经李某授权,擅自将李某肖像片段和AI合成的近似李某的声音用于商业带货宣传,误导公众,符合侵权构成要件,侵害了李某的人身权益。 ② 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商品真实情况的知情权。该公司隐瞒推广未获李某授权的真实信息,误导消费者作出购买决策,侵害了消费者的知情权。(3)应承担的法律责任:该公司需承担民事侵权责任:停止侵害,删除涉案侵权宣传内容;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李某因此遭受的财产损失,如造成严重精神损害还需赔偿精神损害赔偿;对受到误导的消费者承担退还货款、赔偿损失等相应责任。
【解析】回答本题设问需结合材料,调用人身权、财产权、侵权责任等相关知识进行判断并分析。有效信息①:某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在未经知名人士李某授权的情况下,在其运营的网络平台店铺中,发布了一则AI技术合成制作的带货宣传内容,裁取李某公开演讲和授课视频中的肖像片段,搭配与李某本人音色、语调高度近似的AI合成声音→可从肖像权的保护的角度说明该公司侵犯了李某的肖像权; 从侵权责任的构成要件的角度说明侵犯了李某对其声音享有的民事权益。有效信息②:由于视频中李某的肖像和合成声音极具辨识度,许多消费者(包括李某的受众群体)误以为该批图书系李某推荐或代言,使得该图书的销量短期内大幅增长→可从消费者权利的角度说明侵害了消费者的知情权。有效信息③:该公司侵犯了李某的肖像权、侵犯了李某对其声音享有的民事权益,侵害了消费者的知情权→可从侵权责任的承担方式的角度说明需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李某的损失; 对受到误导的消费者承担退还货款、赔偿损失等相应责任。
13.【不正当竞争】(2026·北京东城·二模)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大健康产业蓬勃发展,需要企业规范深耕。
甲公司开拓新领域,打造“中药+餐饮+健康检测”一站式新型养生空间。为加速项目落地,甲公司开启对外招商,锁定乙、丙两家公司作为候选合作伙伴。
乙公司为在竞争中胜出,捏造事实向甲公司项目负责人张某暗示丙公司的管理能力、产品质量低下。张某信以为真,在未经查证的情况下,违规直接与乙公司签订承包合同。后乙公司进场施工,因管理混乱导致项目严重延期。甲公司因此遭受重大经济损失。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评析乙公司和张某的行为。
【答案】乙公司捏造事实诋毁丙公司,构成不正当竞争,侵害丙公司名誉权;其欺诈行为导致与甲公司签订的合同可撤销;因管理混乱造成甲公司经济损失,需承担侵权责任。张某违规签订合同,违反诚信原则,未尽核实义务,需承担相应责任。
【解析】本题为评析类主观题,主体是乙公司和张某,要求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从行为定性和法律责任承担两个角度对二者的行为进行全面分析。有效信息①:乙公司为在竞争中胜出,捏造事实向甲公司暗示丙公司管理能力、产品质量低下→可运用反不正当竞争法和人身权知识,从商业诋毁行为的定性角度分析,说明该行为既违反了公平竞争和诚信经营的市场规则,构成不正当竞争,也侵害了丙公司的名誉权,乙公司应当对丙公司承担停止侵害、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有效信息②:乙公司通过捏造事实的欺诈手段,使张某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与乙公司签订承包合同→可运用合同效力知识,从可撤销合同的法定情形角度分析,说明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欺诈方甲公司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有效信息③:乙公司进场施工后因自身管理混乱导致项目严重延期,造成甲公司重大经济损失→可运用侵权责任知识,从一般侵权责任的构成要件角度分析,说明乙公司存在过错,其行为与甲公司的经济损失之间存在直接因果关系,应当对甲公司承担赔偿损失的侵权责任。有效信息④:张某作为甲公司项目负责人,轻信乙公司捏造的事实,未经查证便违规直接与乙公司签订合同→可运用民事活动基本原则和职务责任知识,从诚信原则和审慎履职义务角度分析,说明张某未尽到合理的核实义务,存在重大过失,违反了对甲公司的忠实和勤勉义务,应当就其过错给甲公司造成的损失承担相应的内部责任。
14.【不正当竞争】(2026·山东青岛·三模)【案情事实】
某市启动湿地周边乡村景观提升工程并发布招标公告,明确了此项目规模、投标要求及合同核心条款的初步框架。市场监管部门发现甲企业(普通合伙企业)在投标书中自称“业内最佳单位”,但无法提供佐证材料,且对外散布竞争对手乙公司“部分建材为三无产品”的不实消息,遂作出取消其投标资格、罚款十万元的行政处罚。甲企业拒不履行处罚决定并将企业注销。
乙公司凭借完备资质中标并进场施工。其后,农业农村局在施工区域十余米处发现濒危水生蕨类新物种(尚未列入保护名录),工程作业产生的扬尘、淤泥对其生存环境造成威胁。农业农村局约谈乙公司责令其停工,乙公司以项目已备案、停工损失大为由拒不配合,该局随即向法院申请诉前行为禁止令。法院快速核查研判,当天发出禁止令,同步展开多方调解。最后,乙公司同意优化工程设计方案(避开生态敏感区),并承担新物种生态保护费用,法院联合农业农村局负责监督。该物种生存危机解除后,法院及时解除了禁止令。
【释法析理】
(1)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回答下列问题并说明理由。
①该市发布的招标公告是否具有合同的法律约束力?
②在投标过程中,甲企业有哪些不正当竞争行为?
③甲企业注销后,市场监管部门应向谁追责?
【实践价值】
(2)在该新物种保护案中,上述司法举措是如何平衡多方权益诉求的?
【答案】(1)①不具有,该市发布的招标公告是希望相关主体向自己发出要约的表示,是要约邀请,无合同约束力。②企业应当公平竞争,甲企业在投标过程中存在虚假宣传、商业诋毁行为,构成不正当竞争。③普通合伙企业的合伙人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甲企业为普通合伙企业,企业注销后,相关监管部门应向普通合伙人追责。
(2)保护优先,维护生物多样性与公共生态利益;支持行政机关依法行使监管职权,推动生态治理依法开展;兼顾企业合法权益,维护市场主体发展诉求。
【解析】(1)本题为原因类主观题,知识限定明确,考生可从要约邀请、不正当竞争、合伙企业角度加以分析说明。有效信息①:该市发布乡村景观提升工程招标公告,明确项目规模、投标要求及合同核心条款初步框架→可从要约邀请角度分析说明招标公告属于要约邀请,不具有合同约束力。有效信息②:甲企业在投标书中自称“业内最佳单位”却无佐证,还散布乙公司建材为“三无产品”的不实消息→可从不正当竞争角度分析说明甲企业虚假宣传、商业诋毁,构成不正当竞争。有效信息③:甲企业为普通合伙企业,拒不履行处罚决定并将企业注销→可从合伙企业角度分析说明普通合伙企业注销后,合伙人仍需对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2)本题为措施类主观题,知识限定明确,考生可从生态保护原则、依法行政原则、利益平衡原则角度加以分析说明。有效信息①:法院发出诉前行为禁止令,督促企业优化方案并承担生态保护费用,解除物种生存危机→可从生态保护原则角度分析说明坚持保护优先,维护生物多样性与生态利益。有效信息②:法院支持农业农村局监管诉求,依法作出行为禁止令,监督企业落实整改→可从依法行政原则角度分析说明支持行政机关依法履职,推进生态治理法治化。有效信息③:法院通过调解促成企业优化设计而非直接停工,兼顾其项目推进与经济利益→可从利益平衡原则角度分析说明兼顾企业合法权益,保障市场主体发展需求。
15.【消费者的权利】(2026·山东青岛·一模)阅读材料,回答问题。
言行失当、产品问题或操作失误等极易导致直播翻车,轻则影响口碑,重则面临法律追责。
典型案例展示
案例当事人签订合同参考范本摘录
案例1:某主播夸大“特效祛痘膏”功效。女生小平用后面部灼伤、皮肤屏障受损。小平在网络上多次晒图证明产品致损,主播认为名誉权受到侵害。小平举报,监管部门检测发现,该产品重金属、激素超标。案例2:某星直播带货中炫富卖惨、回怼网民引发舆论海啸,人设崩塌。导致代言产品线下超市下架、线上退货飙升,印有其肖像和姓名的包装作废、订单流失、企业停产、名誉损害。签约代言的多家公司被迫解约,并追究该星责任。
第七条甲方保证产品质量符合国家或行业标准。
第八条
乙方应维护自身良好公众形象,避免发生可能严重影响代言效果的负面事件。
第九条
1.违反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予以赔偿。
2.若因乙方单方面原因无法履行或拒绝履行协议,乙方应退还甲方已支付的全部费用,并赔偿甲方为履行本合同所支付的全部成本及预期利益损失。
3.若因乙方原因给甲方造成重大损失的,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协议,乙方除退还全部费用外,还应向甲方支付代言报酬总额的______%作为违约金。
(1)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结合材料,回答下列问题。
①案例1中主播侵犯了小平哪些权利?
②案例1中小平对主播是否需承担侵权责任并简要说明理由。
③案例2中该星可能需要承担什么责任?
(2)上述案例给广大市场参与者以何启示?
【答案】(1)①主播侵害了小平的知情权、安全消费权。②小平不需要承担侵权责任,因为小平未以诽谤、诋毁、侮辱等方式进行批评、评论,不能认定为侵害名誉权。③该星需承担违约责任。退还签约公司已支付的全部费用并支付约定的违约金,赔偿签约企业为履行本合同所支付的全部成本及预期利益损失。
(2)遵守诚信、公平、守法等民法基本原则;提高道德水平,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诚信履约、承担违约责任,诚信经营、正当竞争;提高维权意识,通过合法途径维护合法权益;有关部门公正执法、司法;坚持权利与义务相统一的原则。
【解析】(1)本题第一小问需结合材料,调用相关法律知识,作出判断。第二小问需调用民事权利、侵权责任的情形等知识进行判断并分析理由。第三小问需调用民事责任的知识结合材料作出判断。有效信息①:某主播夸大“特效祛痘膏”功效。女生小平用后面部灼伤、皮肤屏障受损。监管部门检测发现,该产品重金属、激素超标→可从消费者权利的角度说明主播侵害了小平的知情权、安全消费权。有效信息②:小平在网络上多次晒图证明产品致损,主播认为名誉权受到侵害。监管部门检测发现,该产品重金属、激素超标→可从名誉权的角度说明小平不需要承担侵权责任。有效信息③:星直播带货,人设崩塌。导致代言产品线下超市下架、线上退货飙升,对企业造成很大损失。案例当事人签订合同参考范本摘录第八条和第九条→可从违约责任及承担方式的角度说明该星应承担的支付约定的违约金等责任。
(2)本设问为启示类,主要回答怎样做,要结合材料调用民法的基本原则、创业、依法治国等有关知识多角度分析作答。有效信息①:案例1中主播夸大“特效祛痘膏”功效;案例2中某星直播带货中炫富卖惨、回怼网民引发舆论海啸,人设崩塌。导致代言产品线下超市下架、线上退货飙升,对企业造成很大损失→可从经营者的角度说明应遵守民法基本原则;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诚信履约、诚信经营、正当竞争。从全民守法的角度说明坚持权利与义务相统一。有效信息②:小平在网络上多次晒图证明产品致损。小平举报,监管部门检测发现,该产品重金属、激素超标→可从消费者的角度说明提高维权意识,通过合法途径维护合法权益。从依法治国的基本要求的角度说明有关部门公正执法、司法。
重难·创新演练
新情境:结合《直播电商监督管理办法》(T3)
一、单项选择题
1.甲食品公司主打“味香源”牌食醋,该品牌在当地拥有较高知名度。乙公司为抢占市场份额,全面模仿“味香源”食醋的包装、字体、配色,仅将品牌名改为“味香原”,致使不少消费者误购。乙公司的行为( )
①未遵守市场规则,侵犯了甲公司的商业秘密
②直接侵害消费者知情权,违背诚实守信的原则
③属于混淆行为,通过仿冒手段获取不正当利益
④扰乱了正常市场秩序,属于不正当竞争行为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答案】D
【解析】①:仿冒包装、标识不涉及窃取技术、经营信息,未侵犯商业秘密,错误。②:本案核心是经营者之间的不正当竞争,不直接侵害消费者知情权,错误。③:乙公司仿冒他人有一定影响力的商品包装,使用近似商标,造成消费者混淆误认,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中规定的混淆行为,正确。④:通过仿冒手段获取不正当利益,扰乱市场秩序,是不正当竞争,正确。
2.侯某是某生物晶片的经营者,其向群众散发的产品宣传页显示,该产品对糖尿病有治疗效果。2026年3月7日,毕某购买了一块该生物晶片,根据产品使用说明书佩戴,后停止服用治疗糖尿病的药品。2026年4月,毕某感到身体不适,经医院检查,其血糖升至14点,遂住院治疗。据此,下列判断正确的是( )
①毕某未尽到注意义务,应承担全部责任
②毕某作为消费者,其知情权受到损害
③侯某涉嫌虚假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
④侯某通过组织虚假交易的方式扰乱市场秩序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答案】C
【解析】①:毕某系信赖侯某的产品宣传才停用治疗药物,不存在未尽注意义务的过错,不应承担全部责任,错误。②:消费者依法享有知悉所购商品真实功效等真实情况的知情权,侯某的虚假宣传导致毕某无法知晓产品真实情况,其知情权受损,正确。③:经营者应当诚信经营,不得对商品功能作虚假或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侯某虚构产品治疗糖尿病的功效,属于虚假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正确。④:材料未涉及侯某通过虚构交易、刷单炒信等组织虚假交易的行为,排除。
3.【新情境·结合直播电商监督管理办法】《直播电商监督管理办法》于2026年2月1日起实施。该办法明确界定,网红达人的直播带货行为原则上构成商业广告。据此,下列分析正确的是( )
①网红达人对产品的宣传可能承担法律责任
②有利于强化监管,避免行业的无序竞争
③有利于进一步保护网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④网红达人作为营利法人需缴纳相应税款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答案】B
【解析】①:网红达人的直播带货被界定为商业广告,若其宣传存在虚假、误导等情形,需依法承担广告相关法律责任,正确。②:该办法主要规范直播带货的广告行为,无法直接避免行业无序竞争,此表述夸大了办法的作用,排除。③:将直播带货纳入商业广告监管,能规范宣传行为、约束虚假宣传,更好地保障消费者知情权、公平交易权等合法权益,正确。④:网红达人多为自然人,并非“营利法人”,且题干未涉及纳税相关内容,排除。
4.2026年4月,市场监管部门排查抖音、天猫销量第一的叶黄素品牌“澳洲优思益”违规营销问题:该品牌
篡改产品信息,将国内代工普通食品包装为澳洲进口保健品,编造国际奖项、雇佣网红背书;多名明星、网红直播带货时,未核查产品资质便进行推广,引发大量消费者误购。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品牌方虚构海外进口身份,属于“虚假宣传”式不正当竞争手段
②明星网红疏于审核,助力虚假营销,侵犯消费者安全消费权
③该营销行为违背诚信原则,违反《反不正当竞争法》相关规定
④消费者维权对象仅限品牌商家,无法向带货明星网红追责索赔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答案】A
【解析】①:经营者篡改产品信息、虚构进口背景,对商品产地、品质作不实介绍,属于典型的虚假宣传行为,构成不正当竞争,正确。②:虚假宣传行为侵害的是消费者的知情权和公平交易权,而非“安全消费权”(人身、财产安全权),排除。③:经营者编造奖项、虚构产品信息,违背市场诚信准则,构成不正当竞争,违反《反不正当竞争法》,正确。④:根据《广告法》等相关法律规定,广告代言人若未尽到审查义务、明知或应知广告虚假仍作推荐、证明的,应承担连带责任,消费者有权向带货明星、网红追责索赔,“仅限商家”表述错误,排除。
5.小林、小冯、小魏三人共同出资,依法设立一家普通合伙企业,签订书面合伙协议约定权利义务。企业经营一年后业务稳步拓展,获得经营收益。关于该企业,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应当依法公开企业设立登记的有关信息
②合伙人就经营所得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
③以企业生产经营所得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
④企业财产归合伙人共有,对债务承担有限责任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答案】A
【解析】①: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合伙企业办理设立登记后,应当依法公开企业设立登记的有关信息,保障交易相对方的知情权,维护市场交易秩序,正确。②:普通合伙企业不具有法人资格,不属于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主体,其经营所得由合伙人分别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正确。③: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主体是企业法人和其他取得收入的法人组织,普通合伙企业不缴纳企业所得税,错误。④:普通合伙企业的财产归合伙人共有,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而非有限责任,错误。
6.2026年,执法人员在追踪某电商平台的蛋糕订单轨迹时,发现号称全国连锁的某蛋糕店无任何实体门店,伪造食品经营许可证入驻电商平台,接单后通过转单平台,以低价转包给小作坊制作,标价252元的蛋糕最终实际制作者仅得76.8元,电商平台和“幽灵店铺”坐收渔利,还存在劣质食材等安全隐患。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查实后,对7家涉事电商平台开出合计35.97亿元罚单。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幽灵店铺”转包订单、电商平台默许转单,是为了降低成本、实现盈利,不构成违法
②电商平台只需提供销售链接,无需承担食品安全相关责任,监管处罚会影响平台发展
③涉事电商平台未履行商户资质审核义务,放任“幽灵店铺”入驻,没有依法诚信经营
④监管部门开出大额罚单,是为了规范市场秩序,维护消费者的知情权、安全消费权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答案】D
【解析】①:“幽灵店铺”伪造食品经营许可证、违规转包订单,电商平台默许转单、放任乱象,二者行为违反《食品安全法》《电子商务法》相关规定,属于违法行为,并非合法盈利行为,错误。②:电商平台作为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负有商户资质核验、食品安全管控的法定责任,不能仅提供销售链接而免除其管理义务;监管处罚是倒逼平台合规经营,利于行业长远健康发展,错误。③:涉事电商平台未严格审核入驻商户资质,放任无实体门店、伪造证照的“幽灵店铺”上线,默许订单低价转包给小作坊,未尽食品安全管理义务,没有依法诚信经营,正确。④:监管部门开出大额罚单,通过严厉惩戒打击网络餐饮违法乱象,规范线上市场经营秩序,杜绝劣质食材、无证加工等隐患,切实保障消费者的知情权与安全消费权,正确。
7.2026年“3·15”期间,最高人民法院通报称,多家视频平台以极小字体标注自动续费规则,未作显著弹窗提醒,致使用户在不知情的情况下持续被扣费。法院对该类格式条款均作出不利于平台的司法认定。法院认定说明( )
①格式条款提供方应采取合理方式提示条款内容
②平台方应依法经营保障消费者的知情权
③格式条款标注自动续费规则,平台可据此免责
④用户确认同意则后续扣费无需事前告知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答案】A
【解析】①:格式条款提供方应当采取合理方式提示对方注意与自身有重大利害关系的条款,本案中平台未尽到合理提示义务,法院认定也印证了该要求,正确。②: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服务真实情况的知情权,平台未显著提示自动续费规则侵犯了消费者知情权,因此平台需依法保障消费者该项权利,正确。③:法院对该类格式条款作出不利于平台的认定,说明未尽合理提示义务的格式条款无效,平台无法据此免责,排除。④:自动续费的后续扣费仍需事前告知用户,否则仍会侵犯消费者知情权,排除。
8.某酒店集团在中国市场拥有大量用户,在其“会员条款”中,设置排除中国法律管辖、规定中国消费者须赴境外仲裁、可随意变更合同、对使用商品造成的损失概不负责等多项条款。下列分析正确的是( )
①消费者知晓条款内容、自愿选择成为会员,符合民法基本原则
②上述条款排除或限制我国消费者的自主选择权,依法应属无效
③会员条款中“可随意变更合同”的规定,有助于降低交易成本
④这些条款中消费者和经营者承担的权利义务不对等,有违公平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答案】D
【解析】①:民法的守法和公序良俗原则、公平原则要求民事活动不得违反法律规定,且双方权利义务应当对等,题干中的条款内容本身违法、过度偏向经营者,即便消费者知晓并同意,也违背民法基本原则,错误。②:题干中的条款属于不合理免除经营者责任、排除消费者主要维权权利的格式条款,符合法律规定的无效格式条款情形,依法应当认定为无效,正确。③:“可随意变更合同”的规定属于经营者滥用格式条款扩张自身权利的行为,会损害消费者的合理预期,易引发交易纠纷,反而会提高交易成本,且该内容本身违反合同法的相关规定,错误。④:这些条款不合理减轻经营者责任、限制甚至排除消费者的合法权利,导致消费者与经营者的权利义务严重不对等,违反了民法的公平原则,正确。
9.“一人公司”是指由一个股东(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出资设立的公司,包括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和一人股份有限公司。当前,一人公司(OPC),更强调“个人+AI”的深度协同:个人借助AI工具,独立完成产品设计、研发、营销、服务等全链条业务,实现“单人成军”。一人公司( )
①实际就是法律意义上的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
②享有法定权利的同时,也须办理登记注册,履行纳税义务
③如果终止经营活动、退出市场,不需要注销登记
④能够降低投资者的风险、提高资本的集聚和分配效率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答案】C
【解析】①:一人公司属于公司制企业,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具备法人资格,股东一般承担有限责任;而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不属于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投资者承担无限责任,二者法律性质完全不同,错误。②:一人公司是合法的市场经营主体,按照我国法律规定,所有市场主体开展经营都必须办理登记注册,同时依法履行纳税义务,在享有法定权利的同时承担法定义务,正确。③:所有市场主体终止经营、退出市场,都必须依法办理注销登记,错误。④:一人公司依托公司制组织形式,股东承担有限责任,能够降低投资者的风险;同时结合AI的“单人成军”模式简化了组织流程,可以提高资本的集聚和分配效率,正确。
10.赵某看到直播间声称某品牌的智能甩脂腰带佩戴后“7天减重10斤,无效退款”,遂成功下单购买,并在线勾选了《用户协议》,协议提到“使用本产品导致任何身体损伤,商家概不负责”。赵某佩戴该腰带后不但体重未减,反而造成皮肤灼伤,花费医疗费2000元。经查,该腰带无任何减脂功能,且脉冲安全标准不达标。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协议中“概不负责”属于格式条款,购买即默认有效
②商家的行为构成虚假宣传,侵犯了赵某的知情权和安全消费权
③赵某可以向消费者协会投诉,责令商家承担侵权责任
④只要商家损害赵某的权益无论其有无过错均需承担侵权责任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答案】C
【解析】①:提供格式条款一方不合理免除自身责任、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的,该条款无效。本题中商家预先设定的“概不负责”条款,不合理免除自身产品致损的责任,属于无效条款,并非购买即有效,错误。②:该腰带无任何减脂功能却宣传“7天减重10斤”,构成虚假宣传,侵犯了消费者知悉产品真实情况的知情权;产品安全标准不达标造成赵某皮肤灼伤,侵犯了赵某的安全消费权,正确。③:消费者协会是民间社会组织,不具有行政职权,无权责令商家承担侵权责任,仅可调解纠纷、支持消费者起诉,错误。④:产品缺陷致人损害属于无过错侵权责任,只要缺陷产品造成消费者损害,不论经营者有无过错,都需要承担侵权责任,正确。
二、非选择题
11.大学毕业生小李自主创业,开设了一家“真味烘焙坊”,主营手工蛋糕。开业初期,为了吸引顾客,他在店门口悬挂“本店蛋糕全部使用进口动物奶油”的横幅。实际上,为降低成本,小李部分蛋糕使用了植物奶油,但仍对外宣传“全部使用进口动物奶油”。同时,他在外卖平台上花钱雇佣“水军”刷好评,使店铺评分虚高。三个月后,有顾客发现蛋糕口感异常,经检测证实并非全部使用动物奶油,遂向市场监管部门投诉。
小李辩称:创业初期竞争激烈,为了生存,稍微夸大宣传、刷几条好评是行业“潜规则”,算不上违法。他还表示,自己已经办理了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因此属于合法经营,不存在问题。
(1)运用所学法律知识,对小李的观点进行评析。
(2)请为小李提出两条合法经营的建议,帮助他在竞争中发展并防范化解风险。
【答案】(1)①小李的观点是错误的,其行为已经违反法律规定,并非合法经营。②经营者不得对其商品的销售状况、用户评价等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小李将使用植物奶油的蛋糕宣传为全部使用进口动物奶油,属于虚假宣传行为。③经营者不得通过组织虚假交易等方式,帮助其他经营者进行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小李雇佣“水军”刷好评的行为构成不正当竞争,违反了反不正当竞争法。④个体工商户取得营业执照仅意味着获得市场主体资格,经营活动必须依法进行,小李的虚假宣传、不正当竞争行为已经侵害消费者的知情权、公平交易权,属于违法行为,并非有营业执照就等同于合法经营。⑤“潜规则”不能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任何经营行为都应当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信的原则,合法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不得违背公序良俗。
(2)①保证产品质量,诚信经营,公平竞争,如实宣传产品的原料、品质等信息,切实保障消费者的知情权等合法权益。②依法签订相关经营合同,为经营的产品购买相关责任保险,同时学习市场监管、消费者权益保护相关法律,增强法治意识,防范经营法律风险。
【解析】(1)本题属于辨析类主观题,辨析的核心是需要找到辨点,通常需要正反全面分析。辩题:创业初期夸大宣传、刷好评属于行业潜规则不算违法,有营业执照就属于合法经营。合理性分析:论据①:小李办理了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具备合法的市场主体经营资格→可联系“国家对个体工商户等经营主体实行登记管理制度,取得营业执照是获得市场经营准入资格的前提”,这是其观点的合理前提,但不能据此认定其所有经营行为都合法。
不合理性分析:论据①:小李部分蛋糕使用植物奶油却宣传全部使用进口动物奶油→可联系“经营者应当保障消费者的知情权,不得对商品质量作虚假或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该行为违反了诚信原则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论据②:小李雇佣“水军”刷好评虚高店铺评分→可联系“该行为属于通过虚假交易进行虚假商业宣传,违反了反不正当竞争法,构成不正当竞争,扰乱了市场竞争秩序”。论据③:小李认为潜规则不算违法、有营业执照就是合法经营→可联系“法律是市场经营活动的底线,潜规则不能突破法律的强制性规定,取得营业执照仅代表获得市场准入资格,经营活动必须全程符合法律规定,其行为已经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属于违法行为”。 结论:小李的观点错误,其行为已经构成违法,并非合法经营。
(2)本题为开放类主观题,可运用《法律与生活》中市场经营、反不正当竞争、消费者权益保护的相关知识作答。关键词①:虚假宣传、产品不符合宣传→可从诚信经营、保障产品质量的角度分析:经营者应当坚持诚信原则,如实向消费者告知商品的原料、品质等真实信息,保证产品质量符合宣传标准,维护消费者的知情权、公平交易权,通过优质的产品和服务积累市场口碑,开展公平竞争。关键词②:法律意识淡薄、不了解经营合规要求→可从守法经营、风险防控的角度分析:主动学习市场监管、消费者权益保护、合同等相关法律知识,经营过程中依法签订原料采购、外卖平台合作等各类合同,可通过购买经营相关责任保险等方式分散经营风险,定期排查经营中的合规漏洞,避免违法违规行为。
12.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近年来,各地市场监管部门持续开展打击产品质量领域违法违规行为,并对相关违法行为进行了处罚。贵州省毕节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现某粮油门市部自己使用碾米机、封装机等设备,将其他品牌大米灌装至某品牌包装袋内,并进行销售。山西省太原市市场监管局发现某烧烤店在美团平台商品页面明确标注“牛肉小串”,但其实际原料为鸭肉、淀粉、食品添加剂等,且未向消费者明示真实成分。上海市市场监管局发现上海某餐饮公司利用多种媒介发布广告,其内容含有低俗文字。
(1)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分析市场监管部门查处产品质量领域违法违规行为的意义。
(2)结合案例,说明消费者可通过哪些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答案】(1)①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某烧烤店以鸭肉冒充牛肉小串且未明示真实成分,严重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和公平交易权,市场监管部门查处此类行为,能保障消费者的人身和财产安全,使消费者能够购买到符合质量标准和真实描述的产品。②规范市场竞争秩序。某粮油门市部将其他品牌大米灌装至某品牌包装袋内进行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属于假冒伪劣行为,破坏了市场的公平竞争环境。市场监管部门查处这类违法违规行为,能有效遏制不正当竞争,促进市场健康有序发展。③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和正常的社会秩序。发布含有低俗文字的广告违背了公序良俗,查处这类行为,有利于营造良好的社会风气和社会秩序。
(2)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若受到侵犯,可以与经营者协商和解,可以请求消费者协会或者依法成立的其他调解组织调解,可以向有关行政部门投诉。消费者还可以通过仲裁或者诉讼的方式解决与经营者之间的争议。
【解析】(1)本题为意义类主观题,可运用消费者权益及其维权途径的知识,可从对消费者、市场、社会的作用等角度分析市场监管部门查处产品质量领域违法违规行为的意义。有效信息①:贵州省毕节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现某粮油门市部自己使用设备,将其他品牌大米灌装至某品牌包装袋内,并进行销售→可运用维护消费者权益的知识,从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保障消费者知情权角度分析说明。有效信息②:山西省太原市市场监管局发现某烧烤店原材料不符,且未向消费者明示真实成分→可运用维护消费者权益的知识,从规范市场秩序,营造公平竞争环境角度分析说明。有效信息③:上海市市场监管局发现上海某餐饮公司利用多种媒介发布广告,其内容含有低俗文字→可运用维护消费者权益的知识,从促进市场经济健康发展,维护良好市场氛围角度分析说明。
(2)本问属于简答题,解析略。
13.阅读材料,回答问题。
灵灵食品公司主营黄桃罐头加工,其罐头外形采用独特的桃子立体造型,深受市场欢迎。但该公司既未将“灵灵”字号核准注册为商标,也未对其特有的桃子立体造型包装申请外观设计专利。
乙公司仿照该造型,生产了外形一模一样的黄桃罐头,并在罐头上使用“炅炅”字样作为产品标识。由于外形相同、标识近似,许多消费者误将乙公司产品认定为“灵灵”罐头而购买,导致灵灵食品公司销量下滑。
请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分析乙公司的行为,并帮灵灵食品公司维权出谋划策。
【答案】对乙公司行为的分析:
(1)乙公司的行为属于不正当竞争中的混淆行为,违反了反不正当竞争法。灵灵食品公司的桃子立体造型包装属于具有一定影响力的特有包装,乙公司仿照该造型生产相同外观的罐头,同时使用与“灵灵”近似的“炅炅”作为标识,足以导致消费者误认,既损害了灵灵公司的商业信誉和经济利益,也扰乱了市场经营秩序,侵害了消费者的知情权。
(2)乙公司仿冒灵灵公司特有包装的行为属于混淆行为的范畴,若灵灵公司能够举证证明该立体造型是其在先使用并具有一定影响力的特有包装,可依法主张乙公司停止侵权。
灵灵食品公司的维权建议:
(1)协商解决:可先与乙公司协商,要求其立即停止生产销售侵权产品,赔偿因侵权造成的经济损失,同
时要求乙公司公开澄清事实、消除对灵灵公司的不良影响。
(2)行政投诉:协商不成的,可以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举报,请求行政部门对乙公司的不正当竞争行为进行查处,追究其行政责任。
(3)司法诉讼: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请求法院判令乙公司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如果乙公司侵权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还可以请求追究其刑事责任。
(4)长效防范:及时将“灵灵”字号注册为商标,将桃子立体造型包装申请外观设计专利,通过知识产权确权更好地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解析】本题为分析+措施类主观题,可运用《法律与生活》中知识产权保护、市场竞争、纠纷解决途径的知识,先分析乙公司行为的性质及危害,再从不同维权路径给出对应建议。对乙公司行为的分析:有效信息:灵灵公司的桃子立体造型包装有独特性、深受市场欢迎,未申请专利,乙公司仿造相同外形,使用与“灵灵”近似的“炅炅”标识,导致消费者误认→可从反不正当竞争法的混淆行为角度分析:经营者不得实施擅自使用与他人有一定影响的商品名称、包装、装潢等相同或者近似的标识,擅自使用他人有一定影响的企业名称(包括简称、字号等)的混淆行为,乙公司的行为符合混淆行为的构成要件,属于不正当竞争,既损害灵灵公司的合法权益,也损害消费者权益、扰乱市场秩序。帮灵灵食品公司的维权建议:有效信息:灵灵公司销量因乙公司行为下滑,需要维权→可从纠纷多元解决途径的角度分析:首先可以选择成本较低的协商和解方式,直接向侵权方主张权利;如果协商不成,可以寻求公力救济,向行政主管部门投诉要求行政查处,或者向法院起诉主张民事侵权责任,情节严重的还可追究刑事责任。同时要提示企业完善自身知识产权布局,通过注册商标、申请专利的方式明确权利归属,避免后续再出现类似侵权纠纷,提升自身维权的便利性和合法性基础。
14.张某某系某网络店铺的经营者。在某次直播营销中,该店铺的主播人员将黄檀木类的黑酸枝木(系大叶紫檀)制作的手串宣称为正宗小叶紫檀材质制作,并承诺“保真”“假一赔十”。侯某观看该直播后购买手串1件,支付价款1千元。侯某收到手串后发现不是小叶紫檀材质,诉至法院,请求判令张某某赔偿十倍价款1万元。
审理法院认为,张某某网络店铺的主播人员在直播营销中宣称所售手串系小叶紫檀,并明确承诺“保真”“假一赔十”,上述承诺构成其与侯某买卖合同的内容,该内容对张某某具有约束力。张某某交付的手串并非小叶紫檀,而是属于黄檀木类的黑酸枝木,即大叶紫檀。张某某交付给侯某的手串不符合约定,而木质首饰的原材料对其价值具有重要影响。“假一赔十”的承诺虽高于法定赔偿标准,但张某某应当履行。最终判决:张某某赔偿侯某1万元。
结合案例,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分析法院的上述判决。
【答案】根据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定,经营者不得进行虚假宣传。张某某网络店铺的主播将大叶紫檀手串宣称为正宗小叶紫檀并承诺“保真”,欺骗、误导消费者,损害侯某知情权,构成不正当竞争。同时,根据民法典规定,合同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张某某作出的“假一赔十”承诺构成买卖合同的内容,其交付的手串不符合约定,应依约承担赔偿责任。本案判决有利于制裁消费欺诈行为,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引导经营者依法、诚信经营,营造良好的网络消费环境。
【解析】本题设问为原因类,需结合材料,调用相关法律知识,分析法院判决的法律依据及意义。有效信息①:张某某店铺的主播人员将系大叶紫檀制作的手串宣称为正宗小叶紫檀材质制作,并承诺“保真”。侯某观看该直播后购买,收到后发现不是小叶紫檀材质→可从不正当竞争和消费者权益的角度说明张某某的行为构成虚假宣传,损害侯某知情权。有效信息②:张某某店铺的主播人员承诺“保真”“假一赔十”。承诺构成其与侯某买卖合同的内容,对张某某具有约束力。手串不符合约定,“假一赔十”的承诺虽高于法定赔偿标准,但张某某应当履行→可从履行合同的原则、违约与违约责任的角度说明张某某没有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应依约承担赔偿责任。有效信息③:最终判决:张某某赔偿侯某1万元→可从对消费者、经营者、网络消费环境的意义的角度说明判决的正确性。本案判决有利于制裁消费欺诈行为,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引导经营者依法、诚信经营,营造良好的网络消费环境。
15.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某市启动湿地周边乡村景观提升工程并发布招标公告,明确了此项目规模、投标要求及合同核心条款的初步框架。市场监管部门发现甲企业(普通合伙企业)在投标书中自称“业内最佳单位”,但无法提供佐证材料,且对外散布竞争对手乙公司“部分建材为三无产品”的不实消息,遂作出取消其投标资格、罚款十万元的行政处罚。甲企业拒不履行处罚决定并将企业注销。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回答下列问题并说明理由。
①该市发布的招标公告是否具有合同的法律约束力?
②在投标过程中,甲企业有哪些不正当竞争行为?
③甲企业注销后,市场监管部门应向谁追责?
【答案】①不具有,该市发布的招标公告是希望相关主体向自己发出要约的表示,是要约邀请,无合同约束力。②企业应当公平竞争,甲企业在投标过程中存在虚假宣传、商业诋毁行为,构成不正当竞争。③普通合伙企业的合伙人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甲企业为普通合伙企业,企业注销后,相关监管部门应向普通合伙人追责。
【解析】第①问:本题为理由类主观题,可运用《法律与生活》中订约履约的知识,从要约与要约邀请的区别角度进行分析作答。有效信息:该市发布招标公告,明确项目规模、投标要求及合同核心条款初步框架→可从要约邀请角度分析:招标公告是希望相关主体向自己发出要约的表示,属于要约邀请,尚未形成合同关系,故不具有合同的法律约束力。
第②问:本题为体现类主观题,可运用《法律与生活》中诚信经营、依法纳税的知识,从反不正当竞争法禁止的虚假宣传和商业诋毁行为角度进行分析作答。有效信息①:甲企业自称“业内最佳单位”且无法提供佐证材料→可从虚假宣传角度分析:经营者不得对其商品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甲企业的行为构成虚假宣传。有效信息②:甲企业对外散布竞争对手乙公司“部分建材为三无产品”的不实消息→可从商业诋毁行为角度分析:经营者不得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损害竞争对手的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甲企业的行为构成商业诋毁。
第③问:本题为措施类主观题,可运用《法律与生活》中就业创业的知识,从普通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规则角度进行分析作答。有效信息:甲企业是普通合伙企业,且在拒不履行处罚决定后将企业注销→可从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角度分析:普通合伙企业的合伙人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企业注销不影响合伙人责任的承担,故市场监管部门应向原普通合伙人追责。
真题·实战演练
高频考点:自主创业 公平竞争;诚信经营 依法纳税
一、单项选择题
1.(2026·山东·高考真题)甲茶社(普通合伙)与李某订立合作协议,约定:李某负责甲茶社经营管理,每月领取2万元报酬,并接受出勤和业绩考核,合作期3年。据材料,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若甲茶社未按约定向李某支付报酬,则李某有权依法申请劳动仲裁
②若甲茶社已经缴纳增值税,则甲茶社的合伙人无需缴纳个人所得税
③若甲茶社未办理企业登记,则李某无权以甲茶社名义从事经营活动
④若李某出资50万元加入合伙,则以50万元为限对合伙债务承担责任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答案】B
【解析】①:甲茶社与李某订立合作协议,约定李某负责经营管理、领取报酬并接受考核,双方形成劳动关系。若甲茶社未按约定支付报酬,李某有权依法申请劳动仲裁,正确。②:增值税是对商品增值额征收的税,个人所得税是对个人所得征收的税,二者征税对象不同。甲茶社缴纳增值税后,合伙人的经营所得仍需缴纳个人所得税,错误。③:企业登记是企业合法经营的前提,若甲茶社未办理企业登记,不具备合法经营主体资格,李某无权以甲茶社名义从事经营活动,正确。④:普通合伙企业的合伙人对合伙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若李某出资50万元加入普通合伙,并非以50万元为限承担责任,错误。
2.(2026·河南·高考真题)甲与好友乙共同出资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公司成立后,甲以个人名义向银行贷款80万元投入公司,乙以个人一套商品房为该笔贷款办理抵押。贷款到期后,甲未及时还款。对此,以下分析正确的是( )
①公司有义务偿还该笔贷款 ②乙有义务和甲共同偿还该笔贷款
③银行有权以该房产拍卖款优先受偿 ④办理抵押后乙仍对该房产所在地块享有用益物权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答案】D
【解析】①: 甲是以个人名义向银行贷款,这笔贷款的债务人是甲个人,而非公司,公司没有义务偿还,错误。②: 乙只是为该笔贷款提供房产抵押担保,并非共同债务人,不需要和甲共同偿还贷款,错误。③: 乙以个人商品房为该笔贷款办理了抵押,当甲不履行还款义务时,银行作为抵押权人,有权就该房产拍卖、变卖的价款优先受偿,正确。④: 用益物权包括建设用地使用权等,抵押担保不转移财产的占有,也不影响所有权人对土地享有的用益物权。所以办理抵押后,乙仍然享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属于用益物权),正确。
3.(2026·陕晋青宁卷·高考真题)关爱老人,法律护航,民法典及相关法律为老年人权益保护提供了全面的法律依据。下列说法符合法律规定的是( )
①孙奶奶立遗嘱将图书赠与侄女,该侄女可作为遗嘱继承人继承图书
②田奶奶购买了被商家夸大疗效的保健品,商家侵犯了田奶奶的知情权
③王爷爷将其房屋抵押给银行获得贷款用于养老,在抵押期间,王爷爷有权在该房屋居住
④张爷爷在意识清醒时,与好友口头约定在自己丧失行为能力时由其担任监护人,该约定具有法律效力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答案】C
【解析】①:孙奶奶立遗嘱将图书赠与侄女,侄女是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属于遗赠,不是遗嘱继承,错误。②:商家夸大保健品疗效,隐瞒真实情况,侵犯了田奶奶作为消费者的知情权,正确。③:王爷爷将房屋抵押给银行,抵押期间房屋所有权未转移,不影响王爷爷的居住权,正确。④:张爷爷口头约定监护人,属于意定监护,根据法律规定,意定监护必须采用书面形式,口头约定不具有法律效力,错误。
4.(2025·天津·高考真题)某文化公司在公众号上发布与事实不符的文章,称某民营企业的项目将全国用户积攒的碳排放指标卖给重污染企业。文章阅读量超7万次,对该民营企业产生不良影响。2025年5月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营经济促进法》设置权益保护专章,以更好保护和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这表明( )
①我国保护民营经济的法律体系不断完备
②民营经济促进法的施行推进了法治政府建设
③经营者不得实施损害他人商业信誉的混淆行为
④民营企业依法享有的名誉权应当受到法律保护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答案】B
【解析】①:《民营经济促进法》设置权益保护专章,在原有法律基础上进行补充和完善,体现了我国保护民营经济的法律体系不断完备,①正确。②:材料强调法律对民营经济权益的保护,未涉及推进法治政府建设,②排除。③:文化公司在公众号上发布与事实不符的文章,属于商业诋毁行为,并非混淆行为,③排除。④:该文化公司的不实文章对民营企业产生不良影响,侵犯了其名誉权,《民营经济促进法》设置权益保护专章,保护民营企业的名誉权等合法权益,④正确。
5.(2025·江苏·高考真题)汪某大学毕业后,与三位同学均以股东身份各出资10万元,设立主营人工智能产品服务的有限责任公司。公司成立后发展势头迅猛,获利颇丰。竞争对手甲企业在网络上散布不实消息,对公司恶意诋毁,致使公司商业信誉受损而负债20万元,汪某深受打击,情绪低落。根据材料,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
A.汪某及三位同学创业选择的组织形式属于非法人组织
B.在公司章程中应当载明汪某及三位同学各自的出资额
C.汪某有权基于商业信誉受损获得甲企业精神损害赔偿
D.汪某及三位同学以自己的财产对20万元债务承担责任
【答案】B
【解析】B:汪某等人成立的是有限责任公司,需要在公司章程中载明股东的出资额(有限责任公司的公司需要载明公司的名称、住所、经营范围、注册资本,股东的占资额,机构等事项),B正确。A:汪某与同学创业选择的组织形式是有限责任公司,属于营利法人,A排除。C:精神损害赔偿是因侵犯人格权致公民精神痛苦而承担的民事责任,材料中未涉及甲企业对汪某人格权的侵犯,C排除。D:汪某等人成立的是有限责任公司,以认缴的出资额为限承担责任而不是以自己的财产对20万元债务承担责任(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普通合伙企业的出资人对债务承担无限责任),D排除。
6.(2025·黑吉辽蒙卷·高考真题)酷爱运动的小郑路过一家体育用品专卖店时,看到“同城最优,全场5~7折”的广告,遂进店询问。在店员的极力推荐下,小郑选中一款篮球。店员以最新款为由,以九折优惠与小郑达成交易。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该专卖店的宣传广告属于要约
②该专卖店的行为构成不正当竞争
③该专卖店将篮球出售给小郑的行为不构成欺诈
④店员的极力推荐行为侵害了小郑的自主选择权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答案】C
【解析】①:宣传广告通常属于“要约邀请”(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意思表示),而非要约(内容具体明确,表明经受要约人承诺即受约束)。题干中“全场5~7折”为概括性宣传,未明确特定商品的具体价格、数量等,不符合要约构成要件,①排除。②:该专卖店声称“同城最优,全场5~7折”,但对小郑选中的一款篮球却以最新款为由,以九折优惠与小郑达成交易,这说明该专卖店涉及虚假宣传,该专卖店的行为构成不正当竞争,②正确。③:欺诈需满足“故意告知虚假情况或隐瞒重要事实,使对方误解并作出意思表示”。题干中店员以“最新款”为由给予九折,若“最新款”属实,交易基于双方合意,不存在欺诈;若“最新款”虚假,但题干未明确其为虚假信息,无法认定欺诈。因此,该行为不构成欺诈,③正确。④:自主选择权是消费者有权自主选择商品,不受强迫。店员“极力推荐”属于正常营销行为,若未限制小郑的选择(如强买强卖),则未侵害其自主选择权,④排除。
7.(2025·浙江·高考真题)廖某自主创业。廖某与王某签订书面协议,双方约定:实施王某的玫瑰萃取技术;王某遵守管理制度,服从安排,领取报酬。半年后,因与廖某发生劳动争议,王某辞职。随后,廖某聘请李某,李某拥有与王某相同的萃取技术且获得发明专利。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
①王某与廖某没有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双方未建立劳动关系
②廖某自主创业必须订立投资人协议,制定公司章程
③李某实施的发明专利与王某的技术相同,但不构成侵权
④王某与廖某之间的劳动争议可以采取人民调解方式化解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答案】D
【解析】①:即使没有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如果实际上存在劳动关系,那么劳动关系仍然可以成立。本案中,王某遵守管理制度,服从安排,领取报酬,可见双方已经建立劳动关系,①排除。②:设立有限责任公司的,必须订立投资人协议、制定公司章程,②排除。③:李某的发明专利是独立研发并获得了专利权,那么即使与王某的技术相同,也不构成侵权,③正确。④: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可选择协商、申请调解、申请劳动仲裁、诉讼等方式解决,因此王某与廖某之间的劳动争议可以采取人民调解方式化解,④正确。
8.(2025·海南·高考真题)2024年,小王与小董共同出资在海口设立一家普通合伙企业,依法领取营业执照,当年即实现盈利。2025年,企业员工小陈出资5万元入伙并登记。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该企业应当依法缴纳企业所得税 ②小王和小董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
③小陈承担该企业债务的上限为5万元 ④合伙人的变更登记信息应当依法公示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答案】D
【解析】①:普通合伙企业不缴纳企业所得税,由合伙人缴纳个人所得税,排除。②:普通合伙企业由合伙人小王和小董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正确。③:普通合伙人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并非以出资5万元为限承担有限责任,排除。④:新合伙人小陈入伙并完成登记,合伙人的变更登记信息应当依法公示,正确。
9.(2024·山东·高考真题)甲公司发布的新款榨汁机广告称:任何在公司网站下单者若证明其他商家的同类产品更便宜,均“全额退差价”。白某下单后发现乙公司同类榨汁机的售价要便宜50元,甲公司仅赠白某50元优惠券。白某在社交账号发帖“@”甲公司,称“受骗了”并配榨汁机照片。白某的数十万粉丝以为该产品有质量问题,到处转发,导致甲公司口碑大跌。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甲公司实施了虚假或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违反了反不正当竞争法的规定
②无论甲公司在白某的订单中是否承诺过全额退差价,其行为都不构成违约
③即使白某发帖意在表达对“全额退差价”广告的真实感受,仍可能构成侵权
④白某粉丝未尽合理核实义务即诋毁甲公司产品,侵犯了甲公司的荣誉权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答案】A
【解析】①:甲公司的广告称“全额退差价”,但对于白某仅赠送50元优惠券并未兑现承诺,欺骗、误导消费者,这是实施了虚假或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违反了反不正当竞争法的规定,①正确。②:甲公司的广告承诺全额退差价但并未兑现,其行为构成违约,②排除。③:即使白某发帖意在表达对“全额退差价”广告的真实感受,但其感受如果脱离事实,未能真实反映情况,造成甲公司的权益受损,则有可能构成侵权,③正确。④:甲公司产品未涉及质量问题,白某粉丝未尽合理核实义务即诋毁甲公司产品,侵犯了甲公司的名誉权,而不是荣誉权,④排除。
10.(2024·新课标卷·高考真题)对下述案例,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饭店要求最低消费侵害了张某的知情权
②饭店禁止自带酒水侵害了张某的名誉权
③“每桌最低消费158元”属于格式条款
④饭店禁止自带酒水侵害了张某的自主选择权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答案】D
【解析】①:饭店要求最低消费侵害了张某的自主选择权和公平交易的权利,不是知情权,①排除。③:格式条款是当事人为了重复使用而预先拟定,并在订立合同时未与对方协商的条款,是单方事先制定的,不能就合同条款进行协商的,设置最低消费属于典型的格式条款,③正确。②④:饭店禁止客人自带酒水,不是侵害了张某的名誉权,而是侵犯了消费者自主选择商品的权利,是不合法的。消费者享有自主选择商品或服务的权利,②错误,④正确。
11.(2024·湖北·高考真题)现如今买了电器,有故障需要维修时,常会遇到保修附加条件多、小病大修、乱收费等花式套路,让消费者感到买得起修不起,既“头疼”又“心疼”。为解决这一问题,需要政府( )
①加强监管,增加行业透明度
②反垄断,打击不正当竞争
③建立国有家电维修连锁企业,做好便民服务
④引导行业协会发挥自律作用,倡导诚信经营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答案】B
【解析】①:“有故障需要维修时,常会遇到保修附加条件多、小病大修、乱收费等花式套路”,这体现了单纯市场调节的自发性,要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因此需要政府加强监管,增加行业透明度,①正确。②:材料涉及的是电器行业侵犯消费者权益,没有做到诚信经营的问题,不涉及垄断和不正当竞争,②排除。③:我国实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作用,政府“建立国有家电维修连锁企业,做好便民服务”表述错误,③排除。④:企业要诚信经营,政府要支持各类社会主体自我约束、自我管理,解决不诚信经营的问题需要政府引导行业协会发挥自律作用,④正确。
12.(2024·浙江·高考真题)生活处处见法律。下列说法或行为中,符合我国法律规定的是( )
①为编写小学教科书,小美未经著作权人小潘的同意无偿汇编其作品
②小美父亲开办的个人独资企业,应依法向当地税务机关缴纳企业所得税
③小美表弟小郝将自己在农村的一处住宅出卖后,再申请宅基地未获批准
④小美堂哥小华与女友小禾结婚登记,可到小华或小禾常住户口所在地办理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答案】D
【解析】①:①:在为实施义务教育和国家教育规划而编写出版的教科书中,汇编已经发表的作品片段或者短小的文字作品、音乐作品等,属于作品的法定许可使用。在作品的法定许可使用中,除非权利人事先声明不许使用,他人可以不经著作权人同意,直接使用著作权人的作品,但应当按照规定支付使用费,①排除。②:小美父亲开办的个人独资企业,应依法向当地税务机关缴纳个人所得税,而不是企业所得税,故②错误。③:小美表弟小郝将自己在农村的一处住宅出卖后,再申请宅基地未获批准,这是符合我国法律规定的,故③正确。④: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小美堂哥小华与女友小禾结婚登记,可到小华或小禾常住户口所在地办理,故④正确。
二、非选择题
13.(2026·广东·高考真题)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在某市出台支持创业带动就业若干政策后,甲、乙共同出资设立××有限责任公司(下称A公司),注册资本200万元,甲、乙分别认缴120万元、80万元,公司设立时各股东实际缴付认缴出资额的40%。A公司成立后,与B公司签订了金额为50万元的合同,合同中约定了交货时间、违约金等条款。后因产能限制,A公司与B公司协商,要求延期两个月交货,B公司不同意。A公司遂直接发函通知B公司延期两个月交货,B公司未予理会。在约定的交货日,A公司只交付了约定数量的70%,但未给B公司造成损失。B公司诉至法院,要求A公司承担违约责任。
根据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回答下列问题并说明理由:“A公司的股东应按实际出资承担责任”这一判断是否正确?法院是否应当支持B公司的诉求?
【答案】“A公司的股东应按实际出资承担责任”这一判断不正确。理由:根据《公司法》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而非以实际缴付的出资额。
法院应当部分支持B公司的诉求。
理由:①A公司与B公司订立的合同合法有效,合同变更必须经双方协商一致,A公司单方发函要求延
期交货不产生合同变更的效力,仍需按原合同约定履行义务。②合同中约定了违约金,且A公司未给B公司造成实际损失,根据民法典规定,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因此,法院应支持B公司要求A公司承担违约责任的主张,但违约金数额可酌情调减。
【解析】本题为评析类试题,可运用“订约履约,诚信为本”“自主创业与诚信经营”的知识评析,先判断,再结合材料信息及相关法律知识,给出具体理由。
辩题1:“A公司的股东应按实际出资承担责任”论据:甲、乙共同出资设立A公司,甲、乙分别认缴120万元、80万元,公司设立时各股东实际缴付认缴出资额的40%→可从市场主体的出资人的承担方式的角度,说明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而非以实际缴付的出资额 。
辩题2:法院是否应当支持B公司的诉求?论据①:公司成立后,与B公司签订了金额为50万元的合同,合同中约定了交货时间、违约金等条款→可从合同的有效性角度,说明A公司与B公司签订的合同合法有效。论据②:后因产能限制,A公司与B公司协商,要求延期两个月交货,B公司不同意。A公司遂直接发函通知B公司延期两个月交货,B公司未予理会→可从合同的变更、合同的履行角度,说明合同变更必须经双方协商一致,A公司单方发函要求延期交货不产生合同变更的效力,仍需按原合同约定履行义务。论据③:在约定的交货日,A公司只交付了约定数量的70%,但未给B公司造成损失→可从违约与违约责任的角度,说明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因此,法院应支持B公司要求A公司承担违约责任的主张,但违约金数额可酌情调减。
结论:“A公司的股东应按实际出资承担责任”这一判断不正确。法院应当部分支持B公司的诉求。
14.(2025·贵州·高考真题)阅读材料,按要求作答。
郭某为13岁女儿报名参加X公司组织的高校游学项目,签订的消费合同载明游学方案系与P高校某课题组共同研发,活动内容包括游览P高校和T高校等。游学过程中,X公司未组织游览P高校和T高校。郭某认为,X公司擅改行程等行为违背了游学方案的核心价值,遂起诉至人民法院,请求判令X公司退还报名费并按报名费的三倍予以赔偿。人民法院审理查明,X公司的游学方案并非与P高校某课题组共同研发,X公司明知行程中能否进入P高校和T高校存在不确定性但未告知郭某,改变行程没有与郭某协商也未作解释说明。最终,人民法院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相关规定,判决支持了郭某的诉讼请求。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的相关知识,对X公司的行为进行评析。
【答案】X公司谎称案涉游学方案系与P高校某课题组共同研发,明知能否进入P高校和T高校存在不确定性但未告知郭某,违反了诚信的原则,构成欺诈,侵害了郭某的知情权。X公司未按约定组织游览P高校和T高校,导致郭某的合同主要目的未能实现,违反了全面履行原则,构成违约。X公司与郭某之间是消费合同关系,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相关规定,应当承担惩罚性赔偿责任。
【解析】本题为评析类主观题,要求对该公司的行为进行评析。需要运用《法律与生活》的知识,从消费者的权益、合同违约、法律后果的角度进行辩证分析。有效信息①:人民法院审理查明,并非与P高校某课题组共同研发,明知不确定能否进入高校但未告知郭某→可运用民法基本原则和消费者的权利的知识分析,说明该公司谎称方案系与P高校某课题组共同研发,违反了诚信原则,构成欺诈,侵害了郭某的知情权。有效信息②:改变行程,未游览高校→可运用合同履行与违约的知识,说明X公司未按约组织游览高校,导致郭某的合同主要目的未能实现,违反了全面履行原则,构成违约。有效信息③:双方签订了消费合同,郭某主张退还报名费并予以赔偿→可运用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的知识,说明双方是消费合同关系,X公司应当承担惩罚性赔偿责任。
15.(2024·北京·高考真题)法安天下,德润人心。人民法院应切实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司法裁判。下列是法院受理的三个案件:
案件一
林某是A公司某部门负责人,公司与其签订的劳动合同中约定任职期间林某对公司的信息负有保密义
务。林某将A公司的客户信息私自提供给竞争对手B公司,造成A公司经济损失。A公司向法院起诉林某,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支付违约金。法院支持了A公司的诉讼请求。
案件二
C公司是某食品生产商,因不满D公司网店售卖的同类食品价格比自己网店的售价低,遂向电商平台投诉,提供虚假材料,谎称D公司食品侵犯其商标权,导致平台对D公司采取了惩处措施,损害了D公司的商业信誉和商品声誉。D公司向法院起诉C公司,要求其赔偿损失、赔礼道歉。
案件三
吴某突发疾病,路过的医生刘某进行初步判断之后,立即对他进行心肺复苏。最终吴某脱离生命危险,但心肺复苏造成其肋骨骨折。吴某向法院起诉刘某,要求其赔偿损失。法院驳回了吴某的诉讼请求。
阅读材料,参考示例,完成下表。
案件
裁判结果
裁判理由
案件一
支持原告诉讼请求
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劳动者应履行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义务。林某与A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中约定了保密义务,其将A公司的客户信息提供给竞争对手B公司,损害了A公司利益,构成违约行为,应承担违约责任,支付违约金。同时,林某的行为有违职业道德,不符合敬业等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案件二
①
②
案件三
驳回原告诉讼请求
③
【答案】①支持原告诉讼请求。②根据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定,禁止经营者实施不正当竞争行为。C公司和D公司是竞争对手,C公司捏造D公司侵犯商标权的事实,损害D公司的商业信誉和商品声誉,构成不正当竞争,应当承担赔偿损失、赔礼道歉的侵权责任。同时,C公司的行为有违经营者公认的商业道德,不符合诚信等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③根据民法典规定,因自愿实施紧急救助行为造成受助人损害的,救助人不承担民事责任。刘某自愿实施紧急救助行为,其救助行为没有过错,挽救了吴某的生命,不应承担侵权责任。同时,刘某的行为符合善意施助、救死扶伤的传统美德,也符合友善等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解析】案件二:本题是说明类主观题。明确本题考查的知识范围是《法律与生活》,设问指向是分析案件二的裁判结果及理由,运用不正当竞争、侵权责任的知识进行分析说明。有效信息:C公司捏造D公司侵权事实、损害其商业信誉和商品声誉→可调用的法理依据是《反不正当竞争法》,禁止经营者实施商业诋毁等不正当竞争行为,侵害他人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的,应承担赔偿损失、赔礼道歉等民事责任。本案中,C公司作为D公司的竞争对手,捏造事实进行虚假投诉,构成不正当竞争,应承担侵权责任,其行为也违背诚信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案件三:本题是说明类主观题。明确本题考查的知识范围是《法律与生活》,设问指向是分析案件三的裁判理由,运用紧急救助免责的知识进行分析说明。有效信息:医生刘某对突发疾病的吴某实施心肺复苏致其肋骨骨折→可调用的法理依据是《民法典》规定,因自愿实施紧急救助行为造成受助人损害的,救助人不承担民事责任。本案中,刘某自愿实施紧急救助行为,无过错且挽救了吴某生命,不应承担侵权责任,其行为符合友善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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