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课 珍惜婚姻关系 导学案-2027届高考政治一轮复习统编版选择性必修二法律与生活

2026-07-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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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该高中思想政治高考复习学案系统梳理“珍惜婚姻关系”核心考点,以“法律保护下的婚姻”和“夫妻地位平等”为框架,通过总议题统领分议题,结合小李婚恋案例设计议学任务,引导学生自主梳理结婚登记效力、无效与可撤销婚姻情形、夫妻人身与财产权利等知识,构建逻辑清晰的知识网络。 亮点在于议题探究的情境化设计和真题演练的诊断功能,分议题任务让学生在案例分析中深化法治观念,真题再现覆盖近年高考题及模拟题,帮助学生自主诊断考点掌握情况,培养责任意识。教师可通过学生任务成果和答题反馈,精准定位复习重点,支持个性化备考指导。

内容正文:

2027届毕业班一轮复习政治学科导学案 课题:第六课 珍惜婚姻关系 1、 【考情分析】 二、【体系构建】 三、【议题探究】 总议题:学法守礼,珍惜合法婚姻关系 分议题一:法律保护下的婚姻 小李与女友相恋三年后举办了订婚仪式和民间婚礼,双方亲友共同见证,但一直没有到民政局办理结婚登记。一年后两人感情破裂,女方主张双方已经构成事实婚姻,要求分割共同居住期间购置的房产与存款,小李却认为没有领证就不算夫妻,拒绝分割财产。与此同时,小李得知自己的远房表哥存在重婚行为,还误以为只要没有再次办婚礼就不会触犯法律,不清楚无效婚姻、可撤销婚姻的法定情形,也不明白结婚登记才是确立婚姻关系的唯一法定程序。 【议学任务】 1. 只举办婚礼未进行结婚登记,是否构成合法夫妻关系?我国法律如何认定事实婚姻? 2.列举我国民法典规定的无效婚姻与可撤销婚姻分别包含哪些情形。 分议题二:夫妻地位平等 婚后小李与妻子正式办理了结婚登记,男方在外经营个体店铺,女方全职照料家庭、抚育子女,男方认为自己是主要收入来源,独自决定大额投资、房产买卖,拒绝告知妻子家庭财务明细,还主张家务劳动没有经济价值。妻子想要自主就业外出工作,遭到男方强力阻拦。双方对于夫妻共同财产、个人财产的边界认知模糊,不清楚家事代理权的适用范围,也不了解全职家务劳动可以依法获得经济补偿。 【议学任务】 1. 夫妻双方在人身关系、财产关系上分别享有哪些平等权利? 2.什么情况下,离婚时承担较多家务劳动的一方可以主张家务劳动补偿? 四、【时政链接】 1.2026年2月(婚姻登记跨省通办全面落地):全国实现内地居民结婚、离婚登记跨省通办,简化异地办证流程,规范婚姻登记管理。 2.2026年4月(家务劳动补偿典型判例发布):最高法发布多起家务补偿标杆案例,明确全职主妇/主夫的劳动价值受法律保护。 3.2026年5月(打击重婚、家暴专项行动):民政、公安联动核查婚姻登记信息,严厉打击重婚、冒用身份登记等违法行为。 4.2026年6月(婚前财产公证便民服务升级):多地公证处推出线上婚前财产约定公证服务,引导公民提前厘清财产边界。 五、【真题再现】 考点01 法律保护下的婚姻 1.(2024·浙江·高考真题)生活处处见法律。下列说法或行为中,符合我国法律规定的是(   ) ①为编写小学教科书,小美未经著作权人小潘的同意无偿汇编其作品 ②小美父亲开办的个人独资企业,应依法向当地税务机关缴纳企业所得税 ③小美表弟小郝将自己在农村的一处住宅出卖后,再申请宅基地未获批准 ④小美堂哥小华与女友小禾结婚登记,可到小华或小禾常住户口所在地办理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2.(2026·安徽合肥·模拟预测)下列对下图漫画(作者:梁心慈)解读正确的是(   ) A.张某婚前隐瞒精神分裂症,该婚姻自始无效 B.田某只能通过诉讼离婚的方式解除婚姻关系 C.田某可向法院申请撤销婚姻,撤销后的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 D.若田某选择不撤销婚姻,该婚姻关系有效,张某无需承担任何责任 3.(2026·陕西宝鸡·三模)2026年,22周岁的大学生王某(男)与20周岁的李某(女)登记结婚。婚后王某发现,李某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重大疾病且未如实告知;同时查明,李某实际出生于2008年3月,登记时使用的是伪造的身份证件。据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王某与李某的婚姻因李某未达法定婚龄,属于无效婚姻 ②若王某在知道李某患病事实之日起一年内未提出撤销请求,则撤销权消灭 ③王某可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也可主张婚姻无效,由法院根据情况选择适用 ④该婚姻被确认无效或被撤销后,李某在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其个人所有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4.(25-26高二下·浙江台州·期中)婚姻被视为情感支持和社会稳定的基石,是个人幸福与社会和谐的重要载体。下列关于婚姻说法正确的是(    ) ①周某的外祖母和李某的祖父是亲兄妹,周某与李某可以按照法律程序登记结婚 ②王某婚前故意隐瞒自己的重大疾病与张某登记结婚,违背了男女平等的基本原则 ③小陈和小美未办理结婚登记仅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就意味着双方不享有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利 ④21周岁的小牟(男)伪造证件与同龄的小贾登记结婚,两年后婚姻自动生效 A.①③ B.②③ C.①④ D.②④ 5.(2026·山东·模拟预测)张某(女)与李某(男)于2009年登记结婚。婚后,李某将其婚前购买的一套房屋转移登记至双方名下。2020年后,双方因家庭矛盾长期分居。后张某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决与李某离婚,并由李某向其支付房屋折价款的一半。对此下列分析正确的是(    ) A.若李某对一审判决不服,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0日内提起上诉 B.离婚诉讼中,双方当事人均有权委托辩护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C.因张某与李某二人感情确已破裂,法院可以直接判决准予离婚 D.李某婚后将房屋登记在双方名下,该房屋属夫妻共同财产 考点02 夫妻地位平等 6.(2026·黑吉辽蒙卷·高考真题)民法规定了民事主体享有财产权利,这有利于确定财产归属,并以此促进财产的流通使用。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甲为获得贷款将自有汽车向银行抵押后,仍可以继续使用该汽车 ②城镇居民乙可以购买朋友在农村的住房,并能长期占有和使用宅基地 ③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丙独自撰写小说出版发行所获得的稿费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④丁企业为其生产的饮料注册了“四季”商标,其他企业可不经许可在饮料上使用与其近似的商标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7.(2026·广东·高考真题)张某(男)、李某(女)夫妇书面约定:婚前张某父母赠与张某的婚房归夫妻共有,婚后所得财产归各自所有。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因个人经营需要,张某向钱某借款20万元,钱某对张某夫妻婚后财产的约定不知情。后因张某不能按期还债,钱某与其发生争议,经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达成还债协议。关于本案,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 ①张某欠钱某的债务应由张某个人清偿     ②张某夫妇关于婚房的约定有效 ③张某夫妇关于婚后所得财产的约定无效     ④张某应履行调解达成的还债协议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8.(2026·云南·高考真题)遗嘱乃个人意志之终章。2022年甲立下公证遗嘱:商品房、轿车归其亲弟弟乙个人所有。2025年甲感念其丧偶儿媳丙长期履行主要赡养义务,在邻居丁的见证下立下口头遗嘱:商品房归丙,轿车归乙个人所有。此外,甲还遗留存款100万元。本案例中(   ) ①基于遗赠,丙有权取得商品房 ②基于遗嘱继承,乙有权取得商品房 ③基于法定继承,乙有权取得100万元 ④乙若已婚,继承所得的轿车不是夫妻共同财产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9.(2025·福建·高考真题)甲和乙结婚后,以银行贷款方式购买房屋一套,登记在甲乙名下。甲以经营需要为由向丙借款90万元,但该款项被甲用于赌博。为规避债务,甲乙协议离婚,并在离婚协议书中约定:房屋归乙所有,全部债务由甲清偿。领取离婚证后,甲将房屋产权变更登记在乙名下。因债权无法获得清偿,丙请求撤销房屋产权变更登记,获得了法院判决支持。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 ①对于银行的贷款应以甲个人财产来清偿 ②对于丙的90万元债权,乙无需承担清偿义务 ③离婚协议书关于房屋归属的约定损害了丙的合法权益 ④法院判决否定了甲乙协议离婚的法律效力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10.(2025·云南·高考真题)甲得知好友患重病急需医疗费,打算相助。目前,甲的财产状况为:未到期婚前债权6万元;婚前房屋1套,婚后与他人签订租赁协议,约定租金每年3万元;婚后存款10万元。甲可依法采用的筹措医疗费的办法有(   ) ①与债务人协商提前偿还债务 ②预支3万元房租,事后经配偶追认 ③从夫妻共有存款中,拿出5万元赠与好友 ④经配偶同意后,以房屋的土地所有权作为抵押向银行贷款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11.(2025·陕晋青宁卷·高考真题)法律是社会生活的重要规范。下列说法符合法律规定的是(   ) A.甲要求乙还款10万元,乙否认借款事实。乙有责任证明自己没有借款 B.甲购买金项链送给妻子,妻子欣然接受并佩戴。该项链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C.甲网购了一束花,快递员因甲不在家,私自将花交给甲的邻居。甲已取得该花的所有权 D.甲未经许可,使用新上映动画片中的人物形象制作了一款蛋糕模型,摆在自营店橱窗中。甲侵犯了权利人的著作权 12.(2024·山东·高考真题)小张经其妻小陈同意,用婚后继承自张父的40万元遗产注册成立了甲公司。为购入公司经营所需设备,小张、小陈又向葛某借款100万元。后小张受伤住院,小陈接手甲公司经营,与小张协商将自家住房抵押给葛某,换取葛某同意延期还款。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若小张和小陈约定由小张负责还款,则葛某仍有权要求小陈偿还 ②小陈不是张父的法定继承人,所以不享有处理40万元遗产的权利 ③葛某有权针对小张、小陈的住房和购入设备优先受偿,但无权予以占有 ④若甲公司对外负债,则该债务不构成小张和小陈的夫妻共同债务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参考答案 一、综合议题探究参考答案 分议题一: 1. ①完成结婚登记是我国确立婚姻关系的唯一法定程序,仅举办婚礼、订婚仪式,不属于法律意义上的夫妻。 ②1994年2月1日后,我国不再承认新形成的事实婚姻,未领证的同居关系不受婚姻法律完整保护,财产纠纷按同居财产分割规则处理。 2. 无效婚姻:重婚;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未到法定婚龄。 可撤销婚姻:因受胁迫结婚;一方婚前隐瞒重大疾病。 分议题二: 1. 人身平等:夫妻双方都有使用自己姓名的权利,都有参加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活动的自由,一方不得对另一方加以限制或者干涉。 财产平等:夫妻共同财产双方享有平等处置权;可以约定婚内财产归属;夫妻一方因家庭日常生活需要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对双方具有约束力(家事代理权)。 2.  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给予补偿。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二、真题再现答案: 1.D【详解】①:①:在为实施义务教育和国家教育规划而编写出版的教科书中,汇编已经发表的作品片段或者短小的文字作品、音乐作品等,属于作品的法定许可使用。在作品的法定许可使用中,除非权利人事先声明不许使用,他人可以不经著作权人同意,直接使用著作权人的作品,但应当按照规定支付使用费,①排除。②:小美父亲开办的个人独资企业,应依法向当地税务机关缴纳个人所得税,而不是企业所得税,故②错误。③:小美表弟小郝将自己在农村的一处住宅出卖后,再申请宅基地未获批准,这是符合我国法律规定的,故③正确;。④: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小美堂哥小华与女友小禾结婚登记,可到小华或小禾常住户口所在地办理,故④正确。 2.C【详解】A:根据我国民法典规定,婚前隐瞒重大疾病不属于无效婚姻,属于可撤销婚姻,不是自始无效,错误。B:夫妻双方感情确已破裂,当事人可以离婚。当事人既可以协议离婚,也可以通过人民法院裁判离婚,不是只能通过诉讼离婚,错误。C:民法典明确规定,一方婚前隐瞒重大疾病的,另一方有权向法院申请撤销婚姻;婚姻被撤销后,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符合法律规定,正确。 D:若田某选择不撤销婚姻,婚姻虽有效,但张某隐瞒婚前重大疾病的行为若造成田某损害,仍需要承担相应法律责任,错误。 3.A【详解】①:我国法定婚龄规定男性不得早于22周岁,女性不得早于20周岁,未达法定婚龄的婚姻属于法定无效婚姻范畴。李某2008年出生,2026年登记时实际仅18周岁,未达到女性法定婚龄,因此该婚姻属于无效婚姻,符合题意。②:根据民法典婚姻家庭编规定,一方婚前患有重大疾病未如实告知配偶的,被隐瞒方享有婚姻撤销权,撤销权的行使期限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逾期未行使的撤销权自动消灭,符合题意。③:无效婚姻是因欠缺法定结婚要件而自始、确定、当然无效,只要存在法定无效事由,婚姻效力就不存在可选择的空间,不存在当事人或法院自由选择适用无效制度或可撤销制度的情况,排除。④:婚姻被确认无效或者被撤销后,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首先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按照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并非直接归一方个人所有,排除。 4.A【详解】①:我国法律禁止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结婚。周某外祖母和李某祖父是亲兄妹,二人属于四代旁系血亲,超出三代以内的禁止范围,因此可以依法登记结婚,正确。②:婚前故意隐瞒重大疾病,违背的是结婚自愿原则(侵犯对方知情权)和诚实信用原则。男女平等原则强调夫妻地位平等,此处不涉及男女平等原则,错误。③:我国合法婚姻关系必须依法办理结婚登记,未登记仅以夫妻名义同居的,不成立法律认可的夫妻关系,因此双方不享有配偶身份的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利,正确。④:当事人在结婚登记时出具的证件和证明材料必须真实、合法、齐全。21周岁的小牟(男)伪造证件与同龄的小贾登记结婚,这是一种违法行为,属无效的民事行为,因此该婚姻关系不具有法律效力,可见,两年后婚姻也不能自动生效,排除。 5.D【详解】A: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当事人对一审判决不服的,应当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而非10日内,排除。B:辩护人仅适用于刑事诉讼,用于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供辩护;而离婚诉讼属于民事诉讼,双方当事人有权委托的是“诉讼代理人”,而非辩护人,排除。C:法院判决离婚的法定条件是“感情确已破裂,且调解无效”。一方面,仅“长期分居”不能直接认定为“感情确已破裂”,需结合分居原因(如是否因感情不和)等综合判断;另一方面,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必须先行调解,不得直接判决准予离婚,“直接判决”的表述违反法定程序,排除。D:李某婚前购买的房屋,属于其婚前个人财产,但婚后将房屋转移登记至夫妻双方名下,该行为视为李某对张某的赠与。根据夫妻共同财产的认定规则,该房屋自登记在双方名下之日起,依法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张某有权请求分割房屋折价款,正确。 6.A【详解】①:抵押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甲将自有汽车抵押给银行后,不转移占有,因此仍可以继续使用该汽车,正确。②:根据《土地管理法》规定,农村宅基地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使用权具有严格的身份属性,仅限于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享有。城镇居民购买农村住房及宅基地的行为违反了国家法律规定,不能合法取得宅基地使用权,排除。③:根据《民法典》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知识产权的收益(如稿费),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丙在婚姻存续期间出版小说获得的稿费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正确。④:商标注册人享有商标专用权,受法律保护。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近似的商标,属于侵犯商标权的行为,排除。 7.C【详解】①:根据法律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本题中钱某对张某夫妻婚后财产的约定不知情,所以张某欠钱某的债务不能由张某个人清偿,错误。②:张某父母赠与张某的婚房,双方书面约定归夫妻共有,这种约定符合法律规定,是有效的,正确。③:张某夫妇关于婚后所得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约定,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且不违反法律规定,是有效的,错误。④:经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达成的还债协议,对双方当事人具有约束力,张某应履行该协议,正确。 8.C【详解】①:丙作为丧偶儿媳,对甲长期履行主要赡养义务,依法可作为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不属于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若遗嘱将财产留给丙,属于遗嘱继承而非遗赠。且甲2025年所立口头遗嘱仅有一名见证人,不符合“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的形式要件,口头遗嘱无效。公证遗嘱未将商品房给予丙,丙无权基于遗赠取得商品房,错误。②:甲的公证遗嘱将商品房指定给弟弟乙,乙属于第二顺序法定继承人,该部分属于遗嘱继承。口头遗嘱无效后,应以公证遗嘱为准,乙有权基于遗嘱继承取得商品房,正确。③:甲的100万元存款未在遗嘱中处分,应按法定继承处理。丧偶儿媳丙作为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乙作为第二顺序法定继承人,有第一顺序继承人时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因此乙无权基于法定继承取得100万元,错误。④:根据民法典,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继承的财产原则上为夫妻共同财产,但遗嘱中明确只归个人的除外。公证遗嘱载明轿车归乙“个人所有”,符合“确定只归一方”的情形,故该轿车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正确。 9.C【详解】①:房屋为甲乙婚后共同贷款购买且登记在双方名下,银行贷款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并非以甲个人财产清偿,①排除。②:甲借款用于赌博,该债务系个人债务,乙无需承担清偿义务,②正确。③:离婚协议约定房屋归乙所有,债务由甲清偿,导致甲名下财产减少(房屋转移),损害了债权人丙的合法权益(丙的债权无法实现)。法院判决支持撤销房屋产权变更登记,正是基于该约定损害了丙的债权,③正确。④:法院判决仅撤销房屋产权变更登记,并未否定离婚协议的整体法律效力或离婚事实。甲乙协议离婚本身仍有效,④排除。 10.A【详解】①:甲拥有未到期的婚前债权6万元,这属于其个人财产。根据法律规定,债权人有权与债务人协商变更债务履行期限,所以甲可协商让债务人提前还款来筹措资金,该做法合法,①入选。②:房租为婚后夫妻共同财产,可以预支3万元房租,但是需要事后得到配偶追认,②入选。③:婚后存款10万元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甲单独拿出5万元赠与他人,若未经过配偶同意,就擅自处分了夫妻共同财产,这种行为不合法,③不选。④:我国法律规定,土地所有权归国家或集体所有,个人无法取得土地所有权。以“以土地所有权抵押”的说法本身错误,该选项不合法,④不选。 11.D【详解】A:根据“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甲主张乙还款,那么举证责任在甲,甲需要证明乙借款的事实,而不是乙证明自己没有借款,A选项不符合法律规定。 B:甲购买金项链送给妻子,这属于赠与行为,且妻子已欣然接受。该项链是赠送给妻子一方的,属于妻子的个人财产,并非夫妻共同财产,B选项不符合法律规定。 C:快递员未经甲同意私自将花交给邻居,这一交付行为不符合正常的交付流程,不能视为有效的交付。在这种情况下,花的所有权并未转移给甲,C选项不符合法律规定。 D:动画片中的人物形象受著作权法保护,甲未经许可使用其制作蛋糕模型并摆在自营店橱窗中,这种行为属于对权利人著作权的侵犯,D选项符合法律规定。 12.B【详解】①: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小张、小陈向葛某借款100万元用于购入公司经营所需设备,这说明借款100万是用于夫妻共同生产经营且属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因此100万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葛某有权要求小陈偿还,①正确。②:婚后继承的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如果遗嘱或遗赠合同确定只归一方的,不属于共同财产。材料中没有指明遗嘱或遗赠合同确定遗产只归小张一人所有,因此遗产有可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在此情况下,小陈享有处理40万遗产的权利,②排除。③:小陈与小张协商将自家住房抵押给葛某,换取葛某同意延期还款,葛某享有此住房的抵押权,能优先受偿,但无权予以占有。但公司设备并没有进行抵押,葛某对公司设备无抵押权,不能优先受偿,更不能对设备予以占有,③排除。④:小张用40万元遗产注册成立了甲公司,小张小陈夫妻共同经营。民法典第60条规定:法人以其全部财产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所以,若甲公司对外负债,公司应以其全部财产独立偿还债务,小张小陈对公司债务没有偿还责任,该债务不构成小张和小陈的夫妻共同债务,④正确。 - 1 - 学科网(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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