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课 珍惜婚姻关系 选择题专练-2027届高考政治一轮复习统编版选择性必修二法律与生活
2026-07-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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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信息
| 学段 | 高中 |
| 学科 | 思想政治 |
| 教材版本 | 高中政治统编版 选择性必修2法律与生活 |
| 年级 | 高三 |
| 章节 | 第六课 珍惜婚姻关系 |
| 类型 | 题集-专项训练 |
| 知识点 | 珍惜婚姻关系 |
| 使用场景 | 高考复习-一轮复习 |
| 学年 | 2027-2028 |
| 地区(省份) | 全国 |
| 地区(市) | - |
| 地区(区县) | - |
| 文件格式 | DOCX |
| 文件大小 | 293 KB |
| 发布时间 | 2026-07-14 |
| 更新时间 | 2026-07-14 |
| 作者 | xkw_028014921 |
| 品牌系列 | - |
| 审核时间 | 2026-07-14 |
| 下载链接 | https://m.zxxk.com/soft/58805985.html |
| 价格 | 1.50储值(1储值=1元) |
| 来源 | 学科网 |
|---|
摘要:
**基本信息**
聚焦婚姻家庭法律实务,以案例分析为载体,系统覆盖财产认定、继承规则及婚姻效力核心考点,融合法律条文与生活情境,强化法治观念与逻辑推理能力。
**专项设计**
|模块|题量/典例|题型特征|知识逻辑|
|----|-----------|----------|----------|
|财产关系|15题|结合购房、借贷等场景,辨析夫妻共同财产与个人财产|从婚前财产到婚后收益,构建“来源-登记-约定”三维认定逻辑|
|继承规则|18题|涉及遗嘱效力、遗赠扶养协议、法定继承顺序等|以“遗嘱优先-法定继承-胎儿权益”为脉络,明确继承份额计算方法|
|婚姻效力|9题|包含无效婚姻、可撤销婚姻及离婚纠纷|围绕“婚姻成立要件-效力瑕疵-解除程序”展开,衔接家庭责任与道德修养|
内容正文:
《选必二》第六课——珍惜婚姻关系
一、单选题
1.(2026·黑吉辽蒙卷·高考真题)民法规定了民事主体享有财产权利,这有利于确定财产归属,并以此促进财产的流通使用。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甲为获得贷款将自有汽车向银行抵押后,仍可以继续使用该汽车
②城镇居民乙可以购买朋友在农村的住房,并能长期占有和使用宅基地
③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丙独自撰写小说出版发行所获得的稿费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④丁企业为其生产的饮料注册了“四季”商标,其他企业可不经许可在饮料上使用与其近似的商标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2.(2026·云南·高考真题)遗嘱乃个人意志之终章。2022年甲立下公证遗嘱:商品房、轿车归其亲弟弟乙个人所有。2025年甲感念其丧偶儿媳丙长期履行主要赡养义务,在邻居丁的见证下立下口头遗嘱:商品房归丙,轿车归乙个人所有。此外,甲还遗留存款100万元。本案例中( )
①基于遗赠,丙有权取得商品房 ②基于遗嘱继承,乙有权取得商品房
③基于法定继承,乙有权取得100万元 ④乙若已婚,继承所得的轿车不是夫妻共同财产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3.(2026·山东聊城·三模)张某与妻子李某婚后共同购置一套住宅,二人育有一子小张。张某常年患病卧床。小张在外工作,长期疏于照料父亲。后张某夫妇与邻居王某签订协议,约定:由王某全权负责二人日常照料、医疗陪护及身后丧葬全部事宜,二老身故后将住宅赠与王某。王某此后依照协议尽心扶养二老。张某离世后,小张以自己是继承人为由,主张获得该套房产。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该住宅是张某夫妻共同财产,二人有权共同处置 ②尽管小张未赡养父亲,但他是遗产的唯一继承人
③小张若要享有继承权利,必须自觉履行赡养义务 ④合法有效的遗赠扶养协议其效力优先于法定继承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4.(2026·河南·模拟预测)李某与王某婚后以女儿李乙名义签订购房合同,由李某出资6万元购买住房一套。后李某委托儿子李甲办理过户未果,李甲遂与卖方重签合同,将房屋登记在自己名下。案涉房屋由李某夫妇与李甲一家共同居住、出资装修。王某去世后,案涉房屋被依法征收,因补偿款分配产生纠纷,李某、李乙诉至人民法院,双方就房屋权属问题各执一词。据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案涉房屋的购房款由李某全额支付,该房屋为李某的个人财产
②案涉房屋购于李某与王某婚姻存续期间,购房款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③王某作为共同出资人,其遗产应由李某、李甲、李乙共同继承
④王某若在李甲、李乙在场见证下留下代书遗嘱,则应依据遗嘱内容分配其遗产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5.(2026·山东·三模)老李因车祸意外失去一条腿,获得18万元残疾赔偿金。不久,老伴和独子李甲因病相继离世,儿媳余某承担起照顾老李晚年生活的责任。老李生前立下遗嘱,表明“其婚后所购的A房产与18万元的残疾赔偿金均归儿媳”。老李过世后,孙女小李宣称该遗嘱没有效力。关于老李遗产的分配,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小李虽是代位继承人,但与该遗嘱的效力无关
②应先将老李老伴的遗产份额析出,老李只能处分A房产与18万残疾赔偿金的一半
③余某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六十日内作出接受遗赠的表示,否则视为放弃受遗赠
④即使余某再婚,也不影响其获得遗产的权利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6.(2026·山东泰安·模拟预测)林某与白某婚后,林某以个人名义贷款购房,房屋用于二人共同居住。夫妻二人还共同经营一家社区便利店。2026年1月,白某的外祖母(经法院认定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亲笔订立书面协议,将名下商铺出租给第三人王某,约定年租金8万元。同时,林某为便利店进货周转,以个人名义向好友张某借款5万元,未告知白某。下列判断正确的是( )
①如果林某不能及时偿还贷款,银行将直接占有该房屋 ②林某以个人名义为便利店借款5万元,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③林某若擅自将此房屋转租,侵犯白某对共同财产的处分权 ④白某外祖母订立的商铺租赁合同经白某追认即可有效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7.(2026·广西南宁·模拟预测)对婚姻幸福和美满家庭的追求是社会稳定的重要支撑,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体现。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甲(未成年)的父母因病丧失对子女的监护能力,其他近亲属都应当承担甲的监护责任
B.乙与邻居签订《协议书》,约定邻居作为扶养人负责其生养死葬,这属于遗赠行为
C.丁的父亲与丁的女友的母亲是表兄妹,根据世代亲等计算法,丁与其女友属于禁止结婚的情形
D.丙在妻子去世后,对岳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可以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其岳母遗产
8.(2026·河北·模拟预测)张某与李某系夫妻,婚后两人购买一套价值240万元的房产。2020年妻子李某去世,儿子张甲和女儿张乙常年在国外生活。张某的生活起居都由侄子张丙照顾,张某在生病期间立下遗嘱,约定死后房产由张丙继承。2026年1月,张某去世后,张丙主张房产,遭到张甲和张乙拒绝,遂产生纠纷。对此案例,下列认识正确的是( )
①该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李某的遗产应当按照法定继承处理
②张某无权处分该房产,其全部份额需权威机构评估后重新分配
③张丙并非法定继承人,张某所立遗嘱应属成年意定监护协议
④如果房产以240万元价格出售,张丙可以获得其中160万元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9.(2026·黑龙江哈尔滨·模拟预测)如果说爱情是婚姻关系的灵魂,那么法律便是婚姻关系的铠甲。下列有关婚姻说法正确的是( )
①一夫一妻既是婚姻制度的基本原则,也是结婚的法定要件,应当遵守
②婚后一方劳务报酬、投资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③夫妻双方可以各自使用自己姓名是夫妻双方家庭地位平等的重要标志
④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者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不得离婚
A.①② B.③④ C.②③ D.①④
10.(2026·安徽·模拟预测)湖南凤某与文某在婚姻存续期间,取得一处房产和一宗土地,均登记在文某名下。2022年,文某与秀某签订转让协议(秀某已核查相关登记信息),将上述房产及土地以市场价转让,并完成产权变更登记。同年10月14日,凤某和文某协议离婚,《离婚协议书》未涉及案涉争议房产和土地。后凤某以二人串通,转移共有财产为名,诉至法院,请求判处转让协议无效。下列关于本案的说法正确的是( )
①文某作为土地和房产的权利人,其处分行为有效 ②秀某行为构成善意取得,能够获得土地和房产的产权
③凤某可向文某主张损害赔偿,但要求确认转让协议无效缺乏依据
④《离婚协议书》未涉及案涉财产,视为凤某放弃权利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11.(2026·云南·三模)小李年幼丧母,父亲老李在小李13岁时与王女士登记结婚,小李遂由生父老李与继母王女士共同抚养至独立生活,成年后的小李与贾先生结婚并生育儿子贾李。2018年,老李与王女士协议离婚。2022年6月18日,小李与父亲老李不幸在同一起交通事故中身亡。关于遗产处理,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王女士对小李尽了抚养义务,可继承她的部分遗产
②贾李可以法定继承人身份分别继承小李和老李的部分财产
③王女士已与老李离婚,一般无法继承老李的任何遗产
④贾先生不是老李的法定继承人,无法获得老李的任何财产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12.(2026·安徽合肥·模拟预测)下列对下图漫画(作者:梁心慈)解读正确的是( )
A.张某婚前隐瞒精神分裂症,该婚姻自始无效 B.田某只能通过诉讼离婚的方式解除婚姻关系
C.田某可向法院申请撤销婚姻,撤销后的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
D.若田某选择不撤销婚姻,该婚姻关系有效,张某无需承担任何责任
13.(2026·山东日照·三模)对婚姻幸福和美满家庭的追求是社会稳定的重要支撑,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体现。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未成年甲的父母因病丧失对子女的监护能力,其他近亲属都应当承担甲的监护责任
②王某与乙签订遗赠扶养协议,约定乙负责其生养死葬,王某去世后乙可继承其遗产
③丙在妻子去世后对岳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可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其岳母遗产
④丁父亲与丁女友母亲是表兄妹,据亲等计算法丁与其女友不属于禁止结婚情形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14.(2026·辽宁·模拟预测)孤寡老人赵某去世前留有一份合法有效的自书遗嘱,载明由热心的邻居田某和李某(夫妻关系)负责其生养死葬,其名下唯一商铺归田某和李某所有。田某夫妇悉心照顾赵某多年直至其去世后,办理了商铺过户,登记到田某名下。三年后,田某因个人经营需要,以该商铺向银行抵押借款40万元。李某知悉后将银行诉至法院,请求注销抵押登记。下列判断正确的是( )
①商铺虽然已经登记到田某名下,李某仍然享有平等的处理权
②田某夫妇基于该遗赠扶养协议,应主动负责赵某的生养死葬
③田某所享有的抵押权属于担保物权,对应该商铺的交换价值
④田某夫妇获得商铺是通过遗赠的方式,其效力优于法定继承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15.(2026·山西晋中·模拟预测)李先生与王女士经法院调解离婚,双方约定儿子(小李)随母亲生活。离婚后,王女士在未告知李先生的情况下,擅自将儿子的姓氏改为其继父(张某)的姓氏。李先生知道后,拒绝给付抚养费并愤然起诉,要求判令儿子恢复原姓氏。本案中( )
①小李可以随父姓也可以随母姓,但不能随张姓 ②李先生与王女士从取得离婚证之时起,解除夫妻关系
③王女士的做法不仅违反了法律规定,也有违公序良俗 ④李先生不得因儿子变更姓氏而拒付抚养费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16.(2026·江苏南京·二模)赵某和钱某是夫妻,双方曾通过微信文字聊天形式约定,“未经对方允许,个人不得擅自借贷。”后赵某未经钱某同意,向孙某借款购买自住房。一年后两人离婚,所购房屋归钱某所有。后赵某因车祸离世,未留下遗产。孙某在债务到期时,向钱某追讨债务,钱某表示对该债务不知情。此案中( )
A.孙某有权申请拍卖房屋并优先受偿 B.钱某仍应当履行对孙某的相关债务
C.赵钱二人约定因未采用书面形式而无效 D.赵某欠款因夫妻约定有效不构成共同债务
17.(2026·河南·三模)2019年,许某某(男)父母全款购买案涉房屋。2020年,范某某与许某某登记结婚。2021年8月,许某某父母将案涉房屋转移登记至范某某、许某某双方名下。婚后二人未生育子女。2024年,因家庭矛盾较大,范某某提起诉讼,请求判决其与许某某离婚,并平均分割案涉房屋。许某某同意离婚,但对分割房产有异议。本案中( )
①夫妻二人在处理案涉房屋上的权利是不平等的 ②案涉房屋为许某某父母全款购买,范某某无权分割
③案涉房屋可判归许某某所有,应给范某某折价补偿 ④双方对离婚无争议,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应准予离婚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18.(2026·湖北武汉·二模)2025年,王某与赵某登记结婚,王某婚前全款购买一套公寓并登记在自己名下,婚后双方书面约定公寓为夫妻共同财产,未办理过户。2026年王某意外去世,未立遗嘱,其父母健在,二人无子女。赵某隐瞒约定,擅自将公寓以市场价出售给不知情的陈某,且已办理过户,王某父母得知后要求陈某返还公寓、赵某赔偿损失。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公寓约定未办理过户无效,王某父母可继承公寓全部所有权,有权要求陈某返还
②赵某与陈某的买卖合同合法有效,陈某善意取得公寓所有权,王某父母无权要求返还
③赵某擅自出售公寓侵犯王某父母继承权,需赔偿其应继承的公寓份额对应的损失
④王某父母与赵某均为第一顺序继承人,赵某擅自处分遗产的行为应丧失继承权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19.(2026·河南驻马店·二模)甲和乙结婚后,共同经营一家商铺,以双方名义向银行贷款50万元用于经营。后甲以个人名义向丙借款30万元,用于商铺资金周转,但未告知乙。甲乙因感情不和协议离婚,离婚协议约定:商铺归乙所有,全部银行贷款和丙的借款由甲负责偿还。因甲无力偿还,丙要求乙承担还款责任。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对于银行的50万元贷款,乙应与甲承担共同清偿责任 ②对于甲向丙借的30万元借款,乙无需承担清偿义务
③离婚协议关于债务承担的约定,不能对抗债权人丙 ④丙有权要求甲乙撤销离婚协议中关于商铺归属的约定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20.(2026·河南开封·三模)李某与陈某婚后共同购置住房一套。婚姻存续期间,李某在未告知陈某的情况下,向朋友借款30万元以供儿子出国留学,又以个人名义借款,并将全部款项投资股市,亏损后共负债20万元。同时,陈某婚后写作出版书籍,获稿酬15万元。下列判断正确的是( )
①李某为儿子留学所借30万元应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 ②李某以个人名义借款投资股市所负债务属于个人债务
③陈某婚后获得的15万元稿酬属于其个人财产 ④夫妻婚后共同购置的住房,若登记在一方名下则为个人财产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21.(2026·江苏盐城·模拟预测)某公司《员工手册》明确,员工配偶同在本公司任职,须主动报备,未报备公司可单方解约。范某入职前已签字承诺遵守,后公司发现范某与直属主管王某登记结婚未报备,另查实王某利用职权为其违规涨奖金,遂辞退范某。范某辩称不知规定且王某已离职,主张公司辞退行为违法并索要赔偿金引发纠纷。下列选项分析正确的是( )
A.婚姻自由是法律规定,员工手册规定因违法合同无效
B.可以隐瞒婚姻不报备,但不应违规用职权为其涨奖金
C.员工手册是格式条款,不利于员工时员工可以不遵守
D.员工手册只要求报备,实际并没有干涉两人婚姻自由
22.(2026·江西·模拟预测)吴某婚前继承父母商铺,婚后将商铺出租并将租金用于家庭旅游消费。离婚时妻子周某主张租金属共同财产,吴某称商铺系个人财产。经查,婚后吴某用部分租金炒股获利15万元,另将商铺抵押贷款购置婚房。本案中( )
①商铺租金因用于家庭旅游消费,属于共同财产 ②婚房中夫妻双方共同还贷的部分,属于共同财产
③商铺租金是个人财产自然增值,不是共同财产 ④吴某用商铺租金炒股所获收益,属于共同财产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23.(25-26高三下·河北衡水·阶段检测)王某与刘某婚后共同购置商品房一套,二人书面约定工资、奖金归各自所有。婚后王某独自全款购买名贵字画若干。后王某突发疾病离世,未订立遗嘱;王某母亲健在,夫妻二人无子女,刘某、王某母亲就房产、字画遗产分割产生纠纷。结合《民法典》规定,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婚后王某独自购买字画,资金来源私有,依法直接归王某母亲独有
②遗产分割时,应当优先照顾血缘亲属,配偶刘某可适当少分遗产
③婚后共同购置的商品房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王某仅享有一半产权
④双方财产约定合法有效,王某工资、奖金可全部作为个人遗产继承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24.(2026·贵州黔西南·三模)李某和徐某签订《婚前财产约定协议书》并进行公证,约定双方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婚后收入归夫妻共有。2013年8月,李某和徐某登记结婚,二人均系再婚。婚后徐某陆续多次支取李某财产,并向自己及案外人进行大额转账。李某主张徐某侵犯了其财产权益,遂向法院起诉要求分割财产,由徐某返还相应款项。对于该案例,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
①婚前财产约定协议书经公证后,对双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李某有权依据协议主张自己的财产权益
②徐某婚后支取李某财产并大额转账的行为,属于正常行使夫妻共同财产支配权,无须返还相应款项
③若李某能证明徐某支取财产并非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徐某的行为可能构成对李某财产权益的侵害
④李某去世后,徐某作为配偶,在法定继承中必然与李某的子女等第一顺序继承人平均分配遗产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25.(2026·山东泰安·模拟预测)张某与王某登记结婚后,张某父母全额出资购房并登记在二人名下,未明确赠与对象。后王某去世,王某母亲要求继承该房产部分份额,张某辩称房产应归自己所有。另查明,张某与王某无子女,王某生前一直赡养母亲。张某与王某母亲无扶养关系,拒绝配合分割遗产。结合材料,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该房产未明确赠与对象,应认定为张某个人财产,王某母亲无权继承
②王某对其母亲的赡养义务,不因婚姻关系而终止,其行为符合法律规定
③张某对王某母亲无扶养义务,其拒绝配合分割遗产的行为不构成侵权
④该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王某享有的份额可按法定继承由其母亲部分继承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26.(2026·湖南·模拟预测)王某与陈某系夫妻关系,婚姻存续期间,二人共同经营一家店铺,期间因资金周转需要,王某向郑某借款200万元用于生产经营。后王某与陈某协议离婚,双方约定将夫妻共有的房产、车辆及存款全部归陈某所有,王某自愿放弃全部财产。债务到期后王某无力偿还,郑某经查得知上述财产分割情况,遂向法院起诉,请求撤销王某与陈某离婚协议中的财产处分条款。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离婚财产分割协议系双方自愿订立,债权人无权干涉其效力
②该财产分割行为明显降低了王某的责任财产与偿债能力
③郑某作为债权人,有权在其债权范围内申请撤销该财产分割约定
④陈某依据离婚协议取得财产,符合善意取得条件并可对抗债权人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27.(2026·河南南阳·三模)张女士与许先生婚后育有一子小许。后因双方感情破裂离婚,小许随父亲生活。此后,张女士与陆某再婚,陆某带着与前妻所生的儿子小陆一起生活。但婚后第七年,张女士与陆某协议离婚,约定两人共同居住的房屋归张女士所有,并办理相关手续。2020年,张女士去世,生前未留有遗嘱或遗赠扶养协议。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张女士遗留的房屋属于与陆某的共同财产 ②小许无需额外证明直接属于第一顺序继承人
③涉案房屋属于张女士个人财产,可由继承人依法分割 ④小陆因与张女士不存在血缘关系而对房屋没有继承权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28.(2026·河北雄安·三模)郑某与孟某婚后共同购置一套房产,登记于双方名下,郑某另有婚前个人存款12万元、婚后稿酬8万元。后郑某因病离世,留下合法有效遗嘱:将婚前个人存款12万元赠与从小给予其诸多照顾的叔叔郑甲,婚后稿酬自身份额的一半2万元赠与侄女郑小某,其余遗产未作特殊安排。经查,孟某已怀孕3个月,郑某无其他法定继承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六条涉及遗产继承、接受赠与等胎儿利益保护的,胎儿视为具有民事权利能力。……
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郑某赠与郑小某的2万元稿酬属于遗赠,郑小某有权依法取得
②郑甲遗嘱继承所得12万元遗产份额,因遗嘱合法有效而依法取得
③案涉房产与郑某自身份额剩余稿酬,分割时应先为胎儿保留继承份额
④孟某可先行分得房产全部份额,再与胎儿共同继承郑某的其他法定遗产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29.(2026·山东威海·二模)现年78岁的张某,意识清晰,妻子健在,在2位合法见证人见证下,订立一份书面遗嘱,具体如下:
①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共同购买的房产,全部留给独生儿子
②将婚后个人投资股票所得20万元股息,赠与10周岁孙女
③写明订立本遗嘱后,任何后续口头交代、留言均无效
④遗嘱全文打印完成,本人及见证人在最后一页末尾签名,并注明年、月、日
该遗嘱中,不产生法律效力的瑕疵有( )
A.1处 B.2处 C.3处 D.4处
30.(2026·吉林·模拟预测)婚前,李某依法继承一套房产,婚后办理过户登记至自己名下。该房屋出租后,李某将房产抵押给银行申请贷款,用于孩子留学。婚后一年,女方陈某提出协议离婚,但男方拒不配合,女方考虑通过诉讼方式解除婚姻。对此分析正确的是( )
①房屋属于李某的婚前财产,房屋租金应归李某一人所有 ②女方可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离婚,无需经过离婚冷静期
③抵押是为确保银行的债权实现,发挥了房产的使用价值 ④离婚后,银行作为债权人,依然会向李某追偿贷款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31.(2026·河北保定·三模)王某与李某2017年登记结婚,因感情破裂,2025年底双方协商离婚。以下是两人在离婚事项上的计划或主张:
→双方签订了离婚协议,王某准备委托代理人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后女儿小丽由王某抚养,王某以李某在婚姻存续期间未履行抚养义务为由拒绝李某探望小丽
→王某在婚姻存续期间因个人投资失败欠下债务15万元,李某并不知情,不愿共同承担债务
→双方婚后共同购买了汽车一辆,登记在李某名下,李某表示为其个人财产
以下判断正确的是( )
①王某和李某应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否则无法完成离婚手续
②李某因抚养义务履行不当而丧失探望权,王某有权拒绝李某的探望
③王某个人投资失败欠下的债务属个人债务,李某无需共同承担
④婚后购买的汽车属共同财产,离婚时必须按出资贡献大小分割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32.(2026·西藏拉萨·二模)小李的父母全款购买了某小区商品房一套,产权登记在小李名下。第二年,小李因资金周转需要,以该套商品房作抵押,向银行贷款。后小李又让小张跟着他一起从事业务经营,小李的爸爸和小张的爷爷是亲兄弟。关于本案,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
①小李是商品房的抵押人 ②商品房的所有权属于小李 ③商品房的抵押权人是小李 ④小李和小张为三代旁系血亲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33.(2026·河南·模拟预测)黄某与陆某2018年结婚,2025年离婚。婚姻存续期间,黄某父亲以黄某名义购房,全额支付购房款,转账备注明确“仅赠与黄某”。离婚后黄某诉请确权,法院结合出资来源和赠与约定,依据相关法律判定案涉房产为黄某个人财产。法院作出上述判定的理由是( )
①购房款由黄某父亲全额支付,陆某未参与出资 ②因房产登记于黄某名下,所有权归属毫无争议
③该房产是黄某与陆某婚姻存续期间受赠的财产 ④赠与约定明确,民事法律行为意思表示真实有效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34.(2026·江西·模拟预测)钱某与赵某系夫妻关系,两人育有一子赵钱。婚前钱某依法继承其父母的一套房产,婚后办理过户登记至自己名下。赵某长期对钱某实施辱骂和言语恐吓,钱某为此向法院起诉离婚,并请求判令赵某支付离婚损害赔偿金。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双方离婚后,对赵钱的监护权变更为一方所有 ②房屋办理过户登记前,钱某已取得房产所有权
③经过三十日离婚冷静期,法院才能判决双方离婚 ④赵某长期对钱某谩骂侮辱构成家庭暴力,应支付离婚损害赔偿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35.(2026·陕西榆林·模拟预测)原告张某与被告李某系夫妻,婚后购买房屋一套。2024年3月,被告李某在未与张某商量的情况下私自与郝某签订协议,将该房产卖给郝某,双方完成交付但未办理过户登记。张某得知房子被卖后,多次与郝某联系沟通,要求解除其妻李某与郝某签订的协议。因郝某不同意解除购房协议,张某将李某、郝某诉至法院。据此推断,本案中( )
①李某与郝某所签为有效合同,应依法予以履行 ②由于该房已交付,郝某已取得房屋的用益物权
③案涉房屋是夫妻共有房产,李某应承担违约责任 ④李某作为出卖人,应退还已收房款并赔偿郝某损失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36.(2026·浙江·二模)李某与王某2022年登记结婚,婚后共同购置房屋一套。2023年,李某与某装修公司签订包工包料装修合同,工期60天,李某支付定金2万元。施工中,王某发现装修公司使用材料与约定不符,施工质量存在严重问题。后李某意外去世。关于后续维权,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若装修公司违约须双倍返还李某生前支付的定金 ②王某可以自己的名义向法院起诉装修公司违约
③王某可要求装修公司采取补救措施并赔偿损失 ④装修公司可以原材料价格上涨为由要求增加装修费
A.①② B.②③ C.①④ D.③④
37.(2026·山东菏泽·二模)岳某与周某签订借名购车协议,在某二手车平台购买一辆机动车,并以周某名义办理车辆登记,一直占有并使用该车辆并为车辆购买了保险。一年后,某公司依据对周某享有的30余万元生效债权,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登记在周某名下的汽车。岳某得知后向执行法院提出执行异议,请求排除执行。据材料,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借名购车协议违反法律规定,岳某与二手车平台的买卖合同视为无效
②若周某无法履行还款义务,公司作为债权人可以拍卖周某名下的车辆
③岳某可以提交付款记录、保险单据等证据证明其为车辆实际所有权人
④若周某贷款是为了家庭的日常生活需要,公司可以要求周某妻子还款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38.(2026·四川自贡·三模)崔某某与陈某某婚后,崔某某将其婚前个人所有房产登记为夫妻共同共有。后二人离婚,法院综合财产来源、婚姻存续时长、家庭贡献等因素,判决房屋归崔某某所有,由崔某某对陈某某给予合理补偿。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婚前个人财产不会因为登记变更权利属性 ②婚前财产婚后加名可以构成合法赠与行为
③登记夫妻共同共有即意味着等额分割财产 ④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应兼顾贡献与公平原则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39.(2026·山东济南·模拟预测)王先生与第一任妻子李女士(李女士于2015年去世)育有两子甲、乙,婚姻期间共同购买房产一套,登记在王先生名下,并共同偿还大部分贷款;2018年王先生与张女士再婚,婚姻存续期间用夫妻共同收入偿还该房产剩余贷款共计20万元。2025年王先生去世,未留遗嘱。该房产当前市值300万元。关于该房产的继承,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该房产属于王先生与李女士的夫妻共同财产,其中二分之一为李女士的遗产
②张女士婚后共同还贷及对应增值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应依法予以析出
③甲、乙作为第一顺位继承人,可各自继承李女士房产份额的二分之一
④王先生去世后,甲、乙及张女士可平均继承其该房产份额的部分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40.(2026·湖南株洲·模拟预测)小王是独生子。2022年,小王父亲王大明突发脑溢血去世,未留遗嘱,只留下一套夫妻共同购买的房产。小王的母亲与爷爷奶奶提出分割遗产,但因故搁置,该房产便一直由小王母子居住。2023年,小王的爷爷奶奶和母亲外出旅游时发生车祸,全部遇难。葬礼过后,小王的大伯、姑姑要求参与这套房产的继承。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王大明去世后,房产应由小王的母亲、爷爷、奶奶和小王等额分配
B.小王的爷爷、奶奶获得的王大明的房产份额,成为其遗产的一部分
C.小王的母亲去世后,其继承的王大明房产的份额只能由小王一人继承
D.小王的大伯和姑姑可依据第二顺序继承人身份,参与王大明遗产的分配
41.(2026·陕西宝鸡·三模)2026年,22周岁的大学生王某(男)与20周岁的李某(女)登记结婚。婚后王某发现,李某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重大疾病且未如实告知;同时查明,李某实际出生于2008年3月,登记时使用的是伪造的身份证件。据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王某与李某的婚姻因李某未达法定婚龄,属于无效婚姻
②若王某在知道李某患病事实之日起一年内未提出撤销请求,则撤销权消灭
③王某可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也可主张婚姻无效,由法院根据情况选择适用
④该婚姻被确认无效或被撤销后,李某在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其个人所有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42.(2026·湖北孝感·二模)孙某与妻子婚后共同经营一家服装店,该店价值43万元。因进货周转需要,孙某以个人名义向朋友王某借款21万元。不料,孙某在一次进货途中因车祸意外身亡,获赔死亡赔偿金60万元。孙某生前未立遗嘱,只留下婚前全款购买的房产一套(价值121万元);此时,孙某的妻子已怀有身孕,胎儿尚在腹中。孙某无其他子女,其父亲健在,另有一位妹妹。孙某的妻子与孙某的父亲、孙某的妹妹因孙某的遗产分配问题产生纠纷。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该纠纷不能通过仲裁的方式解决 ②孙某的妻子可以继承的遗产为44万元
③王某无权要求孙某的妻子偿还21万元借款 ④孙某的妹妹作为法定继承人可以继承孙某的遗产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试卷第1页,共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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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必二》第六课——珍惜婚姻关系》参考答案
题号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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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案
A
C
B
C
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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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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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案
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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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案
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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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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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案
B
A
B
D
D
B
D
D
D
B
题号
41
42
答案
A
A
1.A
【详解】①:抵押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甲将自有汽车抵押给银行后,不转移占有,因此仍可以继续使用该汽车,正确。
②:根据《土地管理法》规定,农村宅基地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使用权具有严格的身份属性,仅限于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享有。城镇居民购买农村住房及宅基地的行为违反了国家法律规定,不能合法取得宅基地使用权,排除。
③:根据《民法典》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知识产权的收益(如稿费),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丙在婚姻存续期间出版小说获得的稿费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正确。
④:商标注册人享有商标专用权,受法律保护。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近似的商标,属于侵犯商标权的行为,排除。
2.C
【详解】①:丙作为丧偶儿媳,对甲长期履行主要赡养义务,依法可作为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不属于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若遗嘱将财产留给丙,属于遗嘱继承而非遗赠。且甲2025年所立口头遗嘱仅有一名见证人,不符合“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的形式要件,口头遗嘱无效。公证遗嘱未将商品房给予丙,丙无权基于遗赠取得商品房,错误。
②:甲的公证遗嘱将商品房指定给弟弟乙,乙属于第二顺序法定继承人,该部分属于遗嘱继承。口头遗嘱无效后,应以公证遗嘱为准,乙有权基于遗嘱继承取得商品房,正确。
③:甲的100万元存款未在遗嘱中处分,应按法定继承处理。丧偶儿媳丙作为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乙作为第二顺序法定继承人,有第一顺序继承人时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因此乙无权基于法定继承取得100万元,错误。
④:根据民法典,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继承的财产原则上为夫妻共同财产,但遗嘱中明确只归个人的除外。公证遗嘱载明轿车归乙“个人所有”,符合“确定只归一方”的情形,故该轿车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正确。
3.B
【详解】①:该住宅为张某与李某婚后共同购置,属夫妻共同财产,二人有权共同处置,符合题意。
②:小张虽为法定继承人,但存在合法有效的遗赠扶养协议,且李某作为配偶也是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小张并非唯一继承人,排除。
③:法定继承权不以履行赡养义务为前提,未赡养可能影响遗产分配份额,但继承权本身不因此丧失,排除。
④:遗赠扶养协议合法有效时,其效力优先于法定继承,符合题意。
4.C
【详解】①②:案涉房屋购置在李某与王某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二人无婚内财产约定,李某支付的6万元购房款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并非其个人财产,①错误,②正确。
③:王某基于夫妻关系,是购房款的共同权利人(共同出资人),其去世后,合法遗产份额在无遗嘱的情况下,应由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李某、李甲、李乙共同继承,正确。
④:代书遗嘱须有两个以上无利害关系的见证人在场见证才能生效,李甲、李乙为继承人,不能作为见证人,该遗嘱无效,错误。
5.B
【详解】①:我国法律明确遗嘱继承优先于法定继承,代位继承属于法定继承规则。老李所立遗嘱若符合法定生效要件,应优先按遗嘱内容执行,代位继承人小李无权否定合法遗嘱的效力,因此小李的身份不影响遗嘱效力,符合题意。
②:A房产系老李婚后所购,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确需先析出老李老伴的遗产份额。但根据《民法典》第1063条规定,一方因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属于夫妻一方个人财产,18万元残疾赔偿金是老李个人财产,老李有权处分全部,并非只能处分一半,排除。
③:根据《民法典》规定,丧偶儿媳对公婆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依法属于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受遗赠后六十日内作出接受表示”的规则仅适用于法定继承人以外的受遗赠人,余某作为法定继承人,不适用该规则,排除。
④:余某获得遗产的依据是老李合法有效的遗嘱及其对老李尽主要赡养义务的事实,再婚是余某的合法权利,不会影响其已获得的遗产权利,符合题意。
6.C
【详解】①:抵押权是优先受偿权,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时,抵押权人有权就抵押财产拍卖、变卖所得价款优先受偿,不能直接占有抵押财产,排除。
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共同生产经营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案涉借款用于夫妻共同经营的便利店周转,属于夫妻共同债务,正确。
③:案涉房屋是婚后购买且用于夫妻共同居住,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分权,林某擅自转租房屋侵犯了白某的处分权,正确。
④: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自始无效,不存在经追认生效的可能,必须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实施民事法律行为才有效,排除。
7.D
【详解】D: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正确。
A:未成年人监护人的确定有法定顺序,其他近亲属承担监护责任需满足自愿且经相关部门同意的条件,并非都应当承担,错误。
B:乙与邻居签订的协议属于遗赠扶养协议,是双方法律行为,遗赠是单方法律行为,二者性质不同,错误。
C:丁与女友属于四代旁系血亲,我国法律禁止的是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结婚,不在禁止情形内,错误。
8.B
【详解】①:婚后购买的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李某去世时未留有遗嘱,其享有的房产份额应当按照法定继承处理,正确。
②:张某有权处分自己所有的房产份额以及继承李某所得的份额,并非无权处分整个房产,排除。
③:张某所立遗嘱属于遗赠,是将个人财产赠与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成年意定监护是确定自己的监护人,二者性质不同,排除。
④:首先进行析产,240万房产中张某、李某各占120万份额。李某去世后其120万遗产由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张某、张甲、张乙均分,每人继承40万,因此张某共享有160万的房产份额,张某通过遗嘱将该份额遗赠给张丙,故张丙可获得160万元,正确。
9.A
【详解】①:我国婚姻制度坚持一夫一妻的基本原则,同时民法典明确规定一夫一妻是结婚的法定必备条件,所有公民必须遵守,正确。
②:根据民法典婚姻家庭编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取得的劳务报酬、投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均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范畴,正确。
③:夫妻双方都有参加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活动的自由,才是夫妻双方家庭地位平等的重要标志,错误。
④: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者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仅限制男方主动提出离婚,女方可以提出离婚,且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除外,并非一律不得离婚,错误。
10.C
【详解】①:案涉房产、土地是凤某与文某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夫妻共有财产,文某未经共有人凤某同意擅自处分,处分行为并非当然有效,排除。
②:秀某已核查登记信息,对文某无权处分不知情,以市场价受让,完成了产权变更登记,完全符合不动产善意取得的构成要件,秀某合法取得案涉土地和房产的产权,正确。
③:文某擅自处分共有财产损害了凤某的合法权益,凤某有权向文某主张损害赔偿;但秀某已经构成善意取得,凤某主张转让协议无效没有法律依据,正确。
④:离婚协议未涉及案涉财产,不能推定凤某放弃权利,凤某对该财产仍享有权利,排除。
11.A
【详解】①:我国法律规定,继父母与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的权利义务,适用亲生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王女士抚养小李至独立生活,已经形成抚养关系,该关系不会因王女士与老李离婚而消灭,因此王女士有权继承小李的部分遗产,正确。
②:法定继承人范围包括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贾李(小李之子)是小李的子女,可继承小李的遗产,但贾李并非老李的法定继承人(老李的法定继承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等,贾李不属于上述范围),故“分别继承小李和老李的部分财产”说法错误,错误。
③:配偶是法定继承的第一顺序继承人,王女士与老李协议离婚后,婚姻关系已经解除,不再是老李的配偶,因此一般无法继承老李的任何遗产,正确。
④:法定继承人不包括女婿(贾先生),但老李可通过订立遗嘱指定贾先生为继承人,此时贾先生可依据遗嘱继承遗产。另外,贾先生是小李的配偶,属于小李的第一顺序继承人。老李如果先于小李死亡,小李继承老李的遗产后,贾先生可以通过继承小李的遗产,获得老李的部分财产,故“无法获得老李的任何财产”说法错误,错误。
12.C
【详解】A:根据我国民法典规定,婚前隐瞒重大疾病不属于无效婚姻,属于可撤销婚姻,不是自始无效,错误。
B:夫妻双方感情确已破裂,当事人可以离婚。当事人既可以协议离婚,也可以通过人民法院裁判离婚,不是只能通过诉讼离婚,错误。
C:民法典明确规定,一方婚前隐瞒重大疾病的,另一方有权向法院申请撤销婚姻;婚姻被撤销后,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符合法律规定,正确。
D:若田某选择不撤销婚姻,婚姻虽有效,但张某隐瞒婚前重大疾病的行为若造成田某损害,仍需要承担相应法律责任,错误。
13.D
【详解】①:未成年人父母丧失监护能力的,由有监护能力的其他近亲属按顺序担任监护人,并非所有近亲属都应当承担监护责任,错误。
②:遗赠扶养协议中扶养人享有的是受遗赠权,并非法定继承权,遗赠不属于继承的范畴,错误。
③:丧偶女婿对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依据民法典规定可作为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符合题意。
④:我国民法典禁止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结婚,丁与女友属于四代旁系血亲,不属于禁止结婚情形,符合题意。
14.B
【详解】①:商铺是田某、李某夫妻婚内受遗赠取得,无遗嘱特别约定只归田某一人所有,虽登记在田某单方名下,依法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依据《民法典》第1062条,夫妻对共同财产享有平等处理权,田某单方擅自抵押侵害李某共有权,正确。
④:田某夫妇是法定继承人以外的自然人,通过遗嘱遗赠取得商铺;依据《民法典》1123条:遗赠效力优先于法定继承,有遗赠就不再适用法定继承分割遗产,正确。
②:遗赠扶养协议是双务有偿合同,需要双方合意订立;本案只是自书遗嘱附义务(附扶养义务的遗赠),并非遗赠扶养协议:遗赠扶养协议需要老人与田某夫妇双方签订合意;附义务遗赠是老人单方立遗嘱,田某夫妇自愿履行生养死葬后取得遗产,不是基于遗赠扶养协议,不选。
③:抵押权属于银行,而不是田某,不选。
15.D
【详解】①:自然人应当随父姓或者母姓,但是存在法定情形的,也可以在父姓和母姓之外选取姓氏,例如选取其他直系长辈血亲的姓氏、因由法定扶养人以外的人扶养而选取扶养人姓氏等,且父母协商一致的,未成年子女也可以使用继父姓氏,错误。
②:本案是经法院调解离婚,夫妻关系自离婚调解书生效时解除,并非自取得离婚证时解除婚姻关系,错误。
③:父母双方协商一致才可以变更未成年子女的姓氏,王女士未告知李先生擅自更改孩子姓氏为继父姓氏,既违反民法典对姓名权的相关规定,也不符合公序良俗要求,正确。
④:父母对未成年子女的抚养义务是法定义务,不得因子女变更姓氏而拒绝支付抚养费,正确。
16.B
【详解】A:房屋已归钱某所有,但孙某的债权属于普通债权,并不享有优先受偿权,优先受偿权一般存在于抵押权中,错误。
B:赵某借款购买的房屋是“自住房”,属于家庭日常生活所需。虽然两人有内部约定,但该房屋在离婚后归钱某所有,钱某实际享受了该借款带来的利益(获得了房屋所有权)。根据权利义务对等原则以及公平原则,即使钱某表示不知情,由于该债务用于购买家庭共同生活所需的住房,且最终财产归属于钱某,钱某应当对该债务承担相应的清偿责任,故该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即使两人离婚,钱某仍需对该债务承担偿还责任,正确。
C:赵钱二人的约定采用微信文字聊天形式,属于书面形式的一种,是有效的,错误。
D:该债务用于家庭共同生活,即使夫妻有约定,也不能对抗善意第三人,仍构成共同债务,错误。
17.D
【详解】①:我国《民法典》规定,夫妻在婚姻家庭中地位平等。案涉房屋已转移登记至夫妻双方名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二人在处理该房屋上的权利是平等的,排除。
②:虽然房屋最初由许某某父母全款购买,但婚后其父母已将房屋转移登记至范某某、许某某双方名下,这在法律上视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该房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范某某有权依法分割,排除。
③:在离婚财产分割中,人民法院可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因此,法院可将案涉房屋判归许某某所有,同时要求许某某给予范某某相应的折价补偿,正确。
④:诉讼离婚的法定条件是“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本案中双方因家庭矛盾较大提起诉讼,且许某某同意离婚,表明双方感情确已破裂,经调解无效后,人民法院应准予离婚,正确。
18.C
【详解】①:夫妻书面约定婚前财产为共同财产,合同成立并有效,未过户不影响约定效力,公寓一半为赵某个人财产,王某父母仅能继承遗产部分,无权继承全部所有权,错误。
②:无权处分不影响合同效力,赵某与陈某的买卖合同合法有效。陈某受让公寓时不知情、以合理市场价格购买且已办理过户登记,符合民法典规定的善意取得构成要件,依法取得公寓所有权,王某父母无权要求陈某返还,正确。
③:赵某擅自出售公寓,侵犯王某父母的法定继承权,需赔偿王某父母应继承的公寓份额对应的市场价值损失,正确。
④:赵某擅自处分遗产仅属一般侵权,并非继承权丧失的法定情形,错误。
19.B
【详解】①:银行的50万元贷款是甲乙以双方名义为共同经营所贷,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即使离婚,乙也应和甲承担共同清偿责任,正确。
②:甲以个人名义向丙借的30万元,用于商铺资金周转(属于夫妻共同经营),即便未告知乙,也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乙需要承担清偿义务,错误。
③:离婚协议是甲乙内部的约定,不能对抗债权人丙,丙仍有权向乙主张还款,正确。
④:离婚协议中商铺归属的约定是甲乙真实意思表示,丙无权要求撤销,错误。
20.A
【详解】①:为子女留学负担的债务属于用于夫妻共同家庭生活的支出,该笔债务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符合题意。
②:李某以个人名义借款投资股市,该款项并未用于夫妻共同生活,也未得到陈某的追认,属于李某个人债务,符合题意。
③: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实际取得或者已经明确可以取得的知识产权收益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陈某的稿酬是婚后取得,不属于个人财产,排除。
④:婚后共同购置的住房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即便登记在一方名下也不会改变财产的共同所有属性,排除。
21.D
【详解】A:该员工手册仅要求员工对配偶同在本公司任职的情况进行主动报备,本质是公司为了规范用工管理、防范利益冲突的合理制度,没有禁止员工结婚,并未侵犯婚姻自由,不属于无效条款,排除。
B:根据题目中合法有效的员工手册规定,范某隐瞒婚姻关系不报备本身就已经违反了规章制度,并非可以隐瞒,排除。
C:合法合理的员工手册规章制度对员工具有约束力,不能仅因对员工不利就拒绝遵守,排除。
D:公司《员工手册》仅要求配偶在同公司任职时主动报备,并未禁止员工结婚或限制婚姻对象,没有干涉婚姻自由,因此该规定合法有效,正确。
22.D
【详解】①:商铺若只是单纯出租或因市场行情涨价等孳息、自然增值部分,属于个人财产。商铺是吴某婚前个人财产,婚后租金若不属于夫妻共同经营的情况下,租金一般不属于共同财产;而且是否用于家庭消费,不改变租金本身的财产性质,错误。
②:婚后用抵押贷款购置婚房,夫妻双方婚后共同还贷部分,是以夫妻共同财产偿还贷款,因此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正确。
③:自然增值是个人财产本身因市场因素产生的价值上涨,商铺租金属于法定孳息,不属于自然增值,错误。
④:夫妻一方个人财产婚后产生的收益,除孳息和自然增值外,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炒股属于主动投资行为,获利15万元属于婚后投资收益,应当认定为共同财产,正确。
23.D
【详解】①:夫妻约定工资奖金归各自所有,字画是王某用个人财产购买,属于王某个人财产;但王某去世后,配偶刘某、王某母亲均为第一顺序继承人,不是直接归王某母亲独有,二人平分字画,说法错误。
②:遗产分割无“优先照顾血缘亲属、配偶少分”规定,法定继承中配偶、父母属于同一顺序继承人,一般均等分割,说法错误。
③:婚后共同出资购商品房,无特殊约定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房屋一半归配偶刘某,另一半才是王某遗产,符合题意。
④:夫妻书面约定工资、奖金归各自所有,约定合法有效,王某工资奖金属于其个人财产,去世后全部作为个人遗产继承,符合题意。
24.B
【详解】①:婚前财产约定协议合法有效且经公证,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李某可据此主张财产权益,正确。
②:虽然协议约定“婚后收入归夫妻共有”,但夫妻对共同财产享有平等的处理权,并不意味着一方可以随意进行大额转账或转移财产。对于非因日常生活需要对夫妻共同财产做出的重要处理决定,夫妻双方应当平等协商。徐某向自己及案外人的大额转账行为超出了正常的生活开支范畴,不属于正常行使支配权,排除。
③:在婚姻关系中,夫妻一方擅自处分共同财产(如大额转账给案外人),如果李某能够举证证明这些款项并非用于夫妻共同生活,那么徐某的行为就侵犯了李某的财产权益,法院通常会支持返还相应款项的请求,正确。
④:在法定继承中,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但并非“必然平均分配”。法律规定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的继承人等,在分配遗产时可以予以照顾或多分。“必然”一词表述过于绝对,排除。
25.C
【详解】①:根据民法典相关司法解释,婚后父母全额出资购房,登记在夫妻双方名下且未明确赠与对象的,视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不是张某个人财产,王某母亲有权继承王某的份额,错误。
②:成年子女对父母的赡养义务是法定义务,不因婚姻关系而终止,王某生前赡养母亲的行为符合法律规定,正确。
③:张某虽然对王某母亲无扶养义务,但王某母亲有权继承王某的遗产份额,张某拒绝配合分割遗产的行为,侵犯了王某母亲的继承权,构成侵权,错误。
④:该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王某去世后,其享有的房产份额属于遗产,在无子女的情况下,王某母亲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有权部分继承该份额,正确。
26.C
【详解】①:王某与陈某的财产分割约定已经损害了债权人郑某的合法债权,根据法律规定,债权人有权请求撤销损害自身债权的财产处分行为,并非无权干涉,错误。
②:王某将全部夫妻共同财产约定归陈某所有,自身无剩余财产清偿债务,该行为明显降低了王某的责任财产与偿债能力,正确。
③:王某无偿处分自己应得的夫妻共同财产份额,影响郑某债权实现,郑某作为债权人有权在自己的债权范围内申请撤销该财产分割约定,符合债权人撤销权的行使条件,正确。
④:善意取得要求第三人主观为善意、以合理价格受让财产,本案中陈某明知王某负有到期债务仍取得全部财产,不符合善意取得的条件,不能对抗债权人,错误。
27.C
【详解】①:协议离婚后约定房屋归张女士所有,并办理相关手续,该房屋不属于与陆某的共同财产,错误。
②:小许作为张女士的婚生子,符合法定继承人条件,正确。
③:涉案房屋属于张女士个人合法财产,按照法定继承,可由继承人依法分割,正确。
④:判断继子女是否享有继承权的关键在于是否形成扶养关系,而非血缘关系。若张女士与陆某再婚时小陆尚未成年,且张女士对其履行了抚养教育义务,则小陆与张女士形成法律上的扶养关系,依法享有继承权,错误。
28.A
【详解】①:遗嘱继承是指在法定继承人范围内指定继承人,将财产给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主体属于遗赠。郑小某是侄女,不属于法定继承人,该赠与属于遗赠,遗嘱合法有效,因此郑小某有权取得这2万元,正确。
②:郑甲是郑某叔叔,不属于郑某的法定继承人,因此郑甲依据遗嘱取得12万元属于遗赠,并非遗嘱继承,错误。
③:根据《民法典》规定,涉及遗产继承时胎儿视为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应当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案涉房产中郑某的份额、未做处分的剩余稿酬,都属于郑某的法定继承遗产,分割时必须为胎儿预留份额,正确。
④:案涉房产是夫妻共同财产,孟某只能先分得自己的一半份额,再与胎儿共同继承郑某遗产,并非先行分得全部份额,错误。
29.D
【详解】①:夫妻共同购买的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张某仅能处置属于自己的份额,无权处分妻子的财产份额,该条款部分无效,存在效力瑕疵。
②:婚后个人投资股票所得20万元股息属于共同财产,张某仅能处置属于自己的份额,无权处分妻子的财产份额,存在效力瑕疵。
③:民法典规定遗嘱人有权撤回、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遗嘱预先排除后续合法遗嘱效力的约定违反法律规定,该条款无效,存在效力瑕疵。
④:打印遗嘱应当由遗嘱人和见证人在遗嘱每一页签名,注明年、月、日,本题中仅在最后一页末尾签名不符合法律规定,该遗嘱形式不合法,存在效力瑕疵。
综上,该遗嘱共有4处不产生法律效力的瑕疵。
30.C
【详解】①:婚后出租房屋获得的租金属于夫妻婚后生产经营性收益,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而非李某一人所有,排除。
②:诉讼离婚不受离婚冷静期限制,当协议离婚无法实现时,可直接通过法院解决,正确。
③:抵押是担保物权,利用的是房产的交换价值,而非使用价值,用益物权对应使用价值,排除。
④:贷款是以李某个人名义抵押婚前房产所借,离婚后银行作为债权人,有权向李某追偿,正确。
31.B
【详解】①:我国法律明确规定,协议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不能委托代理人代办,正确。
②:探望权是不直接抚养子女一方的法定权利,不会仅因婚姻存续期间未履行抚养义务就直接丧失,王某无权拒绝李某合法行使探望权,错误。
③:夫妻共同债务要求是夫妻共同意思表示,或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王某个人投资负债、李某对此完全不知情,该债务属于王某个人债务,李某无需共同承担,正确。
④:婚后共同购买的汽车,无论登记在哪一方名下,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均等分割,并非必须按出资贡献分割,错误。
32.A
【详解】①:小李是房屋所有权人,将房屋抵押给银行,小李是抵押人,正确。
②:房产登记在小李名下,不动产登记确认房屋所有权归小李所有,正确。
③:抵押权人是提供贷款的银行,不是小李本人,排除。
④:小李父亲与小张爷爷是亲兄弟,二人属于四代旁系血亲,并非三代,排除。
33.B
【详解】①:陆某未参与出资,且黄某父亲赠与指向特定个人黄某,正确。
④:黄某父亲转账备注明确赠与黄某个人,符合民事法律行为意思表示真实的要件,正确。
②:婚姻存续期间登记的房产不能直接认定归属,需结合出资、登记、约定等综合判断,排除。
③:婚姻存续期间受赠的财产若没有指明归属哪一方的,应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故这不能支撑法院作出上述判定,排除。
34.D
【详解】①:离婚后父母与子女的关系不因离婚而消除,双方仍为法定监护人,监护权不会变更为一方所有,排除。
②:继承取得不动产所有权,自继承开始时生效,无需等待过户登记,钱某过户前已享有所有权,正确。
③:离婚冷静期仅适用于协议离婚,不适用于诉讼离婚,法院判决离婚无需经过冷静期,排除。
④:长期辱骂、恐吓属于家庭暴力中的精神侵害,无过错方有权请求离婚损害赔偿,正确。
35.D
【详解】①:房屋属于夫妻共同共有财产,李某未经共有人张某同意擅自处分房屋,属于无权处分。无权处分订立的买卖合同,效力待定,并非直接有效,且张某拒绝追认,合同不能继续履行,错误。
②:不动产的物权变动以登记为准,该房屋仅完成交付未办理过户登记,郝某未取得房屋的用益物权,错误。
③:房屋是婚后夫妻共有房产,李某私自卖房违反夫妻财产共同处分的义务,对张某构成违约,应承担违约责任,正确。
④:因无权处分、合同无法履行,李某作为出卖人,应当向郝某退还购房款,并赔偿郝某因此遭受的合理损失,正确。
36.B
【详解】①:李某去世后,案涉装修合同的权利由王某继承,若装修公司违约,双倍返还定金的权利归王某而非已去世的李某;且双倍返还定金是守约方可选择的违约责任主张方式,并非违约方必然要直接双倍返还定金,错误。
②:王某作为房屋的共有人,且是李某的配偶,因装修合同履行损害了其权益,有权以自己的名义向法院起诉装修公司违约,符合题意。
③:装修公司使用材料与约定不符、施工质量存在问题,属于违约行为,王某作为权利受损方,可要求其采取补救措施并赔偿损失,符合题意。
④:原材料价格上涨属于正常市场波动,并非法定的可以变更合同的事由,装修公司不能以此为由要求增加装修费,不符合题意。
37.D
【详解】①:岳某与二手车平台的买卖合同,是基于二者的真实意思表示,内容合法,形式有效,该买卖合同有效,错误。
②:车辆虽登记在周某名下,但岳某是实际所有权人,该车辆并非周某的责任财产,且周某并未将车辆进行抵押或者质押,公司不能直接拍卖该车辆,排除。
③:岳某作为车辆实际占有人和使用人,付款记录、保险单据可以作为其享有车辆所有权的证据,符合题意。
④:若周某的贷款用于家庭日常生活需要,该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公司可以要求周某妻子还款,正确。
38.D
【详解】①:崔某某将婚前个人房产变更登记为夫妻共同共有,属于对配偶的赠与,财产权利属性已经变更为夫妻共同共有,因此婚前个人财产会因登记变更权利属性,排除。
②:婚前财产婚后加名,是所有权人自愿处分个人财产的行为,完成登记后,赠与合法有效,正确。
③:登记为共同共有不代表离婚时必须等额分割,法院会结合实际情况调整分割比例,并非必然等额分割,排除。
④:题干中法院综合财产来源、婚姻时长、家庭贡献等因素判决,体现了夫妻共同财产分割需兼顾贡献与公平的原则,正确。
39.D
【详解】①:该房产是王先生与李女士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购买,虽登记在王先生名下,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李女士去世后,房产的1/2份额属于李女士的遗产,剩余1/2属于王先生的个人份额。但后续王先生与张女士再婚后共同还贷的部分,会对王先生的份额产生影响,不能直接认定整个房产的1/2都是李女士遗产(需要先析出共同还贷及增值部分),不选。
②:2018年王先生与张女士再婚,婚姻存续期间用夫妻共同收入偿还该房产剩余贷款共计20万元。根据法律规定,婚后共同还贷及对应增值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应依法予以析出,正确。
③:李女士去世后,其遗产(房产的一半份额)应由其法定继承人继承,王先生、甲、乙作为第一顺位继承人,可各自继承李女士房产份额的三分之一,错误。
④:王先生去世后,其在该房产中的份额(包括其原本从与李女士共有房产中分得的一半份额,以及与张女士婚后共同还贷及对应增值部分中属于他的份额),应由其法定继承人甲、乙、张女士平均继承,正确。
40.B
【详解】B:小王爷爷、奶奶通过法定继承获得的房产份额,属于其个人合法财产,在二人去世后自然成为遗产,可由其继承人(如大伯、姑姑)继承,符合题意。
A:该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需先分割出属于小王母亲的一半份额,剩余一半才是王大明的遗产,由小王母亲、爷爷、奶奶、小王等继承,并非“整套房产”直接等额分配,排除。
C:小王母亲继承的房产份额,若其去世时未留遗嘱,该份额需由小王母亲的法定继承人(如若小王外公外婆在世,也需参与分配)共同继承,并非“只能由小王一人继承”,排除。
D:大伯和姑姑作为小王爷爷、奶奶的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有权继承爷爷、奶奶生前合法拥有的财产(包括从王大明处继承的房产份额),排除。
41.A
【详解】①:我国法定婚龄规定男性不得早于22周岁,女性不得早于20周岁,未达法定婚龄的婚姻属于法定无效婚姻范畴。李某2008年出生,2026年登记时实际仅18周岁,未达到女性法定婚龄,因此该婚姻属于无效婚姻,符合题意。
②:根据民法典婚姻家庭编规定,一方婚前患有重大疾病未如实告知配偶的,被隐瞒方享有婚姻撤销权,撤销权的行使期限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逾期未行使的撤销权自动消灭,符合题意。
③:无效婚姻是因欠缺法定结婚要件而自始、确定、当然无效,只要存在法定无效事由,婚姻效力就不存在可选择的空间,不存在当事人或法院自由选择适用无效制度或可撤销制度的情况,排除。
④:婚姻被确认无效或者被撤销后,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首先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按照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并非直接归一方个人所有,排除。
42.A
【详解】①:继承纠纷不能仲裁,符合题意。
②:夫妻共同经营的服装店43万元属夫妻共同财产,21万元用于服装店经营属共同债务,死亡赔偿金60万元不属于遗产,因此孙某遗产总额为(43-21)÷2+121=132万元,根据法律规定,遗产分割时应当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孙某遗产的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为妻子、胎儿和父亲,每人可继承44万元,符合题意。
③:孙某以个人名义借款21万元用于夫妻共同经营的服装店,属夫妻共同债务,王某有权要求孙某夫妻中的任何一方偿还借款,因此王某有权要求孙某妻子偿还21万元借款,排除。
④:孙某生前未立遗嘱,去世后,个人遗产按照法定继承方式继承,由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继承,孙某的妹妹是第二顺序继承人,无权继承孙某的遗产,排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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