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基本信息**
以归责原则为核心,权利界限为延伸,融合考情分析、分层演练与新情境应用的系统化训练,强化法治观念与责任意识。
**专项设计**
|模块|题量/典例|方法提炼|知识逻辑|
|----|-----------|----------|----------|
|考情分析|近5年真题统计|归责原则区分、权利行使边界判断、易混点辨析|从侵权责任构成要件到归责原则分类,再到权利行使限制的递进|
|核心梳理|2大考点|责任承担方式识记、相邻关系处理规则|权利保障与权利限制的辩证统一|
|基础演练|10选择+5主观|案例情境分析、法条适用方法|一般侵权与特殊侵权的认定逻辑|
|重难创新|10选择+5主观|AI侵权新情境应对、举证责任分配|传统考点与数字时代权利保护的结合|
|真题实战|10选择+5主观|高考命题规律总结、答题规范指导|理论知识到高考实战的转化|
内容正文:
第04课 侵权责任与权利界限(北京专用)
专项训练
目 录
考情·分析预测 1
核心·梳理识记 2
模拟·基础演练 3
重难·创新演练 8
真题·实战演练 12
考情·分析预测
考情概览
新课标要求
考题统计
理解侵权责任的内容,树立依法承担责任的观念。
2025・北京・侵权责任的承担方式
2024・北京・侵权责任的构成要件、侵权责任的承担方式、相邻关系及其处理原则
2023・北京・侵权责任的构成要件、侵权责任的承担方式、过错推定与无过错侵权责任、作品的合理使用与法定许可使用
2022・北京・侵权责任的承担方式、过错推定与无过错侵权责任
考情分析:
1.考查频次:近5年北京地区高考对本课考点命题较多,选择题和主观题均有考查;
2.考查要点:掌握侵权责任的构成要件;区分过错责任、过错推定责任、无过错侵权责任;明晰常见特殊侵权情形;把握侵权责任承担方式;理解民事权利行使界限,厘清禁止权利滥用规则;知悉法定免责与减责情形;
3.命题情境:依托校园伤害事故、饲养动物致人损害、高空抛物、网络侵权、产品质量纠纷、邻里权益冲突、好意同乘等法治情境;考查区分不同侵权归责原则、判定责任主体、辨析免责事由、界定权利行使边界的案例应用能力;明确权利行使不可损害他人合法权益,树立责任意识,依法妥善化解侵权矛盾。
备考策略
1.理清主线逻辑:以侵权责任认定为主体,以归责原则区分为重难点,以民事权利行使边界为延伸;厘清不同情形下责任承担规则,区分法定免责、减责情形,明晰权利行使不能损害他人合法权益,实现保障权利与约束滥用相统一。
2.聚焦核心考点:掌握一般侵权责任构成要件;准确区分过错责任、过错推定责任、无过错侵权责任适用场景;识记各类侵权责任承担方式;梳理常见特殊侵权类型;厘清民事权利行使限制与禁止权利滥用原则;掌握相邻关系处理规则;分清侵权纠纷法定减责、免责事由。
3.热点与考点精准联结(可直接写入教研文档)
校园伤害事故、未成年人侵权纠纷→区分归责原则、监护人侵权责任
饲养动物伤人、高空抛物纠纷→特殊侵权责任认定、举证责任分配
网络造谣、短视频侵权、AI 侵权→人格权侵权、权利行使界限
邻里噪音、违建、通道占用争议→相邻关系、禁止权利滥用
好意同乘、见义勇为事件→侵权免责、减责法律规定
4.辨析高频易混易错点:
过错推定责任≠无过错侵权责任:过错推定仍然要求存在过错,实行举证责任倒置;无过错责任不问行为人主观有无过错。
诉讼时效届满≠丧失起诉权:权利人仍可起诉,义务人获得时效抗辩权。
故意侵权≠过失侵权:二者均属于过错,满足要件均需承担侵权责任。
合理使用≠侵权:著作权、肖像权法定合理使用情形,无需承担侵权责任。
相邻关系≠独立物权:相邻关系是法律对不动产所有权的必要限制,无需单独设立权利。
核心·梳理识记
内容速览:权利保障 于法有据、权利行使 注意界限。
考点1 权利保障 于法有据
1.如何正确认识侵权行为的法律责任
承担方式: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返还财产,恢复原状,赔偿损失,赔礼道歉,消除影响、恢复名誉。法律规定惩罚性赔偿的,依照其规定。这些侵权责任可以单独适用,也可以合并适用。
2.诉讼时效: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当民事权利受到侵害时,权利人应当及时提出相关请求。
3.侵权责任的构成要件
民事主体的合法权益受到了损害。行为人主观上存在过错(故意或者过失)。该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4.过错推定与无过错侵权责任如何认定
(1)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例如,动物园的动物致人损害的责任、林木折断致人损害的责任。
(2)法律规定无过错侵权责任的,则行为人只要损害了他人的勺民事权益,不论其有无过错,均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例如,饲养的动物致人损害的责任、生产者产品责任、环境污染责任。
特别提醒: 区分三大归责原则:过错责任、过错推定责任、无过错侵权责任,适用场景不可混淆。
过错推定、无过错责任均属于特殊侵权责任,需要精准记忆法定情形。
损害事实、因果关系、过错(特殊侵权除外)是一般侵权责任构成要件,缺一不可。
诉讼时效届满≠权利人丧失起诉权,义务人取得时效抗辩权。
举证责任分配不能一概而论:一般侵权 “谁主张,谁举证”;过错推定实行举证责任倒置。
考点2 权利行使 注意界限
民事权利有限制
民事主体行使民事权利时不能超过正当的界限,并且不得滥用民事权利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法律对行使人身权利的限制
①对经营者的产品质量或者服务质量进行批评、评论,就不能认定为侵害名誉权,但是,借机以诽谤、诋毁、侮辱等方式损害对方利益的,则构成侵权。
②行为人为公共利益实施新闻报道、舆论监督等行为,影响他人名誉的,不承担民事责任,但捏造、歪曲事实,对他人提供的严重失实内容未尽到合理核实义务,使用侮辱性言辞等贬损他人名誉的,则构成侵权
法律对知识产权的限制
①合理使用:使用作品不需要著作权人同意,也不必支付使用费,这就是作品的合理使用。
②法定许可使用:除非权利人事先声明不许使用,他人可以不经著作权人同意,直接使用著作权人的作品,但应当按照规定支付使用费,这属于作品的法定许可使用。
③在合理使用和法定许可使用的情况下,仍须指明作者和作品出处
善处理相邻关系
相邻关系是对不动产所有权的限制或延伸,民法典规定,不动产的相邻权利人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相邻关系。法律、法规对处理相邻关系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法律、法规没有规定的,可以按照当地习惯。相邻关系一方在为自己便利行使权利时,应当照顾到相邻方的利益
特别提醒:合理使用制度限制著作权、肖像权,合理使用不构成侵权,但不得超出法定范围。
相邻关系不是独立物权,是法律对不动产所有权的法定限制,相邻各方负有容忍义务。
行使人格权、财产权均受公序良俗约束,损害公共利益的权利行使行为不受法律保护。
权利滥用需要承担侵权责任,并非只要拥有权利,任何行使行为都受法律保护。
区分:容忍义务≠无限忍让,超出合理限度的妨害,权利人有权要求停止侵害。
模拟·基础演练
考查重点:权利保障 于法有据、权利行使 注意界限
一、单项选择题
1.【权利保障 于法有据】(2026·北京石景山·二模)南京绒花是极具地方特色的非物质文化遗产。赵某在传统“福寿三多”绒花的基础上创作了新“福寿三多”绒花,形成了独创性表达的新绒花作品,并进行作品著作权登记。某公司制作并销售的绒花制品与赵某作品相似。赵某遂诉至法院,请求判令该公司停止侵害其著作权的行为并赔偿损失。对此认识正确的是( )
①自作品创作完成时赵某享有该作品著作权
②赵某进行作品著作权登记之日起享有该作品著作权
③某公司侵害了赵某著作权,应当承担停止侵权、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
④赵某的作品和某公司的制品均来自“传统灵感”,某公司不承担侵权责任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2.【权利保障 于法有据】(2026·北京西城·一模)甲因参加比赛,提前在乙处购买专业自行车,约定由乙在比赛前3日将车辆送达。乙在运输途中突遇山洪暴发,道路完全阻断,无奈选择绕行备用道路,乙送达目的地时,自行车比赛已经结束。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甲有权以合同目的无法实现为由解除合同
B.尽管发生迟延履行,但合同里最主要的义务已完成,甲无权解除合同
C.山洪暴发属于物流经营中的商业风险,乙无权主张因不可抗力免责
D.乙迟延交付的行为侵害了甲对参赛获奖的盼头,乙需承担侵权责任
3.【权利行使 注意界限】(2026·北京西城·一模)某住宅楼业主就加装电梯事项依法形成决议,相关建设规划申请获得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施工期间,该楼一层业主甲因加装电梯影响房屋采光而坚决反对。对此,下列分析正确的是( )
①因未获得全体业主一致同意,且已对甲造成实质影响,该决议无效
②加装电梯的决议合法有效,甲必须无条件服从
③加装电梯的决议有效,但应补偿甲的房屋采光受影响的损失
④加装电梯涉及情理法,应遵循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开展协商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4.【权利保障 于法有据】(2025·北京西城·二模)在地铁站上下电梯的时候,常常会听到广播里循环播放:“请您站稳扶好,不要看手机,不要倚靠电扶梯……”在此情形中( )
①乘客作为自身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应自觉遵守公共场所的安全规定,履行对自身安全的注意义务
②地铁运营设施管理人履行的安全保障义务是一种不可免除的法定义务
③如果乘客在乘梯过程中看手机没有站稳而摔倒,地铁公司亦须承担无过错责任
④地铁公司履行了提醒的义务,若乘客自己不慎摔倒,地铁公司不再需要履行及时救助或协助的义务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5.【权利行使 注意界限】(2025·北京西城·一模)某校同学在网络平台上注册了一个公众号,主要发布大家的学科特色活动、时政述评和学习成果等。下列选项中正确的是( )
A.网上公开的图片资源,都属于公共财富,发布文章时可以拿来使用
B.公众号刊登时事述评时,如果注明了作者的名字,那么就是合法的
C.汇编或改编他人作品时,小编付出了劳动,直接刊登该作品是合法的
D.公众号发布小明所拍摄的小华的照片,存在著作权、肖像权、隐私权的侵权风险
6.【权利保障 于法有据】(2025·北京东城·一模)小李使用人工智能软件进行创作,通过输入正向、反向
提示词,设置迭代步数、图片高度、提示词引导系数等步骤,最终生成一幅展现独特光影效果的山水画并在网络平台发布。小刘未经许可使用该图片且截去署名水印,获得大量点赞。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该图片凝结了小李的智力投入且有独创性,小李有修改权和发行权
B.该图片由AI生成,不属于智力成果,已进入公共领域可自由使用
C.小刘的行为侵犯了小李的署名权、发表权及信息网络传播权
D.该图片是AI软件的实践成果,小刘应对开发公司承担侵权责任
7.【权利保障 于法有据】(2025·北京顺义·一模)卫先生在搭乘上行自动扶梯时,因帮助其前方的古阿姨站立不稳向后摔倒,古阿姨并未受伤,但卫先生却因冲击力大且事发突然而摔倒受伤。事后,卫先生自行就医并支付了所有费用。相关部门拟对卫先生颁发“见义勇为”荣誉证书,需古阿姨对救助情况进行确认却遭到拒绝,卫先生将古阿姨诉至法院。法院依法判决古阿姨补偿卫先生7000元。对此,下列看法正确的是( )
①卫先生因保护古阿姨民事权益使自己受到损害,故由侵权人古阿姨承担民事责任
②法院综合考虑卫先生的受伤情况、救助行为及所起作用等实际情况确定赔偿责任
③因保护古阿姨民事权益致使卫先生受到损害,可以由受益人古阿姨给予适当补偿
④用法治力量扶起“跌倒的美德”,弘扬了见义勇为、知恩图报的中华民族传统美德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8.【权利保障 于法有据】(2025·北京门头沟·一模)孙某与翟某、于某是对门邻居。孙某因在楼道养狗引起邻居不满,于是,翟某在自家防盗门上安装了可视门铃,于某在室内临窗处和楼道各安装了一个监控摄像头。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若因孙某饲养的宠物伤人,不论其有无过错均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②翟某、于某安装可视门铃和摄像头的行为,应征得本小区所有业主同意
③孙某在楼道养狗的行为存在过错,翟某、于某的行为属于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④孙某可以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请求法院判令翟某、于某停止侵害,排除妨碍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9.【权利保障 于法有据】(2026·湖南长沙·三模)2026年4月,外卖骑手赵某在执行乙公司任务期间,因观察不周,与15周岁的王某违规骑行的共享电动自行车发生碰撞,导致王某摔倒受伤、车辆损毁。事后王某家属与赵某、乙公司协商赔偿未果,诉至法院主张侵权赔偿。根据案情,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赵某骑行致人受伤,侵害王某的生命权,需独立承担赔偿责任
②王某违规骑行电动车存在过错,可适当减轻侵权方的赔偿责任
③事故系赵某履职期间发生,本案赔偿责任应由乙公司依法承担
④15周岁的王某有一定的民事行为能力,监护人可以不用承担责任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10.【权利行使 注意界限】(2026·湖南长沙·三模)2026年3月,刘某发现某智能科技公司未经其授权,批量收录其全网公开的原创风光摄影作品用于AI图像生成模型的训练,并对外推出付费AI制图服务实现商业盈利。刘某提起著作权侵权诉讼,被告辩称AI生成图像为算法独立产出,属于技术转换性创作,不构成侵权。下列分析正确的是( )
①被告商用原作训练AI并牟利,不属于著作权法限定的合理使用情形
②AI生成图像实质性借鉴原作独创性表达,侵犯了刘某的改编权
③AI算法具有独立性,生成内容不属于作品范畴,被告抗辩成立
④刘某的作品创作完成50年后就进入公共领域,其他人可以免费使用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二、非选择题
11.【权利行使 注意界限】(2026·北京·三模)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材料 彭某是一名在网络上颇具影响力的“网红”,其社交平台账号拥有大量粉丝。2025年,彭某发现自己发布的肖像视频被某软件公司擅自用于“换脸”功能,供付费会员使用并牟利。在未获得任何授权的情况下,她的肖像被制成模板,用户只需简单操作便能生成以其面孔为主体的各类视频。彭某认为此举严重侵犯其肖像权,遂将该公司诉至法院。
(1)该公司辩称:“肖像素材源于公开网络,人人可获取,而彭某并未事先声明不许使用;且AI生成内容已不同于原肖像,所以不构成侵权。”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的知识,对此观点加以评析。
(2)某校学习小组在信息课程探究课题《AI走入生活》的结题报告PPT中,也引用了数段彭某肖像视频,请帮该小组完成下表:
将彭某肖像视频插入PPT
是否合法
为避免纠纷,本小组应做到
未事先征得彭某同意
①__________________
②________________
没有向彭某支付使用费的预算
③__________________
④___________________
学习小组围绕如何理解和推进“人工智能+”行动展开讨论。
12.【权利保障 于法有据】(2026·北京丰台·二模)法安天下,德润人心。
【基本案情】
张某承包果园多年,果园渐成规模。自2025年春季起,李某饲养的牛群多次闯入其果园,不仅撞断树枝、损坏树体,更将正值花期的果树花苞啃食殆尽,导致大幅减产。张某虽在果园周围悬挂“果园重地,禁止放牧”的警示横幅,但2026年3月,李某家的19头牛再次闯入果园,造成果树严重受损。张某报警后,经民警现场协调,李某仅同意赔偿1000元,与张某主张的35000元实际损失差距较大,张某遂向法院提起诉讼。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四十五条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损害是因被侵权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可以不承担或者减轻责任。
【调解过程及结果】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考虑到果园既关乎当事人的财产权益,也与区域生态环境质量密切相关,矛盾化解应与生态修复同步推进。因此,法官并未急于启动庭审程序,而是第一时间赴果园开展现场勘验,全面了解案件背景。在此基础上,法官多次组织双方开展调解工作。一方面,向李某释明《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关于饲养动物损害责任的有关规定,指出其依法应承担的赔偿责任;另一方面,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系统治理、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的核心原则及“损害担责”的立法理念,引导双方充分认识果园保护的生态价值。
针对李某一次性赔偿确有困难、张某更关注果园后续保护的实际状况,法官提出了“分期赔偿+行为约束+生态修复”的调解方案,由李某分期支付赔偿款,采取围栏加固、专人看管等有效措施,同时协助张某对被损坏的果树进行补种、养护,修复果园生态。经过承办法官的耐心调解,双方当事人最终达成调解协议,李某当庭向张某支付赔偿款2600元并致歉,两家人握手言和。
司法给予我们的不仅是定分止争,也是一份融通情理的温暖力量。结合材料,综合运用法治知识,阐明你对这一观点的认识。
13.【权利行使 注意界限】(2026·北京西城·一模)良好生态环境是最公平的公共产品,是最普惠的民生福祉。
【民法典物权编】
第286条:
业主应当遵守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相关行为应当符合节约资源、保护生态环境的要求。对于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执行政府依法实施的应急处置措施和其他管理措施,业主应当依法予以配合。
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对任意弃置垃圾、排放污染物或者噪声等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行为,有权依照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请求行为人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恢复原状、赔偿损失。
……
第294条:不动产权利人不得违反国家规定弃置固体废物,排放大气污染物、水污染物、土壤污染物、噪声、光辐射、电磁辐射等有害物质。
第326条:用益物权人行使权利,应当遵守法律有关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资源、保护生态环境的规定。所有权人不得干涉用益物权人行使权利。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相关知识,说明民法典物权编的上述规定如何推动国家绿色发展。
14.【权利保障 于法有据】(2026·北京房山·一模)阅读材料,回答问题。
AI幻觉造成损失谁买单?
梁某查询高校报考的相关信息时,某AI模型(系A公司研发)为其提供了不准确信息(俗称“AI幻觉”)。梁某指出错误时,AI模型不仅坚称信息正确,并主动生成“内容有误赔偿10万元”的承诺。梁某认为AI模型生成的不准确信息对其构成误导受到侵害,AI模型也承诺对其进行赔偿,遂起诉要求A公司赔偿损失。A公司声称对话内容由AI模型生成,已在界面提醒“AI生成内容仅供参考”。法院经查原告权益未受到实际损害,参照《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务管理暂行办法》认定不构成侵权。
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第四条(一) 坚持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不得生成煽动颠覆国家政权、危害国家安全和利益、宣扬恐怖主义以及虚假有害信息等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内容;
第四条(五) 基于服务类型特点,采取有效措施,提升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务的透明度,提高生成内容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该案例写入2026年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1)结合材料,运用“民事法律关系”知识,分析“AI幻觉造成损失谁买单”。
(2)结合材料,运用法治知识,分析该案例写入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意义。
15.【权利保障 于法有据】(2026·北京丰台·一模)以案释法,明理释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八条宾馆、商场、银行、车站、机场、体育场馆、娱乐场所
等经营场所、公共场所的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基本案情】
郭某在某餐厅用餐结束后步行离开,在餐厅外的台阶区域不慎踩空摔倒。餐厅外的监控视频显示,郭某从出现在画面中开始,就一直在低头看手机。监控画面中未见下雨、下雪,台阶处也未见积雪、积水、冰冻。事发十天后,郭某自行到医院就诊,诊断为腰椎右侧横突骨折。郭某向人民法院起诉餐厅经营者某餐饮公司和餐厅所在楼宇的物业管理企业某商业管理公司,要求某餐饮公司、某商业管理公司承担侵权责任,支付赔偿金。
【裁判结果】
人民法院审理认为,原告郭某摔倒是其自身未尽安全注意义务所致,被告某餐饮公司和某商业管理公司对此并无过错,不应承担赔偿责任。故判决驳回郭某全部诉讼请求。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阐明人民法院作出该判决的法理依据和现实意义。
重难·创新演练
新情境:结合人工智能(T6,T7,T8,T9,T10,T11,T14)
一、单项选择题
1.甲公司自主研发了一款四足仿生机器狗,并就该产品的核心技术申请获得了发明专利权。2026年初,甲公司在电商平台发现,乙公司未经许可销售的同类产品所使用的核心技术与该公司的专利技术完全一致。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若乙公司使用的技术系其自行研发,则未侵犯甲公司专利权
B.自专利申请日起满15年后,该发明专利即可被任何人免费使用
C.甲公司以公开其技术为代价,换取国家提供法定期限内的法律保护
D.甲公司享有该发明专利权,乙公司应依法承担违约责任
2.李某在某商场的室内篮球场打球时,因场地地面有积水不慎滑倒,导致脚踝骨折。经查,商场在球场入口张贴了“注意防滑”的标语,但未及时清理积水,也未设置临时防滑警示牌。关于本案,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
①李某未注意场地情况,是受伤的全部原因,应承担全部责任
②李某未充分注意场地环境,是受伤的主要原因,应承担主要责任
③商场未完全尽到安全保障义务,是受伤的次要原因,应承担次要责任
④商场已张贴标语,尽到了全部安全保障义务,无需担责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3.朱女士在某酒店附近草坪锻炼后准备离开,迎面遇上一只未系牵引带的大型贵宾犬。而当时,饲养人王某某正闭眼休息,既未牵绳,也未对犬只采取任何约束措施。为躲避这只“庞然大物”,朱女士在慌乱中不慎摔倒,后被诊断为腰椎骨折。事发后,双方就赔偿问题未能达成一致。朱女士诉至法院,要求王某某承担全部损失。据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朱女士因自身躲避行为受伤,需自行承担部分责任
②若王某某能证明朱女士存在故意行为,可免除责任
③王某某的行为违反了民法典中饲养动物的相关规定
④王某某未尽到管理义务,应当承担无过错侵权责任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4.小胡将一辆挂车停放于小张、小伍合伙经营的停车场内。考虑到熟人关系,停放期间停车场并未收取任何费用。三个月后,小胡到该停车场取车,发现挂车平板遗失并报警。经查,小张已将平板以市场价卖给了不知情的小江并将其移走。据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小胡可要求小江返还平板,也可向小张主张损害赔偿
②停车场未尽到妥善保管义务,应当承担违约赔偿责任
③无偿保管虽无报酬,但保管人仍应尽到合理注意义务
④小伍虽不存在故意或重大过失,但仍需承担侵权责任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5.板凳龙是流传于闽、浙等地的传统舞龙活动。田某致力于板凳龙制作技艺的传承与创新,其独创的炫彩玩偶龙首广受欢迎,他拍摄了一组作品照片和制作视频发布在网络上。下列对这组照片与视频的使用,属于合理使用的是( )
①出版社将照片编入教材并支付田某报酬
②老师在课堂上使用视频讲解龙首制作工艺
③网友用AI对照片二次创作后上传社交平台
④电视台新闻报道中呈现了视频中的龙首镜头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6.【新情境·结合人工智能】某知名古风博主的原创视频被一软件公司擅自上传互联网,供用户进行“AI换脸”使用。博主要求公司停止侵权、赔礼道歉并赔偿损失;公司辩称,AI换脸属于技术创新且是对视频的合理使用,不构成侵权。据此可断定( )
①博主对原创视频享有著作权,公司擅自上传侵犯其信息网络传播权
②公司将视频擅自用于商业运营,不属于著作权法上的合理使用
③AI换脸本身属于技术创新,故公司行为不构成侵权且无需担责
④该博主只能在肖像权与著作权侵权中任选其中一项进行主张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7.【新情境·结合人工智能】2026年6月,百万粉丝短视频博主李某利用AI工具批量剪辑热播影视剧片段,篡改原作剧情、删减关键人物戏份,未标注原归属的影视公司,并将剪辑视频用于带货盈利。这起事件中( )
①通过视频带货盈利是构成侵权的必要条件
②博主商用剪辑影视片段属于法定许可使用
③博主篡改影视内容侵犯了保护作品完整权
④该影视剧著作财产权的保护期是作品发表后50年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8.【新情境·结合人工智能】某日,小陈发布了一条日常视频。同学小张出于玩笑,使用AI技术丑化该视频中小陈的面部形象,并发布在自己的账号上。更改后的视频经平台推送后,短时间内获得大量播放,评论区出现不少嘲讽小陈外貌的负面言论,给小陈造成了严重的困扰。该事件中( )
①小张虽不是恶意侵权,但其行为仍侵犯小陈人身权利
②小张因侵犯了小陈的权利,应采取补救措施、赔偿损失
③小张利用AI丑化了小陈的面部形象,属于侵犯肖像权
④小张发布视频导致小陈遭受负面评价,侵犯其荣誉权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9.【新情境·结合人工智能】“AI魔改”是指利用生成式人工智能、深度合成等技术,对经典文艺作品、历史人物、英模人物、影视形象等进行颠覆性、低俗化、歪曲式重构的恶搞创作。比如秦始皇直播带货、关羽手持加特林等。这些行为颠覆原作人设、歪曲历史形象、低俗恶搞、篡改剧情、跨界强行混搭、丑化正能量人物。下列对“AI魔改”这一现象认识正确的是( )
①擅自篡改改编原创文艺作品,侵犯作者的名誉权和保护作品完整权
②恶搞抹黑英雄烈士形象,违背社会公序良俗,需承担法律责任
③网络服务商发现违规内容未及时处理需承担相应责任
④出于娱乐消遣目的改编并传播他人作品,属于著作权合理使用
A.①② B.①③ C.②③ D.③④
10.【新情境·结合人工智能】AI翻唱乱象近期引发社会热议。依托声音克隆技术,私自抓取原声训练AI
模型,部分AI翻唱可快速复刻歌手声线,并生成翻唱作品,制作成本远低于传统音乐创作。部分AI翻唱借助平台传播,博取流量收益,扰乱音乐市场秩序。据此可知,部分AI翻唱( )
①可能侵犯了原权利人的人格权益和著作权
②涉及的民事权利和义务指向对象是侵权行为
③复刻他人声线并商用,是作品的法定许可使用
④平台若未尽到依法审核义务,需要承担一定责任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二、非选择题
11.【新情境·结合人工智能】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A公司系人工智能领域创新主体,其自主研发的“虚拟数字人”技术已实现规模化商业运营。为保护核心技术秘密,A公司针对源代码、数据库表文件等关键信息,建立了全流程保密管理制度。B公司曾与A公司就“虚拟数字人”项目开展采购磋商,但未达成合作。随后,A公司负有保密义务的负责该项目的付某等五人集体离职并迅速入职B公司。不久,B公司上线了与A公司“虚拟数字人”互动平台高度相似的网站,其全资子公司亦以“AI交互数字人”等同类产品对外推广。经技术比对,B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相关产品源代码、数据库表信息与A公司技术秘密相似度超过90%。A公司因此遭受巨大经济损失。A公司将付某等五人、B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共七方主体诉至法院。法院依法审理后,判令七被告连带赔偿原告经济损失495万元及维权合理费用226864元。
法条链接《商业秘密保护规定》第二条:经营者获取、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商业秘密应当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信的原则,遵守法律法规规章和商业道德,公平参与市场竞争。
结合材料,运用“民事权利与义务”知识,分析法院判决的合理性。
12.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2026年4月,河南一冷冻榴莲果肉商家与山东一买家达成买卖合同。买家收货后,以“榴莲发霉”为由申请“仅退款”。商家查看发货视频及买家图片后指出,图片中的霉变榴莲并非其售卖的商品。
双方产生争议后,商家两次驱车,自费数千元往返千里寻找证据。因当地环卫临时调整,该片区垃圾暂未清运,商家最终在买家住处附近垃圾桶中找到自家发货的榴莲包装袋(未找到果肉)。期间,买家态度恶劣,多次删除又添加商家联系方式,并放出侮辱性言论。商家随后向平台投诉并提起诉讼。法院审理认为,买家在无充分证据情况下坚持“仅退款”并发表侮辱性言论,违背诚实信用原则,滥用消费者权利,判决买家赔偿损失并公开赔礼道歉。公安机关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对买家公然侮辱他人的行为处以行政拘留5日、罚款500元的处罚。
结合材料,运用“民事权利与义务”的知识,评析本案中买家的行为。
13.分析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案情回顾】2026年3月,纪录片《你好,12315》第二季首集《打“假”进行时》报道了内蒙古包头市一起名牌鞋店售假案。该鞋店长期销售标注某知名品牌的运动鞋,后经鉴定确认均为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面对执法人员询问,店长态度坦然,直言所售鞋子为“高仿货”,并称“顾客来了我们都说它是高仿”。执法人员在进一步检查中发现,店铺楼上仓库内竟藏有上千双假冒品牌运动鞋,涉案数量远超预期,且该店每日营业额高达六千余元。
【处理结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市场监督管理局对该店侵犯商标专用权的商品予以没收,并对当事人给予行政处罚。
结合材料,从侵权责任的构成要件角度,分析市场监督管理局作出处罚的理由。
14.【新情境·结合人工智能】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专项行动】
2026年4月底,中央网信办部署开展为期4个月的“清朗·整治AI应用乱象”专项行动,严厉打击利用AI技术假冒仿冒他人、发布不良信息等违法违规行为,强调平台必须压实主体责任。
【案情焦点】
APP运营方行为:未经许可,用林某生活照片制作AI付费写真模板(保留其衣着、背景、姿势,用户可替换面部,已大量使用);用AI合成含林某形象、姓名的拜年视频,用于商业宣传,视频台词包含“我代表某品牌祝新老客户⋯⋯”。
林某与APP运营方多次协商,APP运营方置之不理,林某遂将APP运营方诉至法院。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中的相关知识,从林某诉讼代理人角度,分析本案法律事实,并提出诉讼主张。
15.《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九十六条因当事人一方的违约行为,损害对方人格权并造成严重精神损害,受损害方选择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的,不影响受损害方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李某与A婚庆公司签订婚庆服务合同,约定由A公司提供婚礼当天的司仪主持、摄像记录等服务,合同额共计68880元。李某当日向婚庆公司支付80%费用。
婚礼当天,李某亲属遵照物业安全管理规定燃放爆竹时,邻居王某的狗受到惊吓,挣脱狗绳,撞坏了A公司的摄影机,导致李某夫妇部分婚礼环节未被拍上。李某得知后情绪一度失控,认为婚礼影像承载着其夫妇的情感价值和人格利益,具有不可替代的纪念意义,遂对A公司提起诉讼,要求减少部分费用,并赔偿精神损失费。A公司请求王某和李某亲属共同承担责任。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说明法院是否支持李某和A公司的诉讼请求并阐明理由。
真题·实战演练
高频考点:权利保障 于法有据;权利行使 注意界限
一、单项选择题
1.(2025·北京·高考真题)书法家甲将自己书写的一幅具备独创性的春联书法作品“天泰地泰三阳泰,家和人和万事和”(内容选自清代刻本)赠与乙以贺新春。乙收到后很喜欢,未经甲授权就将春联上的字整体扫描后完整再现于新开发的文创产品的外观设计,产品十分热销。结合上述事实,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即便甲从未将其书法与产品结合用于申请专利,乙的行为仍侵害甲的专利权
B.春联上的语句属于公共领域的文字作品,乙的行为不侵害甲的著作权
C.春联完成交付后,乙享有春联所有权,乙的行为属于所有权的正常行使
D.甲乙之间成立赠与合同,该合同履行并不转让春联所涉书法作品的著作财产权
2.(2025·山东·高考真题)张某发现汽车后轮有明显裂损致难以行驶。通过查看物业监控,张某发现邻居王某持木棍有意将李某的狗驱赶至自己的车前,受惊的狗致车辆受损。张某找王某索赔被拒后,便擅自将王某的姓名、电话号码、可识别王某的监控视频发布网络,后王某遭受个别网民电话骚扰谩骂。下列判断正确的是( )
①不论李某是否有过错,都不影响张某向李某追责
②即使李某存在故意或过失,张某也可向王某索赔
③张某的行为侵害了王某的肖像权和名誉权
④王某应委托辩护人维护个人信息权益和隐私权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3.(2025·河南·高考真题)2025年,已故作家丁某(1908-1973)的小说被甲公司改编拍摄成微短剧《跨越山海》。该剧市场反响热烈,多家电视台引用剧中精彩画面进行报道。随后,甲公司发现乙公司经营的小程序在免费播放该剧。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甲公司应在该剧中注明作者丁某的姓名
②甲公司的改编应取得丁某继承人的同意
③参与报道的电视台无需向甲公司支付使用费
④如果该剧未进行登记,则乙公司不构成侵权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4.(2024·北京·高考真题)张某在楼道内长期堆放大量杂物,堵住了消防通道,影响了邻居李某通行,双方为此发生纠纷。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李某在业主群陈述张某堆放杂物的事实,致张某社会评价降低,侵害了张某的名誉权
②业主对楼道享有共有的权利,但行使权利时不得违反法律和违背公序良俗
③李某和张某可以向人民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纠纷,双方应依照约定履行达成的协议
④李某有权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请求法院判令张某承担排除妨碍的侵权责任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5.(2024·辽宁·高考真题)小王(15岁)的摄影作品“紫光大桥”在甲杂志公开发表。小王及其父母同意甲杂志社许可第三方使用该作品。经甲杂志社许可,乙杂志转载了该作品。丙公司未经许可,将该作品作为商标用于产品外包装设计。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甲杂志社与丙公司之间法律关系的客体是智力成果
②乙杂志转载该作品的行为属于合理使用
③丙公司侵犯了小王的著作权和甲杂志社的商标权
④小王可以在父母的帮助下以原告身份对丙公司提起诉讼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6.(2024·甘肃·高考真题)加强知识产权的法律保护,有助于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保护、传承与创新。下列行为合法的是( )
①美术学院张老师用非遗传承人的刻葫芦作品讲解刻法,并将其复制出来
②某中华老字号产品为防止配方泄密,未申请专利,以商业秘密加以保护
③赵医生认为已故某中医专家的著作有误,直接改编并以原作者名义出版
④刘经理对汉简感兴趣,购买了简牍博物馆的文创产品复制并在网上售卖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7.(2024·重庆·高考真题)“远亲不如近邻。”关于处理相邻关系,正确的是( )
A.小赵家的婴儿经常半夜啼哭吵醒楼下住户,小赵认为已关闭自家门窗,邻居应予包容
B.小孙在阳台用农家肥种菜,产生的异味令四邻难以忍受,小孙认为在自家阳台种菜,没有妨碍他人
C.小李家的果树年年修剪,仍大面积遮挡邻居家窗户,被邻居投诉,小李认为果树种植在自家院坝,他人无权干涉
D.小钱将自家入户门由向内开改为向外开,导致邻居出行通道狭窄,邻居要求整改,小钱认为自家房门改装与邻居无关
8.(2024·江西·高考真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的规定,著作权人对其作品享有广泛的权利。他人未经著作权人许可使用著作权人的作品,就可能构成侵权。未经著作权人许可,下列行为构成侵害著作权的是( )
①某商场员工装扮成新上映动画片中的卡通形象招揽顾客
②钱某将电影院正在热映的电影用手机摄录并发布到网上
③赵某临摹宋代张择端《清明上河图》并将临摹品卖给他人
④某学校高一学生排练某剧院舞蹈作品《唐宫夜宴》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9.(2024·北京·高考真题)“宝藏秘境,奇幻之旅,198元特价(无额外消费)……”,F公司发布了一则探洞游广告。王某报名参加,签订了旅游合同,并在F公司要求下到指定商店购买了安全绳。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合同载明“游客需自担风险和责任”,F公司可据此免责
B.F公司发布的广告欺骗了王某,侵害了王某的知情权和个人信息权益
C.王某因所购安全绳断裂受伤,可向法院起诉要求经营者赔偿损害
D.F公司与王某发生侵权纠纷,该公司应对其没有过错承担举证责任
10.(2023·北京·高考真题)
某化工公司发生管道泄漏事故,之后,附近的草莓采摘园主向法院提起诉讼,主张今年草莓歉收系该公司污染土壤所致,请求赔偿。经查,因当地长期过度开采地下水导致土壤层下沉,管道底部缺乏支撑出现裂缝,化学原料泄漏,从而污染了周围土壤。
对本案分析正确的是( )
A.化学原料泄漏是因不可抗力引起的,化工公司无需承担赔偿责任
B.化工公司如能证明自己对损害的发生没有过错,则无需承担赔偿责任
C.化工公司如能证明歉收并非化学原料泄漏所导致,则无需承担赔偿责任
D.本案符合举证责任倒置情形,草莓采摘园主无需提交合法权益受损的证据
二、非选择题
11.(2026·河北·高考真题)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将于2026年8月15日起施行。高二某班开展了“以法为纲,山青水长”主题学习活动,收集到以下案例:
结合以上案例,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完成法律分析,并围绕学习主题提出建议。
法律问题
法律分析
建议
除判决外,法院还可以通过何种方式解决纠纷?
法院还可以通过诉讼调解的方式解决纠纷。
建议法院立足生态文明建设大局,推动当事人以和为贵来解决合同纠纷,消除生态环境安全隐患。
若被告无正当理由拒收牛粪,将面临怎样的法律风险?
①
建议被告②
若原告放任粪山发酵,被追究环境污染责任,是否需要考虑其主观过错?
③
建议原告④
12.(2025·北京·高考真题)以人为本,智能向善。
材料 脑机接口被称为人脑与外界沟通交流的“信息高速公路”,通过识别脑电波特征,读取人脑意图,实现人与外部设备之间的交互,其技术路径主要包括植入式和非植入式。目前,在医疗健康领域,脑机换口为神经系统疾病患者带来了新的治疗希望和康复途径,如帮助丧失行动能力的人在植入式手术后重拾运动机能。
科技是发展的利器,也可能成为风险的源头。脑机接口技术是对大脑神经活动的干预和指导,技术实施方要充分认识到该技术的使用可能会给人的身心和权利带来影响,对使用中可能导致的身心伤害与权利侵犯应采取严格的伦理审查措施。
我们要坚持科技向善,前瞻性研判脑机接口技术带来的挑战。《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坚持以人为本,人格权独立成编,有效协调了人格权请求权和侵权损害赔偿请求权的关系,采用多种方式实现对人格权的全面保护。脑机接口技术发展需要法律的保驾护航。
结合材料,运用“民事权利与义务”知识,谈谈脑机接口技术应用会对哪些人格权益产生影响,以及如何依法保护这些人格权益。
13.(2025·广东·高考真题)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材料 某网络科技公司(下称甲公司)成功研发了一款计算机软件,某计算机公司(下称乙公司)请求甲公司许可使用该软件。在双方达成许可使用协议前,乙公司为提升计算机性能,将该软件安装在自己生产的计算机中,且未标明作者和软件来源。甲公司知悉后要求乙公司立即停止侵权,乙公司认为自己安装该软件属于作品的合理使用,不构成侵权。甲公司遂诉至法院。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回答乙公司的观点是否符合法律规定, 并说明理由。
14.(2024·北京·高考真题)法安天下,德润人心。人民法院应切实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司法裁判。下列是法院受理的三个案件:
案件一
林某是A公司某部门负责人,公司与其签订的劳动合同中约定任职期间林某对公司的信息负有保密义务。林某将A公司的客户信息私自提供给竞争对手B公司,造成A公司经济损失。A公司向法院起诉林某,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支付违约金。法院支持了A公司的诉讼请求。
案件二
C公司是某食品生产商,因不满D公司网店售卖的同类食品价格比自己网店的售价低,遂向电商平台投诉,提供虚假材料,谎称D公司食品侵犯其商标权,导致平台对D公司采取了惩处措施,损害了D公司的商业信誉和商品声誉。D公司向法院起诉C公司,要求其赔偿损失、赔礼道歉。
案件三
吴某突发疾病,路过的医生刘某进行初步判断之后,立即对他进行心肺复苏。最终吴某脱离生命危险,但心肺复苏造成其肋骨骨折。吴某向法院起诉刘某,要求其赔偿损失。法院驳回了吴某的诉讼请求。阅读材料,参考示例,完成下表。
案件
裁判结果
裁判理由
案件一
支持原告诉讼请求
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劳动者应履行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义务。林某与A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中约定了保密义务,其将A公司的客户信息提供给竞争对手B公司,损害了A公司利益,构成违约行为,应承担违约责任,支付违约金。同时,林某的行为有违职业道德,不符合敬业等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案件二
①
②
案件三
驳回原告诉讼请求
③
15.(2023·北京·高考真题)“儿童散学归来早,忙趁东风放纸鸢。”北京扎燕风筝以燕子为造型,通过拟人化的手法,创造出一个和谐的燕子家族——肥燕、瘦燕、比翼燕、半瘦燕、小燕、雏燕,具有独特的文化魅力。
许多人致力于扎燕风筝文化的传承与创新,其中王某独创的雏燕风筝广受欢迎。
◇在学校的劳动课上,有老师使用王某的作品讲解风筝的画法和扎法,在老师的悉心指导下,每个同学都制作了自己的“雏燕”。
◇一直致力于推广扎燕风筝文化的张某购买了王某最新版雏燕风筝,将其拆解后又重新组装,并将这一过程拍成视频在网络上发布,引发网友广泛关注,吸引了很多人加入到扎燕风筝的创作中来。但有人指出,这样将别人独创的风等公开讲解,可能涉嫌侵犯著作权。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谈谈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与创新中,法律规定著作权并对其加以限制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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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04课 侵权责任与权利界限(北京专用)
专项训练·参考答案
模拟·基础演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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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答案】(1)该公司的观点是错误的,其行为构成对彭某肖像权的侵犯。
①自然人享有肖像权,未经肖像权人同意,不得制作、使用、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②彭某的肖像虽发布于公开网络,但并不意味着他人可以任意使用,软件公司以“肖像素材源于公开网络、彭某未事先声明不许使用”作为抗辩理由不成立。③即使AI生成内容对原肖像进行了修改,实质仍利用了彭某的肖像特征,且公司用于付费牟利的商业用途,不属于合理使用范畴,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2)是(合法) 注明素材来源和原作者,仅用于课题研究的非商业用途,严格限定使用范围,不得向外传播。 是(合法) 明确使用目的为学校内部教学研究,不用于任何商业用途,使用时标注作者及来源,不恶意歪曲、丑化彭某肖像。
12.【答案】该案的成功调解坚持了法治与德治相结合的原则。该案以法理定分止争,依据《民法典》,确定李某应承担无过错侵权责任,依法维护张某的合法权益。同时,引入《生态环境法典》的核心原则和立法理念,将矛盾化解与生态修复同步推进,彰显法律的刚性;充分考虑双方当事人的实际情况,以“分期赔偿+生态修复”的方案促成当事人互谅互让,传递司法的温暖力量,有利于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13.【答案】上述法条将绿色原则贯穿于物权行使全过程。明确民事主体在享有物权的同时,必须履行节约资源保护环境的义务,从源头禁止违法排污,实现个人权利行使与公共生态利益的平衡。法律合理界定不动产、用益物权、相邻关系等权利行使边界,协调多元利益关系,兼顾资源利用效率与生态环境保护,推动绿色生产方式转型,实现经济的可持续发展。以良法夯实绿色发展制度根基,构建基层自治与行政监管协同发力的治理体系,强化环保责任追究与权利救济,提升绿色发展制度化、规范化、法治化治理水平。
14.【答案】(1)AI幻觉造成的损失不由A公司买单。民事法律关系的主体包括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AI不具备民事主体资格,AI的赔偿承诺不具法律效力,A公司已履行提示义务,主观上不存在过错,因此不需要对梁某进行赔偿。
(2)①回应社会关切,提供司法指引。AI技术快速发展,由此引发的法律问题日益增多。将此类前沿案例写入工作报告,体现了司法机关对社会热点和新兴领域的高度关注,向全社会传递了司法将积极应对技术变革带来的新挑战的信号,为公众和企业提供明确的法律预期和行为指引。②明确裁判规则,统一法律适用。该案例为全国法院审理类似AI服务侵权纠纷提供了权威的参考和示范。它明确了AI服务提供者是责任主体,并需要承担内容准确性、可靠性的保障义务。这有助于统一司法裁判尺度,避免同类案件出现不同的判决结果,维护司法的公正性和权威性。③引导行业合规,促进健康发展。通过司法裁判,向AI行业发出了明确的合规信号。它要求AI服务提供者必须严格遵守《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加强技术研发和内容审核,提升服务的透明度和可靠性,从而引导整个行业在法治轨道上健康、有序地发展。④保护公民权益,彰显司法公正。该案例的审理和公布,向社会宣示了公民在使用AI服务时的合法权益(如知情权、不受误导权等)受到法律的严格保护。这有助于增强公众的法治信心,鼓励公民在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能够通过法律途径寻求救济,彰显了司法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职能。
15.【答案】法理依据:①根据《民法典》规定,经营场所、公共场所的经营者、管理者承担侵权责任的前提是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②本案中,餐厅外台阶无积雪、积水、冰冻等安全隐患,餐饮公司和商业管理公司已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郭某摔倒系自身低头看手机、未尽安全注意义务所致,被告无过错,故无需承担侵权责任。
现实意义:①维护司法公正,彰显法治精神:法院判决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明确了安全保障义务的边界,厘清了侵权责任的认定标准。②引导公民树立责任意识:提醒公民在社会生活中要尽到自身的安全注意义务,对自身行为负责。③维护市场主体合法权益:防止过度扩大经营者、管理者的安全保障义务,避免不合理的维权诉求,营造公平的法治营商环境。④弘扬公序良俗:判决符合社会常理,引导社会形成合理维权、遵规守纪的良好风尚。
重难·创新演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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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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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
C
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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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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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
B
11.【答案】①发明人如果选择以商业秘密的方式来保护其发明,则只要保护得当,就可以一直受保护。A公司研发的“虚拟数字人”具备商业价值,且采取了严格的保密措施,属于商业秘密。②付某等五人未遵守保密协议,B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以不正当的方式获取技术来源,七被告主观上存在过错,客观上造成了A公司重大经济损失,且主观过错与损害事实之间存在因果关系,因此判决七被告承担赔偿损失的侵权责任。③法院的判决有利于加强新兴领域知识产权保护,激励人们创业创新,同时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助推新质生产力发展。
12.【答案】①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遵循诚信、守法原则。买家伪造证据,违背相关原则,应承担法律责任。②本案中双方订立的买卖合同是合法有效的,买家申请“仅退款”却不退货,且未能证明霉变系商家所售,未全面履行合同义务,构成违约,应承担退货或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③民事主体行使民事权利时不能超过正当的界限,不得滥用民事权利损害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买家滥用消费者权利,超出了正当行使权利的边界。买家以侮辱性言论辱骂商家,侵害商家名誉权,应承担侵权责任。
13.【答案】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侵权责任的构成要件如下:①民事主体的合法权益受到了损害。该门店未经注册商标权利人许可使用涉案商标售卖鞋子,且数量较多、金额较大,侵犯了注册商标权利人的注册商标专用权。②行为人主观上存在过错。店长态度坦然,直言所售鞋子为“高仿货”,并称“顾客来了我们都说它是高仿”,主观上存在故意。③该销售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因此,该门店负责人需要承担侵权责任。
14.【答案】法律事实分析
①依据民法典,自然人依法享有肖像权、姓名权,任何主体不得非法侵害。本案APP运营方未经林某许可,利用AI技术制作其付费写真模板并商用,以信息技术伪造、营利性使用他人肖像,构成肖像权侵权。②运营方未经授权,AI合成带有林某姓名、形象的视频用于商业宣传,盗用他人姓名进行商业推广,侵害林某姓名权。③被告主观存在过错,明知未经权利人授权仍实施侵权行为,且在原告协商维权后拒不整改,未履行平台主体责任。④被告侵权行为具有营利性,造成林某人格尊严受损、社会评价受影响,产生相应维权损失,侵权行为与损害结果存在直接因果关系,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诉讼主张
①判令被告立即停止侵害,下架删除全部侵权AI模板与宣传视频,停止一切使用林某肖像、姓名的侵权行为。②判令被告公开赔礼道歉,消除侵权行为带来的不良影响。③判令被告赔偿原告经济损失、合理维权开支及相应精神损害抚慰金。④判令被告承担本案全部诉讼费用。
15.【答案】法院对李某的诉讼请求予以支持,对A公司的诉讼请求部分支持。
①针对李某的诉讼请求:李某与A婚庆公司存在合法有效的服务合同,A公司未能按约定提供完整的婚礼摄像服务,构成违约。同时婚礼影像具有人格象征意义的特定纪念价值,A公司的违约行为损害了李某夫妇的人格利益并造成严重精神损害,根据民法典的规定,李某在主张减少服务费(违约责任)的同时,有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因此法院支持李某的诉求。
②针对A公司的诉讼请求:王某作为狗的饲养人,未尽到管理义务导致狗挣脱撞坏摄影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李某亲属燃放爆竹符合物业安全管理规定,不存在过错,无需承担侵权责任,因此法院仅支持A公司向王某追责的诉求,驳回其要求李某亲属承担责任的诉求。
真题·实战演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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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
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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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
11.【答案】①:被告需承担违约责任,包括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赔偿损失。②:建议被告遵循诚信原则与全面履行原则,及时接收牛粪并妥善处置,配合消除生态环境安全隐患。若确有困难应与原告协商变更或解除合同,避免因违约造成更大损失。③:不需要考虑主观过错。环境污染责任适用无过错侵权责任原则,只要行为与损害间有因果关系即承担责任。④:践行绿色原则,及时清理牛粪或采取无害化处理措施,消除环境安全隐患,防止损害扩大。
12.【答案】脑机接口技术应用主要影响自然人的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隐私权和个人信息利益等。民法典明确规定并保护上述人格权益。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害他人的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不得以刺探、侵扰、泄露、公开等方式侵害他人隐私权,处理个人信息应遵循合法、正当、必要原则。上述人格权益受到侵害的,权利人可依法请求行为人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赔礼道歉等;造成损害的,还可依法请求损害赔偿。
13.【答案】不符合法律规定。作品合理使用的情形由法律明确规定,主要是为个人学习、研究、欣赏以及为学校教学或科研等使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他人未经许可使用著作权人作品可能构成侵权,合理使用或法定许可使用的情况下,也须指明作者和作品出处。本案中,乙公司不符合法律规定的作品合理使用情形,且未经权利人甲公司许可使用(也未标明作者和软件来源)擅自将该软件安装在自己生产的计算机中不属于合多理使用,构成侵权。
14.【答案】①支持原告诉讼请求。②根据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定,禁止经营者实施不正当竞争行为。C公司和D公司是竞争对手,C公司捏造D公司侵犯商标权的事实,损害D公司的商业信誉和商品声誉,构成不正当竞争,应当承担赔偿损失、赔礼道歉的侵权责任。同时,C公司的行为有违经营者公认的商业道德,不符合诚信等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③根据民法典规定,因自愿实施紧急救助行为造成受助人损害的,救助人不承担民事责任。刘某自愿实施紧急救助行为,其救助行为没有过错,挽救了吴某的生命,不应承担侵权责任。同时,刘某的行为符合善意施助、救死扶伤的传统美德,也符合友善等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15.【答案】①法律对知识产权的限制在著作权上包括合理使用和法定许可使用。在特定情形下,使用作品不需要著作人同意,也不必支付使用费,这就是合理使用,在学校的劳动课上,有老师使用王某的作品讲解风筝的画法和扎法,指导每个同学都制作了自己的“雏燕”,这属于合理使用的体现;除非权利人事先声明不许使用,他人可以不经著作权人同意,直接使用著作权人的作品,但应当按照规定支付使用费用,这属于作品的法定许可使用,张某致力于推广扎燕风筝文化,购买了王某最新版雏燕风筝,将其拆解后又重新组装,并将这一过程拍成视频在网络上发布,需要按规定支付相关的使用费用给张某,否则会构成侵权。②对著作权进行的限制的目的不仅在于保护作者的正当权益,更鼓励他们创作的积极性,促进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创造性转化与创新性发展;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源远流长、博大精深,促进优秀作品的传播与使用,能更好的展示其独特的魅力;更多的人参与到扎燕风筝的创作中来,有利于丰富人们的精神文化生活,增强人们的文化自信,推动经济的发展和人类社会的进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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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04课 侵权责任与权利界限(北京专用)
专项训练
目 录
考情·分析预测 1
核心·梳理识记 2
模拟·基础演练 3
重难·创新演练 14
真题·实战演练 23
考情·分析预测
考情概览
新课标要求
考题统计
理解侵权责任的内容,树立依法承担责任的观念。
2025・北京・侵权责任的承担方式
2024・北京・侵权责任的构成要件、侵权责任的承担方式、相邻关系及其处理原则
2023・北京・侵权责任的构成要件、侵权责任的承担方式、过错推定与无过错侵权责任、作品的合理使用与法定许可使用
2022・北京・侵权责任的承担方式、过错推定与无过错侵权责任
考情分析:
1.考查频次:近5年北京地区高考对本课考点命题较多,选择题和主观题均有考查;
2.考查要点:掌握侵权责任的构成要件;区分过错责任、过错推定责任、无过错侵权责任;明晰常见特殊侵权情形;把握侵权责任承担方式;理解民事权利行使界限,厘清禁止权利滥用规则;知悉法定免责与减责情形;
3.命题情境:依托校园伤害事故、饲养动物致人损害、高空抛物、网络侵权、产品质量纠纷、邻里权益冲突、好意同乘等法治情境;考查区分不同侵权归责原则、判定责任主体、辨析免责事由、界定权利行使边界的案例应用能力;明确权利行使不可损害他人合法权益,树立责任意识,依法妥善化解侵权矛盾。
备考策略
1.理清主线逻辑:以侵权责任认定为主体,以归责原则区分为重难点,以民事权利行使边界为延伸;厘清不同情形下责任承担规则,区分法定免责、减责情形,明晰权利行使不能损害他人合法权益,实现保障权利与约束滥用相统一。
2.聚焦核心考点:掌握一般侵权责任构成要件;准确区分过错责任、过错推定责任、无过错侵权责任适用场景;识记各类侵权责任承担方式;梳理常见特殊侵权类型;厘清民事权利行使限制与禁止权利滥用原则;掌握相邻关系处理规则;分清侵权纠纷法定减责、免责事由。
3.热点与考点精准联结(可直接写入教研文档)
校园伤害事故、未成年人侵权纠纷→区分归责原则、监护人侵权责任
饲养动物伤人、高空抛物纠纷→特殊侵权责任认定、举证责任分配
网络造谣、短视频侵权、AI 侵权→人格权侵权、权利行使界限
邻里噪音、违建、通道占用争议→相邻关系、禁止权利滥用
好意同乘、见义勇为事件→侵权免责、减责法律规定
4.辨析高频易混易错点:
过错推定责任≠无过错侵权责任:过错推定仍然要求存在过错,实行举证责任倒置;无过错责任不问行为人主观有无过错。
诉讼时效届满≠丧失起诉权:权利人仍可起诉,义务人获得时效抗辩权。
故意侵权≠过失侵权:二者均属于过错,满足要件均需承担侵权责任。
合理使用≠侵权:著作权、肖像权法定合理使用情形,无需承担侵权责任。
相邻关系≠独立物权:相邻关系是法律对不动产所有权的必要限制,无需单独设立权利。
核心·梳理识记
内容速览:权利保障 于法有据、权利行使 注意界限。
考点1 权利保障 于法有据
1.如何正确认识侵权行为的法律责任
承担方式: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返还财产,恢复原状,赔偿损失,赔礼道歉,消除影响、恢复名誉。法律规定惩罚性赔偿的,依照其规定。这些侵权责任可以单独适用,也可以合并适用。
2.诉讼时效: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当民事权利受到侵害时,权利人应当及时提出相关请求。
3.侵权责任的构成要件
民事主体的合法权益受到了损害。行为人主观上存在过错(故意或者过失)。该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4.过错推定与无过错侵权责任如何认定
(1)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例如,动物园的动物致人损害的责任、林木折断致人损害的责任。
(2)法律规定无过错侵权责任的,则行为人只要损害了他人的勺民事权益,不论其有无过错,均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例如,饲养的动物致人损害的责任、生产者产品责任、环境污染责任。
特别提醒: 区分三大归责原则:过错责任、过错推定责任、无过错侵权责任,适用场景不可混淆。
过错推定、无过错责任均属于特殊侵权责任,需要精准记忆法定情形。
损害事实、因果关系、过错(特殊侵权除外)是一般侵权责任构成要件,缺一不可。
诉讼时效届满≠权利人丧失起诉权,义务人取得时效抗辩权。
举证责任分配不能一概而论:一般侵权 “谁主张,谁举证”;过错推定实行举证责任倒置。
考点2 权利行使 注意界限
民事权利有限制
民事主体行使民事权利时不能超过正当的界限,并且不得滥用民事权利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法律对行使人身权利的限制
①对经营者的产品质量或者服务质量进行批评、评论,就不能认定为侵害名誉权,但是,借机以诽谤、诋毁、侮辱等方式损害对方利益的,则构成侵权。
②行为人为公共利益实施新闻报道、舆论监督等行为,影响他人名誉的,不承担民事责任,但捏造、歪曲事实,对他人提供的严重失实内容未尽到合理核实义务,使用侮辱性言辞等贬损他人名誉的,则构成侵权
法律对知识产权的限制
①合理使用:使用作品不需要著作权人同意,也不必支付使用费,这就是作品的合理使用。
②法定许可使用:除非权利人事先声明不许使用,他人可以不经著作权人同意,直接使用著作权人的作品,但应当按照规定支付使用费,这属于作品的法定许可使用。
③在合理使用和法定许可使用的情况下,仍须指明作者和作品出处
善处理相邻关系
相邻关系是对不动产所有权的限制或延伸,民法典规定,不动产的相邻权利人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相邻关系。法律、法规对处理相邻关系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法律、法规没有规定的,可以按照当地习惯。相邻关系一方在为自己便利行使权利时,应当照顾到相邻方的利益
特别提醒:合理使用制度限制著作权、肖像权,合理使用不构成侵权,但不得超出法定范围。
相邻关系不是独立物权,是法律对不动产所有权的法定限制,相邻各方负有容忍义务。
行使人格权、财产权均受公序良俗约束,损害公共利益的权利行使行为不受法律保护。
权利滥用需要承担侵权责任,并非只要拥有权利,任何行使行为都受法律保护。
区分:容忍义务≠无限忍让,超出合理限度的妨害,权利人有权要求停止侵害。
模拟·基础演练
考查重点:权利保障 于法有据、权利行使 注意界限
一、单项选择题
1.【权利保障 于法有据】(2026·北京石景山·二模)南京绒花是极具地方特色的非物质文化遗产。赵某在传统“福寿三多”绒花的基础上创作了新“福寿三多”绒花,形成了独创性表达的新绒花作品,并进行作品著作权登记。某公司制作并销售的绒花制品与赵某作品相似。赵某遂诉至法院,请求判令该公司停止侵害其著作权的行为并赔偿损失。对此认识正确的是( )
①自作品创作完成时赵某享有该作品著作权
②赵某进行作品著作权登记之日起享有该作品著作权
③某公司侵害了赵某著作权,应当承担停止侵权、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
④赵某的作品和某公司的制品均来自“传统灵感”,某公司不承担侵权责任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答案】A
【解析】①:著作权实行自动取得原则,作品创作完成之时,作者就自动依法享有著作权,无需以登记、发表作为取得权利的前提。赵某完成具备独创性的新绒花作品,创作完成即取得著作权,正确。②:著作权登记仅为权利归属的证明凭证,不是著作权产生的法定要件,并非登记之日才获得著作权,错误。③:赵某的独创新作品受著作权法律保护,该公司制作、销售高度相似的绒花产品,侵害赵某著作权,依法应当承担停止侵权、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正确。④:赵某的新绒花作品具有独创性,依法受著作权法保护,某公司未经许可制作销售与赵某作品相似的产品,构成著作权侵权,公司不能以“源自传统灵感”为由免除侵权责任。而且该表述中“来自‘传统灵感’”表述错误,文化创作源自社会实践,错误。
2.【权利保障 于法有据】(2026·北京西城·一模)甲因参加比赛,提前在乙处购买专业自行车,约定由乙在比赛前3日将车辆送达。乙在运输途中突遇山洪暴发,道路完全阻断,无奈选择绕行备用道路,乙送达目的地时,自行车比赛已经结束。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甲有权以合同目的无法实现为由解除合同
B.尽管发生迟延履行,但合同里最主要的义务已完成,甲无权解除合同
C.山洪暴发属于物流经营中的商业风险,乙无权主张因不可抗力免责
D.乙迟延交付的行为侵害了甲对参赛获奖的盼头,乙需承担侵权责任
【答案】A
【解析】A:甲购买自行车的合同目的是用于参加比赛,乙迟延交付导致比赛已结束,合同目的无法实现,甲有权解除合同,正确。B:虽然乙交付了车辆,但因迟延履行致使甲的合同目的落空,甲依法有权解除合同,排除。C:山洪暴发属于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属于不可抗力,并非商业风险,乙可主张因不可抗力免责,排除。D:甲参赛获奖的期待利益并非民事法律保护的绝对权,乙迟延交付属于违约行为,不构成侵权,排除。
3.【权利行使 注意界限】(2026·北京西城·一模)某住宅楼业主就加装电梯事项依法形成决议,相关建设规划申请获得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施工期间,该楼一层业主甲因加装电梯影响房屋采光而坚决反对。对此,下列分析正确的是( )
①因未获得全体业主一致同意,且已对甲造成实质影响,该决议无效
②加装电梯的决议合法有效,甲必须无条件服从
③加装电梯的决议有效,但应补偿甲的房屋采光受影响的损失
④加装电梯涉及情理法,应遵循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开展协商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答案】D
【解析】①:根据《民法典》第278条,加装电梯属于业主共同决定事项,经参与表决专有部分面积四分之三以上的业主且参与表决人数四分之三以上的业主同意即可,不需要全体业主一致同意,该决议合法有效,不选。②:虽然决议有效,但甲的采光权受到实质影响,并非必须“无条件服从”,其合法权益应当得到补偿,不选。③:加装电梯的决议符合法定程序,是有效的,但甲的房屋采光受影响,相关业主或建设方应当对甲进行合理补偿,正确。④:加装电梯涉及邻里关系和法律规定,应当遵循相邻关系的处理原则开展协商,正确。
4.【权利保障 于法有据】(2025·北京西城·二模)在地铁站上下电梯的时候,常常会听到广播里循环播放:“请您站稳扶好,不要看手机,不要倚靠电扶梯……”在此情形中( )
①乘客作为自身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应自觉遵守公共场所的安全规定,履行对自身安全的注意义务
②地铁运营设施管理人履行的安全保障义务是一种不可免除的法定义务
③如果乘客在乘梯过程中看手机没有站稳而摔倒,地铁公司亦须承担无过错责任
④地铁公司履行了提醒的义务,若乘客自己不慎摔倒,地铁公司不再需要履行及时救助或协助的义务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答案】A
【解析】①:在地铁站上下电梯这样的公共场所,乘客对自身安全负有首要责任。公共场所制定的诸如“站稳扶好,不要看手机,不要倚靠电扶梯”等安全规定,是为保障乘客安全。乘客自觉遵守这些规定,履行对自身安全的注意义务,是合理且必要的,①正确。②:地铁运营设施管理人对乘客在其运营场所内的安全有保障义务,这是基于法律规定产生的法定义务,不能随意免除,②正确。③:如果乘客在乘梯过程中看手机没有站稳而摔倒,这主要是乘客自身未尽到合理的注意义务导致的。地铁公司如果已经履行了合理的提醒等义务,一般情况下不承担无过错责任。无过错责任是指不论行为人有无过错,法律规定应当承担责任的情况,但在此情形中,主要过错在乘客自身,地铁公司不是无条件承担责任,③错误。④:即便地铁公司履行了提醒义务,若乘客自己不慎摔倒,地铁公司仍然需要履行及时救助或协助的义务。这是基于其对运营场所内人员安全保障的相关责任,不能因为履行了提醒义务就免除救助协助责任,④错误。
5.【权利行使 注意界限】(2025·北京西城·一模)某校同学在网络平台上注册了一个公众号,主要发布大家的学科特色活动、时政述评和学习成果等。下列选项中正确的是( )
A.网上公开的图片资源,都属于公共财富,发布文章时可以拿来使用
B.公众号刊登时事述评时,如果注明了作者的名字,那么就是合法的
C.汇编或改编他人作品时,小编付出了劳动,直接刊登该作品是合法的
D.公众号发布小明所拍摄的小华的照片,存在著作权、肖像权、隐私权的侵权风险
【答案】D
【解析】A:网上公开的图片资源并不都属于公共财富,很多图片受版权保护,即使公开在网络上,未经授权使用也可能构成侵权,A排除。B:仅仅注明作者名字并不一定就合法。如果未经作者许可,在公众号上刊登时事述评属于侵犯作者的著作权,除了属于合理使用的情形,一般都需要获得作者授权,B排除。C:汇编或改编他人作品,即使小编付出了劳动,也需要获得原作品著作权人的授权。因为汇编或改编涉及对原作品著作权的使用,直接刊登可能侵犯原作者的改编权、汇编权等权利,C排除。D:照片的著作权一般归拍摄者小明所有,但发布小华的照片可能涉及侵犯小华的肖像权,如果照片内容涉及小华的隐私信息,还可能侵犯其隐私权,D正确。
6.【权利保障 于法有据】(2025·北京东城·一模)小李使用人工智能软件进行创作,通过输入正向、反向
提示词,设置迭代步数、图片高度、提示词引导系数等步骤,最终生成一幅展现独特光影效果的山水画并在网络平台发布。小刘未经许可使用该图片且截去署名水印,获得大量点赞。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该图片凝结了小李的智力投入且有独创性,小李有修改权和发行权
B.该图片由AI生成,不属于智力成果,已进入公共领域可自由使用
C.小刘的行为侵犯了小李的署名权、发表权及信息网络传播权
D.该图片是AI软件的实践成果,小刘应对开发公司承担侵权责任
【答案】A
【解析】A:小李通过调整参数、选择提示词等对AI生成作品进行了创造性投入,该山水画具有独创性,属于受著作权法保护的作品,小李享有著作权,相应的也有修改权和发行权,A正确。B:AI生成的作品若体现作者的独创性投入,仍属于智力成果,享有著作权,B排除。C:发表权仅指首次公之于众的权利,小李已发布作品,小刘未侵犯其发表权,C排除。D:著作权归作品的创作者小李,而非AI开发公司,小刘没有侵犯开发公司的合法权益,D排除。
7.【权利保障 于法有据】(2025·北京顺义·一模)卫先生在搭乘上行自动扶梯时,因帮助其前方的古阿姨站立不稳向后摔倒,古阿姨并未受伤,但卫先生却因冲击力大且事发突然而摔倒受伤。事后,卫先生自行就医并支付了所有费用。相关部门拟对卫先生颁发“见义勇为”荣誉证书,需古阿姨对救助情况进行确认却遭到拒绝,卫先生将古阿姨诉至法院。法院依法判决古阿姨补偿卫先生7000元。对此,下列看法正确的是( )
①卫先生因保护古阿姨民事权益使自己受到损害,故由侵权人古阿姨承担民事责任
②法院综合考虑卫先生的受伤情况、救助行为及所起作用等实际情况确定赔偿责任
③因保护古阿姨民事权益致使卫先生受到损害,可以由受益人古阿姨给予适当补偿
④用法治力量扶起“跌倒的美德”,弘扬了见义勇为、知恩图报的中华民族传统美德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答案】D
【解析】①:古阿姨并非侵权人,她没有实施侵权行为,卫先生是因帮助她站立不稳而自己摔倒受伤,①错误。②:法院判决古阿姨补偿卫先生是基于公平原则的“补偿责任”,而非侵权行为的“赔偿责任”,二者法律性质不同,②错误。③:根据民法典第183条,因保护他人民事权益受损且无侵权人的,受益人应当给予适当补偿。本案中古阿姨作为受益人,法院判决其补偿符合法律规定,③正确。④:法院依法判决古阿姨补偿卫先生,体现了通过法治手段保障见义勇为者权益,弘扬了见义勇为、知恩图报的传统美德 ,④正确。
8.【权利保障 于法有据】(2025·北京门头沟·一模)孙某与翟某、于某是对门邻居。孙某因在楼道养狗引起邻居不满,于是,翟某在自家防盗门上安装了可视门铃,于某在室内临窗处和楼道各安装了一个监控摄像头。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若因孙某饲养的宠物伤人,不论其有无过错均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②翟某、于某安装可视门铃和摄像头的行为,应征得本小区所有业主同意
③孙某在楼道养狗的行为存在过错,翟某、于某的行为属于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④孙某可以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请求法院判令翟某、于某停止侵害,排除妨碍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答案】B
【解析】①:饲养的动物致人损害的,适用于无过错侵权责任。本案中,若因孙某饲养的宠物伤人,不
论其有无过错均应当承担侵权责任,①符合题意。②:翟某在自家防盗门上安装可视门铃,于某在室内临窗处和楼道各安装一个监控摄像头,无需征得本小区所有业主同意,②说法错误。③:民事主体行使民事权利时不能超过正当的界限,并且不得滥用民事权利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本案中,虽孙某在楼道养狗的行为存在过错,但翟某、于某的行为侵害了孙某的隐私权,③排除。④:孙某与翟某、于某是对门邻居。可视门铃及摄像监控系统可以记录孙某及其家人的出行信息及家庭人员情况,让孙某及其家人处于一种被监控的状态,侵害其正常生活的安宁,侵害孙某的隐私权。为此,孙某可以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请求法院判令翟某、于某停止侵害,排除妨碍,④符合题意。
9.【权利保障 于法有据】(2026·湖南长沙·三模)2026年4月,外卖骑手赵某在执行乙公司任务期间,因观察不周,与15周岁的王某违规骑行的共享电动自行车发生碰撞,导致王某摔倒受伤、车辆损毁。事后王某家属与赵某、乙公司协商赔偿未果,诉至法院主张侵权赔偿。根据案情,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赵某骑行致人受伤,侵害王某的生命权,需独立承担赔偿责任
②王某违规骑行电动车存在过错,可适当减轻侵权方的赔偿责任
③事故系赵某履职期间发生,本案赔偿责任应由乙公司依法承担
④15周岁的王某有一定的民事行为能力,监护人可以不用承担责任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答案】C
【解析】①:赵某的行为造成王某身体受伤,侵害的是公民的健康权,并未危及生命、侵害生命权;同时赵某属于履职侵权,无需独立承担赔偿责任,错误。②:王某违规骑行电动自行车造成事故,因自身存在过错,要依法承担部分责任,减轻侵权方的赔偿责任,正确。③:用人单位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用人单位承担无过错侵权责任。赵某是在执行乙公司职务期间引发事故,赔偿责任应由乙公司承担,正确。④:8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未满15周岁不得骑行电动自行车。15周岁的王某违规骑行引发事故,其监护人未尽到监护与安全教育职责,承担相应监护责任,并非无需担责,错误。
10.【权利行使 注意界限】(2026·湖南长沙·三模)2026年3月,刘某发现某智能科技公司未经其授权,批量收录其全网公开的原创风光摄影作品用于AI图像生成模型的训练,并对外推出付费AI制图服务实现商业盈利。刘某提起著作权侵权诉讼,被告辩称AI生成图像为算法独立产出,属于技术转换性创作,不构成侵权。下列分析正确的是( )
①被告商用原作训练AI并牟利,不属于著作权法限定的合理使用情形
②AI生成图像实质性借鉴原作独创性表达,侵犯了刘某的改编权
③AI算法具有独立性,生成内容不属于作品范畴,被告抗辩成立
④刘某的作品创作完成50年后就进入公共领域,其他人可以免费使用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答案】A
【解析】①:著作权合理使用有法定情形,仅限非商业、无偿、不损害著作权合法权益、不影响作品正常商用的特定情形。被告擅自使用他人原创摄影作品训练AI,且依托模型开展商用服务、获取商业收益,不符合合理使用的法定条件,正确。②:改编权是著作权人改变原有作品表达、创作全新作品的专有权利。被告AI模型生成的图像,实质性利用了刘某摄影作品的独创性表达,属于未经授权对原作的改编与二次利用,构成对改编权的侵害,正确。③:被告侵权的核心是未经许可使用他人享有著作权的作品进行AI商用训练,该前置行为已构成侵权。AI生成内容是否具备独创性、是否构成作品,不影响其侵权事实认定,被告的技术转换性创作抗辩不成立,错误。④:著作权属于自然人的,保护期是作者有生之年加死后50年,错误。
二、非选择题
11.【权利行使 注意界限】(2026·北京·三模)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材料 彭某是一名在网络上颇具影响力的“网红”,其社交平台账号拥有大量粉丝。2025年,彭某发现自己发布的肖像视频被某软件公司擅自用于“换脸”功能,供付费会员使用并牟利。在未获得任何授权的情况下,她的肖像被制成模板,用户只需简单操作便能生成以其面孔为主体的各类视频。彭某认为此举严重侵犯其肖像权,遂将该公司诉至法院。
(1)该公司辩称:“肖像素材源于公开网络,人人可获取,而彭某并未事先声明不许使用;且AI生成内容已不同于原肖像,所以不构成侵权。”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的知识,对此观点加以评析。
(2)某校学习小组在信息课程探究课题《AI走入生活》的结题报告PPT中,也引用了数段彭某肖像视频,请帮该小组完成下表:
将彭某肖像视频插入PPT
是否合法
为避免纠纷,本小组应做到
未事先征得彭某同意
①__________________
②________________
没有向彭某支付使用费的预算
③__________________
④___________________
学习小组围绕如何理解和推进“人工智能+”行动展开讨论。
【答案】(1)该公司的观点是错误的,其行为构成对彭某肖像权的侵犯。
①自然人享有肖像权,未经肖像权人同意,不得制作、使用、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②彭某的肖像虽发布于公开网络,但并不意味着他人可以任意使用,软件公司以“肖像素材源于公开网络、彭某未事先声明不许使用”作为抗辩理由不成立。③即使AI生成内容对原肖像进行了修改,实质仍利用了彭某的肖像特征,且公司用于付费牟利的商业用途,不属于合理使用范畴,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2)是(合法) 注明素材来源和原作者,仅用于课题研究的非商业用途,严格限定使用范围,不得向外传播。 是(合法) 明确使用目的为学校内部教学研究,不用于任何商业用途,使用时标注作者及来源,不恶意歪曲、丑化彭某肖像。
【解析】(1)本题为评析类试题,可运用《法律与生活》中肖像权的相关知识评析,先明确辩题,再结合肖像权的法律规定、合理使用的情形分析。辩题:肖像素材源于公开网络,人人可获取,而彭某并未事先声明不许使用;且AI生成内容已不同于原肖像,所以不构成侵权。
合理性分析:软件公司提出肖像素材来自公开网络,现实中公开的肖像确实存在合理使用的空间,该认知有一定的现实来源,但不符合肖像权侵权的判定规则,不能成为免责理由。
不合理性分析:论据①:我国法律规定,自然人享有肖像权,未经肖像权人同意,不得制作、使用、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只有法定的合理使用情形才无需经权利人同意→可联系:彭某发布肖像到公开网络,并不等于放弃肖像权,未声明不许使用不能成为擅自商用的理由。论据②:软件公司将彭某肖像用于“换脸”功能供付费会员牟利,属于商业用途,不属于为个人学习、课堂教学等法定合理使用的情形→可联系:即便AI生成内容和原肖像有区别,本质仍是基于彭某的肖像特征加工,且以营利为目的,完全符合肖像权侵权的构成要件。
结论:软件公司的抗辩不成立,其行为已经侵犯彭某的肖像权,应当承担相应的侵权责任。
(2)本题为案例分析类主观题,可运用《法律与生活》中肖像权合理使用的知识作答。关键词①:未事先征得彭某同意→可从肖像权合理使用的判定角度分析:属于作品合理使用的情形,是合法的,不需要征得同意,避免纠纷的方式可以是要明确标注来源,限定使用范围仅为内部课题研究,不对外传播。关键词②:没有向彭某支付使用费的预算→可从肖像权合理使用的情形角度分析:为学校课堂教学或者科学研究,在必要范围内使用肖像权人已经公开的肖像,属于法定合理使用,不需要支付报酬,也不需要征得同意,因此是合法的。避免纠纷需要做到明确使用目的是教学研究,不用于商业用途,使用时标注原作者,不损害彭某的肖像利益。
12.【权利保障 于法有据】(2026·北京丰台·二模)法安天下,德润人心。
【基本案情】
张某承包果园多年,果园渐成规模。自2025年春季起,李某饲养的牛群多次闯入其果园,不仅撞断树枝、损坏树体,更将正值花期的果树花苞啃食殆尽,导致大幅减产。张某虽在果园周围悬挂“果园重地,禁止放牧”的警示横幅,但2026年3月,李某家的19头牛再次闯入果园,造成果树严重受损。张某报警后,经民警现场协调,李某仅同意赔偿1000元,与张某主张的35000元实际损失差距较大,张某遂向法院提起诉讼。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四十五条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损害是因被侵权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可以不承担或者减轻责任。
【调解过程及结果】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考虑到果园既关乎当事人的财产权益,也与区域生态环境质量密切相关,矛盾化解应与生态修复同步推进。因此,法官并未急于启动庭审程序,而是第一时间赴果园开展现场勘验,全面了解案件背景。在此基础上,法官多次组织双方开展调解工作。一方面,向李某释明《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关于饲养动物损害责任的有关规定,指出其依法应承担的赔偿责任;另一方面,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系统治理、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的核心原则及“损害担责”的立法理念,引导双方充分认识果园保护的生态价值。
针对李某一次性赔偿确有困难、张某更关注果园后续保护的实际状况,法官提出了“分期赔偿+行为约束+生态修复”的调解方案,由李某分期支付赔偿款,采取围栏加固、专人看管等有效措施,同时协助张某对被损坏的果树进行补种、养护,修复果园生态。经过承办法官的耐心调解,双方当事人最终达成调解协议,李某当庭向张某支付赔偿款2600元并致歉,两家人握手言和。
司法给予我们的不仅是定分止争,也是一份融通情理的温暖力量。结合材料,综合运用法治知识,阐明你对这一观点的认识。
【答案】该案的成功调解坚持了法治与德治相结合的原则。该案以法理定分止争,依据《民法典》,确定李某应承担无过错侵权责任,依法维护张某的合法权益。同时,引入《生态环境法典》的核心原则和立法理念,将矛盾化解与生态修复同步推进,彰显法律的刚性;充分考虑双方当事人的实际情况,以“分期赔偿+生态修复”的方案促成当事人互谅互让,传递司法的温暖力量,有利于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解析】本题是分析说明类主观题,需要紧扣设问中的“法”与“情”双重题眼,将材料中法官“依律定责”的刚性举措对应“定分止争”,将“柔性调解”的人文关怀对应“温暖力量”,从而论证法治与德治相结合的司法实践。有效信息①:法官依据《民法典》第1245条,认定李某的牛多次闯入果园造成损害→可调用的法理依据是《民法典》第一千二百四十五条(饲养动物无过错侵权责任)。本案中,李某作为动物饲养人,无论有无过错,只要造成损害且张某无故意或重大过失,就应承担赔偿责任,法院以此依法维护张某权益,体现“定分止争”。有效信息②:法官引入《生态环境法典》“系统治理、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及“损害担责”原则→可调用的法理依据是生态环境法典核心原则(教材链接:法治保障生态文明建设)。本案中,法官将矛盾化解与生态修复同步推进,彰显法律对生态价值的刚性保护。有效信息③:法官提出“分期赔偿+行为约束+生态修复”方案,考虑李某赔偿困难、张某关注后续保护,最终李某致歉和解→可调用的法理依据是法治与德治相结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谐、友善)。本案中,灵活方案与劝导互谅互让传递了司法温情,实现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统一。
13.【权利行使 注意界限】(2026·北京西城·一模)良好生态环境是最公平的公共产品,是最普惠的民生福祉。
【民法典物权编】
第286条:
业主应当遵守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相关行为应当符合节约资源、保护生态环境的要求。对于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执行政府依法实施的应急处置措施和其他管理措施,业主应当依法予以配合。
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对任意弃置垃圾、排放污染物或者噪声等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行为,有权依照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请求行为人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恢复原状、赔偿损失。
……
第294条:不动产权利人不得违反国家规定弃置固体废物,排放大气污染物、水污染物、土壤污染物、噪声、光辐射、电磁辐射等有害物质。
第326条:用益物权人行使权利,应当遵守法律有关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资源、保护生态环境的规定。所有权人不得干涉用益物权人行使权利。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相关知识,说明民法典物权编的上述规定如何推动国家绿色发展。
【答案】上述法条将绿色原则贯穿于物权行使全过程。明确民事主体在享有物权的同时,必须履行节约资源保护环境的义务,从源头禁止违法排污,实现个人权利行使与公共生态利益的平衡。法律合理界定不动产、用益物权、相邻关系等权利行使边界,协调多元利益关系,兼顾资源利用效率与生态环境保护,推动绿色生产方式转型,实现经济的可持续发展。以良法夯实绿色发展制度根基,构建基层自治与行政监管协同发力的治理体系,强化环保责任追究与权利救济,提升绿色发展制度化、规范化、法治化治理水平。
【解析】本题为分析说明类主观题,知识限定在法律,考生作答时需将法律依据和案件事实相结合。具体可从民法的基本原则、保障各类物权等角度分析作答。关键词①: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对任意弃置垃圾、排放污染物或者噪声等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行为,有权依照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请求行为人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恢复原状、赔偿损失→运用民事法律关系的内容、民法的基本原则等知识,从民法典物权编坚持了绿色原则、要求实现个人权利行使与公共生态利益的平衡角度分析。关键词②:不动产权利人不得违反国家规定弃置固体废物,排放大气污染物、水污染物、土壤污染物、噪声、光辐射、电磁辐射等有害物质→运用保障各类物权的知识,从法律合理界定不动产、用益物权、相邻关系等权利行使边界角度,说明有利于协调多元利益关系,提升绿色发展制度化、规范化、法治化治理水平。
14.【权利保障 于法有据】(2026·北京房山·一模)阅读材料,回答问题。
AI幻觉造成损失谁买单?
梁某查询高校报考的相关信息时,某AI模型(系A公司研发)为其提供了不准确信息(俗称“AI幻觉”)。梁某指出错误时,AI模型不仅坚称信息正确,并主动生成“内容有误赔偿10万元”的承诺。梁某认为AI模型生成的不准确信息对其构成误导受到侵害,AI模型也承诺对其进行赔偿,遂起诉要求A公司赔偿损失。A公司声称对话内容由AI模型生成,已在界面提醒“AI生成内容仅供参考”。法院经查原告权益未受到实际损害,参照《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务管理暂行办法》认定不构成侵权。
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第四条(一) 坚持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不得生成煽动颠覆国家政权、危害国家安全和利益、宣扬恐怖主义以及虚假有害信息等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内容;
第四条(五) 基于服务类型特点,采取有效措施,提升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务的透明度,提高生成内容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该案例写入2026年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1)结合材料,运用“民事法律关系”知识,分析“AI幻觉造成损失谁买单”。
(2)结合材料,运用法治知识,分析该案例写入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意义。
【答案】(1)AI幻觉造成的损失不由A公司买单。民事法律关系的主体包括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AI不具备民事主体资格,AI的赔偿承诺不具法律效力,A公司已履行提示义务,主观上不存在过错,因此不需要对梁某进行赔偿。
(2)①回应社会关切,提供司法指引。AI技术快速发展,由此引发的法律问题日益增多。将此类前沿案例写入工作报告,体现了司法机关对社会热点和新兴领域的高度关注,向全社会传递了司法将积极应对技术变革带来的新挑战的信号,为公众和企业提供明确的法律预期和行为指引。②明确裁判规则,统一法律适用。该案例为全国法院审理类似AI服务侵权纠纷提供了权威的参考和示范。它明确了AI服务提供者是责任主体,并需要承担内容准确性、可靠性的保障义务。这有助于统一司法裁判尺度,避免同类案件出现不同的判决结果,维护司法的公正性和权威性。③引导行业合规,促进健康发展。通过司法裁判,向AI行业发出了明确的合规信号。它要求AI服务提供者必须严格遵守《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加强技术研发和内容审核,提升服务的透明度和可靠性,从而引导整个行业在法治轨道上健康、有序地发展。④保护公民权益,彰显司法公正。该案例的审理和公布,向社会宣示了公民在使用AI服务时的合法权益(如知情权、不受误导权等)受到法律的严格保护。这有助于增强公众的法治信心,鼓励公民在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能够通过法律途径寻求救济,彰显了司法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职能。
【解析】(1)本题为分析类主观试题,考生运用民事法律关系的主体、民事权利与义务、过错责任等知识分析作答即可。有效信息①:梁某查询高校报考的相关信息时,某AI模型(系A公司研发)为其提供了不准确信息(俗称“AI幻觉”)→可用民事关系的主体的知识,分析AI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其生成的“内容有误赔偿10万元”的承诺不具备法律效力。有效信息②:A公司已在界面提醒“AI生成内容仅供参考”,且法院经查原告权益未受实际损害,A公司主观无过错→用民事权利和义务的知识,分析A公司已履行提示义务,不存在过错,不需要对梁某进行赔偿。
(2)本题为意义类主观题,从公正司法、全民守法角度分析作答。有效信息①:该案例涉及AI幻觉这一新兴技术带来的法律问题,是前沿案例→从司法机关回应社会关切、提供司法指引的角度,分析说明将此类案例写入工作报告,体现了司法对新技术挑战的积极应对,为社会提供行为预期。有效信息②:该案例明确了AI服务提供者是责任主体,并需承担内容准确性的保障义务→从明确裁判规则、统一法律适用的角度,分析说明该案例为全国法院审理类似纠纷提供了权威参考,有助于统一司法尺度,维护司法公正。有效信息③:该案例通过司法裁判向AI行业发出了合规信号→从引导行业合规、促进健康发展的角度,分析说明司法裁判能倒逼企业遵守法规,加强技术审核,推动整个行业在法治轨道上发展。有效信息④:该案例向社会宣示了公民在使用AI服务时的合法权益受到法律保护→从保护公民权益、彰显司法公正的角度,分析说明这有助于增强公众法治信心,鼓励公民依法维权,彰显司法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职能。
15.【权利保障 于法有据】(2026·北京丰台·一模)以案释法,明理释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八条宾馆、商场、银行、车站、机场、体育场馆、娱乐场所
等经营场所、公共场所的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基本案情】
郭某在某餐厅用餐结束后步行离开,在餐厅外的台阶区域不慎踩空摔倒。餐厅外的监控视频显示,郭某从出现在画面中开始,就一直在低头看手机。监控画面中未见下雨、下雪,台阶处也未见积雪、积水、冰冻。事发十天后,郭某自行到医院就诊,诊断为腰椎右侧横突骨折。郭某向人民法院起诉餐厅经营者某餐饮公司和餐厅所在楼宇的物业管理企业某商业管理公司,要求某餐饮公司、某商业管理公司承担侵权责任,支付赔偿金。
【裁判结果】
人民法院审理认为,原告郭某摔倒是其自身未尽安全注意义务所致,被告某餐饮公司和某商业管理公司对此并无过错,不应承担赔偿责任。故判决驳回郭某全部诉讼请求。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阐明人民法院作出该判决的法理依据和现实意义。
【答案】法理依据:①根据《民法典》规定,经营场所、公共场所的经营者、管理者承担侵权责任的前提是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②本案中,餐厅外台阶无积雪、积水、冰冻等安全隐患,餐饮公司和商业管理公司已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郭某摔倒系自身低头看手机、未尽安全注意义务所致,被告无过错,故无需承担侵权责任。
现实意义:①维护司法公正,彰显法治精神:法院判决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明确了安全保障义务的边界,厘清了侵权责任的认定标准。②引导公民树立责任意识:提醒公民在社会生活中要尽到自身的安全注意义务,对自身行为负责。③维护市场主体合法权益:防止过度扩大经营者、管理者的安全保障义务,避免不合理的维权诉求,营造公平的法治营商环境。④弘扬公序良俗:判决符合社会常理,引导社会形成合理维权、遵规守纪的良好风尚。
【解析】本题为阐明类主观题,主体是人民法院的判决,作答范围为《法律与生活》知识,问题限定为阐明该判决的法理依据和现实意义,作答角度分为法律逻辑与社会价值两个维度。有效信息①:《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八条规定,经营场所、公共场所的经营者、管理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运用侵权责任构成要件的知识,分析说明经营者承担责任的法定前提,为判决提供法理依据,同时明确裁判标准,维护司法公正。有效信息②:餐厅外台阶无积雪、积水、冰冻等安全隐患,餐饮公司和商业管理公司已尽到安全保障义务→运用事实认定的知识,分析说明二被告不满足侵权责任的构成条件,为判决驳回原告诉求提供事实依据,同时划定经营者责任边界,保护市场主体合法权益。有效信息③:郭某全程低头看手机,未尽到自身安全注意义务,导致摔倒受伤→运用过错责任原则的知识,从责任归属的角度,分析说明损害结果由郭某自身过错导致,二被告无过错无需担责,同时引导公民树立责任意识,弘扬公序良俗。
重难·创新演练
新情境:结合人工智能(T6,T7,T8,T9,T10,T11,T14)
一、单项选择题
1.甲公司自主研发了一款四足仿生机器狗,并就该产品的核心技术申请获得了发明专利权。2026年初,甲公司在电商平台发现,乙公司未经许可销售的同类产品所使用的核心技术与该公司的专利技术完全一致。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若乙公司使用的技术系其自行研发,则未侵犯甲公司专利权
B.自专利申请日起满15年后,该发明专利即可被任何人免费使用
C.甲公司以公开其技术为代价,换取国家提供法定期限内的法律保护
D.甲公司享有该发明专利权,乙公司应依法承担违约责任
【答案】C
【解析】A:专利权具有独占性(排他性),他人未经许可实施其专利即构成侵权,自行研发不能作为专利侵权的法定抗辩理由,排除。B:我国《专利法》规定,发明专利权的保护期为自申请日起20年,并非15年,排除。C:专利权人以公开其发明创造为代价,换取国家在法定期限内对其专利权的专有性保护,体现了“公开换保护”的法律原则,正确。D:违约责任的前提是双方存在合同关系。本案中甲乙双方并无合同关系,乙公司未经许可使用甲公司专利,侵犯的是甲公司的专利权,应承担侵权责任而非违约责任,排除。
2.李某在某商场的室内篮球场打球时,因场地地面有积水不慎滑倒,导致脚踝骨折。经查,商场在球场入口张贴了“注意防滑”的标语,但未及时清理积水,也未设置临时防滑警示牌。关于本案,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
①李某未注意场地情况,是受伤的全部原因,应承担全部责任
②李某未充分注意场地环境,是受伤的主要原因,应承担主要责任
③商场未完全尽到安全保障义务,是受伤的次要原因,应承担次要责任
④商场已张贴标语,尽到了全部安全保障义务,无需担责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答案】C
【解析】①:李某虽有一定注意义务,但商场未及时清理积水是导致其受伤的重要原因,李某并非承担全部责任,错误。②:李某进入篮球场运动自身负有对场地环境的合理注意义务,其未充分留意地面情况是受伤的主要原因,应承担主要责任,符合题意。③:商场作为经营场所的经营者,仅张贴标语未及时清理积水、未设置临时警示,未完全尽到安全保障义务,是受伤的次要原因,应承担次要责任,符合题意。④:商场仅张贴防滑标语不足以完全尽到安全保障义务,对积水隐患未及时处置存在过错,需要承担相应责任,错误。
3.朱女士在某酒店附近草坪锻炼后准备离开,迎面遇上一只未系牵引带的大型贵宾犬。而当时,饲养人王某某正闭眼休息,既未牵绳,也未对犬只采取任何约束措施。为躲避这只“庞然大物”,朱女士在慌乱中不慎摔倒,后被诊断为腰椎骨折。事发后,双方就赔偿问题未能达成一致。朱女士诉至法院,要求王某某承担全部损失。据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朱女士因自身躲避行为受伤,需自行承担部分责任
②若王某某能证明朱女士存在故意行为,可免除责任
③王某某的行为违反了民法典中饲养动物的相关规定
④王某某未尽到管理义务,应当承担无过错侵权责任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答案】D
【解析】①:朱女士是为躲避违规未牵绳的大型犬才慌乱摔倒,朱女士对损害发生不存在过错,无需自行承担部分责任,错误。②:根据民法典规定,违反管理规定未对动物采取安全措施致人损害的,即便证明被侵权人存在故意,仅能减轻饲养人责任,不能免除责任,错误。③:民法典要求饲养动物必须遵守管理规范,对动物采取安全约束措施,王某某未牵绳、未约束犬只,违反了饲养动物的相关规定,正确。④:饲养动物致人损害属于无过错侵权责任,王某某作为饲养人未尽管理义务,应当承担无过错侵权责任,正确。
4.小胡将一辆挂车停放于小张、小伍合伙经营的停车场内。考虑到熟人关系,停放期间停车场并未收取任何费用。三个月后,小胡到该停车场取车,发现挂车平板遗失并报警。经查,小张已将平板以市场价卖给了不知情的小江并将其移走。据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小胡可要求小江返还平板,也可向小张主张损害赔偿
②停车场未尽到妥善保管义务,应当承担违约赔偿责任
③无偿保管虽无报酬,但保管人仍应尽到合理注意义务
④小伍虽不存在故意或重大过失,但仍需承担侵权责任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答案】C
【解析】①:小江作为不知情的买受人,以市场价受让平板并已完成交付,符合善意取得的法定要件,依法取得该动产的所有权。因此,原所有权人小胡无权要求小江返还平板,只能向无权处分人小张主张损害赔偿,排除。②:小胡将挂车停放于小张、小伍合伙经营的停车场,双方成立保管合同关系。小张擅自处分保管物致使平板遗失,表明停车场未尽到妥善保管义务,应当承担违约赔偿责任,正确。③:根据民法典规定,无偿保管合同中,保管人虽不收取报酬,但仍应尽到与处理自己事务相同的合理注意义务,若因故意或重大过失造成保管物毁损、灭失的,仍需承担赔偿责任,正确。④:小张、小伍系合伙关系,对外承担连带责任。但就侵权责任而言,小张擅自卖车属于个人侵权行为,小伍对此不存在故意或重大过失,无需承担侵权赔偿责任,排除。
5.板凳龙是流传于闽、浙等地的传统舞龙活动。田某致力于板凳龙制作技艺的传承与创新,其独创的炫彩玩偶龙首广受欢迎,他拍摄了一组作品照片和制作视频发布在网络上。下列对这组照片与视频的使用,属于合理使用的是( )
①出版社将照片编入教材并支付田某报酬
②老师在课堂上使用视频讲解龙首制作工艺
③网友用AI对照片二次创作后上传社交平台
④电视台新闻报道中呈现了视频中的龙首镜头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答案】C
【解析】①:出版社将作品编入教材并支付报酬,属于法定许可使用,不属于合理使用,错误。②:老师为课堂教学使用已发表的视频,符合合理使用的法定情形,正确。③:网友对照片二次创作后上传社交平台,不属于法定合理使用情形,侵犯了田某的著作权,错误。④:电视台新闻报道中呈现作品内容,是新闻报道合理引用已发表作品,属于合理使用,正确。
6.【新情境·结合人工智能】某知名古风博主的原创视频被一软件公司擅自上传互联网,供用户进行“AI换脸”使用。博主要求公司停止侵权、赔礼道歉并赔偿损失;公司辩称,AI换脸属于技术创新且是对视频的合理使用,不构成侵权。据此可断定( )
①博主对原创视频享有著作权,公司擅自上传侵犯其信息网络传播权
②公司将视频擅自用于商业运营,不属于著作权法上的合理使用
③AI换脸本身属于技术创新,故公司行为不构成侵权且无需担责
④该博主只能在肖像权与著作权侵权中任选其中一项进行主张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答案】A
【解析】①:博主对原创视频享有著作权,公司未经许可擅自将视频上传至互联网,使公众可以在其选定的时间和地点获取,侵犯了博主的信息网络传播权,正确。②:公司将视频用于商业运营的“AI换脸”服务,不属于为个人学习、研究或欣赏等合理使用情形,损害了著作权人合法权益,故不构成合理使用,正确。③:技术创新本身不能成为侵权免责事由,若未经许可使用他人作品且不符合法定例外,仍构成侵权,需承担相应责任,排除。④:若同一行为同时侵犯著作权和肖像权,权利人可一并主张各项权利,并非只能任选其一,排除。
7.【新情境·结合人工智能】2026年6月,百万粉丝短视频博主李某利用AI工具批量剪辑热播影视剧片段,篡改原作剧情、删减关键人物戏份,未标注原归属的影视公司,并将剪辑视频用于带货盈利。这起事件中( )
①通过视频带货盈利是构成侵权的必要条件
②博主商用剪辑影视片段属于法定许可使用
③博主篡改影视内容侵犯了保护作品完整权
④该影视剧著作财产权的保护期是作品发表后50年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答案】D
【解析】①:构成侵权不以盈利为必要条件,即使不盈利,未经许可擅自篡改、使用他人作品也会构成侵权,因此盈利不是侵权的必要条件,错误。②:法定许可使用是法律规定的可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但需支付报酬的特定合法使用情形,本案中博主商用侵权剪辑的行为不属于法定许可使用,错误。③:保护作品完整权是著作权人享有的保护作品不受歪曲、篡改的权利,博主篡改原作剧情、删减关键戏份,侵犯了原作品的保护作品完整权,正确。④:我国著作权法规定,影视剧这类影视作品的著作财产权保护期为作品发表后50年,正确。
8.【新情境·结合人工智能】某日,小陈发布了一条日常视频。同学小张出于玩笑,使用AI技术丑化该视频中小陈的面部形象,并发布在自己的账号上。更改后的视频经平台推送后,短时间内获得大量播放,评论区出现不少嘲讽小陈外貌的负面言论,给小陈造成了严重的困扰。该事件中( )
①小张虽不是恶意侵权,但其行为仍侵犯小陈人身权利
②小张因侵犯了小陈的权利,应采取补救措施、赔偿损失
③小张利用AI丑化了小陈的面部形象,属于侵犯肖像权
④小张发布视频导致小陈遭受负面评价,侵犯其荣誉权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答案】B
【解析】①:小张未经许可用AI丑化小陈面部并公开发布,即使小张出于玩笑,但客观上损害了小陈人格利益,依然构成侵权,侵害其人身权利,符合题意。②:根据《民法典》,侵权人需承担民事责任(如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但“赔偿损失”以“造成实际损害”为前提。题目中仅提到“给小陈造成严重困扰”,未明确小陈有财产损失或严重精神损害(需达到“造成严重后果”才支持精神损害赔偿)。因此,“应采取补救措施、赔偿损失”的表述过于绝对,且补救措施一般是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说法错误。③:侵犯肖像权的核心情形:丑化、污损、利用信息技术手段伪造他人肖像,或是未经许可制作、使用、公开他人肖像,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小张使用AI技术丑化小陈面部形象并公开发布,侵犯了小陈的肖像权,符合题意。④:荣誉权是针对获得的荣誉称号、奖励等被非法剥夺、诋毁; 本案网友嘲讽外貌,是贬低小陈社会评价,侵犯名誉权,不是荣誉权,说法错误。
9.【新情境·结合人工智能】“AI魔改”是指利用生成式人工智能、深度合成等技术,对经典文艺作品、历史人物、英模人物、影视形象等进行颠覆性、低俗化、歪曲式重构的恶搞创作。比如秦始皇直播带货、关羽手持加特林等。这些行为颠覆原作人设、歪曲历史形象、低俗恶搞、篡改剧情、跨界强行混搭、丑化正能量人物。下列对“AI魔改”这一现象认识正确的是( )
①擅自篡改改编原创文艺作品,侵犯作者的名誉权和保护作品完整权
②恶搞抹黑英雄烈士形象,违背社会公序良俗,需承担法律责任
③网络服务商发现违规内容未及时处理需承担相应责任
④出于娱乐消遣目的改编并传播他人作品,属于著作权合理使用
A.①② B.①③ C.②③ D.③④
【答案】C
【解析】①:擅自篡改改编原创文艺作品侵犯的是著作权中的保护作品完整权,并未直接侵犯作者的名誉权,名誉权针对人格社会评价,篡改作品不等于贬损作者名誉,排除。②:恶搞抹黑英雄烈士形象,违反《英雄烈士保护法》相关规定,违背公序良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需承担相应法律责任,正确。③:依据相关法律规定,网络服务商对平台内违规内容负有管理义务,发现后未及时处置需承担相应法律责任,正确。④:著作权合理使用有严格的法定情形,以娱乐消遣为目的改编传播他人作品不属于合理使用范畴,构成侵权,排除。
10.【新情境·结合人工智能】AI翻唱乱象近期引发社会热议。依托声音克隆技术,私自抓取原声训练AI
模型,部分AI翻唱可快速复刻歌手声线,并生成翻唱作品,制作成本远低于传统音乐创作。部分AI翻唱借助平台传播,博取流量收益,扰乱音乐市场秩序。据此可知,部分AI翻唱( )
①可能侵犯了原权利人的人格权益和著作权
②涉及的民事权利和义务指向对象是侵权行为
③复刻他人声线并商用,是作品的法定许可使用
④平台若未尽到依法审核义务,需要承担一定责任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答案】B
【解析】①:私自抓取原声训练AI模型复刻歌手声线可能侵害他人属于人格权益的声音权,未经许可传播翻唱作品牟利会侵害原权利人的著作权,正确。④:网络服务提供者对平台内传播的内容负有法定审核义务,未尽审核义务导致侵权内容传播的需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正确。②:民事权利和义务指向的对象是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人身关系客体是人身利益、知识产权关系客体是智力成果和商业标记,并非侵权行为,错误。③:作品法定许可是法定情形下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使用作品但需依规支付报酬的制度,复刻他人声线商用不属于法定许可的适用范畴,错误。
二、非选择题
11.【新情境·结合人工智能】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A公司系人工智能领域创新主体,其自主研发的“虚拟数字人”技术已实现规模化商业运营。为保护核心技术秘密,A公司针对源代码、数据库表文件等关键信息,建立了全流程保密管理制度。B公司曾与A公司就“虚拟数字人”项目开展采购磋商,但未达成合作。随后,A公司负有保密义务的负责该项目的付某等五人集体离职并迅速入职B公司。不久,B公司上线了与A公司“虚拟数字人”互动平台高度相似的网站,其全资子公司亦以“AI交互数字人”等同类产品对外推广。经技术比对,B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相关产品源代码、数据库表信息与A公司技术秘密相似度超过90%。A公司因此遭受巨大经济损失。A公司将付某等五人、B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共七方主体诉至法院。法院依法审理后,判令七被告连带赔偿原告经济损失495万元及维权合理费用226864元。
法条链接《商业秘密保护规定》第二条:经营者获取、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商业秘密应当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信的原则,遵守法律法规规章和商业道德,公平参与市场竞争。
结合材料,运用“民事权利与义务”知识,分析法院判决的合理性。
【答案】①发明人如果选择以商业秘密的方式来保护其发明,则只要保护得当,就可以一直受保护。A公司研发的“虚拟数字人”具备商业价值,且采取了严格的保密措施,属于商业秘密。②付某等五人未遵守保密协议,B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以不正当的方式获取技术来源,七被告主观上存在过错,客观上造成了A公司重大经济损失,且主观过错与损害事实之间存在因果关系,因此判决七被告承担赔偿损失的侵权责任。③法院的判决有利于加强新兴领域知识产权保护,激励人们创业创新,同时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助推新质生产力发展。
【解析】本题为分析说明类主观题,要求运用“民事权利与义务”知识,可从依据、意义的角度分别作答。有效信息①:为保护核心技术秘密,A公司针对源代码、数据库表文件等关键信息,建立了全流程保密管理制度→可从商业秘密保护角度分析,说明A公司研发的“虚拟数字人”属于商业秘密。有效信息②:B公司曾与A公司开展采购磋商未达成合作。随后,A公司负有保密义务的付某等五人离职并迅速入职B公司。不久,B公司上线了 经技术比对与A公司技术秘密相似度超过90%的同类产品。A公司因此遭受巨大经济损失。→可从侵权责任的构成要件的角度分析,说明付某等五人、B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均主观上存在过错,客观上造成了A公司重大经济损失,且主观过错与损害事实之间存在因果关系,因此应承担赔偿损失的侵权责任。有效信息③:法院依法审理后,判令七被告连带赔偿原告经济损失495万元及维权合理费用226864元→可从保护知识产权的角度分析,说明法院的判决有利于加强新兴领域知识产权保护,激励人们创业创新。
12.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2026年4月,河南一冷冻榴莲果肉商家与山东一买家达成买卖合同。买家收货后,以“榴莲发霉”为由申请“仅退款”。商家查看发货视频及买家图片后指出,图片中的霉变榴莲并非其售卖的商品。
双方产生争议后,商家两次驱车,自费数千元往返千里寻找证据。因当地环卫临时调整,该片区垃圾暂未清运,商家最终在买家住处附近垃圾桶中找到自家发货的榴莲包装袋(未找到果肉)。期间,买家态度恶劣,多次删除又添加商家联系方式,并放出侮辱性言论。商家随后向平台投诉并提起诉讼。法院审理认为,买家在无充分证据情况下坚持“仅退款”并发表侮辱性言论,违背诚实信用原则,滥用消费者权利,判决买家赔偿损失并公开赔礼道歉。公安机关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对买家公然侮辱他人的行为处以行政拘留5日、罚款500元的处罚。
结合材料,运用“民事权利与义务”的知识,评析本案中买家的行为。
【答案】①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遵循诚信、守法原则。买家伪造证据,违背相关原则,应承担法律
责任。②本案中双方订立的买卖合同是合法有效的,买家申请“仅退款”却不退货,且未能证明霉变系商家所售,未全面履行合同义务,构成违约,应承担退货或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③民事主体行使民事权利时不能超过正当的界限,不得滥用民事权利损害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买家滥用消费者权利,超出了正当行使权利的边界。买家以侮辱性言论辱骂商家,侵害商家名誉权,应承担侵权责任。
【解析】本题属于评析类试题,运用民事权利与义务的知识,从诚信守法、合同履行、行使权利界限评析买家行为。有效信息①:买家虚构榴莲发霉事实,申请仅退款→从诚信守法的角度,分析民事主体开展民事活动应当恪守诚信,买家弄虚作假违背诚信原则。有效信息②:买卖合同生效后,买家拒不履行收货付款义务→从合同履行的角度,分析合同成立后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义务,买家的行为构成违约。有效信息③:买家无充分证据坚持仅退款,滥用消费者权利,并且辱骂商家→从行使权利界限的角度,分析行使民事权利不得损害他人合法权益,买家既滥用权利,又侵犯商家名誉权,需要承担侵权责任。
13.分析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案情回顾】2026年3月,纪录片《你好,12315》第二季首集《打“假”进行时》报道了内蒙古包头市一起名牌鞋店售假案。该鞋店长期销售标注某知名品牌的运动鞋,后经鉴定确认均为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面对执法人员询问,店长态度坦然,直言所售鞋子为“高仿货”,并称“顾客来了我们都说它是高仿”。执法人员在进一步检查中发现,店铺楼上仓库内竟藏有上千双假冒品牌运动鞋,涉案数量远超预期,且该店每日营业额高达六千余元。
【处理结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市场监督管理局对该店侵犯商标专用权的商品予以没收,并对当事人给予行政处罚。
结合材料,从侵权责任的构成要件角度,分析市场监督管理局作出处罚的理由。
【答案】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侵权责任的构成要件如下:①民事主体的合法权益受到了损害。该门店未经注册商标权利人许可使用涉案商标售卖鞋子,且数量较多、金额较大,侵犯了注册商标权利人的注册商标专用权。②行为人主观上存在过错。店长态度坦然,直言所售鞋子为“高仿货”,并称“顾客来了我们都说它是高仿”,主观上存在故意。③该销售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因此,该门店负责人需要承担侵权责任。
【解析】本题为法律与生活类主观题,主体是售假门店经营者,要求运用侵权责任的构成要件知识,从侵权责任构成要件角度分析市场监督管理局作出处罚的理由。有效信息①:店铺长期销售标注某知名品牌的运动鞋,经鉴定均为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仓库藏有上千双假冒鞋,日营业额高达六千余元→可运用侵权责任构成要件中“损害事实”的知识,从合法权益受侵害角度,说明该门店未经商标权利人许可使用涉案商标售卖鞋子,数量较多、金额较大,侵犯了注册商标权利人的商标专用权,存在客观损害事实。有效信息②:店长态度坦然,直言所售鞋子为“高仿货”,并称“顾客来了我们都说它是高仿”→可运用侵权责任构成要件中“主观过错”的知识,从主观心态角度,说明店长明知所售为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仍公然销售,主观上存在故意,具有过错。有效信息③:该店长期销售假冒品牌运动鞋,经营规模大且营业额高→可运用侵权责任构成要件中“因果关系”的知识,从行为与结果的关联角度,说明门店的售假行为直接导致商标权利人合法权益受损,销售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14.【新情境·结合人工智能】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专项行动】
2026年4月底,中央网信办部署开展为期4个月的“清朗·整治AI应用乱象”专项行动,严厉打击利用AI技术假冒仿冒他人、发布不良信息等违法违规行为,强调平台必须压实主体责任。
【案情焦点】
APP运营方行为:未经许可,用林某生活照片制作AI付费写真模板(保留其衣着、背景、姿势,用户可替换面部,已大量使用);用AI合成含林某形象、姓名的拜年视频,用于商业宣传,视频台词包含“我代表某品牌祝新老客户⋯⋯”。
林某与APP运营方多次协商,APP运营方置之不理,林某遂将APP运营方诉至法院。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中的相关知识,从林某诉讼代理人角度,分析本案法律事实,并提出诉讼主张。
【答案】法律事实分析
①依据民法典,自然人依法享有肖像权、姓名权,任何主体不得非法侵害。本案APP运营方未经林某许可,利用AI技术制作其付费写真模板并商用,以信息技术伪造、营利性使用他人肖像,构成肖像权侵权。②运营方未经授权,AI合成带有林某姓名、形象的视频用于商业宣传,盗用他人姓名进行商业推广,侵害林某姓名权。③被告主观存在过错,明知未经权利人授权仍实施侵权行为,且在原告协商维权后拒不整改,未履行平台主体责任。④被告侵权行为具有营利性,造成林某人格尊严受损、社会评价受影响,产生相应维权损失,侵权行为与损害结果存在直接因果关系,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诉讼主张
①判令被告立即停止侵害,下架删除全部侵权AI模板与宣传视频,停止一切使用林某肖像、姓名的侵权行为。②判令被告公开赔礼道歉,消除侵权行为带来的不良影响。③判令被告赔偿原告经济损失、合理维权开支及相应精神损害抚慰金。④判令被告承担本案全部诉讼费用。
【解析】本题为说明类主观题,需要调用民事权利与义务的有关知识分析作答。有效信息①:APP运营方未经许可,用林某生活照片制作AI付费写真模板商用,大量对外使用→可调用的法理依据是自然人享有肖像权,任何组织个人不得利用信息技术手段伪造等方式侵害他人肖像权,未经许可营利使用他人肖像构成侵权。本案中运营方未经林某同意,借助AI技术改造其肖像并用作付费商业模板,侵犯林某肖像权。有效信息②:运营方用AI合成含林某形象、姓名的拜年视频用于商业宣传→可调用的法理依据是自然人享有姓名权,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盗用、冒用他人姓名。本案中运营方擅自使用林某姓名搭配肖像进行品牌商业推广,属于盗用他人姓名,侵害林某姓名权。有效信息③:林某与APP运营方多次协商,运营方置之不理,同时平台未落实主体责任→可调用的法理依据是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网络平台负有管理主体义务。本案中运营方明知无授权仍持续侵权,经催告拒不停止侵权,主观存在明显过错,未尽平台管理责任。有效信息④:侵权行为用于商业经营,损害林某人格尊严,产生维权相关成本→可调用的法理依据是侵害自然人人身权益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侵权人需承担停止侵害、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本案中被告营利性侵权造成林某社会评价降低,产生维权支出,应当承担多项侵权责任。
15.《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九十六条因当事人一方的违约行为,损害对方人格权并造成严重精神损害,受损害方选择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的,不影响受损害方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李某与A婚庆公司签订婚庆服务合同,约定由A公司提供婚礼当天的司仪主持、摄像记录等服务,合同额共计68880元。李某当日向婚庆公司支付80%费用。
婚礼当天,李某亲属遵照物业安全管理规定燃放爆竹时,邻居王某的狗受到惊吓,挣脱狗绳,撞坏了A公司的摄影机,导致李某夫妇部分婚礼环节未被拍上。李某得知后情绪一度失控,认为婚礼影像承载着其夫妇的情感价值和人格利益,具有不可替代的纪念意义,遂对A公司提起诉讼,要求减少部分费用,并赔偿精神损失费。A公司请求王某和李某亲属共同承担责任。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说明法院是否支持李某和A公司的诉讼请求并阐明理由。
【答案】法院对李某的诉讼请求予以支持,对A公司的诉讼请求部分支持。
①针对李某的诉讼请求:李某与A婚庆公司存在合法有效的服务合同,A公司未能按约定提供完整的婚礼摄像服务,构成违约。同时婚礼影像具有人格象征意义的特定纪念价值,A公司的违约行为损害了李某夫妇的人格利益并造成严重精神损害,根据民法典的规定,李某在主张减少服务费(违约责任)的同时,有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因此法院支持李某的诉求。
②针对A公司的诉讼请求:王某作为狗的饲养人,未尽到管理义务导致狗挣脱撞坏摄影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李某亲属燃放爆竹符合物业安全管理规定,不存在过错,无需承担侵权责任,因此法院仅支持A公司向王某追责的诉求,驳回其要求李某亲属承担责任的诉求。
【解析】本题为分析说明类主观题,可运用《法律与生活》中合同履行、侵权责任、违约责任与精神损害赔偿的相关知识分析作答。观点表态:法院对李某的诉讼请求予以支持,对A公司的诉讼请求部分支持。有效信息①:李某与A婚庆公司签订合法有效的婚庆服务合同,A公司因摄影机被撞无法提供完整摄像服务→可从合同履行的角度分析: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当事人应当全面履行合同义务,A公司未按约定完成摄像服务构成违约,李某有权主张减少相应服务费用,承担违约责任。有效信息②:婚礼影像承载情感价值和人格利益,李某因部分婚礼环节未拍摄情绪失控→可从违约责任和精神损害赔偿的关系角度分析:根据民法典规定,因违约损害对方人格权并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受损害方主张违约责任的同时可请求精神损害赔偿,婚礼影像是具有人格象征意义的特定纪念物,A公司的违约行为损害了李某的人格利益并造成严重精神损害,故李某主张精神损害赔偿的请求合法。有效信息③:李某亲属遵照物业规定燃放爆竹,王某的狗挣脱狗绳撞坏摄影机→可从侵权责任的构成要件、饲养动物致人损害的责任认定角度分析: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应当承担无过错侵权责任,王某未尽到对狗的管理义务,应当对A公司的财产损失承担侵权责任;李某亲属燃放爆竹的行为符合管理规定,主观上无过错,其行为与摄影机损坏无法律上的因果关系,无需承担责任。
真题·实战演练
高频考点:权利保障 于法有据;权利行使 注意界限
一、单项选择题
1.(2025·北京·高考真题)书法家甲将自己书写的一幅具备独创性的春联书法作品“天泰地泰三阳泰,家和人和万事和”(内容选自清代刻本)赠与乙以贺新春。乙收到后很喜欢,未经甲授权就将春联上的字整体扫描后完整再现于新开发的文创产品的外观设计,产品十分热销。结合上述事实,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即便甲从未将其书法与产品结合用于申请专利,乙的行为仍侵害甲的专利权
B.春联上的语句属于公共领域的文字作品,乙的行为不侵害甲的著作权
C.春联完成交付后,乙享有春联所有权,乙的行为属于所有权的正常行使
D.甲乙之间成立赠与合同,该合同履行并不转让春联所涉书法作品的著作财产权
【答案】D
【解析】A:专利权是权利人就特定的发明创造依法在规定期限内享有的专有权。甲对书写的书法作品享有著作权,乙的行为侵犯了甲的著作权而不是专利权,A 错误。B:虽然春联语句选自清代刻本属于公共领域文字,但甲书写的春联书法作品具备独创性,属于著作权法保护的美术作品。乙未经甲授权将书法字用于文创产品外观设计,侵犯了甲的著作权,B错误。C:春联完成交付后,乙获得了春联的所有权,但所有权的行使不能侵犯他人的知识产权。甲虽将春联实物赠与乙,但著作权中的著作财产权(如复制权等)并未随所有权转移。乙未经许可将书法字用于文创产品外观设计,超出了所有权正常行使范围,侵犯了甲的著作权,C错误。D:甲将春联赠与乙,甲乙之间成立赠与合同。根据著作权法规定,美术等作品原件所有权的转移,不视为作品著作权的转移,即不转让春联所涉书法作品的著作财产权,D正确。
2.(2025·山东·高考真题)张某发现汽车后轮有明显裂损致难以行驶。通过查看物业监控,张某发现邻居王某持木棍有意将李某的狗驱赶至自己的车前,受惊的狗致车辆受损。张某找王某索赔被拒后,便擅自将王某的姓名、电话号码、可识别王某的监控视频发布网络,后王某遭受个别网民电话骚扰谩骂。下列判断正确的是( )
①不论李某是否有过错,都不影响张某向李某追责
②即使李某存在故意或过失,张某也可向王某索赔
③张某的行为侵害了王某的肖像权和名誉权
④王某应委托辩护人维护个人信息权益和隐私权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答案】A
【解析】①:李某是狗的主人,李某应承担无过错侵权责任。故不论李某是否有过错,都不影响张某向李某追责,①正确。②:根据侵权责任的构成要件,王某持木棍有意将李某的狗驱赶至张某车前,致使狗受惊撞坏车辆,王某实施了侵权行为,且该行为与张某车辆受损之间存在因果关系。即使李某对狗的管理等方面存在故意或过失,但王某的行为也是导致张某车辆受损的直接原因之一,张某作为被侵权人,有权向实施直接侵权行为的王某索赔。所以“即使李某存在故意或过失,张某也可向王某索赔”说法正确,②当选。 ③:张某擅自将王某的姓名、电话号码、可识别王某的监控视频发布网络,这一行为侵犯了王某的个人信息权益和隐私权以及肖像权。王某虽被骚扰谩骂,但没有明确的侮辱诽谤情节,故王某的名誉权未收到侵犯,③排除。④:在民事诉讼中,维护当事人权益的是诉讼代理人,辩护人是在刑事诉讼中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进行辩护。本题中王某个人信息权益等受侵害属于民事纠纷范畴,王某应委托诉讼代理人维护个人信息权益和隐私权,而不是辩护人,④排除。
3.(2025·河南·高考真题)2025年,已故作家丁某(1908-1973)的小说被甲公司改编拍摄成微短剧《跨越山海》。该剧市场反响热烈,多家电视台引用剧中精彩画面进行报道。随后,甲公司发现乙公司经营的小程序在免费播放该剧。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甲公司应在该剧中注明作者丁某的姓名
②甲公司的改编应取得丁某继承人的同意
③参与报道的电视台无需向甲公司支付使用费
④如果该剧未进行登记,则乙公司不构成侵权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答案】B
【解析】①:根据著作权相关法律规定,使用他人作品应当指明作者姓名或者名称、作品名称。甲公司将丁某的小说改编拍摄成微短剧,丁某作为原作品的作者,其著作权中的署名权等受到法律保护。所以甲公司应在该剧中注明作者丁某的姓名,①正确。②:著作权属于自然人的,保护期是作者有生之年加去世后50年。著作权保护期届满,该作品就进入公共领域,任何人都可以免费使用。著改编权属于著作权的财产权,但是作家已于1973年去世,2025年将其改编,已经超过保护期限,不需要经过丁某继承人的同意,②错误。③:为报道新闻,在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媒体中不可避免地再现或者引用已经发表的作品属于合理使用,因此参与报道的电视台无需向甲公司支付使用费,③正确。④:小说被甲公司改编拍摄成微短剧《跨越山海》,甲公司发现乙公司经营的小程序在免费播放该剧。说明该剧是甲公司享有相关权利的作品,乙公司未经甲公司许可免费播放,侵犯了甲公司对该微短剧享有的信息网络传播权等权利,④错误。
4.(2024·北京·高考真题)张某在楼道内长期堆放大量杂物,堵住了消防通道,影响了邻居李某通行,双方为此发生纠纷。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李某在业主群陈述张某堆放杂物的事实,致张某社会评价降低,侵害了张某的名誉权
②业主对楼道享有共有的权利,但行使权利时不得违反法律和违背公序良俗
③李某和张某可以向人民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纠纷,双方应依照约定履行达成的协议
④李某有权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请求法院判令张某承担排除妨碍的侵权责任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答案】C
【解析】①:名誉作为一种社会评价,是指社会或他人对特定自然人、法人及非法人组织的品德、才干、信誉、资历,声望和形象等方面的客观评判。任何维织或个人不得以侮辱、诽谤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名誉权,李某客观陈述事实,并未侵害张某的名誉权,①错误。②:相邻关系一方在为自己便利行使权利时,应当照顾到相邻方的利益,不得违反法律和违背公序良俗,②正确。③:纠纷的处理方式可以采用和解、调解、仲裁或诉讼等,③正确。④:行政诉讼是行政相对人认为国家行政机关实施的行政行为不合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人民法院依法予以受理、审理并作出裁判的活动,李某和张某是平等民事主体之间的纠纷,李某有权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④错误。
5.(2024·辽宁·高考真题)小王(15岁)的摄影作品“紫光大桥”在甲杂志公开发表。小王及其父母同意甲杂志社许可第三方使用该作品。经甲杂志社许可,乙杂志转载了该作品。丙公司未经许可,将该作品作为商标用于产品外包装设计。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甲杂志社与丙公司之间法律关系的客体是智力成果
②乙杂志转载该作品的行为属于合理使用
③丙公司侵犯了小王的著作权和甲杂志社的商标权
④小王可以在父母的帮助下以原告身份对丙公司提起诉讼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答案】B
【解析】①:材料中甲和丙公司涉及的是著作权,法律关系的客体是智力成果,①正确。②:乙杂志转载该作品的行为属于法定许可使用,不属于合理使用,②错误。③:商标注册人依法享有注册商标专用权。未经权利人许可,他人在同一种或类似商品上使用与注册商标相同、近似的商标的,构成侵权,需要承担相应的侵权责任。丙公司未侵犯甲杂志社的商标权,③错误。④:材料中丙公司侵犯了小王的著作权,因其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在父母的帮助下以原告的身份对丙公司提起诉讼,④正确。
6.(2024·甘肃·高考真题)加强知识产权的法律保护,有助于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保护、传承与创新。下列行为合法的是( )
①美术学院张老师用非遗传承人的刻葫芦作品讲解刻法,并将其复制出来
②某中华老字号产品为防止配方泄密,未申请专利,以商业秘密加以保护
③赵医生认为已故某中医专家的著作有误,直接改编并以原作者名义出版
④刘经理对汉简感兴趣,购买了简牍博物馆的文创产品复制并在网上售卖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答案】A
【解析】①:美术学院张老师用非遗传承人的刻葫芦作品讲解刻法,并将其复制出来,属于作品的合理使用,①正确。②:某中华老字号产品为防止配方泄密,未申请专利,以商业秘密加以保护,属于合法的方式保护知识产权,②正确。③:赵医生认为已故某中医专家的著作有误,可以进行修订,但是要征得继承人的同意才能进行出版,因此不能直接进行出版,③错误。④:刘经理对汉简感兴趣,购买了简牍博物馆的文创产品属于合法行为,但是复制并在网上售卖则属于侵权行为,④排除。
7.(2024·重庆·高考真题)“远亲不如近邻。”关于处理相邻关系,正确的是( )
A.小赵家的婴儿经常半夜啼哭吵醒楼下住户,小赵认为已关闭自家门窗,邻居应予包容
B.小孙在阳台用农家肥种菜,产生的异味令四邻难以忍受,小孙认为在自家阳台种菜,没有妨碍他人
C.小李家的果树年年修剪,仍大面积遮挡邻居家窗户,被邻居投诉,小李认为果树种植在自家院坝,他人无权干涉
D.小钱将自家入户门由向内开改为向外开,导致邻居出行通道狭窄,邻居要求整改,小钱认为自家房门改装与邻居无关
【答案】A
【解析】A:对于婴儿的啼哭声在已关闭门窗的情况下仍影响邻居休息,邻里之间应该互相体谅,和睦相处,A正确。B:相邻关系民法典规定,不动产的相邻权利人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相邻关系,相邻关系一方在为自己便利行使权利时,应当照顾到相邻方的利益,即使是在自己家的阳台种菜,也应该考虑到周围邻居的感受,尽量避免使用会产生强烈异味的肥料,B错误。C:小李家的果树如果大面积遮挡邻居家的窗户,影响了邻居的采光权,这可能构成对邻居合法权益的侵犯,C错误。D:如果小钱对自家入户门的改动导致邻居出行通道狭窄,影响了邻居的出行便利和安全,那么根据法律规定,小钱应当停止侵害、排除妨碍,需要将入户门恢复为向内开的状态,D错误。
8.(2024·江西·高考真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的规定,著作权人对其作品享有广泛的权利。他人未经著作权人许可使用著作权人的作品,就可能构成侵权。未经著作权人许可,下列行为构成侵害著作权的是( )
①某商场员工装扮成新上映动画片中的卡通形象招揽顾客
②钱某将电影院正在热映的电影用手机摄录并发布到网上
③赵某临摹宋代张择端《清明上河图》并将临摹品卖给他人
④某学校高一学生排练某剧院舞蹈作品《唐宫夜宴》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答案】A
【解析】①:“新上映动画片”说明其著作权在保护期限内,未经允许,某商场员工装扮成构成卡通形象招揽顾客是对权利人著作权的侵犯,①正确。②:对电影院里上映中的电影内容未经允许拍摄成视频并发布到网上,侵犯了著作权人的复制权和信息网络传播权,,因此构成侵害著作权,②正确。③:著作权属于自然人的,保护期限是作者有生之年加去世后50年,保护期满后,该作品进入公共领域,任何人都可以免费使用,赵某临摹宋代张择端《清明上河图》并将临摹品卖给他人不构成侵权,③不符合题意。④:某学校高一学生排练某剧院舞蹈作品《唐宫夜宴》属于作品的合理使用,不够成侵权,④不符合题意。
9.(2024·北京·高考真题)“宝藏秘境,奇幻之旅,198元特价(无额外消费)……”,F公司发布了一则探洞游广告。王某报名参加,签订了旅游合同,并在F公司要求下到指定商店购买了安全绳。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合同载明“游客需自担风险和责任”,F公司可据此免责
B.F公司发布的广告欺骗了王某,侵害了王某的知情权和个人信息权益
C.王某因所购安全绳断裂受伤,可向法院起诉要求经营者赔偿损害
D.F公司与王某发生侵权纠纷,该公司应对其没有过错承担举证责任
【答案】C
【解析】A:合同载明“游客需自担风险和责任”属于免除己方责任的无效条款,F公司不可据此免责,A错误。B:F公司发布的广告欺骗了王某,侵害了王某的知情权和自主选择权,与个人信息权益无关,B错误。C: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人身,他人财产损害的,受害人可以向产品的生产者请求赔偿,也可以向产品的销售者请求赔偿,C正确。D:F公司与王某的侵权纠纷,不属于举证责任倒置的情形(如过错推定、无过错责任的特定情形),过错举证责任由王某承担,F公司不需要对自己没有过错承担举证责任,D错误。
10.(2023·北京·高考真题)
某化工公司发生管道泄漏事故,之后,附近的草莓采摘园主向法院提起诉讼,主张今年草莓歉收系该公司污染土壤所致,请求赔偿。经查,因当地长期过度开采地下水导致土壤层下沉,管道底部缺乏支撑出现裂缝,化学原料泄漏,从而污染了周围土壤。
对本案分析正确的是( )
A.化学原料泄漏是因不可抗力引起的,化工公司无需承担赔偿责任
B.化工公司如能证明自己对损害的发生没有过错,则无需承担赔偿责任
C.化工公司如能证明歉收并非化学原料泄漏所导致,则无需承担赔偿责任
D.本案符合举证责任倒置情形,草莓采摘园主无需提交合法权益受损的证据
【答案】C
【解析】A:化学原料泄露是因当地长期过度开采地下水导致的,不属于不可抗力,故A表述错误。B:该案属于污染环境,适用无过错侵权,故不需要化工公司证明自己有没有过错,故B表述错误。C:化工公司如能证明自己的行为与歉收无因果关系,则不需要承担赔偿责任,故C表述正确。D:本案属于环境污染,符合举证责任倒置情形,但是不意味着草莓采摘园主不提供任何证据,主要证据由化工公司提供,故D表述错误。
二、非选择题
11.(2026·河北·高考真题)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将于2026年8月15日起施行。高二某班开展了“以法为纲,山青水长”主题学习活动,收集到以下案例:
结合以上案例,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完成法律分析,并围绕学习主题提出建议。
法律问题
法律分析
建议
除判决外,法院还可以通过何种方式解决纠纷?
法院还可以通过诉讼调解的方式解决纠纷。
建议法院立足生态文明建设大局,推动当事人以和为贵来解决合同纠纷,消除生态环境安全隐患。
若被告无正当理由拒收牛粪,将面临怎样的法律风险?
①
建议被告②
若原告放任粪山发酵,被追究环境污染责任,是否需要考虑其主观过错?
③
建议原告④
【答案】①:被告需承担违约责任,包括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赔偿损失。②:建议被告遵循诚信原则与全面履行原则,及时接收牛粪并妥善处置,配合消除生态环境安全隐患。若确有困难应与原告协商变更或解除合同,避免因违约造成更大损失。③:不需要考虑主观过错。环境污染责任适用无过错侵权责任原则,只要行为与损害间有因果关系即承担责任。④:践行绿色原则,及时清理牛粪或采取无害化处理措施,消除环境安全隐患,防止损害扩大。
【解析】本题是案例分析类主观题,需要将材料中“拒收牛粪”与“放任污染”两个行为,并分别对应合同违约责任的认定与环境污染无过错归责原则的适用。有效信息①:被告以“场地施工”“人手不足”为由拒收牛粪→可调用的法理依据是民法典合同编规定,当事人应按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无正当理由不履行构成违约。本案中,被告拒收理由不属于不可抗力等法定免责事由,应承担继续履行、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有效信息②:针对被告的违约风险提出建议→可调用的法理依据是合同履行的原则(全面履行原则、诚信原则)。本案中,被告应恪守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数量、时间接收牛粪;若客观情况发生变化,应与原告协商一致变更合同,而非单方面拒收。有效信息③:原告放任“粪山”发酵威胁生态安全→可调用的法理依据是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责任的归责原则(无过错责任原则)。本案中,因污染环境造成损害的,无论行为人有无过错,都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故无需考虑原告的主观过错。有效信息④:针对原告的环境风险提出建议→可调用的法理依据是《民法典》的绿色原则(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有利于节约资源、保护生态环境)。本案中,原告作为牛粪的所有者和产生者,在合同履行受阻时,仍负有环保义务,应及时采取措施处理污染物,避免对周边环境造成实质损害。
12.(2025·北京·高考真题)以人为本,智能向善。
材料 脑机接口被称为人脑与外界沟通交流的“信息高速公路”,通过识别脑电波特征,读取人脑意图,实现人与外部设备之间的交互,其技术路径主要包括植入式和非植入式。目前,在医疗健康领域,脑机换口为神经系统疾病患者带来了新的治疗希望和康复途径,如帮助丧失行动能力的人在植入式手术后重拾运动机能。
科技是发展的利器,也可能成为风险的源头。脑机接口技术是对大脑神经活动的干预和指导,技术实施方要充分认识到该技术的使用可能会给人的身心和权利带来影响,对使用中可能导致的身心伤害与权利侵犯应采取严格的伦理审查措施。
我们要坚持科技向善,前瞻性研判脑机接口技术带来的挑战。《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坚持以人为本,人格权独立成编,有效协调了人格权请求权和侵权损害赔偿请求权的关系,采用多种方式实现对人格权的全面保护。脑机接口技术发展需要法律的保驾护航。
结合材料,运用“民事权利与义务”知识,谈谈脑机接口技术应用会对哪些人格权益产生影响,以及如何依法保护这些人格权益。
【答案】脑机接口技术应用主要影响自然人的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隐私权和个人信息利益等。民法典明确规定并保护上述人格权益。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害他人的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不得以刺探、侵扰、泄露、公开等方式侵害他人隐私权,处理个人信息应遵循合法、正当、必要原则。上述人格权益受到侵害的,权利人可依法请求行为人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赔礼道歉等;造成损害的,还可依法请求损害赔偿。
【解析】(1)本题两小问,第一问属于分析说明类主观题,第二问属于措施类主观题,需调用民事权利与义务的相关知识结合材料有效信息分析作答。关键词①:脑机接口技术是对大脑神经活动的干预和指导,技术实施方要充分认识到该技术的使用可能会给人的身心和权利带来影响→从生命权、身体权和健康权的角度分析脑机接口技术若操作不当或技术存在缺陷,可能对人体的生命安全、身体完整性及身体健康造成损害。关键词②:通过识别脑电波特征,读取人脑意图→从隐私权的角度作答。关键词③:《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坚持以人为本,人格权独立成编,有效协调了人格权请求权和侵权损害赔偿请求权的关系,采用多种方式实现对人格权的全面保护→从侵权责任的承担方式角度,说明权利人可依法请求行为人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赔礼道歉等;造成损害的,还可依法请求损害赔偿。
13.(2025·广东·高考真题)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材料 某网络科技公司(下称甲公司)成功研发了一款计算机软件,某计算机公司(下称乙公司)请求甲公司许可使用该软件。在双方达成许可使用协议前,乙公司为提升计算机性能,将该软件安装在自己生产的计算机中,且未标明作者和软件来源。甲公司知悉后要求乙公司立即停止侵权,乙公司认为自己安装该软件属于作品的合理使用,不构成侵权。甲公司遂诉至法院。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回答乙公司的观点是否符合法律规定, 并说明理由。
【答案】不符合法律规定。作品合理使用的情形由法律明确规定,主要是为个人学习、研究、欣赏以及为学校教学或科研等使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他人未经许可使用著作权人作品可能构成侵权,合理使用或法定许可使用的情况下,也须指明作者和作品出处。本案中,乙公司不符合法律规定的作品合理使用情形,且未经权利人甲公司许可使用(也未标明作者和软件来源)擅自将该软件安装在自己生产的计算机中不属于合多理使用,构成侵权。
【解析】本题需要首先判断观点正确与否,再调用著作权、权利的行使注意界限的相关知识,从原因角度分析作答。表明观点:乙的观点不符合法律规定。关键词①:在双方达成许可使用协议前,乙公司为提升计算机性能,将该软件安装在自己生产的计算机中,且未标明作者和软件来源→可联系教材知识著作权的知识说明未经著作权人许可,除法律另有规定外,他人不得擅自使用。乙公司需要获得甲公司许可并按照协议约定使用该软件,否则构成侵权 。关键词②:乙公司认为自己安装该软件属于作品的合理使用,不构成侵权→可联系作品合理使用的知识说明但乙公司在双方未达成许可使用协议前,将甲公司研发的软件安装在自己生产的计算机中,且未标明作者和软件来源,这种行为不属于合理使用的情形,构成侵权。
14.(2024·北京·高考真题)法安天下,德润人心。人民法院应切实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司法裁判。下列是法院受理的三个案件:
案件一
林某是A公司某部门负责人,公司与其签订的劳动合同中约定任职期间林某对公司的信息负有保密义务。林某将A公司的客户信息私自提供给竞争对手B公司,造成A公司经济损失。A公司向法院起诉林某,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支付违约金。法院支持了A公司的诉讼请求。
案件二
C公司是某食品生产商,因不满D公司网店售卖的同类食品价格比自己网店的售价低,遂向电商平台投诉,提供虚假材料,谎称D公司食品侵犯其商标权,导致平台对D公司采取了惩处措施,损害了D公司的商业信誉和商品声誉。D公司向法院起诉C公司,要求其赔偿损失、赔礼道歉。
案件三
吴某突发疾病,路过的医生刘某进行初步判断之后,立即对他进行心肺复苏。最终吴某脱离生命危险,但心肺复苏造成其肋骨骨折。吴某向法院起诉刘某,要求其赔偿损失。法院驳回了吴某的诉讼请求。阅读材料,参考示例,完成下表。
案件
裁判结果
裁判理由
案件一
支持原告诉讼请求
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劳动者应履行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义务。林某与A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中约定了保密义务,其将A公司的客户信息提供给竞争对手B公司,损害了A公司利益,构成违约行为,应承担违约责任,支付违约金。同时,林某的行为有违职业道德,不符合敬业等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案件二
①
②
案件三
驳回原告诉讼请求
③
【答案】①支持原告诉讼请求。②根据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定,禁止经营者实施不正当竞争行为。C公司和D公司是竞争对手,C公司捏造D公司侵犯商标权的事实,损害D公司的商业信誉和商品声誉,构成不正当竞争,应当承担赔偿损失、赔礼道歉的侵权责任。同时,C公司的行为有违经营者公认的商业道德,不符合诚信等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③根据民法典规定,因自愿实施紧急救助行为造成受助人损害的,救助人不承担民事责任。刘某自愿实施紧急救助行为,其救助行为没有过错,挽救了吴某的生命,不应承担侵权责任。同时,刘某的行为符合善意施助、救死扶伤的传统美德,也符合友善等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解析】案件二:本题是说明类主观题。明确本题考查的知识范围是《法律与生活》,设问指向是分析案件二的裁判结果及理由,运用不正当竞争、侵权责任的知识进行分析说明。有效信息:C公司捏造D公司侵权事实、损害其商业信誉和商品声誉→可调用的法理依据是《反不正当竞争法》,禁止经营者实施商业诋毁等不正当竞争行为,侵害他人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的,应承担赔偿损失、赔礼道歉等民事责任。本案中,C公司作为D公司的竞争对手,捏造事实进行虚假投诉,构成不正当竞争,应承担侵权责任,其行为也违背诚信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案件三:本题是说明类主观题。明确本题考查的知识范围是《法律与生活》,设问指向是分析案件三的裁判理由,运用紧急救助免责的知识进行分析说明。有效信息:医生刘某对突发疾病的吴某实施心肺复苏致其肋骨骨折→可调用的法理依据是《民法典》规定,因自愿实施紧急救助行为造成受助人损害的,救助人不承担民事责任。本案中,刘某自愿实施紧急救助行为,无过错且挽救了吴某生命,不应承担侵权责任,其行为符合友善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15.(2023·北京·高考真题)“儿童散学归来早,忙趁东风放纸鸢。”北京扎燕风筝以燕子为造型,通过拟人化的手法,创造出一个和谐的燕子家族——肥燕、瘦燕、比翼燕、半瘦燕、小燕、雏燕,具有独特的文化魅力。
许多人致力于扎燕风筝文化的传承与创新,其中王某独创的雏燕风筝广受欢迎。
◇在学校的劳动课上,有老师使用王某的作品讲解风筝的画法和扎法,在老师的悉心指导下,每个同学都制作了自己的“雏燕”。
◇一直致力于推广扎燕风筝文化的张某购买了王某最新版雏燕风筝,将其拆解后又重新组装,并将这一过程拍成视频在网络上发布,引发网友广泛关注,吸引了很多人加入到扎燕风筝的创作中来。但有人指出,这样将别人独创的风等公开讲解,可能涉嫌侵犯著作权。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谈谈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与创新中,法律规定著作权并对其加以限制的意义。
【答案】①法律对知识产权的限制在著作权上包括合理使用和法定许可使用。在特定情形下,使用作品不需要著作人同意,也不必支付使用费,这就是合理使用,在学校的劳动课上,有老师使用王某的作品讲解风筝的画法和扎法,指导每个同学都制作了自己的“雏燕”,这属于合理使用的体现;除非权利人事先声明不许使用,他人可以不经著作权人同意,直接使用著作权人的作品,但应当按照规定支付使用费用,这属于作品的法定许可使用,张某致力于推广扎燕风筝文化,购买了王某最新版雏燕风筝,将其拆解后又重新组装,并将这一过程拍成视频在网络上发布,需要按规定支付相关的使用费用给张某,否则会构成侵权。②对著作权进行的限制的目的不仅在于保护作者的正当权益,更鼓励他们创作的积极性,促进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创造性转化与创新性发展;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源远流长、博大精深,促进优秀作品的传播与使用,能更好的展示其独特的魅力;更多的人参与到扎燕风筝的创作中来,有利于丰富人们的精神文化生活,增强人们的文化自信,推动经济的发展和人类社会的进步。
【解析】本题的设问要求为“法律规定著作权并对其加以限制的意义”,限定条件是“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与创新中”,本题属于意义类题型,需要调用《法律与生活》的有关知识,结合材料提供的有效信息,从法理依据和扣题分析的角度分析作答。关键词①:在学校的劳动课上,有老师使用王某的作品讲解风筝的画法和扎法,在老师的悉心指导下,每个同学都制作了自己的“雏燕”→可联系合理使用的相关知识。关键词②:张某购买了王某最新版雏燕风筝,将其拆解后又重新组装,并将这一过程拍成视频在网络上发布,引发网友广泛关注,吸引了很多人加入到扎燕风筝的创作中来→可联系法定许可使用的相关知识。关键词③:北京扎燕风筝具有独特的文化魅力,王某独创的雏燕风筝广受欢迎,每个同学都制作了自己的“雏燕”,吸引了很多人加入到扎燕风筝的创作中来→可联系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传承与创新的相关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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